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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编辑:寂夜思潮 识别码:13-712422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4 14:35:2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宣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依据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通知》、《宣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以及宣城市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次近期建设规划是针对新时期城市发展要求,结合《宣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3-2020年)》的编制而同时编制,本规划未涉及的内容,以总体规划文本的有关条文为准。

第三条 编制本规划主要背景

1、宣城“十五”计划的编制与执行;

2、安徽省城镇化战略;

3、宣城经济结构调整;

4、城市发展建设的新情况与新问题。

第四条 编制本规划的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通知》

3、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

4、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5、《2000版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

6、《1998版宣州市总体规划》。

7、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五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

本规划的城市规划区范围总面积为428平方公里

第六条 规划执行地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一切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执行本规划。

第七条 规划期限

宣城的经济发展。

本次宣城市城币近期建设规划年限为:2003-2005年(以下简称规划期)

第八条 强制性内容说明

本次规划强制性内容指文本中黑体字条文。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九条 本规划编制及实施遵循的原则

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保持总量平衡;

2、发挥长远利益,坚持远近期相结合的原则,促进城市现代化进程;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城市建设现状的基础上进行充实、落实,有效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

4、坚持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并举的原则。

第十条 本次规划由宣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城市建设发展目标

第十一条 宣城市经济社会近期发展目标

在基本实现小康的基础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工业化初具规模的基础上优化结构和提高质量,在城镇化潜能积聚的基础上实现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基本形成宣城市中等城市框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基础上实现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在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基础上逐步走向经济国际化,在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一、第二步战略目标的基础上加快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

第十二条 宣城市城市近期建设发展目标

在规划期内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挖掘城市特色,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坚持城乡一体化,加快城镇化进程。

第三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第十三条 城市性质

皖东南中心城市,省级历史丈化名城,工贸旅游山水域市。

第十四条 城市人口规模

宣城市人口规模到2005年为28万人

第十五条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宣城市城市用地发展规模到2005年为27.25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标准为97.34平方米。

第四章城市总体布局

第十六条 基本原则

1、按照城市功能合理配置土地和空间资源。

2、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协调,符合资源、环境、财力的实际条件,并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3、坚持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维护公共利益,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改善人居环境。

4、严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不得违背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5、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相结合,逐步有序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 宣城市城市总体布局以新区和老区为双核心,向西北、西南和东三个方向拓展,形成“双中心、组团式”的规划布局形态,以绿色走廊、绿色护廊和滨河绿廊为城市生态廊道,结合城市点状公共绿地区构筑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

第十八条 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近期建设规划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主要是西南方向。

第十九条 宣城近期建设用地由老城区、工业区两个片区组成。老城区为全市的商业文化服务中心和市级行政办公中心;工业区以具体工业项目及配套的服务、办公用地拉开主体框架。

宣城市近期建设重点:一是完善莘丸工业开发区、开发区路网和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二是加强城巾居民小区的建设与管理,尤其是优先安排涉及开发区建设的拆迁安置用地;三是理顺疏通城市道路, 建立城市内部道路同城市外部道路相互间良好的衔接与转换, 增加城市内部停车场的建设;四是突出城市人文景观、道路景观、公园和文化设施的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城市品位,明晰城市中心区用地功能。

第五章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第二十条 本次近期建设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为27.25平方公里。较现状增加了2.62平方公里。

第二十一条 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10.6平方公里,人均居住用地为38.02平方米。近期规划增建二类居住用地208公顷,改造三类居住用地204.78公顷。城区内部农村居民点结合拆迁安置改造160.43公顷。

规划重点:降低鳌形老城内部居住用地的建筑密度,在老城区北部沿敬亭路东西两侧开发住宅,利用敬亭小区等已经形成的良好的居住环境吸引老城居民逐渐外迁,同时提高新区的绿

地率和开敞空间面积,提高居住环境质量。规划在宣南公路与梅溪路相交地段靠近工业区处,建设居住区用以解决由于工业区土地开发和道路建设所需要搬迁的部分住宅房屋置换问题,同时可以在短时间内满足工业区内部住宅需求。

第二十二条 公共设施用地

老区改造困难,延续沿道路布设的形式,新区调整以集中布设为主。市级商业服务设施以叠峰路、锦城路、状元路为主要轴线布设。进一步建设现状发展较好的鳌峰东路九州市场为中心的商贸服务交易中心,从而形成城市聚合特征显著的综合的商贸中心。工业园区以配套组团性质的服务设施为主。保留并改造市区老体育场用地,调整用地性质,在老体育场东侧新建市级体育场。开辟片区级体育用地,千人指标达到200-300平方米。规划各片区就地完善医院现有设施或新建片区医院,布点均衡,服务半径合理。规划保留谢眺楼、景德寺等文物的周边地区,该用地不得改做其它用途。

第二十三条 工业用地

宣城老城内工业用地基本上完成置换,少数规模较小、效益较差的工业近期内需要搬迁。加速分布于宣南路、宣泾路之间的工业用地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宣城以工业为龙头拉动城币经济更快发展的目标。规划近期宣城工业用地460.8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6.91%,人均工业用地16.46平方米。

第二十四条 仓储用地

结合宣城火车站场、宣杭高速公路、河流航道规划仓储用地。规划近期仓储用地面积56.1公顷,占宣城市建设用地2.06%,人均仓储面积 2.00平万米。保留原有国家级两处仓储用地,规划在工业园区南部接合宣杭高速公路和宣南路地段新建仓储用地。

第二十五条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对城市各项市政公用设施指标进行合理的安排,满足近期规划要求。

第二十六条 对外交通用地

宣城市近期规划建设对外交通用地面积200公顷,占宣城市建设用地的7.34%,人均对外交通用地7.14平方米。新建南郊公交站场为近期开发区的招商、开发区职工出行提供便利,新建东郊公交站场满足城市大量东部客流的需求,新建北郊公交站。其它内容按本次总体规划执行。

第二十七条 道路广场用地

宣城市近期规划建设道路广场用地面积225.71公顷,占宣城建设用地的8.28%,人均道路广场用地8.06平方米。

第二十八条 绿地

宣城市规划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320.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76%,人均绿化用地11.45平方米。其中规划公共绿地为180.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63%,人均公共绿化用地6.45平方米。近期要加强城区内部的道岔河沿河绿化建设。完善城区道路两侧的道路绿化。规划昭亭路、梅溪路、宣南路交叉围合地段建绿化岛。规划沿宣赣铁路宣城市区段、宣杭高速公路、工业园区高压走廊建设防护绿地。其中铁路沿线建100米的绿带,高速公路沿线建200-400米的绿带,高压走廊沿线建20-30米的绿带。

第二十九条 特殊用地

基本保留特殊用地,局部调整按总体规划执行。

第六章 城市基础设施规划

第三十条 城市主要水源为水阳江,宣城市地处长江支流水阳江两岸,地表水资源丰富,水质较好。目前水阳江上游宁国段己建成港口湾水库,控制上游山区汇水面积1120平方公里。水库正常蓄水位135米,死水位117米。总库容9.41亿立方米,设计下泄流量200立方米/秒。从港口湾水库建成后的水阳江水文资料看,即使在枯水年,水库下泄流量也完全可

以满足宣城市的发展需要。

第三十一条近期规划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为 460升/人·日,供水普及率达到80%,用水人口 20万人,近期用水量为9.2万m3/日。

第三十二条2003年新建第三水厂位于市区南部瓦屋村,供水能力达5万吨/日,第一、二水厂总供水能力为11万吨/日。相应建成配套的供水管网及加压泵站,向开发区、中心城区供水,使城区形成双向供水。

第三十三条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 80%计,近期城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量为 7.2万吨/日,宣城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位于城北敬亭圩内海棠湾南部),一期工程投入使用,处理能力8万吨/日,相应建成配套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出水采用自流排放方案,直接进入水阳江,汇入长江。

第三十四条 根据宣城市现状排水管、水系、防洪及地形特点,将宣城市划分为青溪河、梅溪河、道叉河、敬亭圩、城东联圩及巷口桥、双桥、夏渡八个排水分区,雨水管网在各分区内自成体系,就近排人自然水体第三十五条 2005年城市供电总量为 22万千瓦,负荷密度达 0.85万千瓦/平方公里。

第三十六条 规划近期扩建北郊变,新建2座110KV变电站,分别是开发变、宛陵变,对老城区老旧电网需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增强供电安全性与可靠性。

第三十七条在、筹建项目:目前宣城市正在设建一座500KV变电站,位于城东南夏渡项家冲,近期主变规模为1×750MVA;同时正在筹建火力发电厂一座,位于宣州区向阳镇向阳窑厂。

