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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中国宪法史有感
编辑:平静如水 识别码:13-654532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4 19:17:10 来源:网络

第一篇:读中国宪法史有感

读中国宪法史有感

从清末《钦定宪法大纲》的颁布到如今“八二宪法”的第四次修改,中国宪法走过了百年历史。

19世纪中叶,西方文化的大量涌入,让中国人见识到西方国家的强大以及自己国家的落后,但所谓的认识也仅停留在“师夷长技以制夷”的阶段,而落后的根本的典章制度,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清朝政府并为进行变动。直到1904年日俄战争后,人们才从日本立宪而强大的事实中受到了教益,产生了立宪的愿望。1908年颁布了由官僚起草的以君上大权为纲的,具有明显欺骗民意的《宪法大纲》。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宪法则成为了各派政治力量争夺的“名器”,以使自己的统治取得“合法性”。期间产生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生效的临时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20世纪上半叶中国的宪法变迁史简直不堪回首。它以“君权宣言”开始,以破坏宪政的“临时条款”结束,历时41年,期间共出台宪法10部,除破坏宪法的“临时条款”以及政府组织的条款、国民党党治的条款得到实行外,凡涉及真正现代宪政原则的几乎从未兑现。所以,可以说,在全国范围内生效的宪法一天也没有过。

1949年新中国成立,开始了新中国自己的立宪工作。但实际上早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搞了一些地方性的宪法,如:1934年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但事

实上,这些文件都由于各种原因而无法实现。直到1949年秋,解放战争取得了基本胜利,新中国即将诞生。于9月21日召开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了新中国的国家制度、社会制度以及其他方面的重要国策和总任务等。由于当时人民革命战争还在进行,土地制度改革在广大新解放区尚未进行,人民群众尚未充分组织起来,所以不具备召开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并制定宪法的条件,只能以《共同纲领》作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最高准则。因此《共同纲领》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此后,我国先后完成了全国大陆的统一,完成了土地改革以及其他的民主改革运动。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刘少奇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建国后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1982年的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表决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是建国以来最好的一部宪法,它正确总结了100多年来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的历史经验以及建国后30多年来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并注意吸收了国际上的有益经验。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发展,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宪法的某些规定已经同发展了的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现实情况不相适应,需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加以修改,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我国对宪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

20世纪下半叶,也可以说是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共通过宪法5部(含《共同纲领》),正式的宪法修正案5个,共有10次立宪、修宪行为,平均每五年一次。而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来的20年中,共制定宪法2部、通过修宪案5个,平均每3年一次立宪修宪行为,这些都对中国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然而,频繁的立宪修宪行为,在一个统一、稳定的大国中是罕见的。

中国宪法的百年变迁显示出了明显的民族特色。20世纪上半叶中国频繁受到外敌入侵和内乱影响,导致立宪、修宪频率过高,有实效的宪法不多,修宪的程序化程度低,政治导向过浓,以上这些原因让中国宪法走过了不安定的一百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国际国内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家稳定发展,政治经济平稳前进,我们可以预见,中国宪法将进入一个较为安定的阶段。但仍可根据我国政治、经济的发展需要,作出适当的修改,更有利于国家、人民生活的发展需要。同时,只有监督和保障宪法的实施,才有利于更好发展我国的根本制度、健全法制,才能真正发挥宪法的作用。

第二篇:读《中国毒品史》有感

读《中国毒品史》有感

翻开书本,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两幅黑白的罂粟花图,一枝矗立于绿叶丛中,另一株则绽放在岩石峭壁之上„说真的,它们好美,要不是页面右上角的“中国毒品史”五个黑底白字,我是断不会将它们与万恶的毒品联想到一起的。紧接着,则是与鸦片有关的一些老旧图片,看着它们,我仿佛可以捡拾一些零碎的属于中国历史的那段记忆„

可以说,作为一名高中时期学政史出身的学生,对鸦片战争,我还是有所了解的。此战争之所以以鸦片为名,我的理解是,只因一句话“国人因它而堕落,国门因它被打开,国土因它被侵占”,中国人拿它得来的是“东亚病夫”之称,侵略者拿它换回去的则是真金白银、稀世珍宝,自此之后,还引发了殖民者的大举入侵。但让我大吃一惊的是,鸦片,这个万恶之果,却是以其卓越的药效进入人们眼帘的,不仅如此,书中所列之毒品,起初,几乎都是以其独到的药用价值才进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

