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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保障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制度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14-738312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08 20:11:4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市林业局保障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制度

xx市林业局保障反腐倡廉制度

建设示范点工作制度

为了保障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在市林业局直属系统规范、扎实、有效、深入开展,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推进林业建设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以下保障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制度:

保障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顺利开展制度

一、思想认识保障。各级林业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和全体林业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既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途径,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力抓手。为此,对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的组织开展必须做到:思想上认识明确,行动上大力推进,成果上收效显著。

二、组织领导保障。各级林业工作机关的党、政组织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领导组织和专门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经常过问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实施主体的职能职责,创新工作思路,奖优罚劣、赏罚严明,才能保障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的高成效产出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的扎实深入开展。

规范组织指导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制度

一、认识工作地位。各级林业工作机关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肩负着组织指导本单位及所属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的重要任务,其组织指导工作的行为规范与否、效果如何,关系一级林业单位及所属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的成败。

二、健全工作职责。各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办公室都要根据所担负的工作任务和承担的工作责任,健全基本内容包括计划制定、安排布臵、把握重点、培育典型、指导督促、检查考核、表彰奖励、实施追究、总结报告等要素在内的《工作职责》,以保障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的规范组织和有效指导。

三、严明工作纪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是一项创新的工作,必须从坚持原则、恪尽职守、严肃执纪、保守秘密、廉洁律己等多方面严明和制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只有使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受到必要的约束制约,才能有效杜绝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等问题的出现,也才能保证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规范组织和有效指导的落实。

四、熟知工作业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办公室及

示范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协调开展制度

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也是一项尚无成熟经验可以借鉴的新工作,必须采用典型示范、总结推广、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的协调开展和平衡发展。

二、市林业局和凡有基层单位的各直属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都要确定示范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工作任务、规范工作环节、明确进度安排,抓好典型示范点工作的建设工作。

三、典型示范单位的选定,一个是要注意单位类型的代表性,二是要侧重面向社会、基层直接服务的执法部门和单位,三是示范单位的数量不得少于所属单位数量的三分之一。

四、典型示范单位的创建任务主要为两个方面:一个是通过努力探索不断推进本单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的扎实、有效、深入开展,另一个是通过创新总结努力为单位所在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的协调开展和平衡发展提供可供借鉴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

五、典型示范单位的示范创建工作要着力抓好以下4个方面的示范落实:加大教育力度、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档案资料、注重经验总结。重点在制度建设方面探索创新形成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

六、典型示范工作既要重视方案制定、安排部署,更要重视指导提高、总结推广。只有通过抓示范单位创建带动了其他单位共同发展切实达到了以点带面的效果,典型示范工作才算取得了

标责任考核,签订《责任书》,没有完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分工负责的领导和工作部门要根据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的开展和进展情况,按照《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和《规范组织指导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抓好组织指导工作的落实,努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的协调、健康、深入开展。

四、年底时,各级林业工作机关要结合对其他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进行的年度考核,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的开展情况组织认真的专项考核。考核前,要明确考核标准、齐全考核要素、量化考核分值和制定考核办法、实施方案。考核时,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力求公开、公平、公正,既要听取领导班子的工作汇报,又要重视职工群众民主测评结果;既要看硬件建设落实情况,又要看软件建设落实情况;既要看《制度建设示范点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落实完成情况,又要看促进中心工作即各项林业建设任务的落实完成情况。

五、考核工作结束后,要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设立奖项、制发奖牌(证书)、颁发奖金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重奖,对落后单位进行批评督促,对较差单位的主要领导要进行必要的责任追究,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和弘扬正气、端正导向。

六、通过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开展情况考核奖惩,要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真正成为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手段,持续深入推进。

第二篇:林业局平安建设工作制度[推荐]

为贯彻落实好县政法委、县综治办文件精神,推动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林业系统,根据滑县综治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林业局实际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创建办”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或早退。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

需提前下班的,须经“创建办”主任或副主任同意。

2、上班期间外出办事,应向“创建办”领导报告并说明去向、事由,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岗位。

3、因私事需请假的,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单》,请假2天以内(含2天)应经“创建办”副主任审批,2天以上(不含2天)的应报“创建办”主任审批。

二、文电处理制度

1、“创建办”收受的公文,由负责文件收发的人员统一登记。对承办件,应根据文件内容送“创建办”主任或副主任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交由承办人办理或送“创建办”工作人员传阅。

