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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章程
编辑:莲雾凝露 识别码:14-910236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14 17:14:45 来源:网络

第一篇:惠州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章程

惠州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惠州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以在校大学生为主体,吸收和组织有责任感,对图书馆工作有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的同学,在图书馆馆长和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代表学生参与图书馆管理工作。

第二条 惠州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的宗旨:建立和完善图书馆与广大读者沟通互动的长效机制,促进图书馆与读者的良性互动,参与图书管理和日常工作。从学生实际出发,培养学生组织管理能力和服务观念,促进图书馆的不断发展和壮大。

第三条 惠州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的根本任务: 遵守《惠州学院图书馆规章制度》,坚持以读者为本的主要思想,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文明的读书习惯,提供便利使读者充分地使用图书馆的各项资源,努力营造读书、爱书、奋发向上的校园学习气氛。

第四条 惠州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坚决维护《惠州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章程》的尊严,认真贯彻执行本章程提倡的宗旨和任务。图书馆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发生,惠州学院图书馆学生委员会将根据具体条款对当事人及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章 实施条例

第五条 为规范管理图书馆学生工作,促进图书馆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条例。

第六条 图书馆上岗程序必须遵照委员会规章制度,所有图书馆工作岗位的聘用主要由图书馆指导老师与学生负责人统一管理。

第七条 工作聘用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培训要专业,管理要规范,方法科学化。

第八条 图书馆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及各书库组长选举工作,在图书馆各部门监督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原则,一人一票无记名式,少数服从多数的选举方式;由竞选选手工作业绩、奖惩记录、个人思想、竞选演讲等作为选举依据。

第九条 图书馆工作学生正式上岗后,图书馆将为其统一办理工作证,明确相对工作职责以及各项工作注意事项。勤工助学管理员上岗时间原则上不低于45小时/月,不超过55个小时,且工作时间不能低于一个月,自动辞职者应提前一个月向图书馆学生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条 图书馆学生管理员由图书馆委员会及指导老师统一管理,其管理员应协助图书馆老师的日常工作。工作期间,学生管理员应绝对服从组长以及组长以上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及调整,如果学生管理员对工作安排有异议,应按照“先执行,后反映”的原则去处理。

第十一条 图书馆管理员在工作期间,组长及组长以上负责人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作出调整,以便更好地完成图书馆的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 在图书馆参加工作的学生,其工资情况一律由图书馆委员会秘书处制表并经图书馆老师审核通过,上交图书馆财政部门统一发放。

第十三条 监督考勤原则:由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直接监督与指导,各书库(室)组长协助上级考勤。

第十四条 奖惩原则:奖励和惩处是图书馆管理的重要手段,目的是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高尚、勤奋、求实、创新馆风的形成。对于各方面表现优秀的管理员,要公开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不服从管理、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管理员,经教育帮助后,仍然没有明显进步者,图书馆予以辞退,绝不姑息。

第三章 机构条例

第十五条 凡系惠州学院全日制学生,不分年龄、性别、籍贯,政治面貌及宗教信仰均有机会成为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成员。

第十六条 申请加入惠州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章程;

(二)志愿加入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

(三)热爱图书馆,关心图书馆建设;

(四)有责任心,愿意尽心为图书馆的建设和服务出谋出力。

第十七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享有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自己相对固定的工作;

(二)对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或各相关部门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建议,实行监督的权利;

(三)所有学生管理员都有机会参与各项评优的评比;

(四)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拥有专门的办公室,挂牌。

第十八条 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所有学生管理员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严于律己,遵守社会公德,言行符合高等院校学生形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文明使用图书馆,不得利用学生管理员的身份做出有损图书馆或学生管理委员会荣誉的行为;

(二)服从学校、图书馆的领导,参加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参与图书馆建设与管理,积极主动地学习图书馆业务,对图书馆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做好日常的值班和图书管理工作,在工作期间必须尽职尽责;

(四)按时参加例会,每学期末,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要实事求是地向图书馆指导老师汇报工作情况,任期届满按程序做好交接工作。

第十九条 机构的基本组成:

(一)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委员全部由学生组成,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秘书处秘书两名,督检部部长一名,书库(室)组长若干名,其中督检部成员由书库(室)组长组成,部长从组长中选出。

(二)第一届委员会会长,副会长等负责人由图书馆招聘选拔产生,并报图书馆备案。以后每届委员会负责人由委员会所有成员进行民主选举,根据“一人一票无记名式,少数服从多数”的选举方式产生,并报图书馆备案;

第二十条 成员职能:

(一)会长职能:协助指导老师做好图书馆的工作要求;负责学生管理委员会的全面工作;联系图书馆及其他有关机构,以便开展工作;参与图书馆各项评优和其他检查评估活动。

(二)副会长职能:协助主席做好学生管理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分管和指导各部门的管理工作,参与图书馆各项评优和其他检查评估活动。

(三)秘书处职能:负责学生管理委员会资料整理,活动报导,板报出版,办公室值日的安排,财务的统计和管理,档案记录等工作;负责图书馆主题活动的策划,组织活动的开展,建立图书馆与校团委等其他有关机构、组织的联系。

(四)组长职能:负责图书馆所有阅览室的图书、期刊和报纸日常管理,安排学生管理员的日常值班和一些临时活动,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五)督检部职能:负责图书馆室内纪律监督;学生管理员工作签到及其相关工作安排;日常工作抽查;监督其他部门工作以及学生管理员工作情况,并及时上报老师和委员会。

(六)学生管理员职能:负责图书馆的各项工作要求。

第四章 工作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 热爱图书馆工作,拥护图书馆学生委员会荣誉,树立主人翁意识和“微笑至诚、读者至上、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遵守图书馆规则和委员会各项制度,完成各岗位上的工作任务。

第二十二条 准时到岗,遵守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即使到位须提前向其书库(室)组长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请假。

