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对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安警务信息化应用水平的思考
题 目 对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安警务信息化
建设的思考
目 录
引 言–––––––––––––––––––––––– 3 1.森林公安警务信息化建设的现状––––––––––––4 2.警务信息化建设对森林公安工作的作用–––––––––4
2.1,警务信息化建设能有效的推动“三基”建设与“三情、四网”建设–––––––––––––––––––––––––––4 2.2,警务信息化建设是森林公安工作实现警务公开、提高执法效率采取的重要举措–––––––––––––––––––––4 3.森林公安警务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不足–––––––––5 3.1,森林公安体制对警务信息化建设的影响––––––––5 3.2,经费和人员的不足是制约森林公安警务信息化建设的另一原因–––––––––––––––––––––––––––5 3.3,警务信息网络建设中的网络安全建设–––––––––5 4.对策––––––––––––––––––––––––5 4.1,加强公安内网管理、提高民警网络安全意识––––––5 对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安警务信息化建设的思考
4.2,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警务信息化建设运转正常–––––6 4.3,强化教育,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6 4.4,加强警务信息化网络的监控和安全––––––––––6 5.未来发展的方向–––––––––––––––––––7
5.1,信息网络一体化––––––––––––––––––7 5.2,数字化装备普及应用––––––––––––––––7 结 论–––––––––––––––––––––––– 7
对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安警务信息化建设的思考 【摘 要】二十世纪末人类已走进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知识经济时代,信息资源已成为与材料和能源同等重要的战略资源,而信息化则是最显著的时代特征。谁能更多地掌握和控制信息资源,谁就能取得信息时代的主动权。这些都使得公安机关必须面对时代的特征去改变传统的公安工作模式和业务流程,要确立信息主导警务、以信息化引领公安工作的现代化的理念,构建以基础工作信息化为支撑的警务平台,努力实现公安工作的跨越式发展。【关键词】公安机关 森林公安 警务信息化 网络 建设 结合
引 言
1998年公安部为适应我国在现代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实现动态管理和打击犯罪的需要,实现“科技强警”,增强公安系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调作战、打击犯罪的能力,提高公安工作效率和侦察破案水平,提出建设“金盾工程”。
202_年9月,公安部在北京召开全国“金盾工程”工作会议,这标志着“金盾工程”建设在全国正式启动,拉开了中国警务革命的序幕。
202_年2月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发布《关于切实加强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通知》。要求以“金盾工程”建设为龙头,加大对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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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底,公安部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了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三基一化”工程建设号召。立足自身基础和条件,扎实开展基层基础建设,有力推动了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202_年11月,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扎根全国森林公安工作会议发表讲话,要求森林公安紧紧围绕我国现代林业改革发展大局,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保障标准化、警民关系和谐化,努力建设一流森林公安队伍,全面开创森林公安工作新局面。
警务信息化为森林公安工作带来了一场全面而深刻的革命,必将成为森林公安工作实现新一轮进步的支点。
1.森林公安警务信息化建设的现状。
从公安“金盾工程”计划启动至今,已有12年的历史,在这期间通过各级森林公安民警的不懈努力,如今已建成一套与新时代森林公安工作相结合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有效实现了各局、科、所、队之间信息的高速传达,提高了森林公安民警的工作效率以及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与发展的能力。
2.警务信息化建设对森林公安工作的作用。
森林公安警务信息化建设是一场深刻的警务改革,是推动公安工作迅速发展的强劲动力。
2.1,警务信息化建设能有效的推动“三基”建设与“三情、四网”建设。
警务信息化的建设是“三基”建设与“三情、四网”建设的重中之重,是当前改革警务运行机制、实现森林公安工作跨越式发展的必由之路。通过对信息化平台的合理运用,可以形成网上作战、网上管控、网上监督、网上考核、网上服务等机制。这样一个系统化信息平台解决了“三基”建设与“三情、四网建设的瓶颈问题,为基层基础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2.2,警务信息化建设,是森林公安工作实现警务公开、提高执法效率采取的重要举措。2.2.1,外网的建设。外网即门户网作为宣传森林公安工作,密切警民关系的另一主阵地,也是森林公安机关面对公众的网络服务平台,不仅进一步拓宽了群众依法获取相关的警务信息的渠道,提高森林公安机关执法与服务的公开性、透明度,还能有效对各种法律法规对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安警务信息化建设的思考
进行宣传,在一定程度上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门户网站的建设对森林公安机信息化建设、电子警务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产生良好的促进和积极的推动作用。
