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浅谈清代宦官制度
浅谈清代宦官制度
历史文化学院 09级2班
朱恩会
209012530
宦官,已成太监,文书上称为很多,例如阉人,阉臣,宦者,中官,内官,内侍,内监等,是中国古代专供皇帝,君主及其家族役使的官员,先秦和西汉时期并非全是阉人,自东汉开始则全为被阉割后失去性能力而成为不男不女的中性人。据《后汉书·宦官列传序》记载,我国先秦和西汉时期的宦官并非全是阉人;自东汉开始,才全部用阉人。“宦官悉用阉人,不复杂用调他士”。这是由于在皇宫内廷上自皇太后太妃,本朝后妃以及宫女等,女眷较多,难免会发生秽乱宫帷的事,所以决不允许有其他成年男性在宫中当差。
在封建社会消亡之前看,没有与宦官的时代不多,太监作为皇帝和后妃的仆役,支撑着皇家宫廷的金碧辉煌,成就了皇宫内统治者优裕舒适的生活条件。宦官制度是封建专制的产物,是统治阶级对穷苦劳动人民的残酷压榨。由于太监不仅涉足于王公贵族的日常生活,而且或多或少的接触复杂的政治斗争,所以当中不乏专横暴虐这结党营私蒙蔽圣听,残害忠良。中国古代历代的衰亡大都与太监作乱有关。而且汉,唐,明三朝的覆灭就与宦官专权有直接关系。这些人虽数量不多,但残忍狠毒,狡黠阴险,危害性极强。我想这不仅与外部条件有关,更是由于他们生理残缺所造成的心理畸形。
鉴于宦官势力膨胀危害极大,故历朝都有些许限制宦官的规定。然而在朝代后期,皇帝一旦没有威信或者过于幼小,都会依赖于其一起生活的太监。生活上的依赖一旦升级为心理依赖,后果不堪设想。宦官专权时期往往是一个朝代最为黑暗的时期。宦官主演过一幕幕祸国殃民的惨剧,其中以明朝最甚,成化年间的汪直,武宗时期的刘瑾,熹宗时期的魏忠贤等,他们权倾朝野,专横跋扈,加剧了明朝的腐败,给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鉴于明朝宦官为害之烈,清朝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限制措施,改革了明朝臃肿的太监机构制定了一套管理制度即宫规宫法。清初规定宦官鬼内务府管辖,具体由敬事房管辖。敬事房亦称宫殿兼办处,设总管,副总管,带班首领,御前太监,殿上太监,一般太监和下层打扫处大小太监之分。发展至清代末期,太监等级更加复杂,在宫殿监中就有总管,首领,掌案,回事和大小太监之分。在各处所中又有领班,大师傅,师傅,带班,陈人,徒弟之别等等。如此层层节制,一级压一级,统治的十分严密,而总监并不大过四级官职。裁明代“二十四衙门”为“十三衙门”,人数大幅度缩减,顺治时设置宦官千余人,乾隆年间增至三千余人,直至清末过此数。宦官升迁由内务府移文吏部决定,宦官犯法,内务府可先拿后奏,尤禁其干政。顺治帝仿朱元璋旧制,铸铁碑立于交泰殿,明文规定凡有不法行为,均凌迟处死。些措施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虽在清末有慈禧太后宠臣安德海李莲英等屡犯例禁,朝臣为之侧目,终未出现汉唐明宦官专权的现象。
例如,公元1813年,爆发李文成,林清理教起义,宫内太监刘金、刘德才、杨进忠等在入宫前即是天理教徒,他们准备里应外合,一举推翻清王朝。起义失败后,刘金等人被杀害。经此变故,清廷对宦官的约束更加严格,规定宦官一经当差,就不准回本主私宅。违者都要严惩,杖毙宦官时有发生。这时,宦官们的地位很低,管束又严,生活困苦,反抗行为也在所难免。
清朝后期,朝廷内忧外患的同时出现了母后垂帘的局面。在母后的支持下,出现了像安德海,李莲英等大宦官,虽然没有如前朝一样形成宦官专权的局面,但这些大宦官们也曾经威风一时。
安德海是清咸丰帝时的太监总管。为了扩大自己的权势,安德海与权力欲极为旺盛的懿贵妃相互勾结。适逢咸丰帝病死在热河,遗诏载垣、肃顺等人为顾命八大臣,辅佐皇子载淳。已经晋升“西太后”的懿贵妃企图制服八大臣,实现自己专权的目的,急需联络远在京城的恭亲王。安德海献苦肉计,被打得皮开肉绽后被赶回京师,正好成为与恭亲王通气之人。安德海还联络了手握京城兵权的胜保等武官对西太后加以支持。在恭亲王与胜保等人强有力的支持下顾命大臣或被杀或被斥,西太后政变成功。
西太后掌权后,安德海又帮助西太后免除了已成为议政王的恭亲王奕的职务。至此,清廷中已无人能与西太后争锋。大权在握的西太后根本不把小皇帝同治看在眼里,专横跋扈,不可一世。安德海亦步亦趋,不仅不敬畏皇帝,反而经常在太后面前说皇帝的坏话。对安德海充满仇恨的同治帝,因为安德海是太后的红人,也无可奈何。
同治八年(公元1869年),安德海以为太后采办龙衣织料为名,在太后的默许下出宫。按清廷祖制,宦官是不能随便出京的,擅出都门者就地处斩。安德海自恃有太后撑腰,耀武扬威地离开京城,与随从乘坐两条大船,冒名钦差,挂着“奉旨钦差”、“采办龙袍”的条幅,顺京杭大运河南下,很快到达了山东的德州。
山东巡抚早已接到了同治帝一旦发现安德海立即逮捕就地正法的密令。当时西太后正在生病,这为同治帝除掉安德海、削弱西太后势力提供了大好的时机。山东巡抚果断地逮捕了安德海,安德海最初还有恃无恐,声言自己奉西太后旨意出宫办差。决心已定的山东巡抚以“太监私自出宫,违背祖制,本大臣并未接到朝廷的命令,必诈无疑”为由,处死安德海。
由此可见,清朝的宦官制度虽然过于残忍无情,对于尽心尽力服侍自己的太监们没有丝毫的怜悯,甚至是残酷的剥削,但它极大地防止了宦官专权,为保障政治的清明,人民的安居乐业,以及国家的长治久安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可以说是牺牲了受部分人的利益,保证了大多数人的生存权利,也是无可厚非的。
第二篇:中国古代宦官制度
中国古代宦官制度
中国封建社会里皇宫中专用宦官侍奉皇帝及其家族的制度。它是中国封建专制制度的特有产物。历史上多次发生宦官专权、干预朝政,对中国封建社会政治有重要影响。
沿革 宦官指经过阉割,失去正常性能力后进入皇宫侍奉皇帝及其家族的男性官员,此后亦用以泛指宦者。宦官来源不一,有自宫,因罪被宫,进贡,拐卖、挑选后被强行阉割而成等。史书上对宦官称谓很多,如以曾经阉割称为阉宦、刑臣,以任职宫中称为内侍、中官,以官职称为军容、太监,以服饰称为貂,尊之为公公,贬之为宦孽等。
宦官制度始于周代,《周礼》中对带有各种职衔的宦官的人数、职掌已有明确记载。这时宦官人数不多,是家臣的一部分,主要担负看守宫门、传达命令、侍奉起居等杂役,地位低贱。但由于宦官侍君侧,容易得到君王的宠信,能对君王施加某些影响,甚至参与政治。春秋战国时,齐竖刁、宋伊戾等个别宦官开始挤入统治者的行列,参与政治活动。秦汉时,随着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宦官制度也在强化,对宦官的任使已越出宫内范围,正式进入政治领域。秦朝宦官赵高任中丞相,势力足以总揽朝政,策动废立。汉朝宦官担任的中书谒者令、中常侍均拥有丞相之实权。但从制度上来说,宦官仍属少府,要受到大臣的监督。东汉以后,内官职属全部由宦官担任,宦官可以和廷臣同样享有俸禄、食邑、食租。从此宦官正式有了自己的权力体系,成为一种特殊的、干预国家政治的势力。“宦官”一词亦正式见于《后汉书》。和帝以后,幼帝频更,母后临朝,导致外戚、宦官轮流执政。在权力斗争中,宦官集团得胜,出现五人同日封侯,十常侍势力遍于各州郡,禁军亦为其把持的局面。
