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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志愿者管理制度
编辑:玄霄绝艳 识别码:14-1019386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02 11:12:09 来源:网络

第一篇:1-志愿者管理制度

志愿者(义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促进和规范服务中心志愿者(义工)(以下简称志愿者)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社区义工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心志愿者服务的宗旨是通过志愿者服务的形式,发挥志愿者的爱心、才能与社会责任感,为中心辖区乃至整个社会创造一种“守望相助”的氛围。

三、国际社会关于志愿者的定义:“志愿者(VOLUNTEERS)”一般是指基于某种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而从事公益事业的人及人群。本制度所指志愿者指身心健康,不受私人利益或强制外力驱使,在职业之外自愿为社会、社区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同时获得自我提升、自我实现的人。

四、中心为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对志愿者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加强志愿者工作的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中心志愿者服务体系。

第二章 招募与注册

五、招募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10周岁以上;

2、自愿从事志愿者服务,遵纪守法;

3、符合志愿者活动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5、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六、招募工作应坚持公开招募、志愿报名、实名注册的基本原则。

七、招募方式:

1、网上下载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注册。

2、前往中心现场注册。

八、注册:

1、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填写书面或电子档注册登记表。

2、志愿者服务队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后,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

第三章 志愿者培训

对志愿者进行培训是志愿者组织的一项主要工作,培训是强化志愿者队伍素质的关键,强化素质也是志愿者队伍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志愿者组织建立新志愿者培训(初级培训)、专项培训制度,使志愿者能在培训学习的过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投入到志愿服务中去。

九、新志愿者培训

1、新志愿者在完成登记后,必须接受培训。

2、培训时间按新志愿者登记累计数确定,就近安排时间进行培训。

十、培训内容:

1、志愿者组织性质、任务、组织架构。

2、进行有关规章制度、纪律等方面的教育。

3、重点介绍志愿者组织目前开展的项目活动,帮助新志愿者找到适合自己的项目活动。

4、介绍优秀志愿者的先进事迹。

5、慈善理念。

十一、专项培训

1、志愿者开展项目活动前,原则上都要经过项目培训,即使是没有专业技能要求的,也要通过培训把项目意义、活动内容、时间、地点、要求、注意事项等讲解明白,保证让每名参与该项目的志愿者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2、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须聘请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或有培训资格的志愿者,使项目开展过程中能够保证按要求做细做好。

3、在项目进行中,如有需要强化培训的,须及时组织好。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参加培训的人员进一步得到提高,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培训进一步深化,使之跟得上项目的深入发展。

4、结合志愿者团队的发展,开展志愿者专项团建活动,促进志愿者成长。

第四章 志愿者活动条件和范围

十二、开展志愿者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开展场所主要在中心辖区内,若有必要可扩大到市、区范围之内。活动场所应适合志愿者开展活动并能保证志愿者的安全;

2、志愿者服务对象须具有接受志愿者的客观需求,并能提供必要支持。

十三、志愿者活动内容包括:

1、参与中心组织的活动、调研、宣传等活动;

2、向中心的相关合作单位提供服务;

3、为环境保护、建设和谐社会等提供服务;

4、为扶弱助残、扶贫济困或是抢险救灾而组织的募捐活动;

5、其他相关活动。

十四、不得以志愿者名义开展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也不得开展任何其他超出志愿者服务范围的活动。

十五、志愿者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合法、诚信、节俭和非营利性的原则。

第五章 志愿者工作流程

十六、中心将志愿活动信息对外发布,志愿者依据个人情况自愿报名参加。

十七、志愿活动中,参与者依据社工做出的活动分工,明确自身职责,协调配合活动顺利开展。

十八、每次志愿者活动结束后,参加活动的志愿者在中心如实填写《社区服务中心义工活动登记表》,作为参加志愿者活动的凭证。

十九、活动结束后,社工应组织志愿者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针对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反思和改进。

第六章 志愿者的权利与义务

二十、志愿者享有的权利:

1、志愿加入或者退出义工服务组织;

2、参加义工服务组织开展的服务活动;

3、要求获得义工服务必需的条件和必要的保障;

4、请求义工服务组织帮助解决在义工服务期间遇到的实际困难;

5、对义工服务组织提出建议、批评与监督;

6、有困难时优先得到义工服务。

7、本义工站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8、对所参加组织和义工活动有知情权:

9、有获得工作指导和参加义工培训机会的权利;

10、有选择与个人技能和兴趣相符的服务项目的权利; 二

十一、志愿者的义务:

1、遵守义工服务组织的章程;

2、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或者借钱、借物、谋取其他利益;

3、在服务期间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捐赠;

4、对服务对象的隐私予以保密;

5、不得以义工或义工组织的名义组织或者参与违反义工服务原则的活动。

6、义工应当在义工服务组织的安排下开展义工服务,完成服务工作。未经义工服务组织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义工服务组织名义开展活动。

