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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行政事业单位审计调查
编辑:独影花开 识别码:13-912394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16 11:13:18 来源:网络

第一篇:把握行政事业单位审计调查

把握“六点”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审计

作者:李春华

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审计监督是《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职责,也是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内容。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搞好审前调查,并与内控制度测评相结合。审前调查,是审计质量控制的第一关,通过审前调查,初步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如:经济性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范围、内部控制和会计政策的执行情况等,再通过内部控制制度测评掌握其在财务管理上的失控点,比如:是否执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财产物资管理是否有章可循等关键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和评估审计风险,以便确定审计实施方案的范围、重点内容、审计方法和实施步骤,做到有的放矢。

二、严把收费审计关,审查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行政事业单位大多数具有执收执罚职能。审计时要关注以下环节:

(一)审查收费项目审批权限是否合法,对于由国务院和省级审批的基金和收费是否认真执行,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收取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问题。

(二)审查收费入库管理及缴库级次是否正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由财政部逐年下文,分别划归预算内和预算外归口管理,看有无混淆预算内外列入渠道问题;一般来说,收费和罚没收入入库级次与执收执罚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直接相关。如省级管理部门的收费缴入省级财政专户,审计时应检查执收执罚单位有无为了单位利益将收费或罚没收入缴入地方国库,造成截留上级收入的问题。

(三)审查收费和基金是否及时足额缴库,有无隐瞒、截留、转移和坐收坐支预算资金等问题。

(四)检查其票据领用及缴销和库存情况,对于自制和购买的收费票据应采取详查法,进行延伸审计。

三、注重审查支出的合法性、效益性。行政单位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国家对行政机关的人员、房屋、车辆等编制及各项支出标准均有明确规定。审计时应注重审查其预算批复及预算执行情况,首先,检查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用途和开支标准,有无挤占挪用、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挥霍浪费等问题。其次,要审查经费开支是否真实,有无虚列支出,将资金转移下属单位进行支出的问题。最后还要审查其经费的使用效益情况,具体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经费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的,即行政单位是否履行了其法定职责,向社会提供了有效服务;

(二)经费的使用是否节约合理,有无明显不当和损失浪费情况;

(三)检查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

四、审查资产的完整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暂付款等流动资产和房屋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

(一)对于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性资产流动性较强,易发生错弊,应作为审计的重点。内容包括:会计、出纳等有关岗位是否建立了不相容的职责分工;银行存款、现金的领用报销手续是否完善;银行开户是否合规,是否存在多头开户的问题;是否存在库存现金超限额,坐支现金,超出结算起点支付现金等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问题;审计人员还应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并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督盘点。

(二)对其他实物性资产,应检查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之间责任是否明确,三者之间的职责分工能否保证所有资产变动的情况均能在有关资料上得到正确的反映;增加的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入帐,是否存在购建资产作为支出核销,形成帐外资产的情况;资产的领用、核销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建立了资产的清查盘点制度,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资产的减少是否履行报批手续,转让计价有无合法依据,是否存在低价处理国有资产的问题;固定资产的配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有无擅自提高标准的问题;审计人员可根据需要对全部或部分实物性资产进行监督盘点。

五、加强对往来款的审计,检查其内容是否真实正确。行政事业单位的往来款项目少、金额小,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年底应进行清理,一般无余额,检查时常常不作重点。正因为如此,有的单位就作起了文章。将上级单位拨入的专项资金、下级部门上缴的管理费、房租收入等收入记入“暂存款”或“其他应付款”科目。造成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隐瞒了管理费收入、逃避了预算外资金监督管理又偷逃了国家税金。在“暂付款”和“其他应收款”中,有的单位将无法报销的费用列入,对收回无望的款项及个人借款长期挂帐不处理,造成单位当年支出不实。

六、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计。专项资金是指财政预算安排的或有关部门、单位依法自行组织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其管理和使用形成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的重要内容。审计机关对专项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专项资金是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审计中应检查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问题;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的标准使用,有无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专项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用款单位使用,有无截留或不及时拨付的问题。审计人员应根据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管理要求以及单位具体情况,注意学习掌握与专项资金收支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了解其业务特点,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二篇: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调查

