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中学食堂工作人员临时聘用合同(共)
中学食堂工作人员临时聘用合同
甲方:中学
乙方:
因学校食堂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为我校食堂临时工作人员。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1.性质:为临时雇用人员。
2.工资按月结算。
3.月工资为1500元,其中含乙方缴纳社会医疗、养老保险等各项费用的资金。各项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购买。如因乙方未购买,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各项职责:
(1)按学校要求按时完成师生食堂饭菜加工,负责洗刷食堂用具并按时搞好食堂各项卫生打扫。
(2)甲方要求乙方保障按时开餐,同时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3)身体如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学校。如检测出不宜从事食堂加工的疾病,学校及时辞退,工资按实结算到辞退日止。
(4)不私自带食堂的东西出校。
(5)严防陌生人进入加工间和餐厅,发现有上述现象要追问,及时报告学校。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中学
乙方:
202_年2月26日
第二篇:临时聘用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 聘 人):
甲方为了按时完成我局工作,解决工作人员不足问题,提升工作人员队伍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二、乙方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需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和文化素质,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能认真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有关业务知识。
3、服从单位安排,愿遵守单位一切规章制度,胜任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三、聘用期间工资待遇
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及养老保险金共元人民币,养老保险金由乙方领取后自行到相关机构缴纳;若乙方工作成绩显著,可适当给予奖励。
2、乙方享受与甲方正式职工相同的劳保待遇。
3、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等假期。
4、甲方在医疗相关政策规定允许的情况下,按期为乙方缴付医疗保险。
四、工伤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并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1、聘用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
2、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聘用合同期满即自行终止。如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乙方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4、甲方单位被撤销,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5、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8、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第三篇:聘用食堂临时工作人员协议书
乐山小学聘用食堂(学生简餐)工作人员协议书
甲方:(公章)乐山小学
乙方:(签章)
甲方因学生简餐食堂工作需要,特聘用乙方为食堂临时工作人员,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保证身体健康,持健康证,能胜任食堂工作,甲方才能聘用。如乙方出现各种传染性病症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必须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乙方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穿工作服上岗且要保持清洁。
二、在工作时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食堂负责人领导,按时上下班,中途不得离开食堂,有事外出需征得甲方食堂负责人同意,若擅自脱岗,累计满3次,甲方有权终止聘用合同。每天简餐要准时,若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三、乙方保证食堂卫生。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厨房设置和设施做到“二分开、一方便”,即生熟分开、副食品与调味品分开储藏,乙方流水操作要比较方便。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餐厅内餐桌、餐凳摆放整齐,每天定时清洗打扫,确保通风透光,空气新鲜无异味。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四、乙方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严禁向学生提供污染、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可能影响师生健康的食物。食品要48小时留样和处理留样以便查验。
五、甲方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措施。
六、如果乙方在使用水电不通或有不安全故障,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汇报,甲方要及时排查维修。如果工具正常损坏,应造册登记。
七、甲方按月及时支付乙方工资现金800元,不得随意拖欠乙方工资。乙方各种保险费由乙方自己负责。
八、甲方对乙方的相关规定及奖惩:
1、遵守各项简餐管理制度,按时上班,保证学生按时就餐;
2、保证物品堆放有序,不零乱;
3、随时搞好操作间、消毒间、库房间等卫生保洁工作,餐具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
4、每日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食品的留样和消样工作;
5、穿工作装上班,搞好团结,分工合作;
6、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操作间、消毒间、库房间等场所,预防中毒和偷盗事件发生;
7、因工人自己操作无序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工人自己负责;
8、经上级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学校每月奖励给乙方人民币150元。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有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时间有效期为202_年5月2日至202_年7月10日,期满,如甲方新学年要开设食堂,聘用工人,乙方可优先被甲方聘用。
十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上条款续签协议,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不得翻悔。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202_年 5月2日202_年5月 2日