第二十三条 勤工助学学生每天到位,工作完成后在考勤表上签到,做好考勤记录。工作期间,学生应佩戴“图书馆学生工作证”和“图书馆学生管理员工作服”。

第二十四条 工作期间,勤工助学学生应按图书馆的要求,积极工作,做到不消极怠工,努力完成图书馆的各项任务。

第二十五条 工作要有责任心,熟悉本职工作内容,了解所负责阅览室的书籍分布情况,勤巡视、勤整架,带头爱护图书馆公物,对读者违规、违纪行为要敢于制止。

第二十六条 学生管理员应以学习为主,做好本职工作,保证学习与工作两无误,全面发展。

第二十七条 服务热情、认真工作,规范与加强自身文明言行和文明建设。

第二十八条 服从老师及委员会负责人调配,注意安全,协助工作人员关好门、窗、灯、检测仪等,如遇到突发事件(火灾、停电等情况)应找当班老师或保安,做出紧急处理。

第二十九条 在上班期间做到“五不准”:不准吸烟;不准吃零食;不准与他人争执、吵架;不准会客长谈、嬉笑打闹;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三十条 对于图书馆各项活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规范,结合本岗位加强学习,尽职尽责,完成图书馆老师分配的工作;掌握图书馆相关业务信息,耐心接受广大读者的咨询。

第三十一条 学生管理员的奖凭制度:

(一)学生管理员在职期间,能够遵守成员基本义务(具体参照《惠州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章程》),服从学生管理委员会管理,按时值班、值日,且没有无故缺勤记录,无警告纪录,对工作积极负责,态度诚恳,无私奉献的学生管理员将给予“优秀管理员”称号,并上报其所在系,以资鼓励。

(二)学生管理员在职期间,符合上述条件,并且能够做到积极参与图书馆建设,为图书馆的发展提出宝贵意见,为图书馆做出贡献的,将会考虑其担任组长或更高职务。

(三)学生管理员在职期间,对图书馆有特别重大贡献,将给予重大奖励。

第三十二条 学生管理员的处罚制度:

(一)学生管理员在值班期间有责任和义务维护自习室的秩序及各种情况。如出现所在馆秩序混乱等情况,没有任何制止措施,将直接取消管理员资格。

(二)学生管理员不得为其同学及朋友占座,不得以任何方式为别人占座提供方便,发现一次者,给予警告,累计三次,将取消学生管理员资格。

(三)学生管理员要以身作则自觉维护周边环境卫生、安静,无人吃零食,若有影响学习环境的行为及时制止,视而不见将警告一次。累计三次,将取消学生管理员资格。

(四)学生管理员应认真完成各项工作,若整书期间不认真、怠慢整书,给予警告处理,累计三次者,将取消学生管理员资格。

(五)学生管理员应按时值班,值班中出现迟到或早退现象一次者,给予警告处理,累计三次,将取消学生管理员资格。

(七)在特殊检查期间发现有缺勤、不认真、怠慢整书者将直接取消学生管理员资格;

(八)拒绝组长及组长以上负责人对其工作安排或拒绝履行学生管理员义务者直接取消学生管理员资格;

第五章 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学生管理员根据以下条例进行管理:(一)读者进馆之前需把手机调成震动或静音;

(二)禁止在图书馆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

(三)请勿在图书馆说闲话、聊天,讨论问题时不要影响到其他同学;

(四)对自习室的公共财产要爱护,故意损坏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读者应自觉维护阅览室秩序,禁止随意移动桌椅,保持阅览室的安静,整洁,卫生,垃圾要扔进垃圾桶内或自行带走;

(六)读者要积极配合学生管理员的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对学生管理员有好的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学生管理委员会直接反映;

(七)请勿乱占座位,以防座位空缺,做到“人走书走”。请勿晚上占座,书本必须带走,禁止放在书架、窗台、书桌、角落等地方。对于情节严重者,将没收其书本;

(八)对于破坏公共财产或行窃,故意闹事者,将交于保卫部门严肃处理。

第六章 纳新制度

第三十四条 图书馆工作是指学生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并且通过它能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

第三十五条 图书馆纳新必须遵守以下制度及流程: 1.纳新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扶贫、择优 2.纳新对象:全校学生(主要针对新一届学生)3.纳新程序:分为面试、考察、正式聘用三个环节。

(一)面试:由图书馆老师及各组成员对新生进行统一面试。

(二)考察:考察期为一个月,挑选出能吃苦耐劳、勇于克服困难、有责任感的学生。候选人在考察期内应尽快熟悉和掌握工作,考察期满后图书馆将择最优者予以录取。

(三)正式聘用: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惠州学院图书馆及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生效。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二篇:第三届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三届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章程

组织名称: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

组织简介: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由原成立于202_年的“图书馆之友”志愿者协会改组而成,是由广大读者自愿发起,经共青团北华大学委员会和图书馆共同批准成立的校级协会组织,协会参与图书馆日常管理工作,并依托图书馆硬件设施组织读者、学生社团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及文娱活动,进一步促进广大师生与图书馆之间的交流,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组织目的: 通过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从而加强图书馆和读者之间的沟通,使广大读者参与到图书馆日常管理当中。提高全校师生对图书馆的使用意识,引导学生正确使用图书馆,爱护图书馆。在管理活动中充分发挥广大同学的智 慧和才能,激发广大同学的创新能力及其主观能动性,逐步培养学生的主人翁精神。

组织口号: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组织级别: 校 级 届 时: 第三届

组织机构: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是由东校区分会、南校区分会、北校区分会组成。由学生自愿组织和管理的学生团体,组织内干部的任用均由学生自主竞选民主产生,选举产生后组成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机构成员须向本机构负责并在在职期间自觉接受广大成员监督。

组织机构:

机构职能:

秘书处:主要负责协会内部日常事务管理,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负责协会内部的干部监督

和考察工作,根据客观事实对每一名干部的真实表现给予客观的评价为年终组织“优秀 干部”的评选提供依据。同时负责广大成员工作期间例会记录、协会资料整理和协会财 务工作。宣传部:宣传部成员由各学院的信息联络员组成,主要负责收集广大师生在日常使用图书馆过

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对图书馆的建议与意见,整理成书面材料在规定时间向协会管理机构 汇报,并负责向读者反馈;负责各项活动前期宣传及后期报道工作。

涉外部:涉外部主要负责协助图书馆、协会开展活动,与北华大学各社联、协会的联系工作,组织协调活动相应的场地,设施并及时上报协会管理机构,必要时为活动筹备赞助经费。涉外部成员有义务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好相应的活动。

管理部:协助图书馆各阅览室老师对相应阅览室中的图书进行管理,杜绝在图书馆内出现的不

文明现象;联系、引导校、院级志愿者在图书馆的志愿服务工作,同时图书部成员有义 务参加协会组织的一切活动。

读者服务部:引导广大读者正确使用图书馆,定期的向读者发放调查问卷,为图书馆和广大读

者建立一座沟通的桥梁,同时负责协会书院沙龙、影音沙龙、汉语角等活动。

总 则

第一条 【宗 旨】

为了给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鼓励更多的青年学子走进图书馆、感受图书馆。同时为使图书馆学生管理委

员会的行动向规范化、项目化、特色化、阵地化方向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管理机构】

由北华大学图书馆负责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工作的规划、指导,并 委任指导老师负责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组织和个人的注册管理工作。

第三条 【适用对象】

本章程适用于北华大学图书馆所有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成员。

第一章 注册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

第四条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组织】

由北华大学学生自愿组成的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服务组织,其成员须在北华大学 图书馆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注册后方可参加其组织的活动,在其通过审批注 册后须自觉遵守本管理办法。注册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服务组织要自觉接受北华大学 图书馆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组织 管理机构有权招募注册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

第五条 【注册条件】

(一)保证工作机制、组织体系健全,能够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

(二)有该组织明确的发展思路和切实可行的活动策划;

(三)申请注册的“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服务组织除须得详实填写“‘图书馆管理委员会’组织注册登记表”外,还要定期向北华大学图书馆汇报工作

第六条 【注册程序】

(一)向北华大学图书馆提出注册申请,填写“‘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组织注册登记表”;

(二)成员组织名称暂定“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成员服务团队,由北华大学图书馆对“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各方面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审查合格后在北华大学图书馆加盖公章;

(三)北华大学图书馆将注册表连同相关材料送交北华大学图书馆进行审批;

(四)北华大学图书馆对其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后提出意见,并由北华大学图书馆进行正式公示。

第七条 【组织合并】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也可以吸收其他北华大学服务团队,但必须向北华大学图书 馆、共青团北华大学委员会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 【组织变更】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组织可以根据需要修改章程、变更人员结构、改变组织结构、更换主要负责人,但其变更方案须得北华大学图书馆、共青团北华大学委员会同意后备 案实施;

第九条 【组织全体成员大会】

每学期至少应召开全体成员大会一次,召开大会须得在北华大学图书馆备案,大会后及时提交会议记录。

第十条 【组织财务管理】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服务组织不允许向成员收取会费,日常开支、活动经费经图 书馆比准后下拨、或来自外界赞助。

第二章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纳新

第十一条 【申请加入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 为了永葆生机,促进协会更好的发展,维护广大图书馆读者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进一步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整体优化,协会于每年9月—10月进行换届纳新活动,凡我校09、10级全日制在籍本科学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可申请加入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

1、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具有坚定、明确的理想信念;

2、较强的责任心,乐于奉献,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

3、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奉献精神;

4、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有基本的工作经验胜任所竞选岗;

5、各个学期的综合测评基本上要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3;

6、同等条件下学生党员及主要学生干部优先;

7、无任何违纪情况。

第十二条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纳新程序】

1、个人申报:此次竞选采取自愿的形式,本人填写竞选申请表;

2、初步筛选:校图书馆、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对申请人,进行

初步筛选,确定参加竞选名单;

3、竞选演说:竞选演讲时间限制在3-5分钟以内,由图书馆组织评委对竞选者进行打分;

4、选拔:图书馆对竞选同学进行考核并确定人选;

5、公示:图书馆对确定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过后,对无异议的学 生进行任用。

6、每一位协会新成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过后,经协会考核合格后

即可成为协会正式成员。

第三章 注册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

第十三条 【注册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

每一位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成员入会后即可申请注册成为北华图书馆志愿者,从

而拥有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的双重身份,志愿者是指不 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图书馆和其他读者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十四条 【志愿者编号管理】

(一)编号构成:年份+部门代码+成员序号(如:2010A0001)

(二)部门代码: A:主席团 B:秘书处 C:宣传部 D:涉外部 E:管理部 F:读者服务部

(三)成员序号为协会三个校区所有成员统一登记后按部门所排序号

(四)志愿者注册编号由北华大学图书馆审核后,由协会秘书处统一公示,任何部门不 得私自更改。

第十五条 【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手册】

在注册成为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后,图书馆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会为 每名成员建立相应的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手册。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手册 是注册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的重要标志,注册登记证内容包括志愿者个人基本情况、参加志愿服务情况和荣誉记录等,由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统一保存,每次活 动后图书馆老师会将成员服务的时间、效率、态度等信息回馈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管 理机构,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会及时认真的记录每名志愿者的志愿服务内 容。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手册是志愿者参加服务的基本凭证,也是作为图书馆学 生管理委员会内部评优和其他任何需要确认志愿服务情况的活动唯一认可的志愿服务 凭证;每学期结束后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管理机构会将每位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手 册进行综合测评加盖公章后存入档案。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手册上的志愿服务记录,手 册上的记录如果和实践部档案不符,以档案为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 【注册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权利】