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调查

当前,面对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使用日益规范化的要求和审计机关审计力量不足的突出矛盾,如何充分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职能,即可以减轻审计机关的审计压力,又可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使用效率。这是当前在内部审计中比较突出的矛盾,也是在实践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带着这些问题笔者利用在党校学习的机会就如何规范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了的实地调查,现将调查的体会拙笔回报。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现状

(一)对实施内部审计的认识存有偏差。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对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又产生了一种新的偏差,认为近年财政部门实施了预算外资金和罚没收入的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了部门预算、资金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物资的购买实行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不需要再开展内部审计了,对内审的职能和作用认识发生了错位。这些错误的观念,严重地阻碍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

(二)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不到位。内部审计机构是单位内部设置的履行独立检查职能的部门,其基本要求是内部审计要具有独立性,没有独立的内审机构,内审工作就很难开展。目前绝大多数内审人员由本单位的财务人员兼任,没有配备相应的专职内审人员而是与财务部门两块牌子一班人马,却没有相应的独立审计机构,内部审计的作用没有发挥。

(三)内部审计的权威性、独立性和有效性受限。内部审计工作的性质特征决定其领导层次愈高,内部审计的权威性、独立性和有效性才愈有保障。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一般是由单位一把手主管,内审人员由财务人员兼任,由单位一把手主管的兼财务核算职能的内审人员审计财务账目,显然这样的监督只能是流于形式。

(四)内审人员的素质不能适应内审的要求。内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好的专业知识,即内审人员不仅要掌握审计、财务知识,更要掌握经济学及其它方面的知识。但目前,从数量上看,内审人员数量偏少,还不能适应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要;从结构上来看,多数是年龄较大财务人员,虽然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及经验,但对审计工作还不胜任,而且这支队伍也不稳定,经常处于变动之中,严重降低了内审工作的质量,也削弱了内审工作的力度。

(五)内部审计所处环境制约了审计职能。在成立内部审计机构的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和下属被审计单位关系长期固定不变,造成部分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人际关系熟悉,审计中容易导致感情用事,影响执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六)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不规范。目前虽然不少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一些行业主管依据审计法规,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开展了一些内部审计工作,但是仔细分析将不难发现,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属于一种会计导向型审计,它主要检查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的会计记录是否正确,有无疏忽引发的错误。同时内审既没有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也没有按照规章操作,因而常常使内部审计工作陷入无序状态之中,从而既影响内部审计的效率效果,同时也伴随着较大的审计风险的产生。

二、如何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

(一)通过综合手段,提高对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作为行政事业单位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不能削弱,只能加强。审计机关应通过会议、培训、媒体等多种途径,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宣传和引导,特别是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一把手”的宣传,既要从法的层面,广泛宣传《审计法》、《审计署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又要从典型事实层面,说明内审工作的作用,以提高领导干部对开展内部审计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二)建立健全独立的内审机构。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是搞好系统内部审计的基本保证。在对行政事业单位机构实施改革的时候,不能强行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都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但是各行业的行政事业主管部门应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特别要求的是与财务部门分设,不能有行政隶属关系,对本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内部审计业务接受地方审计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三)夯实基础,规范操作,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成效。为有效改变目前内审工作管理基础比较薄弱,审计操作程序不规范的现象,从根本上提高内审工作的成效,审计机关督促各有关单位的内审机构要以加强基础工作为重点,认真执行《审计署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注重风险控制和质量管理,以规范的审计行为,保证审计质量。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科学、合理制定审计工作计划,报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审计机关批准后实施。审计实施前,应编制详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审计过程中,应综合手段取得证明材料,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完成后,审计组应当及时整理审计资料,形成审计档案。

(四)加强协调,强化督导,进一步推进内部审计的发展。内部审计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需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内审工作的督导,形成一种促进内审工作发展的外部约束机制。

一是各级审计机关对必须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的单位,可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专题检查,掌握和推进内审的制度建设、项目计划实施进度和落实情况,加大对内审业务质量提升的指导。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有关内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项目。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与内审机构的协作配合,在政府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邀请内审人员参加,听取内审人员的意见并取得其配合帮助,在确认可靠性的前提下,充分运用内审结果,在审计报告出具后共同督促整改。