鸦片源于罂粟,有关其配制的记载有很多,其中,名医李挺的《医学入门》写到:“鸦片一名阿芙蓉,即罂粟花未开时,用针刺十数孔,其津自出,次日以竹刀刮在瓷器内,待积取多了,以纸封固,晒二七日,即成鸦片矣,性急可多用。”对于其药效,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所列较为齐全,根据李时珍的调查和实践,鸦片可以用来治疗泄痢、风瘫、百节病、正头风、痰喘、久咳、劳咳、吐泄、禁口痢、热痛、脐下痛、小肠气、膀胱气、血气痛、胁痛、噎食、女人血崩、血不止、小儿慢脾风等二十余种病痛。知道这些之后,我顿时有些混乱了,原本深信它是万恶之果,可是又不禁发问,它果真就是万恶的吗?说它不是,可当初确是它侵蚀了众多国人的灵魂;说它是,其价值又是真实可见的。就在我疑惑不解的时候,我决定去书中寻找答案。

从中我发现了一个自己所知甚少的史实。国人吸食鸦片自古代就有,而非鸦片战争时期才开始的,入侵者的鸦片倾销政策无非是殖民者为殖民中国所出的一步“绝妙的”好棋而已。明朝是中国历史上继唐以后又一个八方来朝、国力强盛的封建帝国,四野的朝贡、奇珍的献纳、再加上太平盛世的观念,宫廷中弥漫着奢侈纵欲的风气,鸦片在这种追求享乐的氛围里成了贵族们热衷的 “神品”,连皇帝也莫能例外。知道这些,我突然联想到了当下社会中的“名牌”效应,心想那时候的“神品”何尝不是一种“名牌”呢?21世纪的商家们为

商品销售绞尽脑汁,最为普遍的不过就是各式各样的名牌代言,而代言人则是那些名人明星、专家权威,利用的就是消费者的从众心理、攀比心理。相比之下,明朝的达官贵人对鸦片极其热衷,将其作为一种高雅耗钱的娱乐,无形之中,有钱者自然步趋; 更加荒诞的是,就连当朝天子(绝佳“代言人”)对此也是欲罢不能,这就更加助长了民众的从众和攀比心理。尽管这是统治阶级始料不及的,但“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其“示范效应”是不言而喻的。明朝享乐之风愈浓,“神品”之推崇渐甚,而这种“享乐”的特殊性是以其成瘾性为前提的,可明政府非但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抑制鸦片进口(明代时,尽管中国人已懂得从罂粟割浆取鸦片,但主要来源仍采自国外),相反的,于明神宗万历十七年(1589年),鸦片首次被列入关税货物的范围,成了政府的财政来源。理所当然的,鸦片贸易自然也就成了国家允许的正当贸易,其“发展”必然是大势所趋。据记载,成化年间(1465-1488年),已有街市上贩卖鸦片,到了正德年间(1506-1522年),在广东、福建沿海,当地富绅地主食用鸦片已屡见不鲜。从此,吃鸦片由贵族而民间、由宫廷而四野,社会上形成了一个吃鸦片的阶层。而社会上逐渐形成的“鸦片文化”也给后来帝国主义的鸦片倾销政策打下了基础。

知道此种种史实之后,我想鸦片已经无所谓“恶”了,因为事实告诉我们,当下的社会背景才是决定社会发展的至关重要的因素。纵观中国历史上鸦片泛滥时期,无一不政治腐败,政府无能,国情混乱不堪——入侵、殖民、战争。鸦片战争的爆发,追根溯源,首先是因为中国政府的腐败无能,从而给了外敌入侵本国的契机——鸦片倾销政策,借此以打开中国中世纪的大门。过去的种种历历在目,展望当代,毒品依然是人类和谐的一大危害。毒品犯罪日益严重,贩毒案件直线上升,毒品种类呈现多样化,贩毒地区不断扩大,贩毒组织呈现日新月异的集团化、职业化、武装化和国际化趋势。任务之严峻,道路之曲折,不言自明。因此,历史的教训,我们更要谨记,国力强盛才是王道,以防外敌入侵;其次,政治清明必须做好,做到良好的示范作用;再次,法律保障必不可少,严打违法贩毒、吸毒,以正社会风气。

