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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五篇范文
编辑:夜色温柔 识别码:13-910215 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14 17:02:1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

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

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

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包括:

(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

1.财务计划及其预算的执行的决算;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以及预处算、决算、竣工、开工审计;

3.资产管理情况;

4.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5.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有效性;

6.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

7.各部门、下属企业领导离任审计;

8.联营、合资、合作企业和项目投入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其效果;

9.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有关部门的审计;

10.其他交办审计事项;

11.向总经理室、审计机关报送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六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行使下列职权:

1.召开本公司、部门、下属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2.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3.要求被审单位及时提供计划、预算、决算、合同协议、会计凭证、帐簿等文件资料;

4.检查被查计单位的凭证、帐簿、报表、资产;

5.对有关事项调查,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

6.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7.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8.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9.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10.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权向总经理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1.参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1.制定公司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实施,必要时报送审计机关。

2.书面通告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内容、种类、方式、时间。

3.实施审计。审计人员可采取审查凭证、帐表、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取证等措施。

4.提出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及审计处理意见。

5.下达审查处理决定。

6.复审、被审单位、个人在接到审查处理决定15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复审申请,经总经理批准,组织复议。

7.进行后续审计。

第十五条审计程序过程注意事项:

1.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出示由总经理签章的审计通知书及授权审计通知书;

2.审计处理决定由总经理批准下达;

3.复议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决定必须照常执行;

4.重大事项审计报告报董事会、监事会备案;

5.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公司报告及时制止。

第八章审计档案制度

第十六条审计部门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1.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

2.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3.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4.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5.总经理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6.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

7.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8.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9.其他应保存的。

第十八条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人员之遵纪守法、效益显著行为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第二十条审计人员对下列行为之一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总经理提出各类处罚建议:

1.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帐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第二十一条对有下列行为的审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二十二条对审计过程的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审计(财务)部门解释、补充,经公司董事会通过颁行。

第二篇: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XXXXXXXX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

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监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

查处。

3.专项审计。包括:

(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

(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

1.财务计划及其预算的执行的决算;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以及预处算、决算、竣工、开工审计;

3.资产管理情况;

4.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5.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严密、有效性;

6.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

7.各部门、下属企业领导离任审计;

8.联营、合资、合作企业和项目投入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其效果;

9.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有关部门的审计;

10.其他交办审计事项;

11.向总经理室、审计机关报送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XXXXX集团

202_年元月11日

第三篇: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准则》、《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预算、结算、决算审计实施办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程项目等内部审计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制度,是制定其他内部审计制度和程序的依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采取系统、规范和科学的审计方法,对公司本部及其全资、控股(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他二级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及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的活动。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增加价值为目标,以规范经济行为为核心,以资金流向和业务流程为路径,以监督和评价经营活动、经营成果、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为重点,推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系统的完善,促进公司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逐级审计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六条 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独立性原则。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按计划或委托要求独立开展监督和评价工作,不负责制定内部审计工作以外的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不对经营管理活动行使决策和管理权。

(二)客观性原则。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时应当以第三方的身份去检查、监督、分析、评价各项经济业务,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

(三)审慎性原则。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目标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取足够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并将审计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四)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原则。内部审计要发挥事前咨询评估、事中过程控制和事后监督评价功能,实施全程监控和评价。

第七条 公司设置审计监督委员会,由分管内部审计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具体负责审计监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并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第八条 公司审计监察部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向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相关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九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以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二)诚实敬业,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严守秘密。

(三)熟悉审计相关政策法规,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一定的从业资格,能独立判断、处理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文字表达等能力。

(五)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文明审计。

(六)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会计师等资格,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公司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作用、调整等须报上级相关主管部门任前备案。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第十三条 公司审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和公司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研究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长远规划和工作计划。

(三)听取公司重大项目审计报告,审议重大审计项目的处理意见。

(四)指导公司内部审计业务,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在内部审计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审计中长期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

(二)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办法等,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管理,对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进行控制和自我评价,对审计决定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组织实施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审计、财务基础审计、合同审计、项目审计和监督检查等,对本公司及所属单位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调查;

(四)组织实施公司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子公司的负责人任期或定期经济责任审计;

(五)对本公司财务决算、项目竣工决算等实施同步审计;

(六)负责公司内部审计队伍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七)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对社会中介机构在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八)对公司及所属单位提供审计咨询服务;

(九)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组的主要职责:

(一)收集审计项目信息,对审计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

(二)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组成员分工和责任,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按规定要求实施审计,及时报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重大意见分歧;

(四)加强过程控制,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及时提交审计报告。第十六条 在审计工作开展中,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行使如下权限:

(一)要求提供资料权。被审计单位应按要求提供审计所需的文件、实物、信息等资料;

(二)要求承诺权。被审计单位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三)检查权。在审计过程中可调阅、审查被审计单位与审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检查资金和财产,检测信息系统及其反映的电子数据和有关资料;

(四)知晓权。在审计过程中有权了解与审计事项有关的经营决策和管理情况;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受理单位内部的舞弊投诉;

(五)独立报告权。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按照内部审计报告程序,可直接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沟通、报告审计工作情况;

(六)调查取证权。在审计过程中可就审计事项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索取证明材料;

(七)封存资料、财产权。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单位和人员可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经批准,可对资料、资产等予以暂时封存;

(八)制止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舞弊和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作出临时制止决定,同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报告;

(九)建议权。根据审计情况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建议,或对审计过程中的相关单位和人员,提出奖励或处理处罚的建议。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财务基础审计:是指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及会计核算准的确性、会计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等进行的审计;

(二)财务决算审计:是指在公司及所属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资产质量、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的基础上,对财务决算报告出具恰当的审计结论及意见,核实、确认所属单位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完成情况,针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管理建议的审计;

(三)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领导人员任职期间所在单位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及重大经营决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和本公司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以确认其应负有的经济责任的审计;

(四)内部控制审计:是指对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的审计;

(五)合同审计:是指对公司及所属单位合同的签订、执行及其结果的合法性、公正性、合规性及效益性进行的审计;

(六)项目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和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审计;

(七)专项审计(调查):是指对投资融资、大额资金使用、全面预算、资产经营、资本运营、重大购销活动、信息系统、重大资产处理、清算、破产、安全环保管理和人力资源成本管理等事项开展的专项审计或调查;

(八)其他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八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一般程序:

(一)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机构应于每年初依据工作职责和管理需要,制订审计工作计划,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审计前准备: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进行初步了解后制订项目审计工作方案,委派审计工作组长,成立审计工作组,并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被审计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准备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实施审计:内部审计人员可以采用就地审计、报送审计、网上即时审计等方式,也可以几种方式结合进行;实施审计过程中,内部审计人员可以采取检查、观察、询问、监盘、函证、计算、分析性恢复、谈话等方法,取得必要的审计证据,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并依据有关证据对具体的审计事项提出审计意见和结论。在审计过程中,审计组应当就审计有关情况和问题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四)审计报告:审计终结后,审计组应当及时向内部审计机构提交审计报告;内部审计机构审定后的审计报告,应及时向委托人报送,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通报审计情况。

