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国家税务局办事窗口申报材料
国家税务局办事窗口申报材料
衢州市柯城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主要负责受理柯城区范围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798户、小规模纳税人11801户,纯所得税户281户企业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发售、发票缴销、税务登记、文书受理等工作。区国税局为向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将全局年轻骨干力量集中在办税服务厅,大力加强办税服务厅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办税服务厅现有干部职工10人,平均年龄29岁,其中男3人,女7人,党员2人,预备党员2人,团员5人,均为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是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的精干队伍。经过半年的积极努力,办税服务厅已成为柯城区国家税务局的“名片”,成为柯城国税一道亮丽的风景。
一、建章立制,完善创建规划新内容
半年来,办税服务厅在区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纪委等部门的热忱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宗旨,以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为契机,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推进办税服务的软硬件环境建设,以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作为工作重点,建立完善的纳税服务体系,纳税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得到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一致肯定。
办税服务厅成立之初,就着手将“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了《创建工作总体规划》,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创建目标、组织机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量化细化创建工作内容。同时把创建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成立创建工作小组,从组织上给予保证,形成创建合力。
为激励岗位人员奋发向上,树立良好形象,促进和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我们强化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办税服务厅管理制度》、《办税服务厅工作岗位考核办法》、《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同时相应制定了服务承诺制、全程服务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和一次性告知等各项服务制度。这些制度从仪表仪容、文明用语、服务忌语到办税程序、办税时限、投诉渠道、应急处理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从制度上规范了干部职工的文明服务和规范执法行为,将创建工作渗透到办税服务厅各项日常工作之中,不断为创建工作注入新的内容。
二、发挥职能,增添柯城经济新动力
(一)全力完成税收收入任务。作为区局办税服务厅,承担着全局的税收任务,在今年税收任务增长较大、税源增长不理想的情况下,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办税服务厅全体人员坚持从服务柯城经济全局的高度,统一认识完成税收任务的重要意义,努力克服收入压力和各种不利因素,提早部署,积极完成税收收入任务。截止8月,共组织入库税款23337万元,同比增收5152万元,同比增长28.33%,完成年度计划的83.5%,做到任务进度快于时间进度。同时完成地方财政收入7211万元,同比增收2190万元,同比增长43.6%。完成全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目标任务的97.72%,有力的支持了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二)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办税服务厅处在税收最前线,对纳税人情况比较了解,做好税收调查和收入预测,积极开展对纳税情况归纳分析,特别是对区两个园区收入情况每月进行重点分析,及时反馈给业务科室并提出自己的建议,使业务科室对税收情况掌握更加准确,为区委、区政府改善经济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实施科学决策提供参谋依据,切实发挥了组织收入的保障作用,为完成区局全年税收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202_年,共办理免税销售额11.9亿元,减免收入3.9亿元,减免税额0.21亿元。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全区有868户个体户纳入免征范围,减轻税收负担625万元。今年截止8月,共办理免税销售额9.5亿元,减免收入3.08亿元,减免税额926万元。
三、软硬齐抓,构建纳税服务新平台
(一)全力建设区局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从无到有,各项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尽快实现为纳税人办理业务,提供纳税服务,办税服务厅人员积极配合,加班加点,认真学习钻研,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了各种设备的使用,各项办税事项的操作程序,尽最大可能为纳税人办理事项节省时间。办税服务厅4月下旬开始建设,于5月3日就开始运行并接收处理部分业务。目前,所有业务均已开展,共办理行政审批650件次,行政许可88件次,发售发票1422户次,开具纳税证明139份。
(二)实施标准化建设。按照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区局加大办税服务厅建设投入,统一内外标识,目前人员、设备和各项设施已全部到位,目前配备人员6名,设置6个综合窗口。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纳税人,我们全力推行pos机刷卡缴税业务,在大厅一次性完成申报、缴税扣款全过程,避免了纳税人在银行、税务机关两头跑现象的发生。值得一提的是在自助办税区我们特意配备了arm自助办税终端机,纳税人在终端机上不仅可以快捷地享受办税涉税的各种电子服务,还可以即时获取涉税信息和税收政策的查询、下载。
(三)实现了分工科学化。按照“一厅受理、一窗办结、一人多能”的目标,对大厅原来按业务进行划分的5个窗口进行资源整合,破解技术和业务上的难题,尽一切可能增加窗口,重新设立了6个全职能窗口,实行导税服务,使办税服务厅每个窗口都能为纳税人提供文书受理、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领购等全职能办税服务,统一受理纳税人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的所有涉税事项,并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所需资料、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首问责任制,解决了纳税人办税“多头找、多次跑”和国税机关“重复找纳税人”的问题。
(四)增强服务意识。推进办税服务厅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了提高和加强窗口人员的服务意识,要求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人员签订《办税窗口人员服务承诺书》,开展季度和年度纳税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并进行公示。实现了程序精简化。我们从简化内部流程入手,提升办税效率。先后对税务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审批、一般纳税人初认定等8项涉税程序进行了规范,取消了10道审批环节,减少减并纳税人报送或填报报表9项,下放审批权限4个,涉税事项受理前置18个,减轻了纳税人负担。
(五)信息化建设。特别是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在税收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为纳税人提供高品质和高效率的税收服务。大力推行网上办税服务厅、横向联网缴税等个性化自助办税手段,拓展服务功能和项目,让纳税人更为方便快捷的办理各项涉税业务。同时,运用信息技术,充分利用区局国税网站、手机短信服务、征纳互动网、税企qq群等网上平台,加强与纳税人的交流沟通,及时解答纳税人的咨询,及时发布最新税收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创建目标,使纳税人足不出户也能享受到贴心服务。
