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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包车旅游车辆安全责任书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13-814906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28 11:04:0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学生包车旅游车辆安全责任书

学生旅游包车安全责任书

为保障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外出旅游等活动的安全,给学生营造一个舒适、和谐的乘车环境,杜绝事故的发生,学校、家委会与接送学生车主双方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车主责任:

1、车主营运车辆必须是车况良好,有落户手续和车牌号,有“营运证”,“驾驶证”,购买车辆保险,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大小客车、面包车;

2、驾驶员必须有有丰富的驾驶经验和高超的驾驶技术,三年以上驾龄,没有恶性事故记录,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3、驾驶员在营运时间,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开野车和超速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各项交通法律法规,按照车辆座位荷载标准人数,不准超员。每次乘车驾驶员要清点人数,关牢车门车窗,不准途中拉散客,必须把学生送到与家长、学校协议的目的地;

4、参加学生外出接送的车辆必须遵守与学校约定的时间,既不能过早也不能太迟,以免引发学生候车事故。

二、家委会责任:

1、家委会家长要与学校进行沟通,共同监督选择用车,严禁租乘破旧车、故障车、拼装车、三轮车、拖拉机之类的“隐患车”;

2、家委会要知道学生的活动时间、候车和下车地点,共同保障孩子的既定乘车时间;

3、家委会层面要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和候车组织纪律教育。

4、家委会要与学校、车主司机取得联系,相互交换意见或建议,讲诚信,守信誉,及时与车主协商并结清运费。

三、学校责任:

1、学校要与家委会家长进行沟通,共同监督选择用车,严禁租乘破旧车、故障车、拼装车、三轮车、拖拉机之类的“隐患车”;

2、学校要组织好活动,并对全体学生进行乘车、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尤其在乘车时不准开车门、车窗、伸头露臂,车内不喧哗打闹,讲秩序,有礼貌,尊敬司机;

3、开展活动期间要与家委会、车主保持联系,使活动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学校有监督权,望各方恪守条约,各负其责,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确保参与活动的学生安全。

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家长委员会、车主各持一份,签字生效。学校保留一份备查。

甲方(车主驾驶员)乙方(乘车学生家长)丙方(学校)

签字签字签字

年月日

第二篇:4.5:客运或旅游班车包车安全责任书

客运或旅游班车包车安全责任书

鲁车,将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由发车,载客人,沿以下线路运行。

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之规定,确保安全完成旅客运输任务,特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执行此次运输任务的驾驶人员: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之规定,并随身携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客运班车即时驾驶证明》等有关有效证件和协议,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单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的须配备双班驾驶员;

2.严格按照公司包车合同执行;

3.严格执行限速管理规定,良好天气和道路条件下高速公路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00公里/小时,非高速公路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有限速规定路段,按规定速度行驶),早晚视线不清必须减速驾驶,夜间运行必须按规定使用灯光,注意避让车辆及行人;

4.恶劣天气严格执行停发班制度,发车前检查GPS有效性及按规定配备的消防器材,服从安全管理;

5.发车前签订《客运或旅游班车包车安全责任书》。

二、执行此次运输任务的车辆:

1.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随身携带行驶证、营运证等有效证件;

3.定期进行车辆维护和检测;

4.每日进行出入库检查及安全检查;

5.乘车环境良好,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6.不超员、不随身携带“三品”。

三、按规定投保车辆交强险、商业险及承运人责任险。

四、凌晨2时-5时之间禁止运行。

违反以上各项规定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责任单位:(章)经营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篇: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责任书

巩留县莫乎尔乡中学学生接送车辆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巩留县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充分履行学校职责,创建安全文明的育人环境,巩留县莫乎尔乡中学与各接送学生车辆车主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1、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是证照齐全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审定认可的机动车辆。禁止不符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

2、驾驶人员必须具备资质,严禁学生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严禁驾驶员带病开车或酒后驾车。机动车驾驶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1)准驾同一车型三年以上;

