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对构建和谐婚姻的思考
对构建和谐婚姻的思考
(当代婚姻社会学期末论文)
外语学院 旅游英语072班
074050346
颜小云
对构建和谐婚姻的思考
“家和万事兴”,重视家庭和谐关系是中国数千年文化的优良传统。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使“和谐”成为我国战略机遇期的社会主调。中国自古就有“家国”之说,家是国的基石,没有千家万户的和谐,何谈社会的和谐?因此,和谐社会从和谐家庭开始,和谐家庭的构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血脉相连。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家庭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婚姻家庭作为社会的生命细胞,在现代社会仍然是个人成长并获得动力支持的源泉。本篇论文首先阐述了婚姻家庭和谐和社会和谐的关系,和谐家庭的构建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家庭和谐,社会才能和谐发展;然后指出构建和婚姻家庭的重要性与影响和谐婚姻家庭的因素;最后提出如何构建和谐婚姻家庭。
(一)婚姻家庭和谐和社会和谐的关系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真正文明的社会必然是男女两性共同平等发展的社会,和谐家庭的构建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在任何社会中都是一种基本的社会设置。作为处于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中介,家庭的稳定,既为个人提供了私人生活的场所,又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同时它还是实现人的社会化的第一个驿站。家庭作为社会整合的初级群体,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既是直接的,也是深层次的。家庭与社会的和谐是家庭健康发展的必要环境,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元,家庭和谐,社会才能和谐发展。
(二)构建和婚姻家庭的重要性与影响和谐婚姻家庭的因素
(1)构建和婚姻家庭的重要性
建设和谐社会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包括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和谐家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领域,是平安社会的坚固防线,也是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第一课堂。社会的和谐是以家庭的和谐为基础,没有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和谐,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和谐。婚姻家庭是社会组成的基本细胞,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没有美满幸福的婚姻家庭,就没有和谐进步的社会关系。
(2)影响和谐婚姻家庭的因素
第一,由于社会认知与民主文明程度的提高,使人们的精神追求呈现多样化、多元化。另外,物质条件的改善,人口流动率的大大提高,也给人们多样化选择创造了条件,从而也给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隐患。
第二,法律上的男女平等,在现实生活中并不能完全实现事实上的平等。男女事实上的不平等也能影响到婚姻本质上的和谐与稳定。
第三,一部分人对恋爱婚姻自由的误解,造成草率结婚、早婚的现象增多。条件不成熟就急于建立家庭,加上婚前恋爱时,往往很少考虑婚后的实际问题。第四,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物质享受的多了,一些人往往忽略了感情这一第一要素,只是盲目认为有钱就有了一切。这样结合的婚姻,很难保证夫妻在感情上的和谐和精神上相互沟通。
(三)如何构建和谐婚姻家庭
(1)提升家庭的法律文化,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是构建并维系和谐婚姻家庭的纲绳。
法律文化深植每一个家庭细胞,是构建和谐家庭的基本前提。源远流长的中华法系所创造的法律文化,是中华民族灿烂文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其中的家法族
规、伦理法治是中华法系的核心。创建新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法律文化,并将新的家庭法律文化深植到每一个家庭细胞,倡导文明、现代、健康、和谐的家庭关系,这是构建和谐家庭的基本前提。
(2)积极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把先进文化的理念更多地贯穿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以美德教育人、以亲情感化人,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积极拓展家庭美德建设的外延,引领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家庭文明的创建活动,努力营造诚信友爱、融洽和谐的社会环境
(3)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倡导尊重妇女权益的社会风尚
要科学而正确地看待男女两性在生理和心理方面的差异,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要倡导新型的家庭伦理文化,吸取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合”精神,以和为贵,家和万事兴。同时,也要吸取西方文化中追求个人幸福的价值取向,既以家庭的和谐、稳定为重,又不牺牲个人的自由和幸福,建立和谐动态的幸福家庭。
(4)要切实加强婚姻家庭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婚姻家庭问题既受一定经济社会条件的影响和制约,同时又具有自身特有的发展规律,要求我们必须切实加强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和谐家庭建设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科学依据。立足于我国婚姻家庭领域发生的新变化,加强和谐家庭建设的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深刻分析现代婚姻家庭变迁的成因与趋势,准确把握现代婚姻家庭的规律和特点,关注当前婚姻家庭领域的突出问题。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相适应、适合当代家庭特点的现代家庭理论。
第二篇:关于构建和谐几点思考
关于构建和谐几点思考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强调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突出强调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这是我们
党对执政规律的新认识和执政理念的新发展。
一、充分认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一重要论断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丰富和发展,是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对我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进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意义重大。