衢州市柯城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主要负责受理柯城区范围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798户、小规模纳税人11801户,纯所得税户281户企业的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发售、发票缴销、税务登记、文书受理等工作。区国税局为向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将全局年轻骨干力量集中在办税服务厅,大力加强办税服务厅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办税服务厅现有干部职工10人,平均年龄29岁,其中男3人,女7人,党员2人,预备党员2人,团员5人,均为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是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的精干队伍。经过半年的积极努力,办税服务厅已成为柯城区国家税务局的“名片”,成为柯城国税一道亮丽的风景。
一、建章立制,完善创建规划新内容
半年来,办税服务厅在区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纪委等部门的热忱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宗旨,以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为契机,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推进办税服务的软硬件环境建设,以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作为工作重点,建立完善的纳税服务体系,纳税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得到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一致肯定。
办税服务厅成立之初,就着手将“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创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了《创建工作总体规划》,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创建目标、组织机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量化细化创建工作内容。同时把创建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成立创建工作小组,从组织上给予保证,形成创建合力。
为激励岗位人员奋发向上,树立良好形象,促进和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我们强化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办税服务厅管理制度》、《办税服务厅工作岗位考核办法》、《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同时相应制定了服务承诺制、全程服务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和一次性告知等各项服务制度。这些制度从仪表仪容、文明用语、服务忌语到办税程序、办税时限、投诉渠道、应急处理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从制度上规范了干部职工的文明服务和规范执法行为,将创建工作渗透到办税服务厅各项日常工作之中,不断为创建工作注入新的内容。
二、发挥职能,增添柯城经济新动力
(一)全力完成税收收入任务。作为区局办税服务厅,承担着全局的税收任务,在今年税收任务增长较大、税源增长不理想的情况下,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办税服务厅全体人员坚持从服务柯城经济全局的高度,统一认识完成税收任务的重要意义,努力克服收入压力和各种不利因素,提早部署,积极完成税收收入任务。截止8月,共组织入库税款23337万元,同比增收5152万元,同比增长28.33%,完成年度计划的83.5%,做到任务进度快于时间进度。同时完成地方财政收入7211万元,同比增收2190万元,同比增长43.6%。完成全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目标任务的97.72%,有力的支持了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二)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办税服务厅处在税收最前线,对纳税人情况比较了解,做好税收调查和收入预测,积极开展对纳税情况归纳分析,特别是对区两个园区收入情况每月进行重点分析,及时反馈给业务科室并提出自己的建议,使业务科室对税收情况掌握更加准确,为区委、区政府改善经济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实施科学决策提供参谋依据,切实发挥了组织收入的保障作用,为完成区局全年税收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202_年,共办理免税销售额11.9亿元,减免收入3.9亿元,减免税额0.21亿元。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全区有868户个体户纳入免征范围,减轻税收负担625万元。今年截止8月,共办理免税销售额9.5亿元,减免收入3.08亿元,减免税额926万元。
三、软硬齐抓,构建纳税服务新平台
(一)全力建设区局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从无到有,各项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尽快实现为纳税人办理业务,提供纳税服务,办税服务厅人员积极配合,加班加点,认真学习钻研,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了各种设备的使用,各项办税事项的操作程序,尽最大可能为纳税人办理事项节省时间。办税服务厅4月下旬开始建设,于5月3日就开始运行并接收处理部分业务。目前,所有业务均已开展,共办理行政审批650件次,行政许可88件次,发售发票1422户次,开具纳税证明139份。
(二)实施标准化建设。按照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区局加大办税服务厅建设投入,统一内外标识,目前人员、设备和各项设施已全部到位,目前配备人员6名,设置6个综合窗口。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纳税人,我们全力推行pos机刷卡缴税业务,在大厅一次性完成申报、缴税扣款全过程,避免了纳税人在银行、税务机关两头跑现象的发生。值得一提的是在自助办税区我们特意配备了arm自助办税终端机,纳税人在终端机上不仅可以快捷地享受办税涉税的各种电子服务,还可以即时获取涉税信息和税收政策的查询、下载。
(三)实现了分工科学化。按照“一厅受理、一窗办结、一人多能”的目标,对大厅原来按业务进行划分的5个窗口进行资源整合,破解技术和业务上的难题,尽一切可能增加窗口,重新设立了6个全职能窗口,实行导税服务,使办税服务厅每个窗口都能为纳税人提供文书受理、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领购等全职能办税服务,统一受理纳税人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的所有涉税事项,并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所需资料、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首问责任制,解决了纳税人办税“多头找、多次跑”和国税机关“重复找纳税人”的问题。
(四)增强服务意识。推进办税服务厅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了提高和加强窗口人员的服务意识,要求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人员签订《办税窗口人员服务承诺书》,开展季度和年度纳税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并进行公示。实现了程序精简化。我们从简化内部流程入手,提升办税效率。先后对税务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审批、一般纳税人初认定等8项涉税程序进行了规范,取消了10道审批环节,减少减并纳税人报送或填报报表9项,下放审批权限4个,涉税事项受理前置18个,减轻了纳税人负担。
(五)信息化建设。特别是有效利用信息化手段,在税收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为纳税人提供高品质和高效率的税收服务。大力推行网上办税服务厅、横向联网缴税等个性化自助办税手段,拓展服务功能和项目,让纳税人更为方便快捷的办理各项涉税业务。同时,运用信息技术,充分利用区局国税网站、手机短信服务、征纳互动网、税企qq群等网上平台,加强与纳税人的交流沟通,及时解答纳税人的咨询,及时发布最新税收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创建目标,使纳税人足不出户也能享受到贴心服务。