(2)三年内没有12分的违章记录;(3)未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

3、必须经常教育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与机动车驾驶员签订《学生接送车辆安全责任书》并送学校备查。

4、一切行为必须符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必须按公安交警支队核定的车辆载客数,安排车辆,不得有超载现象。不得有不按规定参加机动车定期检验、车辆脱保等违法行为。接送学生用车不得外借。

5、在莫乎尔乡接送学生车辆一律限速50千米/小时以内。6如需换新的车辆或使用新的机动车驾驶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把好车辆、驾驶人源头关,同时向当地教育部门及公安交巡警支队报告,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不得使用报废车辆以及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确保学生用车安全。

7、车主、司机必须与学校保持通信畅通,如遇特殊情况要第一时间与学校取得联系。

8、以上责任要求,各车主、司机必须严格遵守,确保交通安全。

9、对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查检有违规行为的,乡校将会同有关部门吊销接送车辆资格。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司机和学校各执一份。

司机:

巩留县莫乎尔乡中学:

2012年11月2日

第四篇: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责任书

龙背乡中心校

学生接送车辆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充分履行学校职责,创建安全文明的育人环境,龙背乡中心校与各接送学生车辆车主签订如下交通安全责任书。

1、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是证照齐全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审定认可核发“接送学生专用车”标牌的机动车辆。禁止不符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

2、所派驾驶人员必须具备资质,严禁驾驶员带病开车或酒后驾车。机动车驾驶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1)准驾同一车型三年以上;(2)三年内没有12分的违章记录;(3)未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

3、必须经常教育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与机动车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状》并送学校备查。

4、一切行为必须符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必须按公安交警支队核定的车辆载客数,安排车辆,不得有超载现象。不得有不按规定参加机动车定期检验、车辆脱保等违法行为。接送学生用车不得外借。

5、在龙背境内接送学生车辆一律限速50千米/小时以内。6如需换新的车辆或使用新的机动车驾驶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把好车辆、驾驶人源头关,同时向当地教育部门及公安交巡警支队报告,经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不得使用报废车辆以及

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确保学生用车安全。

7、车主全面负责各条线路的接送工作和与校方的联系工作。一旦遇车况不佳时必须负责调车,不得延误接送。

8、车主、司机必须与学校保持通信畅通,如遇特殊情况要第一时间与学校取得联系。

9、以上责任要求,各车主、司机必须严格遵守,确保交通安全。

10、对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查检有违规行为的,乡校将会同有关部门吊销接送车辆资格。

此责任书一式三份,车主、司机和中心校各执一份。

车主:司机:

龙背乡中心校:

注:此责任书报送龙背派出所、临渭区教育局安全股备案。

2010年12月27日

第五篇:4.5:客运或旅游班车包车安全责任书

客运或旅游班车包车安全责任书

鲁 车,将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 发车,载客 人,沿以下线路运行。

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之规定,确保安全完成旅客运输任务,特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执行此次运输任务的驾驶人员: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之规定,并随身携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客运班车即时驾驶证明》等有关有效证件和协议,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单程超过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的须配备双班驾驶员;

2.严格按照公司包车合同执行;

3.严格执行限速管理规定,良好天气和道路条件下高速公路最高车速不得超过100公里/小时,非高速公路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有限速规定路段,按规定速度行驶),早晚视线不清必须减速驾驶,夜间运行必须按规定使用灯光,注意避让车辆及行人;

4.恶劣天气严格执行停发班制度,发车前检查GPS有效性及按规定配备的消防器材,服从安全管理;

5.发车前签订《客运或旅游班车包车安全责任书》。

二、执行此次运输任务的车辆: 1.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2.随身携带行驶证、营运证等有效证件; 3.定期进行车辆维护和检测; 4.每日进行出入库检查及安全检查;

5.乘车环境良好,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6.不超员、不随身携带“三品”。

三、按规定投保车辆交强险、商业险及承运人责任险。

四、凌晨2时-5时之间禁止运行。违反以上各项规定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责任单位:(章)经营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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