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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
编辑:情深意重 识别码:14-1018063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01 11:00:18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_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

202_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指南印发

为加快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推进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和以新产品开发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组织开展202_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依据

(一)《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_河南行动纲要的通知》(豫政〔202_〕12号);

(二)《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202_〕18号);

(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化解过剩产能攻坚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豫政〔202_〕22号);

(四)《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_—202_年)的通知》(豫政〔202_〕14号);

(五)《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酒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2_—202_年)的通知》(豫政办〔202_〕119号);

(六)《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_〕71号);

(七)《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_〕23号);

(八)《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企〔202_〕16号);

(九)《河南省转型发展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2_年转型发展攻坚“三大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转型办〔202_〕3号);

(十)《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202_年版)的通知》(豫工信规〔202_〕94号)。

二、支持重点

实施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壮大装备制造、食品制造、材料制造、电子制造、汽车制造等主导产业,提升冶金、建材、化工、轻纺等传统产业,培育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和新能源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加快制造业结构调整,提升终端高端供给水平。

(一)技术改造。支持企业以新产品开发为重点,广泛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加快技术研发、设备更新和工艺升级,不断促进产品创新和品牌建设;支持白酒企业转型发展,支持白酒业配料、蒸煮、发酵、蒸馏、贮存、勾调、灌装、成品等生产、储存全过程的自动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支持白酒业开展人工窖泥培养窖池养护技术和酿造机械化机理研究。

(二)智能化改造。着力发展应用智能装备和产品,实施“机器换人”,大力培育新型制造模式,积极打造信息化环境下企业新型能力,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三)绿色化改造。支持企业围绕大气、水、涉重金属污染治理,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基础工艺、燃煤设施、特别(超低)排放限值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等,促进工业绿色转型发展。

(四)工业强基。支持企业围绕攻克一批核心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提升产业技术基础水平,不断加大设备和研发投入力度,加快提升工业基础能力,破解产业发展瓶颈。

三、安排原则

202_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额度4.1亿元,资金额度分配至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资金安排依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202_年入库省级重点项目已完成投资和202_年技改完成投资、202_年度技改支持额度、入库省级重点项目数量、企业财务快报户数和202_年度考核情况6项指标,按照因素法加权计算,并适当向创建“中国制造202_”国家级示范区倾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按照资金安排额度的200%组织企业申报项目(见附件1)。资金分配实行动态管理。

四、支持方式

采取后补助方式,补助额度为不高于项目已完成生产、设计、研发、检测、监测等设备购置(租赁),软件采购、研发、技术、实际投资(以发票为准)的30%,项目补助资金最低不低于20万,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完成投资计算区间为 202_年7月1日至202_ 年6月30日,其中白酒业完成投资计算区间按202_年1月1日至202_ 年6月30日。

五、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河南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及会计信用、纳税信用、银行信用良好;

(二)必须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

(三)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四)企业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处理处罚;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企业只允许申报1个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项目。

六、申报材料

申报项目企业自行编制《202_年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以下简称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为N册三部分,纸张尺寸为A4或16开,每部分用彩页隔开并按顺序装订成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文字描述要简洁明了,复印件要清晰可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封面内容(见附件2)

(二)第一部分 企业基本情况

1.202_年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类)申请 表(见附件3); 2.企业情况简介;

3.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第二部分 项目建设情况

1.项目申请说明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4); 2.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及有关证明,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评批复或环保证明材料等;

3.项目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成果鉴定书、检测报告、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或其他技术证明材料等。白酒业需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机器换人”示范工程项目需提供机器人“十百千”示范应用倍增工程示范项目公布文件复印件)。

(四)第三部分 企业财务及项目投入情况

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_年度审计报告(带验证码); 2.202_年1-6月份的会计报表;

3.项目资金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在规定计算区间内项目购置(租赁)设备、软件采购、研发、技术等的合同、发票、清单、付款凭证等,项目贷款合同、贷款进账单、结息单和结息汇总表等,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4.在规定计算区间内实际完成投资发票列出清单(附件5),清单中对应的每张发票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信息便于查验。