第三篇:读宪法有感

宪法在心中 法治有保障

--读宪法有感

她离我们看似遥远,却与我们息息相关;她看似高高在上,却又保障了我们的方方面面。她是我国一切法律的源泉,她就是宪法。

回顾我国宪法历史,从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的宪法也走上了社会主义宪法的发展道路,但宪法的发展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也经历了各种各样的曲折。建国之初,《共同纲领》作为临时宪法,为之后宪法的订立奠定了基础,五四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一部较为完善的宪法,此后还经历了1975、1978和1982宪法的改革,我国现行宪法就是1982年订立的。习近平主席在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到“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全国人大分别对我国宪法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不断与时俱进。”而宪法的不断修改正是反映了党和政府对于公民权利的高度重视,我国正不断向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迈进。

翻开宪法,首先看到的是宪法的序言,其中概括了我国近现代以来的革命历史和相关的方针政策,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读序言有助于我们更好的理解宪法,同时序言也很好的为宪法的内容作了解释。接下去是第一章的内容--总纲,总纲规定了当代中国社会的各种基本制度以及各种方针政策,例如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规定了我国的国体政体,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宪法强大的法制力量,保障了我们公民的各项权益,更好的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驾护航。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律的颁布是为了社会更加的有序和谐,而法律真正的有效体现则需要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的我们去完成,了解宪法知识,树立宪法精神,拥有宪法意识。我们有了法律的意识,则当我们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就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马基雅弗利说过“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因此在我们享有权利的同时,我们也要承担起我们应有的义务,在宪法的第三十三条中也有相关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树立宪法的信仰,就有助于我们自觉成为宪法的践行者,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出自己的一份力。

“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法律的重要性在于此,法治社会是我们社会生活有序的根本保障,作为政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的精神的要求,总书记也说过“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因此要积极推进普法教育,让人们能够懂法并且守法。同时也要建立健全现有法律体系,让完善的法律体系来坚决社会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作为公职人员也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才能够增强我们老百姓的法律信心。

让法律的准绳长留我们的心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日可待。

第四篇:读宪法有感

读宪法有感

也就是从其本原的意义上而言, 宪法不仅是为着人的生活而存在, 而且实在应该是为着人的优良的生活而存在.在国民的意识中,宪法是公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其效力是至高无上的.但是纵观中国社会,有多少人的宪法权利遭到了无情的践踏?比如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和劳动权等等;而这些被践踏的权利有没有通过宪法的保护而得到救济,答案是否定的;再看中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是一个何其漫长的过程,一个没有违宪审查制度的国家,就如同没有宪法,那么人民的权利将从何得到保障!