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进入新时期新阶段,我们党要保持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必须努力实现人民群众期盼社会稳定、和谐的愿望。
现在,我国的改革与发展处于关键时期,改革在广度上已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所有领域,在深度上已触及人们具体的经济利益,发展方面已由单纯追求GDp上升到追求人文GDp、环保GDp,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统筹协调发展。国际经验表明,当一个国家人均GDp进入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时期,既是发展机遇期,也是矛盾凸显期,处理得好,能够顺利发展,经济能够很快上一个新台阶,处理不好,经济将停滞不前或倒退。目前我国已进入人均GDp1000美元阶段,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经济社会问题,巩固改革发展的成果,应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组织的创造活力,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实现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全面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特征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与十六大的思想一脉相承,又根据实践的发展与时代的要求,赋予了新的内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四个主要特征:
第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社会。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它要求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人民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第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把公平和正义作为核心价值取向的社会。公平和正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机会平等是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体现,是实现社会和谐至关重要的条件。和谐社会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保证他们享有大致相同的发展机会,保证他们都能够接受教育,都能够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社会生活,都能够依靠法律和制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形成合理、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形成讲诚信、讲道德、讲法制、讲秩序的行为规范。
第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创造活力得到充分激发的社会。在和谐社会里,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一切积极因素得到最广泛最充分的调动,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得到充分激发,社会的开放性和竞争的活力在政策上、制度上得到保证,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
第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法制健全、管理有序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全民法律素质不断提高,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得以发扬,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生活得到净化。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不断创新,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初步形成。人民内部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三、深刻领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
社会条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多方面努力,但和谐社会的关键在党,要求我们党充分发挥党对社会的整合功能,积极妥善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阶层群众的利益,进一步密切党同各阶层群众的联系,最大限度地整合不同的利益群体,保持社会的稳定协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然触动原有的利益格局,社会不同利益主体随之出现,不同社会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也大量出现。要看到矛盾、正视矛盾,并想方设法通过协调利益关系解决矛盾,这一过程恰恰就是和谐社会的过程。就业问题、腐败问题、分配不公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等等,都是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我们党作为执政党,必须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站在统揽全局的战略高度,从代表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位置上加以引导和处理,以保证整个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当前,要注重理顺收入分配关系、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注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注重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
四、扎实推进构建和谐XX的重点工作
