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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合作社成员大会(大全五篇)
编辑:诗酒琴音 识别码:13-940768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09 11:03:01 来源:网络

第一篇:烟叶合作社成员大会

成员大会职权

成员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减少出资;

(四)审议本社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五)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七)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

务报告;

(八)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

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九)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十)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

格、报酬和任期。

(十一)听取理事长或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篇:1合作社成员大会制度

绵阳尚辅肉兔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大会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成员行使民主权利,有利于管理本社的事务,发展壮大安县兔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绵阳尚辅肉兔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绵阳尚辅肉兔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本社实行民主办社、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基本制度。

第三条社员大会由成员直接选举的代表组成,对全体成员负责,接受成员监督。社员大会每届任期三年,任届期满后应及时进行换届。

第四条成员代表由成员选举产生,代表名额50名,并张榜公布。成员代表出现缺额时,应及时补选。

第五条成员代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关心集体,作风正派;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议事能力;密切联系成员群众,听取、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成员群众的正当权益;认真执行社员大会的决议,向成员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六条成员代表在合作社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加社员大会,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有权监督理事会、监事会工作,参予重大经济问题决策。

第七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联名,可以向社员大会提议罢免不称职的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第八条社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3、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业务经营计划;

5、审议批准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业务报告;

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社员大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合作社遇有重大经济事项,应随时召开社员大会。

第十条社员大会一般由理事会召集,理事长主持。社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始得举行;决议必须有占全体代表半数以上的代表通过,方为有效。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及时传达到全体成员。

第十一条合作社理事会是社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社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合作社的日常事务,对社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由5人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

第十二条合作社监事会是社员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机构。大会选举出执行监事1名,执行监事会职权。理事会成员不得兼任监事会成员。监事会的主要职能是,监督理事会执行社员大会决议,检查理事会成员是否有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和社员大会决议的行为;是否有营私舞弊、铺张浪费、侵占破坏公共财产等行为。

第十三条合作社理事长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应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人,实行差额选举。理事长、理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经成员代表提名,提交社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社员大会通过决议,可以聘任非本合作社成员担任理事长及理事会成员。监事会委员不得由非合作社成员担任。

第十五条召开社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六条社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代表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第十七条理事会、监事会应在例会前召开会议,讨论通过向社员大会提交的工作报告以及要决定的事项。

第十八条在社员大会上,理事会、监事会必须向大会分别作出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和监察工作报告。报告要形成书面材料,有条件的应在会前打印发给成员代表。

第十九条三个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理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合作社发展状况及主要经验教训;上

次社员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下步工作目标及具体措施;其它重大事项。财务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资产经营、负债状况;财务收支核算情况;合作社及其主要干部的报酬和用于对外交往中的招待费用支出情况;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今后改进完善的具体措施。

监察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检查社章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合作社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今后监察工作的任务和措施。

第二十条在社员大会例会期间,要在较为醒目的位置,张榜公布财务账目,内容主要有:合作社财务收支状况;干部报酬情况;合作社经营状况及其他成员关注的重大事项。公布账目要实事求是,简明易懂。第二十一条社员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社员大会例会须在召开前一周通知代表,并通报主要会议内容及有关情况,以便代表作好准备。

第二十二条召开社员大会要做到“四有”。有签到;有会标:统称“黄金峪茶业专业合作社第×届第×次社员大会”;有记录;有档案:成代会所有有关材料都应作为档案保存,以备成员代表查阅。

第二十三条社员大会的一般程序为:

1.宣布开会;

2.公布代表出席缺席情况;

3.由合作社理事长作工作报告;

4.由财务主管作财务工作报告;

5.由执行监事作监察工作报告;

6.代表分组讨论和大会发言;

7.相关负责人解答代表提出的质询、意见和建议;

8.通过大会有关决议;

9.大会总结;

10.宣布闭会。

第二十四条为了充分发扬民主,让成员代表畅所欲言,会议应留出足够的代表发言时间,会上发不了言的,应允许代表会下反映或写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五条合作社理事会对社员大会形成的决议,要抓紧落实,并在下一次会议上向成员代表报告落实结果。

第二十六条对成员提出的建议和要求,特别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归纳整理,认真研究,能解决的解决,能答复的答复;一时解决答复不了的,要向代表说明情况。

