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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退休官员披露高药价内情(五篇)
编辑:青灯古佛 识别码:12-1022291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04 16:08:4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国家药监局退休官员披露高药价内情

國家藥監局退休官員披露高藥價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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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本稿】 【進入論壇】 【推薦朋友】 【關閉窗口】 202_年08月31日 19:2

48月22日,國家發改委再次發出通知,決定對99種抗微生物藥品的零售價格進行調整,共涉及400多個劑型規格,平均降價幅度為30%,最大降幅76.8%,降價金額為43億元。這是國家發改委繼今年6月出臺抗腫瘤藥品價格調整方案之後的第二次藥品調價措施。

從1996年開始,當時的國家計委(發改委的前身)即開始大刀闊斧地整頓藥品價格秩序,從此步入漫長的降價之旅,至此次對抗微生物藥品降價,已經是第二十次了。

10年彈指一揮間,經歷了20次不同方位、不同品種、不同形式的降價再降價,‚看病貴‛、‚藥價高‛,依然頑強地充當著報端屢見不鮮的焦點話題和百姓們不絕於耳的議論中心。

從理論上計算,這20次的藥品降價金額至少在數百億元。然而,現實生活中的人們對於藥和藥價卻是另一番感受——藥品品種以幾何級數在增長,而便宜藥卻難覓蹤影,甚至有些大城市裏的患者為了開到塊把錢的青黴素必須陪上笑臉,搭上人情,仿佛計劃經濟時代搶購緊俏商品一樣。

藥價居高不下的原因何在?行政降價為何收效甚微?實行近10年的藥品招標採購為何‚高價藥驅逐低價藥‛?為何行醫幾十年的老大夫面對層出不窮的‚新藥‛亦是一頭霧水?畸形的價值規律背後,有著怎樣的盤根錯節的體制沉疴?

一位國家藥監局退休官員的調查報告

駱詩文,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副司級巡視員,在藥監局1998年成立之後,先後任職于市場司、監察局等部門。在此之前,自1991年開始,駱詩文任職于機構改革前的國家醫藥管理局。在202_年退休時,他在藥品監管領域共工作了15年。從事藥品監管工作之前,他是廣西醫藥公司的總經理。

退休後的駱詩文,並未徹底閒下來。自202_年10月起,他開始蒐集資訊,調查醫院藥品招標採購價與市場價之間的差距到底有多大。經八個月的調查,于202_

年6月形成了兩本厚厚的調查報告《零售藥店、私人診所、民營醫院藥品採購價格與國有二甲以上醫院藥品招標採購價格的比較分析與政策建議》。

翻開總共200多頁的調查報告,記者看到202_多種藥品招標價與非招標價的詳細比較情況。駱詩文向本報記者解釋說,這202_多種藥是在10000多個招標品種中隨機抽樣而來,招標價格來源於中南六省區(河南、湖南、湖北、海南、廣東、廣西)202_年度的中標藥品價格。非招標機構藥品購進價格即是醫藥物流企業的藥品銷售價格,即賣到藥店或者私人診所的批發價。

調查報告採取三種不同對比方式進行統計。其中同名同廠同規格的藥品為1721種,對比顯示,廠家根據不同的銷售渠道,制定不同的價格體系,進醫院的藥品價格普遍高於走市場的藥品價格。

第二種對比方式為同名同廠不同規格,有165種。對比表明,部分招標藥品是對普通藥品進行改變劑型、改變包裝、改變規格、改變給藥途徑的品種,廠家專門對醫院銷售,通過改變包裝、規格等辦法,變相漲價,招標價格普遍高於非招標價格。比較典型的例子有野木瓜片(糖衣),規格為0.4g,每盒36片,202_年招標價為21.28元,規格為0.4g×100s/6,經過轉換系數處理,將不同規格調整為同一規格後,招標價比非招標價竟高出52.7倍。

第三種為同名同規不同廠,共652種,該類型是指選擇不同廠家,但規格、品種以及藥品品質都基本相當的藥品進行比較,對比仍提示進入醫院的招標價格普遍高於非招價格。

各類對比中,的確也出現了少量招標價低於非招標價,表明經過統一招標,確實使部分藥品價格有所下降,但是這些藥品數量較小,進入醫院後賣不出去,極易成為‚死標‛。

由於招標價格一般由衛生行政部門組織,記者無法對駱詩文報告的數據進行一一核實,但此報告對於考查招標制度的成效具有相當的參考價值和管窺作用。

‚高價藥驅逐低價藥‛

為何意在引入競爭以降低藥價的招標制度在現實中卻‚越招越高‛呢?

所謂藥品招標,是指在公開的一定範圍內醫療機構臨床用藥的採購條件和要求,由眾多醫藥生產企業或醫藥經營代理企業參加投標,按品質、價格比優化的原則選擇交易對象。政府希望通過此舉,擠掉藥價虛高的水分,降低藥價。然而實際

情況事與願違,變成了‚越貴的藥越好賣‛的反價值規律現實。

在熟悉中國藥品流通體制的業內人士看來,招標‚越招越貴‛並不奇怪。據業內人士估計,在藥品增值過程中,藥廠、醫生、醫院、藥品銷售公司等幾個環節中的增值比例為4:2:3:1,醫院環節佔了50%以上。醫院在很大程度上是靠賣藥利潤來維持運轉的。

國家規定,醫院在購進藥價上加價15%賣給患者。這只是所謂的‚明扣‛。實際上,私下裏,藥廠還要給醫院至少三成以上的‚暗扣‛,也就是藥廠給醫院和醫生的提成。按藥品出廠價加價15%的比例計算,當然是絕對額越大,醫院得到的會越多。202_年,發改委曾做過相關統計,全國醫院的進銷差率平均為42%,大大超過了15%的‚明扣‛線。