2、文件办理完毕后,承办人应及时将文件交负责文件收发的人员归档。年终时,负责文件收发的人员应及时清理文件并装订立卷。

3、制发文件,应严格按《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执行。以“创建办”名义下发的文件,须经“创建办”副主任审核后,由“创建办”主任签发。

4、文件签发后,承办人应认真校对,并按照“谁拟稿、谁校对、谁印发”的原则,及时打印下发。

5、凡与创建“平安武平”工作的有关电话,应将来话单位、来话时间、来话内容准确记入专用的《电话记录本》上,并在及时呈送“创建办”领导阅批后,按阅批意见交由具体人员办理。

三、会议制度

1、建立“创建办”周会制。每周一上午上班后召开,由创建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议内容:传达贯彻上级“创建办”和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总结、回顾上周创建平安工作的开展情况,部署安排本周工作任务。

2、“创建办”工作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创建办主任或县委分管领导主持,会议内容: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讨论决定创建平安工作的意见,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四、信息工作制度

1、创建办工作人员每月至少应提交1篇以上信息材料。

2、各二级机构和局各科室负责人是该机构或科室创建平安工作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3、定期召开创建平安工作例会,分析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

4、负责人每月至少1次检查了解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并进行具体的工作检查或业务指导。

5、深入二级机构,听取职工对创建平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做好反馈工作。

六、督查通报制度

1、要严格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部署和领导意见,紧紧围绕创建平安工作,积极有效地开展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上级部门作出关于创建平安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主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上级创建办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等。

3、督查工作的形式主要是做好催报、催办、协调、情况汇总、信息反馈及实地检查了解等。

4、督查要有事实、有分析、有建议,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通过督查,在掌握大量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定性分析,抓住本质的、带倾向性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5、增强督查效能,加大检查督促力度。要坚持全面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定期督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对开展创建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及时予以表彰,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第三篇:审计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案(市)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及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形成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并紧密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强调指出,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视察时的重要讲话中指出:“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要靠学习教育,更要靠制度保障”。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时期反腐倡廉基本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坚持贴近实际、注重实效,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着力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

通过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不断完善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制度漏洞,力求达到“四个目标”:一是增强制度意识。抓制度建设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二是完善制度体系。以制约权力为核心、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导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是强化落实措施。建立健全落实的保障机制,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得到明显提高,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四是促进各项工作。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方针、任务和要求在我局得到有效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并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具体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制度建设:

(一)、重点抓好审计质量方面制度建设,控制审计风险,提高依法审计工作水平。要紧密结合今年开展的“审计质量年”活动,严格执行《审计法》、《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和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如:审计项目复核制度、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评估和追究制度等。

(二)、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的审计和重点工程的投资审计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如各项工作制度、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整改督查制度、审计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等。

(三)、重点抓好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要进一步完善局领导班子议事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工作制度、考勤制度、岗位目标工作责任制、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等。

四、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实施内容和方法步骤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主要围绕制度清理、制度完善、制度创新和制度落实四个方面,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8日—3月31日)。成立我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组、研究制定我局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三次和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有关要求,提高对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

(二)清理审查阶段(4月1日—4月30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现有反腐倡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审查和清理。按照“坚持、完善、废止”的要求进行分类登记,做好制度清理和审查工作,并及时上报区纪委宣教室。

(三)修订完善阶段(5月1日—10月31日)。在前一阶段审查和清理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的修订、完善。对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制度及时予以废除,对不够完善的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对过于原则、不便操作的制度进一步细化,抓紧制定配套措施。

(四)检查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主要任务是,对修订、完善和创新后的制度进行汇编,对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制度的学习宣传,针对制度执行不力、不到位问题,研究提出确保反腐倡廉制度贯彻执行的有效措施,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

五、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区审计局成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王慧萍担任组长,朱福红、张邦明为副组长,刘祥永、梅卫东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张邦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文斌为成员。各科室为责任单位,要积极做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要与审计质量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扎实做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各项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利用会议、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努力营造人人执行制度、人人遵守制度的良好社会环境。