(五)审计成果利用: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审计报告或审计结论及时出具审计意见、下达审计决定;建立健全审计报告制度,将审计成果通过审计报告、报告摘要、审计专报或分析报告等形式及时报送主管领导和相关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及时沟通审计情况,研究分析审计发现问题,促进审计整改和审计决定的落实;建立健全审计通报制度,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应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审计通报;建立健全审计问题责任追究和移送处理机制,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规、违纪等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责任追究或组织处理。

(六)审计整改:被审计单位应按要求执行审计决定,落实整改,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反馈执行情况。执行过程中涉及的其他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

(七)后续审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审计成果的利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促落实,并对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必要的后续审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内部审计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及时处理。

(八)审计资料归档:审计项目终结后,审计工作组应将审计过程中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纳入审计档案管理。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集团公司和本公司的管理要求。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一般包括内部审计督导、内部审计自我质量控制与外部评价。

第二十一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组织对本公司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的总体有效性进行检测和评价。

第二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时,若存在影响其客观性的情况,该审计人员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 被审计单位存在违反国家财经法纪、财务收支规定或公司内部有关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造成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内部审计机构应及时将有关事实提交被审计单位的上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或其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由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和公司内部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情节严重、涉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被审计单位或人员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情节轻重,内部审计机构可责令被告审计单位限期改正,给予被告审计单位警告或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可建议被审计单位或其上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停职、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一)拒绝或者拖延提供账薄、会计报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等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的或者提供的文件、资料不真实、不完善的;

(二)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以及有关文件资料、证明材料的;

(三)阻挠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工作,抗拒或妨碍审计监督检查的;

(四)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五)打击报复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

(六)拒不执行审计决定或未按规定要求执行审计决定、反馈执行情况的;

(七)其他应予责任追究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对其工作承担责任。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内部审计人员,视情节轻重,可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调离审计工作岗位,或建议给予纪律处分:

(一)不能胜任审计工作的;

(二)发表虚假审计意见或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

(三)违反审计纪律和有关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

(四)泄露审计工作中了解的国家秘密或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

(五)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十六条 对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取得突出成绩的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当予以精神和物资奖励。主要包括:

(一)为公司避免或者挽回经济损失的;奖励按审计出违规违纪金额或审计审减金额的8%提取,奖励分配办法经主管领导批准;

(二)提出的管理建议被采纳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三)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国家、省部级机关、集团公司和公司表彰的。

第二章 经济责任审计

第二十七条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依据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中层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其任职单位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规性、效益性,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确认其应当负有的经济责任的审计活动。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规定的经济责任审计适用于具有经济行为的公司所属职能部室、(分)厂和子公司。

第二十九条 根据被审计对象任职情况的不同,经济责任审计分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期(中)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

(一)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中层管理人员因各种(提拔、调动、单位整合重组、退休、免(辞)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前,应当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有特殊情况需要先离任后审计的,按照中层管理人员管理部门的审计委托要求执行。

(二)任期(中)经济责任审计

中层管理人员任期连任满3年,且预计近期不会进行工作岗位调整的,原则上应组织开展任期(中)经济责任审计,具体按照中层管理人员管理部门的审计委托要求执行。

(三)专项经济责任审计

单位发生债务危机、重大投资失败、长期经营亏损、资产质量较差等重大异常情况,可以组织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以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条 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范围以审计委托书为准。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有重大事项,需要进行追溯或延伸审计的,不受以上时间范围限制。

第三十一条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组织实施,实施范围包括:

1、公司聘任、考核和管理具有经济责任的分厂厂长、职能部室主要负责人和子公司经理等单位行政正职;

2、根据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部门的审计委托书要求,可对其他指定的责任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第三十二条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主要采取以下两种形式: 组织内部审计人员进行审计;

聘请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人员进行审计。

第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对所在单位以下事项进行审计、评价:

(一)重大经营决策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三)财务收支的合规性;

(四)资产变动和质量状况;

(五)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六)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情况,被审计人员遵纪守法和廉洁从业情况;

(七)经营、管理绩效情况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等。

第三十三条 重大经营决策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审计主要包括:

(一)重大决策的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决策依据是否充分,决策是否科学,有无决策错误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

(二)重大投资的资金来源、决策程序、管理状况和投资收益情况;

(三)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大宗物资采购、大额资金运作与租赁等行为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及其影响情况;

(四)涉及的证券、期货、外汇买卖、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决策的审批手续、决策程序、风险控制、经营收益或损失情况;

(五)改组改制、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兼并破产、股权转让、资产重组、土地运作等的审批程序、操作方式及其影响情况;

(六)重大营销决策是否科学、规范和有效等。第三十四条 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审计主要包括:

(一)经营成果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经营成果不实问题。重点审计是否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的确认标准或计量方法,有无随意变更会计政策或滥用会计估计人为调节利润,编造虚假财务报告等;

(二)财务决算报告合并范围、方法、内容和编报质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合并不完整或虚增合并等问题;

(三)有无潜亏(或潜盈)和不良资产,是否按照集团公司下发的《会计核算办法》计提减值准备和核算公允价值变动,依据是否充分等。

第三十五条 财务收支合规性审计主要包括:

(一)收入确认和核算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符合国家、集团公司及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规定,重点审计有无截留收入、收入不入账或不及时入账,有无公款私存、账外资金问题,以及违规对外拆借资金、对外资金担保和出借账户等问题;

(二)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国家、集团公司及公司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重点审计有无多列、少列成本费用等问题,以及工资总额来源、发放、结余和中层管理人员收入是否符合公司有关规定等情况,是否存在职工薪酬核算不实等问题;

(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相关的交易和事项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国家、集团公司及公司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重点审计有无虚列、多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套取或挪用单位资金的问题;

(四)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和相关资料是否相符,重点审计是否存在账外资产、资产流失和债务重组资产不做账务处理等问题。

第三十六条 资产变动和质量状况审计主要包括:

(一)各项资产质量是否得到改善,是否存在闲置浪费、非持续经营等问题,出资人资本是否安全、完整;

(二)资产负债和资本结构是否合理,任期内的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三)资产运营效率、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及在所处行业中水平变化的对比分析;

(五)资产处置是否履行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审计主要包括:

(一)内部环境审计。主要包括是否建立健全了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性质和经营类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经营理念、组织文化、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及人员配置、人力资源政策等,有无重大缺陷,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运行机制和评价标准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二)控制活动审计。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是否分离,授权审批和业务流程是否明确,会计控制、资产管理、全面预算管理、运营分析控制、绩效考评等管理控制是否有效;

