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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炉厂区道路土建工程分包补充合同
编辑:静默星光 识别码:14-866335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09 17:20:37 来源:网络

第一篇:高炉厂区道路土建工程分包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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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道路及回车场土建分包工程补充合同

总包单位:某某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分包给乙方施工。针对原分包合同分包单价缺项部分,结合实际情况,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补充合同,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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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栓及铁件固定架等)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必须严格按经甲方审核后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三、乙方负责供应的材料:本工程项目所有工程材料(除甲供材料外)、施工用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采用甲控乙供形式。严格按照施工图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比施工。

四、乙方负责提供的施工机械:本工程项目所用施工机械由乙方自备,其进出场、安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双方供应的材料、构配件等应具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鉴定或经过试验定为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等,不得用于本工程项目。

六、具有合格证书的材料、构配件等应按规定复验,其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其不合格产品由供应方在48小时内清理出场。

七、钢筋原则上采用对焊;如需搭接等,需报甲方审核后,乙方方可搭接;因乙方原因搭接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八、材料代用,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二篇:土建工程分包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分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将承建的锦上华庭住宅小区一期一标段工程11#、12#、13#、14号楼及1号人防工程项目,模板工程外的全部劳务工作分包给乙方(按建筑面积一次性包干)。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锦上华庭住宅小区一期一标段工程11、12、13、14号住宅楼及1号人防工程;

2、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28367m2 ;

3、工程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l9、l11、l12号地块(重庆市委老干中心斜对面--新址)

4、工程总工期:150天(含法定节假日、雨雪天,停电停水三天及三天以内。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进场通知书为起点)。因甲方停缺材料五天以上(不含五天)的,工期顺延。

5、质量等级:以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评定为“优质结构工程”。

6、文明施工:市级文明工地。

第二条 具体分包内容及相关约定

1、材料及用具提供约定:

(1)甲方提供塔机;钢材、商品混凝土、外架钢管、扣件、模板(模板钢架支撑及模板做工)、地砖、内外墙砖、砌筑砖、水泥、河砂、碎石、门窗、玻璃栏杆、油漆、涂料、防水涂料;施工场地、排水沟、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工程和施工用水电源(乙方所需照明和动力用电由甲方接至每栋每层楼的中心点二级配电箱),其余属乙方承包范围。

(2)乙方负责提供(除甲方提供外的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工具用具、辅助材料,包括:安全花杆使用的分色油漆、该工程所需用的全部辅助材料(钉子、元丝、扎丝、电焊条、双面胶、化杂、五金、沙浆外加剂、石灰精、内外墙粉饰用粘接剂等)等;安全带、安全帽等;收缩缝使用的泡沫板;除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二级配水电中心点管线以外的作业面用水、用电材料;植筋胶、钢筋机械连接材料、钢筋竖焊剂、脱模剂、塑料垫块和大理石垫块、外墙面砖勾缝剂、主体结构与围护结构连接使用的钢丝网、空调预留管等。

2、乙方负责按重庆大学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锦上华庭住宅小区11#、12#、13#、14#施工图纸和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锦上华庭防空地下室工程施工图以及有关图纸审查意见书、设计变更及相关技术文件要求等均属乙方承包工作内容范围:

(1)钢筋制作、绑扎;内外安全防护搭拆;砼浇筑;砖砌体;制作安装预制砼构件;制作非预应力砼构件;自拌砼;泵送砼;人工钢筋制安(含扎丝、焊条、焊剂、连接);钢筋对焊、竖焊。砼垫层、瓜米石楼地面及梯踏步(含踢脚线);散水1.5m以内灰、瓦工扒精的全部内容等;水泥砂浆楼地面(含踢脚线);厨房夯实;砂浆找平层;炉渣找坡层;钢性层(分格缝);内外墙面、天棚、女儿墙等抹灰贴砖石面(含装饰线及脚手架、找平层、挂网和砼表面拉毛);所单、双排钢管外架、围栏、装御料平台等搭拆;乙方派3人配合甲方施工人员放线、抄平等所有工程内容。

(2)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在该施工区域周边距100米范围内的场内转运、预留、预埋、废料回收及堆放、按规范规定的砂浆及混凝土试件制作和养护、钢材和钢材焊接送检、钢筋绑扎成型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外架及所需设施等;屋面排气孔、避雷针、落水管底口的施工;外墙表面最后一次清洁;水电、消防、弱电、安装等所产生的孔洞、沟槽抹灰墙的修补;