第七章 志愿者退出机制

二十二、义工退出自由,可分两种情况:自愿退出和劝退。

1、自愿退出

(1)因工作或居住地的改变等原因需要退出义工组织的,应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2)因特殊事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服务能力的可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3)因其他个人原因自愿退出的。

2、劝退。义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中心可对其进行劝退说明,并向上级义工管理部门反映汇报: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本站工作安排的;

(2)不遵守纪律造成对象损失或影响服务活动成效,造成不良影响的:(3)用义工的名义从事营利性或非法活动的;(4)违反义工其他管理有关规定的.第八章 奖惩制度

二十三、奖励制度

1、根据《社区服务中心义工活动登记表》的记录,适时评选志愿者之星,授予一定的表彰与奖励。

2、根据《社区服务中心义工活动登记表》的记录,为有需求的志愿者开具材料证明,以作为对志愿者个人表现的认可。

二十四、惩罚制度

1、凡活动中损害志愿者的形象及中心形象者,予以警告并进行批评教育。

2、凡是谎报、虚报志愿者情况者,一经查处,将按照情节严重情况,扣除相应的志愿者时间,取消参加志愿者之星评选的资格。

3、严重违反中心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篇:志愿者管理制度

志愿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工作组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合理利用义务服务资源,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机构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志愿者基本条件

志愿者申请条件:凡年满16周岁,有爱心、耐心、责任心人士,自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承认工作组《章程》和与之配套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遵守本工作组组织纪律,履行加入工作组手续,均可成为本工作组志愿者;

二、志愿者申请流程

招募——报名表接收——面试——确定名单 → 宣誓、吸纳

三、志愿者培训:培训分为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两种

1、内部培训:志愿者加入后,由秘书组安排资深志愿者进行培训,并制定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培训考核等 所在机构组根据实际情况且不得超过一个季度将安排至少两次常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志愿者基础培训,包括学习工作组文件、志愿者服务技巧、宣传技巧、常见病知识、失独情况等;新志愿者必须参加其中至少一次培训,培训签到及知识考核均纳入志愿者考评范围;

2、外部培训:由办公室联系/确定社工、社会学、新闻及心理专家等进行外部培训、讲座或组织参加省/市/区 “志愿者培训班”。不断提高志愿者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志愿者服务机构选择和参加服务的要求

根据工作服务性质,工作组分为不同小组。成为志愿者(含试用志愿者)可根据个人特长及意愿选择服务组别,志愿服务工作任务由失独机构组统一负责分配和考评,各组组长协助考评;

五、志愿者及小组管理

(一)志愿者管理

1、参与义务服务的志愿者应当遵守工作组《章程》以及与之

配备的规章制度,完成工作组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维护工作组的声誉和形象;

2、志愿者在提供义务志愿服务时,应当佩带统一的工作组标志胸牌;

3.志愿者因个人原因无故连续3个月不参加任何工作组志愿服务的或累计5次接受任务分配而无故不执行的将视作本人自行放弃志愿者资格。本人如需再参加的,需重新申请登记;

4.新志愿者(实习志愿者或服务不满1年的)必须每季度参加至少一次的常规知识培训,老志愿者应定时参加工作组制定的培训计划以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

5.志愿者应积极配合工作组服务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6.不做损害工作组和他人的事;不歧视失独家庭;不故意刁难或推延志愿服务任务;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工作组、家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料信息;不得利用“志愿者”之名做非工作组安排的有偿服务和违反工作组制度之事;不得以权谋私;

(二)小组管理

1、各小组每月月底应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本月工作和计划次月工作。

2、每月开一次例行工作组会议(前一个月26日至次月5日之间),总结上月工作及策划下月工作计划; 3.各组长全年出席工作组例行会议次数不满9次或连续3次因个人原因无故不参加的将取消组长资格;

六、志愿者档案管理

志愿者参加工作后,由秘书组统一对其编号,登记《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并将个人资料纳入志愿者档案管理;《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由机构组统一印发,内容包括:日期、服务地点、服务机构、服务时间等;志愿者每次服务后本人填写《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并交机构社工签名,记录卡每季度末由各小组组长收齐交到机构组进行统计存档;每年12月4日将根据《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统计结果对外公布各志愿者全年志愿服务的次数、时长和内容;如有志愿者对自己的服务统计有疑问的应在20日前向机构组提出并查核,20日之后如无统计异议的将视作本人已确定;

七、志愿者表彰

1.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作组《章程》以及配备的规章制度下,积极参加工作组志愿服务且在志愿服务中无重大差错,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者授予“一星志愿者”,累计200小时的授予“二星志愿者”,如此类推,累计满500小时的授予“五星志愿者”,累计满800小时的授予“终身志愿者”。

2.志愿者表彰的主要依据为《志愿者服务记录卡》和服务对象的评价及推荐;

3.工作组每年集中表彰一次星级志愿者和优秀支援单位;

4.工作组将向省社协推荐优秀个人志愿者、优秀支援单位参加相关表彰;

5.工作组将根据物资状况制定合理的“星级志愿者”奖励制度;具体奖励机制将在每年11月15日-11月25日之间公布;