四、特色服务,谱写税收服务新篇章
(一)建立方便快捷的管理模式。科学设置服务窗口,我们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提供全程服务,积极探索前后台分离的办法,不断扩展前台功能,扩大即时办理事项的范围。按照“优质高效、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减少办税环节,缩短办税时间。切实改变纳税人来回跑的现象,方便纳税人简便快捷的办理涉税事项。即办类涉税事项,由区局办税服务厅(窗口)受理后,当场办结,当场出件,系统录入。对属于柯城区局征管范围内的流转类、备案类涉税事项,可以由区局直接负责审批(核)、备案、出件。引进配套服务,及时为纳税人解决技术问题,使纳税人不用“两头跑”,大大方便了纳税人。实现了“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及时审批、限时完成、一窗回复”高效机制。
(二)完善农村税收便民服务制度
针对柯城区的乡镇较为分散,农村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时费时费力。为此,我局统一组织实施农村税收便民服务网点建设工作,在柯城区航埠、华墅、石梁、沟溪设立网点,使之成为协助国税机关为农民和农村纳税人提供农村税收便民服务的窗口。为了让这个服务平台走近农村纳税人,我们通过广播、报刊、国税门户网站等媒体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工作,并与乡镇配合举办“农民办税方便卡”相关培训会,做好“农民办税方便卡”申请登记工作。建立了办税服务厅与服务网点工作对接制度。为了确保广大农村纳税人及时取得经税务机关确认通过的免税农产品发票,我们在办税服务大厅代开发票窗口落实专人负责农产品开票的审核确认,并设置ab岗,实施8小时工作时间不断岗,做到即时审核、即时确认、即时开具、即时取票,极大方便了农村纳税人。便民服务网点的设立,有效地弥补了基层税务所撤消后形成的农村纳税服务工作缺失的状况,在支持“三农”及优化农村纳税服务方面发挥出极大的成效。
上下街改造提升受影响商户税款获调减
上下街改造提升受影响商户税款获调减
(三)积极配合市十大改造工程。为推进综合改造提升工程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广大经营业主的利益,办税服务厅结合自身工作,开展配合改造工程专项工作。组织人员贴近纳税户,主动开展上、下街片区个体税收征管和税收宣传工作,落实好因街区改造提升工作造成商户停歇业的税款减免,发放涉税资料276份,对上下街改造中涉及的229户纳税人电话提醒,提醒纳入改造提升范围的纳税人停歇业等有关涉税事项所需办理的相关手续。在此期间,办税服务厅优先办理注销、停歇业、变更登记以及发票缴销等涉税事项共计563件次,减免税款共计240余万元,努力营造了和谐的征纳关系。落实后续服务,及时了解掌握商户在提升、改造过程中的遇到问题与困难。同时,做好纳税服务,为恢复商户生产经营创造条件。
(四)推行“两单式”纳税服务
我们针对当前经济形势,结合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和园区企业特点,制定推行了“两单式”纳税服务项目,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税收政策。“两单式”纳税服务项目主要分为:“订单式”服务和“点单式”服务二个部分。“订单式”服务是:税务部门根据不同类型的企业制定税收服务项目菜单,企业根据涉税业务需求,向税源管理部门下单,要求对某一涉税事项进行辅导或办理,税源管理部门按照各个企业的订单,有针对性地进行纳税辅导和办理。“点单式”服务是:税务部门通过国税网站或书面个人简介等形式,向纳税人介绍本部门税收管理员的基本情况及业务擅长,由纳税人根据涉税业务需要或税务人员业务专长,选择税收管理员提供相关的纳税辅导及办税服务。我们通过明确服务内容、制定业务流程、整理税收政策、组成专业团队和开展服务宣传,形成了“两单式”服务体系,该特色服务项目还被列入浙江省国税局管理创新项目库,在实际推行中取得较好效果,切实转变了服务方式、规范了服务标准、提升了服务水平、强化了服务监督。
(五)努力构建和谐税收环境。进一步强化纳税服务工作的基本理念。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和“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服务理念,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大厅值班长制度,安排业务骨干轮流担任值班长,全天候担任“首问责任人”。开辟办税服务绿色通道,开展涉税事宜的“特事特办”。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不断探索个性化服务。不断完善纳税服务制度,探索岗位人员的服务规范和操作标准,保证各环节、各部位的纳税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强化了纳税人权益维护工作,建立了纳税人权利救济渠道,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响应机制。属于职权范围的,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同时向投诉举报人承诺答复时限。
(六)加快审批流转进程,及时办理退税。为进一步支持企业发展,全面落实退税政策,在工作中合理简化审批流程,加快退税速度,截止8月31日共办理各类退税410户次,退税金额6792万元,其中,出口退税6553万元,其他退税239万元。
五、强化作风,展现干部队伍新面貌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一岗双职,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科室负责人与科室成员,层层签订责任书,全面提高干部责任意识,巩固防线。开展主题教育。在全局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了“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廉政主题教育。通过活动的开展,规范了我局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进一步促进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的转变。使用内控机制监督管理系统,廉政监督“死角”被逐渐清理,同时“群众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和涉税岗位工作人员述职述廉活动的深入开展和进行,行风建设的外部监督渠道得到了广泛延伸,内外监督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国税的部门形象建设得到了考验和提升。
(二)加强作风建设。开展了“与爱同行做最美柯城人”主题实践活动。立足柯城国税窗口工作实际和工作特点,通过最美宣讲、岗位实践、志愿服务、主题征文、典型选树等形式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带头践行“诚信、责任、仁爱、奉献”的衢州人价值观和“博学、厚德、崇法、税和”国税精神,不断深化“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为建设幸福柯城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组织开展岗位学雷锋活动。以树立行业新风为目标,把各岗位干部学雷锋的积极性引导到立足本职、无私奉献的行动上来。以“奖先惩后”为保障,营造“多干事、干实事、当先进”的良好风尚。实施工作报告制度,形成基层干部周汇报例会制,科室成员汇报上周工作,科长点评,中层干部月汇报例会制,科长汇报重点工作及未按期完成工作,促进各岗位全面落实岗位职责。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及市委“八条禁令”,每人撰写学习体会,营造人人学党章、人人守党纪、人人转作风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建设。坚持每周学习日、全民学习日制度。以全员学习为基础,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不断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团队整体素质。为提高干部队伍整体业务素质,引导干部树立“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理念,提升干部服务纳税人的能力水平,经常性开展税收咨询业务培训,操作能力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本领,办税服务厅根据区局工作安排,加强全体人员日常业务学习,并于6月底组织全员参加市局税收业务知识测试,取得良好成绩。注重服务厅人才培养,组织人员参加市局对专业人才库入库人员进行的选拔,形成“人人想成才、成才为国税”的赶超氛围。
(四)提高社会责任意识。以“国税文化周”为引擎,打造精品国税文化,树立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近年来,在全体干部中开展了为地震灾区捐款、组织开展“党员进社区”、无偿献血、“慈善一日捐”、“双万结对共建文明”、与低收入农户和困难学生帮扶结对、为困难职工提供救济等活动,提升了干部社会责任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第二篇: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争创“群众满意基层办事窗口”纪实
