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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实绩考核实施方案
编辑:静水流深 识别码:13-1079859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26 17:34:10 来源:网络

第一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实绩考核实施方案

文章标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实绩考核实施方案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实绩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我区“全市争第一、全省进十强”和“工业兴区、工业富区、工业立区、工业强区”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省、市实绩考核

安排部署,将外地的有益经验与我区实际相结合,现提出202_年度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绩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原则

1、考核指标坚持简化优化原则,突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

2、考核方式坚持分类考核原则,突出差异和体现权重;

3、考核操作坚持定量定性相结合原则,突出结果认定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考核认定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原则,突出考核方法的民主性和开放性;

5、考核手段坚持运用科学考核原则,保证考核结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6、考核结果坚持以考促建、奖惩分明原则,突出结果运用的激励性和导向性。

二、考核对象

202_年度实绩考核的对象是:区人大、区政协党组副书记,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督查员。(具体考核单位见附件一)

三、考核内容

(一)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1、镇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⑴经济运行情况:税收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招商引资。

⑵社会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⑶党的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

⑷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村镇建设管理、环境保护、通村水泥路建设、人均耕地面积变动率。

2、区直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⑴经济(业务)工作情况:招商引资、本单位履行职能职责及创本行业一流状况。

⑵社会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⑶党的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

⑷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具体考核目标见附件二)

在考核领导班子上述内容的同时,设立增项和减项指标考核内容,给予奖分和减分。(具体细则见附件三)

(二)班子成员考核内容

1、镇、区直单位党政正职的考核,侧重考核其总揽全局、民主作风、维护班子团结、抓班子带队伍的情况以及个人德能勤绩廉测评。

2、镇、区直单位其他班子成员的考核,侧重考核其协调配合、参与集体决策、完成分管工作等情况,实行半年述绩、半年评议,评议工作由各单位党组(党委)和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其全年工作实绩按个人在班子中发挥作用、上下半年分管工作评议结果、个人德能勤绩廉测评认定。同时,个人受区及以上表彰的,列为增项考核内容,予以奖分;个人分管工作受区及以上通报批评、个人违纪违规等情况,列为减项考核内容,予以减分。

四、考核办法和等次评定

领导班子分镇、区直党群部门、社会管理服务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四种类型,考核实行百分制,工作实绩目标和干部群众评价权重分别占80和20。区实绩考核委员会将于年底组织由区领导带队,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及区直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综合考核组,对考核对象进行全年工作实绩考核。考核结果的认定按照职能部门日常考评和考核组年终考核(分别占60、40)、专项复核、区分管领导把关、区委审定的程序进行。

(一)考核工作程序

1、总结和述绩。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别对照各自的工作实绩考核目标,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

查;年终领导班子形成工作实绩自查报告,填写《年度工作实绩卡》,班子成员形成全年工作实绩要点。

2、日常监控与督查。对经济指标的考核实行基础分制,各项经济指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的得基础分,差额部分按比例减分。职能部门加强对各单位执行考核目标的日常监控与督查,指导各单位抓好目标任务的推进和落实,并按季度上报,单项工作须在12月底前汇总作为年度考评结果报送。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年终一般不再就单项工作单独组织检查考核(确需年底单独检查考核的项目报区委批准),将分部门建立日常考核信息报送台帐,完善季度督查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目标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集中精力抓好信息采集、跟踪核定、分析评准、结果纠偏等方面工作。

3、组织考核

。考核组的主要任务是:考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目标完成情况,对重点工作项目进行复核;组织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测评和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测评;开展民意调查;提出考核意见。

(1)考核工作实绩目标。考核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单位自查中与职能部门监控结果出入较大的指标和职能部门平时监控不确定的指标进行复核

;收集、汇总、核实奖(减)分依据;对领导班子各单项工作实绩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各单项工作实绩目标考核细则打分。

(2)组织测评。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测评和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测评均在本单位进行,参加测评的对象为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二级单位党政正职。

4、干部群众评价。组织区“四大家”领导、镇和区直单位党政正职、社会各界代表、考核组对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全年工作实绩进行无记名投票评价。