(3)场内外回填清理、涉及土建设计中专项安装所留下的二次后塞口和二次补烂等;

(4)全部红线区域的安全防护,包括生产区域、生活区域、成品及半成品加工区域、办公区域的“四口五临边”、安全通道等全部安全防护的建立、维护等工作。

(5)所有出入场材料及建筑垃圾所必的上下车、二次转运等。

(6)考核标准为:扫地出门直至该工程交给各购房用户和业主,按标准能够满意使用为准。乙方按重庆大学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锦上华庭住宅小区11#、12#、13#、14#施工图纸和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锦上华庭防空地下室工程施工图以及有关图纸审查意见书、设计变更及相关技术文件等要求除人防工程基础地梁以下项目和约定作工程量增减调整的外,乙方在交房综合验收前,不产生任何计时工工资和辅助材料费用。

3、该工程结构调整时不作工程量增减调整;但内墙、外墙、顶棚、楼地面抹灰(面)贴砖、墙体改变大于10立方米部分、建筑面积调整、外墙用材改变等工程量,均按重庆99基础定额人工直接费加机械直接费计价下浮7%作增减调整(调整时间在本合同签定生效后执行)。

第三条 承包费用及结算支付

1、乙方劳务分包费用实行包干单价结算,包干单价包括:人工费、辅助材料费、个人所得税、安全费、停窝工费、公司管理费及其他所有支出费等费用。

2、包干单价包括:除甲方提供的塔吊(指塔吊操作工工资和塔吊维修费用)以外的全部其它机具设备、防护架和操作外架、卸料平台的防护、架料及搭拆等。

3、分部分项包干单价约定

(1)主体综合单价:按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锦上华庭住宅小区一期一标段11、12、13、14号楼及人防工程的中标通知书)计价,单价以每平方米75.00元计算;

(2)按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达到优质结构工程,按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5.00元计算;

(3)按重庆市现行验收标准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按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4.00元计算;

(4)该工程未出现安全事故,按中标通知书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4.00元计算;

4、结算及支付:该工程按人防工程基础梁以上至住宅第六层完工后付已完工程量的60%承包费;在房屋主体工程封顶(屋面防水垫层、找平层完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已完工程量的80%承包费;室内外装饰装修全部竣工,经相关部门初验为优质结构后10天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5%承包费;其余工程款经综合验收,符合双方约定达到“市级文明工地”、“优质结构”和无安全事故的标准,双方在30日内结算完毕,在留足2%质量保修金后付清余款。

第四条、担保条款

1、乙方交纳保证金共30万元。

2、保证金在签署本合同时一次性交纳。

3、保证金保证范围:质量保证金7万元,进度保证金7万元,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10万元,违章处罚保证金6万元。

4、保证金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十日内退还除质量保证金以外所有保证金余额;

5、保修时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质量保证金退还时间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之后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编制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文明等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措施、安全交底、技术交底和解决工程有关问题);

2、对工程进行定位放线,并负责项目业主、监理及相关部门协调工作;

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安全检查督促和验收工作;

4、按约定提供材料和机器设备;

5、按约定支付乙方承包费和退还保证金。

6、甲方负责文明施工中所采用的广告、标语、标识、警示牌制作。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认真安装、保管。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承包内容范围内的工作。有权自行组织招用技术工及普工完成该劳务;

2、服从甲方指挥,接受甲方监管,遵纪守法,精心组织,文明施工,按质按量完成约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乙方及其民工在施工区域内的工作时间或非工作时间,发生的任何伤亡事故和任何财产损失、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一旦发生任何事故,乙方应立即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损失的扩大,并立即向甲方报告事故详情;

4、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厉行节约材料,所有材料和周转材料的损耗必须控制在约定范围内;

5、乙方必须严格依据图纸要求施工,若因乙方施工失误造成损失和财产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6、乙方必须服从质监部门、业主单位及监理、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安排、管理指挥,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要求必须执行。若前述部门及人员认为乙方的质量技术和工期不能保证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具体按本协议第六条第7款约定结算给乙方。

7、乙方必须指定专人使用和管理现场财物,毁损、灭失、污染或被盗则由乙方负责赔偿。在工地现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它工作人员均须持证上岗,并交证件、证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备案;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农民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用工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月支付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工资(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发放应编制工资表,并将签字发放后的工资表复印件交甲方财务部备案。甲方发现乙方拖欠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用乙方的承包费代付民工工资,该费用在结算时冲销,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9、乙方提供的辅助材料质量保证书、合格证等按规范要求收集后交甲方存档。