第四篇: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我们党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近几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连续三年以制度建设年、制度建设推进年、制度建设提高年为载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为全省实现“两个率先”目标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领导高度重视,贯彻落实有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得到全面推进。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是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省委对加强制度建设高度重视,多次明确指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并在中央颁布《实施纲要》之后,迅即制订我省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精神的《具体意见》,按照2005至2007年的序时进度,把《具体意见》中涉及的24个方面工作、112类具体任务、189项工作要求,分别落实到有关部门。省委还把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整改措施之一,要求形成长效机制,保证党的先进性建设。最近,又提出以陈良宇等案件为反面教材,深入研究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权力的合理配臵问题。这

推进制度建设,较好形成了一个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有利于使制度建设覆盖到权力运行的各领域、全过程。

(三)紧贴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拓展源头治理领域,为推进“两个率先”提供有力保障。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深入推进,使制度防治机制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一是源头治理措施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财政体制以及资源配臵方式的改革,对遏制腐败的发生正发挥着作用。特别是把公开引入监督,在制度建设上取得很好效果,有利于更好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得到维护。有关生产安全、食品卫生、环境污染责任追究等一批制度规定的出台,构成了独具特色的问责体系。针对上学难、看病贵等问题,有关限定收费、加强定价管理等措施的推行,也使这些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各地还开通了“政(行)风热线”,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受到了普遍欢迎。三是通过推进制度创新,深化各项改革措施,出台有关重点工程纪检监察派驻制、行政效能投诉等规定,形成高效率服务体系,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打造投资环境,保证了改革开放的健康发展。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实践,不断丰富和深化我们的认识。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制度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方位展开,综合运用各种措施才能奏效;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趋势,只有通过标本兼治、渐次推进,才能最终解决深层次问题;制度建设的关键在于预防,预防在先,往往代价最小,效果最好;制度建设的成效要从政治、经济、建设情况作一次检查,对2005至2006没有完成的工作,一定要补上。对2007安排的工作,要尽快着手去做,务必不拖全省制度建设的后腿。目前,省纪委根据中央纪委的要求,正在起草2008至2010年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工作规划,各地各部门也要把制度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臵。特别要按照省委最新的工作部署,突出重点,加强有效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建设,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体制机制,力争到2010年,基本建成具有江苏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框架,让制度要素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规范权力运行,科学界定权力职能和作用范围。要深入研究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公共权力的配臵问题。当前,在反腐败斗争中,有一个突出现象值得注意,就是有时候腐败问题的发生,不是没有制度,而是有制度,但不起作用。权力的过于集中,制约权力的制度不健全和执行不力,往往是导致制度失灵的重要原因。从制度的角度来说,任何公共权力都有一个法律和制度上的界限,超过这个界限就是权力的滥用。对公民来说,法无禁止,就有行动自由。对党政机关和公务人员而言,授权之外,即为行动禁区,表明除法律和制度明确授予的权力,绝对禁止再以公职人员身份做任何事情。因此,权力的过于集中,实际上也是一种权力滥用行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必须要解决这个问题,厘清权力界限,控制越权行为。各地各部门根据这样的要求,都要着手对现有权力运行情

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保证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依法用权、有限用权、公正用权。

(三)把公开引入监督,全面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阳光是天然的杀毒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权力以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运行,是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我们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全面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着力打造电子政务平台,将权力运行流程图逐项加以固化,实现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同时要同步建立电子监察监控系统,全面监督网上权力运行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暗箱操作的空间。目前,这项工作已在南京等地开展,其他地方也要着手推开。省级机关各部门尤其是涉及人财物权限管理以及执法执纪等部门,也要开展这项工作,实现政府行政权力运行数字化、流程标准化、流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推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下一步待条件成熟,党务公开工作也要纳入阳光运行机制之中。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还要求在制度建设上走“阳光立法”道路。过去一些制度之所以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一个重要原因是在制定制度时,对实际问题不甚了解,对存在的问题研究不透,缺乏应有的民意基础。“阳光立法”就是走群众路线。特别是涉及到人民群众和党员干部切身利益的法规制度,更要注意让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真正使制定制度的过程,成为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过程。