第三十八条 建立全市统一的由光缆组成的以综合电信为主体的接入网,承担市区及全市语音、图像数据、文字等各类信息的传输,接入网要考虑与国际、国家的高速信息公路互联。城市的电信、电视、广播、环探 消防、交通、救灾、金融、商贸等各类信息传递一律纳入城市接入网。城市接入网要随着信息产业的发展,逐步过渡成为宽带网。建立以市区为中心的光缆环型接入网络,通过与合肥局汇接,进入全国长途自动化通信系统。近期内市区架空通信线路全部按规划入地,新建小区、建筑全部预埋预设通信管线。管线路山应沿市区交通道路设置。通信管道沿东西向道路南侧布置,沿南北向道路西侧布置,新建小区、新建建筑预埋管线连接到户。有线电视光缆与通信光缆、电缆同路共管孔敷设。近期新建桥梁和道路要考虑通信等各种配套线路建设。规划近期通过光缆干线网传输的电视节目达到35套以上。2004年新建邮件处理中心一处。

第三十九条 预测近期城市燃气用量见附表2。建设城区西南侧天然气门站,占地1公顷,采用中压一级压力级制,预留相应配套的天然气管道位置第四十条 2003年按标准新建防灾指挥中心,到2005年,新建三座标准型普通消防站;同时加强消防给水、消防通讯、消防设备的建设,以满足消防需要;在城市新建、扩建时,城市道路应满足消防通道的要求,特别是农贸市场、大型商场和商业街区的建设,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第四十一条 环境保护目标: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管理制度体系:加强环保执法监督,巩固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主要河流、湖泊的水环境质量满足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的要求;环境空气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生态恶化趋势有所减缓,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协调统一。

第四十二条 为改善宣城市城市环境及水体质量,近期对现有七里岗垃圾处理厂进行改造,结合垃圾的分类和回收利用,提高垃圾处理能力,同时近期筹建一处日填埋400吨生活垃圾场,位于城郊丁店。

第四十三条近期确定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设置高位截流沟,山洪通过截流沟导入水阳江,在宛溪河、泥河上游设分洪道,使上游来水不直接威胁城区,对道叉河、梅溪河、泥河、宛溪河及时清淤清障。

第四十四条 采用“高水高排、低水低排、自排为主、强排为辅”的原则。按天然分水线将城市分成青溪河、梅溪河、道叉河、敬亭圩、城东联圩、夏渡、双桥和巷口桥8个雨水分区。保留并改造别土桥泵站,在敬亭区新建雨水排涝泵站。

第七章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第四十五条 铁路

提升站前道路为次干道。

第四十六条航空港 增加宣城通往南京的通勤车。

第四十七条公路

提高宣城通往泾县、港口镇、夏渡镇、水阳镇的道路等级,加强市区对市域的辐射带动作用,强化南北向的交通联系。保证高速公路与其他公路在布局、节点处理上必须有良好的衔接。

第八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四十八条 建筑以公交车为主,小汽车、自行车为辅助,摩托车、出租车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性化绿色低污染的交通体系。管理机构应当适量限制污染较为厉害摩托车出行,以大运量、平均污染度低的公交车出行为补充。

第四十九条 针对现状存在的问题,顺应近期交通发展趋势,建成结构相对清晰、等级划分合理、断面设计因地制宜、道路具有弹性的城市道路网,从而合理引导城市用地开发,满足与未来路网的良好衔接。

第五十条 城市道路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近期规划道路广场建设用地面积为225.7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比例为8.28%。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8.06平方米/人。

第五十一条

1、规划宣南路继续向东延伸与昭亭北路相交后经老城区北部向东与状元路相交。

2、规划昭亭南路向南延伸相交于宣泾路。

3、规划近期建设完成宣南路、宣向路间的环城大道和部分开发区路网。

4、建议改善梅溪路、昭亭路X型交叉口,X形交叉采用梅溪路上跨,昭亭路下穿结合环岛进行改造。

5、市区内部道路(中山路、民族路、锦城路、民生路)增设隔离装置。

6、鳌峰东路向东延伸至火车站。

7、敬亭北路向北延伸800米。

第五十二条 开发区路网功能见附表1。

第五十三条近期以增加停车设施供给为主,满足中心区交通正常运行的基本需求,保证开发区基本的停车需求。建设锦城路、交通路、叠嶂路、双塔路、宣南路、梅溪路体育场、环城大道九处社会停车场、配建停车位指标:市区商业中心0.5泊位/川0平方米:普通零售0.3泊位/100平方米;开发区商务办公区I泊位/100平方米;体育场、影剧院I-2泊位/100平方米。其他公共设施近期按照国家标准自行配置。

第五十四条近期规划新建开发区宣南路等共五个加油站 占地面积控制在1500至2000平方米。

第五十五条 考虑宣城市近期用地开发集中在开发区,以及工业项目逐步落实后将会吸引大量外来劳动力,规划在开发区建设城市对外公交站。规划建设宣城东站、宣城北站缓解原有城区内部公交站的运输压力。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3000平方米内。

第九章 城市近期建设控制要点

第五十六条 针对城市不同建设区域,为控制上地使用性质和强度,保障贯彻规划的城市设计意图、保护生态资源、改善城市景观面貌,提出一系列的建设控制指标和控制措施,力图达到指导和约束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的目的。为有效实行建设控制,对城市建设有共性的区

域进行划分,规划宣城近期划分为四类片区:促进发展区、引导改造区、控制建设区、风景保护区.第五十六条控制内容

1、促进发展区:工业用地建设容积率0.8,建筑密度不超过30%,绿地率不小子25%,建筑以低多层厂房为主,城市干道留有绿化带,生活生产性用地南北分开布置,居住建筑与工业建筑之间留有绿化缓冲区。

2、引导改造区:旧建筑改造与现状建筑协调统一,以多层建筑为主,结合景观节点,布置绿地广场等开放空间,本区内禁止批建二、三类工业用地,控制沿河绿带。

3、控制建设区:公园容积率不超过0.1,住宅容积率不超过1.2,新建居住类建筑控制为多层且与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风格相结合。

4、凤景保护区:敬亭山风景区内不得建设与旅游无关的企业或有污染的企业,需要的旅游工业不得妨碍旅游区。服务于旅游的机构人员住宅,要布置在不妨碍风景区的专门地区,与居民点有相应的关系。凤景区内建筑物体运、造型、风格要严格遵守规划要求,与风景相协调。风景区内禁止大兴土木和大规划改变地貌,防止凤景区人工化和城市化。

第十章城市建设规划实施

第五十八条 提高城市规划的法律地位,严格依法行政,统一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保证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和土地利用协调、健康、有序地进行。

第五十九条 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监督检查制度。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加大对违法建设打击力度。

第六十条 配套完善社会治安管理设施,加强城市治安巡逻和社会治安管理机制。重点加强户籍制度改革与管理,城乡结合部与公共复杂场所的防控管理,城市消防管理等工作。第六十一条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城市建设用地管理。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建立上地储备机制,严格执行上地管理的“五统一”,属经营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应公开招标拍卖,节约使用城市建设用地,确保土地增值升值。

第六十二条 加强规划管理队伍的建设,重视人才培养、教育和引进。加快现代化技术手段,在城市规划领域中的应用,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

第六十三条 加大规划内容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规划意识,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制度,增强规划编制和审批过程的透明度。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五条 本规划自宣城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施。

第六十六条 本规划由宣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篇:近期建设规划汇总

近期建设规划汇总

项目说明

近期建设规划是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对短期内建设目标、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的实施所作的安排。是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步骤,是衔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环节。依据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明确近期发展重点、人口规模、空间布局、建设时序;安排城市重要建设项目,提出生态环境、自然与历史文化环境保护措施等。

基本任务

明确近期内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重点和建设时序;确定城市近期发展方向、规模和空间布局,自然遗产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措施;提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安排的意见。

规划原则

(一)处理好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条件的关系,注重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二)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协调,符合资源、环境、财力的实际条件,并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三)坚持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维护公共利益,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

(四)严格依据城市总体规划,不得违背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设计内容

强制性内容包括:

(一)确定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

(二)依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确定城市近期发展区域。对规划年限内的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空间分布和实施时序等进行具体安排,并制定控制和引导城市发展的规定。

(三)根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提出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相应的保护措施。

指导性内容包括:

(一)根据城市建设近期重点,提出机场、铁路、港口、高速公路等对外交通设施,城市主干道、轨道交通、大型停车场等城市交通设施,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变电站、垃圾处理厂、以及相应的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的选址、规模和实施时序的意见。