魏晋以后,接受前代的教训,历代对宦官干政均有严格限制,但都由于没有触动宦官制度而终成空文。唐朝自玄宗以后,宦官可裁决一般政事,监军、统兵出征。安史之乱后,宦官担任的枢密使可代替皇帝裁决政务,宦官还出任兵部尚书、观军容使,统领神策军,充当节度使等,宦官典军成为定制。其势力的强大,以致唐朝后期从肃宗到昭宗十三帝,无一不是宦官所立。真所谓“万机之与夺任情,九重之废立由己”。皇帝与官僚联合反宦官的斗争,“二王八司马事件”、“甘露之变”均以朝官惨败而告终。宋朝童贯掌兵权20年,有“媪相”之称。元朝的侍卫制度虽不利于宦官窃权,但仍有宦官插手废立。
明朝皇权空前膨胀,宦官制度发展到顶点,其机构的庞杂,人员的冗滥,为史上仅见。司礼监掌印太监“权如元辅”;秉笔太监可代皇帝批,实权凌驾于内阁首辅之上。明朝后期,阁臣被任命后要先去拜见司礼大。掌管东厂的司礼监太监“权如总宪”,东厂作为“朝廷心腹”,可以侦察王府以下臣民。明朝灭亡前夕,城防大权全部由宦官掌握,终至开门迎降。但是,明代宦官未构成对皇权的威胁,显赫的宦官如“立皇帝”刘瑾、“九千岁”魏忠贤,其命运仍操纵在皇帝手里。
清代宦官制度比较严格,规定不准领军,奏事一律改姓王等,使宦官不能形成自
己的权力系统。宦官干政的程度已远逊于前朝。
历代宦官机构设置 宦官员额在各朝均无严格的限制,其统属、机构设置、职掌,历代繁简不一。早在西周就有宦官,时称巷伯、司宫、寺人等。战国赵有宦者令,秦有监。秦汉时有宦者令,属少府。东汉以后,由宦官担任的职务有:中常侍、小黄门、黄门令、黄门、画室、玉堂、丙等署长、中黄门冗从仆射,中黄门及掖庭、永巷、御府、祠祀、钩盾等令。皇后官属大长秋以下,太后官属长信、长乐少府,全部用宦官,属少府。南朝梁宦官属大长秋。北齐有长秋寺掌诸宫阁;又有中侍中省,置中侍中、中常侍。隋、唐、宋朝均有内侍省。隋朝内侍省设内侍、内常侍等,领内尚食、掖庭、宫闱、奚官、内仆、内府等局。大业三年(607),改内侍省为长秋监,参用士人。唐朝内侍省又称内侍监、司宫台、北司,全部用宦者,设监、少监、内侍等,下属掖庭、宫闱、奚官、内仆、内府等局。宋朝于内侍省外增置更为亲近的人入内内侍省,称前后省。南宋时合并为入内内侍省,职名有都都知、都知等。官称有内客省、延福宫等使。元丰改制改为通侍、正侍等大夫。辽内省有内省使、副使等。内侍省有黄门令、内谒者等。金朝内侍省隶属宣徽院,有中常侍等。元朝宦官掌于侍正府,有侍正、同知等。明朝宦官总数最多时达到10万,宦官机构有二十四衙门,即司礼等十二监,惜薪等四司,兵仗等八局;另有内府供用诸库,甲字等十库,御酒、御药等房,盔甲、安民等厂,提督东、西厂,京营。二十四衙门的太监还常被派充任外地守备、织造、镇守、市舶、监督仓场、诸陵神宫监,以及监军、采办、粮税、矿税、关隘等使。清朝初年曾沿用明制,省并为十三衙门,后裁撤,以敬事房(又称宫殿监办事处)办理宫内一切事务,隶属内务府。宦官以总管太监、首领太监为首。
产生的原因和特点 中国封建君主集权制的产生以及封建专制主义的长期延续,是宦官制度得以在中国封建社会充分发展的根本原因。主要特点是:
① 宦官制度是封建君主专制政治的必然产物。在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下,皇位实行宗法世袭制。帝王设立宦官的主要和直接的目的,是为了既有人侍奉自己和众多的后妃等皇室成员,又要确保自己家天下血统的纯洁性。皇帝时刻防范臣下不忠,担心皇位被篡,深居宫禁,成为孤家寡人,而宦官近侍皇帝左右,直接听命于他。他们没有社会地位,没有后代,必然紧紧依附于皇权,不会成为皇权的威胁。故宦官在历史上的乱政虽曾引起不少君臣警惕,但宦官制度却与封建王朝相始终。
② 宦官专权是皇权的异化,皇权的旁落。皇帝独揽大权,如随侍君侧的宦官操纵皇帝,便控制了国家的政柄。历史上,宦官专权往往出现于皇帝昏庸、幼主临朝、母后主政之时。随着封建专制主义走向顶峰,宦官专政的程度和危害也越来越加深。秦汉时宦官主要是掌握政权,唐朝以后进一步控制军权,明朝则从中央到地方、军政刑财狱无所不包。宦官专权与统治阶级内部斗争激化密切相关。它往往促使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更加尖锐剧烈,导致或加速农民起义的爆发,使旧王朝更快覆亡。
③ 宦官专政是中国封建社会最黑暗的政治之一。宦官生理畸形,总要最大限度地攫取权力和财富,以取得心理平衡;宦官社会地位低下,宦官制度等级森严,在充满利害倾轧的环境中,宦官要卑屈以固宠,一旦得势,则以残害臣民作为补偿;宦官缺乏儒学的熏陶,只知仗势求个人眼前之利,不顾国家长治久安;他们是皇帝的奴才,不受监察,他们擅权往往比官僚擅权为祸更烈。
④ 宦官制度比其他政治制度有更大的弹性,宦官职务的考核、升降、俸禄待遇、职掌虽有一般规定,实际上并未严格遵行。宦官虽然有官品,实际上只是大大小小的家奴,除极少数宫外有第宅,年老被恩准退休外,大多数均衣食于内庭,终身供职。生杀予夺一任君主的喜怒,往往成为宫廷派系斗争的牺牲品。
第三篇:清代盟旗制度
清代盟旗制度
明代后期,南迁到辽宁西北部的兀良哈三卫蒙古人,同迁入当地的喀喇沁部、土默特部、蒙郭勒津部和科尔沁部蒙古人,相互融合,到清初稳定之后,以喀喇沁部和土默特部(主体为蒙郭勒津人)之称纳入清朝的统治。
1、盟旗制的建立
清代,在蒙古族地区实行盟旗制的统治,在辽宁西北部蒙古族分布地区,也实行盟旗制。后金天聪三年(1629年),喀喇沁部蒙古人在其首领苏布地和他的叔叔色棱率领下归附后金。天聪九年(1635年),后金将喀喇沁部编为左右二翼旗,封苏布地之子固鲁思齐布为札萨克(旗长),掌喀喇沁右翼旗,封色棱为札萨克,掌喀喇沁左翼旗。喀喇沁左翼旗旗署初设于官大海,后迁公营子(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南公营子)。
原驻牧于归化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附近地区的土默特部的一支,由俺答汗孙噶尔图统领,为避林丹汗部的侵扰,由归化城附近东迁,与喀喇沁部共牧一地。后又东移于喀喇沁部之东(辽宁省朝阳县、北票县、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一带)。为区别于故地归化城的土默特部,称东土默特。后金天聪二年噶尔图之子鄂木克楚琥尔率部归附后金,于天聪九年,后金封鄂木克楚琥尔为札萨克,收所部驻牧之地编为土默特右翼旗。是年,鄂木克楚琥尔死,由其子固穆承袭札萨克职。
元臣兀良哈人济拉玛后裔莽古尔岱,率所部从喀喇沁部徙居东土默特驻牧地东(约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一带),并统领了徙牧于此地的蒙郭勒津部蒙古人。天聪三年,莽古尔岱之孙善巴所部归附后金。天聪九年,后金将善巴所部的驻牧地编为土默特左翼旗,封善巴为旗札萨克。