到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快慢。当前,各个地区之间的竞争,更多地表现为这种制度要素的竞争。哪里的政府管理规范,廉政环境好,办事效率高,哪里就能吸纳到更多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就能赢得发展的主动权。例如,在昆山,每年召开的第一个大会,就是效能建设大会,并明确提出把效率和服务作为第一投资环境。昆山以占全国千分之零点一的土地,吸收占全国千分之二十三的外资,投资环境的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最近,韩国的海力士有一个总投资超过100亿美元的超大规模集成电路项目在无锡落户,再次深刻说明这个道理。为了争取这个项目,无锡不是比拼土地、税收的优惠,而是通过建立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实实在在地改进服务质量,使外商确信在这里投资能够获得成功。这说明好的制度确实能发挥重要的带动效应。各地各部门在制度建设中,都要努力把握市场经济运行的特点,不断挖掘制度潜力,使之成为加快发展的重要动力。

三、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开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新局面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一个发展的、动态的过程。我们要围绕改革和发展进程,不断加以探索和推进。当前,我省制度建设已经有了一个较好基础,但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的积累还不够。需要在广度和深度上下更大功夫。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门对这次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抽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把制度建设摆上重要位臵,形成整体合力。制度建设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抓在手上。要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业务主管部门对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最清楚,对问题的症结和要害最了解,因此,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根据制度建设的规划和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能和作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制度建设任务按时保质地完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作用,督促各有关单位抓好制度落实。要加强制度建设的整体性研究,努力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结构严谨、运转协调的反腐倡廉制度系统,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更大作用。

第五篇:浅谈如何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浅谈如何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

当今社会,腐败已成为一种世界性的公害。我们的党和政府也充分认识到了

这一点,尽管党和政府不断加大反腐败的力度,但腐败现象在我国非但没有彻底铲除,反而呈现出愈演愈烈的趋势,特别是在当前的国有企业当中,腐败现象正处于高发期、多发期。如何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笔者根据

自己的工作实践和思考,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制度建设是最好的反腐倡廉策略。因为制度具有规范性、强制性、程序性、稳定性的特点,在反腐倡廉中能发挥规范指引、预见制约、惩罚威慑功能。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用了大量篇幅阐述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并提出工作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笔者认为,在基层实践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认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制度是一种行为规范。党的制度就是把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形成的、体现在党的领导工作中和党的生活中的经验教训加以总结和概括,上升为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遵守的党内规章、条例、规则的总称。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注重抓好制度建设。

1、制度建设是时代新变化的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在五次全会上的讲话,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特别强调制度问题,在新华社发布的通稿中,胡锦涛同志30多次提到“制度”一词。如“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等。学习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为我矿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2、制度建设是推进反腐败的根本

党的十七大以法定形式确立了“制度建设”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的“根本性”地位。不仅是因为保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制度建设是最根本的,而且还是因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同样是最根本的。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重点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还指出:“反复发生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发生的问题要从机制上找原因„„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

多年的实践表明,制度建设的根本性地位决定了:制度建设靠得住,反腐倡廉建设才靠得住。党的制度建设这一根本性建设,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地位的巩固,深刻影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先进性和廉洁性得以充分体现的重要保证。因而,面对日益加大的反腐强度和日益严峻的反腐形势,制度建设既是反腐倡廉

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制度建设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我们党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经验。我们党反腐败斗争的历史进程,从依靠“群众运动”反腐到运用权力反腐,再到走制度化、法制化反腐之路;从刹风整纪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再到逐步加大治本力度、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依靠制度反腐的理念逐步确立,党的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不断增强。实践证明,只有加强制度建设,才能有效抵制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防止和遏制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当前,我矿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一些领域的体制机制制度还不完善,适应当前形势下反腐倡廉要求的制度体系还不健全,由于制度上的缺陷和管理上的漏洞,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要适应反腐败形势的需要,必须从根本上寻找出路,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必然要求。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贯彻党中央新时期反腐败战略方针的有效途径,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只有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加强教育、健全法制、创新体制、强化监督之中,通过制度建设夯实教育这个基础,保证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保证监督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通过制度建设,改革和完善体制机制,才能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

三、建立健全与企业相适应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决定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应该做到以下三点:

要强化制度的科学性。要以前瞻性思维做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总体设计、中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使制度建设科学有序。要立足全局,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加强制度的对接和联系上,努力形成一种既能发挥各项制度作用,又能让各项制度协调配合的制度分工格局。要把制度的原则性要求具体化,凡出台的制度,及时制定配套办法,提出细致、明晰、可操作的具体要求;把实体性要求程序化,着力完善执行的配套制度和违反规定的惩戒制度。要建立制度审查和后评估机制,制度出台前要由业务部门与监督部门共同审查和会签,看是否符合制度规划的要求;要定期分析现行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的适应性、有效性和存在的运作缺陷,及时做好调整修订工作,使制度建设进程与反腐倡廉进程相适应,制度建设与职业道德建设相结合,党内制度建设与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相协调,形成比较完善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决定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应该做到以下三点:

要强化制度的科学性。要以前瞻性思维做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总体设计、中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使制度建设科学有序。要立足全局,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加强制度的对接和联系上,努力形成一种既能发挥各项制度作用,又能让各项制度协调配合的制度分工格局。要把制度的原则性要求具体化,凡出台的制度,及时制定配套办法,提出细致、明晰、可操作的具体要求;把实体性要求程序化,着力完善执行的配套制度和违反规定的惩戒制度。要建立制度审查和后评估机制,制度出台前要由业务部门与监督部门共同审查和会签,看是否符合制度规划的要求;要定期分析现

行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的适应性、有效性和存在的运作缺陷,及时做好调整修订工作,使制度建设进程与反腐倡廉进程相适应,制度建设与职业道德建设相结合,党内制度建设与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相协调,形成比较完善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四.要强化制度的适用性

根据企业发展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措施。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突出制度建设的现实意义,使企业制度建设可行、管用。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要强化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1.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从教育这个基础入。

加 强国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教育是基础。国企要着眼于实际,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的思想建设的总体部署,不断探索反腐倡廉教育规律,建立健全具有国企特色的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要准确把握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发展、新变化,特别是要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情况,针对经济体制变革、社会结构变动、思想观念变化、利益格局调整对企业员工思想产生深刻影响的客观实际,及时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要以学习贯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为重点,强化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教育。在贯彻落实过程中,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提高制度执行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二是完善反腐倡廉定期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国企中层以上领导人员、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关键岗位从业人员任职前和任职期间的反腐倡廉定期教育培训机制,根据社会和企业发展的新情况,不断丰富教育内容,提升国企专职纪检监察人员的能力素质,筑牢国企领导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完善新任领导人员廉洁谈话、廉洁承诺等制度。做到警钟长鸣,及早提醒,增强国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意识;四是完善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多渠道征求意见,深刻剖析领导人员自身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好落实情况的反馈工作。

2.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从监督这个重要环节发力。

监督是加强国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关键。对此,国企要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一是完善权力运行的制衡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决策、经营、监督等规章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的相互监督制衡,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明确集体决定事项的范围和程序,履行签字程序并实行终身责任追究;二是加强对人事权行使的监督。进一步完善选拔任用领导人员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制度,强化对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通过实行公开选聘、定期轮岗等制度,切实加强对企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人员选拔任用的监督管理;三是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和厂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职工代表大会等方面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四是完善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领导人员廉洁档案制度,逐步扩大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申报范围,自觉接受职工群

众的监督;五是严格执行国企领导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国企领导人员基本年薪,使其收入与本企业职工收入保持合理比例,严格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健全国企领导人员收入及职务消费公开制度,保证个人收入及职务消费的公开透明;六是推进效能监察制度化。结合企业实际,围绕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产权交易、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效能监察,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深化效能监察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不断完善效能监察长效机制,强化过程监督,促进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在企业的落实。逐步建立各项效能监察制度,提高效能监察工作质量,抓好效能监察建议和决定的落实,保证效能监察成果的转化。

3.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从预防这个前提着眼。

国企要定期分析本企业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环节、部位,通过查找风险部位、评估风险指数、界定风险等级、建立预警机制和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做到事前预防,及时化解风险,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减少和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要坚持和完善领导人员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免谈话等项制度,对涉及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早解决,做到关口前移。要切实提高国企纪检监察部门对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逐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发挥好各监督主体的作用。要建立健全产权集中交易制度,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降低权力集中和垄断造成的制度风险,努力形成一套有效的预防腐败制度。

4.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要以惩治这个核心为本。

在反腐倡廉中,惩治腐败具有治本功能。要以惩治制度建设为依托,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国企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查处案件协调机制,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人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违法违纪案件。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加强查办大案要案的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执纪部门的职能作用。要通过案例剖析得出的规律性认识运用于制度建设,从发生的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加以完善,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不能腐败”的问题。

市林业局保障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示范点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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