构建和谐XX要求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把XX建设成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四位一体全面进步的“文明城区”。笔者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构建“和谐XX”的实践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坚持发展税源经济,为构建和谐XX奠定坚实基础。建设和谐XX,归根结底还是要靠发展。没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建设和谐XX就会变成空中楼阁。因此,必须加快发展步伐,通过发展实现社会和谐。当前,要抓住有利时机,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尽快形成有利于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一整套体制和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走上相互促进、良性循环的轨道。要抓住结构调整这一主线,提升整体经济实力,推动XX经济发展。要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和招商理念,优化布局,强化特色,扩大产业集聚优势。切实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上来,使经济发展真正走上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区政府要统筹全区发展经济板块,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尽快盘活区域可用资源,进一步加大发展科技型、环保型、集约型的区域经济,努力实现“空间集聚、产业优化、企业集群”。如机场地块、大明路汽车一条街、晨光科技园、润泰市场、银桥市场和纬七路沿线市场群等拓展、深化,大力引进一批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和低能耗、低污染、低用地的“三高三低”项目,提高招商引资的实效,推进XX综合经济实力跨上新的台阶。
第二,坚持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我们要结合XX建设实际,善于分析当前社会治安形势,超前研究应对措施,牢牢把握维护稳定工作的主动权。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作为构建和谐XX的保证,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经常性的严打机制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大科技创安系统的建设,建立区域全复盖的视频监视系统,加强街面重要部位、重点地段的技术防范,运用高科技手段、构建多层面的防范体系,切实提高治安防范的科技含量。加大社区警务队伍建设,提升警务效能,以积极设防、控制和打击犯罪为目标,推进群防群治防控网络建设,特别是夜间控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监控系统,提高治安防范覆盖面,全面构筑高效的技防网络、严密的民防网络和有力的警防网络,切实增强居民群众的安全感。
第三,坚持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始终坚持围绕构建和谐XX,把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利益冲突作为首要任务。针对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把握社会各阶层群众的心态和动态,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提供决策依据,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诉求表达机制,使群众的利益诉求能够通过正常渠道得以表达,话有处说、理有处讲、冤有处诉,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办到的,立即就办,不要拖延;暂时不具备条件的,说明原因,征得理解;不合理不能办的,也要给群众一个明白说法。切实加快建立“减压机制”,加大预警排查和调处力度,要抓住一个时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加以解决,通过完善大调解机制,紧紧抓住利益调节这个关键,综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减少利益冲突和矛盾冲突,调解和钝化社会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要重点解决好市政工程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以及涉法涉诉上访等突出问题,要有效整合行政、司法、公安以及基层组织资源,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起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教育感化的方法,多策并举,最大限度地充分发挥矛盾调处中心作用,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排忧解难,妥善处理和解决好人民内部矛盾,避免和防止矛盾激化和升级。如在纬七路拓宽改造东延工程、XX河沿线景观改造工程和路子铺危旧房改造等拆迁工作中,涉及面广、动迁住户多、时间紧、任务重、矛盾突出,为了保证重点工程建设不受影响,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广泛动员,全员上阵,靠前指挥,昼夜工作,街道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要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为构建和谐XX营造有序、稳定的社会环境。文秘114版权所有第五,坚持加大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城市建设,既要外树形象,更要内求和谐。要以迎接“十运会”为契机,采取大整治、大拆违等举措,加大城市管理力度,着力改善区域面貌,全面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一要治理环境污染,大力推进街巷保洁和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环境恶化。二要美化净化环境,加快实施绿化工程,不断提高城市绿化水平。三要加强市场管理,加大对“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等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确保食品安全。四要加大农贸市场、公共厕所等公益配套设施的规范和建设力度,不断提升现代化大都市的文明形象。通过文明城市的创建,使城市天更蓝、绿化带更多、更绿,让广大人民群众呼吸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真正过上和温馨的小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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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关于构建和谐几点思考
关于构建和谐几点思考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强调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突出强调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这是我们
党对执政规律的新认识和执政理念的新发展。
一、充分认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一重要论断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丰富和发展,是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对我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进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意义重大。