由喀喇沁两翼旗和土默特两翼旗组成一个“盟”。因四旗开始会盟于土默特右旗卓索图(在朝阳县境内)地方,故名卓索图盟,为清代内蒙古六盟之一。盟设盟长1人,副盟长1人,由理藩院从盟内札萨克或闲散王公中选出,奏请皇帝任命。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又增设喀喇沁中旗,故卓索图盟管辖有喀喇沁左右翼旗和中旗、土默特左右翼旗。其后,又有喀尔喀左翼旗、锡埒图库伦旗也归卓索图盟管辖。各旗札萨克必须严守各自牧地管界,不许相互越界,调整牧地需经朝廷允许指定,札萨克和盟长均无权分封领地。
在辽宁省境内各旗驻牧地区是:土默特右翼旗在朝阳县、北票县一带,土默特左翼旗,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阜新市区和郊区一带,喀喇沁左翼旗,在凌源、喀嘲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和建昌县等地区I喀喇沁中旗,在今建平县地方。
清代前期,由于各旗蒙古王公贵族不断招来汉民垦耕土地.关内一些地区的汉人出关谋生,清政府也实行“借地养民”的政策,故有大量汉人流入辽宁境内蒙古人驻牧地区,并定居下来。清政府为蒙汉分治,于乾隆兰年(1738年)设塔子沟厅(厅址在今凌源县),管辖汉民,其地蒙古人仍归各旗管辖。到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清政府又将塔子沟厅一分为二。东部,在朝阳县内增设三座塔厅,管理朝阳县、北票县及阜新等地区的汉民l西部仍归塔子沟厅,管辖凌源、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建平、建昌一带汉民。乾隆四十三年,撒“厅”建县,撤塔子沟厅建立建昌县(凌源境内),撤三座塔厅建朝阳县。二县专司汉民政令,蒙古族仍归各旗管辖。在二县内专设“三堂”,由满、蒙、汉各一官员组成,专理蒙、汉民纠纷案件。光绪三十年(1904年),升朝阳县为朝阳府,另将建昌县和平泉县(属河北省)各划出一部,设建平县(取二县名的首字的新县名)。光绪二十九年,在土默特左翼旗内再设阜新县,实行旗县并立,蒙、汉分治制度。朝阳、建昌、建平、阜新和绥东五县均隶朝阳府。
盟旗制的组织关系。“盟”是旗的会盟组织,合数旗而成,但非一级行政机构,只是清廷对盟内各旗的监督组织。各札萨克定期会盟,由盟长主持,审定各旗人丁、旗下佐一的改编等事宜。各旗人丁平时的武备情况也要到会盟地接受检阅。战时,盟长带领各旗兵丁出征。盟长无权干涉各旗的政事或发布政令。只在各旗出现难解决的民、刑案件时,会同札萨克审理。
“旗”是清政府依据八旗制度,在蒙古原有的社会统治制度的基础上,调整或分封牧地后编立的,是清朝统治蒙古族地区基本军政合一的单位。旗札萨克(旗长)是由清政府从蒙古族王公贵族(王、贝勒、贝子、塔布囊)中选任,为一旗之主。平时掌管一旗的行政、司法、征税等事务。战时,征调一旗军队参战。札萨克下设协理台胄(蒙古语称“图斯拉格齐”)2入,协助札萨克管理旗务,协理台吉之下设管旗章京(蒙古语称“札合日格齐”),负责处理和监督全旗政令的实施、兵务和法律执行情况,管旗章京下设梅林,分为管旗、印务、管兵梅林。管旗梅林分管旗内地方性民事等日常事务。印务梅林主管旗署(或称王府)内的印、文书档案,草拟命令和文告等。管兵梅林,分管一旗兵务、兵营、兵器及治安。梅林下设参领若干名,每一参领分管旗下佐领4至6人。此外,旗署内还有笔帖式若干,为文书职务。
旗以下设“佐”若干(佐或称“箭”,蒙古语称“苏木”)。清代中期以前,每150丁可编为1佐,丁增佐亦增。每佐设“佐领”(或称“箭长”,蒙古语称作“苏木章京”),为一佐之主管。受旗札萨克之命,审定所属人丁,征收一佐课税,为旗征调夫役和出兵,排解民事纠纷,也为王府派遣护卫和传递信件等。每佐在佐领之下设骁骑校1员、领催6员,协助佐领办理一佐事务。佐领一般为4至6名,上受旗参领管辖,如清道光年间,喀喇沁左翼旗有参领9员,管理旗下53名佐领,全旗有骁骑校53员、领催318员。
在佐之下,每10民户设一“什长”,为旗内最低一级之官,受佐领之命,管理民户。
旗内成年男子都要经过审丁。一般规定,年18到60为丁口,逐年审定造册。蒙古族丁口除当喇嘛、庙丁和王公贵族家丁外,都要编入丁册。每佐150丁,选50丁当兵,余百丁为“附丁”,即为预备兵,平时劳动和习武,候选充兵。
清代康熙年间,清政府调派八旗蒙古军队到盛京等地驻防,称“驻防八旗蒙古”。又拨一部分巴尔虎蒙古人到盛京披甲当兵,为蒙古“游牧八旗”。八旗蒙古军队的家眷和附丁,随驻防于各地的蒙古军就地编佐,拨绘土地或牧地。每百丁编立1佐。八旗蒙古与八旗满洲相同,为军事编制,不属地方盟旗管辖。够一旗之军,委派都统或总管统之。下为驻防各地的佐领,管辖蒙古民户和人丁。人丁披甲是直接补入八旗蒙古或游牧八旗军中。清代的盛京、新宾、风城、岫岩、开原、辽阳、熊岳、复州、金州等地的蒙古族民户,都隶属于八旗蒙古或游牧八旗佐领的管辖。
(二)蒙古族封建等级制度
清代,满族统治者为了控制和利用蒙古封建主势力,对于归服的蒙古封建主,按其效忠与功劳的大小,给予爵位,分别授予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等不同爵位,并世袭罔替,相传子孙。
喀喇沁左翼旗的札萨克色校,顺治五年(1648年)封镇国公。同年,土默特右翼旗的札萨克固穆,封镇国公,康熙二年(1663年)晋为固山贝子,世袭罔替。土默特左翼旗札萨克善巴,崇德元年(1636年)封达尔汉镇国公。
贵族阶层还有塔布囊和台吉。塔布囊,汉译意为“驸马”。兀良哈氏济拉玛(者勒蔑)是成吉思汗的功臣,其子又是驸马。成吉思汗封其子孙为“世袭塔布囊"称号,成为蒙古贵族,享有特权。塔布囊分一、二、三、四等。台吉,蒙语,由汉语“太子”讹变而来。其义展延,巳与皇族相当。成吉思汗家族“孛儿只斤氏”为“黄金家族”。凡这个家庭的男性世袭“台吉”称号,成为贵族阶层。平民阶层称哈日出特(蒙语),汉译意为“黎民”。亦称呼雅根阿日特(蒙语),汉译意为“甲士”,有当兵、服徭役、纳税义务,也有当差升官职的资格。属下阶层称属下,即领属的自由民,低于平民。有王爷属下和寺庙属下。王爷属下有“随旗蒙古人”。他们是外地迁移而来的匠人、艺人等。王爷属下还有“套斯各”(蒙语,汉译意为“庄户”)、“朱勒沁”(蒙语,汉译意为“押墓属下”或“陵丁”)和“达日罕包勒”(蒙语,汉译意为“获释奴隶”),他们是清室公主下嫁王公贵族、官宦陪嫁而来的侍从、艺人、匠人及媵姬等男女仆人。寺庙属下,一是投靠寺庙的随旗蒙古人;二是建筑寺庙时,从外地招
来的工匠艺人,不愿返回原籍,投靠了寺庙而定居下来,成了归属寺庙的属下。他们每年要向寺庙纳贡、服劳役。奴隶阶层的“格仁包勒”,即汉语“家奴”。他们世代为奴,是社会最底层。
(三)喀喇沁左翼旗和土默特左、右翼旗札萨克世系
1.喀喇沁左翼旗札萨克世系第一任札萨克色棱,天聪九年(1635年)封。顺治五年(1648年)封镇国公、顺治十四年卒。
第二任札萨克色梭次子奇达特,顺治十四年(1657年)以公爵袭职。康熙五年(1666年)卒。第三任札萨克奇达特子乌特巴拉,康熙六年(1667年)袭职。康熙三十年(1691年)卒。
第四任札萨克乌特巴拉弟善巴拉什,康熙三十年以镇国公爵袭职。晋固山贝子任卓索图盟盟长。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卒。
第五任札萨克善巴拉什子僧衮札布,康熙五十六年以固山贝子爵袭职。雍正九年(1731年)晋多罗贝勒。乾隆七年(1742年)卒。.