立足服务求实效 致力满意促发展 ——X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争创“群众满意基层办事窗口” X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自开展“群众满意基层办事窗口”创建活动以来,始终把“争做群众满意国税干部,创建群众满意国税窗口”作为切入点,立足创新,实实在在为地方经济服务、为纳税人服务。
一、坚持理念先行,争做群众满意国税干部
(一)坚持“纳税人满意就是服务标准”的目标理念,不断提高干部素质。该局坚持“学、比、查”的基本模式,高标准建设“窗口”队伍。一是“学”,运用“星期一”夜校、文明学校、网上税校等阵地,开设职业道德、廉政纪律、税收法制、办税业务、服务礼仪等知识讲座。组织干部学理论、学技能,经常性地开展岗位练兵竞赛,培养办税能手。二是“比”,比服务水平、比群众满意度。每月评选“服务明星”、每季评选“明星窗口”、每年评选“三心美丽女税官”,形成稳定的服务激励机制。三是“查”,经常性面对面、硬碰硬查找不足,以查促改、以查促优。上半年,该局组织小分队深入乡镇、街道、企业征求意见、并对征求到的7条意见和建议逐一分析,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让基层、群众和纳税人满意。
(二)坚持“规范执法就是最好的服务”的行为理念,切实规范干部行为。一是依法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文明办税“八公开”、文明服务规范、纳税服务“二十个怎么办?”等规章制度,实现制度管人。二是强化工作目标考核,制订细化到岗位的15条服务绩效考核具体标准,营造争先创优氛围。三是积极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对服务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实时执法监督。今年已发生执法行为22737件,执法正确率达到100%。自成立以来,办税服务厅已创造了三个“零记录”,一是征收税款46亿元,入库零失误;二是受理服务事项10万余件,操作零差错;三是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干部零投诉。
二、积极助推地方经济发展,当好政府决策参谋
(一)认真向政府部门报送经济税收分析材料。坚持每月向县委县政府、经济主管部门、乡镇和开发区报送收入任务进度表,每季报送《国税收入情况分析》。该局报送的经济税收分析材料已被列入各级党政领导、有关部门的必备信息,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称赞“数据比较及时,内容比较翔实,起到了反映经济发展状态的‘税收晴雨表’作用”。
(二)自觉主动服务招商引资。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四快”服务,即办理登记快、审批认证快、政策落实快、提供服务快。去年以来共为全县300家招商引资企业及时提供服务,从未有推诿扯皮现象。今年六月组织“百千万双送双推”(百名国税干部进千企联万户,送政策送服务,推进税收秩序规范,推进税收收入增长)活动,逐户走访调研全县112只“大好高”项目,及时掌握项目生产经营进展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形成“大好高”项目税源情况专题调研报告。同时,领办“瑞高建筑系统有限公司”专项服务任务,帮助企业融资1000多万元人民币,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大好高项目推进工作先进集体”。
(三)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增强企业竞争力。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减免退税达2亿多元,同时开发运用“税、企、银、库‘一户通’”系统,确保减免退税款快速、安全到达企业帐户。
三、积极创建“三心”服务体系,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一)优化办税环境,让纳税人舒心。在300多平方米的办税服务厅内,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证上岗,并设置导税台、便民角、自助服务区、办税指南栏,配备触摸屏、饮水机、茶具、纸笔、老花镜、自助办税电脑等硬件设施。同时专门设置对外服务的复印室,在办税大厅门口设立办税专用停车位,切实实现办税服务厅“面积最宽敞、装修最实用、设施最完善”的目标。
(二)完善全程服务,让纳税人省心。一是简化和优化业务流程。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62项,减少纳税人报送资料88种,减少审批环节68个。同时归并申报、认证、报税等24个专业化窗口,设置8个综合性办税窗口,纳税人在一个窗口便可办妥所有纳税申报事宜。二是开展“一站式”服务。划分12个大类81个全程服务项目,配备2名干部专职行使全程服务职责,当场即时办理或受理限时办结纳税人申请的审批、服务事项,对超时受理、超时办结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行政和经济责任追究。目前全程服务共办理审批和服务事项10.4万件,全部按时办结。三是实行联合办证。联合地税部门实行一次申报、一个税号、一套证件、一次办理、一次收费的税务登记办证,目前已办证5179件,减少纳税人费用8万余元。四是实行网上办税。为纳税人提供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税企银库一体化等网上办税业务,帮助纳税人足不出户办理涉税事项。
(三)创新服务形式,让纳税人称
第三篇:最新计划生育窗口办事指南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一、申请办理的条件
户籍在本省或者婚嫁并常住本省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在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之前,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前款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夫妇双方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在十四周岁前死亡的;
2、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3、再婚夫妇,一方再婚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二、办理所需的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一式两份)及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家族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意见。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或结婚证、独生子女出生证明(或者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二寸合影相片一张。
三、发放流程
1、由双方共同提出申请,报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村(居)委会签署意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及有关材料后,对于材料齐全、有效的,当场免费审批发证并登记造册,特殊原因不能当场发证的,自收齐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并送证上门,或委托村(居)委会送证上门。对于书面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宝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一孩生育服务证
(一)申报材料
1、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夫妻近期合影照片1张(2寸)。
(二)办理程序:
1、以登记为原则,领证为例外。群众可在村(居)委会登记,如有需要,也可在乡镇(街道计生办登记),并当场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
2、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符合条件予以免费发放。
(三)承诺时限:即办
(四)收费标准:
(五)办理流程:
拟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向办证机关提交材料 ↓
办证机关对提交的材料及时进行审查 办理时限:即办 ↓
材料齐全的,应当即时免费办理一孩子生育服务证 ↓ 发放生育服务证并退还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时限:即办 ↓
对不符合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的,要即时说明理由 流动人口婚育证
一、申请办理的条件
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妇女。但是,下类人员除外:
(一)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
