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通用技术实验室安全制度专题
通用技术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严格按仪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实验室内的电源设备及电路安装必须符合安装规定,禁止擅自乱接乱拉电线。
二、实验室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注意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毒、防冻、防磁、防锈、防病毒和辐射的危险。
三、设备在通电、加热、加压过程中,需要专人看管,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四、实验操作室与办公室,值班室要分开,实验室及走廊不得存放私人家具、材料等物品。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每次工作完后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水电,处理好废弃物,清理工作场地,关好门窗。
长白县朝鲜族中学
第二篇:通用技术实验室-操作安全防护制度
通用技术实验室-操作安全防护制度
-xx中学-
一、进入实践室的一切人员,必须服从教师安排,认真登记,按分配的位置对号入座,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设备和物品。遵守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损坏赔偿。二、进入实践室,不得高声喧哗,打闹,随便走动,保持室内安静和环境整洁,严禁将饮食带入本室,严禁在本室抽烟、乱扔纸屑等杂物,违者实践中心将给予一定的处罚,直至取消使用资格。
三、电动设备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使用,不得擅自进入电动工具区接通电源操作。如果发现设备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指导教师。缺损和事故要填写报告单,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使用金工、木工工具、加工操作、涉及机械、电器等操作时,存在安全隐患和意外,归入特殊操作行为,应进行前期培训。
五、对外露的旋转部件,如皮带轮、链轮,齿轮,链条、旋转轴,法兰盘和轴头应加防护罩。
六、隔离磨屑、切屑和润滑冷却液等应加防护挡板。一般用钢板,铝板和塑料板均可,妨碍操作人员观察的挡板,可用透明的材料制作。
七、操作件配备包括护目镜、安全帽、工作服、袖套、外伤药箱。
八、操作机械设备前检查穿戴。不准戴手套、戴围巾、穿拖鞋、凉鞋,均应穿长裤。长头发的应戴好安全帽。应穿紧身服装,建议穿工作服。袖口要扎紧,或戴袖套。
九、使用刀具高速切削、磨刀具和使用钻床时应戴防护镜。
第三篇:实验室安全制度
实验室安全制度
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在做实验时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思想,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一、新生上第一堂实验课,必须对学生进行实验安全教育并宣讲《学生实验守则》。
二、经常教育学生严格按实验程序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要求进行实验,不听指挥者停止实验。
三、实验时严禁带电工作(如带电接、拆线)。有电导线不能裸露。
四、危险品要有专人妥善保管,水电要指定专人管理,实验室要配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并放在妥当地方,下班时要关好水、电、门窗。
五、实验教师及责任人要检查仪器、仪表的完好、安全情况,及时维修有故障的仪器仪表,防止事故发生。
六、实验教师不准用电炉取暖、烧水做饭。
七、非实验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严禁私人物品放入实验室。
八、实验室的钥匙只能由实验室责任人、实验教师和实验中心主任配有,其它人员不得配制钥匙。
九、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酿成火灾、被盗、贵重仪器损坏等重大事故,要按学校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作出严肃处理,对隐瞒事故真相从严处理。
学生实验守则
一、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实验课,不得迟到早退,迟到十五分钟者,不得参加本次实验。
二、实验前必须做好预习,明确实验内容、目的、方法和步骤。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衣着整洁,不得穿拖鞋及背心进入实验室。严禁高声喧哗、吸烟、随地吐痰和吃零食,不得随意动用与本实验无关设备。
四、实验预习准备就绪后,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学生在实验中应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认真观察和分析现象,如实记录实验数据,独自分析实验结果,单独完成实验报告,不得抄袭他人实验结果。
五、实验中要爱护仪器,注意安全,节约水、电、元件等消耗材料,凡违章操作,不听教师指挥而造成事故,损坏仪器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并按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六、实验中若发生仪器故障或其它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水源等,停止操作,并报告指导教师,待查明原因或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实验。
七、实验完毕应及时关好电和水,并将仪器设备、工具等整理好放回原位,请指导教师检查同意签字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八、应按时完成实验报告,凡实验报告不符合要求者,必须重做。实验中心主任职责
一、全面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受院领导的委托,办理与校部有关事宜,落实学校关于实验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保证教学所需仪器设备供应。
二、参与制定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在规划的指导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加以落实。
三、负责实验室的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建立实验档案,公用仪器设备和贵重仪器的使用审批手续。
四、经常检查保管员职责履行情况,督促和指导保管员掌握科学管理方法,不断改善实验室的条件。
五、定期检查保管室和仪器准备室的安全防范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杜绝一切可能事故的发生。
六、协同教研室主任制定各门实验课所需仪器、设备的和学期计划,制定学或学期计划。
七、根据教学发展情况,不断修订和健全管理制度。
八、主动配合教师的科研工作,了解科研项目的仪器设备要求,积极采取措施,保障供应。
九、考核实验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对工作人员的使用,职称评定提出具体意见。
实验室规则
一、实验室必须保持肃静、文明、整洁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秩序。
二、在实验室进行的教学,科研工作必须纳入计划,统一安排。
三、使用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使用登记制度。如违章操作出现的责任事故应及时报告。
