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粤国税函[2015]9号
广州、各地级市、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函〔2014〕596号)转发给你们,省国税局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企业所得税新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推广使用,具有重要意义和深刻影响,既方便了纳税人申报,又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必要基础。各地要认真领会新纳税申报表的重要意义,增强新纳税申报表推广使用工作的紧迫感,要高度重视,把新纳税申报表推广使用作为汇算清缴工作的重要内容,组织业务骨干组成团队专项负责新纳税申报表的贯彻实施工作。各地对新纳税申报表推广时可能遇到的各类情况要有充分准备,及时应对和解决。
二、开展内部学习培训
各地要按税务总局通知要求,把学习、消化新纳税申报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好抓实,组织所得税部门、办税服务厅、咨询热线、税源管理等人员做好内部培训工作。在省国税局师资培训和视频培训的基础上,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相关税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和钻研新纳税申报表及填表说明,领会新纳税申报表的设计理念,理解报表设置、填报要求、政策口径之间的
逻辑对应关系,熟悉相关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在对新纳税申报表做到全面理解的同时,对实际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要研究透彻,做到面对纳税人时“打铁自身硬”。
三、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
新纳税申报表的报表设计,优化了表格间的设置和联系,明晰了从企业财务数据到纳税申报数据的逻辑关系和处理流程,实际上更方便于纳税人填报,在一定程度减少了企业负担。各级所得税部门要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共同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打消纳税人的疑虑和畏难情绪,提高纳税人填表技能,解决纳税人实际问题。所得税管理部门要负责牵头收集纳税人通过12366纳税咨询热线、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等反馈的意见和问题,及时归纳研究。
四、做好新纳税申报表软件系统的测试及上线工作
自2015年1月8日起,我省税务系统开始金税三期单轨运行,同时新纳税申报表正式启用。目前金税三期新纳税申报表相关系统正在开发,我省企业所得税网络申报软件在金税三期软件系统开发完成后将立刻与其对接。金税三期与新纳税申报表同时上线,对各地国税所得税管理部门是一项重大挑战,各地要做好充分准备,在确保金税三期原有企业所得税业务的原有数据迁移和金税三期新系统上线工作顺利完成的同时,按照税务总局和省国税局的部署做好新纳税申报表相关软件的测试与上线工作。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1月5日
第二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国税发„2006‟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近年来,随着企业所得税政策的不断完善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调整变化,现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已不能全面体现和贯彻企业所得税政策及征管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全国所得税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企业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配合汇算清缴改革,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总局重新设计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现将新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试行)‣(以下简称“新申报表”)印发给你们,并就新申报表的推广应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新申报表的推广应用工作
新申报表是根据1998年以来企业所得税政策调整变化的情
1况,在认真总结现行申报表设计、使用的经验和不足、广泛征求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意见的基础上,设计改进的。推广应用新申报表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完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重要内容和环节,也是对纳税人优化服务的体现。各级税务机关对此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认真做好新申报表的推广应用工作,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新申报表推广应用当中的问题。
二、认真做好新申报表的宣传培训工作
为了让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完整、准确地理解新申报表的内容、含义和逻辑关系,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新申报表的宣传培训工作。在今年6月30日前,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及时组织基层征管一线的税务干部和纳税人、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学习、宣传和培训,及时掌握新申报表的内容、含义和逻辑关系及填报方法,适应新申报表的填报要求,提高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质量。
三、推广应用新申报表的时间安排和要求
推广应用新申报表采取分阶段、分步骤的方式进行。
(一)2006年5月1日至6月30日试用新申报表。总局确定广东省珠海市国税局、山东省济南市地税局为试用单位。其他省市可以自行确定试用范围。试点中的问题请及时向总局反映。
(二)2006年7月1日起全国统一使用新申报表。现行申报表(包括总局制定和各级税务机关自定的申报表)同时停止使用。
(三)各省市税务机关应在2006年6月30日前,根据填报新申报表的要求,及时修改企业所得税征管软件或者纳税申报软件业务需求,据此升级企业所得税征管软件或者纳税申报软件,确保新申报表按期实施。
为配合新申报表的使用,总局将开发配套软件,软件下发时间另行发文。
(四)各级税务机关要树立全局意识,按照上述时间安排和要求推广应用新申报表,不得推迟新申报表的实施时间,不得改变新申报表的结构和内容。在推广应用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总局反映。
四、需要明确的有关项目的计算口径
为保证新申报表准确填报和逻辑审核,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对新申报表中涉及的有关项目计算口径明确如下:
(一)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的计算基数为申报表主表第16行“纳税调整后所得”。
(二)技术开发费支出符合税收规定的,允许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 150%扣除,但不得使申报表主表第16-17-18+19-20行的余额为负数。
(三)申报表主表第2行“投资收益”中股息性质的所得,为被投资单位向纳税人的实际分配额,包括现金股息、股票股息和其他形式的分配额。在此行不做还原计算。
(四)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项扣除的计算基数为申报表主表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
(五)查补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并入所属的应纳税所得中,按税法规定计算应补税额,但不得弥补以前亏损,不得作为计算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的基数。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中所称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是指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额。该数额是允许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并试行新修订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1998‟190号)自2006年7月1日起废止。
附件:1.•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2.•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核定征收企业)‣及
填表说明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第三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
2008年12月31日国税函[2008]10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下发后,各地在贯彻落实过程中反映了一些问题,要求进一步明确。经研究,现对有关问题补充明确如下:
一、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其中,“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中间开业且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二、国税发〔2008〕101号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作废,以本补充通知附件为准。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略)
第四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2008年10月30日国税发[2008]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做好上述报表的印制、发放、学习、培训及软件修改等工作。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略)
第五篇:如何查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如何查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进入金三系统,在左上角的放大镜处输入“申报表查看”五个字,敲回车,在搜索结果下边就会出现“综合查询岗→申报表查看”,双击“申报表查看”,进入“申报表查询条件”界面,在此处,输入“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识别号”(然后一定要敲回车,否则就会提示你输入正确的识别号),敲回车后自动带出“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名称”,在“所属时期起”选择“2013-01-01”,在“所属时期止”选择“2013-12-31”,在“征收项目”选10104企业所得税,然后点中下边的“查询”,进入“申报数据信息”,在次,选好“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并双击,进入“查看申报表”界面,首先看到的是主表,点击“主附表树”上边的右箭头,就看到所有的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