(三)风险管理审计。主要包括是否识别、分析影响公司和本单位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的相关风险,是否进行了风险评估,是否建立了风险预案和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高风险业务是否造成损失等;

(四)信息与沟通审计。主要包括是否建立了信息与沟通制度,信息与沟通的收集、处理和传递是否及时、准确并有完整的记录,是否建立反舞弊机制等;

(五)内部监督审计。主要包括董事会及管理负责人是否对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监督检查或自我评估等。

第三十八条 被审计人员及任职单位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审计主要包括:

(一)核实有无违反国家财经法纪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权谋私、贪污、盗窃、私分公款公物、挪用专用资金、公款私存、用“白条”抵库、虚构隐瞒转移国有资产或挥霍浪费等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

(二)核实有无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蓄意编制虚假会计信息等问题;

(三)核实对审计、税务、财政、物价等检查部门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是否按审计和检查决定的要求进行了纠正;

(四)被审计人员是否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法规制度,是否遵守公司有关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相关规定,是否按规定取得薪酬或奖励,职务消费是否接受监督,有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等。

第三十九条 经营、管理绩效情况审计主要包括:

(一)经营绩效。主要是根据审计核实后的财务数据,利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对比、比率分析、对标等方法,对中层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单位的财务绩效进行分析评价。重点包括中层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所在单位经营质量改善情况、价值创造及积累情况,与公司签订的和任期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

(二)管理绩效。主要包括中层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及贯彻执行情况,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及经济增长方式调整情况,重大资本运作、资产重组情况,科技进步及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情况,重大科研、生产或基础建设等任务完成情况,资金集中管理和全面预算管理情况,社会责任履行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安全管理状况、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企业文化及综合管理提升情况等。

第四十条 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当同财务基础审计、绩效管理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项目监督检查等相结合,在确保审计工作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可以参考利用相关审计资料和检查结果,避免重复审计,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利用相关审计成果的,应当采用一定的审计程序进行适当的审计评估,以合理确认其审计结论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有效性。

第四十一条 经济责任审计要在财务基础审计和绩效评价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发展基础、经营环境等方面因素,对被审计人员任职期间的主要经营业绩和应当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较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界定前后任中层管理人员经济责任界限。

中层管理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包括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一)直接责任:指中层管理人员对其任职期间因直接违反或通过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失职、渎职等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应当负有的责任。

(二)主管责任:指中层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对其分管的工作以及经营、投资等重大事项,因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应负有的经济责任。

(三)领导责任:指中层管理人员应当负有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以外的管理责任。

第四十二条 经济责任审计程序一般包括以下环节: 成立审计工作组; 下达审计工作通知; 拟定审计工作方案; 组织实施审计; 交换审计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

出具审计意见书、下达审计决定; 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第四十三条 审计监察部根据工作计划委任审计工作组组长,并组成审计工作组,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

第四十四条 审计监察部一般应在实施审计前7天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同时告知被审计人员。特殊情况的,《审计通知书》也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

第四十五条 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做好接受审计的有关准备工作。需准备的资料主要包括:

(一)出具审计承诺书,对所提供任期内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填写中层管理人员任职期内经济责任审计报表;

(三)中层管理人员任职期内的述职报告;

(四)公司章程、组织机构、中层管理人员岗位分工及职责、经营决策程序及主要内部控制制度等;

(五)被审计期间各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决议、监事会决议、经营班子会议记录和决议等;

(六)被审计期间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全面预算管理资料等;

(七)被审计期间各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其分析报告,以及有关重要的统计资料等;

(八)任期内大宗采购供销合同或协议、对外担保合同或协议、投资合同或协议、重要涉讼事项及重要经营决策、财务收支事项决策的会议记录等;

(九)任期内审计、财政、税收检查的审计报告和财税检查报告及审计结论、决定及整改情况,内部审计(含审计调查)报告、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财务稽核等各业务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结果报告等;

(十)任期内资产变动相关的评估报告和批准文件,任期内资产盘点表及账务处理情况,债权债务清理明细表,处理各项资产的相关资料等;

(十一)任期内执行地方政策、法规的有关文件;

(十二)审计工作组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四十六条 实施审计前,审计监察部应开展审前调查,必要时可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各有关部门应积极予以配合。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由审计工作组组长根据审计内容和本办法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第四十七条 审计工作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后,应组织召开由被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其他中层管理人员等参加的进点见面会,听取被审计人员的述职报告,说明审计内容和审计方法、步骤、工作安排、工作要求等。

第四十八条 经济责任审计一般采用就地审计方式,按照审计方案明确的审计目标和要求实施审计。在具体审计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正审计实施方案,扩大审计范围或重新确定审计重点。

审计工作组应注意收集、整理审计证据,编制完备的审计工作底稿。第四十九条 审计工作组在审计过程中,就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中的有关问题,可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审计调查;遇有涉及职权范围以外和发现的重大的问题,应及时向审计监察部和公司主管领导汇报。

第五十条 审计工作组完成现场审计后,应当及时形成审计报告初稿,并征求被审计人员和接任人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 现场审计终结后,审计监察部应提交中层管理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原则上应经被审计人员及接任人签署书面意见,如被审计人或接任人对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可附书面意见;被审计人或接任人拒接签署意见的,不影响审计报告的效力和报送,但审计工作组应在审计报告中阐明原因。

第五十二条 审计监察部应在审定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向审计委托部门和有关领导报送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确认意见。报送时间距收到审计委托书一般应不超过二个月。

第五十三条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由审计监察部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自接到审计决定20个工作日内将执行情况报告审计监察部。

第五十四条 根据被审计单位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审计监察部根据需要开展后续审计。

第五十五条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被审计中层管理人员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第五十六条 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除责令限期整改外,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三章 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修缮工程审计

第五十七条 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拨资金及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且列入公司资本性支出预算和大修预算的投资建设项目及追加投资建设项目,修缮工程指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且未列入公司资本性支出预算和大修预算的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第五十八条 预算审计,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前,由内部审计机构对施工图预算及定额等相关项目进行的审计。

结算审计,是指在工程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完工以后,建设方与施工方进行工程价款决算以前,由审计机构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报价等进行的审计。

决算审计,是指在工程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审计机构对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计监督,形成的审计结论是核定工程项目总投资以及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

第五十九条 工程预算审计实行先审计后签约的原则,结算审计实行先审计后结算的原则,决算审计实行先审计后验收的原则。

第六十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方式组织实施工程项目预算、结算和决算审计。

第六十一条 工程项目预算、结算和决算审计方式一般分为集团公司委派审计、委托审计和自行审计三种方式。集团公司委派审计是指集团公司审计部组成的内部审计工作组开展的工程项目审计;委托审计是公司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的工程项目审计;自行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工程项目开展的审计。