2.2.2,内网的建设。公安内网经过几年的建设,已形成了适应新时代公安工作的信息网络体系,拥有信息资源传播、人口管理、视频会议、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等优势的的应用系统,积极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加强各级单位、各警种间信息的交流与传递、有效的提高民警的政治思想以及工作效率,对公安队伍的建设与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3.森林公安警务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3.1,森林公安体制对警务信息化建设的影响。
我国的国情和林情决定了我国森林公安机关双重的领导体制,而公安机关与林业机构的性质又决定了森林公安办理林业行政案件和涉林刑事案件不能像地方行政公安一样拥有一套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相结合的综合性警务信息化办案平台。
3.2,经费和人员的不足是制约森林公安警务信息化建设的另一原因。
森林公安机关为了实现警务信息收集、加工整理、传递、存储检索、分析研究的一体化,也都成立了专门的信息机构,但是,由于森林公安整体警务信息网络格局、网络设备简单及专业人员不足等原因,使其作用和效能仍无法得到有效的发挥。他们的信息需靠基础森林派出所及基层单位报送,这样不仅无形中增加了基础森林公安的工作量,而且由于信息并非具有“实效性”,可能使信息的分析、研判产生偏差,从而使得工作效能就会大大削弱。
3.3,警务信息网络的安全。
公安信息网络结构复杂,内联网连接着省、市、县等公安厅、局及各分局,等于将一个内部的网络建成了一个开放的网络环境,各种安全包括系统级的安全问题也随之产生。
3.3.1,公安内部人员使用不规范。在公安内网中,由于使用人员使用不当而造成的问题占绝大多数。如有些使用人员不等计算机完全关闭而关闭UPS电源,有的使用人员在多机上使用u盘、活动硬盘拷贝文件而不注意杀毒,导致病毒入侵。有些用户在计算机设备上随意安装软件,还有的将自己的PKI随意转借他人或与别人共享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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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操作系统不能及时升级,软件存在安全漏洞不能得到及时修补,内网维护技术力量相对薄弱。在公安内网的计算机中,存在着一个系统或是一款软件一用就是好几年,没有及时的更新和升级,而计算机硬件也缺少专业人员的定时维护,这些因素都为公安内网安全埋下隐患。
4.对策。
4.1,加强公安内网管理、提高民警网络安全意识。
加强对内网管理、民警的安全意识的教育,使其认识到内网安全的重要性。同时进行必要的计算机应用的培训工作,使其真正了解所用设备的性能,掌握信息安全的知识和防范措施。
4.2,加大资金投入,确保信息化建设运转正常。
科技投入是科技工作的物质基础,是信息化建设基本保证。加大资金投入积极采用各种先进技术,如虚拟交换网络、防火墙技术、信息传递加密技术、虚拟专用网络技术、PKI技术等,并实现集中统一的配置、监控、管理。
4.3,强化教育,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
信息化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专业的技术人才,因此必须做好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三个方面的相关措施。要采取特殊的优惠政策,加大、加快对高科技优秀人才的引进,优化科技人才结构。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定期组织民警开展对信息化工作等业务技能的教育、训练活动,促使民警全面掌握做好信息工作的各项技能,使之能适应森林公安信息化的需要。
4.4,加强警务信息化网络的监控和安全。
4.4.1,加大对一机两用的行为以及移动存储设备的接入监控。移动存储设备随着信息化办公普及,应用的越来越频繁,随之就带来了更多的网络安全隐患,特别是在公安内网中,移动存储设备是信息泄密以及病毒传播最主要的途径之一。
4.4.2,在PKI和PMI技术基础上、强化民警身份认证系统和访问控制系统,在扩大信息共享范围的同时确保信息安全。例如:民警在使用计算机工作时,必须插入PKI进行身对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安警务信息化建设的思考 5
份识别,识别正确后网络才能连接,并对民警在计算机上的操作进行记录,当民警拔出PKI时,计算机就自动断开网络,不能访问公安网中的信息平台。
4.4.3,健全网络安全防护系统。网络安全防护系统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漏洞扫描系统、安全审计系统、病毒防护系统、漏洞扫描系统和综合网络安全管理平台等。在公安内网中这些系统都不够完善,特别是防火墙系统和杀毒软件系统。如今公安内网使用的防火墙和杀毒软件很大部分都是民用软件,使得软件不能及时更新,系统安全漏洞补丁每不能及时更新打全,从而导致计算机的安全系数普遍较低。
5.未来发展的方向。
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公安信息化建设已经走过了十多个年头,已经构建了一个规模较大,系统较全信息化网络平台。但随着时代和科技的不断进步,现有的信息化平台不能完全满足现代公安工作的需求,因此,必须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对现有的资源进行整合、改进、延伸。
5.1,信息网络一体化。当今各地公安机关以及各警种推行信息化建设的方法不一,信息平台各异,不利于各地跨地区作战、协同配合作战,也无法实现信息资源的高度共享。所以研究建立起一个统一规范科学的信息操作平台,由各地共同维护,最终实现信息资源高度共享,构建起一个“网络一体化”格局是公安信息化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
5.2,数字化装备普及应用。数字化是信息化的延伸,而数字化装备是未来公安装备发展的主要趋势,是提高民警战斗力和工作效能的直接手段。列如:在民警装备了数字化装备时,指挥中心可以通过远程访问,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接收实时的视频画面和音频信号。民警和民警之间也可以通过数字化装备共享实时的视频和音频,从而进行有效的支援。数字化装备,正在逐渐成为现代警察手中维护社会治安的神兵利器。
结 论
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不但体现森林公安机关的整体信息化应用水平,彰显森林公安机关的综合实力,更会在深层次引领和促进森林公安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必须以完善系统和机制实现信息流与业务流、办案流等的有机结合,真正把信息化打造成森林公对进一步加强森林公安警务信息化建设的思考 6
安机关的核心战斗力。充分调动基层民警信息化应用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有效带动警务机制改革创新,切实做到以信息化引领森林公安工作的现代化。