七、有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统筹负责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机器换人”示范工程或白酒业的相关科(室),联合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管理办法进行申报、评审和公示。对本地确定支持的项目按重要性分类进行排序汇总(附件6),联合行文将202_年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类)申请报告及项目汇总表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各2份);并将光盘(2套)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规划处,报送截止时间为202_年7月31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区、河南自贸区、省财政直管县(市)项目直接向所在省辖市申报,省财政直管县(市)拟支持项目应在上报文件和汇总表中列明。

省属企业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属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进行申报。

(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对上加强沟通衔接,对内与有关业务科(室)加强协同配合,切实做好前期项目调研、筛选工作。

(三)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要形成合力,严格把关,共同组织好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各地应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将项目资料整理存档备查。

(四)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分别建立项目库,健全项目调度管理机制,做好项目管理、监测和服务,及时通报项目建设情况;并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

规划处: 张

杨淑珍

0371-65507625 65507721 省财政厅

企业处 :张春跃

0371-65808060

附件:1.202_年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资金规模安排表

2.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类)项目申请报告封面

3.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表

4.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类)项目申请说明(参考提纲)

5.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际完成投资发票清单

6.202_年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第二篇: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申报

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申报

一、申报依据

(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_年先进制造业专项引导资金的通知》(豫财企〔202_〕47号)。

(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202_〕16号)。

(三)《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财企〔202_〕22号)。

(四)《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大省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2_〕87号)。

(五)《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转型升级202_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2_〕35号)。

(六)《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豫政〔202_〕111号)。

(七)《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2_〕81号)。

(八)《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河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2_〕155号)。

(九)《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2_〕30号)。

二、支持重点(类别)

(一)重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产品创新和适销对路产品扩大规模。(技改类)

(二)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小类)

(三)重点支持智能终端产业。(智能类)

(四)重点支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平台类)

(五)重点支持品牌建设、质量标杆和标准化等建设。(创新类)

三、主要支持方向

(一)食品。现代食品、特色食品产业化发展;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二)电子信息。智能终端整机、元器件生产以及应用软件及游戏开发;新型显示技术产业化;LED(发光二极管)芯片、器件以及封装等关键技术产业化;智能家居产品、锂离子电池及相关产品、北斗导航应用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产业化;集成电路设计和制造;汽车电子。

(三)生物医药。生物技术药物、化学药新品种、现代中药、先进医疗器械产业化发展。

(四)化工。盐化工高端产品的引进、开发和产业化生产;农用化工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及循环利用。

(五)装备制造、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节能环保成套装备、首台套高端装备、新型农业机械装备生产;数字化车间建设;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的研发与产业化和提高基础工艺水平;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新型专用作业类专用车、零部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

(六)工业设计及应用软件开发;国家级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品牌建设、质量标杆和标准化建设等。

(七)其他符合《豫工信联规〔202_〕694号》文件精神的行业、方向。

四、支持方式和额度

专项资金采用贷款贴息和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项目单位可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不得同时以多种方式申请专项资金,原则上每个企业申报一个项目。贷款贴息项目,按照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不超过200万元,补助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0%,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各级财政其他资金已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重复支持。

五、申报项目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漯河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及会计信用、纳税信用、银行信用良好;

(二)必须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和有关信息;

(三)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四)申报项目符合资金支持重点和主要支持方向,建设工期不超过两年,应为202_在建或竣工项目,在建项目须完成计划投资额50%以上;

(五)企业未在财政部门发布的负面清单之列,且近3年没有因财政、财务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六)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六、项目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请表;

(三)法人营业执照;

(四)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评批复等要件;

(五)项目申请说明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项目投资预算;

(七)项目技术情况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成果鉴定书、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证明材料等);

(八)项目资金证明材料,包括已投入资金汇总表、记账凭证及购买设备和技术等的合同、发票、原始凭证等,在建项目需提供企业自有资金落实到位证明;

(九)项目贷款合同、项目贷款进账凭证、结息单和结息汇总表、贷款发放银行提供贷款用途说明等;

(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_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带验证码)及截至项目申报前一月的会计报表;

(十一)企业纳税汇总表及证明;

(十二)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十三)其他依申报指南需提供的资料。

七、程序及要求

(一)严格筛选把关。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本地区的申报工作。要做好政策宣传,公开组织项目,要求企业据实申报,认真进行筛选,切实把好项目和材料质量关。

(二)严格申报程序。市属企业申报的项目直接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县(区)企业的项目向所属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两部门根据本县(区)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对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审核同意后联合行文,出具项目审定意见书(附件1),《项目汇总表》(附件3),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