第六任札萨克僧衮札布子瑚图灵阿,乾隆七年以固山贝子爵袭职,晋郡王。乾隆十四年(1749年)降爵为镇国公。乾隆四十年复固山贝子爵。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卒。
第七任札萨克瑚图灵阿子济克济特札布,乾隆四十四年袭职.翌年因罪削职。
第八任札萨克瑚图灵阿弟札拉丰阿,乾隆七年封镇国公,乾隆十四年晋固山贝子,乾隆四十年晋郡王。其问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因罪割爵,转又封贝子,复又降为镇国公。乾隆三十年(1765年)复封贝子。乾隆四十五年晋多罗贝勒。乾隆四十六年以镇国公爵兼喀喇沁左翼旗札萨克。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又封多罗贝勒、御前大臣。
第九任札萨克札拉丰阿子丹巴多尔济,乾隆四十八年以固山贝子爵袭札萨克职。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革职.乾隆五十七年乾清门行走。嘉庆八年(1803年)因功封多罗贝勒、御前行走。第十任札萨克喇特纳克尔第,乾隆五十六年以一等塔布囊袭札萨克。乾清门行走,后为驸马喀喇沁郡王。
第十一任札萨克托恩多,嘉庆十八年(1813年)袭职至嘉庆二十二年。道光十年(1830年)卒。第十=任札萨克星额,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以一等塔布囊袭职。曾任卓索图盟副盟长。第十三任札萨克德布斋札布,道光十二年(1832)袭职,至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卒。第十四任札萨克布里浑巴拉,道光二十七年袭职到咸丰元年(1851年)。
第十五任札萨克乌凌阿,咸丰二年(1852年)袭职,咸丰五年封镇国公兼卓索图盟副盟长,直至光绪元年(1875年)。
第十六任札萨克熙凌阿,多罗贝勒,光绪二年袭职至光绪十年(1885年),后以多罗贝勒驻京。第十七任札萨克索特旺,光绪十一年以一等塔布囊袭职,至光绪二十一年(1896年)。第十八任札萨克巴特玛鄂特萨尔,光绪二十二年以一等塔布囊袭职。次年革职。
第十九任札萨克熙凌阿,即第十六任札萨克在光绪二十三年复袭职,直至民国7年(1918年)。第二十任札萨克默尔赓额,民国8年袭职,直至民国27年。
2、土默特右翼旗札萨克世系第一任札萨克鄂木布楚琥尔,天聪九年(1635年)封。同年卒。
第二任札萨克鄂木布楚琥尔子固穆袭,顺治五年(1648年)晋镇国公。康熙二年(1663年)晋固山贝子。
第三任札萨克固穆第七子衮济斯札布,康熙十三年袭固山贝子。
第四任札萨克固穆第六子拉斯扎布,康熙三十年袭固山贝子。
第五任札萨克拉斯扎布长子班第,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袭固山贝子。
第六任札萨克班第长子哈穆嘎巴雅斯呼朗图,康熙四十九年袭固山贝子。
第七任札萨克哈穆嘎巴雅斯呼朗图长子垂扎布,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袭固山贝子。第八任札萨克垂札布次子色布腾栋罗布,乾隆三十九年袭固山贝子。
第九任札萨克垂札布三子色布腾喇什,乾隆五十五年袭固山贝子。
第十任札萨克哈穆嘎巴雅斯呼朗图第九子朋素克嶙亲,乾隆五十七年袭固山贝子。
第十一任札萨克朋素克嶙亲第四子玛尼巴达喇,嘉庆四年(1799年)袭固山贝子。嘉庆七年与嘉庆第四女庆静公主成婚,赏郡王品级。
第十二任札萨克玛尼巴达喇长子德勒格色楞,道光十三年(1833年)袭固山贝子,后因随同僧格林沁帮办军务有功,晋为贝勒,补授阅兵大臣。
第十三任札萨克德勒克色楞长子索特那木色登,咸丰七年(1857年)袭固山贝子。第十四任札萨克索特那木色登子棍布扎布,光绪六年(1880年)袭固山贝子。
第十五任札萨克棍布札布第五子沁布多尔济,民国19年(1930年)袭固山贝子。民国21年沁布多尔济被伪满皇帝溥仪封为和硕亲王,任土默特右旗旗长。民国29年(1940年)设土默特中旗,沁布道尔济任旗长。
3.土默特左翼旗札萨克世系第一任札萨克善巴,天聪九年(1635年)封。崇德元年(1636年)晋达尔汉镇国公,诏世袭罔替。
第二任札萨克甍巴子卓里克图,康熙元年(1662年)授予多罗达尔汉贝勒,世袭罔替。第三任札萨克卓里克图之长子兆图,袭多罗达尔汉贝勒爵。
第四任札萨克兆图之第三子额尔德穆图,三袭多罗达尔汉贝勒爵。又尚县主,授多罗额附。第五任札萨克额尔德穆图之长子玛尼,四袭多罗达尔汉贝勒爵。
第六任札萨克玛尼之长子阿拉布坦,五袭多罗达尔汉贝勒爵。又尚郡主,授和硕额附。雍正十一年(1734年)任卓索图盟盟长。
第七任札萨克阿拉布坦之孙索诺木巴勒珠尔,六袭多罗达尔汉贝勒爵,尚乡君,授额附。乾隆四十四年任卓索图盟盟长,兼任理藩院侍郎、木兰行围场长等职。
第八任札萨克索诺木巴勒珠尔之次子贡楚克巴尔桑,七袭多罗达尔汉贝勒爵,兼任卓索图盟副盟长。
第九任札萨克贡楚克巴尔桑之长子济克英特札布,八袭多罗达尔汉贝勒爵。
第十任札萨克济克莫特札布之长子那逊乌勒济,九袭多罗达尔汉贝勒爵,兼任卓索图盟副盟长。
第十一任札萨克那逊乌勒济之长子散巴勒诺尔赞,十袭多罗达尔汉贝勒之爵。同治九年(1871年)被削札萨克之职。
第十二任札萨克散巴勒诺尔赞之弟哈斯塔玛嘎于同治九年辞僧职还俗,以一等塔布囊之爵承袭札萨克,但这一委任未报清廷亦未得到爵位。
第十三任札萨克散巴勒诺尔赞之长子色凌那穆济勒旺宝,十一袭多罗达尔汉贝勒之爵。光绪二十九年(1909年)晋郡王。被追叙为亲王。兼任卓索图盟长、理藩院侍郎。
第十四任札萨克那逊乌勒济二弟宝银乌勒济之孙嘎勒桑道尔济之子云丹桑布,系色凌那穆济勒旺宝过继子。民国7年(1918年),民国政府发给札萨克郡王的委任状,时年13岁。是土默特左翼旗最后一任札萨克。
4、辛亥革命后旗县变化
辛亥革命后的军阀统治时期,民国元年(1912年),喀喇沁左翼旗地方的汉民初归河北省,后改为热河省特别区建昌县管辖,民国3年因建昌县与江西建昌府同名,改称凌源县。同年,撤销朝阳府,原所辖五县先后改隶承德府、热河特别区。到民国17年(1928年),划归热河省,民国20年,将凌源县东南部、朝阳县南部、喀喇沁左翼旗南部等地区划出,增设凌南县(建昌、喀左境内)。将喀喇沁左翼旗大城子的汉民划归凌源县管辖。民国年间,土默特左翼旗、阜新县同属热河省。
东北沦陷时期,在辽宁省蒙古族聚居各地,实行殖民统治的旗县制,为适应殖民统治的需要,旗县及其隶属关系也有变更。民国23年(1934年),将朝阳县改隶锦州省。民国26年,将凌
源、凌南两县合并,改为建昌县,伪县署设于莽牛营子(建昌镇)。同年,将建平县北部50个村划出,另建新惠县。并将喀喇沁左旗七家子区4个村、宁城县(今属内蒙古)西桥区9个村划归建平县。民国29年,将朝阳县复改为土默特右旗,又将朝阳县北部划出,建土默特中旗,旗署设于北票。建昌县和喀喇沁左旗合并,撤县存旗称喀喇沁左翼旗,旗署设于鸵牛营子。建平县并入喀喇沁旗,旗署设于建平,后迁平庄,各旗县均隶热河省。期间,土默特左翼旗和阜新县同隶锦州省,蒙汉分治。同年,撤销阜新县,仍由土默特左旗统管全县。解放战争期间,朝阳和阜新蒙古族分布地区的旗县,先后建立了人民政权,有的旗县又新划建置和改称,增加新县。先归中共热东地委领导,后改隶冀热辽十八行政专员公署领导。到1948年3月,成立北票、阜新、义县联合县政府,归辽西省。1949年,朝阳地区旗县所辖地区又有调整,撤销北、阜、义联合县。同年,撤销冀热辽十八专员公署,旗县统归热河省。1946年8月,喀喇沁左翼旗人民政权——旗政府建立。旗政府在公营子(南公营子),下辖11个区。旗为蒙古族行政机构。.1947年12月,结束蒙汉分治。1949年7月,撤销叶柏寿县(1947年7月,建平县改为叶柏寿县),将原叶柏寿县所辖半拉烧锅、甘招、羊角沟3个区,划归喀喇沁左翼旗。
同年,旗政府由公营子迁至大城子。1956年,撤销热河省,划归辽宁省管辖。
第四篇:清代的后宫制度
从选八旗秀女看大清后妃制度