第六十二条 预算审计。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要求或项目主管部门委托,开展工程项目预算审计。原则上开展预算审计范围为拟采用招投标或比质比价的并能够编制标底或预算的工程项目;项目主管部门与乙方拟签订 “总价包干”或“单价包干合同”的可编制预算的工程项目。

第六十三条 结算审计。公司本部所有建设项目、修缮工程原则上均由企划部初审后报审计部门进行结算审计。使用国拨资金的建设项目或使用企业自有资金且单项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完成后原则上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单项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原则上由兵器集团公司审计部负责组织结算审计。

第六十四条 决算审计。根据项目监督管理需要和公司安排,开展工程项目决算审计。

第六十五条 根据工程项目审计任务情况,审计部门可独立审计或经公司领导批准,在确保安全、保密工作的前提下,临时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审计组织进行审计,所发生的费用在基建经费中按规定支付。第六十六条 预算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单项工程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准确,主要包括: 1.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

2.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定额选套是否合规,选用是否恰当,有无错套语、高套、重复套用的情况;

3.工程是否执行相应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 4.设备、材料是否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一致; 5.设备、材料是否按国家信息价或市场价计价; 6.利润和税金的计算基数、利润率、税率是否符合规定。第六十七条 结算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施工合同的审计。审查招标投标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施工合同、招标文件与结算书的口径是否一致,施工合同(包括补充合同、补充协议等)关于结算、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变化(包括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材料和设备价格的改变、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变化等)、工程款的支付、质量验收等约定的经济性,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已经恰当履行。

(二)工程造价的审计。在预算审计事项的基础上,重点审查对工程项目价格产生影响的以下事项:

1.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竣工图纸的变更工程量进行复核,对现场实际工程进行抽查和盘点,确定是否有多计工程量或计划外工程项目等,审查概算补充工程项目结算是否符合设计和造价有关的规定。

对设计变更应关注其经济性、对项目的影响和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批,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标准等问题;工程项目建设中的重大变更是否按有关程序决定,有无随意变更合同条款和工程项目内容的情况;对现场签证要重点审查关注:(1)签证手续是否完备;(2)签证的原因是否合理,是否应计入工程造价;(3)签证的内容是否属实;(4)签证的数量是否准确;(5)是否有重复现象;(6)是否建立签证的内部控制程序,签证是否控制在工程造价的10%以内,超出部分是否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的原则上审减该部分投资。

2.隐蔽工程是否真实发生。

3.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的变化情况,主要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相关建筑经济政策变化情况,审计价差的确定是否按合同约定和当地有关文件要求执行,调价是否正确。4.索赔费用,包括乙方向甲方的索赔和甲方向乙方的索赔,重点审计:(1)索赔的手续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2)索赔的原因是否成立;(3)索赔的证据是否充分;(4)索赔的计算是否准确合理。

(三)工期审计。主要审计单项工程的开工期和竣工期是否符合约定和可研批复,增加工期和提前工期是否有依据。

(四)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情况。审查进度款的支付是否符合约定,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多付款的问题。审查甲方供应材料核算是否准确,预付备料款的抵扣是否准确。

第六十八条 决算审计在预算、结算审计的基础上进行。主要内容:(一)竣工决算整体合理性审计。重点审查以下事项:

1.项目建设投资额是否已完成95%以上,建筑安装工程是否基本完成,设备是否基本到位。

2.对需要施工结算审计的项目,是否已完成施工结算审计,并按审计结果与施工方进行结算。

3.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已编制完成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

4.环保、消防、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档案等项验收工作是否已完成。5.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已完成接受审计的相关准备工作等。(二)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审计。主要审查以下事项;

1.项目法人责任制执行情况。项目法人是否明确,是否落实法人职责;项目法人是否建立了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决策责任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项目业务授权及相关岗位和人员的设置运行情况,有无越权审批和不相容职务由同一人兼任现象;概预算控制制度、各类款支付制度及结算、决算制度的执行情况;项目建设是否遵循了国家及集团公司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

2.工程监理制执行情况。建筑安装工程是否执行了工程监理制度;确认监理单位的名称,审核监理资质,是否达到建筑安装工程相应的资质要求;对照监理记录,审查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职责的情况。

3.招标投标执行情况。是否建立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是否按项目批复文件核准的招标方案及国家招标投标有关法规的要求实施招标投标。招标程序是否合规;工程标段的划分是否适当,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和施工界面衔接需要,是否存在借标段划分肢解工程项目情况;实行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的工程是否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签订合同人、合同价是否与中标通知书一致,违约责任是否明确。

4.合同管理情况。审查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是否建立健全防范重大设计变更、不可抗力、政策变动等的风险管理体系;合同履行中的差异和违约情况是否已经得到及时处理,有无损害建设方利益的行为;审查项目建设实际状况是否符合相关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采购、重要材料采购、勘察、设计、监理等合同约定的标准,是否进行了严格的试运行和验收程序;合同费用及支付情况是否真实、合规。

5.项目建设周期执行情况。项目是否按期实施,是否存在项目延期问题,审查分析项目延期原因,项目延期是否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三)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情况审计。主要审查是否按照规定实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是否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是否按照概算口径及有关制度对建设成本正确归集;会计核算是否准确,记账凭证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生产费用与建设成本及不同建设项目之间是否成本混淆,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合法,有无“账外账’等违纪情况;与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有关的其他事项。

(四)资金到位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主要审查项目建设历年投资计划下达是否及时,各种来源建设资金是否按概算批复和投资计划及时足额到位,相关账户是否完整、准确;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是否建立了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是否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挤占、挪用、转移建设资金等问题;基建收入是否按照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审计。主要审查以下事项: 1.建设成本的真实完整

在对结算审计进行适当复核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的审计:设备及工器具的审查;待摊投资的审查;工程贷款利息的审查;其他建设成本审计。

2.概算执行情况。审查是否严格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容及调整实施建设,有无概算外项目和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的情况,有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等。

(六)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计。主要核定交付使用资产明细;审查是否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并进行账实核对,进行必要的抽查盘点;审查交付使用的流动资产和铺底流动资金是否真实、正确;审查备品备件、工器具等是否按规定移交;交付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是否真实、正确。(七)尾工工程及节余资金审计。主要审查尾工工程是否真实,是否属于已批准的工程内容;审查未完工程量和所需投资的合理性,是否留足投资;审查尾工工程项目数、投资额、占项目概算总投资的比例,尾工工程投资额超过项目概算总投资5%的,原则上应形成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审计结论;重点审查节余资金是否真实、债权债务是否及时清理,有无隐匿、少报、漏报工程节余资金情况,有无擅自使用节余资金增加概算外项目情况;存有节余资金的,应建议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节余资金使用方案报批手续。