(一)参与并协助组织图书馆举办的各项读者活动。

(二)在工作中享有学习相关专业知识的权利

(三)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四)就图书馆服务工作向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组织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享有协助老师对相应部门和读者的约束和管理权

第十七条 【注册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义务】

(一)服从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组织的管理和安排,履行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服 务承诺,积极参加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服务活动;

(二)自觉维护图书馆、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组织和成员的形象;

(三)不得以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成员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 的活动;

(四)注册的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不得擅自以图书馆、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组织 的名义举行活动;

(五)注册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不得以个人身份接受社会人士或社会组织给与北华大学图书馆、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活动的赞助。

第十八条 【注册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档案整理】

在每学期末通过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手册给予委员会内部成员综合测评加 分。图书馆进行综合测评评选出的优秀志愿者,图书馆将以书面形式向其所在学院通报 并给与书面表扬,同时北华大学图书馆将对优秀成员颁发相应证书。其他完成相应工作 的成员,北华大学图书馆将以相应的书面材料予以证明,并存入档案。

第四章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活动

第十九条 【活动申请】

(一)所有以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名义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均需事前由有关负责人 员向北华大学图书馆、共青团北华大学委员会提出正式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在校内开展活动须向北华大学图书馆、共青团北华大学委 员会提出申请;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活动。

(三)活动组织间可开展联合活动,但是必须在活动前向北华大学图书馆、共青团北华大学委员会提出申请,以作为备案;

第二十条 【申请材料】

成员组织开展活动,必须提交包括以下内容的书面申请材料:活动主题、时间、地 点、参与人员、事件以及宣传的完整实施方案,并有组织成员签字备案。

第二十一条 【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者要向北华大学图书馆提交有关活动情况的详细总结报告。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 【成员考核】

北华大学图书馆、共青团北华大学委员会共同负责对奖励与惩罚的认证工作。志愿 服务考核工作只针对注册成员,对成员的表彰、奖励和惩罚主要依据注册成员手册的记 录、事迹材料等。考核遵循公开、公正、客观、合理的原则,考核的标准、程序以及结 果全部公开,并接受社团及广大师生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评优标准】

凡协会成员职务处副部级以上级别即可参评“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凡协会成员处干事以上级别即可参评“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

第二十四条【参加评优条件】

1、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具有坚定、明确的理想信念;

2、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充满工作热情;

4、积极参加协会活动,正常出席协会及部门例会;

5、对部门及协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6、每学期的综合测评基本上要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3;

7、无任何违纪情况。

第二十五条 【注册北华大学图书馆志愿者处分办法】

注册志愿者长期不参加所在志愿服务组织活动,行为违反志愿服务宗旨,违反本管 理办法其它各项规定和国家、学校法律、纪律的,一经发现将被撤销图书馆学生管理委 员会身份,同时取消其评奖资格。处罚决定生效后一年内不得提出重新注册的申请,一年后重新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才可恢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附则】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北华大学图书馆。

北华大学图书馆

共青团北华大学委员会 图书馆组而生管理委员会

202_年09月22日

第三篇:202_-202_学年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章程

西安科技大学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章程

(202_年修订版)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西安科技大学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的建设和发展,特此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性 质

第二条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简称“图管会”)是在图书馆直接领导下,学生民主参与图书馆管理和服务的校级组织。

第三条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是联系图书馆与学生读者之间交流的纽带和桥梁。协助图书馆更好地履行教育职能和文献信息传递职能,为培养现代建设人才和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做出更大贡献的学生组织机构。

第四条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隶属于图书馆,根据学校有关部门规划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营造高品位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章 宗 旨

第五条 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良好的读书、学习风气,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组织师生共建文明图书馆。

第六条 密切关注学生读者和图书馆的关系,使学生更好地了解图书馆、利用图书馆。加强图书馆工作信息反馈,2

通和联系,组织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定期组织各部门间活动交流,为同学们提供展现自己的机会和舞台。

第十七条文化交流部的主要职能:制定图管会内部的文化活动的计划,定期举办各类形式的文化交流活动,促进图管会的文化建设,营造图书馆的文化交流氛围,负责与其他组织之间的文化交流和学习,向外展示图管会学生的真我风采。

第十八条

宣传部的主要职能:承担图书馆及图管会各项活动的前期宣传工作以及后期成果展示;负责微信和腾讯公共平台的编辑工作,维护管理网上宣传平台,协助图书馆开展影视欣赏、专业图书展览等活动。

第十九条

监察部的主要职能:协助图书馆做好纪律监督和管理工作,督促来图书馆学习的学生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负责各项活动的会场维护以及活动考核。

第七章 工作制度

第二十条

秘书处协助主席团定期对各个部门的工作绩效考核,对图管会的成员都要进行考核,使每个成员都遵守组织原则和考勤制度,保障图管会的高度纪律性和组织性。

第二十一条

每月由主席团主持召开一次图管会工作座谈会(各个部门要求3到5名干事列席参加);部长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总结工作,商讨重大事情并由秘书处做会

议记录备案。各部门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总结问题,安排下两周工作。

第二十二条

每学期开学,由图管会负责人(主席或副主席)向全体成员通报学期工作计划。每学期末,负责人向全体成员做工作总结。

第二十三条

每学年召开全体成员会议2-3次,听取图书馆工作情况通报和学生对图书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研究和安排有关工作任务,由各部长负责全面实施。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四条

图管会成员要热情服务,举止大方,语言文明,工作负责。

第二十五条

图书馆为图管会提供利用图书馆的指导和条件,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成员给予奖励。