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进入新时期新阶段,我们党要保持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必须努力实现人民群众期盼社会稳定、和谐的愿望。
现在,我国的改革与发展处于关键时期,改革在广度上已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所有领域,在深度上已触及人们具体的经济利益,发展方面已由单纯追求GDP上升到追求人文GDP、环保GDP,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统筹协调发展。国际经验表明,当一个国家人均GDP进入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时期,既是发展机遇期,也是矛盾凸显期,处理得好,能够顺利发展,经济能够很快上一个新台阶,处理不好,经济将停滞不前或倒退。目前我国已进入人均GDP1000美元阶段,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经济社会问题,巩固改革发展的成果,应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各组织的创造活力,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实现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全面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特征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与十六大的思想一脉相承,又根据实践的发展与时代的要求,赋予了新的内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四个主要特征:
第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社会。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它要求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人民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第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把公平和正义作为核心价值取向的社会。公平和正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机会平等是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体现,是实现社会和谐至关重要的条件。和谐社会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保证他们享有大致相同的发展机会,保证他们都能够接受教育,都能够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社会生活,都能够依靠法律和制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形成合理、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形成讲诚信、讲道德、讲法制、讲秩序的行为规范。
第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创造活力得到充分激发的社会。在和谐社会里,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一切积极因素得到最广泛最充分的调动,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得到充分激发,社会的开放性和竞争的活力在政策上、制度上得到保证,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
第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法制健全、管理有序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全民法律素质不断提高,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得以发扬,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生活得到净化。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不断创新,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初步形成。人民内部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三、深刻领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
构
第四篇:对构建和谐国税的几点思考(推荐)
对构建和谐国税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和谐国税税收法治优惠政策征纳关系思考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时期,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党的十七大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国税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代表党和国家行使税收执法权,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责无旁贷、义不容辞。构建和谐国税要从实际出发,按照新时期税收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调节分配的作用,推动国税系统内外和谐,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笔者试着从构建和谐国税的深刻内涵、意义出发,剖析当前构建和谐国税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构建和谐国税的内涵及其必要性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也是调节社会收入的重要手段。这就决定了税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对于推进社会经济发展、优化社会管理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各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和谐国税是一个整体的概念,不仅仅是国税部门内部的和谐,还包括税收与经济社会发展大环境的和谐。就国税系统内部而言,表现为国税人员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活力迸发,国税事业全面、稳步、协调、持续发展;就其外部而言,表现为国税事业与国民经济、纳税人及其他行业、部门的关系处于共进共赢、和谐发展的状态。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共建和谐社会进程的不断加快,构建和谐国税十分必要,意义重大。
