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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审计有关概念说明
编辑:倾听心灵 识别码:12-658890 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7 02:22:3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债务审计有关概念说明

附件

4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相关概念的说明

“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的范围包括:地方政府及所属部门和机构。地方人大、政协、司法等机关单位视同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填列。

“经费补助事业单位”是指:接受国家经费补助的事业单位,包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性质的公用事业单位。

“公用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予以财政补助的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公共交通等事业单位或国有独资、控股企业,不含融资平台公司性质的公用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包括各类综合性投资公司,如建设投资公司、建设开发公司、投资开发公司、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发展公司、投资集团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等,以及行业性投资公司,如交通投资公司等。

审计中对融资平台公司及其债务的认定,应参考财政、发展改革、人民银行、银监4部门按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名录及债务余额核实表》(财预„2010‟525号)文件附件对融资平台公司进行“四方对账”的结果。

对于企业法人性质的单位,四方一致认定属于融资平台公司的,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填报相关的政府负有偿债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的情况;对于四方认定有异议或不认定的,一般不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填报,但要调查这些单位是否存在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或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如有,作为“其他单位”填报。

“其他单位”是指:除地方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和融资平台公司四类主体之外,有政府负有偿债责任债务和政府负有担保责任债务的单位,包括自收自支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这些单位可以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座谈了解加以认定。

“公益性项目”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且不能或不宜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投资项目,如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公共卫生、基础科研、义务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财政资金”是指:地方政府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外收入等财政资金,不包括车辆通行费收入和学费收入。

“担保”包括: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采取直接或间接方式为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种形式:为融资行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或出具担保函;承诺在借款人偿债出现困难时,给予流动性支持,提供临时性偿债

资金;承诺当借款人不能偿付债务时,承担部分偿债责任;承诺将借款人的偿债资金安排纳入政府预算。

“当年综合财力”是指:当年一般预算本级财力、政府性基金本级财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财力和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本级财力之和,其计算方法详见表8。

“银信政”是指:银行(委托人)委托信托公司(受托人)设立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用于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并将信托计划分卖给投资者的金融合作模式。

“回购”主要是指:BT(建设—移交)模式的建设项目,由项目公司自行筹资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项目公司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进行回购的过程。BT模式是政府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第二篇:关于政府性债务审计

冷湖行委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关于政府性债务审计整改意见

根据海西州审计局下发政府性债务审计事项,我局主要内容是:基建账户反应支出共计31.53万元,其中预付工程款30万元,付树苗款1.53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尚欠工程款17.22万元。现做出以下整改意见。

2010年4月2日,甲方(冷湖行委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和乙方(格尔木戈壁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冷湖团结路(锐意招待所-消防队)绿化承包合同》,其工程总金额为472206.88元,分3年支付工程款。在保证施工质量和树苗的成活率的情况下:第一年支付工程款的60%,第二年支付30%,第三年支付10%。经过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双方共同履行遵守。

一、支付情况

团结路绿化工程款支付情况如下:2010年6月30日支付乙方(格尔木戈壁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绿化工程款20万。2010年10月30日支付乙方绿化工程款10万元。2010年10月30日由甲方(冷湖行委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局)支付绿化树苗款15300元。合计金额:315300元。

二、整改意见

剩余款项我局将按合同规定于2012年年底前支付完毕。

冷湖行委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第三篇:麦县级政府债务审计

浅谈县级政府债务审计

肖胜国(湖北省阳新县审计局)

【时间:2011年03月07日】 【来源: 】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许多地方政府为加快地方经济建设发展,特别是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区改造步伐,以及大力招商引资,为筑巢引凤加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开发力度,大力拓宽融资渠道,政府负债规模迅速扩大,一方面为地方建设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使有限的地方财力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高额投资需求之间的矛盾有所缓解;另一方面由于负债管理不够规范,甚至存在一定的违法违规问题,有可能给地方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损害,尤其给财政安全带来一定的风险。政府负债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各项规范性法规、制度还在制定完善之中,应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近年来,审计部门把政府债务纳入了审计视野,一方面在现有条件下,注重点面结合,把政府负债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级审、财政决算审计、国有投融资机构和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等有机结合起来;另一方面积极探索政府负债的事前、事中审计方法,逐步尝试由单一负债项目绩效审计到政府负债总体绩效审计,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健全负债管理,规避负债风险,形成融资,投资和偿还债务为一体的良性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的建设性作用。

下面笔者结合近年来的审计工作实践,就当前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如何开展债务审计或审计调查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在政府债务审计调查目标和内容上,要做到“六个围绕、六个关注”。

