第一篇:交通安全教育报道
文明交通,安全出行
——下溪小学交通安全教育讲座报道
(下溪小学黄满诗报道:)为全面贯彻落实广丰教体局关于“交通安全教育”文件精神,九月三日上午8点50分,下溪小学邀请湖丰交警中队周奇学队长,为全校师生开展了交通安全教育讲座。活动中,民警把中、小学生常见、易犯的交通违法行为结合事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作了深入浅出的讲析,让学生们明白了交通事故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的危害。
根据下溪小学特殊的地理环境,周队长还温馨提醒了同学们如何安全行走、如何安全骑车、如何安全乘车,要求每位学生要学习和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常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用学到的交通安全法规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自小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做一个文明出行的交通参与者,让全体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心中牢固树立交通安全的意识。
第二篇:安全教育报道
202_年7月4日,大悟中职校召开了学生暑期安全教育大会,会议邀请了大悟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刘队长,城关派出所韩警官、师警官等领导出席。学工处、体卫艺处、团委会、各年级负责人和全体班主任及学生参加,会议由学工处田田主任主持。会上师警官从七个方面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掌握应急避险技能及基本的安全常识,学会自救自护,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暑假,做了暑期安全教育活动主题报告。
会议还安排学生参观了由禁毒大队布展的禁毒宣传图片。使学生充分认识到毒品的危害。增强远离毒品的防范意识。
最后田主任要求全体师生认真学习领会师警官的讲话精神,预防各种危害事件发生,掌握自救互救应急逃生技能,在今后的人生路途上能够更加自觉地约束和规范自己的不安全行为,做言行文明、遵纪守法、珍爱生命的好学生、好公民。
202_-07-04田田供稿
第三篇:交通安全教育
交通安全教育
李庄小学
李庄小学交通安全教育
同学们:
为使同学们进一步熟悉和掌握相应的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讲一下交通安全常识
1、走路时,要走人行道或在路边行走,过马路时,左右看,不乱跑、不随意横穿,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攀爬栏杆,遵规矩、保生命。
2、乘车时,等车停稳先下后上;坐车时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3、不要搭乘超载车,更不要坐农用车,尤其是人货混装车。
4、在道路上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就去找大人帮忙。
5、遇到交通事故,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同伴被车撞倒,要记下撞人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其它特征。
同学们,你们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你们的人身安全牵动着养育你们的父母的心,你们的人身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和安宁,关系着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关系着祖国的未来。请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常识,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从我做起,从小做起”,争做文明交通的使者,争当文明交通的标兵。
李庄小学 202_年4月3日
第四篇:交通安全教育材料
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材料
近年以来我市在校生中的安全事故及法制事件屡有发生,对社会及家庭造成很大负面影响。为了同学们的安全和我们每个家庭的幸福美满。今天借此机会我们向大家进行一些常规的安全及法制教育宣传,希望大家能够通过这次的安全知识讲座中获得更多的安全知识,对自己今后的学习、生活有更大的帮助。
一、交通安全
1、在马路上行走或骑车,都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走路要走人行道,骑自行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横穿马路要看清信号灯,绿灯行、红灯停,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和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2、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要追车、扒车、强行拦车。
3、12岁以下的小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路。自行车的车铃、车闸必须齐全有效。骑车不要带人,不要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也不要聊天、勾肩搭背,更不能追逐或曲线骑行。