内容摘要:清代后妃制度是随着封建专制主义制度的发展而确立和发展起来的。清代从1636年皇太极改用国号“大清”,到1911年宣统皇帝逊位,共经历了十一代皇帝,除宣统皇帝年幼未婚外,其他十位皇帝先后册立了二十六位皇后,各种答应、常在、贵人、嫔、妃的数量更是难以估量的。除此之外,更多的八旗女子都要经历夜以继日的选秀女、记名、复选、册封等仪式。封建专制君主将这些女子视为己有,束缚了她们的婚姻自由以及人生自由,这种后妃制度是同八旗秀女的悲惨命运共存的。直至清末,年幼的宣统帝在辛亥革命的冲击下退位了,这种为统治阶级上层人事服务的制度也便随着封建制度的衰落和清王朝的灭亡而宣告结束。
关键词:来源 命运 变迁
我国历代君主选择天下美女“充侍后宫”据为妻妾,同时使役大量宫女,由来已久,仅见于历代史籍中的有关记载就不胜枚举。清代自建立以来,逐步形成了一种后妃制度。清代自顺治以来迄于光绪,经常拣选八旗秀女,视为重要典章制度,从未间断。被选中的这些女子中,除极少数人能“飞上枝头变凤凰”外,大多数人便开始了被封建伦理制度束缚的悲惨命运。这种制度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封建制度的确立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成为一种为统治阶级上层人士服务的封建制度,对清代皇族王室的生活有着直接的影响。
一、清代后妃的来源——选秀女与宫女
清朝入关后,每三年在固定的八旗内部选一次秀女,其目的在于“或备各廷主位,或为皇子、皇孙拴婚,或为成亲,郡王及亲,郡王之子指婚”①并制订有一套严密的选秀女制度。1.选秀女的范围
清代选秀女订有严密的制度,仅仅挑选秀女的范围,各朝就有许多规定。顺治朝规定:凡满、蒙、汉八旗官员,另户军士和闲散壮丁的女儿,年至十三岁时,都要参加每三年一次的挑选秀女,到年至十七岁以后,谓之“逾岁”,就不再参加挑选了。康熙时又增加了一条新的规定:后族近支或母系“宗室觉罗”之女者,均可声明免选秀女(嘉庆时复列入应选)。乾隆八年的谕旨又规定:选秀女时,外任旗人之女,若一律送京阅看,路途遥远,不免往返跋涉之劳,嗣后外任文官同知以下,武官游击以下之女,停其送选。可是到了乾隆二十三年,又经奏准“嗣后遇到阅选秀女之年,将各旗佐领下附入之额鲁特及岁之女,一同入选。”②这样,挑选秀女的范围又扩大到各旗佐领属下的额鲁特蒙古之女了。
嘉庆五年时,皇帝觉得自己后妃的亲姊妹和其他人一样参加备选秀女,选中后,有的还赐给近支宗室为福晋,不合体统,决定嗣后自嫔以上后妃的亲姊妹,可免选秀女。另外,过去挑选秀女,公主下嫁后的生女一样也要备选,选中后入宫再做皇帝的妃嫔或配给近支宗室。这种婚姻制度,在封建制已有相当发展的社会里,从人伦和血缘上实在说不过去,而以往一直如此,到了嘉庆六年时才规定,嗣后挑选秀女时,公主之女著加恩毋庸入选。从此,才消除了这种不合理的现象。
道光二年,又令八旗满、蒙、汉军内旗人抱养汉人之子嗣所生的女子,不必备选秀女,原因就是这些人将来入汉籍,而宫内不选汉女是清朝的祖制家法。2.选秀女制度
①②
合乎标准的八旗女子,到了适龄,除在北京的先报名本旗外,外任官员的女子,皆须先期送到北京。在报名阅选秀女时,如果确实是残疾不堪入选者,需要由族长、领催、骁骑校、佐领等的层层审批,呈报到各旗都统声明原因,由都统咨行户部,由户部奏准皇帝,才准免选。
到了选期,由旗署官员会同户部司员,按照“旗别”次序,分排领至神武门东栅栏,由带排章京负责管理,在由领排太监领入宫内,在顺贞门前集齐,再按事先排好的排单顺序进顺贞门备帝后们选看。引见时,每五人为一班,当意者,则留下牌子,再进入复选,不留者,则撂牌子,被淘汰出局。
经过引阅后的秀女,其中不被选入者,撂牌子后可以得到赏赐,以后便可以自由婚嫁了。所得到的赏赐根据其父的品级也有所不同,品级较高的,得到的赏赐也较多。而经过选阅后入选记名的秀女,还要复选一次,在未复选前,不得自由婚嫁,违者上至都统、副都统、参领、佐领,下至族长及本人父母,都要受到一定的处分。《八旗则例》载,秀女记名期为五年,记名期间,每月给以银两,其数目是:三品以下人员之女记名者,每月给银一两,复选如再落选,既可以退出记名,自由嫁娶。如记名过五年才退出记名的,另外再加赏银20两。因某原因从未入选,或记名后久不复选,过了五年仍未得到退出记名的明文,那么,这样的女子只好终身不嫁了。被选中入宫的秀女,如果得到了皇帝的封号,就是内廷主位了,直到死也不能出宫另嫁。
清《八旗则例》卷七规定:“凡应选之秀女,未经选验以前,不准私行许聘出嫁,违者交部治罪,如选验时适有事故,不及阅看之秀女,年末及岁尚可候者,候下次验选,若十八岁至二十岁者,该旗都统查明迟误缘由,具奏请旨。” 这则规定严格的控制了符合选秀女规定的女子的婚嫁自由,将她们的美好时光都耗费在漫长的等待之中,到了乾隆五年更重申前旨,又规定,虽然秀女到了20岁,还是不能聘嫁,违者治罪。这较《八旗则例》所载更严了,即使是官高一品的封疆大吏,其女未经选阅,也不能通融。乾隆六年时,两广总督玛尔泰的女儿恒志,年已过十七,但从未入选秀女,玛尔泰为此曾专折奏请为女儿完婚,结果遭到皇帝的申斥。
在封建专制时代,封建君主把人民的一切都视为私有,扬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更何况清代八旗户口是他们的“世仆”呢?自然更不许有婚姻自由了。
至于乾隆所称“挑选旗人女子,原为于王阿哥等拣选福晋(夫人)”一语,此则因清代近支宗室,多由内廷指婚,所以在选验秀女的日子,宗人府要同时呈报禁止宗室名单。如雍正朝指配秀女的近支宗室,皆属康熙衍派24支,乾隆朝则指配雍正的近支衍派子孙,远支者不为指配。但清代最初挑选秀女的本旨,原为充侍后宫,指婚宗室,那时附带的事情。乾隆说的选秀女原来是为王阿哥等拣选福晋的话,只能是违心之论。
二、秀女的命运
被选中入宫秀女的命运,要比那些被撂牌子的更为不幸,在历史文献中就记载了不少“后宫粉黛日望君王颜色”的可怜人,唐朝李建勋有诗形容此事:“宫门常闭舞衣闲,略识君王鬓便斑。却羡落花春不管,御沟流得到人间。”她们比起因记名不能议嫁要的更为残酷和不自由。在清朝260年的时间里,不知有多少位地位低微的后宫女子将自己的美好青春葬送在无尽的等待之中,以致抑郁而死。
秀女们经过繁琐的选阅后,尚被选入宫中,便开始了与家人和社会分离的生活。清代还规定了让她们同家人会亲的制度,《清宫史·宫规》规定:“凡秀女入宫,有名号者,父母年老,特旨许会亲,一年或数月,许本生父母入宫,家下妇女不许随入,其余亲戚不许入宫。”这个规定可谓相当严格,较之以往历代制度来说,都要苛刻。按这一规定,有封号的秀女还需特旨才可与家人相会,那么,无封号的或者没有得到特旨的,便真的是“一入宫门深似海”了。在《红楼梦》中,也有一段描写贾母与王夫人进宫看望贾元春的场面,“贾妃一手挽贾母,一手挽王夫人,三人满心皆有许多话,但说不出,只是呜咽对泣而已„„”这样凄切,悲痛的场面,不失为封建社会的一种真实反映。
入宫秀女的最大“幸运”,是日后选为后妃或升为后妃,但这是有定额的。从《清史稿·后妃传》中可以看到,清代后妃中有许多是由秀女而来。一般秀女入宫后,得到皇帝的喜爱,便可取得答应、常在、贵人的封号,一些幸运的,也可以在升为嫔妃,也能够由于“中宫虚位”而由嫔妃升到后位,如清末赫赫有名的慈禧太后在咸丰年间由秀女选入后宫时称贵人,后升为懿嫔,因为生了儿子,又升为懿妃,其后母以子贵升为皇太后了。
清代皇帝的皇后,在大婚时册立的有顺治、康熙、同治、宣统则在辛亥革命后的1923年才结婚,这些皇帝都是年幼即位的,另外,雍正、乾隆、嘉庆、咸丰五帝,则都是中年时代“入承大统”的,所以他们的皇后都是由“藩邸”时的福晋而升进册立的,他们的福晋,即为皇子时指给他们的秀女。
由于清代秀女被选入宫中或指配皇子,她们可能有以上的前途,因此清代满族特别重视女儿,在未完婚以前,家族或家属例不接受她们的跪拜之礼,盖八旗女儿均须经皇帝选阅,一经选入后宫,得到主位的封号,其家族长辈还需尊以国礼,向晚辈跪拜
至于被选中后称妃的秀女们,她们并不完全是幸运的。
同治的皇后,在当日不能说身份不显赫,但因慈禧皇太后的处处刁难,而被迫在同治皇帝死后自杀,那时她才20岁左右。光绪皇帝的珍妃,也是在大婚时册立为嫔,后进为妃的,她美丽贤惠,喜诗善画,性格开朗,深得光绪帝的喜爱,但也因为支持光绪帝的维新变法而被慈禧太后打入冷宫,1900年,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慈禧夹持光绪逃往西安,临行前借口珍妃年轻貌美,洋兵来犯,恐遭不测,强行命令太监将其推入井中,时年仅二十五岁。1901年,慈禧从西安回京后,才把珍妃的尸体打捞上来葬于西直门外。被选为后妃的,下场尚且如此,其他无名无号的,结局就更可悲了。