二是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从持续优化财政资金管理角度,从制度监督层面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考评,以此为内审的生存和发展搭建平台,通过外力促使内审的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在需求,推进内审工作的发展,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目的。

三是建立检查制度。审计机关应根据内审部门工作状况,不定期对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进行重点检查,通过一定的公共平台,对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成效显著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未按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单位,通报批评。

(五)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审计机关和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品德好、业务精的内部审计工作队伍的目标,通过组织学习和培训,开展审计理论和实务的研讨,不断总结内部审计工作实践经验等途径,大力加强审计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使审计人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得到提高,以适应新形势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更高要求。具体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一是要从实际出发,妥善解决好激励、待遇等问题,充分调动内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二是要严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入口质量关,不断充实内审力量;三是要抓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培训工作,以切实提高他们的综合业务素质;四是要明确审计人员职责,严肃审计纪律,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重点的思考

(一)合理安排和实施内部审计项目。一方面,当地审计机关对本地区领导干部的任期进行摸底排查,有预见性和针对性的安排成立内部审计机构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任务,另一方面,成立内部审计机构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经济业务性质,更新观念,创新工作,科学确定各部门、各单位的审计工作目标和重点。

(二)继续搞好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对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净资产以及其他经济活动情况开展审计,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三)积极开展本单位管理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以揭隐患、强管理为目标,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执行计划、预算、程序、合同等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围绕本单位经济的工作重点,对内部控制进行审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提出改进建议,规范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范风险,促进各项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三)根据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要求及审计机关的委托,认真开展对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审计,对领导人员执行国家经济政策以及在经济决策、经济管理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评价,促进所属单位领导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对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招投标活动过程实施审计,规范投资项目管理,特别要严格监督执行有关工程款的预付、工程造价结算和竣工决算的有关规定,遏制腐败现象,保证国家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五)及时办理交办的审计事项。对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进行审计,及时办理国家审计机关交办的查询、核查等有关审计事项。

总之,政府审计机关必须充分认识到当前积极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紧迫性,相信通过行政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内部审计工作一定能够在行政事业单位发展过程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达到充实政府审计,提高政府审计效率的目的。

202_年12月12日

第三篇: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效益审计

从审计署编制完成并印发202_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来看,效益审计将成为审计署今年工作的重头戏。今年,审计署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共25项,其中效益审计项目有18项。从工作量安排看,效益审计的工作量占全部审计工作量的比重将在80%以上。这一计划安排表明,我国审计事业的方向,从传统的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主转移到效益审计

为主的角色上来。

近几年来,围绕对行政事业单位在行政活动中经济资源的消耗和管理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进行评价或检查,在这些项目实施过程中,审计机关重点查处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浪费问题,同时关注质量效益、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等问题,积极探索对一些项目和资金开展绩效评估。对行政事业单位效益审计的方法和途径进行了初步探索,为政府改革公共事务的管理提供相关、可靠的信息。

一、经济效益审计的含义及其作用

“经济效益审计是由独立的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或项目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的、系统的审查、分析,对照一定的标准评定经济效益的现状和潜力,提出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促进其改善管理、提高效益的一种审计活动。”经济效益审计,是以审查评价实现经济效益的程度和途径为内容,以促进经济效益提高为目的所实施的审计,是政府审计的一种形式。经济效益审计的主要对象是生产经营活动和财政经济活动能取得的经济效果或效率,它通过对企业生产经营成果、基本建设效果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使用效果的审查,评价经济效益的高低,经营情况的好坏,并进一步发掘提高经济效益的潜力和途径。经济效益审计,不仅是国家审计的一项重要目标,更重要的是内部审计的主要目标和日常工作的内容。

实施效益审计的作用体现在,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级政府机关和科研单位围绕提高经济效益和工作效益改进自己的工作,加强内部控制,实现最佳管理;有利于改善社会主义经济各方面的关系,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同时也利于提高财务审计的质量和巩固财经法纪审计的成果。