6.工作组每年向市有关政府部门推荐被评为“三星志愿者”以上或志愿服务满3年的志愿者,向其开据《志愿服务证明》以便获得国家“社会工作师”的考试资格。

八、工作督导

实行三级循环督导机制。具体实行方法是: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组织一个三人抽样督导组。每个季度对志愿者的志愿任务服务人群人群进行30%抽样寻访;工作组设立巡查员在每个季度对志愿者的机构干预人群进行50%抽样寻访;督导员要在每月对志愿者的机构服务人群人群进行100%抽样寻访的三级督导制度,这样可以对志愿者在干预中出现的问题和不如人意的地方可以及时协商解决,可以在短时间内将问题和缺点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可以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组各项任务。我们每个服务小组至少2人以上,干预使用专业表格进行记录,如实记录现场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出现的问题,作为日后改进总结的依据,记录由另一名志愿者核查。

第三篇:志愿者管理制度(精选)

县发改局志愿者管理制度

(一)志愿者招募和培训。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志愿者服务人员的招募与培训工作。在前段开展文明劝导和志愿服务活动基础上,要进一步健全志愿者服务队伍,从全体干部职工中招募一批有时间、有精力并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服务者,统一管理,建立管理档案,建立健全多角度、全方位的文明志愿者服务网络。健全志愿者培训队伍,提高培训效果,把工作需要和志愿者自身愿望结合起来,注重培训的专业性、系统性,明确志愿者的权利义务,讲授工作技能与方法,提高志愿者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和志愿者的能力。

(二)志愿服务经费保障。建立志愿服务资金机制,将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开展志愿服务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配备志愿者服务场所,配齐办公设备,设定经常性的志愿服务项目和规范的组织管理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志愿服务站建设,着力打造志愿服务与需求的对接平台。

(三)重点开展活动内容。单位志愿者重点开展环境治理、文明劝导、治安防范、便民服务等内容活动。志愿者对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文明礼仪、行为规范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重点劝阻乱围乱种、乱堆乱放、私搭乱建、乱贴广告、侵占绿地、私安车位、乱停车辆、摆摊设点、饲养家禽、乱丢垃圾、随地吐痰、损坏公物、言行粗鲁等不文

明行为;为责任路段过往群众答疑解问、解决实际困难;捡拾垃圾,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等。力争通过文明志愿者活动,使市民自觉投入到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中。

(四)加强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单位宣传栏等设施和载体,制作、发布志愿服务公益广告,广泛宣传志愿服务的理念、知识与活动,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营造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不断扩大志愿服务影响力,吸引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

第四篇: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

志愿者活动是我院开展社工工作的重要环节。安排好志愿者活动,让志愿者活动有效率,有作用,对于促进在院老人、失能老人等服务对象的身心健康,提升志愿者积极性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我院特针对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制定此制度:

一、建立志愿者联系档案,与志愿者骨干保持经常性联系。

二、制定“会昌县老年护理院(湘江医院)志愿者招募办法”,根据个人意愿及会昌县老年护理院服务对象的实际需要,招募有特长并能定期服务的志愿者。

三、对在校学生、社会团体等志愿者队伍进行人数控制,实行定期、分批来院服务,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针对每次志愿者活动,争取做到有活动计划,确保志愿者目的明确,发挥志愿者自身优势和特长,取得良好效果。

五、平时组织开展院内各种小组活动,可尽量放在志愿者来院期间,做到与志愿者有一定程度的互动。

六、志愿者来院期间,工作人员应做好接待及组织工作(节假日由值班人员负责),最大限度的为志愿者活动提供帮助和指导,充分安排志愿者在院的时间。

七、对于志愿者捐赠的款项及物品要及时做好登记,公布使用情况。

八、志愿活动结束时,应向志愿者表示感谢,给于他们充分的肯定和鼓励,必要时可以合影留念。要定期对一些志愿者进行回访,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要发送感谢信、锦旗等。

第五篇:青年志愿者管理制度

志愿者管理制度

一、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

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适合的志愿服务类型,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能遵守相关规定,服从社区志愿者组织管理和调配。

二、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遵守志愿服务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完成社区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

(四)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五)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

二、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社区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三)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 权利。

四、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1、社区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帮困、社区治安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

2、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五、志愿者奖惩制度

志愿者根据服务时数分为一般性志愿者、星级志愿者、二星级志愿者、五星级志愿者四类。

参加过志愿者服务时数达到二十小时的可申请加入社区志愿者。在社区参加志愿者服务达到一定时数可根据时数不同划分为四级进行奖励。

1、划分方式

1)星级志愿者:服务时数累计达到二十至四十小时(包涵四十小时)

二星级志愿者:服务时数累计达到四十至六十小时(包涵六十小时)五星级志愿者:服务时数累计达到六十至一百小时

2、奖励方式 1)颁发荣誉证书。

2)举办表彰大会,授予荣誉称号。3)年底或特殊节假日颁发精美奖品。

4)向相关组织或系(院)发送感谢信或推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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