一、围绕“完整性”目标,关注政府债务的结构和规模。弄清政府负债规模大小是建立防范负债风险机制的基础,因此它是审计中应首先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县级地方政府负债主要有五种形式:一是地方政府利用政府信用直接向上级财政部门、金融机构借款形成的直接债务;二是专门成立的城投公司搭建的融资平台,由政府提供承诺或担保举借债务;三是利用政府政策性服务机构,如项目管理办公室等其他融资平台通过提供担保,土地抵押等为政府及有关部门但主要是企业进行融资,实际上由财政兜底偿还的债务;四是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的临时工程建设指挥部组织实施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主要由施工单位垫资或财政预付,实际上由财政负责结算偿还的债务;五是县政府部门和机构、公用事业单位、以及下一级政府如乡镇政府举借的债务,实际上最终很可能由县政府财政负担的债务。目前政府客观上存在举债形式多样、债务管理分散,各自为政的问题,导致地方政府对债务总体规模,存在的风险往往缺乏全局的掌控。为此,政府债务审计的首要任务就是摸清政府总体规模,审计中不仅要关注账表资料,还要关注账表之外的与政府负债相关的其他资料的审阅,如有关协议,政府会议纪要等;既要关注财政部门关于政府负债的账务,又要审计调查城投公司,土地储备中心,经济开发区、建设局,项目办等同级政府部门往来中有无可能形成政府负债的相关内容;既要关注政府内债,又要关注政府外债及地方债券等,这样才能真正摸清政府负债的总体规模。

二、围绕“相关性”目标,关注政府偿债责任的债务类型。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主要是对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进行审计。但为全面摸清地方政府可能承担的债务风险情况,同时也要对地方政府担保债务、其他相关债务进行审计。一是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是指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相关单位举借,确定由财政资金偿还,政府负有直接偿债责任的债务。如政府在银行贷款债务中确定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有关政府部门和机构举借、拖欠或以回购等方式形成的债务中,确定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等。二是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是指因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当债务人无法

偿还债务时,政府负有连带偿债责任的债务。如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举借,确定以非财政资金偿还,且政府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的债务,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举借,以非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视同政府担保债务。三是其他相关债务,是指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和公用事业单位为公益性项目举借,由非财政资金偿还,且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未提供担保的债务(不含拖欠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政府在法律上对该类债务不承担偿债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债务危机时,政府可能需要承担救助责任。

三、围绕“安全性”目标,关注政府债务的偿还能力。政府负债风险一旦形成并引发财政支付危机,将会危害地方经济发展,损害政府信用,因此在摸清政府债务规模的基础上,客观的评估负债风险很有必要。首先要关注债务规模是否适当,主要利用债务率(年末债务余额占当年综合可用财力的比率)、偿债率(当年偿还债务本息占当年综合可用财力的比率)等重要指标,对政府债务的规模及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分析政府负债规模及增长速度。其次要分析债务结构是否合理,主要分析债务的期限结构和利率结构。主要利用逾期债务率(年末逾期债务额占年末债务总余额的比重)、借新还旧偿债率(举借新债偿还债务本息额占当年债务还本付息总额的比重)等重要指标进行分析。债务有长中短期之分,要合理安排短期债务和中长期债务的比例,以保证到期如数还本付息,特别要关注是否存在债务集中到期情况,还有是否存在当年新增债务总量中借新还旧的续借贷款比重居高不下的情况等。再次要分析偿债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一般情况下地方政府的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可变现资产以及潜在收益,如土地出让收入,财政节余和不断的贷新还旧等,要测算偿债资金来源,要关注政府和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是否有充分的计划和安排,是否存在较大的缺口,偿债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是否存在等等。

四、围绕“效益性”目标,关注政府债务的使用情况。政府筹措负债资金进行经济建设是否取得好的成效,是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审计必须高度重视负债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首先要关注资金运用的时效,即债务资金是否及时运用到相关的项目中,可以采用资金运用比率(当年政府负债资金的使用数额占当年新增负债的比例)分析;其次关注负债资金运用方向,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资金只能用于事关区域整体发展所急需建设,但暂时存在资金缺口的基础设施项目,而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竞争性项目建设,主在分析城镇建设、交通、工业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所占的比重;教育、环保及其他方面投入的比重等;再次要关注运用负债资金建设项目的效益,从总体来讲,是否有长期的战略眼光,比较投资项目转化为资产后的未来价值与投资成本的比较;是否积极采取跨越式发展,项目投资可以跳过先行者的必须经历的阶段,一步跨越到目前最好或者将来的水平上;是否可以弥补市场缺陷,从地方整体的社会福利着眼,比较社会效益和投资成本。从项目资金安排和使用的管理环节上,看政府项目投资决策是否科学、民主,建设项目设计是否优化、细化、是否加强了项目建设的前期管理和建设过程管理,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等。

五、围绕“合规性”目标,关注政府性投资公司的运作情况。政府性投资公司是一种带有特殊政策使命的投资机构,地方政府绕开其不得举借债务的政策限制,通过出资设立由地方政府全资或绝对控股的政府性公司(又称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其投资资金来源除了财政拨款外,还作为政府指定借款人进行大量的债务融资活动,而其中绝大部分以政策性的优惠贷款的形式存在,贷款用途基本为公益性项目,由地方政府变相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主要为地方财政还款承诺,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公共事业收费权利质押等。公司由于其特殊性质,为地方政府开辟融资渠道,大幅度提高投融资能力,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往往是在运作管理上比较混乱。审计中,一是要检查政府性投资公司是否具备正常条件和持续盈利能力,资产整合是否存在注册资金不实,虚假注资或抽逃资本金的问题;二是是否存在不做实业投资,只做资本投机的问题,即挪用财政资金或违规借贷财政资金,用于对外放贷,申购新股、购买债券和基金,委托理财等,并将投资产生的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据为已有,有的还因此造成了大额投资损失;三是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通过签订虚假合同,提供虚假报账手续骗取财政资金或金融贷款的问题;四是是否存在在一些政府领导授意下,为部分政府部门的不合理费用“埋单”,如支付不合理性的住房补贴,出国考察费用,大额的业务招待费等。