[参考文献] [1]周波 浅谈森林公安基层网络信息化建设。http:// 202_-03-26 [5]中国期刊资讯网 对我国森林公安情报信息建设的探讨。http:///article/202_/01/270443.html2010-1-5 [9]邹恺 关于强力推进公安机关信息化应用水平的思考。http:// 202_-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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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信息化警务在公安工作中的应用
学习信息化警务的心得
当今时代已经发展成为了信息时代,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我们普通人可以做得到“坐地不出门,笑看天下事”,作为信息时代下的警务管理人员更应该掌握一流的技术,更好的抓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经过一学期的学习,我体会到了信息化警务的重要性,并且体会到信息技术给我们带来的种种便利,利用特殊行业管理系统的网络记录以及摄像头的各种记录,让我们在第一时间抓捕犯罪,把损失降到最低。就一学期总结,在我看来,信息化警务,就是是指在警务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信息资源和环境,建立信息应用系统,使信息采集、流转、传输、利用集约高效和信息资源优化配置,不断提高公安工作效率和水平。
信息化是给警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新鲜活力,也给现代警务工作带来了深刻的变化,警务信息化对构建现代警务机制具有积极而深远的影响。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种流动信息充斥在整个社会之中,我们无法很好地掌握第一手的情报信息,这一改变直接影响到社会治安形势的日益严峻,然而违反犯罪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存在在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具有极高的流动动态性。民警对于此类的流动性很大的犯罪有些束手无措的感觉。对此,在公安机关建立高效便捷的信息查询系统、数据传输渠道、实时监控网络等以科技手段为依托、以网络应用为平台、以服务实战为宗旨,多渠道汇总、多角度接触、多领域应用、多层面管理的警务信息化战略模式已成为公安机关应对日益严峻、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的当务之急,也是基础建设中的一项主要工程。一种新的警务创新模式,信息化警务是历史的必然选择。我们信息化警务必定会给我们的警务工作带来极大的便利,作为一名警校生,我们更应该更好地学习掌握这门技术学科,更好地适应这个信息化的社会,适应警务信息化的变革。
信息化警务模式现在正在全方位的进行开启,作为身在警校的我们应该为信息化警务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在我看来,我们主要坚持以情报信息主导警务战略,着力建立和完善情报信息采集、研判和应用的长效机制,使信息化在实际的工作环境中应用起来,一步步的去完善警务信息化体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节省警力资源。并且通过对辖区警情信息的研判,及时掌握辖区的治安态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部署,切实提高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规范基础信息应用管理流程。积极组织社区民警围绕出租屋、流动人口、高危人员、重点行业等信息采集,录入信息平台,落实信息化管理,使社区民警从繁琐的统计报表中解放出来,形成有效积极的管理模式体制。这样会使防范机制更完善,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我们的工作也会更加的顺利和愉悦。
警务信息化建设是警务改革的必由之路,它突破了传统的思维理念,转变了传统的工作模式,整合了有限的警务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目前,信息化应用已经得到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的普遍重视,经过近年以来的不懈努力,各地警务信息应用平台基本搭建完成,大规范信息采集录入也基本完成,但是基层的民警由于在职之后失去了一些进取心和上进心,所以很少有人愿意去尝试新鲜的东西,以至于在数据更新维护和信息应用方面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与问题。我们在公安工作中实现信息化管理,必须对我们的在职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在我们进行信息化管理的过程中实现实际应用。信息工作基础化”的实现程度,决定了公安工作的前景和未来。公安机关只有从基层基础工作的信息化抓起,以信息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的根基,才能突破公安工作发展的“瓶颈”,全面实现公安工作的现代化。强化培训,普及全警信息化应用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公安信息化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安队伍整体的科技素质和信息化意识,取决于信息化技术在公安机关的普及程度,取决于包括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在内的全体民警应用信息化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此,必须大力加强对广大民警的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进一步引导他们增强信息化意识,提高信息化应用技能。积极开展信息化应用全员培训。要结合全旗基层信息化应用现状,有针对性地开展实战应用技能培训,培训的范围要面向广大基层公安机关的领导和全体民警。确保真正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实战能力。我们可以设置多种的考核模式,加强基层民警们学习信息化警务工作的积极性,或者可以在日常上办一些小比赛,设置更多的奖励,极大地调动基层民警的积极性,真正的信息化警务模式才能真正的建立起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的把警务信息化落到实处,实现警务信息一体化,有效的综合和利用各路来的信息和情报,提高我们公安工作的效率,更好地为人们群众服务。