构建和谐国税,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谐社会要求各种社会关系之间的和谐,税收征纳关系作为社会关系中的一种形式越来越普遍存在于经济社会的各个层面,是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和谐社会进程中,税收应该与时俱进地发挥作用,这里既包括税收增长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的财力保障,也包括税收制度与政策运用在促进和谐社会所能起的作用。这不仅是国税事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构建和谐国税,是提升税收执法水平的基本途径。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大局下,无论是征税人或是纳税人,都应明确认识建立和谐税收关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升执法守法观念,树立依法诚信意识,自觉克制对立情绪及超越税收政策法律的奢望,将履行法定义务的诚意融入到友好的征纳关系中来,使国税事业真正进入公平、公正、公开的理想境界。构建和谐国税,是国税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构建和谐国税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要求,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发展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树
立正确的税收发展观,理顺各方关系,营造良好环境,逐步实现上下和谐、左右和谐、内外和谐,更好促进国税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当前构建和谐国税还存在的一些不和谐因素
近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税事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长足发展,为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资金保障。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在现阶段国税事业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和谐因素。
(一)税收法治环境方面的问题
一方面表现为税收立法层次和规格较低,刚性不足。我国大部分税收法律规范的形式仍停留在行政法规、地方性税收法规、部门规章等级次上,税收法律体系存在总体立法规格较低的问题。就目前而言,作为国家立法机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只制定了四部税收法律,即《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大多数税收法规只停留在条例或暂行条例阶段,使税收法律体系内部结构失衡,造成现行税制缺乏系统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过多的行政法规、规章直接影响税收法律的效力等级,使税收法律失去必要的权威性、严肃性,在执行中也缺乏应有的刚性。另一方面表现为税收立法行政化。我国税收立法中授权立法居多,立法缺乏独立性。在税收实际工作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行政规章,使本应行使执法职能的行政机关变为融立法与执法为一体的机构,产生税收立法中的立法行政化现象。行政立法过多还可能造成税收立法因仓促上马、轻率立法而产生税收法律本身形式混乱的问题。
(二)税收优惠政策管理方面的问题
税收优惠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税收优惠政策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时缺乏完备的事前论证。政府部门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时,缺乏优惠项目的总体布局,制度上没有可行性论证机制,技术上缺乏科学的量化分析方法,体制上缺乏必要的制约与监督,导致税收优惠政策过多、过滥。二是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缺乏系统、有效的跟踪监控。面对较为庞杂的税收优惠政策,国税部门往往只能对税收优惠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核、批准,缺乏对具体优惠项目的实时监控,容易出现违规套用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真空,导致国家税款流失。三是事后缺失对政策绩效的考核和评价,忽视对减免税运用效果的检验与反馈,导致一些优惠政策只生不死。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在实践中成本远大于收益,给国家的经济利益造成损失,政策出台的预期目标难以实现。
(三)税收征纳关系还不够和谐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经过征纳双方多年来的共同努力,当前的税收征纳关系已得到明显改善。但与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相比,征纳双方之间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矛盾。一是税收征纳关系主体行为不规范。税收征纳关系的主体,即国税机关和纳税人在税收征纳过程中均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在征税过程中,随意执法、简单执法等现象在有的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在纳税人纳税过程中,不按规定建帐建制,不依法申报纳税,不主
动配合国税部门管理,阻扰税收执法现象时有发生。征纳双方的这些不规范行为,直接导致了征纳关系的不协调,对构建和谐国税存在一些负面影响。二是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在税收征收的实际过程中,税务机关拥有相对较多的实体权利,而纳税人在我国法律中一直是以义务主体的身份出现的,其权利主体的身份被有意或无意的忽略了。加之税收司法监督较为薄弱,难以有效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影响了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征纳关系不协调。
(四)区域经济发展中税收竞争存在的问题
从当前实际看,税收竞争在许多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地方为吸引投资,采取财政返还、地价优惠和一些其他名目的优惠措施,还有一些地区扩大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权,包括扩大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区域;放松对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资格的认定标准等。这些恶性税收竞争对经济发展带来了危害。一是直接侵蚀税基,导致税负扭曲,使流动性较强的经济活动的实际税率越来越低;二是增加征税成本和监管成本,使必需的税收收入减少;三是带来政府公共产品供应能力的下降,片面引导地域、产业间、产品间的资本流向,拉大和加剧地区间的差距和不平衡,导致投资环境恶化;四是有的偏远地区为弥补税收收入缺口,加重某些税收、减少某些税收优惠、增加收费,这些税收负担的不合理转移势必进一步加剧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破坏税收的中性原则,造成市场效率的损失。更为严重的是恶性税收竞争导致税制税政不统一,政府威信降低,造成政府、纳税人和国税部门都无法做到依法治税。
三、推进和谐国税建设的几点浅见
(一)完善税收立法体系,提高税收法律权威。
税收立法体系的建设是一个长期完善的过程,税收立法体系要同社会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兼顾当前与长远、稳定与连续的统一。