第二十六条

每年6月到7月,由主席团主持,根据具体的工作需要以及工作实践,针对本章程不合理的内容,将进行修改和完善,新的章程于当年9月1日起正式生效。

第八章

考核制度

第二十七条 秘书处要根据图管会制定的会议制度,作出完善的会议总结。明确到会、请假、无故旷会的性质。

第二十八条 参会成员必须提前五分钟到场,签到,参加会议。

第二十九条 关于请假。如需请假,请假者需向各部部长请假,部长有权批假,确认请假事实后再批假,要求使用秘书处印制的统一格式假条。秘书处将假条存档。每学期对于例会连续五次请假和重大活动连续两次不参加的成员,予以开除。其它表现不佳的,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惩罚。

第三十条 无故旷到的成员,即在接到开会通知却没有参加会议且没有提前请假者,部长了解情况后,作出相应的决定。每学期对于三次无故旷到者,予以开除。

第三十一条 各部长在其位谋其职,并相互监督。如果部长在工作上多次没有履行好职责,由副部长暂时担任部长一职,原部长一段时间辅助工作。如果部长表现依旧不好,则由表现优秀的副部长担任部长一职。由主席团决定该部长的去留问题。

第三十二条 担任干部职务的图管会成员,不得在学期中,无故提出辞职。有正当理由辞职的,要向主席团递交辞职申请书,交由馆长批准方可,并且任何人在退出图管会前,必须将工作交接好,方可离职。

第三十三条 对于图管会任何活动,各部门必须团结配合,并具有工作进度的反馈意识。对于耽误工作或影响工作进行的部门,将在图管会大会上批评指出。对于活动中出现的突发状况,必须及时向直属上级负责人反映,对于对事件拖延隐瞒的成员,同样将予以处罚。

工作计划,列出各项活动时间表,一边检查、协调,逾期不交者扣5分/次(如遇换届的特殊情况,可提前向图管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各部门工作总结应在该期末按指定时间交之秘书处,总结逾期不交扣3分/次,工作无计划、总结扣5分/次。

(2)(70分)开展全校性质的活动,应先报图书馆以便图书馆给予应有的支持。活动结束后向秘书处提交书面总结,秘书处综合汇报材料及考察实际工作情况,从活动的筹备、组织、总结、学生的反映和活动的影响,是否有影响力等方面进行评分。

(3)(20分)各部门日常工作情况。如例会制度,干部培训,中小型活动,由各部门结合自身情况开展,秘书处将按计划检查评比。对各部门自身建设的基本要求:各项制度健全,内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关系融洽。

2、图管会召开的工作会议到会情况(含例会)。(1)各干部级别以上迟到扣2分/次,缺席扣3分/次。(2)各干部参加例会总次数1/3以上缺席,1/2以上迟到的,则取消优秀学生干部评比资格。

3、优秀干部评比: 由主席团以100分制为标准对部长和副部长评分取平均分加上与会次数得分的相应折算作为他们的综合得分,排名取前6为优秀干部。

4、优秀干事由各个部门自行推荐4名,根据秘书处对候选人的工作考勤情况,由主席团最终确定优秀干事人选。

第十章

换届选举

第四十条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接受图书馆老师的监督和指导,换届竞选人员的确定需由主席团与图书馆老师共同决定。

第四十一条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换届选聘干部,选聘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需大三),秘书长一人(需大三),各部门部长一人、副部长二人(需大二)。

第四十二条

每年6月1日——6月5日,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成员可向主席团递交申请书,申明自己所要竞选的职位,由主席团与秘书处安排竞选考核。

第四十三条

每年7月15日之前,由图管会主席团主持,完成图管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将结果上报图书馆审核。

第四十四条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新任干部考察期为三个月(当年7月15日——10月15日),任期为一年(包含考察期)。考察期期间,对于工作表现不合格的干部,将予以辞退,空缺职位重新招聘。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篇: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章程

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简称 “ 图管会 ”)是在校团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图书馆的具体指导下,参与图书馆管理、服务、宣传、教育工作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以在校大学生为主体,吸收和组织对图书馆工作有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同学,在图书馆管理人员及各院系教师的指导下,代表学生参与图书馆管理工作。

第三条

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的宗旨是建立和 完善图书馆与广大 读者 沟通互动的长效机制,促进馆方与 读者 的良性互动,协助图书馆服务和管理工作生动活泼的开展。从实际出发,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创建图书馆“共建、共管”的新局面。

第四条

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的根本任务是:遵守《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工作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图书馆各部门制订的方针政策,支持和参与图书馆各项改革,同时坚持以读者为本的主要思想,重点做好学生读者的服务、组织和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读者参与管理的长效机制,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文明的读书习惯,提供便利使读者充分地使用图书馆的各项资源,努力营造读书、爱书和自立、自主的校园文化气息。

第五条

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隶属于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资金、人员、管理政策等在与校团委政策不相违背的前提下由图书馆全权管理。

第六条

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及责任制。

第七条

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坚决维护《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章程》的尊严,认真贯彻执行本章程提倡的政策和要求。图管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发生,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将根据具体条款对当事人,当事部门及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八条

甘肃政法学院 大学生读书践行社团作为图管会的外围组织,参与图书馆的义务劳动工作。

第二章 成员职责

第九条

凡系甘肃政法学院全日制学生,不分年龄、性别、籍贯,政治面貌及宗教信仰均有机会成为本委员会成员。

第十条

申请加入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学生委员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图管会章程;

〔二〕 志愿加入图管会;

〔三〕 热爱图书馆,关心图书馆建设;

〔四〕 有责任心,愿意尽心为图书馆的建设和服务出谋出力。〔五〕 成为甘肃政法学院 大学生读书践行社团的成员。

第十一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 享有图管会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能通过符合图管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投 票决定本委员会的重大事务;

〔二〕 对图管会或各相关部门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建议,实行监督的权利;