可见,这种封建专制制度对八旗女子的人生束缚相当严重,符合条件的女子,从小就为了选秀而准备,直至长成,还要经历夜以继日的选秀女的过程,这对于当时只有十几岁的幼女来说,是相当困苦的。而一旦当意被留牌子,接下来的又是等待复选的结果,选入宫中后,如久未得到封号,便要等到二十五岁③才可遣出宫外,那时的她们,虽然得到了自由,但青春不再,她们将这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都献给了专制君主,而留下了终生的遗憾。
三、后妃制度的变迁
清代后妃制度是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发展而确立和健全起来的。1583年,清太主努尔哈赤开始了统一女真各部的战争,并于1616年正式即汗位,建立了后金政权,但它还是一支新兴的割据势力,后宫也没有什么后妃制度。随着后金奴隶制社会的逐步发展,势力不断扩大,受封建制生产关系的影响,努尔哈赤统 ③ 也有30岁一说
治集团立即采取了相应的改革措施,调整改革生产关系,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斗争之后,封建制取代了奴隶制,这对满族社会来说是个极大的进步。1636年,努尔哈赤之子皇太极登上封建皇帝的宝座,将国号该为“大清”,继续推行封建改革,这种封建制的种种改革反映在后宫内,就是要有一套封建的后妃制度与之相适应,所以,皇太极在即位称帝的同时,也宣布册立了皇后和四位妃子,于是“王宫并建,位号即明,等位渐辨”。3清代后妃制度就这样创建起来了,但在当时还只有福晋、元妃、大妃的名称,顺治帝进关以后,以明朝宫殿规模完备,礼部逐步完备了宫闱等级的名号。
康熙以后,典制大备,后宫号位之制严明。皇帝的祖母尊为太皇太后,母尊为皇太后,她们一般居住在慈宁宫,康寿宫和宁寿宫,其他先帝的后妃、嫔都尊为太妃、太嫔等,随太皇太后、皇太后在各宫居住。皇帝的正嫡曰皇后,居中宫,主内治,以下是皇贵妃一人,贵妃两人,妃四人,嫔六人,分居东西十二宫,佐皇后主内治。嫔以下还有贵人、常在、答应三级,俱无定额,随居东西各宫,勤修内政。
但是,制度规定的尽管十分严格,各朝妃嫔数目的多少实际上并未完全照规定执行。康熙,乾隆帝的嫔妃都是大大超过了规定的数目,而同治,光绪帝等又远远没有那么多的嫔妃。另外,嫔妃的晋封情况也不一样,有的是逐级晋封,有的是越级加封,还有的是有封有降,有的入宫时就被封为嫔或妃,有的入宫时仅封为答应、常在。总之,这些情况的产生,都是与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分不开的。
历史发展到了同治、光绪两朝,由于外部帝国主义侵略的加强,内部各地人民的反抗斗争风起云涌,清王朝的封建统治已经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而宫廷之内则是皇帝年幼,皇太后专权,帝后两党的斗争愈演愈烈,这些历史特点反映到宫内后妃制度上,一是皇太后长期掌握政权,二是后妃制度直接为政治服务。
清代祖制家法中虽规定后妃不得干预政治,可是,在清初顺治帝即位时,由于年幼,由其母孝庄文皇后左右政治,康熙帝年幼时,也有过皇太后干预政治的实例,这说明皇太后过问朝政在皇帝年幼的这种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是可以被打破的。但是,自从同治朝慈禧,慈安两位皇太后“垂帘听政”以后,清代所谓“后妃不能干预朝政”的祖制就被彻底打破了,从这时起,在半个世纪左右的清代历史中,皇太后操纵了包括帝后命运在内的一切大权,从而使选妃立后与政治需要紧密结合在一起。
这种利用给皇帝选后妃为政治斗争服务的现象,在光绪朝也表现得十分明显。光绪十四年,慈禧为了监视和控制光绪,决意立其胞弟、副都统桂祥之女为皇后,即孝定景皇后。光绪帝虽然不愿意,但拗不过慈禧,所以婚后帝后关系一直不好,而与皇后同时被选入宫的珍妃他他拉氏很受光绪帝的喜爱,在政治上同庆光绪帝的改良主张,这便更得罪了慈禧太后,为此,慈禧借1900年八国联军入京之际,派人将珍妃害死。光绪帝一生三十八岁,只选了一后两妃,是清代皇帝(宣统皇帝除外)中后妃最少的一个,之所以造成这种现象,正是慈禧皇太后在后宫专权的缘故,她直接破坏了清代后妃制度的一切规定。
清代作为上层建筑领域中的一个重要方面的后妃制度,使随着满族社会封建化的进程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它本身就尊崇了封建的伦理纲常思想,是封建制度在皇族婚姻问题上的反应。这种制度严重的束缚了封建社会中八旗女子的婚嫁自由,将她们的一生锁定在集权的君主身上,体现了极大的为政治需要服务的特点,随着封建制度的日益衰落和清王朝的灭亡,这种制度也必将走向终结。
1《养吉斋丛录》 卷二十五 五页 2《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卷一五四 3《清史稿》 列传卷一 8897页
参考书目:
《故宫札记》 单士元著 紫禁城出版社 1990年6月
《晚清宫廷生活见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 文史资料出版社 1982年9月
《清宫史话》 王树卿、李鹏年著 紫禁城出版社1991年5 月
《逊清皇室轶事》 秦国经著 紫禁城出版社1985年8月
第五篇:明代宦官政治(精选)
明代宦官政治
撰稿人朱林 明代宦官的总体概况
历数中国古代各朝,唯东汉、唐、明三代,宦官为祸最烈,而尤以明朝为最。作为皇权卵翼下祸国殃民的一股特殊势力,他们威福远达官门之外,渗透到各地各部门,人数竟达数万之多。
明朝有名的宦官在中国古代是比较多的,比如王振、刘瑾、魏忠贤等等,这些都算是宦官一门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们有的能够挟持皇帝,有的被称为“站皇帝”,有的被称为“九千岁”,那么究竟他们是怎样做到这些的呢?
明朝的宦官正式的工作机构有二十四个,还有好些附属机构。朝政上他们甚至可以与内阁大学士、六部尚书分庭抗礼,地方上他们还可以监督封疆大吏,军队中可以监军。可以这么说,他们已经完全的参与到明代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甚至可以说,他们是明代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政治生活的主要参与者。下面让我们首先看一下明代宦官政治是怎样一步步发展起来的。
洪武建文朝概况
作为开国之君,朱元璋深知宦官祸国乱政的劣迹,他曾说“吾见史传所书,汉唐末世为宦官败蠹,不可拯救,未尝不为之惋叹”。所以他对宦官采取了一系列的限制,比如明确规定宦官不得兼外臣文武衔,不得穿戴外臣衣服、帽子,官阶不得超过四品,政府各部门不得与宦官公文往来等等。由于仍不放心,他还特地在一块铁牌上刻“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这几个大字,以示威慑。
但是由于朱元璋撤销了丞相,以致事无巨细都得有皇上一人来处理,但是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有限,所以朱元璋最后也不得不将一些事交给宦官去做。也就是在朱元璋当政的中后期,宦官开始在政治舞台上露面。比如派遣宦官参与税务,参与茶马交易,委派宦官特使,而且还增设宦官机构,后来的二十四衙门就是在洪武朝奠定的基础。
建文朝时由于朱允炆严格遵从祖训,所以宦官势力没有兴起。
宦官势力的抬头
明成祖朱棣时,宦官开始受到重用,权势也越来越大,这是有其历史背景的。
朱棣起兵,是属于谋逆性质的,窃取机密,宦官充当耳目,“刺探宫中事,多以建文帝左右为耳目”。很多宦官都是功臣,特例:郑和。
宦官称谓在此时得以扬眉吐气,历史上宦官的职务,秦有中车府令,汉唐沿袭不变,至于中谒者、中常侍之类,都是以中字名宦官,明洪武年间以监正、监丞之类。永乐初“始改监正曰太监”,这就使宦官由“中”字一下而跃身为“太”字辈了。
在任职上更是开了很多先例,比如宦官监军、宦官分镇地方、进一步插手经济而且还开始利用东厂进行特务活动。臭名昭著的东厂就是在这个时候登上历史舞台的,关于东厂,后面再详细介绍,这里不再赘言。