四、非实验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实验室,不许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外单位需要在实验室做实验,需经主管部门同意。
五、加强科学管理,完善管理制度,结合本实验室情况制定仪器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使用细则。
六、严格执行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各种物资应建立明细帐,并做到帐物相符。
七、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做到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
八、实验室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切实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工作。实验教师工作职责
一、实验教师根据需要,向实验室责任人办理使用仪器、器材的领借手续和实验室责任人一起准备实验,对每个实验都要亲手做过。
二、同年级的实验教师轮流主持实验课课前的讨论会,进行集体备课。
三、上实验课时,要对学生全面负责,严格要求,保证安全,学生实验结束后,应认真检查学生预习、操作、实验数据情况并签字,对不合格者应令其重做;应检查学生使用过的仪器是否完整无损,否则,学生不允许离开实验室。
四、细致考察学生实验情况,认真批阅学生实验报告,作好实验课的评分工作。
五、实验中仪器出现故障或损坏,实验教师应及时向实验中心主任报告,并尽量组织修理,以保证实验课顺利进行。
六、做好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的保管和维护工作,负责本实验室的清洁卫生,离开实验室前,要检查水电,关好门窗。土地信息系统实验室机房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1条
管理条例要求各位教师,学生认真遵照执行;
第2条
教学计划内的学生上机,须在学期初将上机计划交教务处审核; 第3条
非教学计划内的上机,由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上机时间;
第4条
进入机房必须保证手、脚干净,机房内必须保持安静、清洁、严禁戏闹;
第5条
外来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计算机机房;
第6条
机房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
第7条
对违反规则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视后果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二、学生上机守则
第8条
上机前准备好上机时所需的一切物品:书、笔、纸等,不准不准带与上机无关的东西如食物、水果、饮料、口香糖等进入机房,更不能带镊子、钳子、螺丝刀等工具进入机房,也不能将任何物品放在主机、显示器等设备上;
第9条
严禁赤膊、穿背心、拖鞋等进入机房,上机前检查手脚是否干净,进入机房时必须穿脚套;
第10条
学生应在上机前提前五分钟有秩序的进入规定机房上机,并保持安静。学生上机操作一般两课连上,课间不休息。上机期间,不得擅自离开机房;如需暂离机房必须向老师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开;
第11条
按时上下机,不准迟到、早退,有事需认真履行请假手续;教学上机时非本班学生一律不得进入;
第12条
进入机房后必须对号入座,服从指导教师和机房管理员的调配,不得擅自调换座位;学生上机如确有原因需更换机器,必须征得教师同意后按指定位置上机;
第13条
保持机房安静、整洁。机房内不准大声喧哗,不聊天、嬉笑、打闹和做与电脑学习无关的事情;
第14条
爱清洁讲卫生,在机房内严禁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吃东西,不乱丢垃圾,不准在计算机设备及桌、椅、墙壁上乱涂乱画;
第15条
不可野蛮操作计算机,如用力敲击键盘、鼠标等;
第16条
严禁将笔记本电脑带入机房,禁止使用机房电源及usb接口对任何非机房设备充电,不得改变键盘的键位排列;
第17条
不得利用电脑或其他信息技术散布不当言论,影响学校声誉或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不得利用电脑或其他信息技术散布诽谤、攻击他人的言论和损毁他人的声誉; 第18条
不得利用电脑或其他信息技术传播电脑病毒或非法进入他人电脑系统;
第19条
不得在机房收看、复制、传播淫秽物品,不得浏览、制作黄色网站、网页,不得利用互联网传播黄色淫秽影片、图片、文章;
第20条
爱护机房设施,爱护公物及他人的物品,不乱摸乱动,不准击打室内的桌凳、机器、地面、墙壁等;严禁动用机房内的其它设施,未经允许不得改动或移动机房内的电源、空调、机柜、终端、双绞线等;不得碰动机器后的网络电缆线、电源线、电源插座;严禁私自拆卸配件、更改设置参数、添加口令、删除文件;
第21条
如遇计算机和其它设备发生故障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向指导教师报告,听候机房管理员安排; 第22条
上机结束后,把凳子摆放整齐,做好机位周围的清洁工作。
三、学生上机违纪处罚条例
以下行为被视为违纪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23条
在机房内使用笔记本电脑、对手机、MP4等电子设备充电; 第24条
携带食物、饮料、零食、镊子、钳子、螺丝刀等进入机房;
第25条
在机房内有乱丢纸屑、杂物,吸烟,随地吐痰等不讲卫生的行为,经管理人员劝阻而不改者;
第26条
损坏桌椅、未经同意私自移动电脑及相关设备等不爱护公物的行为;
第27条
进行与上机课程无关的操作,擅自设置密码、口令,删除文件,影响计算机的正常使用;
第28条
大声喧哗,在机房随意走动,干扰其他同学上机、课程结束不及时离开;
第29条
不遵守《学生上机守则》,且不听从教师和管理人员劝阻;
第30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学生,将视情节轻重,取消上机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31条
损坏计算机和其它设备的,应根据情况按原价进行赔偿。
四、计算机机房消防安全守则
第32条
机房由专人管理,设机房安全人员,负责机房的防火、防盗、负责供电系统、空调系统、通风系统的安全和日常养护工作。对机房全体工作人员经常进行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定期检查设施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则立即整改。第33条 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房的消防设备、灭火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遇有火情要及时报警,并设法扑救火灾。
第34条 严禁把易燃、易爆及腐蚀品带入机房,严禁将水洒落在设备上或机房地上,严禁在地上的电源插座或网线插座上踩踏。未经许可,非机房工作人员严禁动用各种电源开关;未经许可,非机房工作人员严禁动用任何线路和设备。第35条 机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拆装设备时,必须断电,不许带电作业;维修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行维修;禁止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品清洗带电设备。
第36条 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和使用加热器具。机房内必须 保护清洁卫生;禁止乱扔杂物,进入机房必须换鞋,服务器工作区、网络间禁止喝水。
第37条 严格执行机房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严格执行机房设备使用登记制度。第38条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禁止会客;外单位需要参观机房时,必须经中心领导批准,由中心派专人陪同。