(二)根据城市近期建设重点,提出文化、教育、体育等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和实施时序。

(三)提出城市河湖水系、城市绿化、城市广场等的治理和建设意见。

(四)提出近期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措施。

(一)近期规划做什么

我们认为,除了必须满足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外,近期建设规划的工作内容至少还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全面检讨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

对于许多城市而言,目前正在进行或即将开展的近期建设规划属于总体规划实施的第二个近期建设规划,对总体规划本身及第一个五年的实施情况进行检讨是至关重要的。一方面,应对总体规划实施绩效进行评价,特别是找出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在快速城市化进期,五年的变化是很大的,需要对发展环境和形势进行重新分析,作为制定城市近期发展策略和具体建设计划的依据。

2、立足现状,切实解决当前城市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总体规划的年限有15至20年,规划设定的往往是城市发展的远期目标,偏重于理想化。而过去近期规划的编制方法往往是在这种理想化目标的基础上,按时间序列简单地倒推或采用阶段分解法,将20年的规划裁减一块就成了近期规划的内容。这样的规划由于不是从现状出发去对今后五年的建设进行时序安排,对于近期城市开发建设往往缺乏现实指导意义。因此,近期建设规划应改变以往过于注重远期目标的工作方法,立足现状,针对当前城市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

3、重点研究近期城市发展策略,对原有规划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正

在经济全球化和国家大力推进城市化的政策背景下,五年对于一个城市的发展并不是一个很短的周期。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五年后,城市发展的环境与五年前都可能大不相同。因此,编制第二个五年的近期建设规划,必须对城市面临的许多重大问题重新进行思考和分析研究,对五年前所确立的城市发展目标和策略进行必要的调整,而不仅仅是局部的微调或细节的深化。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变幻莫测的内外部发展环境和激烈的城市竞争,近期建设规划应注重近期城市发展策略的研究,针对城市发展新的形势与条件,对城市发展方向与策略有一个总体把握,在此框架下再确定具体的用地布局与项目安排。

4、在空间上整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的各类建设项目

目前在政府各部门中,综合协调功能最强的仍然是计划部门;由计划部门牵头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下简称“计划”)在城市发展重大问题的决策以及投资计划安排方面,其作用力和影响力也远高于城市总体规划,这种格局在短期内难以有根本性改变。“计划”以五年为周期,与近期建设规划周期一致;而且在包括深圳在内的许多城市,“计划”与规划的年限也正好吻合,这就为两者的结合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工作平台。从某种意义上说,近期建设规划可以作为与“计划”相配套的“城市建设五年计划”,与“计划”同步编制,互相补充协调。近期建设规划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将“计划”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在“城市建设”这个平台上进行整合,在城市空间布局中进行合理安排,并提出项目调整、补充和完善的意见,保证重大设施项目建设在公共投资方面能够形成合力,在引导城市发展方向上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5、确定重点发展地区,策划和安排重大建设项目

要使政府公共投资真正能够形成合力,发挥乘数效应,拉动经济增长,必须从城市经营角度出发,确定近期城市发展的重点地区;与此同时,要对那些对于 城市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进行策划和安排。

确定重点发展地区是近期建设规划的工作重点,同时也是体现总体规划效用的重要方面。传统的城市规划往往很少考虑时间的因素,在实施的过程中尤其是如此,结果出现了很多遍地开花式的、飞地式的开发建设。这些分散无序的投资方式既形不成规模,也出不了形象;既达不到重点建设的目的,又造成同类设施重复建设,经济效益低下。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要确定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先后秩序,要保证新建一片,就要建成一片,收益一片。

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是城市政府通过财政和实体开发建设的手段影响城市开发和城市布局结构的重要方法,城市规划实际上是通过一个个项目的建设逐步实施的。因此,近期建设规划的工作重点,应当是在确定城市建设用地布局的基础上,提出城市近期用地项目和建设项目,明确这些项目的规模、建设方式、投资估算、筹资方式、实施时序等方面的要求。对于那些对城市发展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还必须对其开发运作过程、经营方式进行周密的策划和仔细安排,才能避免政府投资失败。只有这样,才能够适应城市建设投资多元化的需要,便于规划管理部门和建设主体在项目建设中进行双向选择,避免城市建设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6、提出规划实施的政策建议

近期建设规划本身的性质就应当是城市政策的总体纲要,是关于城市近期发展的政策陈述;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也并非仅仅是城市规划部门的工作,而是政府部门的实际操作,是政府行政和政策的依据,提出规划实施政策应是近期建设规划工作的一项内容。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体系,应由人口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交通政策、住房政策、环境政策、城市建设投融资政策和税收政策等组成;另外,根据城市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还应当制定具体的政策。在规划成果形式上,要以政策陈述为主要内容,所完成的文本应当是城市未来发展过程中所建议的政策框架,图、表等只是这些政策文本的说明。

(二)近期规划怎么做

近期建设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要从指导思想上明确其工作目标和定位,就是要实现总体规划对城市建设引导和控制双重作用机制的协调统一,既要体现政府对城市发展的宏观调控功能,也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配置功能。近期规划的引导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对政府公共投资项目的策划和安排以及相关政策的制定,引导城市空间结构和发展方向;而规划的控制作用则表现在,针对市场行为建立环境等方面的准入制度,维护城市发展的整体利益,减少市场运行的外部性。

其次,近期建设规划在编制方法与组织方式上,应逐步实现规范化、程序化

和制度化。我们认为,近期建设规划可按下面所示的工作框图展开。

(三)近期规划怎么用

城市规划并非是单靠规划部门来实施的,而是由城市的各个部门来共同运作的;尤其是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组成部分的近期建设规划,就更加需要依靠社会各个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协同作用。要使近期建设规划真正能够发挥对城市建设活动的综合协调功能,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将规划成果转化为指导性和操作性很强的政府文件。

尽管从理论上说,城市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要高于“十五”计划之类的政府文件,但事实上它的综合协调功能和对城市资源的配置能力仍不及政府文件那样有效。基于这一现实,近期建设规划的成果不应只作为专业部门的技术报告,还应将规划成果转化为操作性很强的政府文件,才能真正成为政府及其各部门统一行动纲领。在规划程序上,应当符合基本的政策决定程序,并且与城市行政、立法和执法程序及其要求相结合。

2、建立城市建设的项目库并完善规划跟踪机制

要将近期建设规划提出的建设项目进行进一步深化,明确这些项目的规模、建设方式、投资估算、筹资方式、实施时序等方面的要求,建立近五年城市建设的项目库,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反馈,根据变化随时进行调整修正,使得政府对于目前进行的和下一步将开展的项目做到心中有数。

3、建立建设项目审批的协调机制

未列入近期建设规划项目库的项目一般情况下不予审批,这样才能避免多头审批、政出多门的现象,有助于形成城市各部门在发展政策方面的协调、在城市资源的使用上的协调、在城市公共资金分配上的协调以及在城市重大建设项目的确定和安排序列上的协调等。

4、建立规划执行的责任追究机制

近期建设规划所规定的内容应成为每年建设部检查城市规划建设工作情况时对照审查的重要依据。凡是违反近期规划的项目,不仅要停止建设,而且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5、组织编制城市建设的计划或规划报告

在城市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以五年为周期的近期建设规划要对头

一、两年的城市建设活动安排进行较为周密的策划安排尚有可能性,但要对后四、五年的城市建设进行安排并保证其科学合理性,既无必要,也不可能。因此,要真正建立起城市总体规划的动态管理和滚动调校机制,引导城市建设合理有序的进行,仅靠编制以五年为周期的近期建设规划是不够的。我们认为,应该在近期建设规划完成后,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与反馈,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制城市建设的计划或城市规划报告(即的“城市规划白皮书”),这对城市建设具有更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第三篇:合肥市近期建设规划(本站推荐)

合肥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

发布时间:2007年02月26日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对近期城市建设的指导与统筹,落实城市“141”空间发展战略,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的要求,以区域协调、社会和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基本原则,结合合肥市实际情况,制定合肥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

[2002]13号);

(4)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建规[2002]218号);

(5)《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

(6)《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7)《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8)《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规划纲要》;

(9)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3条 指导思想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将资源环境保护与控制作为发展的前提,科学预测城市发展规模,合理进行空间资源配置;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应对城市发展问题;制定城市重大设施建设规划,为合肥新一轮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努力实现城市有序、和谐、可持续发展。

第4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合肥市市区,包括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面积838.52平方公里(含巢湖水面72.93平方公里)。

第5条 规划期限

2006-2010年。

第6条 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与空间利用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应与本规划相协调。