10、浇砼时若发生堵管,乙方无条件进行配合处理,不另计费。

1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否则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且无权要求甲方支付承包费。若情节严重,甲方可将其直接清理出场。

12、所有甲、乙双方的入场材料(凡用于乙方承包范围的甲方入场材料)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组织下车并按甲方指定地点堆码整齐,保证先入场先使用原则。

13、乙方提供18—50岁之间合格足额的劳务人员,保证甲方工程所需,无论农忙和节假日,均不得影响甲方的施工需要。

第七条 其他约定

1、严格执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坚持“珍爱生命,保员工健康;改善环境,为人类造福;注重信誉,向顾客负责”的管理理念,杜绝人员伤亡、机械设备等事故的发生。乙方应无条件的配合甲方接受政府或其他单位和部门对工程的各类检查工作。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达到特殊工种持证率100%;技工持证率85%;平工持证率60%;劳务分包务工人员必须持健康证达100%。

3、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有预留洞、沟槽时,乙方留错、留掉的,由乙方负责剔打、修补,不另计费用,且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4、本工程为特定的优质结构工程,混凝土(梁、板、柱或其它部位)必须是几何尺寸准确,楼层内空尺寸标准,杜绝蜂窝麻面、漏棒狗洞现象和暴模等现象。表面光洁(层层清模、刷隔离剂)、角边垂直、平整且无漏浆现象。相关分项全部工程的质量要求:按《重庆市建筑工程质量协会文件渝建质协[XX]10号》和《重庆创优质结构工程的基本要求》执行和办理,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同时进入承包合同全面实施和执行。

5、若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乙方须返工重做至符合验收标准为止,一切损失(材料费、误工费、劳务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无条件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若甲方个别分项分部安排不合理,可采取建议、举证、协商的方式与甲方达成共识并实施。

7、若乙方提供的专业工人的职业素质不满足甲方及专项要求,甲方提出撤换,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若乙方在总体工程质量方面无完整的质量控制措施,出现明显质量下滑,经甲方书面通知无效后,甲方有权将乙方整体清除出场,清理出场时乙方只能按本合同中主体综合单价计算已完工程量60%计算承包费,该费在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业主拨付完工程款后支付给乙方。

8、民工食堂由甲方提供有偿服务,食堂临时设施、水、电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

9、乙方需自行施工,严禁转包;甲方发现转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0、若因甲方(或建设方)资金出现困难时,乙方应共同分担由此产生的资金压力,免除甲方延迟付款30天的责任,且确保因此原因发生后30天内不得停工。甲方资金到位后及时解决乙方因此产生的困难。

11、钢管损耗不超过租赁量1‰,超过1‰部分按照租赁合同约定赔偿;扣件损耗不超过租赁量3%,超过3%部分按照租赁合同约定赔偿;钢筋加工损耗不超过图纸计算量1.5%,超过1.5%部分按工程结算期市场价格赔偿;混凝土浇筑量损耗不超过图纸计算量1%,超过1%部分按混凝土合同约定原价赔偿。

12、作业面和非作业面(通道、楼梯间、生活区域)随时做到整洁、干净,定人定员每天打扫,生产和生活用水有序排放。民工宿舍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搁置合理、统一,随时保持清洁卫生。生产和生活区域在未经过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乱拉、乱接水电,并对此而产生的浪费、安全事故责任等,由乙方全部承担。

13、乙方所有人员自觉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服从甲方、业主、监理的指挥和有关施工现场制度。决不允许有顶撞甲方管理人员、业主代表、监理人员的行为和言语,否则发生一次,对乙方处罚1000元。若遇劳务及其他纠纷,乙方可选派人员与甲方商议,严禁出现围攻、上访及消极怠工事件,否则对乙方处以1000元—5000元/次罚款,乙方并承担相应的一切经济和社会影响后果。

14、乙方在签合同时将项目负责人、三大组长(钢筋组、砖瓦抹灰工组、混凝土工组)到项目部面试,并带本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签定劳务合同时必须签上已经面试合格的项目负责人和三大组长姓名,在签定合同后不得变更以上人员。否则每变更一人/次,乙方承担违约金1万元,甲方要求变更的除外。

15、乙方在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乙方书面委托交甲方,被委托内容必须是人、财、物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每月在现场工作日不少于28天,外出必须给甲方项目经理请假。