第39条
机房内的网络设备、计算机设备采用实时监控,定期养护,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40条 为了保证整个系统安全,除管理员外,任何人未经中心领导批准,不准对网络或计算机设备进行操作。
第41条、机房值班员,在值班时应认真负责,及时解决问题。当出现突乏事故,值班员应立即向中心领导报告采取紧急措施。
第42条 严禁携带病毒盘和游戏进入机房,严禁在因特网上下栽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以防系统被破坏。
第43条 严格机房钥匙管理,对机房的钥匙不许转借,若丢失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第44条 除工作需要,下班后,任何人不许在机房停留。
第45条 严格遵守国家及中心有关安全与保密方面的法规和规章制度。第46条 禁止使用易燃液体擦试机器,可采用不燃洗涤剂擦试。用过的棉丝、布头等不能随便乱扔,应放在专用容器内并及时处理
五、计算机上机指导教师守则
第47条
指导教师应严格在规定时间、规定机房上机;
第48条
对初次上机实习的学生进行上机注意事项及相关制度的教育;
第49条
按教学计划排定的课程,明确实验内容,耐心指导学生上机,及时解答学生疑问;需更改课程的,提前与教务处联系;
第50条
指导教师必须提前五分钟在机房门口等候学生进机房,并检查每位学生是否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机房。
第51条
指导教师应禁止非本班学生上机;
第52条
上机时指导教师应提出具体、明确的操作内容和要求,在学生上机操作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加强巡视,指导、检查、督促学生进行有关操作,严格执行机房的管理制度,不得坐在一旁对学生不闻不问,更不得中途离开机房,也不得让机房值班人员代管;
第53条
上机期间保持机房安静,指导教师应负责维持好机房秩序;
第54条
督促学生严格遵守上机守则,及时纠正学生违章操作行为,制止学生的违纪行为;
第55条
学生上机结束前,指导教师应提醒学生整理桌面、放好凳子。指导教师应在所有学生离开机房后,才能离开机房;
第56条
机房的所有设备,所有教师和同学都应当加以爱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如需对机器进行拆卸处理,应向机房上级领导提出申请,经允许后方可进行,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原状;
第57条
学生在使用过程中计算机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由指导教师负责解决,如当场不能解决的,课后应上报上级领导,并填写在机房使用情况登记表上;
第58条
机房物品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如确因工作需要需借出使用的,必须书面报告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借出;
第59条
为能更好使用机房,下课后,请教师认真填写机房使用情况登记表;
第60条 因课程需要使用特殊设备或软件,应事先与上级领导协商
第四篇:实验室安全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基本运营正常有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二条:公司设置安全小组负责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新疆绿格洁瑞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第四条:安全小组负责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他分析室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第五条:负责人对所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必须认真落实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每个职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的各级安全管理进行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本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颁布,企业部门、人员设置变动,设备更新改造和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八条: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法定代表人审批签字授权后实施
第二章:安全目标
第一条:所有的安全事故和职业病都是可以避免的,公司总体安全目标是:“一控制,两杜绝”,即有效控制职业病发病率,杜绝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杜绝公司重要财产损失事故。
第三章:安全管理监督机构
第一条:安全管理机构
(一)领导机构
组长: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副组长: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职责
1、安全小组是本单位安全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
2、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公司安全方针、安全管理目标。
3、负责本单位安全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及其费用的审批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于本单位在安全方面急需解决的问题,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及其费用等的审批工作。
5、审查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
6、经常了解职工情况,听取职工对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对于轻伤事故有权做出处理决定,对于重伤以上事故,要立即上报,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和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
第四章:安全规章制度
1、实验室安全管理通则
1.1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确保安全文明从事研发工作。
1.2实验室出口、走廊是安全通道,任何时候应保持畅通。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带等消防器材,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能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1.3实验室要保持整洁、安静,物品摆设要整齐、规范、科学,做好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窗,水、电、气;查仪器设备)。
1.4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1.5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
1.6对于有规定的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预热登记。1.7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1.8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2、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
