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城市客运秩序整治实施方案
为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对城市客运行业的各项要求,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客运行为,有效规范城市客运市场秩序,切实改善我市城市客运服务环境,根据全市城市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整治动员会精神,决定对我市城市客运市场秩序依法进行集中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的范围
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客运经营的中巴车和微型机动车,包括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
二、整治的内容
1、对全市客运出租汽车实行总量控制。凡属从事客运经营的出租汽车,统一完善客运出租经营手续,配备客运出租标志。
2、对全市各公交线路的客运车辆统一进行资质审验,包括经营资格审查和安全技术性能检查。
3、严厉打击各类非法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公交线路车辆和出租汽车,取缔“黑车”“危车”。
4、整治营运秩序和清理车容车貌,规范服务行为。
三、整治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从2005年3月8日开始,2005年4月22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2005年3月8日---3月17日为调查摸底阶段。对全市各类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车辆进行调查登记。
2、2005年3月18日---2005年4月18日为集中整顿阶段。打击非法客运出租活动,规范客运出租经营秩序和服务行为。
3、2005年4月19日——2005年4月22日为总结巩固阶段。总结经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四、整治措施
1、对各种类型的客运出租汽车分类登记,建立档案。此项工作由资质检验组负责。
2、对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的驾驶员统一进行一次资格审查和职业教育培训。此项工作由资质检验组负责。
3、对擅自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车辆依法予以查处。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4、对安全性能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予以停止营运并限期整修。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整修或整修不合格的,不得上路营运。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5、对已到报废年限的、外地户籍牌照的、无牌无证等非法从事客运出租经营的各类汽车,一律予以取缔。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6、对车容不整、随意停放、服务态度粗野等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市容市貌、损害乘客权益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城市客运秩序集中整治领导组。组长由客运办主任担任;领导组下设两个工作组,即资质检验工作组和稽查管理工作组,分别由市客运办主任助理、市客运办稽查队队长负责,全体客运管理工作人员参加。
全体工作人员要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严格执法,全力投入,确保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使我市的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市场和整个客运服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第二篇:客运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科学整合配置农村客运资源,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各负其职、联动实施”为整治方针,以满足群众出行合理需求和打击非法营运为重点,按照“政府领导、职能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原则,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下大决心,花大气力,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当前农村公共交通发展的突出问题,针对金唐地区农村由于道路交通环境不便、以及城乡改造过程存在就业困难,还有当地居民图方便省事、安全意识淡薄,从而逐渐滋生起来的非法载客市场,通过宣传、整治、规范,联合执法,加大对该地区违法载客行为打击力度,确保城乡公交顺利开通,为金唐地区居民营造平安、规范、和谐的交通出行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打击非法营运和整合现有农村客运资源,非法营运得到有效遏制,城乡结合部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公交服务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城乡公交一体化进一步得到巩固和提高,公交服务较好满足群众出行的合理需求。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其他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和掌握各部门分工负责整治工作进度,定期组织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行动,及时反映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总结各阶段综合整治进展情况。
四、工作重点
(一)部门职责
综合整治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与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一并组织金唐片区运管、公安、交警、城市执法、工商、市场管理、市公汽公司等部门分头落实以下职责:
交通局:负责建立金唐地区客运市场综合整治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协调、督促、检查整治方案落实情况。
运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管站(所)负责落实金唐地区客运市场整治工作,有计划、有重点联合交警、城管、工商部门开展整治打击行动。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金唐地区治安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完善金鼎市场公共汽车站、亭及相应通道交通管理标志的设置。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金唐地区市容环境的监管;完善金鼎市场及其周边的环境卫生管理。
