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0年宣传工作要点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0年宣传工作要点
宣传工作是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宣传工作,对于全面提升农业综合开发影响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蓬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以及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0年工作要点确定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明确宣传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宣传主线,充分利用好各类宣传渠道,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努力增强宣传效果,为推动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要在以下几方面做好2010年宣传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宣传工作目标
(一)扩大影响,争取支持。既要注重向各级领导、专家学者进行宣传,还要注重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既要注重向农、林、水等涉农部门宣传,还要注重向财政部门、金融部门宣传。要提高宣传的主动性、敏锐性,注重宣传内容上的深度和广度。既反映经验和成绩,又反映改革创新中的困 难和问题。让领导愿意看,让百姓能听得懂。通过宣传,努力形成全社会支持农业综合开发的共识,赢得各界的支持。
(二)鼓舞干劲,凝聚力量。农业综合开发实施22年来,引入先进管理理念,借鉴世界银行的项目管理模式,在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机制创新等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如实行按因素法分配资金、县级报账制、项目库制、专家评审制、绩效考核制等等。要深入总结宣传这些经验做法,增强工作成就感、荣誉感和责任感,赢取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三)宣传政策,推动工作。发挥好宣传对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让更多的领导和群众了解出台各项政策的初衷和目的,理解和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通过宣传推动农业综合开发的改革与发展,不断深化改革创新。通过宣传使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度深入人心,得到贯彻落实。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及时公开农业综合开发最新政策、制度、工作动态以及实时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对开展的试点工作、出台的新制度法规,做好解读工作。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创造全社会理解和支持农业综合开发的良好环境。
二、牢牢把握宣传工作主线
(一)大力宣传农业综合开发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的情况。重点宣传农业综合开发按照“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 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三农”工作基本思路,有效开展各方面工作的情况。宣传农业综合开发积极落实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情况;宣传农业综合开发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大加投入规模的情况;宣传农业综合开发完善和创新扶持方式,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民持续增收的情况;宣传农业综合开发在发展县域经济,推动农村消费和小城镇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宣传农业综合开发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项目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的情况;加强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陕甘宁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情况。
(二)大力宣传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情况。2009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是指导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要着力宣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贯彻执行《若干意见》的具体做法和措施,取得的成效等。
(三)大力宣传农业综合开发落实“两个聚焦”的情况。宣传农业综合开发加大改造中低产田力度,推进粮食核心产区建设;资金安排向高标准农田建设聚焦,加快高标准农田 示范工程建设步伐;项目布局向粮食主产区聚焦,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主产省及主产县的支持力度;加强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为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提供可靠水源保障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四)大力宣传推进农业综合开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有效做法。宣传农业综合开发完善资金分配“综合因素法”、推行县级报账制、坚持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以及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的做法和成效。宣传农业综合开发改进项目管理模式、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项目评审等前期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宣传农业综合开发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绩效考核和严格监督检查,实施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推进政务公开的做法和成效。
(五)大力宣传农业综合开发创新机制的有益探索。宣传农业综合开发在试行先建后补的民办公助机制,完善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两类项目有机结合的良性循环机制,探索统筹使用支农资金新机制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效。
(六)大力宣传抓好部门项目建设、共同做好“三农”工作的情况。宣传农业综合开发进一步加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油茶低产林改造、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等项目扶持力度,积极支持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种养示范、林业生态示范、名优经济林示范的情况。宣传农业综合开发通过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项目,建立部门间交流机制,共享做好“三 农”工作信息资源,共同做好“三农”工作的做法和成效。
(七)大力宣传党政领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农业综合开发的关心和支持。宣传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情况;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有关建议和提案的情况,以及这些建议和提案的落实等情况。
(八)大力宣传农业综合开发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事迹。结合学习沈浩同志精神,宣传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教育和激励广大农发干部职工树立优良工作作风,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三、充分利用好各类宣传渠道
(一)加强在重要媒体上的宣传报道。把握关键宣传时点,争取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要宣传媒体开展宣传。拟在《中国财经报》开设专栏,充分利用农业综合开发宣传队伍,定期宣传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充分利用《中国财政》、《经济活页文选(培训版)》等部内宣传媒体进行宣传。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实际,与新闻媒体共同策划对农业综合开发重点、热点问题的报道,力争推出一批有深度、有价值、有影响的宣传文章和节目。
(二)充分利用好农业综合开发自身宣传渠道。要继续利用好《财政简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简报》、《情况反映》等内部刊物,向各级领导及时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重要工作,使领导更加关心、重视、支持农业综合开发。要不断增强和扩大《中国农业综合开发》杂志的影响力,提高编辑水平,主动超前策划,提高办刊质量和效果,把杂志办活、办实、办出特色。要继续组织力量编好《中国农业综合开发年鉴》、《农业综合开发宣传画册》。
(三)加强重要信息的报送工作。认真研究信息报送选题,明确信息报送分工和责任,落实信息报送的任务,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同时,加强与地方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扩大信息来源,督促和指导各地将本地区主要领导关于农发工作的讲话(指示)精神、本地区农发工作的重要进展等情况,及时整理成“财政信息专报”上报财政部办公厅,进一步扩大农业综合开发影响。
(四)积极利用网站进行宣传。进一步办好财政部门户网站农发频道,进一步发挥好网站的信息发布和政务公开功能,增加信息上载量,充实有关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快信息发布速度。
(五)精心组织各项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积极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视察项目区,继续组织记者到项目区采访,以及通过召开现场会、研讨会、笔会或征文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工作的效果。
四、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将宣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 程,重要的宣传议题和方案由主要领导亲自审定,并跟踪问效。各处室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宣传工作经费要给予保障。
