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5号文库
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关工作的通知
编辑:悠然自得 识别码:14-765755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24 02:23:0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大学生村官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切实推动全市大学生村官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是坚持公正公开原则。在续聘过程中,必须坚持适用一个标准,坚决杜绝因人而异。要广泛征求村官任职所在村党员群众的意见,坚决取缔不在乡、村工作、群众不认识、不了解的大学生村官的续聘资格。县区委组织部对续聘对象审核后,一定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平台,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是认真做好心理疏导。各县区要对任职期满大学生村官进行一次集中专题培训,宣讲中、省、市关于大学生村官的各项政策,积极引导大学生村官坚定理想信念,找准定位,正确对待得与失。县区委组织部长、乡镇(街道)党委书记要专门与任职期满大学生村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释疑解惑。特别是对即将解聘合同的大学生村官,要适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对在岗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为了使大学生村官真正在农村成长锻炼、有所作为、服务基层、干事创业,必须进一步抓好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教育和使用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培训工作。要继续按照实际实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县乡党校、农业产业化基地、新农村建设先进典型等,对大学生村官进行涉农政策、法律法规、村情民意、做好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以及自主创业为主要内容的集中轮训。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对大学生村官进行综合能力、创业能力、团务知识、女村官能力“四位一体”的立体培训模式,全面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

五是及时落实各项待遇。各县区要对大学生村官待遇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要及时足额发放任职期满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补贴,补齐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险。要及时指导大学期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任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符合代偿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

四是创新工作措施,加大引导分流力度。对大学生村官的出路问题,市委组织部、市编办、人事局即将专门出台有关意见。各县区在认真贯彻落实好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要结合本地实际,勇于创新,拓宽渠道,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机制。各县区要紧紧抓住今年县、乡、村三级换届的有利时机,大胆引导大学生村官通过选举和竞争性选拔留村任职和担任乡镇党政副职。要积极向企事业等单位推荐大学生村官,支持和引导各行各业招聘录用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向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倾斜。要支持期满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组织人才培训、职业培训机构为大学生村官开展就业指导培训、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努力引导选聘期满大学生村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同时,对没有续聘的大学生村官要按期解除聘用合同。

三是大胆培养使用大学生村官。各县区要积极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村官通过参加选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有条件的县区,要选拔一些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作风扎实、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党政副职和团县委、县妇联的副职。力争到2012年底,每个乡镇有1至2名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正、副职,多数乡镇有1名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党政副职。到“十二五”末,每个乡镇有3至4名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正、副职,每个乡镇都有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党政领导,有一定数量的大学生村官进入县级班子或县级后备干部。同时,各县区要勇于创新,拓宽渠道,积极推荐,配合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录公务员、选调生工作,进一步完善考录方式,规范“阳光操作”流程,切实把在村任职期间工作出色、表现优秀、考核称职、群众满意的优秀大学生村官选拔到公务员队伍中来。

四是不断加强对大学生村官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工作。目前,我们已经选树了一些优秀大学生村官典型,起到了很好的典型带动示范作用。各县区要在对已有典型进行继续培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新典型的选树力度,努力营造比学习、比工作、比成绩的良好氛围。6月24日前,每县区报送2名优秀大学生村官先进典型(1人为创业典型),并附报生活照、工作照及相关事迹材料。同时,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特别是要按时细致填报好大学生村官在岗情况月报表。

三、积极配合神华集团做好“双六”工程相关工作

从今年开始,神华集团启动了“双六”工程,即用5年时间,从西部省区大学生村官中招聘6000名员工进入神华集团工作,其中一半以上岗位为管理岗位;3年投入6000万元成立大学生村官创业基金,支持西部省区2000名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目前,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员工工作正在进行,各县区委组织部要认真做好神华集团招聘员工配合工作。同时,各县区要积极同省、市组织部门和神华集团有关企业对接,积极为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创业优势的大学生村官提供有效的项目论证、技术指导,做好项目审报、风险评估等工作,努力为创业的大学生村官争取神华集团提供的创业基金和创业扶持。