文宗在位仅仅十个月,倒是没什么大的政策。他的儿子宣宗在位时,却做出了一件贻害无穷的事,那就是:设立了内书堂。
内书堂就是宫内较小太监读书识字的地方,内书堂的设立也就改了太监不得识字的祖训,这样也就为以后太监参政提供了方便。内书堂的第一任教授还是为大学士,叫做陈山。其实为那些小太监讲学的人书评都不差,一半都是出自翰林院、詹事府、殿阁等这种有学问的地方。顺便说一下内书堂有副对联很有特色,上联:学未到孔孟门墙,须努力趱行几步;下联:做不尽家庭事业,且开怀丢在一边。
其实明宣宗还是个很不错的皇帝,他叫太监识字也只是想让他们帮自己处理一下政务。毕竟后世的皇帝很少有像他们老祖宗朱元璋那样的劳模,一天处理几百件政务,所以就不得不找点帮手了。宣宗对太监实际上是
很好的,他曾赐几个太监免死诏,还送给太监银牌,那些银牌可有诸如“忠肝义胆”、“忠诚自励”、“心迹双清”的字样,以示褒奖。不过由于明宣宗还是个勤政的皇帝,太监虽受宠,却还不敢放肆,也未专权,但是宦官掌权的苗头开始萌发。
宦官势力的急剧膨胀
从明英宗到明武宗时,这段时期是宦官势力发展的黄金期,这时候大牌宦官云集,宦官名副其实的成为了呼风唤雨的一股势力。
先是英宗朝正统年间有挟持皇帝以致发生土木之变的王振,接着天顺时又有阴谋篡位的曹吉祥(电影《新龙门客栈》中甄子丹扮演的曹公公的原型),然后还有宪宗时期的汪直,武宗时期的“站皇帝”刘瑾。
这一时期宦官的情况和明初就有着很大的不同了,宦官开始把持朝政,专权误国,横行无忌。后人曾这样评论“国朝文武大臣见王振而跪者十之五,见汪直而跪者十之三,见刘瑾而跪者十之八”。大家平时所说的明朝太监的拙劣事迹其实也主要是指这个时期及其以后的,宦官在这时已经全方面的插手到明朝政治、经济、军事生活的个个方面,后面还要细讲,这里不再多说。
宦官事业的低迷期
如果你认为宦官的势力会一直膨胀下去,那么你就错了。嘉靖一朝,是有明一代监管宦官最为严格的一朝。嘉靖御宇四十五年,却没有一个权宦出现,与他对宦官的严格控制是不无关系的。这是与嘉靖皇帝的自身经历有关的,由于他出身王爷,正是由于皇帝无子,他才得以入继大统。而他早些年当王爷的经历让他看到了宦官的种种劣迹。
加之嘉靖本人猜忌、多疑的个性,使他不会像那些皇帝那样信任宦官。他总是把宦官玩弄于股掌之上,事实上嘉靖帝认为所有人都被他玩弄于股掌之上,而且不把他们当人看,所以嘉靖朝的太监远没有前朝的太监风光,当然更好没有他们后朝的太监啦。真可谓“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不过阳光总在风雨后,嘉靖朝过后便迎来了宦官们的春天。
宦官势力登峰造极
穆宗时期太监没有太大作为,转机发生在万历朝。先是有“大伴”冯保飞扬跋扈,而万历皇帝本人极力往各地派遣盐盐税使,为自己大肆敛财,因而这时期的宦官势力实际上是相当的嚣张。顶峰发生在明熹宗年间,自然代表人物就是大名鼎鼎也是臭名昭著的“九千岁”魏忠贤。
天启年间,朝政由他把持,倒行逆施,陷害忠良,残害百姓,收受贿赂,拉帮结党无恶不作,加剧了各种社会矛盾,实际上也给明王朝敲响了丧钟。而崇祯皇帝虽然铲除了魏忠贤这一恶势力团伙,但是由于崇祯帝自己性格的原因,是他在后来又走上了重用宦官的道路,比之前朝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宦官的恶劣形迹又进一步加速了大明王朝的覆亡。
宦官机构
既然明朝宦官能够在这样的程度上左右政治,甚至是把持国柄,那么他们的机构也必然叠床架屋,异常庞大。前面提到过培养小宦官的内书房,其实那只不过是宦官机构的冰山一角。下面我们要说的就是大名鼎鼎的二十四衙门以及其他一些宦官的重要机构。
廿四衙门
司礼监惜薪司
内官监钟鼓司
御用监宝钞司
司设监混堂司
御马监兵仗局
神宫监银作局
尚膳监浣衣局 尚宝监巾帽局印绶监针工局 直殿监内织染局 尚衣监酒醋面局都知监司苑局
“十二监、四司、八局,所谓二十四衙门也。”
除了这二十四个衙门外,还有很多部门,比如文书房、中书房、提督东厂、御前近侍、提督京营、南京守备等等,这几个只是宦官衙门中上层的机构,其他诸如管理日常生活、油盐酱醋方面的宦官部门还有很多。这些机构中我们着重讲两个—司礼监、御马监。
宦官第一官— 司礼监
司礼监,在宣德年间成为宦官系列中的总领,排于二十四衙门之首,该监人员编制最多,职责范围最广,职权也最大,是名副其实的太监第一职务。
《明史》中有“提督掌督理皇城内一应仪礼刑名,及钤束长随、当差、听事各役,关防门禁,催督光禄供应等事。掌印掌理内外章奏及御前勘合。秉笔、随堂掌章奏文书,照阁票批朱。掌司各掌所司。典簿典记奏章及诸出纳号簿。”到后来,提督太监和掌印太监逐渐发展为一人。掌印太监同大学士一起工作,其“秩尊视元辅”,权力相当于内阁首辅,而其宠信程度,则以近侍君王而往往在首辅之上。其实这只是司礼监最为重要的职务,另外司礼监还与三法司会审大案,代表皇帝参加内阁会议、廷议,以对阁臣或众大臣的议事进行控制和监视。
南京守备是司礼监的外差,其地位相当高,守备南京的公侯伯都得听他的指挥。排座次时,守备太监坐首席,公侯伯上座,都督只能侧左。
司礼监下还有文书房,是掌收通政司每日封进本章,并会极门京官及各藩所上封本,其在外之阁票,在内之搭票,一应圣谕旨意御批的机要部门。“凡升司礼者,必由文书房出,如外廷之詹、翰也。”这样司礼监得以掌握国家军政大事的一切机密动态。
司礼监还掌握着宦官衙门的升迁降贬、外派、撤回、惩办的权力。
司礼监所有权力中最为关键、与中枢决策系统关系最大的是批朱和掌控厂卫。
第二“司礼监”—御马监
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写道“(御马监)掌乃御厩兵符等,与兵部相关。近日内臣用事稍关兵柄者,辄改御马衔以出,如督抚之兼司马中丞。”这就是说,御马监与兵部及督抚共执兵柄,实为内廷“枢府”。其实,御马监还要管理草场和皇庄、经营皇店,与户部分理财政,为明廷的“内管家”;两度设置的西厂,也由御马监提督,与司礼监提督的东厂分庭抗礼。
御马监相当重要的的一个职能就是统帅禁兵。这一职能使得御马监在内廷诸衙门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它既是明朝宦官参与军政事务的基础,也使御马监本身逐渐具备多种军事职能,并被视为内廷中的武职衙门。另外,御马监还具有财政职能。这一点主要体现在管理御马草料场上。至成化时期,由于御马监管理草料场的经验,皇庄后来也由御马监来经营。这样,御马监由于具有军事和经济两方面的权力成为太监机构中的第二热门。
宦官政治的具体体现
一、架空内阁
朱元璋在洪武十三年废除了中国历史上有着上千年历史的丞相制度,将中书省的权力分归于六部,另外还设了其他一些机构。但是这样造成权力高度集中,皇帝一人无法处理政务,所以后来又设置了内阁、殿阁大学士,以后发展为内阁制度。但是内阁毕竟不是法定的行政机构,而只是类似于一个智囊团的性质,因而他们得到的权力也只是票拟。随之而产生的另一项权力则是批朱,这一特权则掌握在司礼监的手里。
所谓“批朱”,相当于现在的盖印。批朱权是皇帝的权利,也是明王朝办事的最后一道程序,批朱之后,意味着最后拍板,而这个至高无上的权利,本该由皇帝完成,后来却落入了内宫的手中。因为有这样的规定,司礼太监批朱时“间有偏旁偏讹者,亦不妨略为改动 ”有这样的权力,有就是改动票拟之权。这批朱权就成了司礼监压制内阁的有力武器。
二、操纵厂卫
众所周知的东厂,其实只是司礼监的一个下属机构而已,是由司礼监秉笔太监第二、三人担任厂公,人称“督主”。东厂作为一个特务机构,由于直接听命于皇帝,权势非常之大,这一点仅从东厂一把手的称谓上就可以看出,督主有关防一颗,篆文是“钦差总督东厂官校办事太监关防”。如若司礼监掌印太监与东厂督主同为一人,那么此人势力绝对如日中天,非同寻常。
与东厂相呼应的则是锦衣卫。虽然锦衣卫设立较早,但由于宦官的特殊身份,加之宦官势力的不断膨胀锦衣卫的地位逐渐屈居于东厂之下。锦衣卫的官员常常由掌握东厂的司礼太监亲信出任,这样司礼监就可以轻而易举的控制锦衣卫了。比如英宗时期王振为司礼太监,而锦衣卫指挥使马顺就是他的私党,可谓政出一门。
三、插手财政
征收各种赋税的大权,关系到整个国家财政的收入。而在明代,这一分量如此之重的大权却又一次被宦官所干预。永乐十九年(1421年)十一月,分遣中官杨实等核天下库藏出纳之数,这便是宦官插手财政的开始。随着宦官势力的增大,税务全便逐步被宦官控制,而到了万历时则达到了空前的程度。