从的书中所提到的宪法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有几个老百姓都很关切地问题:比如中国的专政问题;国籍选择权;人权保障等等.一提到专政我就想起了世界历史上的几件恐怖事件,斯大林时期1935年1月至1941年6月22日期间,前苏联大约有2000万人遭到迫害,其中有七百万人被枪毙,被杀害者中有两万多人是当局为了灭口而处死的特工人员.他们先前是专政工具,尔后根据专政的需要,不由分说就变成了专政对象.我也看过关于这一时期的历史记载,很多人都议论纷纷.很多人认为斯大林是个暴君,虽然他对早期苏联的独立和国民经济发展有很大的贡献,但是如果一个国君犯了灭绝人性的事,错杀了很多无辜的生命,世世代代都会遭到后人谴责的.即使他对国家有很大的贡献,但其功过是永远抵不消的.就跟毛泽东一样,我觉得他跟斯大林很像兄弟俩.尽管毛对中国的建国有重大的贡献,文化大革命却是对中国经济的摧毁,对知识分子是一种浩劫,对正派人是一种非理性的打击.国籍选择权,这是很多中国人关心的问题.因为现在全世界有很多的华人,而且华人在世界上的影响是我们国人都有目共睹的,比如很多的华人企业家,他们有着强大的人脉资源和精神物质财富,很多有威望的华人企业家他们有自己的企业王国,这是很多国人企业家不能相提并论的.还有很多的诺贝尔级别的华人科学家,他们所取得的成就令我们赞叹不已.还有很多优秀的华人在为发达国家服役,他们也是他国国籍.咳!在这个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中国需要的科学家和企业家等等一系列人才真是太匮乏了.如果中国把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单一国籍选择进行修改,承认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将有大批的优秀华人肯定会选择回国发展或投资.这样中国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就指日可待了,谁都知道在香港这个国际大都会,世界各地的富豪、科学家、企业家等等都有外国国籍,他们也是双从或多国国籍人士.由于他们早期都去国外学习,通过国外多年的打拼然后把很多技术财富都带回来了,为当地的经济繁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人权保障,谈到这个问题我就想起了美国.美国也是世界上最注重人权的国家之一,美国对孩子的特别重视让我赞叹不已.他们对孩子从小的教育是受到国家特别重视的和照顾的.我最近在媒体上看过一些新闻,在美国关岛上的一些学校教室被老鼠破坏了,他们的教室现在就要重建,读后感《宪法读后感》.他们的孩子如果吃到了不良食品影响到了他们的健康,这些食品厂家肯定会受到重罚.因为美国真正对人权的保护从一个人从小开始直到人老病死,并且美国的法律中大部分州没有死刑,只有终身监禁.这也是对人权的保护,这也是对人权的崇高敬意,也是对生命的尊重.而中国就不行,中国的人权问题在世界政坛上还不是很完善,中国对孩子从小的教育不够,中国对孩子的教育补助也没有特别的拨款,中国现在没有上学的孩子很多,特别穷困的地区就更不用谈了.什么时候我们中国对孩子的人权保护比美国更好,我们现在的孩子就可以成为祖国未来的栋梁之才,我们国家的建设就有了保障,那我们的民族将会更团结,中国人的生活水平会更上一层楼.宪法司法化舆论的背后,是渴望宪法实施的强大的人民意志,机制可以讨论,但人民意志不可忤逆.因此,必须虔敬地通过兑现民主承诺、实践公议民主和强化程序正义的渠道,改革和完善我国宪法实施制度,真正激活纸面上的民主和法治司法宪政主义在政法原理上,也是成问题的.真正的民主是法治(包括法的安定性、司法独立和人权保障)的基础和推动者.[3] 法治也唯独在对权力的民主控制(是程度大小的问题,而非有无问题)及支撑它的社会经济基础存在的国度,才能确立和发展下去.试图以司法宪政主义来限制民主,不仅将导致民主的萎缩,也将破坏法治本身的正当性和实效.关于它自身,关于它试图规训的民主过程,司法宪政主义都是建立在可疑的规范和经验假定之上的,法治与人治的辩论始终在继续,知识分子倡言自由主义、人道主义,却避拒法治,这在台湾相当普遍,因为受到传统影响的知识分子有几个特殊的文化意识因缘导致了这种结果.其一是文化意识因缘,牵涉到中国价值系统的特性,中国文化内倾讲求道德的内在超越.其二是牵涉到国学的人为误区,受到西潮冲击的国学思维,将法治与法家的误同,法治难入主流.其三是牵涉到司法形象的恶劣.政府与人民将司法改革排在优先顺序之末,当然会造成司法正义的不堪闻问.在这些文化因缘的寻索中,我们迫切需要司法改革,重树形象.宪法学人,最好是公允且深入地了解和剔择人间共同的宪法哲理,努力感受、观察、理解和表达此时此地最根本的宪法难题和政法环境;分析性和创造性地运用宪法学概念,从历史和当下的政治实践的常与变、苦与乐、经验和教训中,挖掘、提炼和发挥规范性资源(原则和规则的体系),以缓解或化解此根本性难题.如此一来,宪法学才可获得实在的经验基础,才可获得厚重的历史正当性,才可兼具解释和批判的效能.谢佳迪

2015年4月19日

第五篇:读史有感

《史记》之读书笔记

引言:《史记》对中国古典文学和史学所造成的影响是难以估量的,正因为有了《史记》,中华民族的压顶苍穹才会笼罩正气支持我们一代代华夏子民坚苦奋斗,顽强勃发。关键字:史记汉王朝华夏文明国士忍辱负重光辉熠熠