比如說10塊錢的藥,醫院只能得到1.5元,而如果是100塊錢的藥,醫院就可以得到15元。與此相應的是,回扣空間比例也會因為高價藥而成倍增長。這正是醫院喜歡高價藥的原因所在。

類似青黴素、阿莫西林這類價格低廉的抗生素難以得到大醫院的青睞原因也正在於此。‚這些藥過於便宜,大醫院不願意要,我們只能銷往農村。‛一位在藥廠工作多年的業內對記者人士說,‚即使這類便宜藥能夠中標,也不能在日常的診療活動中被廣泛使用。所以等於是‘死品種’。‛這種中標後,卻仍然無法實際進入醫院市場的現象,業內稱為‘死品種‛或‚死標‛。

用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常務副會長于明德的話說:‚如果醫院一直壟斷著藥品的銷售權,這就決定了單純的藥品降價和招標採購等等做法都解決不了藥價高的問題。‛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醫藥代表對本報記者說:‚在醫藥鏈條中,醫院就是藥廠的上帝。因為藥廠過剩。而企業都在低水準競爭,一種藥有上百家企業生產,嚴重供大於求,而醫院就是‘誰給我的回扣大,我就買誰的藥’。現在正在打擊商業賄賂,暫時不能給的錢還得記在賬上,等風聲過了再給錢。‛在與記者的交談中,這位醫藥代表透露,他已經決定轉行了:‚現在風聲緊,實在是太不好幹了。‛

在這位醫藥代表看來,中國的藥廠在競爭中只能生產同質化的產品,沒有研發能力,但是卻不可能在競爭中被淘汰,最根本的原因在於用錢開路。

一組數據證實了這位醫藥代表的判斷。中國現已能生產藥品品種上萬種。在202_年,中國的藥品生產企業6700多家,批發企業17000多家,零售藥店12萬多家,到目前為止,藥品生產企業仍有5000家左右。藥品品種、生產數量、生產和經營企業數量過剩,低水準重復十分嚴重。在產品供過於求、創新產品缺乏的情況下,讓利銷售、回扣是生產經營企業生存的重要手段。

在這種扭曲的競爭中,優勝劣汰這一普世的市場經濟規律無法正常發揮作用。物美價廉並非企業追求的重心,重心偏至如何使自己的藥順利的進入醫院,‚打通關係‛、賣讓醫院有利可圖的藥才是最重要的。醫生用什麼藥、不用什麼藥直接決定了某個藥廠的命運。

在中國化學制藥工業協會秘書長周燕看來,藥品不能真正以它的品質和療效論英雄,而是受行銷、利益等因素的影響,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醫生處方的權威性加上以藥補醫和藥品生產低水準重復的客觀現實導致藥品生產的逆向選擇,更願意生產高價藥,中國抗生素濫用現象也是表現之一。

‚換湯不換藥‛

羅氏芬、麗珠芬、菌必治、菌得治、抗菌治、康力舒都是什麼藥?相信沒有幾個患者能準確回答這個問題——其實,它們就是一種藥:頭孢曲松鈉。

又比如百服寧、泰諾、必理通、感冒清、白加黑等,這些在電視廣告上讓人看得眼花繚亂的藥名,其實通用名都只有一個:‚對乙酰氨基酚‛。

經過發改委二十次的降價,許多基本醫保目錄的藥品利潤空間已經非常稀薄,自然無法為醫院提供寬大的回扣空間。於是這些藥仿佛從人們身邊消失了。其實,它們多種並未消失,而是披上另一身盔甲,上演了一把‚超人歸來‛。

藥品一般有三種名稱,即化學名、通用名和商品名。化學名是根據藥品的化學成分確定的化學學術名稱。如上面提到的‚對乙酰氨基酚‛,它的化學名為N-(-4-羥苯基)乙酰胺。

藥品的通用名稱是國家藥典採用的法定名稱,不論哪個廠家生產,同種藥品的通用名都是一致的。比如‚對乙酰氨基酚‛就是該藥品的通用名。而商品名是指藥品生產廠商自己確定,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產品名稱,在一個通用名下,由於生產廠家的不同,可有多個商品名稱。百服寧、泰諾等都是‚對乙酰氨基酚‛的商品名。

這些雲山霧罩的藥品名稱在遇到藥品降價的政策時就成了力挽狂瀾的對策。據業內人士透露,每次降價都會有降價藥品停止生產、換個名稱和包裝再次登場的案

例。如本身是注射液,改頭換面成注射用的粉針劑,就可以鑽按類別限制藥品價格的空子。如降價的是劑量為一克的藥物,那麼廠家將劑量改成兩克,就能讓藥品跳出限價範圍了。許多藥品成份一樣,只是名稱改變,不少患者連續吃了幾種藥,到後來才知道吃的是一種藥。這不僅導致患者花冤枉錢,還可能因重復用藥產生不良反應。

‚四改‛(改包裝、改劑型、改規格、改給藥途徑)新藥要想重新粉墨登場,最重要的是要過新藥審批關。

《藥品註冊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新藥申請,是指未曾在中國境內上市銷售的藥品的註冊申請。已上市藥品改變劑型、改變給藥途徑、增加新適應症的,按照新藥申請管理。‛

於是,在202_年,中國藥監局受理了10009種新藥申請,美國FDA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僅受理了148種。202_年國家藥監局批准新藥1113個,同期美國FDA批准新藥81個。