第二章 目标与规模 第7条 城市近期建设发展目标

近期城市建设围绕“工业立市、县域突破、创新推动、东向发展、可持续发展”等五大战略,按照“新区开发、老城提升、组团展开、整体推进”的思路,逐步把合肥打造成为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区域性的商贸物流中心、旅游会展中心和金融中心,“引领皖中、辐射全省、联动中部、接轨长三角”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和全国重要的科技创新城市。

构建完善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形成区域性交通枢纽,推动多中心空间布局的形成,建设现代化滨湖生态园林城市。

第8条 城市发展规模

到2010年,城市中心城区人口300万,城市建成区规模为300平方公里。

第三章 空间分区管制及近期城市发展方向 第9条 空间分区管制

为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处理好城市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在市区范围内划分四种用地类型,即现状建成区、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

现状建成区内城镇建设应满足延续城市文脉、城市风貌的原则,保护现有历史建筑、文化节点,促进城市特色的形成。

适宜建设区内城市建设应严格遵守规划的相关规定,满足公共绿地、水系的景观控制要求,优先满足基础设施用地、社会公益设施用地需求。

第四章近期重大用地布局 第13条 重点发展地区

近期确定滨湖区、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经济技术开发区、磨店片区、新站北地区、黄山公园地区、森林公园地区等6个地区为近期重点发展地区。

第14条 重点改善片区

近期重点改善的建成区主要包括老城区、龙岗地区、花冲公园及化工厂地区、葛大店地区、青年路地区、南七地区、五爪塘地区、西客站地区、樊洼路地区、合作化北路地区、老火车站地区、三角线地区等13个地区。

第15条 重点生态培育地区

重点生态培育地区包括大蜀山风景区、两大水库地区、“四脉”生态廊道、巢湖沿岸地区、江淮分水岭地区。近期重点加强对这些地区生态的恢复和建设,改善周边环境,特别加强对水源保护区周边的控制。

第16条 工业(园)区

1、近期工业发展重点

近期立足产业基础和优势,按照产业集聚、规模扩张、技术进步和国际合作的要求,重点发展汽车、装备制造、家用电器、化工及橡胶轮胎、新材料、电子信息及软件产业、生物技术及新医药、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等8大重点产业。

2、近期工业布局

积极构建市、县联动的“5大工业组团”的空间布局结构。

其中西部工业组团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示范基地、蜀山经济开发区;西南部工业组团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包河工业园区;北部工业组团的庐阳工业园区;东北工业组团的瑶海经济开发区;东部工业组团的肥东经济开发区(龙岗)位于市区范围内,是近期建设工业用地布局的重要地区。

第17条 仓储区

完善建设3个仓储集中区,包括派河北仓储集中区、合肥北站仓储集中区和大兴仓储集中区。

取消瑶海生态公园北侧的危险品仓库,拆除合作化路液化气储气站,加强对煤气制气厂储气站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18条 居住区

以贯彻宏观调控政策为手段,以保障住房供应为主线,以商品住房市场化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动力,提倡绿色与节能建筑,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推进物业管理,促进房地产业现代化,健全房地产业法律法规建设,规范市场,推动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近期规划重点建设森林公园地区、建材一厂地区、合瓦路地区、大店、大兴、安纺地区、合钢地区、葛大店地区、黄山公园地区、南艳湖地区、政务文化新区、黄山路及潜山路地区、樊洼路地区等居住区。

启动滨湖区、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内的住区建设,加大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

第19条 园林绿地

在近期建设范围内划定绿线、蓝线,依照相关法规和条例加强管理。

围绕大蜀山、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和环巢湖地区,加快城市东南、西南、西北三大区域及滨湖区绿化建设。促进各城区绿地均衡发展,从园林城市向生态园林城市推进。

到2010年,全市新增市级公园12个、区级公园16个,新增绿地1523.8公顷,其中公共绿地新增1119.1公顷,人均公共绿地达11平方米,人均标准增加1.3平方米。

第20条 历史文化保护

在近期建设范围内划定紫线,依照相关法规和条例加强管理。

近期在保护文物古迹的同时,对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也要加以保护。针对保护对象的价值、残损程度采取不同的保护方法;不仅保护文物、近现代代表性建筑本身,对周边环境也进行整治;把文物、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相结合。

第21条 风景名胜区

严格执行国家及安徽省有关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风景区总体规划,禁止一切与风景区无关的建设行为。

协调城市建设与巢湖风景名胜区、西郊风景区的关系,近期建设环巢湖的滨湖大道、景区基础设施,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与保护两大水库水源相结合,营造生态湿地、风景林,严格控制景区内污染物的排放,环城公园要继续提高生态文化品质。

第22条 旅游

实施合肥市旅游业“十一五”规划,建设10个重大工程,辐射周边旅游景区,带动安徽省旅游业整体发展。

限制建设区内禁止破坏自然生态的行为,严禁发展污染企业,严禁擅自扩大村庄用地以及圈地、扩地等行为。

禁止建设区内除规划的城市基础设施外,禁止一切城市建设开发行为,已经存在的农村居民点应予以严格控制,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第10条近期城市发展方向

近期城市重点向南、向西发展,同时促进城市北部、东部和西南部的发展,优化城市布局。

第11条 建设用地分布

规划期内城市新增建设用地75平方公里,新增建设用地重点向滨湖区、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倾斜,职教基地以及各类产业园区是城市近期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有效利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同时,加强对存量土地的挖潜,优化用地结构,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在各城区均衡布局居住用地,优先保证各项市政设施、社会事业发展用地,保障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发展备用地

对发展备用地内的土地实行严格的控制,除了近期城市发展所必须的用地外,不允许任何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建设和开发行为。

第五章近期重大交通设施规划 第23条近期建设目标

1、对外交通

初步建立以合肥中心城区为中心的综合性对外交通运输体系,将合肥市建设成为重要的区域性交通枢纽。

以提高综合运输能力为重点,集中建设对外运输主干线、重点港(站)主枢纽,初步形成以城市为依托,机场、港口为枢纽,干线铁路、高等级干线公路、航道为骨架的综合交通体系。

2、城市交通

初步建立快捷的城市“141”组团交通联系网,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提高交通安全性和运行效率。加强城乡之间道路系统建设。

初步建成以快速路、一级主干路组成的城市快速通道系统,加大次干路和支路的覆盖范围,形成网络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等级分明的道路系统。

3、公交网络

实施公共交通优先策略,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初步建成以快速公交和常规公交相结合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系统,启动轨道工程建设前期工作。

第24条 对外交通近期建设规划

1、铁路

完成沪汉蓉高速铁路合武、合宁段的建设;建设宁西铁路合肥至西安段复线;新建淮南快速铁路线,与京沪高速铁路相衔接。结合城市道路建设有计划地逐步实现铁路与城市道路立体交叉,消除平交道口对城市交通的干扰。

2、公路

完成合淮阜、合六叶高速公路及北外环高速路建设,完成合宁高速公路大龙段扩建工程,做好西外环高速公路线型的选择和控制,适时启动西外环高速公路建设,做好206国道经过城市段的外移准备工作,改造七条城市出口干线公路。

3、机场

建成合肥新桥国际机场,推进合肥骆岗机场搬迁,建设中心城区与新机场之间的快速专用通道,在机场附近规划建设临空港经济区。

4、水运及港口

将合裕线航道全线建成Ⅲ级航道,同时改造店埠河下游撮镇合裕公路桥至三叉河9公里航道及派河下游航道为Ⅲ级航道。规划建设合肥集装箱码头及南淝河、店埠河、派河货运码头,提升派河港区、店埠河港区的吞吐能力。结合滨湖区建设在巢湖沿岸及南淝河水道建设旅游客运码头,设计“水上巴士”线路。

5、客、货运枢纽

近期新建合肥高铁站,对合肥火车客运站进行改建。加快合肥北站建设,并作为集综合性货场、集装箱和现代化物流中心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货运基地。

改造建设南门、北门、西门、东门换乘中心。同时规划新建三处公路客运站,形成完善的公路客运枢纽系统。

结合对外交通枢纽,形成以合肥货运总站、合肥竹西货运站、合肥新港货运站、合肥集装箱中转站、合肥十里庙货运站、合肥龙岗货运站、合肥双凤货运站、合肥店埠货运站等八站构成公路货运主枢纽。

第25条 城市骨架路网近期建设规划

建设中心城区到三县的快速干道。实施交通综合改善工程,改造和完善道路网络系统,加强重点地区路网建设,进一步加大老城区道路改造的力度,提高既有设施的服务水平和使用效率,加强对道路立交用地的控制。