参考文献:《史记》

中国古代文人的人格之魅力无不为我们后人所折服,进而心生敬仰之情。甚至当成“神龛”一样顶礼膜拜。这种风气已经蔚然成风。

因为他们是—

文人。

我好像看见了一个人,一个眼角爬满岁月纠缠的老人,形容枯槁,踽踽独行。憔悴的脸却不能掩藏他眉宇间的正气和眼神中透露的睿智。

也许他曾经是个风流倜傥的潇潇公子,也许他又是个叱咤风云的江湖英雄,更也许还是个老谋深算的精明智者。

可是他不是,他不是。他只是一个身份平庸,地位卑微的渺小人物。但是他却创造了历史上经久不朽的篇章,名垂千古。

“大丈夫不死则已,死则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史记》之陈涉世家)他高声疾呼,缓缓而来。

他就是西汉时期那个伟岸的光明磊落之身—太史令司马迁。

时光倒退。

公元前145年,西汉夏阳(今韩城)随着一声婴孩的哭啼,便从此在历史上留下了光辉熠熠的一页。

夏阳,靠近龙门。颇具名气。又是以“龙”为名,显得气势腾腾,力压群雄。司马自称“迁生龙门”,可能原因就在于他对龙门所蕴含的博大精神极力赞肯和崇拜。“耕牧河山之阳”可谓是钟灵毓秀,毓出了一个谱写华夏文明千年不倒的历史传说的太史令。

十岁,司马举家迁到京城。此时正值汉王朝经济繁荣,国力昌盛的大好时机。司马在这里满溢激情,开阔眼界。

司马家族历年为记载修注历史的史官。父亲司马谈一生忠于职守,一心想倾其精力编著一部规模宏大的史书。但是年事已高,深知命不久矣,但是自己的宏愿却不能实现。于是便把希望寄托在儿子司马迁身上。于是便把司马送到老博士大儒孔安国那里求学,开始了他的博览群书之路。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果真是不错的。司马二十岁时,开始了他长达两年的漫漫“闲游”天下之路。目的是开辟自己求学道路上的“实录”精神(汉朝的历史学家班固说司马“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就是深入民间,考察民情风俗,推究历史的真实性。他深知“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史记》之太史公自序)的道理,所以一定要在开始阶段就要求自己务必“谨慎”。况且虽然腹中文采不非,但是书中的都是先人之私见,不是自己的亲身体会。要继承父志,就必须有严谨的态度对待历史事迹。就在这段时间,司马“网罗天下放矢旧闻(收集天下散失的历史传闻),略考其行事(粗略的考订其事实),综其终始(综述其事实的本来),稽其成败兴坏之纪(推究其成败盛衰的道理)”(《史记》之《报任安书》)。从而陶冶了性情,丰富了阅历,也提高了文学素养。

为了瞻仰“举世浑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的屈原大诗人,他只身立于汩罗江畔。神色迷离,苦不堪言。昔日伟大的爱国英雄曾经就在这里以死明志。他是走了,可是他留下的灿烂光辉却依然照耀着楚国千千万万的老百姓。永世流芳,经久不灭。司马一遍遍不厌其烦的亢奋激昂的吟读着屈子的诗。痛哭流涕,情不自禁抓起笔奋书挥笔。于是有了《屈

原列传》。

为了更加深入的探究孔子的儒家思想和更多的获取一些“轶闻野史”,司马于曲阜拜仰孔子的墓,还与孔子的门生弟子推心置腹,学射箭,学礼仪,学孔子的儒学思想,获得了很多关于孔子的未载入书中的生平事迹。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于是有了《孔子世家》。

元封三年(前108年),38岁的司马正式做了太史令。

太初元年(前104年)动手编写《史记》。

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这便是《史记》的宗旨。

在《史记》中有很多值得后人学习的远见卓识,真知灼见。

司马看事情通透。《史记之平淮书》后论中有一句“无异故云,事势之流,相激使然,盍足怪焉”。说的是事物盛极而衰的道理。任何事物发展到一定高度时因为各种因素的限制便会慢慢衰落下去,这是事物发展的趋势,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这一句哲学气质十足,又饱含古文的古典韵致,实在堪称妙语。坦率,无意矫饰,发人深省。

司马还在“人类历史发展是否具有自身的法则(规律)”这个问题上进行了具体而深刻的阐述。他言“居今之世,志古之道,所以自镜也,未必尽同”(《史记》之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序)。说的是现代的人应该记住以前的道理,用它来做借鉴。历史是一面镜子,反射出人类的思想活动。