專家介紹說,在美國,藥廠如果要改劑型、改給藥方法,也是需要上報美國FDA並且算成新藥的,那麼國外的藥廠為什麼不願意頻繁申報呢?原因在於,因為美國申報新藥要花錢,如果改變劑型所帶來的收益並不能補償申報的花費,那麼企業就沒有動力去申報新藥。重要的一點是,在美國藥品價格不是政府規定,而是市場競爭形成,更重要是與保險公司談判的結果,如果某種藥進不了醫療保險,對藥品的銷售就有很大的影響。保險公司並不會因為藥廠把片劑改成了膠囊,就把以前沒有進入保險目錄的藥加入保險目錄。沒有了醫院賣藥給企業帶來了好處,企業也就自然沒有了動力。

事實證明,如果‚醫藥不分‛、‚以藥養醫‛的體制沒有改變,藥價無法真實降下來的,看病貴的問題也無法真正得以解決。這是一個堅硬的利益鏈條。

‚在國家現行的政策制度安排下,醫院既提供醫療服務又提供賣藥服務。這种醫藥不分業的現狀最大弊端就是開方和賣藥的經濟利益直接聯繫在一起。所以就出現了醫院科室承包,開的大處方多了,就可以多得獎金。這種利益驅動,使得中國的藥品價格管理永遠不會有成效。‛于明德說。

目前,中國90%以上的醫院為公立醫院,而政府基本上沒有給各級醫療機構增加補貼,國家在發展衛生事業方面投入嚴重不足,致使醫院和企業一樣自負盈虧,現行制度下的許多公立醫院已經由公益性質的非營利單位變成了頂著事業單位帽子的企業,企業必須為自己的利潤著想,於是藥品、醫療器械等都成為這種畸

形的‚自我補償模式‛的重要來源。

在目前醫療服務價格與醫生收入嚴重不匹配的同時,醫生、藥房工作人員則從醫藥用品銷售中獲得大量灰色收入。在很多情況下,醫生的灰色收入已經透明化。但是醫院不願意監管的根本原因就是要留住那些人才。加上保險制度的不健全,所以有這些合力構成了推動藥價虛高背後的力量。實現醫與藥的分開管理、分業經營。從源頭上切斷醫院、醫生與藥品經營之間的經濟利益聯繫,確保醫院和醫生不是為了獲利而開藥,從根源上開始解決這一體制的改革應該開始了。(來源:人民網/南方週末記者趙小劍記者傅劍鋒、曹海東、李虎軍對本文亦有貢獻)

來源:南方週末

第二篇:药价虚高原因分析

药价虚高原因分析

医疗卫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老病死,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而在医药卫生领域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药品。药品及其价格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药价虚高不仅增加人们的负担,而且容易导致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和医药安全问题。

造成药价虚高的原因有许多方面,因此要通过完善医药招标采购制度、实现医药分家等措施来抑制药价。

一、药价虚高的原因

1.药品自身的特殊性

(1)药品的特殊性决定了药品价格竞争不充分,竞争的不充分使得药品市场存在着垄断性。并且由于医生和患者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地位,医生开出的处方也具有一定的垄断性。

(2)药品的需求缺乏弹性。患者在购买药品时,为了尽快康复,药价再高也会购买。药品价格的提高对其购买数量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从而医药企业可以通过高价策略获得高额利润。

2.从药品的流通过程看:药厂——医药公司——医院(药店)——患者,药品从医药公司售往医院,是药价暴涨的主要环节。

(1)药品寻租。我国的药厂一般是通过医药代表向医院与药店进行推销,而在医院与药店两种销售渠道中,由于医生处方的原因,医院的销售占主要地位。因此,各厂商想法设法通过回扣,是自己的药品变成医生的“处方”、药剂师的推荐药。导致目前药品市场的竞争已不再是企业间品种、质量和服务的竞争,更多的是折扣高低、回扣多少的不正当竞争,将竞争产生的成本

4.医疗机构的原因

(1)医疗机构追逐利益。药品商、医院、医生三者之间形成利益链,共同追逐高额的利润,提高药价。

(2)医疗服务市场缺乏竞争机制。中国各级医疗机构有30多万家,90%以上是公立医院,而且绝大多数都是公益性的医疗机构,但其中的95%以上却是按照盈利性的商业模式在经营,具有明显的趋利性。

二、药价虚高带来的后果

1.药价虚高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高昂的医药费使众多患者感到“看病贵、看病难”,增加了患者及家庭的负担。不仅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也使一些患者由于看不起病,身体健康受到损害。

2.容易引发医药商的不正当竞争。是否能够将自己的药品顺利打入医院,直接决定了某个药厂的命运。医药商为了使药品进入医院,将竞争的重心放在寻租上,而忽视药品的质量,导致医药商的不正当竞争。