4、不乘坐无牌、无营运证、超载的车辆。
5、乘坐出租车前排座位,要系好安全带。行驶中,不要将头、手、身体伸出窗外。
二、法制教育
1、在家遇生人,不要轻易开门。如不速之客来访时,要先查明身份再开门。如果不能确定身份,就打电话向父母询问,或求助邻居。
2、没有家长或老师的安排,不要接受陌生人的邀请去看展览、拍电影、做广告等,更不能到陌生人家里去玩。
3、如果在路上遭坏人抢劫,不要冒失地与他硬拼,可先把随身带的钱物给他,并尽量记清坏人的身材、面貌、口音和衣着特征,争取安全脱身,然后迅速报案。
4、如果遭坏人绑架,要沉着冷静。要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先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再想办法给家人或警方报信,还可以在沿途抛下书包里的文具,书籍以及随身所穿的鞋、帽等,给家人或警方留下线索。
第五篇:交通安全教育材料
东山中学安全、法制教育材料
一、中小学生交通行为
1、中小学生交通行为的特征
中小学生由于年龄、性别、性格以及掌握知识方面的差异,他们在交通行为动上表现出了不同的特征。
(1)中小学生交通行为的年龄特征
中小学生由于年龄上的差异,在交通行为的表现上是不同的,比如年龄越大,交通违章行为就越少;在行路上的违章行为小学生多于中学生;骑车违章行为主要是中学生等。
(2)中小学生交通行为的性别特征
中小学生由于性别上的不同,表现出的交通行为也是不同的,比如,在道路上踢球、玩耍、骑车在路上飞驰、追逐打闹的多数为男生;经常骑车与人相撞、摔伤,或见机动车接近惊慌失措,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多数为女生等。
(3)中小学生交通行为的性格特征
由于中小学在交通行为问题上所持态度表现不同,决定了他们在实际交通活动中交通行为的不同,比如,有的学和始终坚持遵守交通规则的态度,这样的学生交通行为就比较符合交通规范;有的学生持有违反交通规则无所谓的态度,这样的学生交通行为就会经常建章。
(4)中小学生交通行为的知识特征
中小学生交通行为表现的好坏,同他们掌握交通知识的多少有关,掌握交通知识多的,交通行为的表现就好,反之就不好。一般来讲,高年级的学生较之低年级的学生,由于他们接受交通安全教育较多,对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了解的也多,因此,他们在交通活动中的交通行为就比较符合规范。
2、中小学生不良的交通行为表现
中小学生交通行为是比较广泛的,但主要表现在行路、骑车、乘车乘船等方面,下面就这些方面中小学生不良的交通行为作一列举。
(1)中小学生在路上的不良行为
①在道路上行走时不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道路上行走时,不是靠路的右边行走,而是在路的左边或中间行走。
②横过车行道时不走人行横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而是任意横穿,或在车辆来临时突然横穿。
③只顾行路,不注意道路和车辆信号的显示,不服从交通指挥和管理。④在车行道、桥梁、隧道或交通安全设施等处逗留、玩耍、打闹、抛物、泼水等。
⑤在铁路道轨上行走、坐卧、玩耍、放牧、拣拾杂物、摆放石块、木块等。⑥穿越、攀登或跨越道路和铁路的隔离设施。
⑦从铁路桥梁、隧道和没有道口或其他平面交叉设施的铁路道轨上通过。⑧不听从铁道口工作人员或信号的指挥,钻、爬、越道口栏杆(栏门),强行通过已经关闭的铁路道口。
(2)中小学生骑自行车的不良行为 ①未满12岁的小学生上路骑车。
②在人行道、机动车道、逆行道上骑车;在机动车道上学骑自行车。③骑车横冲直闯,争道强行,只顾自己行驶,不管前方情况和左邻右舍的安全,当机动车临近时也毫不相让。
④骑车遇路口转弯时不减速,不向后望,不打表示,突然猛拐。⑤通过路口时猛蹬猛骑,遇有禁行信号时抢行或闯车。⑥骑车时双手离把单手持物,或再牵引一辆车,或驮带他人。⑦骑车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打闹或曲线竞骑。⑧三五人骑车并列行驹或扶肩并行。
⑨在沙土路面遇机动车辆为抢占风头,突然驶向路左或路右。⑩紧随机动车后面行驶,或手扒机动车行驶。(3)中小学生乘车乘船的不良行为
①候车时站在车行道上,或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②不按秩序依次候车候船,在上下车船时拥挤争抢。
③上车船后,不坐在座位上,随意走动、打闹、或将身体探出车船之外,或向车船外任意抛投物品。
④在车船上随意触动车船上的设施。
二、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原因
(一)主观方面的因素
1、缺乏交通安全意识
这是讲在思想上根本就没有交通安全这根弦,其在交通活动中的表现;一是在事前只顾做自身要做的事情,根本就不考虑交通安全问题,也不去想会有交通
事故发生,从而也就自然不会去做充分的交通安全准备和防范工作;二是当存在事故隐患或苗头时,根本就不会去想这些隐患或苗头会引发事故,从而也就自然不会去做交通安全检查和补救工作。因此,缺少交通安全意识是必然要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
2、缺少交通安全知识
这里所讲的交通安全知识,是指交通及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及其有关的知识、人文等方面的常识性知识。在交通活动中,如果不掌握交通安全知识,就会知道哪些行为对,哪些行为不对,就不会知道哪些事情该做,哪些事情不该做,就不会知道怎样才能有效地
避免事故的发生等。因此,缺少交通安全知识的人,发生交通事故是在所难免的。
3、缺乏交通安全责任感
交通安全责任感是指在交通活动中,对社会、集体、他人以及自身交通安全所负有的责任心。
具有交通安全意识,是保障交通安全的前提条件;掌握交通安全知识,是保障交通安全的基础。但仅有这些不够,还需要交通安全责任感。这是因为任何有效的保障交通安全的思想、方法、制度、措施等,都只有在实践中得以实施才能发挥作用,而只是具有交通安全责任感,才能保证这种实施,否则,保障交通安全就是一句空话。因此,缺乏交通安全责任感,就免不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4、存在麻痹思想