第二十七条为调动代表关心集体事业的积极性,代表提出的建议被合作社采纳,应依据产生效益情况,给予适当表扬奖励。

第三篇:合作社理事长成员大会讲话稿

合作社理事长成员大会讲话稿

合作社理事长成员大会讲话稿

各位领导、各位成员:

大家好!我们XX合作社成立于202_年6月,目前拥有成员326人,入股资金XX万元,建设有农产品加工车间、库房与办公用房5000多平方米,配置国内领先的碾米生产线和化验设备,重点开发富硒、绿色、有机农产品,先后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生产许可证,202_年8月又先后取得有机谷子转换认证证书和有机苹果转换认证证书,有望在年底前取得绿色认证证书。“好家米”被评为XX省著名商标和XX市特色产品。202_年“好家米”牌XX小米被中国特色产品博览会评为“中国市民喜爱的品牌”,并荣获杨XX博览会“后稷奖”,深受广大客商的欢迎和广大消费者的青睐。202_年被评为国家级示范合作社,今年再次被省农业厅重新被认定为省级示范合作社,多年来,我们合作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绿色生态为基础,以产品质量为生命线,坚持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经营,现代化管理,合作社示范基地采取分片区域种植和统一培训、统一收购稻谷、统一加工、统一包装、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的“六统一”经营模式,成功探索出了一条富民强社的合作发展之路,我们所取得的这些成绩,既得益于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同时也与我们广大成员紧密配合积极协作分不开。面对日益竞争激烈的市场形势,摆在我们面前的困难和问题还很多,结合当前成员户工作配合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我想给各位成员说几句心里话:

一是只有站的高才能看的远。就好比一个人只有树立了远大的目标,具有长远的战略目光,才能干出一番大事业。我们的成员户与合作社合作也应该具有长远目光,不能把眼光盯在眼前的利益上。我们XX合作社的近期目标是通过开发富硒系列农产品,做大做强富硒产业,实现XX谷子XX苹果的规模种植,最终目标是引领广大成员增收致富,紧紧围绕这一根本目标,我们将持之以恒地做出不懈的努力。特别从新品种的引进、新技术的研发、新产品的开发等,通过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来实现成员户的增收,这方面的工作我们也是刚刚起步,但是已经取得了宝贵的经验,进行着有益的尝试。如果鼠目寸光,只看到眼前利益,看不到后续发展,这样的户我敢断言,永远也不会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因为我们的产品还处在开发阶段,打造品牌、提升品质,取得市场认可还有一个过程。现在可以说我们的产品基本上还是保本经营,如果我们的小米每斤销售价格达到10元以上,合作社将会根据各种植户交售谷子的数量,将取得的品牌收益返利给各成员。如此以来,各成员得到的不仅仅是种植谷子的收益,同时还有合作社通过提升小米附加值取得的收益。

二是只有讲诚信才能站稳根。成员户与合作社之间最重要的是要讲诚信,没有诚信寸步难行,不讲信用一事无成。合作社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各位成员的理解与配合,各个成员的致富增收同样也离不开合作社的引领与扶持。合作社与成员的关系是一种同甘共苦、风雨与共的关系,可以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咱们合作社自成立以来,信守承诺,及时高质量地与广大成员户兑现了购销协议,以高于市场价格收购成员的产品,让广大种植户切实得到了实惠。特别今年谷子收购季节,大多数成员户能够履行合同,自愿将年初合作社与咱成员户签订的谷子基地收购协议中所生产的谷子交售给合作社,但有个别种植户,不讲诚信不守承诺,在合作社给他们提供种子供应、技术指导、免费喷硒的情况下,竟将谷子卖给到村里收购的外来户。今年是个特殊的年份,玉米因严重干旱几乎绝收,是因为雨阳合作社看准谷子的市场前景,组织大家集中种植才在严重旱灾的情况下取得了比较好的收益。多年以来,咱们雨阳合作社通过与种植户签订种植收购协议,可以说彻底解决了广大成员农产品销售上的后顾之忧,如果连合作社给大家带来的好处一点也看不到,甚至违约销售,那还有什么诚信可言,鉴于此,合作社决定从明年开始也不会再与这样的户合作。经合作社理事会研究决定,在春节前后我社将召开一次成员分红兑现及表彰奖励大会,奖励那些讲信用、守协议的成员示范户,兑现合作社对有机基地种植户的承诺。对个别不讲信誉和私自出售合作社所签订的农产品的户,合作社将不再与其签订种植协议,同时将其原缴纳的股金予以退还。