一要进一步完善税制,清理税收行政法规和规章,提高税收立法层次和规格。要加快税收立法进程,按照《立法法》的规定,优化和简化税制,废止一些不符合当前经济发展形势的税种,如屠宰税;改革完善一批现行税种,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结合费改税的进程,适时开征一批新的税种,如燃油税、社会保险税、遗产税等。要尽快改变当前税收立法中的立法行政化现象,不断完善税制结构,如简化税种、精简税率、规范税收优惠、合理制定税制要素等,能够上升为法律的条例要尽快提请人大通过,如将《增值税条例》、《消费税条例》、《营业税条例》等影响面广的行政法规通过完善和补充后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尽快上升为《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和《营业税法》等法律,以提高税法刚性,使税收法律走向规范化、系统化。二要坚持立法中性原则。要增强立法的透明度、公开性,包括加快制定税收基本法、完善税收的立法程序和提高立法层次等,增加税收立法的可预见性和稳定性,克服立法的随意性。严格遵循《立法法》的要求,按照法定程序,组织立法听证会,将立法内容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积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便
于公民知法、懂法、守法,提高税收法律的社会效应。
(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推进税收优惠管理改革。
一是做好税收优惠政策的数据统计和估算工作。运用数理统计方法估算税收优惠成本和效益,为做好税收优惠的数据统计工作,要加强税务与财政、海关、统计等部门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尽可能多地获得直接的统计数据,并选择适当方法合理估算其成本、效益,实行量化管理。二是逐步建立科学的税收优惠政策绩效评价体系。税收优惠政策管理改革应在原有定性管理的基础上,着重引入定量评价方法。对税收优惠进行数量化的成本收益进行比较分析,测算政府的税收优惠支出数额与纳税人的受益情况及相应的社会经济效益,最终得出税收优惠效果评价,并据此确定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存、废、去、留。三是逐步将税收优惠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提高税收优惠管理的刚性。在现有条件下,编制全面的税收支出表是不现实的,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循序渐进、逐步展开的策略。先从某些税收优惠项目开始进行统计、测算、分析和评估,并编制简单的税收优惠可行性论证及分析评估报表。在积累一定经验以后,再扩大到对主要税种和重点项目,编制较为正规和系统的税式支出报告,逐步纳入国家预算程序。
(三)坚持优化纳税服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一要处理好执法与服务关系,摆正征纳关系位置。依法治税是国税工作的灵魂,它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层面和所有环节。优质的纳税服务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改善税收法治环境,促进执法质量的提高,促进依法治税的发展进程。税收工作必须坚持把税收服务理念贯穿到税收执法的全过程中,把税收执法、管理、服务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快建立良性互动的征纳关系,切实将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二要全方位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征纳关系和谐。多尊重、理解纳税人,把纳税人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维护好。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继续做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税收法律法律救济工作,及时受理、调查、处理纳税人投诉和群众举报,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及时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宣传咨询服务,要坚持税收宣传常态化,对纳税人关心的税收热点、重点、难点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多听取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纳税人办税提供方便,合理简化办税环节,减轻纳税人负担,降低成本。三要建立良性互动机制,缓和化解征纳矛盾。畅通纳税人参与税收管理的渠道,通过采取定期召开座谈会、聘请监督员、设立意见箱和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让纳税人参与税收管理。强化人本管理理念,推行“人性化”约谈制度,在发现疑点执行税务检查前,约请纳税人交换意见,督促纳税人开展自查,给纳税人一个自我纠错的机会,体现对纳税人的信任与尊重,让纳税人感受到人性化执法的魅力,以有效缓解征纳矛盾。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培训力度,组织企业财务人员或办税人员进行税收政策培训,减少企业因不熟悉税收政策而造成征纳之间的无谓纠纷。
(四)加强税收执法监管,遏制有害区域税收竞争。
一是规范区域招商引资行为中涉及的税收政策管理,建立相对规范和统一的制度框架,加强审核监管,对超出制度框架外的有害税收竞争行为加以制止,以制约国内横向税收竞争的过度发展。构建一个国内横向税收竞争协调机制,加强对税收竞争行为的协调,增强中央政府对国家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二是建立税收优惠的评估和监督机制,促使各种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对于容易诱导纳税人短期行为、套取优惠政策的情况进行重点管理,严格惩处,确保政策执行的有效性。积极发挥税收竞争的良性作用,努力找准税收竞争的着力点,结合实际,对本地区内落实各种税收优惠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按照优惠权限,进行清理和规范。
建设和谐国税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才能收到成效。我们要在抓好国税系统自身建设的基础上,把构建和谐国税贯穿于国税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统筹规划,坚持优化税收服务,从群众最关心、当前最需要解决的事情入手,办实事,办好事,努力营造内部团结务实、廉洁高效,外部友好理解、携手共进的新局面,扎实推进和谐国税建设进程。
第五篇:对构建和谐工商的思考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这些重要论断充分表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作为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何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任务在工商部门具体化,如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好职能作用,值得我们认真探索和思考。