二、行政事业单位效益审计的必要性

(一)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效益审计是降低政府的行政成本、提高其行政效能、促进其廉洁从政的客观需要。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发展,行政效能监察纳入廉政建设的总体规划,应该认识到,党的执政能力体现为政府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自我约束能力,以及政府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能力。因为群众评价廉政建设的标准,表现为政府的行政效能,体现为政府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经济运行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经济资源的依法管理和使用成为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最基本要求,在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效益审计,健全绩效评价制度是建立廉价高效政府不可或缺的一环,不仅对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而且对于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都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二)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效益审计是建立节约型社会的总体要求。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指在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支撑全社会较高水平的可持续的社会发展模式。在这里,“节约”有两层涵义:一是杜绝浪费,即要求我们在经济运行中减少对资源消耗的浪费;二是在生产消费过程中,用尽可能少的资源、能源,创造相同的、甚至更多的财富。要看到,资源节约型社会不仅表现在生产、生活领域,而且反映在行政管理领域。政府对社会经济领域实施管理,其目的是降低市场经济活动的运行成本,而不是增加市场的创业成本。政府行政的高投入、低效能,显然不利于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所以,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经济型”政府是建立节约型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不单要靠制度约束,也需要有效的审计监督机制。这种审计监督机制不仅要靠真实合法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揭示问题、规范管理,同时需要效益审计从立项、运行、效能等方面,深层次剖析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各种矛盾和因素。

(三)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效益审计符合审计工作的发展方向。预算执行看支出,支出的重点又在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使用的资金不仅数量多,而且性质、用途和管理要求各不相同。如果行政事业单位效益审计普遍地、大规模的搞起来将为我国效益审计的整体推进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对资金的使用和再分配具有很强的导向力,在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效益审计,对于改变决策者和管理者的理财观念,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有着重要作用。可以说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效益审计不仅是社会、政府、审计机关的责任和需要,而且符合我国国家审计事业的发展方向。

三、关于行政事业单位效益审计的几点体会

(一)关于行政事业的效益审计的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是审计工作的具体化,只有编制了一个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才能使我们的审计项目顺利进行

第四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局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程序,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局审计股(或科、办等,下同)负责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本局审计股根据当年内部审计计划派出审计组,审计组可由机关专职审计人员和熟悉财务工作的人员组成,也可聘请中介机构专业审计人员。第四条:审计组的主要职责:

(一)检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预决算、资金、财产,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

(二)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三)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报经领导批准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四)提出改进财务管理,提高效益,以及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建议。(五)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和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人员,向领导提出追究其责任的建议。

(六)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违法事项移送监察室进一步审理。

第五条:审计人员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第六条:内部审计包括:内部财务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题审计。

第七条:内部财务审计每两年进行一次。第八条:内部财务审计的主要内容(一)财务收入是否真实、合法;

(二)财务支出是否遵循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有无违规违纪行为,列支手续是否完备;

(三)银行开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储蓄存款、公款私存行为和多头开户;

(四)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和使用情况,包括: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存量是否真实,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购建、调拨、报废和处理是否符合有关制度规定;

(五)有关财务收支的其他问题。第九条:内部财务审计的主要程序

(一)实施审计前10日向被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二)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核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部门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三)审计终了,提出审计报告。

第十条:山水城管委会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离任前,必须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十一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一)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对本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应负的责任;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对本单位国有资产流失应负的责任;

(三)重大经济事项进行调查研究、论证、集体讨论情况;对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应负的责任;(四)重大问题反映、报告情况;对本单位财务数据及有关重大经济问题的报告失实、延误应负的责任;(五)个人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情况;(六)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第十二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程序(一)对本局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股提出建议,报局领导审批后实施;

(二)审计股在接到人事股建议15日内,组成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3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并抄送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

(三)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向审计组真实、完整的提供下列资料:

1、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工作总结;

2、内部管理制度及人员的职责和分工情况;

3、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4、资产情况;

5、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四)审计组在审计结束后,提出审计报告。

第十三条:专题审计是审计股根据局领导批示或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某些问题进行的审计。专题审计的程序和方式按照内部财务审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被审计单位必须与审计股派出的审计组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内部审计结果。第十五条:内部审计结果是指内部审计终结后,按规定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内部审计报告;

(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三)内部审计意见;

