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法律顾问协议书
法律顾问合同
聘用方:石安镇清泉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应聘方:三县石安中心法律服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职责
(一)为乙方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包括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等;
(二)为乙方(包括法律服务工作者,下同)开展工作提供支持与协助,使乙方尽快熟悉村情况并开展工作;
(三)为乙方的法制宣传教育等专项活动提供便利;
(四)通过微博、微信、短信、电子邮件、QQ等电子平台,及宣传栏、宣传小册子等,宣传法律顾问公益服务进村工作,提前在村务公示栏或法制宣传栏公示法律顾问姓名、服务时间、地点;收集、汇总辖区村民的法律问题,为法律顾问进村开展公益服务做好前期准备,并引导村民开展咨询活动;
(五)及时向镇司法所反映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的情况,包括好的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
二、乙方职责
(一)担任村法律顾问。提高“两委”班子依法管理和服务村公共事务的水平,为村决策、承包合同、分配方案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1、对村委会换届选举程序、文书把关,协助规范选举,从法律层面提出意见;
2、通过编印、发放普法小册子和警示案例,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宣传党委、政府重要部署精神及相关政策法规;
3、通过现场宣传、咨询以及电话、网络咨询的方式解答村民有关的法律问题;
5、对村经济合同、分配方案进行审查把关。主要对山林、鱼塘、果林、土地、房屋出租等经济合同和收入分配方案进行审查把关;
6、起草或审查村规民约;
(二)参与村民主自治工作。协助村居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为村委会和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每月不少于一天到村开展法律咨询,解答村委会、村民的法律问题;
(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至少两次为村民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村民依法维权,提高村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
(五)协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村委会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六)协助做好村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为特殊人群提供法律帮助;
(七)协助做好村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工作。引导困难群众向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三、乙方活动开展方式
(一)在村设法律服务工作室,每月不少一次到村处理法律事务,接待辖区组织、单位、企业及村民的法律咨询;
(二)与村、司法所共同组织,利用村干部会、党员干部群众代表会或村民大会,大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让更多村民了解和知晓各种法律政策;
(三)公布便民法律热线、法律咨询网站、QQ等联系方式、或登录政府门户网站、石安老乡QQ群解答法律咨询;
(四)按照上面的规定,到村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时,由村书记、主任考核,考核表交镇备案;
四、服务期限
暂定一年,自202_年 月 日到202_年 月 日止。服务期届满前半个月,双方再行协商续签协议。
五、费用及其划拨
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作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经费。此款限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六、终止服务形式
乙方指派的法律顾问服务不到位或不能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时,甲方可向乙方要求更换指派法律顾问;因乙方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或甲方出现不配合乙方开展工作的情况时,双方均可解除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镇司法所、镇党政办各留存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清泉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三台县石安中心法律服务所(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指派法律顾问:(签字)
签字时间:202_年 月 日
第二篇:法律顾问协议书
法律顾问合同.法律顾问协议书
聘请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受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为推进甲方各项法律事务的顺利开展,使甲方行为法律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服务机构、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一事,订立下列协议各项,并约定共同遵守。
一、乙方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日常法律咨询,电话或当面口头答复,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书面法律意见的,最晚2个工作日内答复;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企业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项目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每服务两次;(6)应甲方要求,为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7)主动为公司提供专项法律风险排查服务,对风险事项出具专项书面法律意见,原则上一年不少于1个项目;
(8)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对公司的民事调解、和解提供全面法律支撑(包括现场支撑);
(9)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己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
法律顾问合同.律师提供与甲方业务开展和内部管理有关的一切乙方所需资料并及时送达乙方,同时甲方还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及合法性。
3、甲方在经营、管理中遇到法律问题,可邀请法律顾问参与研究,提供有关资料,听取律师意见,但不得向乙方和承办律师提出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要求;
4、甲方应当按照以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顾问费:
(1)聘用期内,甲方每年付给乙方法律顾问费人民币叁万伍仟元;(2)合同签订后,收到增值税发票后30天内付款至合同金额的50%,剩余50%在服务过半后一次性支付。
三、合同期限
乙方律师受聘时间为壹年,从202_年7月15日起至202_年7月15日止。
四、其他约定
1、乙方的行为是连续有效的,不因负责律师或其他负责人的工作变动或调离等原因而受任何影响。经甲方认可的接任律师须保持代理工作的一致性;
2、因乙方之行为不当与顾问业务有关的第三者发生的任何纠纷和争议,均与甲方无关;
五、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1、本协议一切条文的修改,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协议的解除
1、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委托事项转交第三方办理的;(2)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履行委托代理事项,以至发生严重失误给甲方的财产造成损失的;
(3)如果合同期内,乙方被市政公用集团除名,本合同也同时终止。
2、本协议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本协议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
第三篇:法律顾问协议书[范文]
聘请法律顾问协议书
()陕瑞顾字号
根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乙方陕西瑞拓律师事务所共同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作为其法律顾问,乙方指派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1、就甲方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业务开展以及涉外经济交往中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建