四、认真做好《大学生村官报》征订发放工作

《大学生村官报》是江苏省受中组部委托创办,面向全国发行,以大学生村官为主要对象的专业类周报。各县区组织部门要做好《大学生村官报》的征订、宣传和发放工作。通过《大学生村官报》这个平台,认真学习全国各地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先进经验,取长补短、创新机制、完善措施,进一步做好本县区大学生村官教育管理工作;同时,要注重工作总结,努力向外省市宣传我市的工作动态和特色。各县区委组织部还要积极引导大学生村官与《大学生村官报》的交流,鼓励他们多投稿、多学习,不断增强“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本领。要指定专人负责大学生村官名单和投递地址的更新,保证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一份及时收阅。

中拱榆林寺委阻织部

2011年6月15日

第二篇:榆林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有

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大学生村官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切实推动全市大学生村官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任职期满大学生村官续聘工作 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今年我市大学生村官续聘总数不得超过2008届任职期满在岗大学生村官总数的20%,同时续聘人数计入今年新选聘指标。各县区要严格按照这一要求,认真做好任职期满大学生村官续聘工作,重点把握好以下关键环节。

一是尽快确定续聘对象。在续聘工作中,根据考核情况和本人意愿,要正确把握好“三个优先”,即已通过选举担任村“两委”班子成员的优先续聘、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优先续聘、本地生源优先续聘。拟续聘对象要由大学生村官所在村党员、群众评议,乡镇、村党组织推荐考察,县(区)委组织部门审核,报市委组织部审定。在此基础上,各县区可以参考去年选拔大学生村官考录公务员的好的经验和做法,真正把愿干事、敢

干事、能干事的大学生村官选入续聘对象。

二是坚持公正公开原则。在续聘过程中,必须坚持适用一个标准,坚决杜绝因人而异。要广泛征求村官任职所在村党员群众的意见,坚决取缔不在乡、村工作、群众不认识、不了解的大学生村官的续聘资格。县区委组织部对续聘对象审核后,一定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平台,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是认真做好心理疏导。各县区要对任职期满大学生村官进行一次集中专题培训,宣讲中、省、市关于大学生村官的各项政策,积极引导大学生村官坚定理想信念,找准定位,正确对待得与失。县区委组织部长、乡镇(街道)党委书记要专门与任职期满大学生村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释疑解惑。特别是对即将解聘合同的大学生村官,要适时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四是创新工作措施,加大引导分流力度。对大学生村官的出路问题,市委组织部、市编办、人事局即将专门出台有关意见。各县区在认真贯彻落实好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要结合本地实际,勇于创新,拓宽渠道,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机制。各

县区要紧紧抓住今年县、乡、村三级换届的有利时机,大胆引导大学生村官通过选举和竞争性选拔留村任职和担任乡镇党政副职。要积极向企事业等单位推荐大学生村官,支持和引导各行各业招聘录用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向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倾斜。要支持期满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组织人才培训、职业培训机构为大学生村官开展就业指导培训、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努力引导选聘期满大学生村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同时,对没有续聘的大学生村官要按期解除聘用合同。

五是及时落实各项待遇。各县区要对大学生村官待遇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要及时足额发放任职期满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补贴,补齐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险。要及时指导大学期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任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符合代偿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

二、进一步加强对在岗大学生村官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为了使大学生村官真正在农村成长锻炼、有所作为、服务基层、干事创业,必须进一步抓好对大学生村官的管理、教育和使用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培训工作。要继续按照实际实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县乡党校、农业产业化基地、新农村建设先进典型等,对大学生村官进行涉农政策、法律法规、村情民意、做好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以及自主创业为主要内容的集中轮训。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对大学生村官进行综合能力、创业能力、团务知识、女村官能力“四位一体”的立体培训模式,全面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

二是切实做好大学生村官考核管理工作。要明确大学生村官岗位职责,落实目标责任管理,抓好大学生村官的日常管理。市、县部门、单位不得随意截留借调使用大学生村官,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借用的,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批。要严格实行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三级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县乡领导、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与大学生村官“一对一传帮带”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大学生村官工作日志、考勤考核、重大事项报告、谈话提醒、月工作小结和定期座谈交流等管理考核机制,定期对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通过建立