信息化警务是公安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首先公安管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内的公安体制内的警务信息化管理,二是对外的对社会的信息化警务管理。这两大方面决定了同样也决定了我们应该把信息化警务的改革主要放在两个方面。对内实行警务信息化逐渐提高我们的管理效率,节省人力物力资源,如今大规模的警力短缺,我认为信息化警务模式实行之后可以分担一部分重担,使得警务系统得以完备。共享资源在我看来是我们在实行信息化警务改革的最大优点,例如今年暑假在家实习的过程中,我在公安局网监部门工作,整个网络上的信息纷繁复杂,但在内部网络中我们共享相应的一部分资源,并且可以获取其他地区京剧的一些关于犯罪嫌疑人的内部资料,这样可以促使我们迅速及时的打击犯罪,我们下去的案件也能迅速侦破,给人民带来了极大的信心。
信息化警务是将来警务工作模式中的重头戏,只有在警校中注重警务信息化素质培养我们才能更好地适应以后的工作岗位。经过这一学期的学习,我从内心里体会到了信息化警务的优点和重要性,我会在以后的学习生涯中更加注重这方面能力的培养,以便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第三篇:公安信息化应用[范文]
孟建柱部长指出,信息化是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的重要途径,是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的重要载体,是牵动警务机制改革的重要纽带。从警务运作、公安执法,到队伍管理,全面深入的信息化应用将深刻影响到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
一、信息化应用对公安工作具有革命性影响
(一)全面提升公安工作效率。一是全面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率。信息化手段与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机融合,将按照信息化的内在规律对公安行政管理工作进行流程再造,极大地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信息收集、处理、流转和查询统计速度,从而节省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全面提高打击工作效率。信息化手段与打击工作有机结合,可以从浩如烟海的动态信息中,快速筛选出有价值的情报信息,自动分析各种信息的内在联系,从而准确地发现违法犯罪线索,提高打击工作的精确度,发挥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在执法工作中全程引入信息化,可以将执法流程的各个环节强制纳入规范的轨道。信息流与业务流的统一,使执法民警只能按照设定的岗位权限开展工作,既不能越权,也不能替代,可以最大限度地解决“乱作为”问题。信息化手段使各个执法环节紧密相连,在各个环节之间建立互相依存、互相监督的关系,同时信息系统还具备到期预警和超期示警等功能,能够有效解决“不作为”问题。执法工作的信息化还将为网上督察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督察部门足不出户就可对任意案件的当前资料和历史信息进行查阅检索,方便地从海量信息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民警规范执法的自觉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从根本上提高执法质量。
(三)全面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一是促进警务公开。公开和透明是现代公共管理体制建设的必然要求。信息化手段在警察公共关系等领域的深入应用,将有助于公安机关建立与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之间畅通的沟通桥梁,提高公安机关与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能力,更好地按照“及时、主动、准确、统筹”的原则,促进警务公开,增进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从而在理解的基础上建立信任,营造警民互动、有利于公安工作、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舆论环境。二是提升服务能力。人民警察肩负着人民的重托,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争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公安机关依托互联网络,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建立开放的网上服务窗口,整合相关警种的对外服务资源,细化、完善户籍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互联网管理、技防管理等对外服务工作的网上办事流程,实现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建议等非紧急警务的24小时网上受理、查询和处臵,可以进一步提高对外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方便人民群众,构建更加和谐的警民关系。
二、制约我局信息化应用的主要因素
多年来,我局信息化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机制建设、人员教育培训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我局当前的信息化应用水平与信息化工作的巨大投入和预期目标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制约信息化应用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综合应用缺乏有效的组织协调。所谓综合应用,是指大型综合性应用项目的推广应用和现有信息资源的整合、挖潜、分析及研判等深层次的拓展应用。对于有特定业务属性的信息化项目,其推广应用由相应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主体明确,责任明晰。但对于综合类应用,我局至今仍未建立起相应的协调机制,没有明确的责任单位,缺乏专业的策略研究,也缺少必要的督促指导和绩效评估,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应用成效的充分发挥。
(二)民警素质仍不能很好地适应需要。一方面,少数民警信息化意识还不强。有的看不到新时期公安工作信息化的现实必要性和历史必然性;有的将信息化等同于简单的硬件投入,看不透信息化与公安工作机制变革的本质联系;有的对信息化实践的曲折性和复杂性准备不足,存在畏难或盲目乐观等不良情绪。另一方面,在去年全省信息化应用技能抽查考核当中少数民警的信息化应用技能还不能达标。