工商、市场管理部门:负责金唐地区市场经营秩序的管理,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为改善该地区公共交通服务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高新区管委会(唐家镇政府):负责组织发动镇、村政府及居民支持和参与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活动;协助管理金鼎市场秩序,消除阻塞交通的安全隐患;解决金鼎市场公共汽车首末站用地,为公共汽车正常运行提供保障;建立群众监督举报制度,发挥社会及舆论监督宣传作用。
市公共汽车公司:负责建设金鼎市场公共汽车首末站、候车亭,制定金唐地区公共交通的合理运行方案,针对当地居民出行难问题,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交通服务。
(二)任务分工
1、宣传工作
(1)针对居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常识缺乏现状,发挥行政村居委会作用,深入调查摸底,开展对参与非客车载客所有人、驾驶人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使其主动退出客运市场;发挥区政府部门职能作用,通过有效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全过程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建立安全宣传联系点、落实宣传联系人,耐心做好当地居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农村交通秩序环境,保障农村小公交模式的顺利开行。
(2)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刊物等媒体,营造客运市场综合整治声势,大力宣传开展整治工作的意义、方针、政策,公布对违法、违章从事道路运输活动处罚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据,宣传乘坐非营运客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危害性,使车主及老百姓了解市场整治的情况,鼓励有奖举报,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
(3)做好方便群众出行、创新公交模式的舆论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公交优先政策、农村公交运营方式,使当地群众了解公交企业为发展农村公交作出的贡献,熟悉公交车的开行服务时间和上落点,选择乘坐公交车出行,支持公交企业普及农村客运市场。
2、公共小巴站、亭建设工作
(1)落实设立公交首末站及候车亭的选址问题。协助公交企业做好相应的场地租用、规划建设报批、设置道路交通管理标志等工作,确保公交站亭顺利施工。
(2)落实公交首末站及候车亭的建设和投入使用。制定相应建设方案和施工计划,签定租用协议,确保如期完成建站施工任务。
五、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综合整治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统一组织、联合行动、集中打击和各职能部门自行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准备阶段:11月20日-1月15日
1、制定整治方案,健全组织机构,明确任务分工,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做好召开联席会议准备工作(市交通局负责)。
2、落实金鼎市场公交站亭规划设置及相关申报手续(高新区管委会、市公汽公司负责)。
3、完善公交运营基础设施(金鼎市场公交始发站选点、建设、交通管制标志和标线的划制),做好制定运营方案、调整线路、增加运力、加密班次、延长服务时间等准备工作(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市公汽公司负责)。
(二)实施阶段:1月15日-2009年2月30日
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台、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城乡公交一体化宗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积极引导金唐地区城乡居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公布对违法、违章从事道路运输活动处罚的各项法律、法规依据,宣传乘坐非营运客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危害性,使车主及老百姓了解市场整治的情况,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整治活动(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配合)。
2、建立联合整治队伍。金唐地区交管、交警、城市执法、工商等部门采取联合检查和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突出重点加强车辆路查路检,取缔无牌无证、假证假牌车辆,打击“拉客仔”,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从严查处违法载客行为,坚决做到违法状态不消除不放行(市路运处负责组织联合打击行动,相关部门配合)。
3、整顿金鼎地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打击、取缔乱摆乱卖和无照经营、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违法违章行为,为完善该地区公交服务提供良好的市容卫生环境(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市工商及金鼎市场管理部门配合)。
4、完善金唐地区公共交通服务。及时调整、开通金唐地区镇内及镇到村、村到村公交线路,增加运力、加密班次、延长服务时间,改变运营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出行合理需求(市公共汽车公司负责)。
5、及时跟踪、收集、汇报和妥善解决整顿实施阶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
(三)总结阶段:2009年3月1日-4月31日
1、总结整治工作的经验教训,巩固成果,查找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努力提高农村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工作分工提交总结材料,综合整治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
2、建立长效机制。整治工作结束后,建立起定期召开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实行部门责任制,形成职责明确、通力协作的良好互动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抽调精兵强将,确保整治任务的圆满完成,实现综合整治预期目标。