六、围绕“有效性”目标,关注政府债务管理的机制制度。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其系统性、科学性、严密性和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如何,是事关地方财政收支能否平稳运行的大事。审计中,一方面从制度、机制的完善上,是否建立了负债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即明确财政部门为政府债务管理的归口部门,财政部门按责权利和借用还相统一的原则,建立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负债统计报告制度,政府负债项目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是否定期报送政府负债统计情况;是否建立了预警机制,并在风险超过警戒线的情况下,是否及时向政府报告;是否建立了偿还准备金制度等;另一方面,也要关注制度执行情况,财政等有关部门对政府负债的管理制度是否执行到位,具体负债单位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和按照批准计划执行,对制度未落实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地方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等。

(二)目前国家审计署统一组织的地方政府债务专项审计调查,在方法和步骤上,基层审计机关要抓好“四个环节”:

一是层层进行动员。地方政府要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清理审计专班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要求各部门、单位按国家审计署统一规定开展自查清理审计认定债务工作。同时各系统、部门要召开二、三级单位负责人和财务审计人员会议,落实好债务清理审计工作。

二是开展自查清理。有关单位在审计组指导下组织财会人员自查清理债权债务,逐笔填入统一规范的纸质表格或电子表格,并将政府债务资料、表格按要求送到清理审计组进行真实性核实确认。

三是延伸调查取证。审计组针对核实过程中发现的疑点问题,及时延伸到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进一步进行审计核实确认债务。

四是双方互认债务。将已经过审计核实确认的政府各种债务,逐笔填入统一规范的纸制表格和电子表格并进行汇总,经审计组核实后,由审计组取证,各单位负责人、财会人员分别签字确认。

值得强调的是,审计组要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周密安排部署,确保审计质量。具体要把好“五关”:即选配精干人员关、加强业务培训关、选定重点对象关、填好审计表格关、写好审计报告关等。(肖胜国)

第四篇: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浅析

摘 要: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经济的发展也不断的提高,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也不断扩大,因此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审计的工作也变得非常重要。本文从债务分析、债务管理、债务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分析了地方政府债务审计的作用,还提出了加强政府债务审计分析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关键词:地方政府债务;审计;债务风险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地方政府的债务审计规模也不断变大,因此得到了社会的密切关注。在实际的经济发展中难免会发生预算中列赤字、政府不能发行证券等事件,但是一定要遵循法律的相关规定,避免这些事件的发生。审计署对全国各地的政府债券的使用情况也进行了一定的调查,调查显示到2010年底全国政府债券的使用人数竟达到10.72亿,相当于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5%。从调查的结果显示,我国政府的债务数量不断的增加,也代表债务的危机风险不断增大,因此,在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规划发展中,明确提出要密切的关注债务在地方政府发展规划中的变化,要对地方政府的债务进行一定的监督,提出具体的问题,防范风险的发生。

二、地方政府债务审计的作用

1、摸清地方政府债务真实情况,评估、预防债务风险

对政府的债务进行审计的基本的作用是保护和预防,即了解债务的具体真实情况,知道债务风险危机的一些详细知识,从而对债务起到一定的预防危机的发生的作用。但是,当前我国政府对债务统计没有形成一定的评判标准,也许是因为债务庞大的原因,应该对当前的形势对当前遇到的问题,进行具体的有条理的分析,要对债务的总体情况有清楚的认识,对待问题有条理的解决,不能盲目的对待。所以,在对政府的整体债务进行分析时,应该对政府的具体真实情况有详细的了解,具体包括政府的规模、领导人员、资金的使用情况、资金的来源,对政府最基本的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后,摸清债务的基本状况,这样才能更好的对政府的债务进行管理,防范债务危机的出现。

2、有助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地方政府行为

审计工作会对政府的工作人员实际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工作的质量。因为政府的领导干部特别的注重自己工作中的业绩,那么业绩的提升需要经济的快速发展,这样就会造成许多的领导干部对工作过度的重视从而使用不正当的手段来提升自己任期时的业绩。例如2010年对湖北阳新县某政府债务进行审计时发现,该村的债务出现严重的赤字,债务情况非常的混乱。之后,审计的工作人员对该领导进行了调查,查明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该领导在任期间以各种原因骗取粮食补助和经济补助。随后,审计人员将此情况报告给当地的县纪委,县纪委给予了该人严重的处分,没收了所有的个人财产,并开除党籍处分。这个例子充分的证明了政府债务审计在债务的管理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充分的监督政府工作人员实际的工作情况,减少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能有效的保护国家的财产不受侵犯,维护财产的安全。

3、确保债务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配置资源

政府的债务资金对于城市的建设、园林的绿化、交通水利的发展、科学教育的发展等都具有非常大的贡献,应该说它主要的作用就是在这些方面发挥其功效,同时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要正确的使用债务资金,要达到其借债的目的,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反之,则会给地方政府带来极大的债务危机,影响社会的稳定发展。所以,一定要让债务资金的正常使用,把债务资金的使用列入债务审计工作的重要部分,要发挥其本身的作用,给社会的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效益。债务资金的审计内容包括:项目的收益效果、项目的进度情况、违约风险的监督。对在计划中的项目,应该分析其危机风险的发生几率,计划工作的进程,要正确的利用资金的使用价值,发挥其作用。对于正在建设的项目,要认真的跟踪项目的进度发展,以及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对于已经完成的项目,应该检查是否此项目符合预期的理想效果,对于不符合预期效果的地方进行及时的补救,减少现实与理想的差距。此外,还有一部分的资金用于投资股票、房地产等,往往会带来巨大的损失,造成资源的浪费,所以,应该合理的配置资源的使用,减少债务危机的出现,要合理有效的使用资源。