规划期末,城市道路总长度达到1600公里,道路广场面积5250万平方米,人均道路广场面积17.5平方米。

第26条 公共交通近期规划

到2010年,完成公共交通指挥中心、大型综合换乘枢纽中心及9个保养场建设,营运线路网总长度750公里,公交车辆拥有率达到12辆/万人,公交线路密度达到2.5公里/平方公里(其中快速公交线网密度为0.60公里/平方公里)。

第六章近期重大公共设施规划

第27条近期发展目标

近期通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多中心城市空间形成,加大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满足城市生产、生活需要。

老城区继续提升、优化服务职能,构建区域性的金融、商贸服务中心;政务文化新区构建市级行政、文化中心;滨湖区逐步建成以行政、会展、旅游和休闲观光为主要功能的综合服务中心;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建成为以科研为主要功能的城区;积极完善各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第28条 文化

重点规划建设 “一带、三区、三园、多点”文化设施格局。以环城公园为依托,形成环城生态休闲文化带;加强政务文化区、科技创新示范基地、滨湖文化区的文化设施建设;建设三国文化园、包公文化园、淮军文化园;加强基层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重点建设群艺馆、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基础设施。

完成合肥广电中心、合肥文化艺术中心、合肥文博苑、科学文化广场等设施的建设。

第29条 体育

以承办2010年全国第四届体育大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城市体育运动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和有效整合体育资源,强化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健全体育健身网络。

完成合肥体育中心建设,在滨湖区建设合肥体育运动学院新校区和合肥全民健身广场。

每个城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瑶海经济开发区均规划建设便于居民使用的区级体育中心,增加城市居民小区的配套体育设施建设。

第30条 教育

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调整中小学布局。加强普通高中教育,扩大规模总量,在市、县新办5所普通高中,满足社会多方面的需求,扩大优质资源。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合肥职业教育基地建设。职业高中学校数由43所增至50所,建设省级以上示范职业学校20所。构成集重点学校、重点专业、重点实习训练基地为一体的职教集团。多渠道发展成人继续教育。

加强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

促进高等教育稳定发展,支持在肥部属、省属高等院校和民办高校的建设与发展,做好地方服务工作。完成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建设,办好合肥学院。

第31条 医疗卫生

到2010年,实现全市每千人拥有床位3.5张;城市每千人拥有床位5.0张;全市每千人拥有医生1.6—1.9人;每千人拥有护师(士)1.9—2.3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护比1:1.5,床护比1:0.4;全市平均床位使用率保持在80%左右。

建设完成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医院、省立医院滨湖区分院、安医滨湖区分院、市口腔医院分院、市卫生干部进修学校、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分院等医院,扩建改造市第一、第二、第三人民医院。

第32条 商业

逐步将合肥建成区域性的商贸物流中心。合理布局城市三级商业中心网络,完善建设1个市级商业中心、8个区级商业中心和若干居住区级商业中心。

超市、大型专业店布点向市级、区级商业中心集中,服务半径按1.5公里进行控制;大型专业店服务半径按3公里控制。

专业市场布局主要加强对现状8大类专业市场的整合。

农贸市场布局体现利民便民的原则,服务半径为500~1000米。

第七章近期重大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第33条 给水工程

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加强水环境、水资源保护。建立安全、高效、合理的供水系统,满足居民生活和城市各类用水的需要。实现多水源的联合调度,统筹城乡区域联合供水。2010年,管网服务压力合格率达到99%,供水普及率达到95%,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新增供水能力55万m3/d,总供水能力达到142.5万m3/d,加强城市输配管网系统建设。

第34条 污水工程

合理划分污水排放分区,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六个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8.5万m3/d,污水总处理能力达到82万m3/d。建设严店污泥晒场、合肥市污泥处理厂工程,实现污泥的减量化、干化处理。

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管网系统,逐步将老城区排水改造为雨污分流制。扩大污水再生利用范围,提高污水处理深度和再生水利用率,至201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80%以上。污水再生利用规模提高到25万m3/d以上,利用率达到60%以上。

第35条 雨水工程

结合地形特点和水系分布情况,将合肥市排水分区调整为19个雨水系统。整治中心城区易涝低洼地区,加强河道、水塘、沟渠的清淤等综合整治以及排涝泵站、涵闸的建设。重点完善二十埠河、四里河、板桥河、南淝河、十五里河、派河雨水系统工程。

第36条 电力工程

2010年合肥本地电厂装机总容量达到2365MW,500KV变电所容量3204MVA,电网对中心城区供电量143亿KWh,最大负荷年利用小时数5000小时,全社会用电电量146亿KWh。

扩建合肥电厂、合肥二电厂,新建500KV肥东变电所,完善电网结构。

第37条 通讯工程

到2010年,中心区规划固定电话普及率在60部/百人以上,规划移动电话普及率在100部/百人以上。中心城区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家庭入网率达95%。有线电视网络可传输100套以上高清数字电视带和200套以上标准数字电视节目,并可支持实时视频点播服务,提高移动电视覆盖率,向多种使用模式延伸。

整合邮政业务体系,建立以邮政、速递物流类、金融服务类为主体的三大板块,实现普遍服务和竞争性业务分类经营,提高邮政服务水平。

继续加强全市信息化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适应经济国际化的高速宽带网。到2010年,互联网用户达到100万户,城乡宽带接入网覆盖率达90%。推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科技、教育等重点领域和区域信息化建设,建成信息资源基础数据库、电子政务、公共网络平台和应用系统,在现代物流及其它流通领域中基本建成电子商务应用体系。

第38条 供热工程

建立安全、经济、高效、环保的供热系统,合理安排供热工程设施,调整燃料能源结构,适度发展集中供热,建立燃气集中供热、清洁燃煤集中锅炉房供热等多样化清洁能源供热系统。2010年集中供热能力1410t/h,集中供热总建筑面积1500万平方米。

第39条 环卫工程

建立和完善资源回收系统,逐步实行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城市垃圾分类率达到30%。中心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近期处理工艺以焚烧处理为主,填埋处理为最终保证措施,混合垃圾不再进入垃圾填埋场,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地区无垃圾污染。

扩建龙泉山垃圾处理场;建设合肥市固体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二期工程,集中处置全市医疗废物和工业危险废物。

合理布局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第40条 燃气工程

城市燃气气源以天然气为主,液化气等为辅。完善输配管网建设。

到2010年,城市天然气供应量达80万立方米/日,其中压缩天然气(CNG)供应量20万立方米/日。液化气供应量达3万吨/年。城市气化率达到95%以上,天然气普及率达到60%以上。完成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储配站建设,加快压缩天然气(CNG)站的布点建设。

第41条 防洪排涝工程

规划确定合肥市中心城区的近期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治涝标准设计重现期一般地区采用1~3年,局部重要地区采用3~5年。

通过综合调度,形成上游水库拦蓄消减洪峰、中游堤防挡洪、下游河道泻洪和圩区蓄洪的城市防洪体系。

近期重点加强滨湖区、南淝河下游、二十埠河、四里河、板桥河(上游)、十五里河等综合防洪工程建设。

第42条 消防工程

完善合肥城市消防安全体系,合理布局消防站、消防训练场等设施,加强消火栓的建设。

规划建设消防指挥中心1处、市民消防教育培育中心1处、15座标准型普通消防站和一个市级消防训练基地。

第43条 人防工程

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着眼发展,系统配套。平战结合,加强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与城市近期规划紧密结合、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充分发挥人防建设的综合效益。

人防掩蔽工程按户籍人口人均占有防护工事面积0.5m2建设。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第44条 抗震减灾工程

城市抗震设防基本烈度为七度,规划期末全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达到国内

先进水平。

第八章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45条 生态环境保护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要生态功能区及重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在创建和巩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基础上,继续扩大生态示范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推进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城市生态的园林绿地系统,初步形成生态城市基本框架。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全过程控制环境污染,促使经济增长方式得到根本转变,城市经济和社会得到节约、清洁、安全、可持续发展。

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到2010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十五”期末的基础上下降10%、每万元GDP能源消耗降低20%,建成2-3个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生态工业(农业)园区,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第46条 生态建设重点

构建生态网络,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重点保护:一湖、一山、两水、四脉、多片。

一湖,即巢湖。一山,即大蜀山。两水,即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

四脉,即店埠河、南淝河及其支流(包括二十埠河、板桥河、四里河)、十五里河、派河。

多片,即中心城区周边需保护的区域。

第47条 环境保护

制定切实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和节约型城市建设的政策。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通过用地、规划、财税等方面政策调控,鼓励城市生产与建设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使用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保护自然资源,控制环境污染。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节约型生产方式。强制推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促进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