网络平台、“热线电话”、《大学生村官报》等多渠道互动方式,及时了解并认真解决大学生村官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同时确保大学生村官特别是女大学生村官的人身安全。

三是大胆培养使用大学生村官。各县区要积极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村官通过参加选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有条件的县区,要选拔一些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作风扎实、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党政副职和团县委、县妇联的副职。力争到2012年底,每个乡镇有1至2名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正、副职,多数乡镇有1名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党政副职。到“十二五”末,每个乡镇有3至4名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正、副职,每个乡镇都有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党政领导,有一定数量的大学生村官进入县级班子或县级后备干部。同时,各县区要勇于创新,拓宽渠道,积极推荐,配合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定向招录公务员、选调生工作,进一步完善考录方式,规范“阳光操作”流程,切实把在村任职期间工作出色、表现优秀、考核称职、群众满意的优秀大学生村官选拔到公务员队伍中来。

四是不断加强对大学生村官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工作。目前,我们已经选树了一些优秀大学生村官典型,起到了很好的典型带动示范作用。各县区要在对已有典型进行继续培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新典型的选树力度,努力营造比学习、比工作、比成绩的良好氛围。6月24日前,每县区报送2名优秀大学生村官先进典型(1人为创业典型),并附报生活照、工作照及相关事迹材料。同时,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特别是要按时细致填报好大学生村官在岗情况月报表。

三、积极配合神华集团做好“双六”工程相关工作 从今年开始,神华集团启动了“双六”工程,即用5年时间,从西部省区大学生村官中招聘6000名员工进入神华集团工作,其中一半以上岗位为管理岗位;3年投入6000万元成立大学生村官创业基金,支持西部省区2000名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目前,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员工工作正在进行,各县区委组织部要认真做好神华集团招聘员工配合工作。同时,各县区要积极同省、市组织部门和神华集团有关企业对接,积极为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创业优势的大学生村官提供有效的项目论证、技术指导,做好项目审报、风险评估等工作,努力为创业的大学生村官争取神华集团提供的创业基金和创业扶持。

四、认真做好《大学生村官报》征订发放工作 《大学生村官报》是江苏省受中组部委托创办,面向全国发行,以大学生村官为主要对象的专业类周报。各县区组织部门要做好《大学生村官报》的征订、宣传和发放工作。通过《大学生村官报》这个平台,认真学习全国各地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先进经验,取长补短、创新机制、完善措施,进一步做好本县区大学生村官教育管理工作;同时,要注重工作总结,努力向外省市宣传我市的工作动态和特色。各县区委组织部还要积极引导大学生村官与《大学生村官报》的交流,鼓励他们多投稿、多学习,不断增强“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本领。要指定专人负责大学生村官名单和投递地址的更新,保证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一份及时收阅。

中共榆林市委组织部 2011年6月15日

第三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

鹤组发[2011]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为进一步增强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责任意识,认真扎实抓好各项管理工作的落实,规范管理大学生“村官”,确保大学生“村官”健康成长,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怀化市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怀组„2010‟9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大学生“村官”工作责任意识 大学生“村官”工作倍受上级党组织重视和社会各界关注,我区自2008年接收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以来,各级党组织重视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形成了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的生动局面。在此基础上,各乡镇、街道要把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狠抓落实,责任上更加强化,努力使我区大学生“村官”思想稳定、工作安心、生活舒心。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

1、严肃工作纪律。大学生“村官”聘用期间,必须在村工作,乡镇、街道及以上机关和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临时性、突击性活动除外。大学生“村官”可以参加乡镇、街道机关及其办、站、所和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培养性短期跟班学习,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

2、明确工作任务。大学生“村官”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深入基层、走访农户,了解农村、熟悉农村、热爱农村,在农村的广阔天地中经受历练、增长才干。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精神,帮助实施新农村建设工作任务,配合完成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矛盾调解、社会保障、调查统计等工作,参与讨论村务重大事项,完成上级党委政府、村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同时鼓励大学生“村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创业,领办、创办致富项目。