三、加强地方政府债务审计应当注意的问题

1、地方政府债务审计的重点

地方政府债务审计的重点包括债务偿还的过程、债务的措施环节、债务的管理和资金的应用。上文所提到的湖北省的例子中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关注重点的内容,就可以在财务审计的过程中得到明显的效果。在对债务审计的过程中,要促进政府的管理体制改革,还要让资金发挥其自身的价值,还要在债务审计的过程中懂得正确处理危机。

第五篇:4、填报必读: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报表填报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债务审计报表使用说明 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报表填报说明

债务审计报表使用说明

本次下发的政府性债务审计报表基于WPS Office 2009金审工程专用版(版本6.6.0.2740)制作,表格文件附名为.xls,不能另存为WPS Office的.et或Microsoft Office的.xlsx格式。支持Microsoft Excel 2003、2007版本。使用其他版本的WPS Office和Microsoft Office会造成表中内臵功能失效或产生校验误报。

若要使用WPS Office,请检查版本是否为6.6.0.2740(该版本软件审计组已提供)。也可使用Excel 2003或2007版本。

下面以WPS Office 2009(版本6.6.0.2740)为示例说明,Excel 2003版本可参照以下操作。Excel 2007打开报表时,出现、对话框可。

一、严禁更改报表结构

本套报表中,每张表都包含表头、数据填报区、附注区三个区域。其中,表中预留的空白区域为数据填报区,并已预臵相关公式和格式;表头和附注区的内容和位臵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具体包括:

(一)严禁自行在报表中增加列、删除列、更改列顺序;

(二)严禁删除表头所在的行;

(三)严禁删除、修改表头区各单元格中的内容;

(四)严禁删除报表下方的附注信息。

二、报表内置“审计工具”使用须知

时,点选项—启用即

(一)关于宏安全级别设置。

在填报报表前需将WPS表格的宏安全级别设臵为【低】。设臵方法如下:

1.选择WPS表格【工具】菜单后出现以下窗口:

2.点击【宏】后出现以下窗口:

3.点击【安全性】后出现如下窗口:

4.在“安全级”页面选择为【低】后,点击“确定”,完成对宏安全级的设臵。

设臵完成后,需要切换一下Sheet页或关闭后重新打开WPS表,以使宏功能生效。

(二)报表内置“审计工具”主要功能。

在正确设臵宏“安全级”后,打开报表文档会显示内臵的【审计工具】功能,如下图:

点击【审计工具】,下有“插入新行”功能和“检查数据”两个功能菜单:

1.插入新行功能。

在填写报表时,如使用手工插行,则需要通过“向下填充” 的方式将计算公式和格式补齐。建议使用“审计工具”菜单下的“插入新行”功能在表中插入新行,这样新行中就包含了所有的自动计算公式以及单元格格式。操作过程如下:

(1)点击菜单【审计工具】->【插入新行】;

(2)输入需要插入的行数;

(3)点击【确认】后完成插入操作。会在用户选定行上方插入指定数量的新行。新行中单元格的公式会保留,用户无须设臵。

2.检查数据功能。

在填报过程中,可以使用“审计工具”菜单下的“检查数据”功能进行数据校验。如果填列的数据不符合内臵校验关系,则错误数据的单元格将显示为红色,并给出所报错误的提示信息,同时生成包含该表检查结果的文本文件,存放在报表同一文件夹内,以便检查核对。对数据的检查包括三方面:一是检查有下拉框列次填报的数据是否为下拉列表中的选项;二是检查数据有效性,包括:是否允许为空,是否符合单元格类型的要求;三是审核表内各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具体步骤为:

(1)点击菜单【审计工具】->【检查数据】,如下图:

(2)如发现错误,则会出现错误提示框,如下图:

(3)点击【确定】,在WPS表格里出错数据所在单元格会被填充为红色,如下图:

为避免仅在报表最后完成时才做检查,可能无法完整显示错误信息,建议每填报1行数据就做一次【检查数据】,及时改正相关错误后再继续填报。

(三)报表内置“审计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1.主键内容不能为空。各表都有一个标识为“主键”的列次。只有“主键”内容不为空的行才能参与表内审核校验,“主键”内容为空的行不参与校验。

2.一次只能打开一张表进行检查,如同时打开两张以上报表,则会导致“检查数据”功能失效,始终会提示“校验通过!”信息。此时请先关闭WPS表格程序后,再重新打开审计报表进行数据校验。

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报表填报说明

一、总体填报说明

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报表共10张,表1至表4为债务基本情况表,表5为融资平台公司基本情况和债务风险分析表,表6为2012年政府性债务风险指标测算表,表7为2012年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分析表,表8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情况表,表9为财政部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债务余额审核情况表,表10为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发现问题汇总表。填报总体要求和说明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本级、地市本级、县区本级、乡镇2012年和2013年1月至6月债务报表的政府性债务填报此套报表。