强调源头削减和末端污染控制并重。所有建设项目从用地规划开始到项目建设完成的全过程都应符合环保要求。依法做好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已建成的企业应积极推广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小的清洁生产工艺,积极治理污染,实现污染物减排。

第九章 实施策略

第48条 空间分区管制政策

实施“四区”的空间分区管制,实施“四线”管理。划定“绿线”,加强对区域绿地和各类城市绿地的保护与管理;划定“蓝线”,加强对城市水系的保护与管理;划定“紫线”,加强对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与管理;划定“黄线”,加强对各类交通市政设施用地的控制与管理。

第49条 建设用地政策

根据不同产业的集聚要求,分强化集聚型、引导集聚型和非引导集聚型三种类型分别制定产业集聚政策,为产业的集聚发展提供分类指引。

加强产业用地管理。出台产业用地指南,在投资效益、开发强度、设施配套、环境保护等方面制定新的建设标准和政策门槛;完善产业项目审查程序,建立科学的审查机制;逐步实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开展产业用地批后效益评估,完善相应的监管机制。

第50条近期土地供应原则

近期土地供应应坚持“供需平衡、加强储备、盘活存量、控制增量,集约用地、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有保有压”的原则。

近期土地供应计划包括新增土地供应和存量土地消化两部分,其中新增土地供应相当于土地开发供应计划中的土地出让。近期新增土地供应实行总量控制。

第51条 城市更新政策

结合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加强对旧城区功能的完善,制订城市更新专项政策。确定更新的模式与程序,强化规划调控作用。

制定不同地区不同的改造开发强度要求,制定优惠政策鼓励通过改造提供公共服务、市政设施用地和公共绿地。

第52条 公共住房政策

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加强房地产开发全过程监管,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培育规范住房二级市场,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房地产法规体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第53条 市区村镇建设政策

有序引导乡镇建设,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和环境整治。积极探索建设具有合肥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54条 规划实施的管理措施

强化近期建设规划实施计划制度。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实施计划,作为对本规划的深化和落实。

完善规划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检查和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控,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加大规划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投诉与反馈机制。

第十章 附则 第55条 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纸以及说明。

第56条 本规划中带下划线的条文为强制性内容。

第57条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58条 本规划由合肥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59条 本规划由合肥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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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宣城市美好乡村建设规划

宣城市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皖发〔2012〕18号)文件)精神,指导宣城各县市区、乡镇的美好乡村建设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范围为宣城市行政辖区,国土面积12340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规划近期至2016年,远期至2020年,展望至2030年。

一、规划依据及现状特征

(一)规划依据

(1)《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皖政〔2012〕97号);

(2)《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标准(试行)》;

(3)《宣城市美好乡村建设“十二五”行动计划》;

(4)宣城市及下属县市、乡镇总体规划;

(5)宣城市及下属县市国民经济与“十二五”社会发展规划;

(6)宣城市及各县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7)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二)宣城市村庄现状特征

总体上宣城市域村庄呈现较为显著的空间特征,一是沿河流水系(以北部圩区和南部山间小溪流为主)和交通要道分布相对密集(以南部山区较为明显)。二是北部圩区人均耕地较多、交通通达性好等因素促进了该区的经济发展和人口密集,村庄规模较大(约560人/村庄)、密度较高(0.58个村庄/平方公里),呈成片式布局;中部丘陵区人均耕地及交通通达性等介于北区和南区之间,经济基础良好,村庄规模较适中(约520人/村庄)、密度适中(0.42个村庄/平方公里),为避开地质灾害、发展特色产业,村庄沿缓坡及地势低平地区分布;南部山区人均耕地较少、交通通达性较差、地形复杂,村庄规模较小(约370人/村庄)、密度较小(0.35个村庄/平方公里),村庄零星布局。三是北部圩区和中部丘陵区以江南水乡特色的现代村庄为主,南部山区以徽文化特色明显的古村落为主。

二、目标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八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顺应全市广大农民意愿,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以乡村规划为龙头,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契机,以村镇建设和示范带提升为重点,以农村清洁工程为突破口,以产业发展为核心,以加大投入和创新工作机制为保障,推进城乡统筹和“四化同步”协调发展,努力将宣城农村建设成为“村村优美、家家宽裕、处处和谐、人人幸福”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美好乡村。

(二)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是建设“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美好乡村。

到2016年,全市60%以上的中心村要求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其中:宁国市80%以上,广德县、绩溪县70%以上,宣州区、郎溪县、泾县、旌德县50%以上;到2020年,全市90%以上的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到2030年,全市中心村全面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

(三)基本原则

秉承“规划先行、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整体推进、分类指导;改革创新、突出特色”的基本原则。

三、空间布局

(一)村庄体系

规划形成中心村和自然村两级村庄体系。中心村为乡村基本服务单元,自然村为乡村基层单元,中心村、自然村分别配套不同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二)空间体系

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11134”工程,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现代城镇体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在市域构筑“一个中心城市、一个城镇群体和四条城市(镇)与产业带及多个点状分布”的城镇网络空间结构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宣城市不同区域资源禀赋、发展条件和发展潜力,将宣城市美好乡村规划建设路径规划为“七点、十带、三片”的空间格局,实现美好乡村建设的点轴带动效应和分片分类指导。

1.于城市主要门户节点规划“七点”

宣城主节点、面对太湖方向的主门户广德郎溪节点、面对杭州方向的主门户宁国节点、面对黄山太平湖方向的泾县节点、面对徽州区、歙县、婺源方向的绩溪旌德节点。

2.沿主要交通沿线规划“十带”

宣州区狸桥至水东示范带、洪林至文昌示范带,郎溪县214省道示范带,广德县东卢山水画廊示范带,宁国市215省道示范带、港口至千秋关示范带,泾县322省道琴溪至云岭至桃花潭示范带,绩溪县登源河历史文化生态旅游示范带、215省道生态特色产业示范带,旌德县205国道生态休闲旅游示范带。

3.依据地形地貌和历史文化划分“三片”

北部片区(圩区为主):即南漪湖周边片区,包括宣州区(除新田镇、周王镇、溪口镇外乡镇)、郎溪县(除姚村乡)、广德县(除柏垫镇、四合乡、卢村乡、杨滩乡)。以优化人居环境、加快产业发展和加强社会建设为重点;突出土地整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产业提升、风貌塑造和文化保护等内容。

中部片区(丘陵区为主):包括宣州区(新田镇、周王镇、溪口镇)、泾县、广德县(柏垫镇、四合乡、卢村乡、杨滩乡)、宁国市、郎溪县(姚村乡)。以优化人居环境,突出风貌为重点。

南部片区(山区为主):包括旌德县和绩溪县,以保护乡村自然资源、文化遗产、民风民俗为重点;加强综合配套与人居环境建设,突出山村空间肌理,彰显传统风貌特色,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三)村庄布点

1.统筹乡村人口分布

为优化宣城市村庄空间布局,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促进乡村人口向中心村集聚,规划到2016年,全市建设中心村750个左右,达到美好乡村标准的约450个,建设自然村约3000个;到2020年,全市建设中心村730个左右,达到美好乡村标准的约661个,建设自然村约2300个;到2030年,全市建设中心村600个左右,全面达到美好乡村建设标准,建设自然村约1800个。

2.分区村庄规模

依据现状,逐步引导北部片区(圩区为主)中心村实现平均服务常人口规模2000人左右,中心村聚集人口规模不宜少于500人,自然村人口规模不宜少于200人。中部片区(丘陵区为主)中心村实现平均服务常人口规模1000人左右,中心村聚集人口规模不宜少于200人,自然村人口规模不宜少于100人。南部片区(山区为主)中心村实现平均服务常人口规模1000人左右,中心村聚集人口规模不宜少于200人,自然村人口规模不宜少于100人。(各中心村、自然村人口规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美好乡村布点规划阶段参照以上标准作适当调整,考虑到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配套,鼓励将中心村规模做大。)

(四)分类引导

1.依托资源,引导村庄特色发展。村庄按照区位与交通条件分为城郊型村庄和乡村型村庄。城郊型村庄注重与城市基础设施的对接,乡村型村庄注重自身各项设施的配套。

2.因地制宜,采用不同建设模式。美好乡村村庄建设主要采用改造提升、拆迁新建、旧村整治、特色保护四种模式。其中,中心村一般宜采用改造提升或拆迁新建模式,保留的自然村一般宜采用旧村整治或特色保护模式。