(四)内部审计决定

(五)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事项。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结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遵循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报告的内容包括:审计的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审计结论和建议。

第十八条:审计报告应当在审计终了15日内提出,并向被审单位征求意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同时征求被审单位负责人本人的意见后,报局领导审阅。

第十九条:被审单位自接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15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限期未提出的,视同无异议。

第二十条:审计股根据审计报告中存在问题的程度,分别作出审计报告或审计决定,报经本单位领导批准,送达被审计单位执行。第二十一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报经局领导批准后,送达被审计单位执行,并抄送被审单位负责人本人和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被审单位应当在接到审计报告或审计决定3个月内,向审计股书面报告执行情况(附被查出问题纠正的相关实证资料)。

第二十三条:审计发现的重大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应及时报局领导,经批准后移送监察室处理。

第二十四条:审计股向监察室移送审计事项时,应当将“审计结果移送处理书”及相关证据一同移送。

第二十五条:监察室应将移送事项的审理结果向审计股反馈,以便审计股将审计情况完整归入审计档案。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审计股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方法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方法

作者:胡德才

202_/7/10 13:01:33

来源:江苏省邳州市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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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部审计构成了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三大主体。在审计实践中,笔者发现行政事业单位虽然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其作用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有的工作开展显得相对滞后,亟待需要寻找存在的问题,探索解决的对策。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实施内部审计的认识存有偏差。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对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产生了一种错误倾向,认为财政部门实施了预算外资金和罚没收入的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了部门预算、资金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物资的购买实行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不需要再开展内部审计了,有些领导将内部审计等同于纪检监察,对内审的职能和作用认识发生了错位。严重地阻碍了行政事业单位内

部审计工作的发展。

2、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较差。内部审计机构是单位内部设置的履行独立检查职能的部门,但在多数行政事业单位虽设置了内部审计机构,但其独立性较弱,不能更好地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3、内部审计工作定位不准确,目标不能做到与时俱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应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中心,应在服从、服务于本部门、本单位总体目标的前提下适时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但许多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往往不能根据本部门、本单位总体工作目标的变化适时调整其工作目标,致使审计工作目标脱离本部门、本单位的总体目标,大大削弱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效果。甚至有少数行政事业单位对内部审计工作定位在按照领导的意图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开支进行整顿,应付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致使内审效果不理想。

4、内审人员的素质不能适应内审的要求。内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好的专业知识,但在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多数内审人员大部分是由长期担任财会工作或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转任或兼任,安于现状,不能及时更新知识和充实审计知识。严重降低了内审工作的质量,也削弱了内审工作的力度。

5、内审工作内容过于单一,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目前不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仅限于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纠正违纪违规事项,实施审计的事后监督作用.6、制度不完善,规章制度不规范,导致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难以执行。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具体的审计工作时,显得无章可循,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没有法律的强制性,基本上是带有强烈的“人治”色彩,常常会遭遇到被执行部门的抵制,使

审计意见和建议难以切实落到实处。

二、解决当前内部审计工作中出现问题的主要措施

1、通过综合手段,提高对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作为行政事业单位的一种经济监督活动,不能削弱,只能加强。要把审计与强化内部经济监督管理联系起来。提高认识,不断拓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的路子,更好地发挥出内部审计保驾

护航,服务本部门、本单位中心任务的作用。

2、建立健全独立的内审机构。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是搞好系统内部审计的基本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要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能,对本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3、正确定位内部审计工作的落脚点,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思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必须把定位点确立在为部门或单位领导的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促进加强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其各项财务收支行为,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上。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及时向本部门、本单位的领导提出决策依据和可行性建议,为领导的决策服务,把服务寓于监督之中。

4、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做到按章开展内部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必须依据国家的审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的财经法规建立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按照内部审计规范所规定的程序、方法、内容等开展各项审计工作,从而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

化、规范化。

5、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手段,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通过实施“三个结合”不断改革内部审计的工作方法和手段:一是事前审计与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二是微观审计与在宏观方面发挥作用相结合;三是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

6、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通过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组织学习和培训、开展审计理论和实务的研讨,不断总结内部审计工作实践经验等途径,大力加强审计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使审计人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不

断得到提高。

把握行政事业单位审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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