2.1实验室应制定相应实验室规则及实验室安全制度。根据本实验室情况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2.2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仪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各仪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2.3所有药品、试剂都有指定位置,药品、试剂使用和购买后要放入指定位置,各种药品、试剂要有正确清晰的标签,包括名称、浓度、规格等,按正确方法取用。
2.4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负责本室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危险物品,应由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操作。
2.5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服。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才能进入实验室。
2.6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使用化妆品,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不能用来盛装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食物。
2.7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特别是在有易燃、易爆的试剂气体场所或做有关实验时,严禁烟火。
2.8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
2.9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对需要长时间连续进行的化学实验,必须派两人轮流替换照看。实验使用过后废液、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反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
2.10对危险性大的化学反应,如易爆、剧毒等,要经过上级批准,在安全防范措施具备的条件下进行。在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或开展易燃等化学实验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爆面具、防护镜,此类实验操作必须确保两人以上。
2.11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2.12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等冷却或降温后再继续进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2.13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前,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流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不要对人。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2.14接触过强腐蚀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自洗净。
2.15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胶垫或草垫垫好,如为石膏包封的用水泡软后打开,严禁敲砸,以防破裂。
2.16用试管加热液体时,不可将管口对人, 以免溅出伤人。
2.17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 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伤人。
2.18严格实验室钥匙的管理,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钥匙。
2.19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必须按规定上报,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
2.20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仪器安全管理制度 3.1仪器设备的管理
3.1.1仪器设备购入、验收合格后,由管理员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建立《仪器设备台帐》。
3.1.2仪器设备有检定规程,有授权检定机构的仪器设备,应送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没有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按自校或互校方法进行自校或互校。3.1.3经验收合格,并具有计量器具许可证(带CMC标志)、样机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或检测报告(鉴定证书)的测量仪器,应在仪器上加贴合格或准用标志,方可批准启用。
3.1.4管理员至少每年两次对测量设备进行核查。
3.1.5复检(校)后的检定(校准、检测)证书或报告原件存入仪器设备档案,向使用者提供复印件。
3.2仪器设备的使用与操作
3.2.1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人保管。
3.2.2操作者必须掌握所用仪器设备工作原理、技术性能、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技能。3.2.3实验室仪器药品清整归位,检查实验仪器是否运作正常,无灰尘蛛网及污垢,对量筒,烧杯等易碎易裂之仪器应清点其数量,并呈报废数,根据清点结果,对损坏或缺失仪器药品进行报修,并及时请购。
3.2.4每台仪器设备必须按照校准规范,监测/检测规范、使用说明书等制定作业指导书。
3.2.5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者应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其内容应包括:使用时间、开机目的、使用前后及使用过程状况、使用人。
3.2.6凡经过记载有错误、或显示的结果有疑问、或通过检定等方法证明仪器设备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其加以明确停用标识,如可能将其贮存在规定的地方直至修复;修复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校准、检定(验证)或检定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
3.3仪器设备的维护与维修
3.3.1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应得到正常维护,仪器设备应由专门人员按使用说明书和维护程序的要求给予维护。
3.3.2送检的监测仪器设备取回验收后,应给予维护和检查。
3.3.3仪器设备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修档案,记录设备投入使用以来运行状况、包括交接、检定、校准、使用情况、故障、维修等所有信息。
3.3.4长期不用的仪器设备每周开机通电半小时,以达到除湿的目的,或以其它方式定期维护保养,使它们一直处于良好状态。
4、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