5、区委审定。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在综合各职能部门考评情况、考核组考核意见和社会评价的基础上,拟出初步考核结果,经区分管领导审核后呈报区委审定,实绩考核结果由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单位反馈。

(二)考核等次认定

1、领导班子按照实绩突出、实绩较好、实绩较差三个等次认定。具体认定标准是:

①实绩突出:全面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实绩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各方面评价优异。

②实绩较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考核总分在70分(含70分)至90分之间,各方面评价较好。

③实绩较差:在没有大的自然灾害和宏观政策调整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各项考核指标完成较差,工作失误较多,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各方面评价较差。

2、班子成员分镇党政正职、其他班子成员、区直单位党政正职、其他班子成员四个层次,按照实绩突出、实绩较好、实绩较差三个等次逐一认定。具体认定标准是:

①实绩突出:个人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评定为“实绩突出”等次。

②实绩较好:个人考核总分在75分(含75分)至95分的,评定为“实绩较好”等次。

③实绩较差:个人考核总分在75分以下、各层次排末位的、经组织考核认定或组织上掌握其工作实绩较差的,评定为“实绩较差”等次。

五、考核结果运用

1、通报表彰。依据考核结果,镇按30、区直按26的比例,从位居前列的“实绩突出单位”中拟定“实绩考核优胜单位”,复核未过关的依次递补。在推进全区重大工作项目中成绩突出、本行业工作成效明显、当年度实绩考核位次比上年上升幅度最大的镇和区直单位拟定为“实绩考核优良单位”。其中,区“四大办”和区委常委所在的单位要率先垂范,认真履行职责,班子及其成员考核结果作为认定等次、兑现奖惩的依据,单位不再参与表彰。拟受表彰的单位经公示后呈报区委研究确定。对四个层次的班子成员进行排位,按照同层次复核依次递补只取一人、党政正职和其他班子成员不重复(镇除外)、先取党政正职层次、后取其他人员的方法,分别从“实绩突出干部”中取镇党政正职前5名、其他人员前10名、区直党政正职前6名、其他人员前9名拟定为“实绩考核优秀干部”,并采取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呈报区委研究确定。

2、干部选任。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干部选拔和管理。建立“实绩突出干部”信息库,在干部调整、班子换届时优先考虑。经组织核实,对那些实绩较差、群众公认度低、德才不优、不廉洁、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错误的干部,组织部门当年不受理其提拔、重用的请示。

3、经济奖惩。依据考核结果,区委、区政府对“实绩考核优胜单位”、“实绩考核优良单位”分别奖励202_元、1000元,对“实绩考核优秀干部”按党政正职1000元、其他班子成员500元的标准兑现奖励。被认定为“实绩突出”的单位,由本单位按党政正职1000元、其他班子成员500元的标准兑现班子成员奖励。“实绩较好”的单位,由本单位按党政正职500元、其他班子成员300元的标准兑现班子成员奖励。“实绩较差单位”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奖金。同时,对“实绩较差单位”的班子成员(“实绩突出干部”除外)和“实绩较差干部”惩扣500元;连续两年“实绩较差干部”,予以组织调整或降职、降级等处理。

4、转换年度考核等次。区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转优标准、统一转优比例、统一测算优秀人数,然后以区实绩考核委员会文件将“优秀”指标下达到各单位。各单位党委(党组)依据反馈的年度实绩考核结果,结合实际,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综合平衡。对于按转优比例达不到一人的部分单位,由实绩办按集中排位的办法由高到低录足名额。“实绩较差”的个人,当年一般转化为“基本称职”等次;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受党纪和政纪处分的班子成员按年度考核的有关文件规定确定等次。其余的班子成员转化为“称职”等次。

六、组织领导

区实绩考核委员会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全区的实绩考核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各镇、区直各单位要加强对实绩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实绩考核工作联络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及工作职责。区直职能部门要坚持科学合理、量化易行的原则制定单项指标考核细则(须在《方案》下发后的一周内送区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平时的监控与督查,按时报送监控督查结果,本单位单项工作的考核结果由实绩考核委员会认定。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要抓好日常督查和考核数据的汇总工作,对在考核中虚报或授意虚报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附:

1、202_年度实绩考核单位

2、(1)202_年度镇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目标

(2)202_年度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目标3、202_年度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增项、减项指标内容与计分细则4、202_年度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绩考核计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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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实施方案

市委党校分校领导班子成员202_考核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我市教育干部培训工作“全省争第一、全国争上游”和“和谐立校、科研兴校、民主管校、改革强校”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市委教育工委考核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提出202_领导班子成员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原则

1、考核指标坚持简化优化原则,突出中心工作和分管工作;

2、考核方式坚持分类考核原则,突出差异和体现权重;

3、考核操作坚持定量定性相结合原则,突出结果认定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考核认定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原则,突出考核方法的民主性和开放性;

5、考核手段坚持运用科学考核原则,保证考核结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6、考核结果坚持以考促建、奖惩分明原则,突出结果运用的激励性和导向性。

二、考核对象

领导班子成员(含非领导职务的副调研员)。

三、考核内容

1、党政正职的考核,侧重考核其总揽全局、民主作风、维护班子团结、抓班子带队伍的情况以及个人德能勤绩廉的情况。

2、其他班子成员的考核,侧重考核其协调配合、参与集体决策、在班子中发挥作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等情况以及德能勤绩廉情况。

四、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部署阶段(1月12日至1月15日)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2、制定考核实施方案。

(二)总结阶段(1月16日至1月22日)

1、总结。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照各自的工作考核目标,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

2、撰写述职报告。在自查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并向考核领导小组提交述职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本个人思想政治状问、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述职测评阶段(1月26日至1月27日)

1、召开述职大会。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主要领导代表领导班子述职并进行个人述职,其他班子成员进行书面述职。

2、民主测评。全体教职工在听取和参阅述职材料的基础上,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填写《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表》、《民主推荐表》(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个别谈话、听取意见。考核组根据需要听取各个层面有关同志的意见,对需要了解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四)评定上报阶段(2月上旬)

1、等次评定。根据工作业绩和民主测评情况,校考核领导小组对党政正职提出等次建议,对班子其他成员提出等次评定意见。

2、材料上报。领导班子成员等次评定后,与考核相关材料一起报送工委组织部。

五、考核纪律

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实行考核,考核对象要正确对待组织考核,如实反映情况,对任何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打击报复,采取不正当手段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由党办牵头,协调相关科室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篇:实绩考核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区“全市争第一、全省进十强”和“工业兴区、工业富区、工业立区、工业强区”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省、市实绩考核安排部署,将外地的有益经验与我区实际相结合,现提出202_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绩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原则

1、考核指标坚持简化优化原则,突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

2、考核方式坚持分类考核原则,突出差异和体现权重;

3、考核操作坚持定量定性相结合原则,突出结果认定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考核认定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原则,突出考核方法的民主性和开放性;

5、考核手段坚持运用科学考核原则,保证考核结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6、考核结果坚持以考促建、奖惩分明原则,突出结果运用的激励性和导向性。

二、考核对象

202_实绩考核的对象是:区人大、区政协党组副书记,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督查员。

三、考核内容

(一)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1、镇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⑴经济运行情况:税收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招商引资。

⑵社会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⑶党的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

⑷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村镇建设管理、环境保护、通村水泥路建设、人均耕地面积变动率。

2、区直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⑴经济工作情况:招商引资、本单位履行职能职责及创本行业一流状况。

⑵社会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⑶党的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

⑷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

在考核领导班子上述内容的同时,设立增项和减项指标考核内容,给予奖分和减分。

(二)班子成员考核内容

1、镇、区直单位党政正职的考核,侧重考核其总揽全局、民主作风、维护班子团结、抓班子带队伍的情况以及个人德能勤绩廉测评。

2、镇、区直单位其他班子成员的考核,侧重考核其协调配合、参与集体决策、完成分管工作等情况,实行半年述绩、半年评议,评议工作由各单位党组和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其全年工作实绩按个人在班子中发挥作用、上下半年分管工作评议结果、个人德能勤绩廉测评认定。同时,个人受区及以上表彰的,列为增项考核内容,予以奖分;个人分管工作受区及以上通报批评、个人违纪违规等情况,列为减项考核内容,予以减分。