(二)搞好宣传,减少阻力。争取群众对综合治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提高群众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减少冲突,化解矛盾,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在整治过程中,各部门要用好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要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妥善处理各类矛盾,防止矛盾激化。
(四)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综合整治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本部门职责,细化和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做到机构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联合行动到位;各部门之间还要加强整治过程的工作联系,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出成效。
(五)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公交服务要在按既定方案实施的基础上,重点保障群众上下班时段、节假日、赶集日的交通需求。在整顿客运市场秩序方面,重点打击非法营运和取缔无牌、无证车辆,规范运输市场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整顿区域,以金鼎市场为重点,联合打击各种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实现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第三篇:某县城市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某县城市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今年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城市管理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从根本上转变我县城市市容秩序,努力实现城市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按照城市管理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委十四届二次全委会议精神为指导,树立全新的城市管理新理念,着力提升城市新品位,努力创造文明、整洁、安全、有序城市,确保我县山水生态型县城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整治内容
(一)出租车专项整治
1、整顿客运市场秩序。保护广大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确保城市道路的畅通无阻,有效提高客运行业的服务质量,严格规范出租车、小公共汽车业的经营服务行为和管理行为,严格营运许可资格,审查,加大宏观调控和统一市场监管力度。
2、出租车领取《许可证》时,其车辆和经营者(车主)与所持《营运证》中核定的车主、车辆(车型、牌照号码)相符的为合法营运车辆,可依法申请取得《经营许可凭证》转入小公共汽车或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标准整顿程序。
3、对我县出租车个体工商户新购买的车辆,现未办理上户和有关手续的要限期办理,对购买的报废车辆不能过户上户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4、本次清理整顿要依法对小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的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资格审查,合格的依法核发《经营资格合格证》,不合格的依法作出处理。
5、凡属整顿范围的经营者和出租汽车、小公共汽车以及乡村客运车辆驶入县城城区的,都要服从城管规划和客运管理。资格审查要按照建设部、公安部第63号令《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和省人大颁布的《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重新登记,方可进入市场从事客运服务。
6、凡属清理整顿的出租汽车、公共客运车辆,必须按本次整顿规划的场、站进行停放存靠,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罚或终止营运。
7、整顿规范县城客运市场后,根据县城的功能使用、市场需求和入口发展,今后凡属购臵出租汽车、小公共客运汽车,必须经客运管理部门批准,否则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8、清理整顿后,继续搞出租营运的非法车辆,一律予以查扣,并处以5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
9、经整顿后,对车辆手续齐全但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出租汽车,统一被出租车协会吸收为会员。成为出租车协会会员的车主应严格执行协会及客运管理站的一切管理制度,并依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时交费。
(二)城市市容整治
1、各摊点、临街门店要做到退路进店退路进场,不得随便摆摊设点,不得店外经营。
2、严格规范市场管理,各市场要做到干净、整洁、有序,不得乱堆、乱放,不得扰乱交通秩序。
3、临街施工场地必须围墙作业,围墙高度不低于180厘米,并保持坚固、整洁、完好。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要放臵整齐,墙外无垃圾、余土积存。施工
废水须沉淀后方能排入下水道,严禁施工废水冒溢。施工场地要及时整理并作必须的覆盖。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拆除临时工棚、设施和其他应当拆除的建筑物,清理和平整场地。工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日产日清,坚持日常保洁。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味的物质。施工单位不得在城市道路上搅拌沙浆。
4、户外广告的设臵应符合《广告法》的规定,报经县城市管理部门审批,按规定的形式、时限设臵、更换和拆除。悬挂过街横幅式和楼体条幅式商业广告,须经城市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在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建筑物、构筑物上悬挂、张贴、刻画、涂写、喷绘标语及宣传品、广告。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散发传单等宣传印刷品。严禁临街单位和门店设臵高音喇叭播放广告和音乐、歌曲等。
5、因城市建设特殊需要,确需临时占用道路的,应报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办理《临时占道许可证证》并缴纳城市临时占道费。严格控制在主要街道、广场和公共用地举行社会活动,确需举行的,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阻断交通。属商业行为的,要缴纳城市临时占道费。
6、禁止在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线杆、树木等处晾晒衣物或者吊挂物品。