3、严格考勤制度。各乡镇、街道要严肃工作纪律,健全考勤、请销假、工作日志、工作例会等制度,设立考勤情况登记簿,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大学生“村官”请假原则上要书面请假,逐级报批,一天以上由村支部书记审批,三天以内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批,三天以上由区委组织部审批。遇特殊情况紧急请假的,事后必须补齐有关书面手续。凡不请假擅自离岗的,以旷工论处。

4、强化安全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要建立大学生“村官”日常安全培训制度,明确乡(镇)村两级责任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包括饮食卫生、住宿安全、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等方面;要定期排查、分析和处理大学生“村官”在住宿、饮食、出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结合实际,制定大学生“村官”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随时关注大学生“村官”的思想动态和心理异常动态,了解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妥善处理;对女大学生“村官”的安全问题,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5、注重结对帮带。各乡镇党委要注重对大学生村官的结对帮带,切实落实由区级领导、乡镇负责人、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为帮带联系人的“3带1”联系培养制度,细化帮带措施,明确帮带责任。帮带人要随时掌握大学生村官的工作情况、思想动态、生活状况,积极进行工作指导,开展心理疏导,提供创业扶持,解决具体困难。要力求通过结对帮带,加强队伍管理,强化培养措施,帮助大学生“村官”尽快适应农村工作,促进大学生“村官”健康成长、锻炼成才。

三、加强领导,确保大学生“村官”工作落到实处

1、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目标管理。各乡镇、街道要成立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党务工作的负责人和组织委员为具体责任人,要按照《怀化市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实行)》的有关要求,认真抓好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工作;要制定培养计划,明确管理制度,促进大学生“村官”完成角色转换、融入农村环境、积极干事创业、安心扎根农村、健康快速成长。

2、广泛深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媒体广泛宣传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工作中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推介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加强督促检查,增强工作实效。区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对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进行督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街道要定期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积极探索创新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建立健全适应新时期任务要求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大学生“村官”管理水平。

中共怀化市鹤城区委组织部

2011年9月 日

主题词:大学生“村官” 管理工作 通知 中共怀化市鹤城区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1年9月 日印发

(共印30份)

第四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

鹤组发[20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为进一步增强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责任意识,认真扎实抓好各项管理工作的落实,规范管理大学生“村官”,确保大学生“村官”健康成长,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怀化市大学生“村官”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怀组„2010‟9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大学生“村官”工作责任意识 大学生“村官”工作倍受上级党组织重视和社会各界关注,我区自2008年接收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以来,各级党组织重视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形成了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的生动局面。在此基础上,各乡镇、街道要把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思想上高

度重视,工作上狠抓落实,责任上更加强化,努力使我区大学生“村官”思想稳定、工作安心、生活舒心。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

1、严肃工作纪律。大学生“村官”聘用期间,必须在村工作,乡镇、街道及以上机关和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使用,临时性、突击性活动除外。大学生“村官”可以参加乡镇、街道机关及其办、站、所和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培养性短期跟班学习,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个月。

2、明确工作任务。大学生“村官”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深入基层、走访农户,了解农村、熟悉农村、热爱农村,在农村的广阔天地中经受历练、增长才干。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精神,帮助实施新农村建设工作任务,配合完成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矛盾调解、社会保障、调查统计等工作,参与讨论村务重大事项,完成上级党委政府、村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同时鼓励大学生“村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创业,领办、创办致富项目。

3、严格考勤制度。各乡镇、街道要严肃工作纪律,健全考勤、请销假、工作日志、工作例会等制度,设立考勤情况登记簿,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大学生“村官”请假原则上要书面请假,逐级报批,一天以上由村支部书记审批,三天以内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批,三天以上由区委组织部审批。遇特殊情况紧急请假的,事后必须补齐有关书面手续。凡不请假擅自离岗的,以旷工论处。