四、建设要求

(一)总体原则

在村庄建设和整治中,要坚持不破坏自然环境、不破坏自然水系、不破坏村庄肌理、不破坏传统风貌,做到尊重自然、注重安全、远近结合、因地制宜。

(二)村庄选址与布局

1.村庄选址

村庄选址应遵循安全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便于基础设施配套;尽量不占或少占优质农田,对原村庄用地要及时进行复垦,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尊重农民意愿,结合自然条件,提倡相对集中。符合城市和乡镇总体规划,并避让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核心区域;避开国家、省、市在法律和法规中规定的各类应当避让的区域。

2.村庄布局

村庄布局一是要有利于组织现代农业生产,有利于农村产业调整。二是要基于现状,避免大拆大建;三是要尊重自然和顺应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四是要突出地域特色,充分尊重当地生活习俗及传统布局模式;五是要保护好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防止对农村传统文化、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风貌的破坏;六是不得随意砍伐古树名木,不得随意破坏林地、湿地和水面等自然地形地貌;七是根据丘陵山地、丘陵、水网等不同地形地貌特点,采用不同的设计手法。

(三)建筑风貌

尊重村庄现有建筑风貌,避免不必要的建筑形体及风格改造,对圩区、丘陵、山区等不同地形环境所形成的地方建筑特色进行梳理整治,建筑色彩不得使用红、黄、蓝等三原色,鼓励引导徽文化元素的应用,体现乡土气息,新建建筑不宜超过三层,使用新型建筑材料。

北部片区(圩区为主):新建建筑结合当地水系环境布局,强调与原有建筑轮廓线组合的流动性及柔美曲线的形态塑造,原有建筑仅对危破房改造,并不强调对原有建筑形式整合统一。

中部片区(丘陵为主):居住较密集,为现代与传统相对有序并存的建筑风格,新增建筑结合当地自然地势与原有村庄分形发展。现代建筑风貌区的原有建筑仅对危破房进行改造,传统建筑风貌区的现代建筑保持色彩协调且运用攀援植物造景的形态空间设计。

南部片区(山区为主):居住相对分散,为传统建筑风格,新增建筑与原有村庄的风貌及尺度相协调,原有现代建筑改造在空间尺度、建筑形式、色彩肌理与历史建筑协调,突出徽派建筑风格。

(四)景观风貌

1.村口景观

村口景观应注重传统水口文化的打造,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及传承传统文化的前提下,通过小品配置、植物造景、活动场地与建筑空间营造等手段突出标志性景观效果。

2.水系景观

加强坑塘河道水环境保护,充分发挥功能作用。结合村庄布局,通过梳理、整理水系,进行景观建设,包括修建水边步道、开辟滨水活动场所、局部设置亲水平台及修正岸边植物等内容。水体护坡宜采用自然护坡、适度采用护砌,营建村庄特色水系景观。

3.村庄景观

村庄景观营造以自然淳朴风格为主,充分尊重原有村庄空间肌理及历史文脉,利用现状要素有选择地赋予村庄新的景观和功能属性,运用保护与再生设计理念创作地域特色景观,延续村庄地域文脉。完整传统空间结构并能长期健康发展的地方特色聚落,注意保护和利用。加强保护古树名木,本着适地适树原则,多采用乡土树种,种植经济果林。

4.公共活动空间

从村落布局结构、功能流向出发,适应当地村民的生活方式和劳作习惯,结合村庄土地利用格局,选择自然集聚、可达性强的场地作为村庄公共活动中心。

公共活动场地景观与功能相协调,充分利用地方物种和材料塑造村民喜闻乐见的公共活动空间。

5.庭院景观

庭院景观满足农民生活和生产需求,满足农用车辆暂停、谷物晾晒和家禽家畜活动的空间需求。绿化植物选择应以实用性的瓜果蔬菜为主,欣赏性的花木为辅,建设能创造经济效益和美化空间双重功效的经济庭院。注重对围墙、绿篱等围合构筑物和庭院出入口的美化处理,鼓励村民利用地方特产积极美化庭院,营造户户皆美景的景观效果。庭院景观可综合考虑沼气池、雨水回收利用等统筹考虑。

(五)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置

1.配置原则

公共服务设施宜集中布置,尽量与公共活动中心相结合,对于有一定规模的,结合村庄道路形成街市。村内服务设施应尽量布置在村庄几何中心附近,方便居民使用;兼有对外服务功能的公共服务设施宜布置在交通便利的村口。幼儿园、小学应结合教育部门有关规划进行合理布局。

2.配置内容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要坚持乡(镇)域共建共享原则统筹配置。

中心村配置“10+(2)+4”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

“10”项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幼儿园、卫生所、文化站、图书室、乡村金融服务网点、邮政所、农资店、便民超市、健身活动广场(结合现有场地、有一定的绿化)、公共服务中心(村“两委”及科技、就业、警务等便民服务场所)。

“(2)”项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小学及农贸市场。

其中文化站、图书室、乡村金融服务网点、邮政所等建议与公共服务中心合建;同时依据乡(镇)域规划,小学和农贸市场应在满足均衡化和共建共享原则的同时充分考虑交通便捷性。

4项基础设施包括停车场(含公交停靠站)、垃圾收集点、污水处理设施、公厕。

其中污水处理设施鼓励采用微动力、生化处理、沼气等处理方式,实现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有拆并意向的村庄,可先配置健身活动场地、便民超市、垃圾收集点等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

自然村配置“2+1”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

2项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健身活动场地和便民超市(可结合农户)。

1项基础设施包括垃圾收集点。

自然村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配置污水处理设施和公厕。

※注:根据各中心村和自然村实际情况,以上列出的某些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可集中建设、综合利用,形成资源共享。

(六)设施建设

1.道路交通工程

(1)道路选线

道路选线宜顺应地形,避开不良工程地质。结合村庄(集中居住区或聚集点)布局规划;尽量利用原有乡村道路,保持既有农田水系(排洪、灌溉)的完整性。

(2)道路宽度

合理道路宽度。建议新建道路的主要道路一般在4-6米,规模超过2000人以上的村庄,可适当放宽至6—8米,次要道路路面宽度一般在2.5—3.5米,户户通路路面宽度在1.5—2.5米。

(3)使用材料

路面材质使用水泥、块石、混泥土砖等地方材料,节约成本,体现地方特色。

村村通道路使用水泥硬化,村内道路和户户通道路采用乡土材料。

(4)停车场设置

住宅建筑停车按每户1个停车位的标准适当配置。多层公寓住宅停车场地宜集中布置,低层住宅停车可结合宅、院设置。公共建筑停车场地虚选择车流集中的场所统一安排。

2.水系工程

在保护自然水体基础上,做到理水、活水,防止水体被污染、占用,营造江南水乡之景。

山区:保证水体自然原生态;圩区及丘陵地区:建议村村有水塘。

3.给水工程

(1)距集镇5公里以内的村庄,建议选择城镇的供水设施,通过配水管网延伸供水。距集镇超过5公里或无条件的区域,应建设小型集中式供水工程,联村、连片或单村集中供水。

(2)保障生活饮用水安全,必须经过消毒处理;加强水源地保护,水源选择必须进行水资源的勘查。

(3)综合用水指标选取近期为70升/人·日;水质符合现行饮用水卫生标准;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100%。

4.排水工程

(1)建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就近排入水体,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排出。

(2)新建农户应同步配建无害化卫生厕所,现有农房应加快实施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

(3)距集镇5公里以内的村庄,建议选择接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进行统一处理。

5.燃料

有条件的地区鼓励使用天然气。不具备生活供气条件的村庄,应优先推广使用新型燃具、灶具,倡导使用沼气、秸秆、农作物残弃物等燃料,鼓励使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积极探索秸秆发酵沼气、大中型畜禽粪便处理沼气等集中供气试点和推广工作。

6.供电工程

线路采用架空线方式,路径沿村通道路架设,特殊地段可结合地形确定路径。乡(镇)村供电电压等级宜为380/220v,集中聚居点宜为10kv。低压供电半径不宜超过500m;低压采用三相四线制供电方式;生活用电按居住建筑面积不小于20W/m计算,采用“一户一表”;公共设施、路灯、其它农业生产和产业用电应单独计算。变压器容量规模应适当留有余地。

低压架空线对构(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满足相关规定;变压器和电气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各自接地。

7.消防工程

农村消防是关系村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方面,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在强化村民消防意识、加强防火安全管理的同时,完善农村消防设施的建设也十分必要,农村地区消防工作可从以下几点来开展。

(1)使用农用车、灌溉机动泵、水带、水囊等农用设施,利用村庄的河流、水塘、水库、水井等水源,配备必要的消防水枪、水带,有条件的村可以配备消防泵等专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初起火灾。