3.用药安全问题。医院为了获取利润,会采购标价高、回扣多的药品,这将容易产生用药安全,是对患者生命的不负责。

4.浪费政府的财政补贴。在医保普遍实行的现今,患者医疗费用的大部分由医保报销,也就是政府支付医药费用的大部分,虚高的药价增大了政府的财政支出,浪费了财政补贴。

三、抑制药价虚高的对策

1.加大价格监督力度,完善药品定价,切断药品寻租的空间

政府组织专业人士对药品的真实成本进行核算,对药品的每一环节的差价进行监控。改变“顺加作价”的制度,使医院盈利不与药价高低挂钩。

第三篇:古代官员退休后的

古代官员退休后的“房奴”生涯,比现代人还惨

古代“公务员”职业没有失业保障、没有连续工龄、也没有情义体恤,可以说是一个含金量较低的“瓷饭碗”。有人做过统计:西汉时丞相一职的平均任期才四年多,东汉时三公的平均任期不到两年半。朝廷要官尚且如此,以下的自然就更惨了,动不动就会打破饭碗。他们做官时尚且如此仓皇,退休后就显得更加凄凉了唐代宪宗时,颜真卿的外孙韦丹在江西任观察使,常与隐居在庐山的高僧灵澈上人吟咏唱和。有一天,韦丹派人给灵澈送去一篇新赋的《思归》:“王事纷纷无暇日,浮生冉冉只如云。已为平子归休计,五老岩前必共君。”意即我已准备辞职,同你一起畅游在五老峰前。灵澈一笑:他怎舍得辞官?当下也写了一首诗请来人带回,诗云:“年老身闲无外事,麻衣草座亦容身。相逢尽道休官好,林下何曾见一人?”果然,韦丹这个官一直做到五十八岁卒于任上,始终没有写过辞职报告,而 “相逢尽道休官好,林下何曾见一人”两句则成为传诵不辍的名言。宋代孝宗时,有个尚书郎鹿何,年方四十余就自请退休,回家后在堂上挂了一块匾,写“见一” 两字,大家都知道这是“林下何曾见一人”而反用的意思。

从韦丹作秀到鹿何自夸,时隔约三百六七十年,其间以这样那样形式主动辞官的肯定不止鹿何“一人”,但是这两则轶事足可说明官场上自动抽身出局的历来少见。论其原因,有一条十分重要,那就是:古代“公务员”的许多特权和待遇都与“在职”密切关联,一旦“辞事”便“荣禄兼谢”。

无退休费、无工龄、无余荫:含金量较低的“瓷饭碗”

秦汉时代,凡任公职、吃财政者,通称为官,除了替朝廷出勤打工外,别无脱离职务的身份和权益。当时的讲法叫“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近似今人帮老板打工的意思。一旦因奔丧生病、任满更替、罢免辞官等各种缘故退休,老板和雇员的关系即告解除。大体而言,可用“三无”概括:

一曰无退休费,就是无论原先俸禄多少石的官吏,只要离开职位,除非皇帝特诏照顾之外,一律停发俸禄。汉朝俸禄本来就薄,俸额低或负担重的人积蓄不易,所以不少官吏一旦休官停俸,就要另觅生计。

比如从小“好经书,通《诗》《礼》”的宋均,从十五岁入仕,官至河内太守,其间两次休官,一次是在做辰阳县长时“以祖母丧去官”,一次是在任东海相时“坐法免官”,从离职到再仕期间,都是靠跑到颍川去做客座教授为学生讲学维持生计。

还有世代为郡吏的孟尝,在合浦太守任上因病辞职,因为没有收徒讲学的本事,只能下田耕作。有个在京师做尚书的同乡向皇帝推荐他重新做官食俸,皇帝不理会,于是孟尝做了大半辈子的自耕农。

二曰无工龄,就是除了曾任二千石以上高官者在休官以后重新出仕时,可授予“比六百石”职位以示优惠外,其他二千石以下的休官者,要想再当“公务员”,都得回到起跑线上,和普通老百姓一起竞争。总之,既没有可以保留的干部身份,也没有可以累计的连续工龄。

三曰无余荫,就是人走茶凉,在职时候的特权和影响一笔勾销。“飞将军”李广卸任云中太守后,隐居蓝田南山。某日,他带一个随从外出饮酒,返回时已是夜晚,被正在巡夜的霸陵县尉大声呵叱,道是违犯宵禁,要依法处罚。随从讨情说:“这是前任李将军呀。”县尉毫不通融,道:“就是现任将军也不许夜行,何况是前任将军!”结果“飞将军”被关进警署(亭),拘留一夜。又如,陈蕃卸任皇宫警备司令(光禄勋,位居九卿)后率宾客门生还乡,经过临颍巨陵,当地警长(巨陵亭长)要对他们作例行盘查。前任司令的随从大概一向狗仗人势神气惯了,动手打了警员(亭卒),结果这些人全遭拘押,饱尝皮肉之苦。巨陵警长还要收审陈蕃,陈蕃抗议说:“我没有管教好手下人,因此受到牵连。但我是前任大臣,即使有罪要办,州郡尚且先要向朝廷请示,你怎么可以随意收审我呢?”双方相持了好几个时辰,恰好临颍县政府的警署巡视员(行亭掾)巡察到此,这才使陈蕃摆脱困境。

顺便提一下,这一份没有失业保障、没有连续工龄、也没有情义体恤的古代“公务员”职业,可以说是一个含金量较低的“瓷饭碗”。有人做过统计:西汉时丞相一职的平均任期才四年多,东汉时三公的平均任期不到两年半。朝廷要官尚且如此,以下的自然就更惨了:二千石“时有纤微之过者,必见斥罢”,中低层官吏,则有“司隶、部

刺史”等纪检官员随时“察过悉劾,发扬阴私,吏或居官数月而退”,就是动不动便打碎了饭碗。

单从制度上看,魏晋南北朝的退休待遇比秦汉好不了多少,当真照章办事的话,还比不上现代的失业者尚有低保可吃的境遇。扬州监察干事(从事史)何子平的母亲住在会稽,户籍年龄满八十岁了。按规定,儿子应该辞职回家,奉养老母以终天年。州府办公室主任(主簿)顾恺之说:“你母亲的实际年龄不到八十岁,亲友故旧都了解。在州里当差,好歹还有微薄的俸禄,一辞职就什么都没有了。我替你办个留任申请吧。”何子平不肯,说我们当干部的不能带头损害户籍制度的公信力。顾恺之又建议他回会稽后,在县政府求个公职,既可取禄,又方便就近奉养母亲。何子平还是摇头,说不能做这种投机取巧的事。何子平“既归家,竭身运力,以给供养”,即完全靠体力劳动养活老母和自己。山阴县令褚,“在任岁余,守禄俸而已。去官之日,不堪自致,因留县境,种蔬菜以自给”。公车不能带走,看病自己买单