第六十九条 公司本部工程项目的预(结)算审计按公司例行审计流程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施工方提交预(结)算相关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后,将相关资料交企划部进行工程预(结)算审核。

项目部初审完成后将相关资料报审计部门进行预(结)算审计,审计人员进入审计实施程序。

审计人员对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对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和内容及异常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必要时会同项目主管部门、施工单位对现场进行查勘核实,形成初步审计结论,交审计部门领导复核,根据需要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对涉及造价的结算审计,由施工方、审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审计工作完成后将审计结果及相关资料返还项目主管部门,审计人员及时做好审计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结算审计需报送资料参考第十六条第(一)款第2节内容,上报资料报齐后,不得随意改动或补签证。

第七十条 公司安排的子公司专项结算审计项目、决算审计项目适用准备、实施、终结三阶段的审计程序:

(一)审计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1.组成审计工作组、下达审计通知。审计机构根据审计计划的安排和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自行组成审计工作组或委托中介机构组成审计工作组,并提前7天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

2.准备资料。项目建设单位收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不同的审计内容准备相关资料,并签署承诺书和编制完成工程项目情况表等。主要资料包括以下的内容:

(1)国家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含调整批复)文件、历年投资计划;

(2)国家项目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国家有关部门、集团公司及成员单位相关的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制度、规定;

(4)国家及地方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5)招标投标文件及补充资料、中标通知书;(6)项目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和施工许可证;(7)施工合同、采购合同、设计勘察合同、监理合同等;(8)全套招标用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图纸技术交底记录;

(9)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有效、完整的洽商变更记录、设计变更记录和现场签证;

(10)工程项目预(结)算书;

(11)建设方与施工方共同认可的暂估价结算材料清单及有关订货合同;(12)工程监理日志或工程监理报告;

(13)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报告、环评报告及电梯、防雷、压力窗口等特殊设备设施安装鉴定报告;

(14)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15)财务、会计资料;(16)需要报送的其他资料。

3.制订工程项目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工作组应当了解被审计工程项目以下基本情况,编制实施方案。

(1)工程项目概况:包括工程项目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建设周期等;

(2)工程发包、承包情况:包括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承包及建筑工程分包情况等;

(3)建筑材料供应情况;

(4)工程造价管理及预、结、决算变更情况等;(5)工程价款结算情况。

(二)审计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1.召开进驻见面会,听取情况汇报。审计工作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后,应召开由项目负责人、项目单位相关领导和部门人员参加的进驻见面会议,听取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并根据现场情况察看项目建设现场,整体了解项目基本情况。

2.审查资料。审计人员应按实施方案的要求,对项目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全面审查,规范填写工作底稿,如实记录经济行为的事实过程,并交由项目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对发现的问题应做出初步判断,并及时向审计组组长汇报。

3.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可靠证据。审计人员应对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和内容及异常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运用观察、盘点、分析性复核、计算、谈话等审计程序收集证据,保证证据的可靠、充分,必要时可利用专家工作成果。

4.形成审计初步结论,并与项目建设单位沟通。对涉及造价的审计,根据需要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审计工作组三方签字确认。

5.形成审计结论。审计工作组长应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核、汇总、分析,形成审计意见或结论,并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

(三)审计终结阶段的主要工作有:

1.审计结果签证。审计工作组在对各项审计工作底稿、调查记录以及各种审计证据进行整理、分类及复核的基础上,向建设单位通报审计结果。

2.撰写审计报告。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审计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审计主要事项,若有尾工工程应明确尾工工程的建设内容、概算和预留资金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评价和结论;改进工程项目管理的建议和处理意见。

3.审计档案归档。在审计报告完成后,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对审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第七十一条 审计要求(一)审计时限的要求

1.工程项目启动后,审计部门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参与重大项目的评估、调研、施工合同审签等前期工作。所有工程项目在施工合同签订3天内应报审计部门一份存档,同时上报施工方案及施工图纸,零星且分散的修缮工程确实无法提供准确图纸的,应附书面说明并有项目主管领导签字;

2.各单位对竣工的工程项目应及时报审。审计部门收到完整的报审工程结算材料后实施审计,修缮工程、一般基建工程,应在一个月内完成结算审计;较大型基建工程及专项工程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可适当延长审计时间。专项工程根据公司安排需集中优先结算时,在此期间其他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可根据情况相应顺延。

3.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和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审计结论和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审计部门提出复审。复审期间,审计结论和决定照常执行。

(二)工程项目结算审计中补报、漏报资料要求

1.在审计过程中,凡补签的各种记录,原则上不予确认,如有特殊情况,须有项目主管领导的批示。

2.工程项目报审后,任何人不得改动签证、记录等资料,如有特殊情况,须另附文字资料加以说明,与原记录有出入的事项,须有项目主管领导的批示。

3.因特殊情况漏报的工程子项,经工程管理部门确认后,可另报另审。(三)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其它有关要求

1.清单计价施工合同应明确材料价格的风险范围及调整方式;定额计价合同应对材料市场价的确定做出明确约定(采用襄阳工程造价信息第*期**市(县)价格或甲方市场调研价调整价差)。市场调研应在项目开工前或材料使用当期进行。合同中对材料价格约定不明确,以及合同虽然明确约定了价格调整方式但仍无法确定其价格的材料(如合同约定采用信息价但信息未发布该种材料价格或约定采用市场调研价但该种材料未进行市场调研),将采用“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结算调整。

2.定额以外的用工,零星工程,甲方负责人和部门领导要签字认可,做到真实、完整、合规。

3.凡单位所需报审的材料,必须由甲方直接送交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审结后,直接向项目主管部门返回所有审计资料。

4.凡未经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及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结算手续和支付工程尾款。由于弄虚作假、隐匿不报或未经审计而造成的资金流失或损失浪费,要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七十二条 审计费用。公司要保证内部审计机构所必须的审计工作经费,并列入公司财务预算;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师(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审计的,审计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收费标准执行,由工程项目承担,列入建设成本。

第七十三条 审计奖励。公司对于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奖励按照审减金额的8%提取。

第七十四条 审计部门按照审计程序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过程中查出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和损害我公司权益的行为及其有关责任人,向公司领导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附 则

第七十五条 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执行集团公司内部审计规范。第七十六条 本办法由审计监察部门负责解释。第七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XX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最终版)

XX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及所属企业审计工作,促进所属企业加强内部监督、风险控制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出资人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XXXX、XXXX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XX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的全资和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及上市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及该企业章程、管理制度要求实施审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内部审计,是指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对本企业及子企业财务收支、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建设项目或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和企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进行的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