掉以轻心、丧失警惕是这种思想的典型特征,其在交通活动中的表现:一是想问题办事情不注意、不重视安全问题,疏忽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二是从经验出发,认为以往未出现安全问题,以后也不会有事故发生.这种思想的存在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开始.5、存在侥幸心里
这是一咱冒险心里,其在交通活动中的表现是:一是只考虑有利条件,无视危险因素;只看到成功的一面,没想到失败的一面;只做好的打算,不做坏的准备。二是明知道危险,却偏偏把安全的希望寄托于某种不确定的、偶然的因素上,或寄托于不可知的奇迹发生上。这种心理必将导致交通行为的蛮干,蛮干怎能不发生事故。
(二)工作方面的因素
工作方面的因素的形成,是由存在以上主观因素决定的,是指因交通安全工作没做好或不到位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因素。
1、不履行交通安全工作程序 表现如下:
(1)组织集体交通活动,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未经上级审批,擅自行事;(2)组织集体交通活动,用车、用船不执行有关规定,未主动与有关管理部门联系并未采用经他们核准的车、船;
(3)组织集体交通活动,不执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事前无准备、无计划、无预案、无实地勘察。
2、缺少交通安全管理 其表现如下:
(1)缺少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交通活动无章可循,交通行为随意,各行其是;
(2)缺少交通安全责任制度,交通安全工作责任不明确,教育活动无不搞,管理工作无人抓,交通违章无人问;
(3)缺少交通安全措施,交通安全不检查、交通隐患不消除,交通事故不防范。
另外,还在其它工作安全不当的因素,如组织师生远足春游距离过远和初中升高中体育考试、高中会考考点过于集中(特别是农村地区)等,造成师生长途远行,必然增加不安全的机率。如果再加上交通安全工作做得不够,那么出现事故则极有可能的。
3、忽视交通安全教育
以上构成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因素,无论是主观的因素、还是工作上的因素,无不与交通安全教育有关。虽然说交通安全教育不是构成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直接因素,但产生其它因素,可以说都是交通安全教育没有搞好有重要关系。因此,本书也把忽视交通安全教育当做构成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因素来分析。
忽视交通安全教育的表现如下:
(1)对交通安全教育,在思想上不重视,在组织领导上无人负责,在工作中摆不上位,列不进日程,甚至忽视经常性安全教育。
(2)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无计划,目的不明确,针对性不强,时间无保障;摆样子,走过场,不重效果。
(3)有关安全工作人员缺少学习和培训,甚至不懂法规、制度,不了解基本常识。教育内容无的放矢,教育方法不切实际。
三、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乘机动车的常识
乘机动车是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的主要交通方式之一,也是广大中小学生出行经常选择的交通方式,因此应该教育中小学生掌握如下一些安全常识。
1、要选好车,特别是学校组织学生的集体交通活动,要取得交通管理部门的联系,并在他们的指导下,确认驾驶人员的准驾资格后,选择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准运资格的,质量优良的客运车;发现驾驶员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弃疲劳的,不要乘坐该车;发现驾驶人员无驾驶或饮酒的不要乘坐该车;发现机动车不具备载客的准运资格或明显质量问题的不乘该车;不乘超载车。
2、不要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或招呼出租车,应该有车站台上或指定的地点依次候车,车来后,待车停稳时,再顺序先下后上; 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3、上车后,应找座位坐好,没有座位时,应该抓好站稳;乘坐小型客车,前排的要主动系好安全带;不要乘坐货车或拖拉机;乘坐二轮摩托车必须要12岁以上,并戴好头盔,在驾驶员身后两腿分开跨坐,不能偏坐或倒坐。
4、在车辆行驶中,不要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不要随意开启车门、车厢,不能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投物品;不要在车内随意走动、打闹。
5、车到站后,下车里不可拥挤抢下;在车行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下车,开关车门时不能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下车后,需横穿车行道时,应在确定没有车辆过往里,从车尾部穿行,切不可从车头部贸然通过。
6、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须在车行道停车时,除救险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