7、在道路及公共场所设臵的交通、电信、邮政、电力、环卫等各类公共设施,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规范的要求设臵,保持完好和整洁美观,出现破旧、污损或者丢失的,要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
8、严禁擅自在街道及两侧、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施工作业,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它设施。
9、严禁在街道上洗刷机动车辆,从事洗车经营活动应到城市管理部门办理资质审查手续。
10、严格控制挖掘道路,确须挖掘道路的,到城市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按规定交纳道路挖掘修复费和保证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延长工期,竣工后要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原貌。
11、城区内行驶的各种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各种车辆必须在统一规划设臵的停车场(处)或指定地点存放,凡在城市道路上乱停乱放的,由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对其进行有偿拖运,予以清理。
12、从事公共客运的车辆,必须经城管部门审查资质,取得营运证和许可证,未取得营运证和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城市公共客运活动。
13、县城区范围内所有街道和沿街单位、各类门店和住户要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坚决杜绝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制止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卫设施等行为。
(三)环境卫生整治
1、各街道及公共场所严禁随地吐痰、便溺,严禁随地丢失瓜果皮核、烟头纸屑、塑料袋包装物及各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废弃物,严禁随地倾倒污水污物,严禁焚烧树叶和垃圾废弃物。
2、县城居民必须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和要求,将垃圾倒入垃圾箱或指定的垃圾堆放点。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4、任何人不得将有害废弃物、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
5、建筑垃圾清运要在指定的地点倾倒,并且密闭运输,不得泄漏、遗撒,任何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将危险废弃物混入建筑垃圾。
6、工业垃圾、医疗卫生垃圾及其他易燃、易爆性等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必须到规定地点进行处理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垃圾消纳场所。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
县城管办要将这次清理整顿的范围、具体要求等通过新闻媒体和散发宣传资料,广泛细致地进行宣传,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同时,抽调骨干力量组成调查组,对城市出租车等公共客运车辆进行全面调查了解,登记造册,客观准确地掌握第一手材料,为下段清理整顿奠定良好基础。
2、第二阶段:集中清理整顿
要集中力量对县城出租汽车、公共客运车辆情况、非法营运车辆和交通秩序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依法查处无牌照、营运证、许可证、营业执照和营运证件与经营者不符合等各类型的非法营运车辆。通过清理整顿,彻底解决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等现象,全面优化县城交通环境。在清理整顿工作中,县交警大队和客运管理站要依法查处非法营运车辆和乱停乱放现象,公安局要全力做好治安工作。
3、第三阶段:建章立制、巩固整治成果
清理整顿后,要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用制度管理,靠监督保障,全面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回潮。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清理整顿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这次清理整顿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领导组由政府办、财政局、公安局、城管办、城建局、工商局、交警大队、物价局、市政中心、爱委会、城管委等单位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办,办公室主任由宋爱生兼任。
第四篇: - 黄梅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黄梅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提高我县城市公共客运行业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树立城市窗口文明形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城市公共客运行业文明、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打造黄梅城市公共交通品牌,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严格执行《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法规及有关法律、法规,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围绕创先争优,提高服务质量,树立黄梅形象,加快文明创建这一主题,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监管,规范营运秩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城市公共客运行业文明程度和市民满意度,实现经营环境公平有序,行业管理逐步规范,行业形象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行业发展快速健康。
二、组织领导
成立黄梅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鲁峰同志任组长,石天球、张申红同志任副组长,何平、石军华、周刚、刘红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分为四个组:
1、综合协调组:组长何平。负责城市公共客运行业专项整治的方案预定、工作协调、情况综合、信息反馈及报送。
2、宣传组:组长周刚。负责城市公共客运行业专项整治活动的对外宣传。
3、执法组:组长刘红。负责在城市公共客运行业专项整治活动中,对营运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整治。