唐朝规定,异地做官,连最后一次坐公车返回故乡也不行。唐德宗时,太子宾客孔述睿因老病退休,皇帝为表示关怀,特命公车送回,那就是大家羡慕的荣誉了。到唐文宗大和三年(829 年)四月,有个四品京官退休,要回故乡浙东养老,向皇帝申请说:家贫路远,请求皇上特批一纸能从长安到婺州一路乘坐公车的驿券。从此,凡“家贫路远”的京官退休,特许参照此例给予照顾。

宋代也实行退休就不得再用公车的制度,所以杨万里在临安当官时,早早就攒齐了能使全家人从临安返回故乡吉州的盘缠,锁进箱子,藏在卧室内。他还经常告诫家人,不许在外面购一物,惟恐一旦退休回家时行李超重成为累赘。

宰相富弼退休后定居洛阳,常穿着家居衣服,骑驴去郊外游玩。有一回他路遇水南巡检前呼后拥地出行,巡检是从八品小官,富弼虽已离职,但从二品官员的身份还在,自然不必特意从驴子上下来站在一边给巡检让道。为巡检开道的前卒大怒,厉声呵斥,急得他举鞭趋驴快走。假设富老坐在宰相级别的名牌车上,对方就不会当他是乡下土老冒了。

古代官员在职患病可享受公费医疗,一旦离职,诊疗服药都要花自己的钱。孟郊贾岛都以诗风清峭瘦硬齐名,有“郊寒岛瘦”之称,又都是在副县职任上退休后因贫病交困缺医少药而死。当时有些寺庙向社会募捐钱物后举办慈善医疗,免费或廉价给病人施医舍药,韦应物因病从栎阳(治所在今陕西临潼)县令任上辞职后,就住进长安西郊的善福寺治病疗养。对于这种“有身份的人”,寺庙方自然还要格外看待。还有名列“初唐四杰”的卢照邻,因患病辞去新都县尉一职,住在太白山草屋中养病。卢副县长没有家底,全靠朝中显宦不时送来药品衣物,才度过难关。王安石因为退居江宁半山后,常骑驴出游,周边居民都认识他,尊称“相公”。某日,老相公出行,远远望见地方官的车队迎面而来,忙避入路边民家。这户人家的老婆婆正患疟疾,恰巧王安石带有治疟疾的药,便让随从取出来。老婆婆坚持要回报一缕麻线,说是“相公可带回去给相婆派用场”,王安石笑而受之。看来老婆婆亦知退休后的相公买药要自掏腰包了。

退休后的“房奴”生涯

自隋唐开始,官、职分离,所谓休官,其实只是休职,就是由于奔丧、病伤、候选、罢免、离任、致仕等各种缘故,脱离了能行使一定权力的职位(或差使)而已,但代表个人资格权利的官员身份依然存在。换句话说,秦汉魏晋的“公务员”休官以后就是平民(原有贵族身份者例外),从隋唐开始,“公务员”休官(其实是休职)以后依旧是官,在许多方面享有老百姓企望不及的特权:比如涉及诉讼时可以不在公庭抛头露面,犯罪了可以用官告抵刑,又如住宅厅堂可以有几间几架,车舆骑乘可以怎样装饰,衣冠可以穿什么样式和颜色,乃至死后可以按什么规格办丧事、起坟墓,都可以根据官资高低采取与级别相应的排场。虽然说费用都需自掏腰包,但对比布衣即使有钱也不得僭越的种种禁限,“官有常尊”的身份意义就弥足珍贵了。此外,从唐代后期起,退休的官员无论级别高低,都可以享受“半俸” 养老,更是过去连做梦也想不到的。但尽管如此,唐宋时休官的实际含义,也不止是失去了在某个职位上行使权力以及支领全额官俸的特权,比如——

古代官员授职有回避原则,就是不许在原籍或有家族产业的地方任职,所以当时的“公务员”如果经常在职的话,就得到处宦游,一方面少有时间精力在原籍营建房产之类,另一方面无论到哪儿工作,总有条件优越的官邸供你和家属居住。可是一旦休官,马上就得搬出来让给继任者。而且往后定居何处还有限制,比如南宋规定,凡各级地方政府官员休官后,三年内不许在任职地居住,倘在当地有亲属,或置有财产,三年以后也不许居住,违反者处一年徒刑。所以若要盘点休官所带来的实际损失,迫在眉睫的就是再也不能继续居住设备齐全的官邸了。

唐玄宗登基后,前朝宰相李日知瞒着家人向朝廷提出辞职申请,待皇帝批准下来,回家后即命家人整理行装,马上搬出官邸,移居乡村住宅。太太惊问何故,他说他已经退休了。太太大怒:“家产屡空,子弟名宦未立,何为遽辞职也?”宋仁宗时做过宰相的杜衍,因为一生“不殖私产”,退休后,连李日知迁居乡间住宅的退路也没有,只好长期借居南京(今河南商丘)车院(教习驭车技艺的单位,近似后世的驾校),直到去世,“第室卑陋,才数十楹,居之裕如也”。