(三)应用基础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一是基础数据质量问题。202_年信息采集“百日会战”以来,各单位采集录入的基础数据质量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但从后续的抽查情况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应该采集的基础信息没有完全采集上来,有些信息录入不规范、更新不及时,还有部分数据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无法确保数据完整、准确、鲜活。二是系统整合与资源共享问题。不同时期、不同部门建设的信息系统在设计理念、技术路线、规范标准上不统一,系统之间互联互通困难。这些存在问题近年来虽然有所改善,但仍然需要进一步努力。三是系统的功能性、实用性问题。有的系统建成投入使用多年,设备、技术或者设计理念已经落后,不符合当前业务工作的实际;有的系统运行不稳定、响应速度慢、功能不完善、操作不方便;有的考虑纵向业务管理多,考虑基层的应用需求少等等,需要进行适应性改造。四是网络承载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还存在隐忧,如去年就曾因为过载等原因导致警综等系统的短时瘫痪,需要不断改善。
(四)应用层次仍显肤浅和单一。一是目前的应用更多停留在信息传递、查询统计、自动比对等简单应用上,通过对信息资源的综合分析研判以更好地指导各单位合理使用警力、精确打击、科学防范等深层次应用还处于探索阶段。二是少数实战应用项目缺乏应用广度和深度,潜在的应用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如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移动警务系统等等。三是部分单位在推广应用信息化手段的同时,不能及时对传统工作模式进行改进,墨守成规,坚持“网上网下”两条腿走路,造成“双重劳动”,如基层民警反映强烈的警综系统笔录问题、部分业务数据的统计报表问题、行政公文的审批存档问题等等。四是针对基层工作量身打造的实用、好用工作平台相对缺乏,现有信息化手段对基层民警本职工作的帮助作用不大,数据重复录入问题突出。
(五)应用机制缺少突破和创新。一是没有建立信息化应用绩效考核机制,对信息化应用成效缺乏科学的评估、合理的激励。二是保障数据鲜活完整的长效机制不健全。数据是信息化的基础,没有数据,信息化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数据的采集是个长期的、日积月累的过程,不是单靠一两次会战就能够彻底解决的,必须有完善的长效机制予以保证。三是以信息化为依托的新型警务机制建设鲜有突破。信息化有自身的运作规律,其作用于警务工作的过程不是简单的叠加。只有流转规范、程序简捷的业务工作流程,才能实现与信息化手段的有机融合。因此,警务工作信息化的过程是一个警务工作规范化的过程,是一个警务工作流程重组和再造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一个传统警务运作机制改革创新的过程。大多数同志对此认识不到位,缺乏警务信息化机制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全面深化信息化应用的具体措施
信息化应用是一项系统工程。全面深化信息化应用,要求我们站在公安工作改革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四走出四谋划”,从组织协调、教育培训、基础建设、机制创新等方面全面入手,进一步提高认识、创新思维,人人参与、科学推进。
(一)强化金盾办的职能作用,加强信息化应用的组织协调。明确金盾办在信息化应用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金盾办的统筹协调职能。一是加强信息化应用工作的整体协调。从组织协调、策略研究、人员培训、基础建设、运行保障、督促指导、考核评估等方面,研究制定信息化应用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组织有序、推进有方。二是加强信息化应用的策略研究。根据各个时期的不同工作重点,分别从相关业务部门和专业技术部门抽调专门力量,组织专职推广应用小组深入应用一线,及时跟进项目推广进度,掌握项目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协调、督促研发单位及时跟进修改完善。同时,加强对信息化手段拓展应用方式、方法的研究,总结和及时推广先进的应用经验,促进民警实战应用能力的普遍提升。三是加强对应用成效的考核评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浓烈的信息化应用氛围。此外,还应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定”工作,进一步厘清各部门信息化工作的职能定位,特别是当前存在业务交叉的部分信息化工作,如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等技防项目的建设管理职能问题等等,在明晰职责的基础上,促进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强化教育培训,推动全警信息化意识进一步提高。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全国公安厅局长(南京)会议、全国公安“金盾工程”二期建设等会议精神,准确掌握公安部、省公安厅信息化工作的发展方向,完善我局的贯彻落实措施,进一步增强全警信息化意识。进一步强化全警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
(三)完善应用基础,增强保障能力。从当前形势看,未来一段时间内大规模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既不现实、也没必要。未来的信息化基础建设将以优化、完善、拓展、提高为主基调。一是加强信息中心等运行保障体系建设,提高中心承载能力、网络容错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业务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二是深入推进系统和资源整合共享。重点围绕指挥中心平台、情报信息平台、警务综合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加快推进系统整合,切实解决信息系统适用性和数据关联共享等问题,丰富其应用功能,提高其实战应用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警用地理信息系统、移动警务系统等实战应用型项目建设,进一步丰富基层单位和一线民警的实战应用手段。四是继续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将我局的信息化工作融合到全市信息化建设的大环境中和谐推进,一方面促进我局信息资源应用效益的进一步发挥,回馈党委政府、反哺社会,另一方面进一步整合社会信息资源,丰富我们的数据库,夯实我们的信息化应用基础。