(二)各级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在2012年初和2013年初存在政府性债务,或当年新发生政府性债务的,审计组应按要求填报审计报表。

(三)为便于填报,表

1、表

2、表3均将2012年、2013年1月至6月2个债务报表的债务在一张表中填报。

(四)不同“债务形成”的债务不能在一行填列。年初债务余额与当年举借额应当在不同行反映。

如果一笔债务涉及不同债务类型、多个资金投向类别、多个债权人类别及融资方式,或一笔贷款合同涉及多个提款的,要分别按照债务类型、资金投向类别、债权人类别及融资方式和实际提款进行合理拆分,分别填报表

1、表2或表3。

对同一的多笔债务,如果债务单位、债务类型、资金投向类别、债权人类别及融资方式、债务期限等全部相同的,在同一内可以合并填报。

(五)为避免重复统计,转贷或转借的债务填报原则如下:

1.地方政府债券和上级财政转贷债务(包括通过中央部门、金融机构转贷的外国政府贷款等债务)由本级负责偿还的,计入本级政府债务;转借给下级政府并由下级政府偿还的,计入下级政府债务。该类债务以财政部门为债务人,“债务单位部门类别”填写“财政部门”,“项目单位名称”填写使用债务资金的具体单位名称。在填报时,应根据偿债责任,划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和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2.贷款人(第一借款人)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后,又转借给其他单位(第二借款人)的,根据转借协议或合同约定,如果偿债资金来源于第一借款人的,应作为第一借款人债务填报;如果偿债资金来源于第二借款人的,应作为第二借款人债务填报。

(六)上下级政府间往来款、借款、暂付款,同级政府各部门之间借款,以及白条欠账(除乡镇债务中经审计认定的),均不计入地方政府性债务。政府部门和机构出借给其 他单位的借款,如果借出资金属于财政资金或自有资金(不包括国债、外债转贷等上级财政转贷资金),其他单位也不作为政府性债务填报。

(七)各省通过人民银行再贷款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形成的债务,由各省本级审计组组织填报和审核。除人民银行再贷款外,各级政府为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举借的债务,由各级审计组负责组织填报和审核。

(八)各地各类开发区(园区)视同本级政府所属机构,其债务属于同级政府债务,按照要求填报有关统计表。审计组在填写《表06—2012年政府性债务风险指标测算表》中的财政数据时,要区分本级政府《财政总决算报表》是否包含同级开发区;如果不包含,应将开发区财力并入同级财政决算报表后填报表6,并入时需注意开发区与同级财政的抵扣关系,防止少计算或多计算财力。

街道办事处、区公所是政府派出机关,不属于一级政府,其债务隶属于其派出政府本级。

(九)对以外币转贷的世亚行贷款或外国政府贷款等政府外债,按照2012年末和2013年6月末外币汇率统一折算后填报债务年初余额、当年举借额、当年偿还额和年末余额。

二、相关概念说明

(一)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相关单位举借,确定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一是地方政府债券、国债转贷、外债转贷、农业综 合开发借款、其他财政转贷债务中确定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二是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举借、拖欠或以回购(BT)等方式形成的债务中,确定由财政资金(不含车辆通行费、学费等收入)偿还的债务。三是地方政府粮食企业和供销企业政策性挂账。

(二)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是指因地方政府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政府负有连带偿债责任的债务。一是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借,确定以债务单位事业收入(含学费、住宿费等教育收费收入)、经营收入(含车辆通行费收入)等非财政资金偿还,且地方政府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的债务。二是地方政府举借,以非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视同政府担保债务。

(三)地方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其他相关债务。是指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和公用事业单位为公益性项目举借,由非财政资金偿还,且地方政府未提供担保的债务(不含拖欠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政府在法律上对该类债务不承担偿债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债务危机时,政府可能需要承担救助责任。

(四)通过新的举债主体和举债方式形成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即在2011年国务院《关于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6号)规定的上述三类债务范围之外,通过新的举债主体和举债方式形成的地方政府 性债务。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其他单位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且由非财政资金偿还的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二是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和公用事业单位通过融资租赁、集资、回购(BT)、垫资施工、延期付款或拖欠等新的方式形成,用于非市场化方式运营的公益性项目,由非财政资金偿还,且地方政府及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未提供担保的其他相关债务。三是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不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新的举债主体,通过举借、融资租赁、集资、回购(BT)、垫资施工、延期付款或拖欠等方式形成的,用于公益性项目,由非财政资金偿还,且地方政府及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未提供担保的其他相关债务。

(五)债务风险指标。

1.债务率,是指年末债务余额占当年综合财力的比率。如债务率超过100%(多数国家确定的债务率指标控制上限),表明该地区债务风险较高;如低于100%,表明该地区债务风险较低。

2.偿债率,是指当年偿还债务本息占当年综合财力的比率。如偿债率超过20%(国际常用的偿债率指标控制上限),表明该地区到期债务的偿债压力较大,风险较高;如低于20%,表明该地区偿债压力较小,风险较低。

3.逾期债务率,是指年末逾期债务额占年末债务总余额的比重。逾期债务率较高,表明已出现偿债困难,存在较高风险。4.借新还旧率,是指举借新债偿还债务本金占当年债务还本总额的比重。如借新还旧率较高,表明对举借新债偿还债务的依赖程度较高,存在一定偿债风险。