(二)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二、办理所需的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
2、本人的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三、办理流程
1、育龄妇女外出前与村(居)委会签定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合同,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委托亲人或村(居)委会代办)
2、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对于材料齐全、有效的,当场免费发证并登记造册;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全的全部材料。婚育证明应载明:持证人姓名、年龄、公民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基本信息,同时,还应载有发证单位印章和发证时间,婚育证有效期为三年。再生育服务证
一、申请程序
1、符合《福建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再生育的相关条件的夫妻,双方户籍在本省的,可向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首先收到当事人申请的乡(镇、街道),必须接待、受理,并将办理情况通报另一方户籍地卫生计生部门。一方户籍在外省的,经外省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或夫妻双方书面承诺婚育事实,可在我省办理生育服务证。
二、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夫妻近期免冠两寸合照1张。
2、单独二孩的提供一方是独生子女的有效证件,即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其生育子女情况的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或申请人承诺声明。
3、办理再生育申请不适用承诺制的情形,要求提供符合再生育条件的书面证明材料:
(1)视为独生子女的情形,应提交如下证明:
父母生育的子女死亡的,需提供发生子女死亡所在医疗机构、注销户籍的派出所或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子女死亡证明材料。其他子女达到法宝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
收养的以1992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为界限,在此之前收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收养证明;在此之后收养的,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
(2)“患不孕(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需提供:
①收养证;②县级以上医疗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不孕证明。
(3)“子女为残疾凶,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和夫妻双方为少数民族“两个子女中有一个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需提供设区的市以上病疾儿医学鉴定组的书画鉴定结论。
(4)“再婚夫妻一方没有子女,一方再婚前已有一个子女和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项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符合本条例规定合计有两个子女”。需提供一方或双方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5)“一方丧偶后再婚,再婚前双方符合本条例规定合计有两个子女的”。需提供丧偶方原配偶的死亡证明。(6)“夫妻为双农民,女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妹,男方到女方家结婚落户,赡养女方父母”。需提供: ①男方户口迁往并且事实常住女方家落户证明; ②赡养女方父母的协议书或公证书。
(7)“夫妻一方为汉族,一方为少数民族,汉族一方到少数民族一方落户”需提供: ①汉族一方户口迁往少数民族一方落户并居住在少数民族乡、村五年以上的证明;
②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已生育子女民族成分的证明。
三、办理《再生育服务证》流程图
申请→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夫妻近期免冠两寸照片1张及双方符合再生育的书面证明材料。↓
双农民,夫妻只有一个女孩 ↓
对材料齐全、有效的,当场发证
书面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补齐的材料
不符合再生育条件不能办证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当事人不服且要求书面答复的,应当自接到当事人要求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送达当事人。政策性再生育审批 ↓
符合法宝条件的,材料齐全、有效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发证。
书面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补齐的全部材料。
不符合再生育条件不能办证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当事人不服且要求书面答复的,应当自接到当事人要求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送达当事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一、奖励扶助对象的基本条件
1、一方或双方为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痛苦不堪、退职、开除人员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2、一方或双方曾经生育子女或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
3、现存一个子女或农村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二、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
1、本人申请。于3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报表》,上报村(居)民委员会。
2、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①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审议讨论; ②张榜公示七天;
③村(居)委会在《申报表》上签注意见,于4月15日前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张榜公示。①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入户核实初审。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乡镇(街道)、村(居)公开栏张榜公示七天。③在《申报表》上签注意见,并于5月31日前上报县卫计局。
4、县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①县卫计局对上报的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审核确认。②经复核确认后人员名单在村(居)务公开栏再次公示七天。③签注审核意见后,于7月15日前将名册提交县级财政部门和资金委托发放机构,并建立个人信息档案。
5、省、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核查。①县局于7月31日报省、市备案。
②市计委根对县局的审查质量进行监督,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抽查。
③省卫生计生委对县级提交的奖励扶助对象进行核准,并进行质量抽查,同时将本省奖励扶助对象人数和名册提交省财厅,并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
三、奖励扶助金发放
发放标准:对于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月13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低保家庭按每人每月23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
四、奖励扶助对象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申请人1寸免冠照片三张。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书