4、强化安全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要建立大学生“村官”日常安全培训制度,明确乡(镇)村两级责任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包括饮食卫生、住宿安全、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等方面;要定期排查、分析和处理大学生“村官”在住宿、饮食、出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结合实际,制定大学生“村官”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随时关注大学生“村官”的思想动态和心理异常动态,了解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妥善处理;对女大学生“村官”的安全问题,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5、注重结对帮带。各乡镇党委要注重对大学生村官的结对帮带,切实落实由区级领导、乡镇负责人、村支书(村委会主任)为帮带联系人的“3带1”联系培养制度,细化帮带措施,明确帮带责任。帮带人要随时掌握大学生村官的工作情况、思想动态、生活状况,积极进行工作指导,开展心理疏导,提供创业扶持,解决具体困难。要力求通过结对帮带,加强队伍管理,强化培养措施,帮助大学生“村官”尽快适应农村工作,促进大学生“村官”健康成长、锻炼成才。

三、加强领导,确保大学生“村官”工作落到实处

1、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目标管理。各乡镇、街道要成立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党务工作的负责人和组织委员为具体责任人,要按照《怀化市大学生“村

官”管理办法(实行)》的有关要求,认真抓好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工作;要制定培养计划,明确管理制度,促进大学生“村官”完成角色转换、融入农村环境、积极干事创业、安心扎根农村、健康快速成长。

2、广泛深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媒体广泛宣传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工作中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推介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加强督促检查,增强工作实效。区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对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进行督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街道要定期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积极探索创新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建立健全适应新时期任务要求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大学生“村官”管理水平。

中共怀化市鹤城区委组织部

2011年9月日

主题词: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通知中共怀化市鹤城区委组织部办公室2011年9月日印发

(共印30份)

第五篇:进一步做好征兵工作通知

进一步做好征兵工作通知

进一步做好征兵工作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高标准完成我市征兵任务,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征兵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征兵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兵役登记制度

每年4月上旬,分别以市政府和各区(市)政府名义发布《兵役登记通告》,确保登记时间、形式等公告到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应根据兵役机关需要,及时提供适龄**年详实数据,由各区(市)兵役机关组织辖区内适龄**年进行兵役登记,并发放《兵役登记证》。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高中学校(含普高、中职、中专、技校)做好在校适龄学生尤其是毕业生的网上兵役登记,基层人武部负责其他社会**年的兵役登记。

二、科学分配征兵任务

依据户籍人口和大学生分布情况,合理分配征兵任务,并适当向辖区内有高校的区(市)增加征兵任务。自2015年起,参照在校男生数量和应征报名情况,在各区(市)征兵任务总数中,直接向在**各高校分配大学生征兵指导性任务。

三、完善大学生征兵激励机制

自2015年起,入伍的大学生(包括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全日制公办、民办高等学校的新生、在校生和毕业生,下同),在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增发30%的优待金;除按照10000元/年为基准标准给予高等学校武装部征兵工作经费补助外,每从**市征召入伍1名大学生,再给予其不低于300元的经费补助,由所在区(市)财政负担,列入区(市)征兵办预算。2015年及以后入伍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选择自主就业且接收安置地为**的,由各区(市)按照城镇退役士兵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

四、落实征兵优惠政策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警备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发〔2011〕16号),基层专职武装干部原则上从**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时,非专业岗位可按20%的比例招聘**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每年4月,市及各区(市)征兵办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上入伍大学生人员名单,市及各区(市)民政部门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上自主就业大学生退役士兵名单,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五、加大考评检查力度

自2015年起,将征兵工作纳入对各区(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双拥考核内容,按照“兵役登记率是否达到标准要求,征兵任务是否完成,有无责任退兵”三项内容确定考评分值,具体所占分值以考核计划为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教育等部门在办理出国出境、招生、招录手续时,应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证》。每年,各级征兵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兵役登记制度落实、《兵役登记证》使用、征兵执法、优抚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兵役机关要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和教育等部门提供拒不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和拒绝、逃避征集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名单。

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有关工作的通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