宰相尚且不能占住官邸,其他休官者当然更得靠自己设法解决居住问题。苏辙退居许州后,眼看李方叔起盖新居,羡慕不已,“我年七十无住宅,斤斧登登乱朝夕……不如君家得众力,咄嗟便了三十间”。于是他决心盖房,享受一下老有所居之福,“平生未有三间屋,今岁初成百步廊 ”。不过心愿满足了,一生积蓄也耗尽了,“盎中粟将尽,橐中金亦殚”,于是又自责“我老不自量”,到了这把年纪还来做房奴。

死皮赖脸也要“赖”在官位上

《幽闲鼓吹》记:唐德宗时的宰相崔造有退休打算,但犹豫不决,家人和亲戚都勉励他继续干下去,只有贤惠的大女儿劝父亲急流勇退,休官享福。崔造遂下定决心,办了退休手续。没想到从此门庭冷落,再无趋炎附势者上门,当然更不见财物敬献了。一二年下来,崔造“居闲躁闷”,常对子弟感叹:“不得他诸道金铜茶笼子物掩也。”这句话怎么理解,颇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灰色”,大概就是再也收不到各地区军政长官(诸道)的“意思意思”的那个意思吧?老宰相耐不住寂寞,于是又复出任职了。

既然退休就是失业,所以那些除了做官外别无谋生手段的人,只有死皮赖脸占住“茅坑”一途。举个实例:同光时,广东南海有个九品官俞凤书,家口多,负担重,年过八十还在巡检职位上卖老命(彼时官员的档案年龄多远远低于实际年龄)。让老干部累死在岗位上肯定不妥,逼他退休吧,断了一家人的活路。同情俞老的南海知县杜凤治遂去上司前替这位下属求情,安排他署理全省有名的肥缺——掌管征收“渔税”的广州河泊所大使,可以攒一笔外快回乡养老。没想到各方对肥缺的竞争太激烈,距离署理期满尚早,便有将被替代的消息传来。急得俞代所长连忙去求杜知县,“老泪横流,长跪不起”。杜县长温言宽慰,又替他去知府、藩司、巡抚面前恳求,番禺知县胡鉴也为俞讲话。最后,上司捱不过两个首县(南海、番禺同为广东首县)都来求情的面子,终算允诺让老俞做满这个署理期。

第四篇:人大代表揭开了“高药价”黑幕

人大代表揭开了“高药价”黑幕

文/周蓬安3月8日,《新华网》一篇题为《药品公司董事长:90%药品有50%降价空间》的文章,揭开了药价“虚高”背后的黑幕,同时也佐证了笔者多年来对中国药价畸高生成原因的解析。202_年“元旦”钟声敲起,笔者在第一时间发表了博文《由郑筱萸被双规,解读高药价的深层次原因》,对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一意孤行,以所谓的新药、特药为名推行“一药多名”,并导致中国人“看不起病”进行了猛烈的抨击。或因汹涌舆论所形成的压力,涉案金额并不算巨的郑筱萸最终被执行死刑。可十分遗憾的是,郑筱萸的死并未换来“一药多名”的终结,相反却延伸至国家发改委物价司的某些官员也借药名混乱敛财,将同类药品价格核定成“天壤之别”。正如全国人大代表、广西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所言:“同一名字的药品,不同的厂家价格能差10倍,我们想知道,高价药品贵在哪里,低价药品质量水平是否达标。”其实,媒体已曝光过“骨瓜提取物注射液”医院售价较之出厂价最高高出105倍,发改委称符合政策的奇事。实际上,郑筱萸伏法后,中国的平均药价又翻了好几番。三年前,笔者在《“高药价”,缘于发改委、药监局游戏》一文中,简明扼要地写了个制造“高药价”的基本流程,即:市场药价过高、老百姓反应强烈——发改委发文降价、安抚百姓——零售商停止销售降价药——药企换个名称或剂量申请“新药”——药监局批准改头换面的“新药”——发改委批准“新药”以数倍于降价前的价格上市——老百姓反映强烈——发改委再启动降价手段……如此循环,药价也呈螺旋式上升。而参加“两会”的这三名全国人大代表披露的信息,毫无疑问是佐证了笔者此前的观点。比如全国人大代表、广西花红药业董事长韦飞燕称“90%以上的药品都有降价空间,价格砍掉50%,一点问题都没有。”就部分印证了笔者此前药价“畸高”的预测。因为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下,这样的差价也只有贩卖毒品可比,何况韦飞燕作为药企董事长,说出的“90%”、“50%”肯定已大打折扣。而药价的畸高部分究竟流向何方?按照韦飞燕的说法就是“大多数药企并没有从药品差价中得利。” 那么,畸高部分也就只能如笔者此前的预测,流向了掌管新药审批、药价核定、集中招标的官员和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院、院长、医生、司药甚至清洁工。而为畸高药价埋单的,就只能是患者与医疗基金。而在这个奇怪的“黑幕”背后,患者不但无辜多花了金钱,还因药品“回扣”而衍生出的“大处方”牺牲了健康。全国人大代表、河南辅仁药业集团董事长朱文臣称“药品出厂价包含约15%至20%的提成,是业内潜规则。药价虚高,是在药品流通环节中层层提高的。最终,患者从医院拿到的药价更高了”,在一定程度上也佐证了我的观点。而张福维称“药商出售药品,早已将回扣计算在药价里,药价越高,回扣越高。”如反过来说也就佐证了笔者此前的判断,那就是药价越高,医院就越愿意使用,因为医院的15%加价基数更高,获利就会更多;药价越高,医生也就越乐意推荐使用,因为医生的回扣也更高。正如朱文臣所说:“实际上,降价并没有使制药企业的销售量上升,反而下降了。”也正因为有这样一个毫无公平的环境,一个让相关职能部门管理成有悖于市场规则的畸形市场,才导致民怨沸腾。也正因为如此,药监系统在近几年已有多人被查,而国家发改委主管药品定价的物价司,去年就有5名司级官员被查,包括前任曹长庆、在任司长刘振秋、副司长周望军、副司长李才华、副巡视员郭剑英,而这5人的共同特定就是曾主管药品指导价的制定。笔者以为,没有药价的正常回归,目前以财政补贴为支撑的任何医疗改格方案都必然以失败而告终。而大幅度降低药价对医改的意义,张福维“实现药品、耗材价格下降50%,这笔降价将获得巨大的费用空间,可用于支付医院开支和补贴诊疗费的提升”说,也与笔者此前的观点基本一致,那就是将桌子底下的“黑钱”挤掉,在医疗成本大幅度下降之后,用节省下来的医疗基金及为了体现医护人员价值而提高的医疗诊治、服务收费来补贴医院。好在发改委领导已经醒悟,正准备放开药价审批,且据说方案已上报国务院。而此次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将使助推“畸高”药价的两个“祸首”部门去掉一个。但要让药价真正回归,“一药多名”制度必须取消。而依据笔者多年来对中国反腐的研究,在习王“打虎拍蝇”的强大攻势下,相信仍然坚持搞“一药多名”的食药监总局,未来将有大批官员因审批新药而“落马”,不信大家走着瞧。