(六)其他相关概念。

1.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的范围包括:地方政府及所属部门和机构。地方人大、政协、司法等机关单位视同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填列。

2.经费补助事业单位,是指接受国家经费补助的事业单位,包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性质的公用事业单位。

3.公用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予以财政补助的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公共交通等事业单位或国有独资、控股企业,不含融资平台公司性质的公用事业单位。

4.融资平台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包括各类综合性投资公司,如建设投资公司、建设开发公司、投资开发公司、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发展公司、投资集团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等,以及行业性投资公司,如交通投资公司等。

5.公益性项目,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且不能或不宜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府投资项目,如市政道路、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公共卫生、基础科研、义务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对于新的举债主体用于公益性项目的债务仅包括用于交通运输(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等)、市政建设(地铁、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广场、文体场馆、绿化、污水及垃圾处理等)、保障性住房、土地收储整理等的债务,不包括企业法人和自然人投资完全按市场化方式运营项目形成的债务。

6.财政资金,是指地方政府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财政资金,不包括纳入财政管理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和学费、住宿费等教育收费收入。

7.担保包括: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采取直接或间接方式为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种形式:为融资行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或出具担保函;承诺在借款人偿债出现困难时,给予流动性支持,提供临时性偿债资金;承诺当借款人不能偿付债务时,承担部分偿债责任;承诺将借款人的偿债资金安排纳入政府预算。

8.当年综合财力,是指当年公共预算本级财力、政府性基金本级财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财力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本级财力之和,扣除纳入财政管理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学费和住宿费等教育收费收入。

9.回购,主要是指BT(建设—移交)模式的建设项目,由项目公司自行筹资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项目公司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进行的回购。BT 模式是政府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10.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售后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供货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方式。

11.垫资施工、延期付款,垫资施工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利用自有资金为发包人垫资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直至工程施工至约定条件或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后,再由发包人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施工承包方式;延期付款是指工程完工或交货时未全部结清款项,剩余款项约定在一定期间内一次或分期支付的方式。此次审计,根据这两种融资方式的共同特点,将两者归并为一种融资方式填报。

三、各表填报说明

(一)表01—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明细表。第1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2列“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市辖区)”,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3列“县(市、区、旗等)”,在下拉框中选择。第4列“乡(镇、苏木)”,在下拉框中选择。第5列“地区级次”,自动生成,分省本级、地市本级、县区本级、乡镇4个级次,不能为空。

第6列“债务报表”,在下拉框中选择,分为2012年和2013年1月至6月2个,不能为空。第7列“债务单位名称”,应填写债务单位全称。不能为空。各种财政转贷债务,如第18列“债权人类别及融资方式”选择“上级财政—外债转贷”、“上级财政—国债转贷”、“上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借款”、“上级财政—其他”或“发行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债务单位名称应填列各级财政部门,相应的第8列“债务单位部门类别”应选择“财政部门”。

第8列“债务单位部门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包括:一般公共服务部门(不含财政、国土资源部门),财政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公共安全部门,教育—中小学,教育—普通高校,教育—其他部门,科学技术部门,文化体育与传媒部门,社会保障和就业部门,医疗卫生部门—医院,医疗卫生部门—其他,环境保护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农林水部门,交通运输—公路,交通运输—铁路,交通运输—民航,交通运输—其他部门,资源勘探电力信息部门,粮油物资储备管理部门(不含政策性挂账),其他部门。

一般公共服务部门包括: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发展和改革部门、统计部门、税务部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商贸部门、知识产权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测绘部门、地震部门、气象部门、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宗教事务管理部门、港澳台侨事务管理部门、档案部门以及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部门。

公共安全部门包括: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劳教、国家保密等部门。

文化体育与传媒部门包括: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

社会保障与就业部门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等。

农林水部门包括: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

教育部门包括:教育—中小学,教育—普通高校,教育—其他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包括:交通运输—公路,交通运输—铁路,交通运输—民航,交通运输—其他部门。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部门包括:工业和信息产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等。

粮油物资储备管理部门包括:粮食部门、物资储备部门、旅游部门等。

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单位部门类别”按照其隶属的机关、事业单位所属部门类别填列。

普通高校附属医院,选择“医疗卫生部门—医院”。第9列“债务单位性质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包括: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公用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不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他单位8类。

第10列“债务形成”,是指债务举借或拖欠发生的年 度,填写4位整数。本列不能为空,第10列应小于等于第6列。

第11列“债务期限”,是指合同、协议确定的借款期限。具体填写方法举例,如:2年、5年3个月、23个月、18天等。对于拖欠债务,不填此列。

第12列“债务期限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拖欠债务不填此列。

第13列“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名称可能与第7列“债务单位名称”相同,也可能不相同,如果有关债务不对应具体项目,不填此列。

第14列“项目名称”,指项目的具体名称,应按有关合同、协议约定的项目名称填写;如果有关债务不对应具体项目,不填此列。

第15列“债务用途类别”,分为公益性项目、非公益性项目和非项目支出,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