第二章 审计工作组织

第四条 XX公司根据监管工作需要,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对所属全资或者子企业审计监督管理。XX公司设置内部审计业务机构——审计部。审计部在XX公司审计监察委员会和上级审计部门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XX公司审计部配备若干名专职内部审计人 员;同时在公司所属全资、控股企业的内审人员中选出部分优秀者,担任公司兼职内部审计员。兼职内部审计员在接受XX公司委托执行内部审计任务时,行使与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同等职权。

第六条 XX公司内部审计主要包括常规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和组织财务决算报告审计等。

第七条 XX公司组织、实施对所属企业审计监督工作,主要采取以下两种形式:

(一)组织XX公司审计部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和兼职审计人员实施有关审计工作。

(二)以XX公司为主,聘请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社会审计组织承担部分审计工作。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权与责任 第八条 XX公司审计部在执行内部审计工作时,有以下主要职权与责任:

(一)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帐簿、凭证、资产,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可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了解;

(二)参加有关会议;对审计中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三)对违反财经法纪、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徇私舞弊,使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四)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单位和个人,经XX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可以采取封存、暂2 扣等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五)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意见及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有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经请示XX公司领导,及时采取制止措施;

(六)参与制定XX公司有关财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七)经XX公司领导授权,向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布置审计项目,并检查审计项目的完成情况;

(八)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向XX公司主管领导、董事会反映;

(九)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经请示XX公司领导,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对出具的有关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十一)建立和完善公司审计档案的管理制度。

第四章 内部审计监督的范围

第九条 对全资或控股企业的内部审计主要包括常规项目审计、专项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一)常规项目审计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的主要事项所进行的例行审计。XX公司审计部按年分季度编制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常规项目审计主要包括:

1、财务计划或预算的执行及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

2、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合法性;

3、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审;

4、审查资产的使用、安全及完整情况;

5、对有关建设项目预(概)算、决算进行审查;

6、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专项审计指在前一款例行项目审计之外由XX公司领导、上级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或针对企业特殊情况由审计部提出并立项报批的专项审计,主要包括:

1、对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的经济效益进行审计评价;

2、对XX公司合资、合作、联营、驻外等经济组织的资金投入、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XX公司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专门审计事项;

4、其他需进行内部专项审计监督的事项。

(三)经济责任审计指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有关经营责任审计,包括任期目标责任审计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第五章 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

第十条 XX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下列程序:

(一)拟订内部审计计划,经XX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二)拟订审计项目工作方案;

(三)执行例行项目审计时,应在审计实施前3日,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执行专项审计时,根据需要决定是否事前通知被审计单位;

(四)采取一定审计方法,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查、取证、分析、评价,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4 和人员提出改进意见;

(五)完成审计现场工作,编制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经部门三级审核后,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被审计单位,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被审计单位应在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提出意见,视为无异议;如双方有分歧意见,由XX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协调。

经过交换意见,呈报XX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向被审计企业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六)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处理意见或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正式审计报告之日起的7日内向XX公司提出书面申诉,XX公司在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的7日内回复企业受理意见,但在申诉及受理期间被审计单位必须按正式审计报告的审计处理意见或决定执行。

(七)企业应根据审计报告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实施整改,整改结果1个月内上报XX公司。XX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整改工作进行后续跟踪和抽查。

第六章 审计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 将经济责任审计、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结果及审计整改结果,作为对被审计企业领导人和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及考察、聘任、奖惩和后续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审计过程中,发现企业或企业领导人员存在严重问题的,经XX公司领导批准,可进一步开展延伸审计或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 根据审计结果,督促企业针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管理不规范等有关问题,制定、完善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七章 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纪律与法律保护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履行职责时应做到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泄露机密、不得玩忽职守。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遵循回避原则。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计时,应当向所在部门、单位提出回避申请;内部审计人员是否需要回避,由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决定。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审计监督的职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八章 对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与评价

第十七条 XX公司审计部每年对所属专职和兼职内部审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档,考核结果作为对内审人员奖罚的依据。

第十八条

对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内审人员,XX公司审计部可专门提请XX公司予以奖励。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XX公司负责解释。

第五篇: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范文

时间过得真快啊,公司审计总结又该写了。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仅供大家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范文xx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在公司纪委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自身实际,并经公司审定通过了内部审计计划。年内党委工作部严格按计划积极开展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审计法规和审计准则,在促进内部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就一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基本情况

1.年内公司分别对xx年四季度和xx一、二、三季度货币资金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的重点主要是审查货币资金收支活动和结存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检查货币资金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性、规范性,经过审计,做出审计评价,出具审计报告。

2、存货项目审计:

xx年2月审计xx存货项目; xx年8月审计xx度上半年存货项目;

审计的重点是检查生产与仓储存货业务运作内部控制系统,检查存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性和执行效性并作出评价,审查公司存货的真实存在性、财务存货记账的规范性,检查仓管部门存货保管、记录的正确性、实时性,并作出评价,经过审计,提出5条审计建议,督促被审计部门按要求进行整改反馈,对相关存货管理部门加强对不合格产品处理起到督促作用,加强了被审计部门对原材料、备品备件、半成品等存货库存核对及时性、准确性意识,加快了半成品硫酸、磷酸决算间隔时间,保证存货账实相符,资产安全完整。

3、工会经费审计:

5月份接受公司工会委托,开展公司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内部审计,审计的重点主要是审核公司工会经费拨交、上解情况,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工会经费支出审批情况,工会经费结算、财务收支情况、日常支出规范情况;相关财产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工会经费收入、支出记账、账薄资料管理情况,工会经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经过审计,做出评价,提出审计问题及整改建议8条,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公司工会经费收、支的规范管理,特别公司会员会费管理,规范了工会经费收支核算管理,对公司工会有关工会经费管理、控制文本制度管理起到完善作用; 2月份接受公司工会委托,开展公司二级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内部审计,审计的重点主要是对公司二级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合规性、使用记账、登账及审批手续规范性、库存结余情况。经过审计,提出审计建议8条,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公司各二级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加强了二级工会经费使用记账登帐的规范性、及时性,规范了二级工会经费内部使用审批和报告流程。

4、专项审计:

开展公司一季度大宗原材料、重要设备和备品备件采购的验收专项审计,审计的重点是公司对大宗原材料、重要设备和备品备件验收作业程序执行情况、入库的品质及数量验收规范性,验证其入库的质量、数量确认真实性、准确性,并作出评价,提出审计建议3条并督促被审计部门整改反馈,经过审计,对公司大宗原材料、重要设备和备品备件采购的验收管理办法起到完善作用,同时,加强了公司不合格品处置的内部控制管理及遵循执行处理程序的规范性; 开展合同搜查审计,提出监察建议2条,促进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的更新和完善;