三是只有依靠合作社才能发大财。在座的各位成员,可以说是眼看着我们XX合作社一步步发展壮大的,也能感受到合作社是真心实意想引领大家增收致富的。合作社最大的优势是能够把分散的各成员组织起来,实现规模种植,实现优质高效,实现增收致富。我们合作社与其它合作社的最大区别,就是我们有自己的企业、有自己的产品、有自己的品牌,能够让广大成员紧紧依托企业来打造品牌,占领市场,有效解决社员一家一户想干而干不了的事,帮助成员解决生产、技术、销售、效益等难题,促进农民持续增产增收。结合国家农村富民政策及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政策规定,我们鼓励成员发展家庭农场、种植大户,进一步实行土地的集约化与规模化经营,并积极协助让其享受国家在注册管理、土地流转、金融信贷、补贴优惠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我们有信心也有能力,通过开发富硒特色产品,让我们的农特产走出陕西,走向全国。我知道广大种植户最关心的是自己的收入是不是能增加,我可以向大家承诺,只要各成员户紧密配合咱们雨阳合作社的工作,认真履行成员户的责任义务,严格执行合作社的种植要求,市场风险由合作社承担,我们承诺并保证无条件收购各成员的产品。从明年起,种植谷子的成员,每亩预收100元的喷硒补贴押金,如果将全部产品交售给合作社,我们会按时兑现补贴,如果私自外销,则应承担喷硒费用。今后,我们将继续规范对成员的管理,凡加入合作社的成员户,入股资金数将适当提高,每年兑现一次分红。请大家相信,只要大家紧紧依靠雨阳合作社,你们的腰包就一定会鼓起来。谢谢大家!

第四篇: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成员增加

绥中县李家远程蔬菜专业合作社

会 议 纪 要

202_年12月15日上午10点,绥中县李家远程蔬菜专业合作社在李家供销社召开了李家远程蔬菜专业合作社会议。参加人员为杜振江、李金刚、付兵、关文洲、高瑞贤、王子盛6人,是本社全部设立人。

设立大会由杜振江主持,实行一人一票制,每人各有一票表决权。经表决,大会通过如下决议:

举手表决同意李家供销社、葛桂林、李良芝、黄敬彬、王桂贤加入李家远程蔬菜专业合作社成员。

李家供销社出资9万元,葛桂林、李良芝、黄敬彬、王桂贤四人各出资5000元。

对以上议题的表决结果是100%同意。

全部设立人签字(盖章):

202_年12月15日

法定代表人、理事任职文件

202_年6月16日,绥中县沙河镇伟业养猪专业合作社召开设立大会。按照设立大会通过的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张伟为理事长(法定代表人),王福祥、董占义为理事,王福忠为监事长,王福春、董占生监事,杨宝玉、金光池、吴兴友、赵宏、杨宝柱为成员。

全部设立人签字(盖章):

202_年6月16日

办公场所使用协议

甲方:何占余

乙方:绥中县沙河镇伟业养猪专业合作社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特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三间,地点在甲方民宅内,使用期限为十年,从202_年6月16日起至202_年6月16日止。

甲方:

乙方:绥中县沙河镇伟业养猪专业合作社

代表签字:

202_年6月16日

第五篇: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

吉林中盛农民专业合作社

变更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吉林中盛农民专业合作社于202_年6月6日召开成员大会。出席本次大会的成员共5名,占本社成员总数的100%,作出的决议经出席成员表决权的100%通过,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本专业合作社业务范围变更为: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加工,生产,运输,储藏,农业技术服务,农机,饲料,农膜,化肥,土地托管,土地中介,土地流转,物权抵押,资金互助,进出口贸易,信息咨询,种植业,农业观光旅游,复混肥,掺混肥,有机无机生物肥,土壤调理剂,中微量元素肥,水稻苗床调理剂,有机肥,锌肥,硅肥,新型肥料,生产批发,零售。

2.同意就上述变更修改本专业社章程相关条款。

成员:(签名或盖章)

202_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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