司马还描绘了很多生动鲜明的历史人物。在《史记》之项羽本纪中他说项羽“胸无大志,残暴自恃”。司马并不是以成败论英雄,他是站在客观的角度来评价一个失败英雄。他要让后人看见一个真性情的项羽。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史为诫。项羽是英雄,司马羡慕他的骁勇善战,雄姿勃发。但是他是在作人物列传,而不是讴歌一个英雄。所以必须不带个人感情倾向。还有刘邦。一个无赖。“好酒及色”。虽然品格性情有点低俗,但是却成就了一代伟业,还是能算得上一个英雄的。世人不能因为他的这点小缺陷便“一棍子打死”全盘否定他的能力功勋。毕竟他建立了一个势力雄厚,国运昌盛的国家,做了万人之上的汉高祖,推进了历史的进程。这两个历史上名声大噪的人物被司马手中的笔挥洒的栩栩如生,同时又真实到位,为后人再现了两个真性情的大英雄。

司马本以为人生不会有什么大起大落,会无波无浪的平静下去专心做他的史学研究,但是他没有料到一次事件却让他交了华盖运改变了他的一生。

“李陵事件”。

何谓“李陵”?

李陵与司马俱居门下(都在朝中做官),趣舍异路(追求的和反对的目标也不相同)。其为人事亲孝(侍奉父母讲孝道),与士信(同朋友交往讲信用),临财廉(遇到钱财很廉洁),取予义(或取或予都合乎礼仪),分别有让(能分别长幼尊卑,谦礼有让),恭俭下人(恭敬谦卑自甘人下),常思奋不顾身以徇国家之急(总是考虑着奋不顾身来赴国家的危难)。(《史记》之报任安书。)

由此看来,李陵也不失为一个守节操的不平常之人。

司马评价此人有国士之风。

天汉二年(前99年)李陵出赛攻打匈奴战败被俘,汉武帝勃然大怒,欲将处死。,一直“安分守纪”的司马对是非不分,刚愎自用,薄情寡恩的汉武帝也开始不满起来。他以为“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史记》之李将军列传),于是上前作揖深情并茂的为李陵求情,哪知这一深情却更加触怒了汉武帝。愚昧不清的汉武帝把司马的肺腑之言当做谗言,处予“宫刑”。

宫刑。污及先人,见笑亲友。

谁曾料到?谁曾料到?巍巍七尺男儿却要身受如此凌辱?“受木索,暴肌肤,受棒箠,幽于圜墙之中”。这样的严刑酷吏哪是司马你该受的啊?现在的你应该是在浩繁的卷帙里纵

情饱览而不是遭受这损人尊严的奇耻大辱啊?你是高风亮节的文人学士啊?清高孤傲便是你的资本啊?宁愿看你以死明志也不愿眼睁睁的目睹你被羞辱。可是你却担下所有的嘲笑和讥讽默默地去承受这身体的摧残,人格的剥夺,精神的折磨。因为你说。

人或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不完成《史记》,不能轻易去死。

疼得滴血的“珠玑”。我仿佛看见一个奋笔疾书的削瘦的身影,孤独落寞更苦涩的身影。

司马迁。

“且勇者不必死节,怯夫慕义,何处不勉焉?仆虽怯弱,欲苟活,亦颇识去就之分矣,何至自沉溺缧绁之辱哉?且夫臧获婢妾,犹能引决,况若仆之不得已乎?所以隐忍苟活,幽于粪土之中而不辞者,恨私心有所不尽,鄙陋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也”。(《史记》之报任安书)

西伯,李斯,韩信等王侯将相受辱都不以死来了却人生,而是奋发有为,在所不惜,艰苦创作。终于取得一定的傲人成绩,名扬青史。而我一个愚笨的蠢材又有什么理由去死呢?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

于是义无反顾,苟且偷生,隐忍苟活,忍辱负重。

只为《史记》。

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史记》之滑稽列传)

于是在牢狱里忍着肠一日而九回的绞痛不屈不挠的艰辛著作。

日复一日。愁肠百结。矢志不移。坚韧不拔。

太始元年(前96年)改元大赦天下。对于司马来说这真是“大地春回,莺歌燕舞”的大好形势。

近五十岁的司马终于出狱了,任职中书令。身残志坚的他早就看透人间百态,品尽世态炎凉。而今就算得自由之躯也不能使他有任何释怀窃喜之意。《史记》才是他活下去的精神支柱。所以出狱后的他继续完成著作孜孜矻矻丝毫不敢有所怠慢。