(一)申报材料:
1、已婚对象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对象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当事人(或委托人)持村级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局。
(二)办事程序:
1、当事人(或委托人)持村(居)委会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书;
2、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符合条件予以办理。
(三)承诺时限:即办
(四)收费标准:无
(五)办理流程:
当事人(或委托人)持村(居)委会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书,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
3、结婚证 ↓
计生办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 办理时限:即办
不符合条件的当即说明理由 病残儿医学鉴定审批指南
一、申请鉴定的问题
凡认为其子女有明显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要求安排再生育的,均可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
二、鉴定所需的材料
1、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申请审批表;
2、户口簿;
3、相关病史资料、包括病残儿的病史、检查、检验报告及县级以上的疾病诊断证明。
三、鉴定审批流程
1、女方向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审批表。
2、单位或村(居)委会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并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女方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计生办。
3、乡镇(街道)计生办对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者的情况进行再次核实并进行必要的社会和家系调查后,在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接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县卫计局。
4、县卫计局负责审查申请鉴定的材料是否完备和真实可靠,并签署意见,加盖,于鉴定日前30个工作日将所有材料上报市卫计委。
5、市卫计委根据情况半年或一年组织一次鉴定。
6、当事人对市级鉴定组所作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鉴定结论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可向市卫计委申请省级鉴定。
7、市卫计委应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省级鉴定申请后30个工作日将有关材料上报省卫计委。
8、省卫计委根据情况定期对申请再鉴定者组织鉴定。省级鉴定为终局鉴定。
9、省级或市级卫计委将鉴定结果以书形式于30个工作日内逐级通知县卫计局、乡镇(街道)计生办及申请鉴定者。
第四篇:市建委窗口办事指南
市建委窗口办事指南
非行政许可事项: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
一、办理依据:
1、《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联合办理办法〉的通知》(长政发[202_]32号)
二、服务对象:
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办理条件:
1、建筑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全部建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各种临时建(构)筑物、设施已拆除。
3、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剩余建材、施工机具等全部清离现场。
4、公共配套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应满足使用需要。
四、申办材料:
(一)《长沙市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表》
(二)需装订成册的文书资料(按A4纸张规格)
1、目录
2、基本资料
(1)法人授权申办竣工联合验收的委托书(原件)(2)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申请(原件)(3)工程场地区位图
(4)重大的规划、设计变更图纸(资料)和原审批职能部门的规划、设计变更批复
(5)《供用水合同》
(6)区市政管理局出具的排水并入市政管网的证明材料(7)《供用电合同》
(8)《长沙市管道天然气供气协议》(9)与运营商签订的有线电视网络服务合同、协议或证明材料(10)与运营商签订的有线电话网络服务合同、协议或证明材料(11)《住宅楼房申请投递表》或通邮证明
(12)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及其它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制设备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
(13)小区和各组团主要景观轴线、各建筑单体主要立面、地下室的照片(14)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分期验收批复和建设单位的相关承诺(限分期联合验收和承诺办结的建筑工程项目)
3、市建委所需资料
(1)初步设计批复及审查盖章的总图(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市规划局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规划审批单(2)《竣工测量成果复核意见书》
5、市公安消防支队所需资料
(1)如实填写且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4)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6)其它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6、市国土局所需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用地决定书(2)土地红线图(3)土地使用权证
(4)市国土测绘院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峻工测量报告书(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7、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所需资料
(1)《长沙市建设项目完费通知单》(原件)(2)《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3)《长沙市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览表》
8、市环保局所需资料
(1)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2)环境保护设施的监测报告(限配置环保设施的建筑工程项目)
9、市卫生局所需资料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限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业项目)
10、市人防办所需资料
(1)《长沙市“结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批复》
(2)《长沙市“结建”防空地下室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表》(限配建人防工程的建筑工程项目)
11、市气象局所需资料(1)《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2)《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12、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核意见书
(2)建筑工程项目临城市道路设置车行出入口的批准文书(限临城市道路设置车行出入口的建筑工程项目)
13、市水利局所需资料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审批意见(限湘江二桥→三一大道→东二环→南二环→猴子石大桥→湘江大道以外,用地面积达到3公顷的建筑工程项目)
(2)水土流失监测报告(限湘江二桥→三一大道→东二环→南二环→猴子石大桥→湘江大道以外,用地面积达到3公顷的建筑工程项目)
14、市园林局所需资料 绿化工程设计方案
15、市地震局所需资料 《长沙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意见书》
(三)需装订成册的图纸