〔三〕 图管会拥有专门的办公室,挂牌。

第十二条

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 图管会成员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严于律己,遵守社会公德,言行符合高等院校学生形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文明使用图书馆,不得利用图管会成员的身份做出有损图管会或图书馆荣誉的行为;

〔二〕 自觉遵守《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工作条例》,自觉维护《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章程》的尊严并严格遵守本章程的各项原则,维护图管会的合法权益,积极承担并努力完成图管会委托的任务;

〔三〕 服从图管会的领导,服从学校、图书馆的指导,参加图管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参与图书馆建设与管理,积极主动地学习图书馆业务,对图书馆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 〔四〕 树立严格的时间观念,发扬团结协作和吃苦奉献精神,在学习、生活中起到表率作用;

〔五〕 按时参加例会,每学期末,图管会要据实负责地各部门向图书馆领导汇报工作情况,任期届满按程序做好交接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工作条例》,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 实行馆长领导下的委员负责制,目前下设“一处八部”:秘书处、宣传教育部、管理服务部、活动外联部、文化建设部、文献资源部、数字资源部、勤工助学部、信息流通部。

第十四条

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四名。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秘书处成员三名(由各部负责人(部长)组成)。其他部门,各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及成员若干。秘书处及各部门按图管会主席团的统一部署,协调开展工作。

第四章 组织原则

第十五条

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委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良好;

(二)爱岗敬业,关心学校图书馆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

(三)加强自我教育,主动熟悉图书馆业务,有主人翁意识;

(四)对图书馆工作有热情,善于并敢于对工作提出建议或批评。

第十六条

图管会指定 固定的图书馆负责老师为指导老师,图书馆为图管会的直属负责单位。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为主,图书馆 和指导 老师对图管会进行必要的指导,并从学生管理的角度进行必要的审批和监督。

第十七条

图管会的主席团成员由各部门推荐,或指导老师提名,图书馆馆长任命产生。其他部门成员由全校性公开招募后,指导老师任命产生。图管会采取部门责任原则,各成员任命后报图书馆 建档 备案。

第十八条

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招募新成员遵循民主程序,面对 对象为甘肃政法学院大学生读书践行社成员,原则上每年公开招募一次。甘肃政法学院大学生读书践行社,面对全校招募志愿者,招募工作每年持续进行。

第十九条

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在图书馆、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一学年进行一次主席团换届选举,图管会各部门部长参选。主席团主席,由得票最多的成员担任,下一届部门负责人(即部长)由新一届主席和副主席根据部员一年的工作绩效和综合参考各方面因素任命担任。每一届通过全校公开的招新产生一批新的部员干事。

第二十条

选举产生或罢免主席和副主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等)、制定或更改图管会相关管理制度等重大事宜需召开图管会大会。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图管会成员如 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经图管会会议讨论决定,取消其图管会成员资格,予以罢免。

第五章 机构职能

第二十二条

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能包括:

(一)每学期召开一次图管会全体会议,会议研究并讨论读者对图书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解决方案,并通报图书馆工作的有关情况,事后对解决方案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和总结;

(二)主动了解图书馆各部门的工作细节,向图书馆各职能部门提供参考意见。根据图书馆的工作部署,及时向同学发布和宣传图书馆管理和服务上的改革举措,以及将要开展的各项管理和业务活动的信息,使同学们广泛了解图书馆的运作方式和各项活动的内容;

(三)组织和开展读者调查,征求广大师生对图书馆管理的要求与建议,并形成报告,及时反馈,作为图书馆管理创新、服务创优的重要决策依据;教育和引导学生争做文明读者,处理和消除图书馆和读者之间的矛盾和问题,作好同学与图书馆的沟通工作;

(四)组织安排与图书馆主题相关的活动及举办各类讲座,不定期组织读书研讨活动和专业图书展。组织学生参与图书馆的文明共建活动,协助图书馆保持 “ 文明、有序、安静、整洁 ” 的学习环境。

第二十三条

主席团负责图管会整体运作和协调;负责图管会与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等管理部门的联络和协调;负责图管会各种活动的统筹策划组织和计划;负责资料整理和财务、财产的管理;负责图管会考勤制度的执行与监督; 负责图管会成员培训的工作。

主席职能:

(一)负责统筹图管会各部门工作计划并协调实施,监督指导图管会各部门工作,定期在图管会秘书处会议上总结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拟定、修改有关图管会的规定、条例、细节等。牵头制定近期、远期的发展计划,审定图管会各项文件。

副主席职能:

辅助主席工作,负责具体操作与执行。

第二十四条

宣传教育部负责图书馆对外宣传的整体策划,作为图书馆的一扇窗口,力图扩大图书馆的影响力,将图书馆多角度多方位地展现给校内外师生大众。负责图书馆馆刊的编辑。负责图书馆影像资料制作和推广。负责与活动部、管理服务部合作,组织策划相关活动,制定宣传策划并落实。负责图书馆大事的图片、文字及先进事迹材料的编辑和对外宣传工作。

第二十五条

管理服务部负责协助图书馆日常管理、图书馆布置;负责与学生会勤工部联络协作,组织安排大学生读书践行社义务劳动工作,协助图书馆做好图书馆义工和勤工俭学学生的组织培训管理工作;与校维权中心联合,收集广大师生对图书馆的意见和建议,为广大师生妥善解决和图书馆相关的权益纠纷,为服务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提供建议;负责收集全校书籍需求资料,为图书馆采购提供第一手资料。大学生读书践行社参与图书馆义务劳动,协助图书馆各项管理工作和各项活动。

第二十六条

活动外联部负责进行图书馆主题活动的策划,组织活动的开展,力争建设一到两个有一定影响力,能够长期举办,形成传统的图书馆主题活动;负责建立与其他社团或组织的联系,联系图书馆、校团委及其他有关机构,以便开展工作;以图书馆为平台,联络校友,服务校友,为图书馆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探索有效的的方式和途径。