一、提高执行能力,构建和谐的领导班子。执行能力是建立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理解领悟的基础之上,要提高执行能力,首先必须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素质和领导水平,着重提高从政治上把握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其次,要用科学的态度,健全的决策机制、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规范领导者的决策行为,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不因领导同志的调整而改变。第三,要坚持讲政治,讲党性,识大体,顾大局,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自觉珍视团结,维护团结,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精诚团结的领导集体,这是构建“和谐工商”的关键。
二、提高学习能力,构建和谐机关。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在建设学习型政党和学习型社会中走在前列。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学习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重要性。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领导干部的领导力已不仅限于地位和级别的权力因素的控制力,非权力因素正在和已经上升为主要因素,管理对象也从管理人财物过渡到管理知识和信息资源。学习能力的强弱,不仅表现在获取知识能力的强弱上,更重要地体现在通过学习来提高对事物的认知能力的强弱上;不仅表现在对书本知识掌握的广度和深度上,还体现在实际工作中对知识创造性的运用上。因此,构建“和谐工商”,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带头提高学习能力,然后带动整个机关、整个系统全体人员提高学习能力,只有学习能力提高了,才能促进同事间的相互合作和沟通,也才容易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产生共鸣、激发活力,这样构建“和谐工商”就有了较高境界的思想基础。
三、提高队伍建设能力,构建和谐团队。广大工商干部是构建“和谐工商”的主体,抓好队伍建设是构建“和谐工商”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规范科学、协调高效的原则,不断完善内部各项制度、不断深化各项改革:一是是健全完善领导谈心、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任前法律考试等一系列激励约束制度,营造公平竞争、友爱团结的工作氛围,真正使每个人都有公平感、成就感和归属感。二是健全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责任分解方案,预防和减少违反党纪政纪事件的发生。三是深化监管执法改革,不断探索和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评价机制,认真落实首问责任、错案追究等工作制度,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四是加大干部在职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精选内容、拓宽领域、创新形式,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打造高素质、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执法队伍。
四、提高对外协调能力,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基本有法可依,行政管理部门之间职能分工越来越细,一项工作往往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才能完成,如果协调不好,就可能出现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或者推诿扯皮、无人监管等现象。特别在实行垂直管理的体制下构建“和谐工商”,必须提高横向沟通协调能力,要善于争取和积极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正确处理、有效协调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利益关系,在需要工商部门牵头落实时唱好主角,争取各方面大力支持;在需要工商部门配合时当好配角,帮忙不添乱,到位不越位,“不包打天下”。同时,还要协调好与新闻媒体及其他社会各界的关系,合理利用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赢得各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营造内和外顺的工作环境。
五、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构建和谐市场环境。一是要更新监管执法理念,正确处理好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关系,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局,在工作中既要坚持依法行政,又要以服务市场主体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为目标,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营造和谐执法环境;二是要继续按照“小局大所”体制和监管重心下移的改革思路,将有限的人力和物力充实到基层工商所,解决装备、人员配备和权责划分中存在的不合理、不和谐问题,切实打牢执法基础;三是要进一步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大力推进执法体制、机制的改革,深化“四制”落实,健全完善县(区)、所、片区三级联动执法责任考核、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市场预警机制和快速反映机制,尽心尽力促进当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尽职尽责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
六、提高团队文化建设能
力,构建和谐的工商文化。团队文化,是一种以崇尚和谐、追求和谐为价值取向,融思想观念、理想信仰、价值体系、思维方式、行为规范、社会风尚、制度体制为一体的文化形态,它是实现社会和谐的精神动力。因此,我们必须提高抓团队文化建设的能力。通过深入开展群众性文明单位、文明系统、警民共建、演讲比赛、文体比赛等创建活动,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争先创优、和谐家庭评比、廉政文化、书法绘画摄影等各种寓教于乐的学习教育活动,使“和谐工商”的理念扎根到每位干部的灵魂信念之中,在陶冶情操基础上,转化为个人的自觉行动,从而在队伍中树立正气,刹住邪气,培养和气,工作讲原则,利益讲风格,交往讲感情,岗位讲奉献,不干影响和谐之事,不做破坏和谐之人,大力弘扬“团结奋进,务实创新,勤勉诚信,执法为民”的**工商精神,大力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全系统营造构建“和谐工商”的浓厚氛围和风尚。
总之,“和谐工商”应该是一个以人为本,活力迸发,全体工商干部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工商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和谐大家庭。在这样的团队中,队伍的潜力和干劲得到充分激活,创造愿望得到充分尊重,创造活动得到充分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创造成果得到充分肯定,人与人的关系和谐融洽,整个队伍始终保持蓬勃的生机和无穷的活力。
(作者系**市工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