(四)深化重点项目或领域的应用,切实提高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实战应用效能。一是深化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对系统实施必要的智能化、功能性改造,增强系统的实战应用能力,同时,进一步完善应用机制,拓展应用范围,最大限度地发挥系统应有的实战应用效能。二是深化警务综合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等信息系统的应用,逐步将非涉密的手工业务、纸质信息全部实现网络传递和计算机辅助处理。三是深化综合查询、综合比对查控、卡口查控等系统应用,总结一批简单实用的网上技战法在实战单位推广,不断提高民警的网上作战水平。四是深化情报分析的信息化应用,加强对各类信息资源的深度挖掘和分析研判,既服务于决策指挥,又服务于个案侦破,推动公安工作向主动、精确、科学、高效的现代警务模式转变。
(五)积极创新,大胆变革,推动警务信息化机制建设实现新突破。一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在“三基”工程信息化量化考核的基础上,制定对各单位、各警种信息化工作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全面落实考核措施,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增强民警信息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建立信息采集和数据维护长效机制。总结提炼信息采集“百日会战”工作经验,将信息采集与民警的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减轻基层民警的工作负担,让基层民警真正成为信息化工作直接的最大的受益者,推动高标准信息采集工作的常态化。三是健全信息共享和综合利用机制。在确保信息安全和核心数据完整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开放查询权限,打破警种条块限制,提高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四是创新网上便民利民服务新机制。依托互联网门户网站建立网上服务窗口,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户政、车管、出入境、消防等业务,整合、移植到统一的互联网服务平台上,实行咨询、申请、办理、告知等环节的全程网上流转,开辟便民利民服务的新阵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第四篇: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实践和思考
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实践和思考
近年来,湖北省荆门市一直在开展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工作,目前已建成并使用各类信息应用系统近20个,一些单项系统发挥出了较大作用。特别是视频监控系统建到了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使基础工作信息化迈出了较大步伐。但就全市而言,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还存在一定程度的无序和一些方面的“短板”问题。近期,笔者参加湖北省公安厅考察团考察学习了江苏、广东“两省”及南京、深圳“两市”开展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先进经验。现从内陆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就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谈几点浅见。
一、“有共识”是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基础。充分认识公安信息化是提升警务效能、推进公安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推动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先导。一方面,要有公安信息化是方向、是趋势的共识。时代发展要求公安机关务必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信息化就是推动和促进公安机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必然选择。适应时代的要求,公安警务必须实现从静态到动态、从粗放到集约、从模糊到精确、从被动到主动、从低速到高效的转变。信息化是实现上述转变的桥梁和保障。其为桥梁,是因为信息化能有效地对现有的信息应用系统进行大整合,实现信息高度共享,成为聚集力量和智慧的纽带和枢纽;其为保障,是因为信息化开启了信息智能研判,成为实现社会治安动态管理,有效主动治安、快速反应、精确打击的杀手锏,其发挥出来的巨大现实作用不可替代。另一方面,要有公安信息化是公安发展内在要求和客观必然的共识。公安事业要有新发展,有快发展,有大发展,必须要有公安信息化作支撑,特别是在加强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网侦技术和视频监控技术等侦查破案支柱建设上要有新突破。当前,公安事业发展面临的两大难题决定了我们必须用公安信息化来破解。一个是警力严重不足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从现阶段看,只能探索无增长改善警力的办法,而且还要在为基层一线民警松绑减负的情况下实现无增长改善。信息化是解决警力不足的现实之路。我们能够向信息化要警力、要素质、要战斗力。另一个是经费严重不足问题。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公安事业发展与经费瓶颈制约的矛盾相对突出并将长期存在,这就决定了必须探索实践低投入高产出,省力、省钱又省时的办法。信息化是解决经费不足的现实之路。过去,我们因为受信息化建设不足的制约,在案件线索摸排、追缉逃犯等方面,往往使用“人海”战术,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效果还不好。有了信息化,我们就能在网上串并案,就能在网上直接破案,就能在网上追逃,从而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极大增强警务效能。