4、督查组:组长石军华。主要负责城市公共客运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整治工作重点及措施
此次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专项整治的对象是城市客运定线公共汽车、城市客运出租汽车,非法参营的二轮摩托车、机动三轮车(简称“麻木”)以及非法参与城市公共客运的其他车辆,重点是定线公共汽车和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在营运、票务、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和投诉处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二轮摩托车、“麻木”以及非法参与城市公共客运的车辆。
四、整治内容
(一)城市定线公共汽车的整治内容:
1、不按规定时间发班;
2、行车不匀速,停车不靠边;
3、随意上下客,乱停乱放;
4、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私自从事载客经营;
5、未设置老、弱、病、残、孕专座;
6、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打手机、抽烟和打赤膊、穿拖鞋。
7、车辆清洗不及时,车容卫生状况差;
8、从业人员服务态度差,语言不文明;
9、司乘人员不按规定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服务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上岗;
10、车辆车内设施不全,车辆维修保养不及时,存在安全隐患。
(二)城市出租汽车的整治内容:
1、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的“黑车”,净化城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
2、营运车辆乱停乱放,闯灯越线,超速行车;
3、使用的计价器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定期检验合格;
4、营运过程中不使用计价器,不按物价部门审批的价格执行,擅自乱涨价,不出具正规车费票据;
5、有拒载行为;
6、未经乘客允许另载他人
7、服务态度差,语言不文明;
8、车容、车貌和卫生状况差;
9、服务不优,对乘客投诉处理不及时;
10、车身标志不齐全,车身外无公司名称和举报投诉电话,车内服务卡未按规定位置安装,不随车带规定的有效证件。
(三)二轮摩托和“麻木”及其他车辆的整治内容:
1、二轮摩托非法载客;
2、“麻木”仍在县政府划定的“麻木”禁行区内行驶和载客;
3、其他车辆非法营运。
五、时间安排
这次整治工作从2010年10月15日至2011年3月10 日,分四个阶段进行。1、2010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行业动员大会,印发宣传资料,各公共交通企业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学习行业规范、文明服务常识等。并向社会广泛宣传,让广大市民形成共同参与的意识,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2、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公共交通企业结合自身实际,结合整治的重点内容,找出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并要将自查自纠情况及时反馈到领导小组办公室。3、2010年11月11日至2011年3月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执法人员到所有公汽线路、各主要路段对营运车辆进行巡查,采取摄像拍照等方式现场取证,当场找出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予以相应的处罚。对非法营运的车辆(包括“黑”出租车、面的和二轮摩托载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4、2011年3月5日至3月10日为总结表彰阶段。
五、工作措施
1、加强行业监管。按照《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行业监管,严格企业和从业人员进入和退出机制,督促经营者权利和义务的落实;同时,严抓日常管理,客管所实行不定期上路巡查、督查,通过上车下线检查行业服务,营运秩序,车容车貌和安全营运等情况,查处营运和服务及安全中的突出问题。
2、认真自查自纠。在全行业中开展评比查纠活动,具体内容为:比服务质量,看谁的投诉少,查纠服务意识差,服务纠纷等行为;比管理机制,看经营管理,查纠管理水平不高,管理力度不大,服务意识不强问题;比营运秩序,看遵章守纪,交通违章,查纠营运秩序差等违法违章行为;比车容卫生,看车容车貌,查纠环境卫生意识差,车容车貌差和服务设施、标识不齐全等问题;比行车安全,看营运事故率,查纠安全意识差、车辆技术状况差、事故隐患多等问题。各企业要将查纠情况在公司内部每月进行一次评比通报,并将情况报客管所。
3、健全监督机制。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二是加强新闻舆论的监督;三是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4、完善服务承诺。各公司要在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的基础上抓落实,确保承诺不流于形式,引导公司员工树立“一切为了乘客,一切服务乘客”的思想观念,将服务质量体系的建设作为公司经营之本。
5、建立服务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各公司将客管所和本公司的投诉电话喷印在车辆的显要位置,有专人负责投诉受理和处理,态度要热情,语言要亲切,办理要迅速,确保乘客满意。
6、加强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查处。加强对城市公共客运市场的监管,不定时地对城市公共客运市场进行清理,对“黑”出租车、面的和二轮摩托车等非法载客,扰乱城市公共客运市场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欢迎广大市民通过投诉电话举报 “黑车”的非法营运行为。对非法从事营运的车辆,一经查实,严查重处。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城市公共客运行业是城市的窗口,是流动的名片,直接服务广大市民,服务千家万户。优质的文明服务和良好的行业风气对于企业形象和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各参与单位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扎扎实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2、细化具体方案,明确工作职责
各参与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的整体方案和要求,明确各自职责,将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到位,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
3、多方联动参与,形成整治合力