4.1本制度所称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是指国家标准GB/T1223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各种化学危险性、易燃、易爆和剧毒的气体、液体、固体。4.2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由专人管理,管理员要具备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化学药品的名称、数量、性能告知他人。4.3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单独存放。
4.4各种盛装有毒化学物品的容器,一律要有明显的“毒物”字样标志,并且标志向外。4.5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在入库时,管理人员必须检查登记,并建立详细帐册,包括总帐、明细帐、领用审批单、领用记录册。
4.6剧毒物品要专人专柜保管,准确登记用量,使用时应妥善保管,严格处理废液,防止中毒事故。剧毒化学药品库,应备有专用的称量工具。剧毒化学物品必须放于密闭的金属或玻璃容器内,进行称量工作时必须有人在旁监护,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工作人员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剧毒化学物品领回后,应立即在监护下使用。如未用完,应返回。
4.7使用场所应保持清洁和通风良好,工艺装备应尽量密封,工作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如发现有故障时,应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4.8剧毒物品,除按上述规定外,还有下列要求:使用人员应熟知性质并需经过专门业务训练。实验装备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工作前应打开通风。应配有消毒设施和急救设施。剧毒物品的使用工具、容器应为专用,用完后消毒。皮肤有破损的人员,严禁操作剧毒物品。剧毒物品的溶糟应有通风装置,非操作时间应加盖加锁。经过剧毒物品溶液处理过的工具,应用清水冲洗,并放在通风的地方。
4.9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自然失效,需要报废,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请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可以报废时,由主管领导签字,做好帐册登记,方可报废。
4.10对不按规定使用、存放化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要视情节给予教育、处罚、限期整改,由此引发事故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因工作不慎、管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管理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一)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新入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小组负责。
(三)新入职员工入职时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教育和培训内容:(1)公司概况,生产经营特点和危险场所及注意事项;(2)公司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
(3)从业人员安全作业的权利和义务;
(4)自救、互救、急救办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6)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7)有关安全事故案例;
第六章:从业人员安全作业的权利与义务
从业人员权利:安全健康保障权、知情权和建议权、监督权、紧急情况处置权、社会保险和民事赔偿、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有依法获得社会保险的权利。
2、有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的权利。
3、有权了解和掌握事故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有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进行紧急避险的权利。
6、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还有依照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
从业人员义务:报告不安全因素、遵章守纪、服从管理、重大隐患越级报告、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
3、在作业过程中,应当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应当自觉地接受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掌握所从事工作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
第七章:职业病防治
1、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
2、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严禁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
3、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
4、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
5、必须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严禁隐瞒职业病危害。
6、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或少检漏检。
7、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
8、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
第五篇:通用技术实验室器材借用制度
通用技术实验室仪器、设备借用制度
为了强化“学中做”和“做中学”的新课改教学理念,通用技术实验室根据课程标准要求,紧密配合任课教师的教学安排,将实验不仅能开在实验室同时也能开在教室的教学中,因而会有一些教学设备、仪器出现频繁使用。为了防止有些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损坏、流失现象,根据各个年级对实验室特殊的教学需要,特制定相关的借用制度:
1、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标准及教学内容要求从实验室借出的仪器、设备要填写借用明细清单、借出日期、任课教师签名、任教班级和归还时间的注明。
2、任课教师须提前一周通知实验教师准备相关仪器、设备。
3、任课教师在取走教学仪器、设备之前须同实验教师共同检测仪器、设备性能是否完好而不影响正常教学需要。
4、在教学过程中,如有设备、仪器损坏,任课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告知实验教师仪器、设备损坏的原因便于实验教师对相关仪器、设备进行及时修理和维护。
5、在教学过程中,如遇到实验仪器、设备丢失情况,任课教师应及时汇报给实验教师。便于实验室综合管理和处置。
通用技术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