第16列“还债资金来源具体名称”,要根据协议约定、项目性质或相关政策规定,分析填列还款资金来源的具体名称。对以政府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债务,此列统一规范填写为“政府土地出让收入”。以该列的“政府土地出让收入”作为筛选条件可准确填报《表07—2012年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分析表》相关列次的数据。如果一笔债务既涉及政府土地出让收入,又涉及其他财政资金,则应把以政府土地出让收入为偿债来源的债务和其他财政资金为偿债来源的债务分开填报表1。本列不能为空。第17列“债权人名称”,填写金融机构、上级财政、其他单位等债权人的具体名称。第18列“债权人类别及融资方式”如选择“发行债券-XX”,则第17列“债权人名称”应统一填写为“债券持有人”。本列不能为空。

第18列“债权人类别及融资方式”,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分为:银行贷款—人民银行,银行贷款—工行,银行贷款—农行,银行贷款—建行,银行贷款—中行,银行贷款—交行,银行贷款—农发行,银行贷款—国开行,银行贷款—进出口银行,银行贷款—其他银行,银行贷款—城市和农村信用社,信托融资—信托贷款,信托融资—其他,发行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债券—企业债券,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发行债券—中期票据,发行债券—其他,上级财政—外债转贷,上级财政—国债转贷,上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借款,上级财政—其他,证券业金融机构融资,保险业金融机构融资,其他金融机构融资,融资租赁,回购(BT),垫资施工、延期付款,集资,其他单位和个人—拖欠,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他。

银行贷款主要包括:单位普通贷款、普通并购贷款、银团贷款、信用卡及账户透支、贸易融资、境外贷款转筹资、票据融资和各项垫款。

发行债券—企业债券,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 工具。

发行债券—中期票据,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上级财政—外债转贷”包括:通过上级财政部门、中央部门或金融机构等部门转贷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等。

证券业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

保险业金融机构包括: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

其他金融机构包括:汽车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

第19列至第22列仅2013年1月至6月债务报表且2013年6月底有债务余额的填列。

第19列“合同约定的单一利率或回报率”,填写合同中约定的年利率;以BT方式融资,填写BT回购项目年投资回报率。如果一份合同中约定多个利率或年投资回报率,则不填写此列。此列仅填写数值,如借款利率为5.5%,则填写5.5,下同。

第20列“合同约定多个利率或回报率的,填报最高利率或回报率”,如果合同中约定多个利率,仅填写最高利率;以BT方式融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了多个投资回报率,仅填写 最高的投资年回报率。如果合同仅约定一个年利率或投资回报率的,则不填写此列。

第21列“具体支付形式名称”,填写其他融资成本支付的具体费用名称,如“咨询费”、“顾问费”等。

第22列“折合年利率”,合同未以百分比形式约定其他融资成本年利率的,按表头要求计算填写;合同以百分比形式约定年利率的,填报百分比利率。如果合同约定的是月利率,以“月利率×12”折算年利率,如果约定的是以天计息,以“日利率×365”折算年利率。

第23和第24列,按表头要求填列。一笔债务不能同时填写第23列和第24列。

第25列、第26列和第32列,自动计算。

第27列至第31列、第33列至第37列,按表头要求填列。

第38列,按表头要求填列。该列=第39列+第40列=第23列+第24列-第26列。

第39列“年末债务余额中尚未支出的债务资金额”,是指年末债务余额资金中尚未安排并拨付到项目的债务资金余额。

第40列“年末债务余额中已支出的债务资金额”,是指年末债务余额资金中已安排并拨付到项目的债务资金余额。对于BT项目,债务形成的同时即视同债务资金已全部支出。

第41列“年末债务余额中已支出的债务资金投向”,在下拉框中选择。包括:工业,能源,交通运输—铁路,交通运 输—经营性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政府还贷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政府还贷二级公路,交通运输—其他公路,交通运输—机场,交通运输—其他,市政建设—轨道交通,市政建设—道路桥梁,市政建设—水热电气垃圾处理等,市政建设—其他,农林水—大型水利设施,农林水—其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教育—义务教育,教育—高中,教育—普通高校,教育—其他,科学、文化,卫生—医院,卫生—其他,保障性住房,土地收储,政权机构建设,农网改造,乡村公路、桥梁,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农村公共服务建设,乡村垫交税费,其他。

政权机构建设是指:用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债务支出。

乡村公路、桥梁是指:用于通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及桥梁等附属设施建设债务支出。通乡(镇)公路指县(区)城通达乡(镇)及连接乡(镇)与乡(镇)的公路;通行政村公路指由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

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等。

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包括: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为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供销社股金、清理城市商业银行、清理城市信用社、清理信托投资公司等举借的专项借款。

乡镇债务投向的填报: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基层政权机构建设债务、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债务、乡村垫交税费债务4类公益性乡镇债务分别对应下拉框中“教育—义务教 育”、“政权机构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建设”和“乡村垫交税费”,这4类以外的乡镇债务资金投向,在下拉框中选择其他选项。

第42列,自动计算。该列=第43列+第44列。第43列、第44列,按表头要求填列。

第45列至50列,仅2013年1月至6月债务报表填列。第45列至50列之和是2013年6月底债务本金余额。2013年6月底逾期债务本金(含拖欠工程款)应作为2013年7月至12月到期应偿还债务本金填写第45列。