1、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盖章的建筑专业施工图
2、经人防部门审定的人防工程施工图(限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
(四)其它不需装订的散件
1、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的初步设计总图3份
2、交通设施平面布置图
3、园林绿化景观竣工总图
五、办理程序:
市建委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各相关职能部门承办人员同步审查资料、验收工程→各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决定→市建委窗口工作人员公告及送达
六、办理收费:
无
七、办理期限:
15个工作日
八、注意事项:
(一)《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申请》应说明的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各组团划分。
(2)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3)分期建设、分期联合验收和承诺事项落实的情况。
(4)总用地面积、划拨用地面积、出让用地面积、出让合同设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总平面布局、绿地总面积、绿地率、总建筑面积、地上总建筑面积、地下总建筑面积、商业总建筑面积、办公总建筑面积、其它公建总建筑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小户型住宅总建筑面积及其占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建筑物的最大高度和层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泊位总数及其在地面、地下室、架空层的分布位置和数量、环境保护等情况。
2、场地概述:
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名称及其在城市中的位置,工程项目周边的自然与人文环境、原有和规划的重要建(构)筑物、道路、市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供应情况,工程项目周边500米范围内是否有党、政、军的重要单位及其名称。
3、总平面布置:
(1)功能分区原则、远近期结合的意图、发展用地的考虑。(2)室外空间的组织及其与四周环境的关系。
(3)本期验收区域是否配建了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燃气调压站、配电间、发电机房、垃圾站、公共卫生间、残疾人卫生间、监控室、监控探头、中学、小学、幼儿园、托儿所、人防工程等配套工程和设施,以及这些配套工程和设施的数量、规模和布局。
4、竖向处理:
小区内部道路、管道(线)的走向、坡度处理以及小区内部道路与城市道路、小区内的管道(线)与市政管道(线)的标高衔接情况。
5、交通组织:
(1)人流和车流的组织、出入口的布置。
(2)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物消防扑救场地的设置。
(3)道路的主要技术指标,如主(次)干道的路面宽度、路面类型、最大及最小纵坡度等。
6、建筑单体:
(1)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功能分区、层数、层高、总高度、立面造型、外墙材质和色彩。
(2)垂直交通设施(楼梯、电梯、自动扶梯)的数量、布置和功能、残疾人通道和残疾人卫生间的数量和布局。
(3)住宅的套型、套数和各套型面积的配比、酒店(宾馆)的客房数、床位数。
(4)集中空调系统、直饮水系统、二次供水设施、油烟净化器、隔油池的数量和布局。
(二)各职能部门同步验收工程的基本程序
1、建设单位在项目现场布置一个能容纳30人的会议室,建设单位的工程负责人、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含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应按时到会。建设单位应在会场备齐规划部门审定的总图、报建图和人防部门审定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待查,应提前开启设备用房、上人屋面、地下室、架空层、标准层的门。
2、市建委主持联合验收会议。建设单位负责会议记录。
3、建设单位的工程负责人、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含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介绍项目的建设概况、重大的设计变更和施工调整。
4、各职能部门现场提问。
5、各职能部门分组验收工程,建设单位应指派相应专业人员协助工作。第一组:市建委(1人); 第二组:市规划局(1人);
第三组:市公安消防支队(建设、设计、消防施工、监理单位各1人); 第四组:市国土局(1人);
第五组:市环保局、市卫生局(1人); 第六组:市人防办(1人);
第七组:市气象局、市国安局(1人); 第八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人); 第九组:市教育局(1人);
第十组:市水利局、市园林局(1人)。
6、市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召开碰头会,商定联合验收初步结论。其他无关人员回避。
7、职能部门反馈专业验收意见,提出专业验收初步结论。
8、市建委提出联合验收初步结论。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大楼政务大厅9号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1—88665362 投诉电话:0731—88665078、88665942 网址:http://www.teniu.cc 行车路线:
第五篇:质监站窗口办事指南
质监站窗口办事指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程序
根据《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组织机构应当自批准成立或核准登记成立之日起45日内,申请代码登记;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机构类型等内容发生变更,组织机构依法终止,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已过,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遗失、损坏的,组织机构应当自变更后45天内或代码证失效后15天内,向原发证部门办理有关变更、换证手续。组织机构办理代码证注销、补办手续的,应在组织机构注销或代码证遗失、损坏后尽快办理。
(一)申领
1、登记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证书原件(如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1)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市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机关单位:市委(府)、编委有关批准文件;
(3)事业单位: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4)民间组织:市民政局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5)工会:上级工会核发的《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
(6)律师事务所:司法主管登记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7)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局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8)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市民政局核发的《当选证书》。
(9)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机构应提交相应的法律法规及设立该机构的批准文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需将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在同一纸面上),如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港、澳、台人士或外国人,则提供回乡证、台胞证或护照的复印件,非中文类护照需提供中文翻译件1份;
3、单位公章;
4、分支机构需带备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
5、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1份,并加盖公章。
(二)变更
《代码证》登记内容——机构名称、机构类型、地址、法人(或负责人)发生变更时,应在核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发证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变更手续需提供以下资料:
1、新登记证书(如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2、“企业核准变更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单位公章;
5、原《代码证》正、副本及电子副本IC卡;
6、分支机构需带备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7、填写《申报表》一份并加盖公章。
(三)换证
组织机构在《代码证》标示的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换证手续,所需资料与申领代码证相同。
(四)年审
已申领《代码证》的机构,每年在《代码证》申领月份内,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办理审验,办证部门不再另行通知。
办理年检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与申领代码证所需资料相同;《代码证》正、副本,电子副本IC卡及正本复印件一份。
(五)遗失补办
遗失补办需在《东莞日报》、《南方日报》等报刊登遗失声明,凭报纸到原发证部门办理补办手续,所需资料与申领代码证相同。
(六)迁址
迁入:凭“组织机构代码迁入通知书”和当地外经委核发的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迁入手续,携带资料与申领代码证相同。
迁出:登记部门(如工商部门)核准迁出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代码证》正、副本及电子副本IC卡,到原发证部门办理《代码证》迁出手续。
(七)注销
组织机构依法终止,应自登记证件核准注销之日起30日内,到原发证部门办理《代码证》注销手续。办理注销需提供以下资料:登记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核准注销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代码证》正、副本及电子副本IC卡。
(八)备案
如《代码证》到期应办理申领、变更、年检、换证等相关手续时,却缺少所需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等),须带《代码证》原件到原发证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法律责任: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63号《广东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代码证书申领、变更、换证、注销、年检手续的组织机构将处1000元以下罚款。第十八条的规定,对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盗用代码证或使用失效的代码证的,其代码证无效,代码主管部门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程序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当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登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事程序如下:
(一)压力容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事程序:
企业提供以下资料:
1、新办证:
● 安全阀检验报告原件;
● 压力表检定证书原件;
● 产品质量证明书的复印件(如果没有,则需要提供容器本体上铭牌资料及有效期内验报告原件)
2、换证:提供以上资料外,还要提供历年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及原使用证复印件。注:进口设备需要省检,无法受理。
(二)办理叉车牌照程序:
企业提交以下资料:
● 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
● 企业公章;
● 叉车操作员证副证复印件,没有证件需先报名参加培训;
● 叉车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码(拓印)或出厂编号;
● 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新车必需提供);
● 填写《东莞市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三、计量器具检定(校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计量器具的使用单位(以下简称委托方)须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校准)。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办事程序如下:
1、委托方根据待检计量器具的种类、名称、型号、规格等信息,致电本站咨询检定时限、检定费用;
2、委托方将待检计量器具送至我站;
3、本站收发员协助委托方填写《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委托单》;
4、本站收发员对照委托单,查收计量器具;
5、本站收发员与委托方双方签字认可;
6、委托方交纳检验费用;
7、本站收发员开立办事回执,明确办结时限;
8、本站收发员将计量器具送质计所检定(校准);
9、委托方在预定的取证日期,凭回执领取检定报告书及退样。
四、特种设备报检程序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报检程序如下:
(一)锅炉内检、外检、耐压力试验报检办事程序:
内检:
用户提供锅炉使用证复印件及司炉工司炉证复印件,用户预定停炉检查时间(1t/h以上锅炉须停炉1天以上,2t/h锅炉须停炉2天以上,3t/h以上锅炉须停炉3天以上),在停炉期间,用户需要把锅炉的上人孔、下人孔、手孔、前后烟管门、燃烧机部位打开,并做好清灰,通烟管等事前工作,以配合内部检查。质监站提前3天通知特检院,约检。
外检:
用户提供锅炉使用证复印件及司炉工司炉证复印件,用户预定外部检验时间。质监站提前3天通知特检院,约检。
耐压试验:
用户提供锅炉使用证复印件及司炉工司炉证复印件,用户预定停炉检查时间(1t/h以上锅炉须停炉1天以上,2t/h锅炉须停炉2天以上,3t/h以上锅炉须停炉3天以上),水温要求在60℃以下,以保检查时的安全,用户应在停炉期间做好清灰,通烟管等事前工作,以配合检查。质监站提前3天通知特检院,约检。
另:小型锅炉(即≤0.3t/h且≤0.7MPa的锅炉),不需要提供司炉工司炉证,只做外检及耐压试验。
(二)叉车安全检验办事程序:
1)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企业提供叉车操作员证副证;3)企业填写《机电类检验受理单》;4)企业公章;
(三)“安全阀”校验办事程序:
1)企业送交安全阀备件;
2)企业提供设备最高使用压力(不能超出设备的设计压力);
3)本站办证员认真核对,协助填写《安全阀校验单》;
(四)压力表检定办事程序:
1)企业送交压力表备件;
2)本站办证员协助填写《计量器具检定/校准委托单》;
3)客户交纳检定费用; 4)本站办证员开立办事回执;
客户在预定的取证日期,凭回执领取压力表检定报告书及退件。
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复审程序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办事程序如下: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及操作证复审程序
1)企业根据特种设备数量如数推荐人员报名参加,或有志从事特种设备操作行业的人员自行报名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审限期前1个月提出申请;
2)填写《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3)参加培训或复审的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复印件1张、一寸红底彩照5张(复审4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体检表、证明文件(只限培训人员提交学历证明、公司证明)
4)根据市局安排,通知企业或个人参加培训、复审考试;
5)企业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并通知其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培训。
六、委托检验业务受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客户办理产品质量委托检验的办事程序如下:
1、客户根据待检产品的种类、名称、检验依据等信息,致电本站咨询可检项目、检验时限、样品要求及检验费用;
2、客户根据自身实际需要,选择检验项目,并提供检验依据;
3、客户按照检验要求提供样品;
4、本站接样员协助客户填写《产品质量检定委托书》,商定完成检验后的样品处理及报告书发出方式;
5、本站接样员与客户双方签字认可;
6、客户交纳检验费用;
7、本站接样员开立办事回执,明确办结时限;
8、样品由本站人员送质计所检验;
9、客户在预定的取证日期,凭回执领取检验报告书或退样。
来源:质监站 作者:质监站(责任编辑: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