二、“会领导”是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前提。公安信息化是一场警务革命,这场警务革命的发生源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源于警务的进步与发展。因而公安信息化也只能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推动警务的进步与发展,而绝不能迟滞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延缓警务的进步与发展。对公安信息化的建设及应用,从上到下的组织领导者都必须要有“会领导”的眼界、能力和水平。一要有眼界。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乡镇要有县级的眼界,县级要有市级的眼界,市级要有省级的眼界,切忌眼界的局限导致信息化的短视或盲动。二要有能力。公安信息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组织领导者必须要有将复杂问题简单化的能力。如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及应用,要能够确定切合实际的明确的工作目标,按照既定目标设置各级合理的工作职责与任务,选择投资省、见效快、易掌控的建设模式等。三要有水平。组织领导者要有“兼顾两头”、统筹规划的头脑,既要将最高层次上的抽象概念弄清楚,又要将最一般层次上的具体行动想明白。要善于倒着想、顺着推,全方位谋划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在公安信息化建设上,规划既要全面,又要细致;既要有前瞻性,又要有现实性;既要有远景目标,又要有分阶段实施规划。确定一个思路,同时想到如何执行;确定一项工作,同时关注操作和执行的办法等。要把人、车、房、路、网五个要素都考虑进去,对推动和促进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应用、全警共享,既要舍得投入,又要厉行节约;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整体推进;既要贴近实战,又要面向未来。
三、“重人才”是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最重要的环境氛围。一方面,要尊重信息化“化”来的人才。信息化为人才施展才华搭建了平台,提供了舞台,同时又依赖人才、吸引人才、聚集人才。要出台和落实科技强警措施,形成科技强警的氛围和常态。同时,积极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联系,掌握信息化发展方向,不断丰富、拓展公安信息化内涵。通过推动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构筑公安科技人才高地。另一方面,要尊重信息化“化”出的人才。随着公安信息化的向前推进,必然在公安队伍中造就和培养出一批信息化人才。信息化“化”出的人才与“化”来的人才同等重要,不可偏颇。只有信息化工作的推进与信息化人才的成长互为依托,公安信息化才有强大的人才支撑,公安信息化人才成长才有适宜的土壤和条件。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公安机关必须强化全员科技培训,开展岗位科技练兵,使花费大量资金建设的各类设施、设备系统高效运转起来,切实发挥实战效能。建立将科技培训纳入“三个必训”重要内容、公安科技人才库、在公安网页上开辟“公安科技”专栏、科技应用奖惩等制度。形成可操作性强的科技应用标准评价体系,开展评选公安科技拔尖专业技术人才、科技强警示范单位和个人、基层科技服务、外聘科技人才等活动。对操作技能达不到标准的民警实行离岗培训,迫使其提高科技应用水平。
四、“为实战”是推动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指导思想和重要原则。“为实战”,公安信息化才“化”得起来。“为实战”,公安机关就必须把握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找准公安机关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位置,赋予公安信息化“为实战”的新内涵。“为实战”,务必坚持信息主导警务理念,通过加强情报信息的搜集、综合和研判,用信息直接指导服务实战,确保实战始终朝着最有利于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纵深展开。而被实战反复证明了的神奇的信息化,也一定会被不断开发升级,增添功能,且更加简便,更加高效,成为不死的常规武器。“为实战”,公安信息化才“化”得持久。一切脱离实战的想法和行动都是行不通的,公安信息化一旦脱离实战,就成了不中用的花钱机器。而紧贴实战、服务实战的信息化,带来的不仅是警务效能的极大提高,而且会带来广大民警特别是基层一线民警对信息化的热切期待和百般呵护。如202_年,钟祥市公安局借助社会力量,以很少的投入建成了警务移动综合查询系统和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开通以来,直接为一线民警提供查询信息5000余条,协助破案10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220余万元。如今,这套系统已经成了钟祥市一线民警的“贴身武器”。紧贴实战,还要有“远见”。公安信息化不仅要满足现实斗争需要,而且还要具备前瞻性,敏锐觉察到公安实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更新的需求,通过预留接口、开放平台等方式让公安信息化能够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展、公安工作的需要不断升级,从而不断满足今后实战的需要。
五、“有动力”是推动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基本保证。动力哪里来?要靠信息化的品质激发动力。公安信息化的高品质要体现在“三性”上。一要有实用性。实用性就是要求信息化有用。实用性是信息化的生命。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没有实用性,就失去了战地和舞台,也失去了掌控它的主人。二要有普适性。普适性就是要求民警会用。没有普适性,信息化就推不开,就会被搁置。信息化大家都能用,都用得了,都用得好,才能被最大限度地激发、利用起来。三要有实效性。信息化有实效性,民警才会想用。近年来,随着实效性极强的公安专网的逐步开通普及,广大公安民警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追逃,充分感受到了信息化的便捷与高效,上公安专网已经成了广大公安民警办案办事办公必不可少的环节和迫切需要,这也是公安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提速的强大动力与基本保证。要靠信息化的工作机制保护动力。要建立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应用、全警共享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机制。一要规范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应用、全警共享。对全警采集、录入、应用、共享的标准、内容、程序、要求都要一一制定操作性强的制度,使全警在信息化建设中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干成什么样、干中注意什么。二要推进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应用、全警共享。要通过抓示范,激发全警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自觉性;通过树样板,激发全警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积极性;通过比速度,激发全警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紧迫性;通过赛质量,激发全警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实效性。三要奖励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全警应用、全警共享。通过落实奖惩措施,开展排名比较,奖励先进基层单位、先进民警,鞭策后进基层单位、后进民警,让民警看到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既能够提高效率,减少工作量,又能够得到上级和同志们的认可。同时,也让民警在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中感到有压力,有压力才会产生动力。