第五篇:虚高药价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虚高药价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药价虚高现状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并从12月1日起实行,同时将对国家发改委定价范围内的药品开展出厂价格调查。发改委公布药品出厂价调查办法意在加强价格管理,不过有人把此举称为掀药价的老底,整治药价虚高的重要信号,然而药价虚高不是在短时间内能解决的。

人们把“看病难、看病贵”和“上不起学”“买不起房”并称为困扰民众的“新三座大山”。202_年是新医改第一阶段的“收官”年,目前,公立医院改革仍然处在攻坚阶段,在基本药物制度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已逐步显现,亟待更深入的改革与调整突破。此外,药价是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最敏感的神经,在整个制度框架中,“统一招标采购”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因为它要解决两个关键节点,即药品的安全性和药价的合理性。然而据央视报道,出厂价0.6元,中标价超过11元,医院零售价超过12元,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从出厂到医院的利润超过202_%。这种“离谱”的药品招投标中标价并非个别现象,相关管理部门也没有给出合理解释。这便是“药价虚高”的奇怪现象,即药品价格长期严重偏离生产成本。

药价虚高的成因

一、从药品生产、出厂、定价、流通方面分析

(一)政府定价方面

存在定价过高的问题。国家明确规定,药品出厂价格原则上以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加规定销售利润和税金确定即平均成本加20%左右为出厂价。药品生产企业为追求最大的生产利润, 在向物价管理部门申报出厂价格时普遍存在虚报生产成本的现象, 通过虚报成本、抬高出厂价等办法, 为厂家和批发商留下高利润空间。由于药品生产过程比较复杂, 技术性较强, 受专业知识的局限以及高度信息不对称的影响, 加之缺乏科学的测评方法, 政府物价部门难以确切掌握各类药品的真实费用消耗, 对药品的报批价格不能实施有效的监控。

(二)药品生产企业方面

药品生产企业为了能够生存, 往往采取高定价格策略, 因为只有提升价格, 才能为各个环节留取一定利润, 才能建立起销售渠道, 自己的产品才能销售出去。因此厂家将药品的出厂价大幅度提高, 目的旨在给经销商高折扣及回扣以促进产品销售。另外由于普通药品提价空间有限, 许多厂家便通过改变剂型、包装、名称等 新瓶装旧酒方法, 避开政府指定降价药品品种, 而以新药面貌出现使其价格成倍提升, 也是为高折扣促销留下操作空间。无论是哪种策略, 药品厂家都是通过高定价格求利来达到生存目的。最终导致药品价格居高不下,又使得政府多次降价收效不明显。

(三)医疗机构方面

医疗机构的双向垄断导致的药品费用的虚高。医疗机构与药品的供应、管理、定价、买卖紧密联结, 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双向垄断结构: 买方垄断和卖方垄断, 即对药品供应渠道的垄断以及对药品技术、信息的垄断。医患信息不对称, 药品销售与一般商品销售不同, 药品销售渠道主要是医院、医患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专业知识和地位极其不对称。患者在医院看病时, 对患者用什么药, 用多大的量, 处于主导地位的医生拥有绝对话语权;而患者却没有或只有很少这方面的知识。这就导致医生和医院可能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向患者开出价高、药量过剩的处方, 甚至开出药效甚微的药品以获取高额利润的行为也时有发生, 抗生素滥用的根源即在于此。作为信息弱方的患者只能被动地接受。究其根源是我国现行的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体系造就了医院垄断地位, 而医院在利益的驱动下又采取以药养医策略, 从而进一步推高了药品的价格。

(四)流通环节方面 我国药品流通模式是众多企业参与的长供应增值链。由于体制和历史的原因, 药品流通环节程序繁杂, 同时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和竞争, 信息透明度低, 使得该行业利润率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加之行业内部运作, 又有更多的部门和企业加入到流通环节中参与利润分享, 因此形成层层加码的药品流通模式。据有关报道, 医院按处方提回扣的药品品种达到整个药品数量的90% 以上。环节过多、流通利润的追逐, 使消费者最终负担起药品流通中的额外成本。

二、国家的财政支持和管理机制方面

(一)政府财政投入的不足

随着国家财力的增长和医疗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 政府在医疗事业上的投入不断增加, 但是增长幅度较小, 占GDP 的比重依然很低。从下图中可以看出, 卫生总费用逐年增长的幅度明显大于政府的卫生支出增长幅度, 从而也说明了政府投入力度的不足。“以药养医”的现象并没有有效扭转,不合理的医药费用支出无形中加重了患者的负担。