由于万历皇帝贪婪的性格,加之皇宫大兴土木,军费又大量增加,他不断的向各地派遣矿、盐税使搜刮银两。而宦官为了中饱私囊,也不遗余力地增加税务的项目,提高税务的比率,也就是所谓的增税、滥税。
在明代纺织业是第一大手工业,而其中又以丝织为主,而监督织造的差事又被宦官揽了下来。在宦官职务中有“织造”一职,而且有提督太监南京、苏州、杭州各一员。
大家可以想一下,在明朝那三个地方是绝对的经济中心,因而油水之大可想而知。而织造所管有基本上以丝织为主,而丝绸又是值钱的东西,所以宦官把持这个职务,使他们对经济的干预又加深了一步。当时舆论有这样的呼声“今天下之为民害者,熟有甚于监督织造之使乎”、“今天下苦织造久已”,这主要是宦官借织造之名,加大所需织造的数额,营私舞弊,敲诈民财。关于宦官插手财政的方面还有很多,这里不再一一列举。
四、统兵监军
关于宦官统兵,大名鼎鼎的郑和就是因为仗打得好才得到成祖的信赖的。明军在土木堡的惨败也正是由于王振亲自统兵的结果,而汪直更是喜欢统兵打仗。至于宦官监军,例子更是不胜枚举。明末时期,每有战事,将领所到之处则必有监军之太监。而那些太监非但不能起到积极作用,反而处处掣肘军事将领,因而所打之仗也多败绩。《国史旧闻》中指出宦官监军的四处弊病:侵蚀军实、避敌殃民、遏制大将、谎报军功。
五、担任镇守和守备
所谓镇守和守备,本来都是武将的职衔。但是随着宦官势力的扩张,各地的镇守、守备逐渐由他们所把持。《明史•职官志》中有“镇守,镇守太监始于洪熙,遍设
于正统,凡各省各镇无不有镇守太监,至嘉靖八年后始革”。另外职官志中还设有南京守备、天寿山守备、湖广承天府守备等职务。由宦官担任地方镇守和守备,地方行政必然会受到干预,加之宦官的恶劣本性,地方百姓则会严重受到他们祸害。
宦官个例分析—站皇帝
刘瑾,陕西兴平人。本姓谈。六岁时被太监刘顺收养,后自宫当了太监,遂冒姓刘氏,侍奉太子朱厚照,即后来的明武宗。他善于察言观色,随机应变,深受信任。太子继位后,他数次升迁,爬上司礼监掌印太监的宝座。但他一旦大权在握,便引诱武宗沉溺于骄奢淫逸中,自己则趁机专擅朝政,时人称他为立皇帝,武宗为坐皇帝。他排斥异己,陷害忠良,朝中正直官员大都受他迫害。如户部尚书韩文被罢职下狱,五官监侯杨源受杖刑而死„„而刘宇、焦芳等小人则奔走其门,成为其党羽。但他最终落得个凌迟处死、千刀万剐的下场,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
那么刘瑾是怎样一步步控制大权的呢?首先他知道要得到皇帝的宠爱和信任,所以他极尽所能的讨好明武宗。第二,刘瑾掌握了权力最大的宦官机构—司礼监。这样他就能够横行无忌的干预朝政,包括欺压内阁,擅
改圣旨等等。由于司礼监强大的权势,它能够在几乎所有的朝臣头上作威作福,并且时不时的打压不服从他的官员。
还有就是刘瑾设立“内行厂”,这是一个比东厂还要黑暗的特务机构,它监视的层面比东厂更广,甚至东厂,也在它的监视之下,而且用刑比东厂还要残酷。内行厂完全就是一个刘瑾用来打击异己,监视官员和百姓行动的特务机构。
掌握大权之后,刘瑾开始了各种非法和不轨的勾当。他利用自己的职权极度的敛财,大肆地收受贿赂。各地官员进京朝拜述职时总是要向刘瑾行贿,叫做“拜见礼”。如果升了官要立即使用重金“谢”刘瑾,叫做“谢礼”。送少了还不行,否则要马上撤职,但如果你赶紧追加银子,官职又能马上恢复。接受别人贿赂之后,刘瑾还枉法行事,直至制造冤狱。刘瑾的专权使朝政混乱,他的索贿受贿也直接导致了地方矛盾的激化。刘瑾在权势的路上越走越远,最后竟动了篡位之心,企图寻机夺位。后来,刘瑾被另外一虎—张永和大臣杨一清算计,被明武宗一举拿下。当武宗得知刘瑾要谋反后,被处以凌迟刑,共行刑三天。刘瑾死后被抄家,其家财的数字,各史籍记载不一。高岱《鸿猷录》记为:“金24万锭又57800两;银元宝500锭又1583600两;宝石2斗;金甲2;金钩3000;金银汤鼎500;蟒衣470袭;牙牌2椟;穿宫牌500;衮龙袍4;金龙盔甲30;玉印1;玉琴1;玉带4160束;他物称是”。2001年,《亚洲华尔街日报》曾将明朝太监刘瑾列入过去1000年来,全球最富有的50人名单。
宦官政治的影响
宦官横行,宦官势力的蔓延,给明王朝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带来了严重的影响。这里我们分政治、经济、军事三个方面分别阐述。
政治上进一步强化了封建专制主义,由于宦官只听命于皇帝,并在很大程度上倾轧内阁和六部的权力,这样就导致皇权的进一步集中。
宦官的恶劣行迹,还导致了各种社会矛盾日趋激化。由于操纵着厂卫,这些特务便会利用职务之便为非作歹,净是做些伤天害理的勾当,弄得人人自危。以至于百姓见有华衣怒马、操京师语音者,即惊恐相告,远远避开。明朝宦官的逞凶肆虐,使明代封建专制主义的枷锁更紧地套在人民的身上,加剧了封疆统治与人民的矛盾。
宦官的专权,激化了统治阶级内部的明争暗斗,如明朝后期的东林党与阉党之争。
作为统治阶级的不同派别,阉党与东林党之间的门户之见是很深的。而魏忠贤秉政后,两党的争斗达到白热化的程度。尤其是杨涟上书揭发魏忠贤的24大罪后,“忠贤愤甚,欲尽杀异己者”,他命其党羽炮制《三朝要典》、《东林点将录》等,将反对自己的东林党人统统杀掉。可是魏忠贤死后,东林党东山再起,又极力将阉党及与阉党有关的人统统一网打尽,两派力量一直持续到明亡。这也极大削弱了统治阶级的力量。
宦官对经济的破坏则更加严重。他们插手财政,扰乱正常的经济政策。作为矿、盐税使,他们横征暴敛,大肆搜刮;作为织造,他们巧立名目,中饱私囊。正常的经济生活已经完全被他们打破了,这样的结果是到处“鼎沸同煎,无一片安乐之地。贫富尽倾,农桑脚困”,“三家之村,鸡犬悉尽,五都之市,丝粟皆空”。如此恶劣的生活环境,百姓无法生存,农民起义便会揭竿而起。
宦官监军,加快了军队的腐败,加之设守备、镇守之处又多是边塞要地,导致边防大为削弱,动摇了明王朝的统治。这样一来,明末发生农民战争后,由于各处军队皆有宦官掣肘,导致将领无法有效统帅军队,使农民军得以较为顺利的发展,加快了明王朝的覆亡。
对明朝宦官政治的探究
最后我们来探究一下明朝宦官政治形成的原因。
明初,朱元璋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加强中央集权,诸如撤销丞相,设立四辅官、殿阁等等,这样皇权高度集中于皇帝一人,皇帝就不得不依靠宦官处理朝政和其他宫廷事务。这样,宦官的参政也就成了必然,宦官预政也有了合理的理由。
皇权的高度集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撤销了丞相,这样一来,皇帝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皇帝的任务骤然增多。那么皇帝必然就会找人帮助自己,丞相肯定是不行了,因为当初就是怕相权过大才撤销的,跳来跳
去就选择了宦官。
由于明朝的惯例,皇帝所选妃子一概选自民间,这样后宫的素质必然不高,因而对皇子的教育也就会相应的弱化。这样,与皇储接触最多的宦官对皇储的影响就会加大,于是皇帝登基后对宦官的过度依赖也就可以理解了。同时,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明朝皇帝的综合素质是历朝历代中最差的了。
但是,我们可以从各种史料中看出,不管宦官的权力有多大,它毕竟不过是代行皇帝手中的权力。不论那些宦官有多么的厉害,他们无不是拉着皇帝的虎皮扯的大旗。一旦他们不能满足皇帝的意愿,或是对皇权造成了威胁,立即就会被皇帝除掉。王世贞曾经说过,“即狼戾如振、瑾者,一嚬而忧,再嚬而危,片纸中夜下而晨就缚,左右无不鸟散兽窜,是以能为乱而不能为变也”。就是像魏忠贤那样,势力权倾朝野,生祠遍立中国,真是到了”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的地步,天启帝一死,照样还是被崇祯帝一举拿下,最后自缢身死。这就充分表明,宦官专权是封建专制主义制度下午发根除的积弊。
参考书目:
《明史》张廷玉等著 网络版
《中国政治制度史•明代卷》白纲主编
《明朝宦官》王春瑜、杜婉言著 紫禁城出版社
《明朝宦官与三案》温宫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