四、考核办法和等次评定

领导班子分镇、区直党群部门、社会管理服务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四种类型,考核实行百分制,工作实绩目标和干部群众评价权重分别占80%和20%。区实绩考核委员会将于年底组织由区领导带队,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及区直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综合考核组,对考核对象进行全年工作实绩考核。考核结果的认定按照职能部门日常考评和考核组年终考核专项复核、区分管领导把关、区委审定的程序进行。

(一)考核工作程序

1、总结和述绩。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别对照各自的工作实绩考核目标,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

查;年终领导班子形成工作实绩自查报告,填写《工作实绩卡》,班子成员形成全年工作实绩要点。

2、日常监控与督查。对经济指标的考核实行基础分制,各项经济指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的得基础分,差额部分按比例减分。职能部门加强对各单位执行考核目标的日常监控与督查,指导各单位抓好目标任务的推进和落实,并按季度上报,单项工作须在12月底前汇总作为考评结果报送。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年终一般不再就单项工作单独组织检查考核,将分部门建立日常考核信息报送台帐,完善季度督查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目标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集中精力抓好信息采集、跟踪核定、分析评准、结果纠偏等方面工作。

3、组织考核。考核组的主要任务是:考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目标完成情况,对重点工作项目进行复核;组织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测评和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测评;开展民意调查;提出考核意见。

(1)考核工作实绩目标。考核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单位自查中与职能部门监控结果出入较大的指标和职能部门平时监控不确定的指标进行复核;收集、汇总、核实奖分依据;对领导班子各单项工作实绩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各单项工作实绩目标考核细则打分。

(2)组织测评。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测评和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测评均在本单位进行,参加测评的对象为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二级单位党政正职。

4、干部群众评价。组织区“四大家”领导、镇和区直单位党政正职、社会各界代表、考核组对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全年工作实绩进行无记名投票评价。

5、区委审定。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在综合各职能部门考评情况、考核组考核意见和社会评价的基础上,拟出初步考核结果,经区分管领导审核后呈报区委审定,实绩考核结果由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单位反馈。

(二)考核等次认定

1、领导班子按照实绩突出、实绩较好、实绩较差三个等次认定。具体认定标准是:

①实绩突出:全面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实绩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各方面评价优异。

②实绩较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考核总分在70分至90分之间,各方面评价较好。

③实绩较差:在没有大的自然灾害和宏观政策调整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各项考核指标完成较差,工作失误较多,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各方面评价较差。

2、班子成员分镇党政正职、其他班子成员、区直单位党政正职、其他班子成员四个层次,按照实绩突出、实绩较好、实绩较差三个等次逐一认定。具体认定标准是:

①实绩突出:个人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的,评定为“实绩突出”等次。

②实绩较好:个人考核总分在75分至95分的,评定为“实绩较好”等次。

③实绩较差:个人考核总分在75分以下、各层次排末位的、经组织考核认定或组织上掌握其工作实绩较差的,评定为“实绩较差”等次。

五、考核结果运用

1、通报表彰。依据考核结果,镇按30%、区直按26%的比例,从位居前列的“实绩突出单位”中拟定“实绩考核优胜单位”,复核未过关的依次递补。在推进全区重大工作项目中成绩突出、本行业工作成效明显、当实绩考核位次比上年上升幅度最大的镇和区直单位拟定为“实绩考核优良单位”。其中,区“四大办”和区委常委所在的单位要率先垂范,认真履行职责,班子及其成员考核结果作为认定等次、兑现奖惩的依据,单位不再参与表彰。拟受表彰的单位经公示后呈报区委研究确定。对四个层次的班子成员进行排位,按照同层次复核依次递补只取一人、党政正职和其他班子成员不重复、先取党政正职层次、后取其他人员的方法,分别从“实绩突出干部”中取镇党政正职前5名、其他人员前10名、区直党政正职前6名、其他人员前9名拟定为“实绩考核优秀干部”,并采取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呈报区委研究确定。