(2)设有自来水管网的村庄,要在村内主要路口设置消火栓。

(3)村内道路禁止设立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隔离桩、栏杆等障碍物,保障消防车通行。

8.通信工程

(1)有线电视:结合当地广电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建设有线电视网络。在集中居住区设有线电视节点,按光纤/同轴电缆混合有线电视网方式进行组网,实现有线电视100%入户。

(2)通讯规划 :结合当地通信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实现村村通电话。集中居住区外通信线路宜采用架空敷设,居住区内宜采用直埋方式;乡镇实现光纤到乡,有条件的地区光纤到村,通信线路优先选用光纤;依据移动通信基站服务半径的要求预留建设移动基站的位置。

9.环卫工程

(1)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因地制宜,倡导“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区)集中处理”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处理工作,鼓励垃圾的综合利用,努力实现村庄保洁常态化,逐步推行垃圾分类收集,提高再生资源化水平。

(2)农村地区积极推广生活垃圾按“户分类”,倡导农户参与垃圾分类、逐步改善农村环境,将生活垃圾将按“灰土、可堆肥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分为四类,并将其分别倒入统一的垃圾桶内。

(3)各类生活垃圾近期收集应实现容器化、密闭化管理,垃圾桶(箱)要便于投放、运输且不影响周边住户的原则进行设置,一般15-30户设置一个,确保服务半径不大于70米为宜。

(4)结合村庄规模及聚集形式每个村庄至少不少于一个垃圾分类收集站(房),站(房)前应有适当的道路宽度满足车辆进出的硬直化路面,方便转运,与周边农宅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并设置防护绿带。

(5)近期垃圾清运设施主要采用专用人力收集垃圾车、专用机动三轮车等

(6)保洁队伍应根据村庄规模合理配备清洁人员,每个村庄至少配备一名保洁人员。

(7)按照“户分类”推广进度,每个乡镇建1个可堆肥垃圾处理站、2至3个垃圾资源回收站。每个村要选定灰土处置场所,就地处理本村灰土。农村垃圾密闭化建设的镇级和村级小型垃圾中转站继续用于收集中转“其他垃圾”。

10.减灾

应采取主动防灾方式,注重地质灾害和防洪规划,保障生命线工程及重要基础设施。大中型村庄道路应设置两个以上出入口,并在较为开阔的安全地带设置避难场所。集中供水的村庄应布设消防栓等设施,不具备集中供水条件的,可利用既有水系或建设人工消防水池满足消防要求。村庄防洪应达到当地和流域防洪标准,易涝地段应规划建设排涝设施。

(七)产业发展

结合自身自然资源优势,鼓励工业进入工业园区,依托传统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畜牧水产养殖、观光农业、苗圃蔬菜种植基地等特色产业,形成“一镇一业”和“一村一品”格局。

北部片区(圩区为主):以水产养殖、加工为主的渔业及其观光渔业及农家乐为附加产业,代表地区主要是水阳镇、狸桥镇等水资源丰富的圩区;同时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和品牌化发展。

中部片区(丘陵区为主):以茶叶、毛竹、林木、板栗、苗木花卉和蔬菜种植为主导的林业及生态观光、休闲农业和加工为附加产业的田园经济,代表地区为宁国、广德等低山丘陵地区;以红色旅游为主导的第三产业,代表地区为泾县的茂林镇。

南部片区(山区为主):以古村落、古建筑和民俗文化为载体的乡村旅游业,依托农村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加快从建设新农村向经营新农村转变,打造一批历史文化型和乡村休闲旅游型特色村,代表地区为旌德县江村、绩溪县龙川村、湖村、冯村、石家。

(八)历史风貌保护

1.对村庄始建年代久远、保存较好、具有一定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街巷、传统民居以及祠堂、庙宇、亭榭、牌坊等建筑(构)物、古树名木要合理保护,传承历史文化。

2.对风貌、特色较为典型,质量较好的历史建筑,以及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以及完好程度较高的建筑应编制保护规划。

3.对建筑风貌和主体建筑较好,在保护其建筑的格局和风貌不变的同时,着重对建筑内部加以调整改造,适应现代居民生活需求。

4.通过改变建筑造型等方式改造周边与历史建筑风貌有冲突的建、构筑物,保持与历史风貌协调。

五、近期行动建议

(一)分步实施

2013年,全市重点培育建设150个中心村,整治600个自然村,提升100个特色村。从2014年开始,每年重点培育建设90个左右中心村,全面推进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周期2年;每年治理改造250个左右自然村,以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建设周期1年。

(二)保障措施

1.规划引领

编制县(市、区)村庄布点规划、乡(镇)总体规划、乡(镇)域村庄布点规划、村域规划、中心村建设规划、村庄整治规划,做好分期建设和村庄重点项目建设计划,保障宣城市美好乡村建设顺利实施。

2.资金保障

加大美好乡村建设的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整合民间资本、村级资金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美好乡村建设能力。

附件1

宣城市中心村分布与美好乡村实施达标数

注:达标数为达到美好乡村标准的中心村个数。

根据《全市美好乡村规划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到2015年,全市60%以上的中心村要求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其中宁国市80%以上,广德县、绩溪县70%以上,宣州区、郎溪县、泾县、旌德县50%以上;到2020年,全市90%以上的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附件2

宣州区中心村分布与美好乡村实施达标数

注:达标数为达到美好乡村标准的中心村个数。

附件3

郎溪县中心村分布与美好乡村实施达标数

注:达标数为达到美好乡村标准的中心村个数。

第五篇:重庆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

重庆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2-2020年)获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13年02月23日 09时02分

来源:重庆日报

2月22日,记者从市轨道集团获悉,日前,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2-2020年)》。获批规划项目共8个,全长215.04公里,项目总投资约1097亿元。近期规划:形成9条线路,总长410.24公里

这8个规划项目分别是:4号线一期、5号线一期、6号线支线一期和二期、9号线一期和二期,10号线以及环线,全长215.04公里。到2020年,我市将形成9条运营线路(即1、2、3、4、5、6、9、10号线和环线)、总长410.24公里的轨道交通基本网络,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出行的比例为47%。

根据批复要求,我市轨道近期建设规划的具体线路和建设情况如下——

4号线一期:昆仑大道至唐家沱,线路长14.97公里,设8座站点,投资64.52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6-2020年。列车采用4辆编组,最高运行时速80公里。

5号线一期:园博园至跳蹬,线路长40公里,设25座站点,投资200.46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3-2017年。列车采用4辆编组,最高运行时速80公里。

6号线支线一期和二期:支线一期自礼嘉至会展北(悦来),线路长12.2公里,设6座站点,投资52.92亿元,计划今年建成;支线二期自会展北至沙河坝,线路长13.71公里,设9座站点,投资65.25亿,规划建设期为2016-2020年。列车采用6辆编组,最高运行时速100公里。

9号线一期和二期:一期自站西路至服装城大道,线路长28.23公里,设21座站点,投资147.12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5-2019年;二期自服装城大道至花石沟,线路长10.77公里,设5座站点,投资56.13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6-2020年。列车采用6辆编组,最高运行时速80公里。

10号线:兰花路至重庆北站至王家庄,线路长44.69公里,设27座站点,投资237.24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4-2018年。列车采用6辆编组,最高运行时速80公里。

环线:奥体至重庆西、重庆北、上新街至奥体,线路长50.47公里,设34座站点,投资273.3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2-2016年。列车采用6辆编组,最高运行时速80公里。远期规划:环线+17条射线

按照规划,我市轨道远景规划为1环线+17条射线,总长约820公里,其中主城约780公里。届时,重庆主城轨道线网密度将达到0.69公里/平方公里。

17条射线即建设从1号线至17号线的轨道网络。

目前1号线、2号和3号线已经建成。

其余射线规划:4号线沟通龙盛、重庆北站和南坪;

5号线沟通空港新城、园博园、杨家坪和江津卫星城;

6号线沟通茶园、解放碑、大竹林、礼嘉、蔡家和北碚;

7号线沟通北碚、西永和九龙工业园;

8号线沟通龙兴和茶园;

9号线沟通空港新城、江北中央商务区、观音桥和沙坪坝;

10号线沟通机场、重庆北站和会展中心;

11号线沟通弹子石、唐家沱和石坪;

12号线沟通鹿角、李家沱、大渡口和白市驿;

13号线沟通大学城、西永和会展中心;

14号线沟通水土、空港新城和北部新区;

15号线沟通双碑、西永、北部新区和龙兴;

16号线沟通蔡家和水土;

17号线沟通西永、台商工业园和江津卫星城。

环线则串联重要对外交通枢纽及客流集散点。

宣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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