第四篇:食堂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初中食堂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甲方:**初中
乙方:
根据高仓初中食堂工作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聘用合同:
一、聘用期限:
202_年8月24日 至 202_年1月20日
二、工作内容、工作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每天准时为学校学生、教师提供一日三餐,饭菜种类、标准由高仓初中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规定。
2、食堂受聘工作人员每学期向学校缴纳500元保证金,如有违规行为,从保证金中进行处罚。
3、受聘食堂工作员违规处理条例:
(1)食堂不得自行停业,否则学校予以每次50元罚款;后果严重者予以解聘。解聘后,保证金不退。
(2)食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到相关卫生部门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学校进行检查)。注意保持食堂及个人卫生清洁,工作时必须穿着白色工作服,戴上帽子、口罩。否则,每人次罚款50元(不包括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3)受聘食堂工作员每日需填报好食堂日记(包括进货原料、数
量、价格,上班人员存在问题及处理,大事记录),做好台帐登记,否则处罚50元。
(4)受聘食堂工作员做好食物留样工作(每餐的每种菜都要留样,冷藏存放24小时以上,样品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否则每次罚款50元。
(5)受聘食堂工作员只能经营食谱中规定的食品且达到规定的分量,若要增加新的供餐种类,必须报学校审批,不准超出经营范围(严禁出售零食),否则,每次罚款20元。
(6)食堂只能由学校根据学生实情和市场行情确定饭菜价格。不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抬价。否则每次罚款50元。
(7)按学校的作息时间开餐,每餐不超过50分钟。否则,每次罚款50元。非就餐期间(如课间、体育课、活动课等时间)开饭、售卖食物的每人次罚款20元。学生不得进入操作、销售间内,否则,每人次罚款20元。食堂工作人员的亲属(包括老人、小孩)不能随意进入操作、销售间内,否则,每人次罚款20元。
(8)对大额物品如米、米粉、面粉、食物油等的采购,供货商必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和检测报告,并由总务处统一采购,严禁私自采购 “地沟油”等类劣质油,否则罚款300—500元/次,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全部由食堂经营者承担(包括师生因食品中毒所引起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等)。
三、合同终止的条件
1、应聘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不胜任本职工作。
2、应聘者有下列现象也作为处罚、辞退的依据:
(1)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纪律(如偷窃、有意破坏设备设施等)、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执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2)工作不负责任,消极怠工,出现责任事故;
(3)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差,师生意见大。
3、按聘任制的双向性,在一方面确有特殊原因,须终止合同的,应提前半个月双方协商、予以解除聘约,终止合同。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学校、应聘食堂工作人员各执一份。
单位(签字盖章):**
应聘食堂工作人员(签字签名):
年月日
第五篇:食堂临时工人聘用合同
镇雄县第一中学食堂临时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学校食堂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性别:,民族:,为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从事学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具体如下:
(一)聘用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聘期为。合同期满,合同即行终止。
(二)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发给被聘用工人工资,聘用工人月工
资为人民币1700.00元整(大写:壹仟柒佰元整)。(备注:工资按月记发,每月扣除500.00元,待期未核算后统一发放。)
(三)工作职责和纪律:
1、被聘用人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由于违规操作而导致后果的,视实际情况追究相关责任。
2、被聘用人员必须坚持优质服务,做到热情、周到、文明。按时上班,不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被聘用人在聘用期限内不得擅离职守。
3、被聘用人员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制度》,认真做好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杜绝食物中毒和疾病传播。
4、被聘用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体检,持健康证上岗。做到五勤: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勤剪指甲。上班时间应统一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服装整洁。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间。
6、被聘用人员要爱护公物,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使用食堂的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分管领导或校领导尽快加以解决。
7、被聘用人员配合学校做好饮食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并协助值日教师维持好学生用餐的秩序。家庭住址:,身份证号:
8、被聘用人员服从学校管理,严格执行食堂管理员的分工。完成本职工作和食堂管理员安排的其他临时任务。
9、被聘用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学校的考核。
10、被聘用人在工作期间因事、因病需提前请假。
11、被聘用人工作不到一个月的,概不发放工资。
12、被聘用人要有高度的安全责任感,无论出现什么安全事故概由本人负责。
13、学校小卖部工作人员,若出现短款、缺款、丢物现象,概由本人负责(损失部分从月工资中扣除)。
(四)被聘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学校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学校利益造成损害的;
3、严重违反食堂人员工作职责,造成恶劣影响的或严重后果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6、不能胜任工作的。
7、不注意自身卫生工作,不按学校相关食堂卫生工作程序工作的。
(五)学校未按合同协定支付劳动报酬,被聘用人可以通知学校解除合同。
(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共2页,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解释权隶属校方。
聘用单位(盖章)被聘用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