2、干部选任。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干部选拔和管理。建立“实绩突出干部”信息库,在干部调整、班子换届时优先考虑。经组织核实,对那些实绩较差、群众公认度低、德才不优、不廉洁、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错误的干部,组织部门当年不受理其提拔、重用的请示。

3、经济奖惩。依据考核结果,区委、区政府对“实绩考核优胜单位”、“实绩考核优良单位”分别奖励XX元、1000元,对“实绩考核优秀干部”按党政正职1000元、其他班子成员500元的标准兑现奖励。被认定为“实绩突出”的单位,由本单位按党政正职1000元、其他班子成员500元的标准兑现班子成员奖励。“实绩较好”的单位,由本单位按党政正职500元、其他班子成员300元的标准兑现班子成员奖励。“实绩较差单位”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奖金。同时,对“实绩较差单位”的班子成员和“实绩较差干部”惩扣500元;连续两年“实绩较差干部”,予以组织调整或降职、降级等处理。

4、转换考核等次。区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转优标准、统一转优比例、统一测算优秀人数,然后以区实绩考核委员会文件将“优秀”指标下达到各单位。各单位党委依据反馈的实绩考核结果,结合实际,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综合平衡。对于按转优比例达不到一人的部分单位,由实绩办按集中排位的办法由高到低录足名额。“实绩较差”的个人,当年一般转化为“基本称职”等次;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受党纪和政纪处分的班子成员按考核的有关文件规定确定等次。其余的班子成员转化为“称职”等次。

六、组织领导

区实绩考核委员会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全区的实绩考核和公务员考核工作。各镇、区直各单位要加强对实绩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实绩考核工作联络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及工作职责。区直职能部门要坚持科学合理、量化易行的原则制定单项指标考核细则,加强平时的监控与督查,按时报送监控督查结果,本单位单项工作的考核结果由实绩考核委员会认定。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要抓好日常督查和考核数据的汇总工作,对在考核中虚报或授意虚报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四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绩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我区“全市争第一、全省进十强”和“工业兴区、工业富区、工业立区、工业强区”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省、市实绩考核安排部署,将外地的有益经验与我区实际相结合,现提出202_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绩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原则

1、考核指标坚持简化优化原则,突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

2、考核方式坚持分类考核原则,突出差异和体现权重;

3、考核操作坚持定量定性相结合原则,突出结果认定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4、考核认定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原则,突出考核方法的民主性和开放性;

5、考核手段坚持运用科学考核原则,保证考核结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6、考核结果坚持以考促建、奖惩分明原则,突出结果运用的激励性和导向性。

二、考核对象

202_实绩考核的对象是:区人大、区政协党组副书记,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督查员。(具体考核单位见附件一)

三、考核内容

(一)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1、镇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⑴经济运行情况:税收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招商引资。

⑵社会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⑶党的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

⑷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村镇建设管理、环境保护、通村水泥路建设、人均耕地面积变动率。

2、区直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⑴经济(业务)工作情况:招商引资、本单位履行职能职责及创本行业一流状况。

⑵社会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

⑶党的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

⑷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具体考核目标见附件二)

在考核领导班子上述内容的同时,设立增项和减项指标考核内容,给予奖分和减分。(具体细则见附件三)

(二)班子成员考核内容

1、镇、区直单位党政正职的考核,侧重考核其总揽全局、民主作风、维护班子团结、抓班子带队伍的情况以及个人德能勤绩廉测评。

2、镇、区直单位其他班子成员的考核,侧重考核其协调配合、参与集体决策、完成分管工作等情况,实行半年述绩、半年评议,评议工作由各单位党组(党委)和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其全年工作实绩按个人在班子中发挥作用、上下半年分管工作评议结果、个人德能勤绩廉测评认定。同时,个人受区及以上表彰的,列为增项考核内容,予以奖分;个人分管工作受区及以上通报批评、个人违纪违规等情况,列为减项考核内容,予以减分。