第六章 工作制度

第二十七条

图管会的每个成员都要严格遵守组织原则和考勤制度,要服从工作安排,明确岗位责任。工作人员要热情服务,举止大方,语言文明,工作负责。

第二十八条

例会要求:

(一)有固定时间、地点;

(二)有正规的场记,记录与会人员、缺席人员、开会时间、与会嘉宾及会议内容。在每学期工作结束后,交于秘书处备案。

第二十九条

主席团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主席团扩大会议会议,总结前期工作,核对财务,汇总图书馆情况通报和学生对图书馆工作的意见,同时研究和安排有关工作任务,分配由各部具体负责。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

第三十条

图管会每学期末(或一学期工作近尾声后),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邀请图书馆领导出席,由各部门负责人向馆领导及其他成员做工作总结。

第七章 财务制度

第三十一条

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经费来源包括:

(一)图书馆拨款;

(二)学校及其他单位资助;

(三)校外公司赞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

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由主席团监督管理,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配以校团委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第三十三条

主席团负责管理、监督图管会的全部财务,定期汇总各部门收支情况,实行钱、帐分管。秘书长负责记帐管理,副秘书长负责出纳。

第三十四条

图管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事务范围和活动安排,不得在成员中分配。各部门负责人或其他成员须严格遵循学校相关财务制度及图管会内部经费管理规范,各部门在项目策划期提交预算,项目完成之后总结财务,合法票据提交给秘书处审核报销。自觉接受相关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监督,同时还应具备一定的自律意识和节约观念。

第三十五条

图管会财产由图管会集体占有使用。图管会解散时,财产收回图书馆,由图书馆按照馆内相关规章进行处理。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图管会的财产,亦不得在图管会成员中分配。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及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修订案经由图书馆及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半数以上通过生效。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甘肃政法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

202_年7月3日

第五篇: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章程

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简称 “ 图管会 ”)是在校团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图书馆的具体指导下,参与图书馆管理、服务、宣传、教育工作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以在校大学生为主体,吸收和组织对图书馆工作有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同学,在图书馆管理人员及各院系教师的指导下,代表学生参与图书馆管理工作。

第三条

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的宗旨是建立和 完善图书馆与广大 读者 沟通互动的长效机制,促进馆方与 读者 的良性互动,协助图书馆服务和管理工作生动活泼的开展。从实际出发,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创建图书馆“共建、共管”的新局面。

第四条

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的根本任务是: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工作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图书馆各部门制订的方针政策,支持和参与图书馆各项改革,同时坚持以读者为本的主要思想,重点做好学生读者的服务、组织和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读者参与管理的长效机制,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文明的读书习惯,提供便利使读者充分地使用图书馆的各项资源,努力营造读书、爱书和自立、自主的校园文化气息。

第五条

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隶属于 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资金、人员、管理政策等在与校团委政策不相违背的前提下由图书馆全权管理。

第六条 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及责任制。

第七条

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坚决维护《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章程》的尊严,认真贯彻执行本章程提倡的政策和要求。图管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发生,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将根据具体条款对当事人,当事部门及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八条 上海财经大学 F.O.R.志愿者服务队作为图管会的外围组织,参与图书馆的义务劳动工作。

第二章 成员职责

第九条

凡系上海财经大学全日制学生,不分年龄、性别、籍贯,政治面貌及宗教信仰均有机会成为本委员会成员。

第十条

申请加入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学生委员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图管会章程;

〔二〕 志愿加入图管会;

〔三〕 热爱图书馆,关心图书馆建设;

〔四〕 有责任心,愿意尽心为图书馆的建设和服务出谋出力。〔五〕 成为上海财经大学 F.O.R.志愿者服务队的成员。

第十一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 享有图管会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能通过符合图管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投 票决定本委员会的重大事务;

〔二〕 对图管会或各相关部门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建议,实行监督的权利;

〔三〕 图管会拥有专门的办公室,挂牌。

第十二条

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 图管会成员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严于律己,遵守社会公德,言行符合高等院校学生形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文明使用图书馆,不得利用图管会成员的身份做出有损图管会或图书馆荣誉的行为;

〔二〕 自觉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及《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工作条例》自觉维护《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章程》的尊严并严格遵守本章程的各项原则,维护图管会的合法权益,积极承担并努力完成图管会委托的任务;

〔三〕 服从图管会的领导,服从学校、图书馆的指导,参加图管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参与图书馆建设与管理,积极主动地学习图书馆业务,对图书馆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

〔四〕 树立严格的时间观念,发扬团结协作和吃苦奉献精神,在学习、生活中起到表率作用;

〔五〕 按时参加例会,每学期末,图管会要据实负责地各部门向图书馆领导汇报工作情况,任期届满按程序做好交接工作。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 实行馆长领导下的委员负责制,目前下设“一处三部”:秘书处、宣传教育部、管理服务部、活动外联部。

第十四条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秘书处成员三名(由各部负责人(部长)组成)。其他三部门,各设部长一名,成员若干。各部门按秘书处的统一部署,协调开展工作。

第四章 组织原则

第十五条

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委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良好;

(二)爱岗敬业,关心学校图书馆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

(三)加强自我教育,主动熟悉图书馆业务,有主人翁意识;

(四)对图书馆工作有热情,善于并敢于对工作提出建议或批评。

第十六条

图管会指定 固定的图书馆负责老师为指导老师,图书馆为图管会的直属负责单位。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为主,图书馆 和指导 老师对图管会进行必要的指导,并从学生管理的角度进行必要的审批和监督。

第十七条

图管会的秘书处成员由各部门推荐,或指导老师提名,图书馆馆长任命产生。其他部门成员由全校性公开招募后,指导老师任命产生。图管会采取部门责任原则,各成员任命后报图书馆 建档 备案。