二级单位自有资金审计,对公司各二级单位的自有资金进行审查,经查,无“小金库”存在。

5、工程项目审计:根据公司领导关于《关于对矿浆分级浓密等七个技改项目进行内部审计的请示》的批复意见,开展矿浆分级浓密项目、全系统蒸汽冷凝液综合利用改造、MAP生产配酸系统的改造、10万吨/年湿法磷酸装置浓缩部分扩能改造、渣坝H段支管调水改造、10万吨磷酸过滤机扩能改造、10万吨磷酸装置循环水上水管改造等7项极改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工作,主要对项目预、决算编制工程依据充分性,工程结算的规范性;工程费用归属准确性、预备费用计算正确性,技改资金结余及支出等财务情况,技改工程涉及鉴证的证据充分性,技改相关招投标及监理规范情况,技改项目涉及设备、器材的采购及盘亏盘盈情况,技改收回的设备材料以及拆除临时建筑的残值及其残余的管理情况,技改工程工期、价格、质量情况,工程尾项情况等进行审核,促进了公司工程内控管理。

6、配合xx审计:

3月份配合xx监审部到云峰公司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通过实践总结经验,吸取云峰公司做得好的方面,在日常审计监督中,灵活应用;

干部离任审计,配合xx完成一名公司领导离任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

二、招投标监督情况,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废旧物资、外委检修处置比价、询价及监督情况。

1、特重大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委托xx省招投标公司进行。

2、对特殊废旧物资销售,抽查参与到废旧物资销售市场询价监督,积极参与对修旧利废物资的验收到现场会同相关部门参与监督管理。

3、废旧物资处置按照公司制定的《废旧物资回收和修旧利废管理办法》执行。年内,废旧物资处置均经过总经理严格审批,其价格均由经营管理部邀请三家以上客户参与报价,招开评标会严格评标,按综合报价最高的定标,党委工作部对其过程进行全面监督。

4、xx年x月x日至xx11月x日间,共参与公司物资采购、工程项目、废旧物资处置、外委检修招投标或合同谈判以及工会涉及经济活动的监督165项,除了谈定单价按实际量结算,但尚未结算项目外,共涉及金额49,644,429.86元,其中物资采购项目

25、项目建设109以及31项其他项目监督。

三、工作经验

1、通过内部审计,加强内部管理。

全年公司共开展审计项目16个,提出审计意见28条,均得到了有效的整改和反馈,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在上一个新的台阶。

2、通过内部审计,规范资金使用。

全年公司开展4个货币资金审计项目,进一步规范了公司资金的使用,保障的公司货币资金的安全运作,确保公司财务部、经营管理部等大部分单位都能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及xx集团内部财务管理的要求开展工作。

3、通过内部审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通过内审工作的开展,对内部审计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均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公司内部的会计核算质量得到了提高,内部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

四、不足之处

1、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需待进一步提高。

2、对过程审计的力度还不够。需要加强过程审计的力度。

3、还需要再加强审计调查的力度,保证审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下一年工作要点

下一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按季度开展货币资金审计。

二、开展存货审计。

三、开展工程建设审计。

四、立项开展其他内控审计。

五、加强过程审计,对立项项目进行审计调查。

六、配合xx监审部临时安排的审计工作。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范文20XX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审计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集团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根据集团公司20xx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审计计划,内部审计工作以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年为中心,加强企业精细化管理,突出重点,切实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审计工作计划和领导交办的审计任务,现就20xx审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成主要工作

20XX年共完成审计项目97项,其中财务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审计12项,专项经营考核审计1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项,投资企业财务收支与资产负债审计3项,基建工程项目预算审计38项,基建工程项目结算审计41项,为完善集团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做出了贡献。

1、预算执行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并轨同行

预算执行结合财务收支管理、自保效益并轨进行审计,在进行预算执行的过程审核时,针对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内控制度执行、内控流程操作等情况进行符合性检查,发现各种问题,及时与各单位沟通,针对审计报告的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指导整改。20xx完成上财务收支与预算执行审计12项,发现问题41项,提出建议36项。10-11月份审计部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与逾期应收账款催收进行审计回访,特别是针对整改不到位单位,提出指导性意见并敦促其切实执行。通过审计,严肃了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与财经纪律,为下一年预算执行储备了动力。

2、开展专项经营考核审计

20XX年7月,公司为扭转XX汽车租赁公司年年亏损局面,重新任命总经理,并与之签订经营考核责任书。为配合集团经营管理,审计部精心研读文件精神,深入企业了解经营情况,与相关单位反复磋商,报请主管领导审核,最终确认XX汽车租赁公司的经营绩效考核结果,维护公司经营考核严肃性,同时也肯定了二级企业勤奋、积极的经营成果。

3、完善投资企业审计,提供投资评估依据

为评价对外投资企业的管理效果的需要,根据集团公司领导安排对投资企业进行审计,对20xx省xx、xx、xx等三家公司财务收支与资产负债审计,深入、综合评价投资公司的管理效益。特别是太壹公司经营合同到期,需对今后一段时间进行经营预测,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4、加强离任审计,提供人事管理参考

20XX年,xx原总经理、xx湖副总经理岗位变动,根据集团公司安排进行离任审计,对其任期内经营目标的完成、经营、资产管理等进行全面评价,为集团人事考核提供参考。

5、完善基建工程审计

20XX年,基建工程项目多,现场监管频繁、预结算审计任务繁重。工程审计人员深入工程项目现场,开展现场工程监督、材料审计等,纠正相关部门流程方面存在错误,做到实施事前项目审查、事中监督管理和事后造价控制的系统化工程审计模式。20xx年完成基建工程项目预算审计38项,预算金额843、44万元,核减金额286、84万元;基建工程项目结算审计40项,结算报审金额1,392、40万元,核减金额384、39万元。

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对工程结算超过百万的基建项目,引进外部脑力与市场信息,公平、公正进行工程结算审核。20xx年引进外部力量进行工程造价审核1项,结算报审金额228、13万元,核减金额119、93万元。为集团降低了工程造价,节省大量的资金。

二、主要工作体会

1、集团领导重视,是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的关键

20XX在集团公司主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克服审计部自有人手不足等困难,成功从二级企业借调财务部长等业务能手来支援,二级企业财务部长熟悉管理与业务流程,给审计工作进展带来一定便利,推动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2、加强过程管控,提升内审质量

质量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生命。审计部从制度、手段和成果管理等多个层面入手,全面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在管理标准化方面,审计部在审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审计档案等方面,制定和完善了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详细规定审计计划制定、方案设计、证据收集、底稿日志编写、报告质量控制、档案管理等全流程标准体系,逐步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