四、考核办法和等次评定

领导班子分镇、区直党群部门、社会管理服务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四种类型,考核实行百分制,工作实绩目标和干部群众评价权重分别占80和20。区实绩考核委员会将于年底组织由区领导带队,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及区直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综合考核组,对考核对象进行全年工作实绩考核。考核结果的认定按照职能部门日常考评和考核组年终考核(分别占60、40)、专项复核、区分管领导把关、区委审定的程序进行。

(一)考核工作程序

1、总结和述绩。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别对照各自的工作实绩考核目标,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

查;年终领导班子形成工作实绩自查报告,填写《工作实绩卡》,班子成员形成全年工作实绩要点。

2、日常监控与督查。对经济指标的考核实行基础分制,各项经济指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的得基础分,差额部分按比例减分。职能部门加强对各单位执行考核目标的日常监控与督查,指导各单位抓好目标任务的推进和落实,并按季度上报,单项工作须在12月底前汇总作为考评结果报送。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年终一般不再就单项工作单独组织检查考核(确需年底单独检查考核的项目报区委批准),将分部门建立日常考核信息报送台帐,完善季度督查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目标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集中精力抓好信息采集、跟踪核定、分析评准、结果纠偏等方面工作。

3、组织考

核。考核组的主要任务是:考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目标完成情况,对重点工作项目进行复核;组织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测评和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测评;开展民意调查;提出考核意见。

(1)考核工作实绩目标。考核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单位自查中与职能部门监控结果出入较大的指标和职能部门平时监

控不确定的指标进行复核;收集、汇总、核实奖(减)分依据;对领导班子各单项工作实绩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各单项工作实绩目标考核细则打分。

(2)组织测评。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测评和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测评均在本单位进行,参加测评的对象为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二级单位党政正职。

4、干部群众评价。组织区“四大家”领导、镇和区直单位党政正职、社会各界代表、考核组对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全年工作实绩进行无记名投票评价。

5、区委审定。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在综合各职能部门考评情况、考核组考核意见和社会评价的基础上,拟出初步考核结果,经区分管领导审核后呈报区委审定,实绩考核结果由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单位反馈。

(二)考核等次认定

1、领导班子按照实绩突出、实绩较好、实绩较差三个等次认定。具体认定标准是:

①实绩突出:全面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实绩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各方面评价优异。

②实绩较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考核总分在70分(含70分)至90分之间,各方面评价较好。

③实绩较差:在没有大的自然灾害和宏观政策调整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各项考核指标完成较差,工作失误较多,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各方面评价较差。

2、班子成员分镇党政正职、其他班子成员、区直单位党政正职、其他班子成员四个层次,按照实绩突出、实绩较好、实绩较差三个等次逐一认定。具体认定标准是:

①实绩突出:个人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评定为“实绩突出”等次。

②实绩较好:个人考核总分在75分(含75分)至95分的,评定为“实绩较好”等次。

③实绩较差:个人考核总分在75分以下、各层次排末位的、经组织考核认定或组织上掌握其工作实绩较差的,评定为“实绩较差”等次。

五、考核结果运用

1、通报表彰。依据考核结果,镇按30、区直按26的比例,从位居前列的“实绩突出单位”中拟定“实绩考核优胜单位”,复核未过关的依次递补。在推进全区重大工作项目中成绩突出、本行业工作成效明显、当实绩考核位次比上年上升幅度最大的镇和区直单位拟定为“实绩考核优良单位”。其中,区“四大办”和区委常委所在的单位要率先垂范,认真履行职责,班子及其成员考核结果作为认定等次、兑现奖惩的依据,单位不再参与表彰。拟受表彰的单位经公示后呈报区委研究确定。对四个层次的班子成员进行排位,按照同层次复核依次递补只取一人、党政正职和其他班子成员不重复(镇除外)、先取党政正职层次、后取其他人员的方法,分别从“实绩突出干部”中取镇党政正职前5名、其他人员前10名、区直党政正职前6名、其他人员前9名拟定为“实绩考核优秀干部”,并采取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呈报区委研究确定。