第十八条

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招募新成员遵循民主程序,面对 对象为上海财经大学 F.O.R.志愿者服务队队员,原则上每年公开招募一次。上海财经大学 F.O.R.志愿者服务队,面对全校招募志愿者,招募工作每年持续进行。

第十九条

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在图书馆、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一学年进行一次秘书长和副秘书长换届选举,图管会各部门部长参选。秘书处秘书长,由得票最多的成员担任,下一届部门负责人(即部长)由新一届秘书长和副秘书长根据部员一年的工作绩效和综合参考各方面因素任命担任。每一届通过全校公开的招新产生一批新的部员干事。

第二十条

选举产生或罢免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等)、制定或更改图管会相关管理制度等重大事宜需召开图管会大会。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图管会成员如 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经图管会会议讨论决定,取消其图管会成员资格,予以罢免。

第五章 机构职能

第二十二条

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能包括:

(一)每学期召开一次图管会全体会议,会议研究并讨论读者对图书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解决方案,并通报图书馆工作的有关情况,事后对解决方案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和总结;

(二)主动了解图书馆各部门的工作细节,向图书馆各职能部门提供参考意见。根据图书馆的工作部署,及时向同学发布和宣传图书馆管理和服务上的改革举措,以及将要开展的各项管理和业务活动的信息,使同学们广泛了解图书馆的运作方式和各项活动的内容;

(三)组织和开展读者调查,征求广大师生对图书馆管理的要求与建议,并形成报告,及时反馈,作为图书馆管理创新、服务创优的重要决策依据;教育和引导学生争做文明读者,处理和消除图书馆和读者之间的矛盾和问题,作好同学与图书馆的沟通工作;

(四)组织安排与图书馆主题相关的活动及举办各类讲座,不定期组织读书研讨活动和专业图书展。组织学生参与图书馆的文明共建活动,协助图书馆保持 “ 文明、有序、安静、整洁 ” 的学习环境。

第二十三条

秘书处负责图管会整体运作和协调;负责图管会与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学生维权中心等管理部门的联络和协调;负责图管会各种活动的统筹策划组织和计划;负责资料整理和财务、财产的管理;负责图管会考勤制度的执行与监督; 负责图管会成员培训的工作。

秘书长职能:

(一)负责统筹图管会各部门工作计划并协调实施,监督指导图管会各部门工作,定期在图管会秘书处会议上总结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拟定、修改有关图管会的规定、条例、细节等。牵头制定近期、远期的发展计划,审定图管会各项文件。

副秘书长职能:

辅助秘书长工作,负责具体操作与执行。

第二十四条

宣传教育部负责图书馆对外宣传的整体策划,作为图书馆的一扇窗口,力图扩大图书馆的影响力,将图书馆多角度多方位地展现给校内外师生大众。负责图书馆馆刊的编辑。负责图书馆影像资料制作和推广。负责与活动部、管理服务部合作,组织策划相关活动,制定宣传策划并落实。负责图书馆大事的图片、文字及先进事迹材料的编辑和对外宣传工作。

第二十五条

管理服务部负责协助图书馆日常管理、图书馆布置;负责与学生会勤工部联络协作,组织安排 F.O.R.志愿者服务队义务劳动工作,协助图书馆做好图书馆义工和勤工俭学学生的组织培训管理工作;与校维权中心联合,收集广大师生对图书馆的意见和建议,为广大师生妥善解决和图书馆相关的权益纠纷,为服务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提供建议;负责收集全校书籍需求资料,为图书馆采购提供第一手资料。F.O.R.志愿者服务队参与图书馆义务劳动,协助图书馆各项管理工作和各项活动。

第二十六条

活动外联部负责进行图书馆主题活动的策划,组织活动的开展,力争建设一到两个有一定影响力,能够长期举办,形成传统的图书馆主题活动;负责建立与其他社团或组织的联系,联系图书馆、校团委及其他有关机构,以便开展工作;以图书馆为平台,联络校友,服务校友,为图书馆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探索有效的的方式和途径。

第六章 工作制度

第二十七条

图管会的每个成员都要严格遵守组织原则和考勤制度,要服从工作安排,明确岗位责任。工作人员要热情服务,举止大方,语言文明,工作负责。

第二十八条

例会要求:

(一)有固定时间、地点;

(二)有正规的场记,记录与会人员、缺席人员、开会时间、与会嘉宾及会议内容。在每学期工作结束后,交于秘书处备案。

第二十九条

秘书处成员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秘书处会议,总结前期工作,核对财务,汇总图书馆情况通报和学生对图书馆工作的意见,同时研究和安排有关工作任务,分配由各秘书处成员具体负责。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

第三十条

图管会每学期末(或一学期工作近尾声后),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邀请图书馆领导出席,由各部门负责人向馆领导及其他成员做工作总结。

第七章 财务制度

第三十一条

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经费来源包括:

(一)图书馆拨款;

(二)学校及其他单位资助;

(三)校外公司赞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

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由秘书处监督管理,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配以校团委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查。

第三十三条

秘书处负责管理、监督图管会的全部财务,定期汇总各部门收支情况,实行钱、帐分管。秘书长负责记帐管理,副秘书长负责出纳。

第三十四条

图管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事务范围和活动安排,不得在成员中分配。各部门负责人或其他成员须严格遵循学校相关财务制度及图管会内部经费管理规范,各部门在项目策划期提交预算,项目完成之后总结财务,合法票据提交给秘书处审核报销。自觉接受相关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监督,同时还应具备一定的自律意识和节约观念。

第三十五条

图管会财产由图管会集体占有使用。图管会解散时,财产收回图书馆,由图书馆按照馆内相关规章进行处理。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图管会的财产,亦不得在图管会成员中分配。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及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修订案经由图书馆及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半数以上通过生效。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上海财经大学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

202_年11月

惠州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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