这次整治时间紧,任务重,工作要求高,各参与单位要积极动员,广泛参与,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做好与社会各界、乘客、新闻媒体的互动,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通过整治,树立良好的城市公共客运文明形象,把城市公共客运行业打造成政府满意、广大乘客满意、从业人员满意的文明行业。
第五篇: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实施方案
青中埠小学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为目标,坚决彻底地整治影响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各种问题,严厉打击各种严重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努力改善学校的育人环境和办学环境,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卫生状况明显改观,不良文化环境得到彻底清除;
(二)学校及周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各类不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三)校园及周边刑事、治安案件大幅下降,及时侦破已发生的侵害师生的各类案件,师生安全感明显增强;
(四)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基本建立,校内自防能力显著提高;
(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关部门依法管理、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任务,齐抓共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各自分工,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强大的整治合力,共同做好这项工作,特别在重大节日会议期间,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学校周边的长治久安。
1、要针对防止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受到外来侵袭等情况,根据各自实际,制定预防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预案启动机制,并组织相应的演练。
2、要设立常设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取缔校园周边的经营性网吧等场所,清理校园内违章建筑、商业摊点以及出租房屋等,整顿校园内的车辆出入和停放秩序,对各类不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改。
3、要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切实抓好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进一步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
4、要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对学校互联网的清理整顿,推动学校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管、建结合,预防为主。
1、要形成学校主要领导负责,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学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2、要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严格执行门卫登记、验证制度、要害部位管理制度、危爆物品管理制度等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3、要探索有效预防减少校园“内盗”问题的新办法、新举措;
4、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5、建立一支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相适应的治安联防队伍和专职治安防范队伍;
6、建立并不断完善以校园110指挥中心为枢纽,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
7、要与校园周边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联系,成立综治组织,建立校内、校外相结合的综治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学校内部稳定自防能力。
8、要认真检查学校及周边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教育并督促学生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不准进入网吧等经营场所的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建立起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要逐级建立校长和班主任的管理责任制,对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和因此出现了学生犯罪,也要相应地追究校长和班主任的相关责任。
(三)严把质量关,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1、要严把教职员工进口关,加强对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要求,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学生事件的发生。要尽快对教职员工进行排查,加强对聘用人员、临时工的准入资格审查。
2、学校要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保卫人员负责学校的治安工作,加强安全保卫力量,配备必要合法的防卫器械,对校内及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的巡查等环节要明确责任,责任到人。
3、要建立起由学校专(兼)职安全人员和青年教师组成的“安全巡逻队”,在学生上放学期间进行巡逻,加强自护自防,每天的值班人员不得少于3人。
4、加强学校值班保卫工作的管理,严格门卫值班人员责任制,调整充实门卫岗位,门卫24小时不得空岗。传达室值班人员要求年龄限制在55岁
以下,并具有较强责任心、身强力壮、作风正派的男性。
5、严格出入校门登记制度,仔细查问校外人员,掌握外来人员到校的目的、基本情况等,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防止因把门不严而导致发生外来人员在校园内侵害师生人身安全事件;
6、要进一步加强和当地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建立起预警应急预案,提高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
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实施方案
青中埠小学 201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