16、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除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外,还必须无条件配合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取证工作。

17、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指派一名持证电工为乙方施工用水电服务。否则,由甲方安排电工,乙方按照1500元/月承担工资。

18、乙方内部人员之间绝不允许出现打架、斗殴现象。一旦发生,不管任何原因,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XX元—10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移交相关管理部门处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拖欠民工工资,一次承担违约金一万元人民币;

2、若因乙方直接质量原因,主体结构未能获得优质结构,承担违约金10万元。若因甲方模板和资料问题或不配合有关方面验收而造成未达标,由甲方自行负责。

3、因乙方原因使甲方及项目部受到监理、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实施区域)处罚的,乙方将承担处罚金额的1—2倍违约金。

4、甲方按通用常规标准要求及管理、监督工程质量、进度时,若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意见不配合、不彻底,甲方将按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若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含主体和总工期),乙方按1000元/天承担违约金(除甲方供材原因停工5天以上的)。

6、在不缺乏材料的情况下,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模板组停工超过一天的,乙方承担违约金按照1000元/天计算;累计三次导致模板组停工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在两日内无条件退场,所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可获得已完工程量60%的承包费。

7、如有其他违约行为,按合同中承包费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签署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如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叁份,乙方壹份,肆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工程完工,工程款支付完毕,保修期届满,此合同自然失效。

甲方: 乙方: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第三篇:高炉电缆沟及排水沟分包合同专题

高 炉 大 修 项 目

区域电缆沟和公辅设施土建工程分包合同

总包单位:上海十三冶张家港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分包单位: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分包给乙方施工。结合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3三、工程保修期限:保修壹年

四、甲方提供本工程所需施工图二套及施工技术说明资料。

五、乙方应建立本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规范标准以及甲方根据质量管理要求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检验,并按甲方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六、工程完工验收,完工工程由乙方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申请表》,通知甲方检查验收,经甲方会同业主或质量监督机构认可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七、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将已完工的单位工程验收日期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甲方以施工图、修改图、设计变更、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等为依据,按时参加验收,办理竣工验收移交手续。

七、施工和生活用水、用电,由乙方支付水电费,甲方按与业主签订的水电费合同单价(水费1.5元/吨、电费某某.7元/度)及实际发生量在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13、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理。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帐 号: 帐 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签订日某某 年 七 月 六 日

第四篇:厂区道路维修合同

道路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沈阳监狱管理分局公司各大队室内墙面维修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室内墙面维修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程施工范围:详见道路维修工程预算表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时间:年月日

竣工时间: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

2、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由乙方开具全额工程专用发票。

3、竣工验收,甲方付款90%;其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结清。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按照行业的施工标准进行施工,质量达到优良,并经过甲方验收。

五、工程质量保修期

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壹年。在保修期内,若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人为因素除外),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不按合同规定付款按有关法律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不按有关标准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在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不及时到场解决问题,甲方有权拒付质保金。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付诸于法律手段。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室内墙面维修工程量预算表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第五篇:厂区道路施工合同

道路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一方城堡甲方厂内道路铺设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厂内道路工程,包公,包机器设备,保质量,保安全。负责保修。

三、材料供给:甲方提供:石片、混凝土,其他材料由乙方提供。

四、工程内容:乙方负责厂区道路路面硬化及养护厂区。

五、道路要求及质量:厂区道路20cm,中间主道路25cm;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道路质量标准。

六、工程期限:202_年 月 日至202_年 月 日,保修期1年。

七、合同价款:采用工程单价承包方式,承包单价为 元/立方米,按实际施工最后结算。另附加道路地基土方转运费壹万伍仟元。

八、结算方式: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拨款至总价款的90%,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在竣工后1年后付清。

九、双方责任承担:

1、甲方提供厂内水电,乙方负责工程的施工及质量,如果保修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该无偿及时修复。

2、乙方对现场的安全及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及施工人员受伤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怠工,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违约责任:、1因成本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每耽误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元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要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工程项目总造价的 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至合格外,还应付 元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发包方。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发生争议后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双方认真履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单价补充说明:

1、平整开挖测量水平6元/立方米。

2、压实场地6元/立方米。

3、铺碎石、人工费15元/立方米。

4、路混凝土、人工费40元/立方米。

5、机械费(含振动泵、锯缝机)、人工费14元/立方米。

6、钢模25元/立方米。合计人工100元/立方米 甲方: 乙方:

202_年 月 日

高炉厂区道路土建工程分包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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