议,提供有关法律依据。
2、参加甲方重大经济合同谈判,审查、修改或草拟甲方的经济合同、协议及诉状、答辩、控告、声明、申诉等法律事务文书。
3、协助甲方依法正确处理重大经济案件纠纷。担任甲方代理人,参加有关经济和权益纠纷的调解或仲裁活动。
4、在涉及甲方的诉讼中,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担任甲方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依法维护
甲方的合法权益。
5、协助甲方向职工进行法制教育,提高法制观念。
6、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在担任甲方法律顾问时必须尊重事实,遵守法律、遵守职业道德,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
权益。
三、甲方为法律顾问提供办公、交通、通讯便利和相关费用。如需外出公干,甲方应承担法
律顾问的差旅、食宿等费用。
四、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法律顾问代理甲方参与诉讼、仲裁的,根据有关规定,需另行办
理委托代理手续,签订授权委托书。
五、乙方收取法律顾问费每年元,在本协议签订后一次付清。
六、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修改。
八、本协议在双方签订,盖章、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陕西瑞拓律师事务所
(签章)(签章)地址:地址:西安市高新三路财富中心
二期B座19层1922号
电话:电话:029-63364170年月日年月日
陕西瑞拓律师事务所TEL:029-63364170
第四篇:法律顾问协议书
编号:
法律顾问协议书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甲方为适应业务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法律工作者担任其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经协商,由乙方指派法律工作者担任甲方法律顾问。如指定人员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乙方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并另行指派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
二、乙方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标准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主要职责是: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就较大重大的行政、经济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3、协助草拟、修改、审查经济合同、协议、章程等法律事务文书;
4、对甲方工程项目过程中签订的合同予以审查;
5、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制定制度、拟定劳务合同;
6、参与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纠纷和其他较重大的纠纷;
7、代理参加行政、经济案件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
8、针对甲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次,每次不少于分钟;
9、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资料和信息,对依法行政、建章立制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10、应甲方委托,以甲方法律顾问的名义作授权声明或有关代理行为;
11、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有权查阅甲方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列席有关业务会议,进行调查取证,获得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方便,并有权拒绝办理与法律顾问工作无关的其他事务。
乙方应当在甲方委托授权的为范围内进行活动,不得参与、干预或执行与职务无关或者未经委托的其他事务。不得泄露甲方要求保密的事项或文件资料。如乙方造成泄露,乙方除需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赔偿,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乙方每月不少于两次到甲方履行职务,甲方如遇紧急法律事务应随时与法律顾问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乙方应在甲方提出法律服务请求后并帮助顾问单位建立服务档案和上门服务记录簿。
五、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元,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支付。
六、乙方为甲方到外地承办有关法律事务,其交通、住宿、差旅补助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为甲方办理本合同第二条中重大或复杂的法律事务均应按照有关规定,另起委托合同,并按照收费标准给予不少于10%的优惠。
八、年,自年月年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方如需终止协议,应当提前三个月用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届满后一个月,如双方未提出解除协议的表示,应视本协议继续有限,有效期为一年。
九、甲方认为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可向乙方业务主管部门举报。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双方协定其它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法律顾问协议书
法律顾问协议书
甲 方: 镇 村(居)委会 乙 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及管理的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聘请乙方指派的 同志担任本村(居)法律顾问,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律顾问因按照本协议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
1、制定服务预案,了解甲方的法律需求情况,并制定具体的法律服务方案;
2、协助甲方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及辖区内的重大敏感和群体性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为甲方的重大经济、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协助;
3、解答辖区内广大干群的各类法律咨询;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为辖区内的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4、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宣传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群的法律意识。
三、服务方式: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等方式,定期或者不定期为甲方提供热情、文明、规范的法律顾问服务。
四、甲方的义务:
1、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场所和便利,并做好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的信息公示;
2、指派专人与乙方对方对接工作,收集群众的服务需求,根据需要邀请乙方参 与人民调解工作和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五、乙方的义务:
1、指派人员为甲方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
2、如指派人员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协商,更换指派人员;
3、乙方及其指派人员对甲方及群众提供的资料、文件、情况及有关图纸、谈话记录、录音等将严格给予保密,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及群众同意,不得随意泄露。
六、聘请的年限、报酬及费用支付方式
1、本顾问合同的年限为五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未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则本协议自动延长一个聘期,双方可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2、甲方向乙方支付顾问费每年 元,在每年的12月30日前给付。
3、乙方参代理甲方参与仲裁、诉讼(包括诉讼中调解和案外和解)、行政复议、听证及办理重大的非诉讼法律事务按照法律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向甲方收取,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