第51列“乡镇债务时段划分及锁定情况”,在下拉框中选择,当第5列为“乡镇”时,此列不能为空。包括:历史债务—已锁定并明确各级财政偿债额,历史债务—其他,新发生乡镇债务3类。乡镇债务以2005年12月31日为界限,截至2012年1月1日以后仍有余额的债务,分为历史债务和新发生乡镇债务。历史债务根据是否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进行锁定,进一步分为:历史债务—已锁定并明确各级财政偿债额、历史债务—其他。

历史债务—已锁定并明确各级财政偿债额:是指按照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由省级政府统一组织清理锁定并明确各级财政应承担偿债额的,发生在2005年12月31日以前,至2012年1月1日仍有余额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乡村垫交税费债务、乡村基层政权机构建设债务和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债务。

历史债务—其他:是指除“历史债务—已锁定并明确各级 财政偿债额”,发生在2005年12月31日以前,至2012年1月1日以后仍有余额的乡镇债务(不含村级债务)。

新发生乡镇债务:指发生在2005年12月31日之后,至2012年1月1日以后仍有余额的乡镇政府性债务。

第52列至第54列,仅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本级和省会城市本级2013年1月至6月债务报表填写,反映审计确认的截至2013年6月底每笔债务余额纳入财政部门《地方政府性债务系统》的情况。

第52列“本笔债务是否纳入财政部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在下拉框中选择,包括:全部纳入、全部未纳入、部分纳入。当审计确认的一笔债务在2013年6月底的余额均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时,选择“全部纳入”,当均未纳入时,选择“全部未纳入”,当仅部分纳入时,选择“部分纳入”。

第53列“纳入财政部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债务余额”,填写审计确认的债务余额中,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管理的金额。当第52列选择“全部未纳入”时,第53列应填写0;当第52列选择“部分纳入”时,第53列<第38列;当第52列选择“全部纳入”时,第53列=第38列。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债务余额大于审计认定的债务额,属于财政部门多统计债务额,多统计部分不在第53列反映。

第54列“未纳入财政部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债务余额”,第54列=第38列—第53列,此列大于等于0。由于在填报方式上可能存在差异,审计填报的债务余额与财政部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中的债务余额,在笔数上可能存在1对多或多对1的情况,审计人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第55列、第56列,为备注列。

(二)表02—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明细表。第1列至第38列,填报要求同表1。其中:

第16列“还债资金来源具体名称”,还债资金来源不能填报“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等财政资金。

第27列和第33列如果填有数据,即由财政资金偿还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本金和利息,表明政府已实际履行了担保责任,承担了债务的偿还责任。

第39列,自动计算。该列=第40列至44列之和。第40列“政府信用方式举借”,是指以政府信誉方式举借的债务余额。包括:地方政府债券、上级财政转贷,以及其他政府部门和机构以政府信誉举借的债务中由非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

第41列至第44列,按表头要求填列。如果一笔债务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担保的,应按照不重复的原则填列,填列的先后顺序为:以政府及所属部门出具承诺函、宽慰函提供担保举借;以财政收入、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担保举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提供担保举借;政府信用方式举借;其他政府担保方式举借。

第45列“担保人具体名称”,是指提供担保的地方政府及 所属部门和机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名称。地方政府债券、国债转贷、外债转贷等财政转贷中明确由非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作为以政府信用担保方式举借的债务,不需要填写担保人名称。

第46列至第61列,填报要求同表1的第39列至第54列。

第62列、第63列,为备注列。

(三)表03—地方政府其他相关债务明细表。第1列至第56列,填报要求同表1。其中:

第9列“债务单位性质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下拉框中不含“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和“其他单位”选项。

第15列“债务用途类别”,在下拉框中选择“公益性项目”,不能为空。其他相关债务应当是为公益性项目举借的债务,因此下拉框中不含“非公益性项目”和“非项目支出”选项。

第16列“还债资金来源具体名称”,还债资金来源不能填报“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等财政资金。

第18列“债权人类别及融资方式”,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下拉框中不含“上级财政—外债转贷,上级财政—国债转贷,上级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借款,上级财政—其他,发行债券—地方政府债券”选项。

第27列和第33列,如果填有数据,即由财政资金偿还其他相关债务本金和利息,表明该部分其他相关债务已由政 府偿还。

(四)表04—粮食企业和供销企业政策性挂账情况表。

(五)表05—融资平台公司基本情况和债务风险分析表。

本表由审计人员根据各列次表头说明及附注要求填报。本表反映2012年底和2013年6月底本地区所有融资平台公司的情况。债务报表内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撤销的融资平台公司不填报本表;融资平台公司即使在债务报表年末不存在三类债务余额,也要填报本表,第23列至第25列填写0,第26列至第28列根据实际情况填列,其他列次按照表头要求填列。

第1列至第6列填报要求同表1。

第7列“融资平台公司名称”不能为空,应填写规范的全称。

第8列“成立”限定填写四位整数,不能为空。第9列“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应填写规范的全称。

第10列“公司性质”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第11列“经营性质”在下拉框中选择,不能为空。包括:融资性、投资性和经营性3种。融资性平台公司只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不承担建设运营;投资性平台公司不仅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还承担项目建设运营;经营性平台公司除公益性项目融资和建设运营外,还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

第12列和第13列,按照表头要求填报。第14列=第15列+第16列+第17列+第19列,自动计算。

第15列至第32列,按照表头要求填报。

债务审计有关概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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