2、干部选任。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干部选拔和管理。建立“实绩突出干部”信息库,在干部调整、班子换届时优先考虑。经组织核实,对那些实绩较差、群众公认度低、德才不优、不廉洁、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错误的干部,组织部门当年不受理其提拔、重用的请示。

3、经济奖惩。依据考核结果,区委、区政府对“实绩考核优胜单位”、“实绩考核优良单位”分别奖励XX元、1000元,对“实绩考核优秀干部”按党政正职1000元、其他班子成员500元的标准兑现奖励。被认定为“实绩突出”的单位,由本单位按党政正职1000元、其他班子成员500元的标准兑现班子成员奖励。“实绩较好”的单位,由本单位按党政正职500元、其他班子成员300元的标准兑现班子成员奖励。“实绩较差单位”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奖金。同时,对“实绩较差单位”的班子成员(“实绩突出干部”除外)和“实绩较差干部”惩扣500元;连续两年“实绩较差干部”,予以组织调整或降职、降级等处理。

4、转换考核等次。区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转优标准、统一转优比例、统一测算优秀人数,然后以区实绩考核委员会文件将“优秀”指标下达到各单位。各单位党委(党组)依据反馈的实绩考核结果,结合实际,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综合平衡。对于按转优比例达不到一人的部分单位,由实绩办按集中排位的办法由高到低录足名额。“实绩较差”的个人,当年一般转化为“基本称职”等次;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受党纪和政纪处分的班子成员按考核的有关文件规定确定等次。其余的班子成员转化为“称职”等次。

六、组织领导

区实绩考核委员会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全区的实绩考核和公务员考核工作。各镇、区直各单位要加强对实绩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实绩考核工作联络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及工作职责。区直职能部门要坚持科学合理、量化易行的原则制定单项指标考核细则(须在《方案》下发后的一周内送区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加强平时的监控与督查,按时报送监控督查结果,本单位单项工作的考核结果由实绩考核委员会认定。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要抓好日常督查和考核数据的汇总工作,对在考核中虚报或授意虚报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附:

1、XX实绩考核单位

2、(1)XX镇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目标

(2)XX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目标

3、XX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增项、减项指标内容与计分细则

4、XX镇、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绩考核计分办法

第五篇:领导班子成员考核标准

内黄县第七实验小学

领导班子成员考核标准

(试行)

为切实加强学校班子队伍建设,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健全学校工作机制,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高效运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学校全体领导班子成员

二、考核要求

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教育管理年活动方案,以提高领导班子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为核心你,着力构建符合领导班子成员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评价制度,激励领导班子成员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实施领导班子成员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充分体现领导班子成员职业化的特点。

2、强化责任,注重实绩。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考核要把敬业精神、责任感放在重要地位,注重考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任职期间学校各

项工作的发展和进步。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领导班子成员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引导领导班子成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依法科学管理学校的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考勤20分、值班20分、卫生20分、工作成效30分、民主评议10分。

1、考勤(20分)主要考核领导班子成员出勤情况。

(1)、请假一晌扣1分,各种会议请假一次扣1分;

(2)、旷课一节、旷会一次扣1分,旷工一天扣4分;

(3)、查岗时不在岗一次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备注:事假、病假规定按《七实小教职工考勤细则》执行。

2、值班(20分)

按时上岗,正常履行职责;否则,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缺岗一次2分;因事找人顶替,若顶岗人员迟到、早退一次扣当事人1分,缺岗一次扣当事人2分。

3、责任区卫生(20分)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检查得分按比例折合计算该项得

分。

4、分管工作成效(30分)

(1)、教体局教育管理年过程督导。(10分)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督导及综合考核(10分)

(3)、教体局年终工作考核(10分)

5、民主评议(10分)

根据学校领导班子民主评议方案进行实施。

四、考核方法及考核结果使用。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1)分管工作发生有较大影响的各类责任事故。

(2)值班期间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分包班级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3)分管工作管理混乱,学校内部意见较大。

(4)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

2、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模、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领导班子成员建议局党组进行调整。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实绩考核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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