每个县(区)上报的项目不得超过4个,每个项目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同时需提供电子版。

(三)严格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时间截止202_年5月 31日,逾期不予受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核查后,将结果进行公示。

(四)严格申报纪律。各级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申报。

(五)资金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资金使用单位应加强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各部门应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财政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第三篇: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2_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一)支持202_已批复的10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方案的项目续建(以下简称续建项目)。

(二)支持服务平台建设基础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统筹建设服务平台网络(以下简称新开项目)。

以上所述服务平台网络是指由一个统筹全省服务资源的枢纽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与若干个“窗口”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窗口平台)通过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同构成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骨干架构和基础环境。窗口平台包含两种类型,一是建立在城市,提供信息、咨询、代理服务,依据区域中小企业需求,组织带动资源提供直接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一是建立在产业集群,依据产业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组织提供信息、技术、质量、人才、市场和融资等直接服务的产业服务平台。窗口平台具有区域唯一性,即一个城市或一个产业集群只支持建设一个窗口平台。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省平台。统筹建设全省统一的在线服务和呼叫服务系统、服务平台网络运营管理系统、共享数据资源中心等,实现枢纽功能所需硬件设备、服务软件的购臵与开发,服务场地及相关设施改造等。

(二)窗口平台。组织提供直接服务所需硬件设备、服务软件的购臵与开发,服务场地及相关设施改造;与省平台互联互通所需设备和服务软件的购臵;根据省服务平台网络建设要求,提供服务平台网络共享使用的特色专业服务系统相关配套设施、服务软件的购臵与开发。

三、建设要求

(一)布局及目标要求。各省根据本地区产业布局和中小企业发展要求,以重点产业和中小企业集聚的区域为重点,充分利用现有基础条件,用3-5年的时间,统筹规划、分步建设全省服务平台网络,基本形成信息畅通、功能完善、服务协同、资源共享、供需对接便捷、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骨干架构。

(二)功能要求。资源统筹功能。省平台、窗口平台分别组织带动本地服务资源,省平台统筹协调省外、省本级和各窗口平台的服务资源,畅通信息渠道,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平台网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协同服务功能。服务平台网络统一的呼叫、网络在线服务系统与统筹实体服务资源系统相互支撑,协同服务;省平台与窗口平台,窗口平台与其所带动的服务资源相互支撑,协同服务。

快速响应功能。窗口平台发挥贴近中小企业的优势,及时根据需求,提供便捷的服务。窗口平台无法满足或数量不足的服务需求,服务平台网络发挥资源统筹优势,及时补充调节。

(三)技术要求。省平台运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建立统一的网络在线服务和呼叫服务系统、服务平台网络运营管理系统、共享数据资源中心等,具有便捷的信息分类检索、网络在线交互、呼叫接转、服务导航、特色专业服务、在线服务测评等功能,设计科学、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满足服务平台网络统一管理、分级维护、快速响应、共享及扩展专业化服务等要求。

(四)运行要求。建立健全服务平台网络统一的服务规范、服务流程、服务标准,建立服务协同、服务评价与激励机制,创新服务模式,培育服务品牌,通过不断扩大服务规模,提供有效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建设主体选择要求。省平台、窗口平台建设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要的服务设施和从事中小企业服务业务的资历与基础条件;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从事中小企业专业服务人员、大专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比例占60%以上;具有与所承担的平台建设项目相匹配的服务资源组织带动能力、资金筹措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愿意承担公共服务事务。

省平台建设单位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有较好的技术基础、技术实力或有较强的技术合作伙伴和开发团队。

窗口平台应具有良好的软、硬件服务基础条件,服务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和特色服务功能,良好的服务业绩和服务声誉,内部管理规范。鼓励处于良好运营状态的服务平台参与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共享服务资源。不支持新建窗口平台。

(六)建设期限。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年,其中省平台和各窗口平台建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七)预期效果。服务平台网络首期联通的窗口平台应不少于10个,带动的服务资源不少于50家,提供的专业服务功能不少于20项,年服务中小企业1万家以上。窗口平台每年组织开展的服务对接活动不少于10次,提供的特色服务品种不少于5项,年服务中小企业不少于1000家,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支持方式及标准

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采取财政补助的支持方式,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建设投资的50%。补助资金一次核定,分安排,支持年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征地和土建等基本建设费用支出,不计入项目投资补助范围。