征和二年(前91年),《史记》完成,共得130篇,52万余言。

最初《史记》没有固定的书名,有称“太史公书”的,有称“太史公记”的,也有称“太史公”的。古代史书的通称为“史书”,到了三国时期,“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简称。

《史记》上计轩辕,下至于兹(上自皇帝,下至于当今)。十篇表(大事年表),十二篇本纪(历代帝王政绩),八篇书(典章制度),三十篇世家(诸侯国和汉代诸侯,勋贵兴亡),七十篇列传,一共一百三十篇。

《史记》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古典典籍之一,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并且列“二十四史”之首。

《史记》集叙事,议论,抒情为一体。夹叙夹议,明情达理,文情并茂,感人涕下。文辞简约,条理清晰。无矫情之言,言之直率。要言不烦,简明精悍。气势磅礴,喷涌而出。慷慨激昂,跌宕起伏。

古人评价为“感慨啸歌有燕赵烈士之风,忧愁幽思则又直与《离骚》对垒。”不难看出《史记》一书倾注了司马在监狱中郁积的愤懑忧愁之情。一个“情”字贯穿全文。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对不公社会的隐隐愤恨和对封建专制的深切痛恶。可以说《史记》是毫不留情的攻击当时腐败政治的“檄文”。此时的司马已经孤注一掷了,反正他的夙愿已经完成已没有什么牵绊,索性就放手一搏,声色俱厉的挺直腰板向黑暗统治明目张胆的进行宣战,声讨。《史记》凝聚了司马迁长达十六年的血泪。规模宏大,内容丰富多姿,真实可鉴。为史学家研究史籍资料提供了大量的确凿材料,意义重大,珍贵无价。

《史记》对中国史学和文学都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被文学大家“鲁迅”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同时它所独有的编史方法也被“正史”所大力传承发扬。

读《史记》不是在读一部枯燥乏味的历史,而是在品一种思想。一丝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强大力量,一股忍辱负重的顽强毅力,一种坚定不屈的民族气节。在《史记》之赵氏孤儿中司马借赵氏孤儿抒发出满腔的生死民族情结,感人至深。国学大师王国维认为《史记》之赵氏孤儿剧“即列于世界大悲剧中,亦无愧色也”。这不是痴男怨女之间的“小家碧玉”之剪不断的丝丝断肠情愫,而是超越于个人,跻身于人类最伟大精神之林的“大家”之民族之骨气。它气贯长虹,气势汹汹,直冲霄汉。足以穿越古今,贯穿整个华夏。我仿佛看见了孤零零赤裸在黄土地上的一堆白骨,狰狞恐怖。我好像听见了他们哀苦的在低咽泣诉,凄迷哀婉,直逼而来。其力道足以扼杀一条光鲜的生命,而这条不幸的生命也应该为此荣耀,因为这些白骨是英雄。民族的英雄。

司马其实不是一个人走走,他也不是孤寂落单的。在中国五千年源远流长的华夏文明史中有着无数众多怀才不遇的,遭人迫害的文人志士。他们没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对抗高层阶级昏暗腐朽的统治,他们只能任身体受残害精神被扭曲来勉励顽强自己要撑着人生走下去。因为不能轻易去死,一定要为后人留下明智的思想,伟岸的人格和弥足珍贵的经验教训,供后人来推进历史,发展历史。“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后人一定会明白这个道理的。这些伟人都跟司马一样,带着思想里根深蒂固的历史使命在与痛苦挣扎,抗击。只为了一个华夏子弟的历史责任— 光宗耀祖。只为我们的祖宗—中华民族。誓死不屈,生死不变。

强烈的历史痛苦感压抑感忽然大肆临盆使我窒息,不能呻吟哭喊,震撼的感觉如咆哮的黄河之水在身体里奔腾,激荡。我彷佛看到压顶的苍穹笼罩着的正义之气铺天盖地的向我倒来。我又放佛看到了那个清癯的晦涩男子一步一揖,神色恍惚,凄苦吟道“且勇者不必死节,怯夫慕义,何处不免焉,仆虽怯弱,欲苟活,亦颇识去就之分矣。。。”

读中国宪法史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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