(二)国家在医药价格管制方面做的努力成效不大

我国公立医院的药品是由政府部门向企业集中招标,医院采购,再卖给患者。这一项本意在降低药价虚高的措施,现在却被视为药价虚高的重要推手。集中招标制度设计本身具有一定优势,主要用意在于以批量团购的方式取得较低的价格,以市场机制保证药品质量。正因为有了这一制度的探索,才有了后来种种招标制度的改进。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降低药价方面亟待发挥更好的作用,配套政策措施和监管制度亟待完善。

虚高药价的对策

(一)政府付出更大的努力

1、构建新型的药品定价管理体系完善价格监控的技术

监管乏力容易造成医院凭借信息优势不当得利, 又容易造成地方政府与药品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因此政府需要从下列方面加大监管力度: 完善药品政府定价规则, 严把新药、特需药的审批和定价关。严格监督政府相关部门执行许可法的情况, 严查政府相关部门收费情况, 杜绝寻租;制定严格的实行成本审核制度, 由于药品是特殊商品, 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 因此就需要评审人员具有相当水平的专业知识。应由物价部门、药监部门、行业协会联合成立药品定价专家评议委员会对药品价格进行审核, 通过评审制度对药品成本进行科学的定量, 使药品价格管理科学化;完善政府定价组织体系。建立医药生产流通行业协会, 定期公布药品生产社会平均成本, 并在必要的时候通过公众听证会来确定特定药品的价格;严格完善新药的注册申报和定价。

2、从“以药养医”到“以医养医”

加大政府投入。首先, 医疗卫生事业是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公益事业, 承担着为人们提供医疗和卫生保健服务的社会责任。虽然医院不是企业, 但其仍然是以盈利为目的, 要让其承担社会责任, 政府必须给予财政补贴, 才能发挥其职能作用。加大社会支出。可以主要从两方面加大社会支出, 第一, 扩大保险的覆盖范围,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二五规划演讲中提出到202_ 年要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第二, 加大保险的保障程度, 扩大保障范围和加强保障力度。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医院的收入主要来自政府补贴、医疗收入、药品收入, 目前我国医疗服务价格相对较低。医疗服务价格的提高不仅可以缓解医院对药品收入的严重依赖这一不合理现象, 还可以调动医生的积极性和提高服务质量。但是医疗服务价格的提高要适合中国的国情, 不能出现以高医疗收入取代高药品收入的不合理现象。

3、明确卫生行政部门职能, 强化医疗机构监管执法力度

从长期的制度设计来看, 国家可吸收借鉴香港地区医疗卫生服务的成功经验和作法, 在国务院内下设一个专门从事公立医院及非营利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管理的部门——医院管理局, 对全国整个公立医院体系实施统一管理。对于社会举办的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通过转制方式演变而来的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 可以逐步纳入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范围。卫生行政部门可以通过在首次注册或每年续发行医执照前进行视察、临时突击视察、发放通知书、医疗警报等方式实施监管, 同时也可以通过接受对营利医疗卫生机构的有关投诉并进行调查来实施监管工作。从现阶段来讲, 应加快进行卫生行政部门的政事分开改革工作, 使其从医疗机构“家长和守护人”的角色中退出来, 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投资主体确定为各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由他们去负责医院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针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暴露出的问题, 应进一步明确卫生行政部门的主体地位, 规范其他政府参与部门职责权限, 使各部门各司其职, 齐抓共管, 形成监督的合力;应建立常设而非临时的办事机构, 工作人员相对固定, 各部门可采取定期更换方法进行人员调整, 保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连续性和严肃性;发展全面的信息系统, 构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网络系统平台, 并创造条件, 努力实现药品采购活动的全国联网。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创造条件, 加快医院网络体系构建,实现院际联网, 对医院进行网络实时监控管理, 逐步提高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在加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时, 应积极吸收社会相关民间组织和非营利机构参与其中工作, 并使之制度化, 通过志愿者的合法活动来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 增进社会福利。

(二)医药分离, 发展药品零售商, 打破医疗机构垄断 “以药养医”政策是有特定历史背景, 在我国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形下, 要发展医疗事业必须采取的措施, 如今这种特殊的国情已经发生了改变, 因此, 政策也必须作相应的变动。要解决药品价格过高, 必须打破以药养医的模式, 切断医院、医生与药品之间的利益关系, 将医生排除在药品经济利益受益者之外。一方面, 减少医院和制药企业之间的暗箱操作和通过回扣抬高药品价格等不合理行为, 另一方面, 如果不切断医药关系, 必然会引发医生为了自身利益而带来的道德风险。因此, 要做到’医者务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高药价这一现实难题。建立多渠道的药品销售模式, 充分发展药品零售商。发展零售商有利于打破医院在药品销售领域的绝对垄断地位, 既可以削弱医院对于药品价格的卖家垄断地位, 也能降低医院作为最大的买家对制药企业的买家垄断地位, 从而使得药品的定价更加市场化, 合理化。

(三)在药品流通方面要加大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的

层层加码的生产和流通体制是药价虚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政府应该支持和推进企业集团发展,形成规模效益, 鼓励企业按市场规律兼并重组。同时限制技术水平低、科技含量不高的药品生产企业建设、重复生产和恶性竞争问题。在流通体制改革上打破药品经营的垄断地位, 充分开展市场竞争, 减少批发中间环节, 从而降低经营成本。

国家药监局退休官员披露高药价内情(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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