五、申报材料

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包括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报送的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文件及202_年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汇总表(表式见附件1,请用EXCEL格式制作),附件为单项材料。具体包括:

(一)续建项目

申报202_年服务平台网络项目建设情况及202_年项目建设安排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202_年服务平台网络项目建设情况:服务平台网络总体建设目标;202_年主要建设任务与经费安排、省平台和窗口平台建设情况、资金匹配及使用情况、项目管理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等。

2.202_年项目建设安排:

(1)省平台续建项目计划。包括:202_年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表式见附件2)、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含与建设内容相对应的投资估算明细表)、资金来源、建设进度、拟实现的建设目标和预期效果。

(2)202_年拟支持窗口平台的建设方案概要。包括:202_年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表式见附件2)、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现有服务基础条件和主要服务业绩、本地中小企业或产业集群发展情况、中小企业重点服务需求、服务供需配臵情况等;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含与建设内容相对应的投资估算明细表)、资金来源、建设期限、拟实现的主要服务功能、预期效果、运营模式及保障措施等。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与窗口平台建设单位签订的项目建设责任书。

(二)新开项目

申报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建设服务平台网络的必要性。全省中小企业发展情况、产业分布、重点服务需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状况;现有服务基础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2.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思路。建设目标、建设原则、规划布局、重点任务等。

3.技术可行性。保证服务平台网络高效运转、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的技术实现方式(可绘制技术流程与路线图)。

4.重点建设内容。分建设重点、建设内容、进度安排、分期联通窗口平台的时间和数量、实现的主要服务功能等。

5.投资预算及资金来源。分投资预算、投资主要用途、资金筹措方式等。

6.运营模式及保障措施。服务平台网络管理和运营方式、运营经费来源、保障平台网络顺畅运营的具体措施等。

7.预期效果。服务平台网络分期联通后预期实现的主要服务功能和服务效果;建成后的主要服务功能、预期服务效果和经济社会效益。

8.202_年重点建设项目概要(按省平台、窗口平台排列)。包括:202_年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表式见附件2);建设单位基本情况、现有服务基础条件和主要服务业绩,窗口平台还应包括当地中小企业或产业集群发展情况、中小企业重点服务需求等;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含与建设内容相对应的投资估算明细表)、资金来源、建设期限、拟实现的服务功能、预期效果、运营模式及保障措施等。

9.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方案专家论证意见。

10.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与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单位签订的项目建设责任书。

以上省平台和窗口平台项目申报材料中,有关承建单位资格条件、项目建设具体方案、项目建设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由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并由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留存备查。

六、申报管理与程序

(一)管理要求

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服务平台网络项目进行管理和检查;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与检查。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全省3-5年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方案,会同财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按照建设方案要求,采取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服务平台网络项目总承建单位和各窗口平台建设单位,与其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明确建设任务和考核要求。

(二)申报程序

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组织专家对各省上报项目材料进行论证,择优选择方案合理可行、中小企业数量较多、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较好、具备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条件的省,纳入202_专项资金项目计划。

(三)申报方式和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采取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同时上报方式。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必须一致,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于202_年3月20日前,将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纸质文件一式二份、电子文件1份)。电子文件需刻制成光盘(不可用U盘)或发送电子邮件至dsme@sme.gov.cn。

(四)其他要求 1.各省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会同财政部门组成项目管理小组,建立必要的工作协调机制和保障措施,加强项目的跟踪管理与考核评估。

2.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按照建设方案组织实施,定期向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项目建设进度和情况。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与会计制度,并按有关财务规定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备查。

3.不能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和需要调整原建设方案的项目,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和说明理由,并提出调整方案及下一步工作计划,限期完成建设任务。否则,财政部将收回已安排的专项资金,并暂停对其所在地区服务平台项目的支持。

4.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联系工作,请将联系人的姓名、所在处室、办公电话和手机、传真号码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2月29日前传真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传真电话:010-68205319,66017331。

七、联系单位与通讯地址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010-68205322

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邮政编码 100804

第四篇:202_陕南突破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2_陕南突破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推进陕南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推动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特制定本指南,作为陕南突破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依据。

一、资金支持范围

1、生物加工产业。重点支持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中药现代剂型、中药饮片及其它创新产品等项目。