(作者系荆门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第五篇:对当前公安警务督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对当前公安警务督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近年来,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警、从严治警”方针,完善警务督察工作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理念和执法水平。但由于警务督察民警自身工作存在的封闭性和外部监督的局限性,执法不规范、不严格的现象在民警队伍中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务督察工作形象。因此,研究和分析公安警务督察工作机制的新方法、新思路,努力完善和发展出一系列旨在强化执法督察、推进督察规范化建设、进行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的内部督察措施,对推动我局公安警务工作具有十分深远的现实意义。现就推进警务督察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强化领导管理,树立督察理念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警务督察人员既是警务督察的承载者也是推动者。有人说警务督察是“警察中的警察”,其实并不为过。但有的单位在兼职督察员的选择上普遍具有盲目性,认为反正是虚职,谁兼还不都一样?要真正发挥其作用,提升监督工作有效机制,首先在领导 层面上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成立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实践证明,凡是领导重视,认识到位的地方,警务督察机构建设得就快,各项警务工作开展得力,反之则机构迟迟未健全,工作也难以打开局面。重视警务督察,用好警务督察,做督务督察的坚强后盾,发挥警务督察的职能作用,使之大胆开展工作,敢于碰硬,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发挥得力的保障作用,促进公安各项工作服务于维护稳定的大局。
二、创新督察方式,健全督察体制
不断完善警务督察,是推进公安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手段。要真正使督察工作成为推动工作的一把利器,需要进一步改革督察体制,创新督察方式。公安警察队伍现有的督察方式主要是上级督察,但单一的督察方式无法有效涵盖警务工作的各个方面,仅依靠上级督察存在时间、人员等局限性。上级督察部门一般只能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层进行督察。对大量基层单位开展督察时,由于上级警队自身存在工作任务相对繁重,人员捉襟见肘等问题,难以开展经常性的督察工作。所以,可以借鉴其它单位的作法,尝试把相互督察等方式引入现有督察机制,以上级督察为主,相互督察等方式为辅的督察机制能够在符合现阶段法警队伍的实际工作情况下,形成优势互补的督察体系。同时,建立督察绩效考核制度,对督察人员的督察次数、督察成效等方面制定具体的指标,制定明确的奖罚制度,提高督察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为督察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理顺工作关系,形成督察合力
警务督察工作最基本的职责就是要及时发现、处理、解决法警队伍中存在的不合理甚至是违规违纪的现象。既然是本级警队检查督促各警务部门工作,纠正警务人员执法不文明、违规违纪现象,难免引起被督察单位和个人的反感,产生不理解、不配合等抵触情绪,以致督察工作难以顺利开展或收效甚微。要解决这种工作中的不和谐,建立起部门间的良好的工作关系是关键。一是要与领导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即督察首长负责制,警务督察很多时候都是代表本级的督察首长开展一线的监督工作,因此要做到及早请示、及时汇报;二是要与被督察单位和个人建立相互信任和理解的关系,及时沟通,取得被督察部门的支持和信任将形成督察的合力,提高成效。在工作中注意自己的方式方法,注意自己的言行、态度,就不难做到与被督察单位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更有利于在发现问题后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要与不同的督察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在平时工作中,注意和上级督察部门以及基层纪检部门保持良好的协调沟通,积极主动的加强联系,在交流合作中,取长补短,在工作中互相补位,团结协作,互通有无,紧密配合,及时把握和了解督察工作的最新动向,在未来工作中赢得主动权。
四、及早监督防患,提升督察成效
众所周知,“治”的成本远大于“防”。对于公安工作、民警队伍管理中易发、多发问题的环节,警务督察部门要增强前瞻性、超前思维、提前介入,从小事抓起、从苗头抓起、从防范抓起。一是建立重大警务活动预案制度,开展重大警务活动,全方位督察;二是建立预防性督察制度。定期对公安队伍建设中的苗头性、潜在性问题进行研判,建立相应的预警性督察制度;三是建立现场督察制度。现场督察能够直接而有效地制止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问题也能得到及时制止,将可能产生的后果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这就使许多问题在萌芽初始状态或是在源头上得到了有效解决,真正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对少数警员存的轻微违规违纪行为,要当场纠正、促其认识错误、帮助整改提高,对现场督察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总结,问题原因要找准、整改措施要定实,并通过上网通报等形式对全体民警进行提醒,对发现的难点、热点问题,要组织力量进行专题研究,拿出解决对策,提高督察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