在信息化方面,随着企业ERP系统上线运行,ERP系统丰富的信息量和强大的查寻与信息分析功能可以大大助力审计工作。审计人员积极学习ERP流程操作、深化ERP审计系统应用,着手开展ERP环境下的项目审计工作。

3、延伸审计项目,合并审计目的,注重审计存在问题整改落实

20XX年,由于审计人手不足,我们将预算执行结合财务收支管理、自保效益并轨进行审计,在进行预算执行的过程审核时,针对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内控制度执行、内控流程操作等情况进行符合性检查,发现各种问题,及时与各单位沟通,提出相关建议,指导整改。

三、存在问题与今后打算

1、存在问题

①由于目前审计部仅有财务审计2人,工程审计1人,疲于应付近30家子公司财务收支与预算审计等及大量基建项目施工预、结算审计,审计力量难以精细到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内控评审等中去,对集团管理精细化的贡献力量有限。

②集团母子公司基建流程不完善,存在基建单位与使用单位沟通不足,流程不完善、施工反复、超预算、结算不清晰等现象。

2、今后打算

①坚持学习,提高专业知识与专业应用能力。针对集团公司审计人员与借调助审人员都是从财务转岗而来,审计专业知识相对薄弱,审计技巧、审计沟通等专业能力有所欠缺,审计人员一边参加深圳市内审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一边和协会内的企业同行学习与交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积累经验。坚持不懈学习,提高专业知识与专业能力,为集团审计工作发展积攒力量。

②20XX年在集团公司的领导和支持下,审计工作克服很多困难并取得一些成绩,但内审工作目前仍局限与财务、工程审计,管理类审计涉入不多,内审监督的深度与广度有待加强,根据审计工作发展需要不断审计创新,完善审计方法,丰富审计手段,使审计工作在集团内部控制、监督管理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③协助相关部门厘清基建管理流程,完善预、结算审核流程,保证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清晰、透明、合理、公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范文转眼又是一年,一年来审计部根据服务责任目标要求,积极探索和改进

审计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现将xxxx年的审计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监督、服务职能的加强

今年公司领导对审计部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明确审计部宗旨是:“监督服务,查错纠弊,促进管理。”审计部根据集团经营管理情况制定了审计工作计划,确定监督重点,审计范围,逐步完善了工作制度,审计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监督服务职能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充分发挥审计部在公司管理中的作用。

二、监督、服务工作的成效

在日常工作中,审计部结合各部门各公司的具体情况,有重点分阶段的展开了日常监审和专项审计,全年共审核结算 份,割算 份,定价 个,合同 份,出具标底 份,预算 份。

1、工程割算、结算方面:主要是对上报工程的内容范围,工程量计算和套项是否合理进行审查,必要时审计人员与相关工程管理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研究,尽量做到公平、公正,从本年工作来看,有以下问题,资料自控性不强,内容不完善,有的签证只有数量,没有工程内容,更无附图,隐蔽工程的实际情况也无从核实,单从资料来看反映不出具体的真实内容。再就是签字手续不全,重复割算,签字单中自填人工、材料、机械费价格,甚至是资料内容根本就与图纸或与实际做法不符。

2、定价及合同签订方面:审计人员根据各工程的不同特点,采取网上查询、市场调查比较等客观公正准确核价,合同签订前严格核实工程概况和结算标准条款,做好事前管控,这方面主要存在核价内容不清,做法不标准,合同签定滞后,先开工后签合同,各相关人员签字不及时造成合同下发迟缓等。

3、专项审计方面:今年审计部专项审计工作任务较多,工作繁重,其中主要有结算审计。在专项审计工作中,审计部首先摸清前期结算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争议,安排专职人员根据原始基础资料做出准确的结算,并多次到上级主管部门克难攻关,查找法律依据,加班加点,查找资料,书面上报“意见书”给专业主管部门驳斥有关单位的不公正资料,组织人员及时跟进,掌握情况后,加班加点出具准确数据。

三、加强管理,为审计工作打好基础

1、规章制度的建立:根据集团领导要求,我们起草了《审计部工作职责》《审计部人员岗位工作职责》和《审计部工作流程》,对部分审计事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通过较为规范的审计程序,对业务流程进行了控制,提高了审计质量,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了审计工作的独立、客观、公正。

2、专业技能培训:审计工作任务多、涉及面广,人员相对较少,审计质量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为了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除了要求每人做好基本工作外,还要学习其他专业知识,如精通土建专业的要掌握安装知识,做安装的要掌握土建等,使审计人员知识多元化。由于审计工作人员少、任务重,平时一人干多项或多种工作,穿插配合进行,工作量很大,加班加点是经常的事。

四、总结经验、提高工作质量

过去的一年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由于审计部是内部监管部门,个别部门和人员对监管有一定的抵触情绪,不利于审计部全面准确的掌握情况。

2、各相关部门对工作流程了解不够,造成了审计工作相对滞后,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在认真做好审计工作的同时,须更加注重同各级管理层的交流与沟通,争取各级管理层的理解和信任。

3、人员知识结构还难以满足集团全面审计的要求。

4、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内审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审计工作必须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内部审计归根到底是一种内部管理行为,它的目标是为了加强内部管理,为管理者服务。把服务意识融于整个审计过程中,在做好监督的同时为领导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五、下一步工作设想

1、完善子公司制度体系及内部审计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科学、严密、配套、有效的制度体系。补充和完善各项管理流程,减少管理漏洞,降低管理风险,通过规范的审计程序,控制整个业务流程。

2、转换思路,向多元化内部审计发展,把内部审计的思路从查找现存的错误,转向为识别和查找业务工作中的风险点和可控制点,从事后追踪逐步转为事前和事中的监督与防范。

3、建立内部审计激励机制。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肯定成绩,并进行适当奖励,激发审计人员的工作热情。

六、下一步措施

从一年工作情况来看,下一步工作要着重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结算、割算方面的隐蔽签证资料,随着公司的调整需做重点核查核对工作,对内容不完善或相对矛盾的签证,进行统计上报,希望现场工作人员认真、准确、客观地签收相关工程量。

2、割算前最好对各工程出具完整的预算,割算过程中要注意搜集分析,发现偏差及时调整。另外要学会经济指标分析,养成自我审查和评估的习惯,使我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3、定价方面,要求各指挥部提供书面做法、报价及工程量等资料,以免有些做法变更后,导致核价内容与做法不一致。

4、合同方面,签订前,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工程成本,考虑合理利润,在公平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施工合同。

5、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端正工作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工作形象。审计部是集团公司的窗口之一,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要提高服务意识,加强认识,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

总之,在今后的日子里,审计部在公司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内部审计工作一定本着“监督服务、查错纠弊、促进管理”的宗旨,加强内部审计专业培训、提高专业水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监督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更加努力的把工作做细、做好。谢谢大家!小编精心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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