2、生态旅游产业。重点支持标志性精品景区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旅游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

3、新型材料产业。重点支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发展新型材料,进行产业链延伸、矿产资源整合、废弃物循环利用等项目。

4、生产性服务业。重点支持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包括投融资平台、技术创新平台、信息网络平台、创业孵化平台等项目,打造生产性服务业聚集区。

5、其他优势产业。包括装备制造业、现代物流业、环保产业和现代(无公害)农业示范园(基地)以及其他符合循环发展的特色产业类项目。

二、资金支持方式

陕南突破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补助和资本金注入三种支持方式,以贷款贴息为主。每个项目只采取一种支持方式。

1、贷款贴息。贴息额度按照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额度及当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确定。

2、资本金注入。对产业化带动作用显著、市场前景较好、投资规模较大且资本金有缺口的项目,可申请资本金注入。

3、补助。对研发项目及公益性项目可采取财政补助方式。

三、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符合《陕南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规划。

2、申报项目应符合当地实际,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不予受理。

3、申报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等建设手续齐全,项目建设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已经落实(须有相关证明)。投资结构合理。

4、申报项目须在陕南三市行政区划内,为已经开工的在建项目或202_年内能开工的新建项目。仅作前期工作的项目,不受理申报。

5、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被陕南突破发展资金支持的企业,不受理申报新项目。

6、申报企业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信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申请贷款贴息的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应达到A级及以上,资产负债率应在60%以下。

7、申报项目原则上投资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并填报《陕南突破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资金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工艺技术、建设期限、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市场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以及申请专项资金的数额和方式等。

3、资金申请报告附件包括: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土地证(现占地)或用地预审意见(新征土地)、城市建设规划部门意见、环评报告等。

4、申请贷款贴息的在建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资金进账单以及付息凭证。新开工项目应出具与银行签订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承诺。贷款合同或承诺应明确贷款用于申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

5、根据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6、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五、项目申报及审定

按照《陕南突破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拟申报项目由陕南三市政府组织筛选后,上报陕南突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各市所申报项目数量控制在20个左右。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对所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和实际考察,提出项目资金安排意见,报陕南突破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各市发展改革委在向市政府推荐拟申报项目时,应附市级财政部门对该项目的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包括对项目单位财务状况、利税情况、项目银行贷款落实及付息情况、企业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和投资结构情况、经济效益等进行评价的相关内容。

申报材料一式3份(包括电子版),请于202_年4月20日前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省发展改革委区域经济处:曹

磊 电话:87291984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许养芬 电话:87611220 附件:突破发展项目申请表、汇总表

第五篇:202_山东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

202_山东省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软件与集成电路

(一)软件

1、基于开源的软件系统及平台

2、高可信服务器操作系统

3、集成化中间件套件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4、面向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等核心应用的信息安全软件

5、面向工业控制、电力电子、汽车电子、机床电子、移动终端等领域的嵌入式软件系统

6、CAD/ CAM/ CAE/ CAPP/ PDM等工业软件 7、3G应用软件、移动商务解决方案等电信软件

8、高耗能行业生产过程能源管理控制软件系统

9、农业、金融、交通、物流、教育等行业应用软件

10、GNSS多模式导航通信实验应用平台及关键技术

11、数字动画与网络游戏技术及产品

(二)集成电路

1、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集成电路IP平台、设计软硬件平台、设计技术培训平台、技术服务平台)

2、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产业化

3、集成电路制造,鼓励关键技术及人才的引进,推动大尺寸的集成电路项目建设

4、集成电路封装、测试

(三)重点专项

1、共享服务的云计算平台

2、国产基础软件集成测试及应用示范平台

3、中日IT桥梁工程师交流示范基地建设

4、软件出口互联网国际通信专用通道建设

5、IT服务外包运营模式创新和服务平台建设

6、面向行业应用软件系统上下游配套联动的核心软件产品集群及产业化示范项目

7、高端数控机床软件

8、用户用电采集管理系统

9、面向高速铁路施工建设、管理调度、安全保障等领域的软件系统

二、信息产品制造业领域

(一)电子基础产品

1、新型电子基础材料、柔性线路板及关键材料

2、高档片式元器件、敏感元件与传感器、小型化高频率器件研发及产业化

3、电机、电源节能用电力电子器件、芯片、模块(IGBT、FRD、MOSFET)开发及产业化

(二)计算机、通信及数字化产品

1、新一代互联网发展的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

2、高性能计算机及外围设备与关键配套件

3、支持协同互联的数字产品研发与产业化

4、高清数字平板电视接收机配套产品

5、面向农村的普及型、低成本电子信息产品

(三)应用电子产品

汽车电子、机床电子、船舶电子、医疗电子等新型电子技术、产品研发与产业化

(四)信息安全产品

基于自主研发的:

1、网络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设备及系统

2、基于自主密码模块的安全计算产品及系统研发与产业化

3、生物特征识别(人脸、虹膜)产品与应用系统

4、安全移动存储设备研发与产业化

(五)信息产品制造业专项

1、半导体照明产业专项

蓝绿光外延片及管芯制造技术、工艺的研发及产业化 功率型高亮度白光发光二极管研发及产业化 功率型白光封装及应用产品产业化

大尺寸液晶显示板用LED背光光源及控制系统的研究及产业化

功率型、低成本LED照明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光电子领域关键材料研发及产业化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半导体照明产品试点、示范工程

2、RFID产业专项

低成本、低功耗的RFID芯片设计、制造与封装 RFID天线设计与制造(标签天线优化设计、片上天线)基于低温热压的标签印刷与封装技术及产业化等

符合中国频段的超高频(UHF)小型化/便携式RFID读写器具的研发及产业化

RFID软件中间件及系统集成 RFID技术服务支撑平台

自主研发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RFID技术、产品、系统在现 代物流、医药卫生管理、动植物源食品加工安全控制等领域的试点、示范工程

3、节能、环保、新能源产品专项

薄膜太阳能电池、太阳能蓄电池研发及产业化 不含有害物质的电子产品及包装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 替代含铅、汞、镉、六价铬、PBB、PBDE六种有害物质的电子材料工艺、产品及相关检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

废旧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

动力(电机)节能、电力(网)节能、建筑节能、露天照明节能技术、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

计算机、通信、家电、机房和汽车等节能技术和系统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降耗产品试点、示范工程

三、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一)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领域

1、信息技术在关系国计民生、规避金融危机、拉动内需等领域的应用

2、数字技术在高档数控机床等装备制造业中的应用

3、信息技术在石油、电力、煤炭、交通等资源、能源开发等领域促进节能减排的应用

4、信息技术在企业产、供、销等环节拉动效益显著增长的应用

5、以促进就业、提高技能为重点的信息化人才培训

(二)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领域

1、在农业生产、管理、营销等环节应用信息技术,促进农业增产增收的项目

2、促进涉农信息资源整合,提供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教育培训、非农就业等改善农村民生的项目

3、依托互联网、广播、电视、手机、固定电话等多种载体的农村 信息服务项目

(三)现代服务业及电子商务领域

1、物流、商贸、金融、文化等领域的一体化信息技术应用和业务支持系统

2、面向行业、专业市场、特色园区、产业集群的综合性公共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ASP应用服务等平台

3、电子支付、电子认证、交易数据保存、信用服务等电子商务关键环节的第三方公共支撑平台及新型移动商务应用

4、面向现代服务业的虚拟化技术及高可信SaaS服务系统推广应用

(四)数字化城市领域

1、IPTV、地理信息系统等公共服务系统建设,面向医疗卫生、交通旅游等领域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2、具有示范性和公益性的“数字社区”、及“数字家庭”建设项目

3、宽带无线城域网试点工程

4、数字城市及电子标签(RFID)应用试点、示范

(五)试点、示范和重点专项

1、企业信息技术应用中心、装备制造加工中心、能源监测控制中心、供应链管理示范工程

2、银企融资信息服务平台及电子商务诚信联盟建设

3、山东省特色农副产品认证服务数据库

4、“信息化下乡”活动(包括“信息化示范村”创建工程)

5、个人诚信服务平台建设

6、省级物流业公共服务平台

7、移动信息化、三网融合全业务信息化应用试点、示范

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1、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集成电路设计中心、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中心、RFID工程技术中心、半导体照明工程技术中心建设

2、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专项工程

3、信息产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4、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的标准制定和研究

五、软课题研究

1、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战略研究

3、山东省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 3、202_-202_年山东软件产业深度评估及应对金融危机影响发展分析报告

202_年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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