(二)督促地方加强宣传工作。督促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宣传重点,落实宣传责任,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要求各地区今年内力争在《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中央主要新闻媒体上至少刊(播)发1篇高质量的报道。
(三)强化宣传工作考核。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对各地区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宣传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从做好外部宣传和内部宣传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并作为分配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一项因素。年终对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提高做好宣传工作的能力。要加强学习,正确认识和把握好农业综合开发宣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搞好培训,定期举办培训班,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新闻宣传工作对本系统宣传骨干进行培训,采取专家讲课、经验介绍、互动交流等方式,提高做好宣传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严格执行宣传工作管理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宣传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1年工作要点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1年工作要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11年“三农”工作部署,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11年中央1号文件、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和财政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大农业综合开发投入,重点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完善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方式,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强基础工作,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资金和项目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为实现粮食“八连增”和农民收入“八连长”、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2011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工作要点是:
一、以粮食主产区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为重点,强化农业发展基础支撑
(一)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及其他增产潜力大的地区的支持力
度。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更加注重对主产区的支持,支持优势产区发展棉花、油料、糖料等大宗产品和木本粮油等要求,按照“突出重点,集中资金,规模开发”的原则,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及其他增产潜力大的地区的支持力度,重点加大对各地区产粮大县特别是纳入《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的800个产粮大县的支持力度。适当兼顾其他地区,因地制宜地发展棉花、油料、糖料和木本粮油等优势农产品生产。
(二)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大搞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大兴农田水利等要求,明确除生态建设任务比较重的省(区、市)外,其他地区安排用于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和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的财政资金,不得低于土地治理项目财政资金的90%。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中央财政新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鼓励各地区积极利用中央财政存量资金安排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坚持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突出抓好以农田水利为主要内容的农业基础建设,加强抗旱能力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和培训,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强化农业发展基础支撑,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同时,继续在切块分配给各地区的中央财政资金中安排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为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提供可靠
的外部水源条件。
(三)认真做好利用金融资本实施土地治理项目试点工作。为增加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解决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资金不足的难题,加大信贷资金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2011年拟在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内蒙古、吉林、广东、甘肃、宁夏等5省(区)农垦企业开展全额贴息撬动银行贷款支持土地治理项目建设试点。要抓紧制定试点方案,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四)支持生态综合治理。加强农田林网建设,为项目区提供良好的生态屏障。生态脆弱的省(区、市)要集中本地区生态综合治理资金,重点向生态脆弱的地区或丘陵山区倾斜,积极支持草原(场)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土地沙化治理等。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将生态综合治理与发展当地的优势产业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生态治理的综合效益。
二、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五)继续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主要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积极扶持辐射带动能力强、与农民建立了合理利益联结机制的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加强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储藏保鲜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60%以上资金要用于贷款贴息项目,贷款贴息项目中固定资产贷款贴息资金比例要达到35%以上。
(六)积极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种养。以发展壮大区域优势
主导产业和带动农民增收为目标,主要采取财政补助形式,重点扶持示范带动能力强、在工商部门注册、组织结构健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化种养基地,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标准水平、生产组织程度和生产效益。2011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补助资金60%以上要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要科学确定财政补助项目扶持的重点产业、关键环节,深入研究不同扶持对象、不同建设内容财政补助项目的立项条件,完善项目立项标准。
(七)大力支持大中城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切实抓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大销区就地生产和就地供应力度等要求,农业综合开发一方面通过实施土地治理项目,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为农民发展蔬菜生产提供基础条件,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加大对大中城市特别是北京、天津和环京津地区设施蔬菜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提高蔬菜应急保障能力,缓解蔬菜供求偏紧、价格上扬引发的矛盾。
三、加强沟通协作,抓好部门项目和外资项目建设
(八)加大部门项目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木本油料的扶持力度,加大良种繁育投入力度。启动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并将内蒙古、辽宁纳入治理范围,继续推进陕甘宁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好新型合作示范、优势特色种养示范、林业生态示范、名优经济林等示范、长江上中游黄河上中游水土保持、土地
复垦项目。加强中型灌区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农民用水户协会,推进灌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促进灌区建立节约用水、自我积累、滚动发展的有效机制,确保改造后的中型灌区长期发挥效益。
(九)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部门的行业技术优势,做好投资和政策等衔接工作,探索建立部门项目和地方项目互相支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协作机制。积极探索与农业部门合作开展粮棉油高产创建活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巩固和完善联合布置部门项目申报、计划编报、联合批复计划等工作,加快计划批复,督促地方加快部门项目建设进度,严格资金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联合调研,强化部门项目管理培训。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积极参与部门项目管理,切实落实部门项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十)加强和规范部门项目管理。修订完善部门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地方有关部门和财政部门(农发机构)在部门项目申报、评审、实施、验收等环节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参与有关部门完善“十二五”部门项目规划,尽早印发指导各地区工作。认真落实部门项目申报指南、加强部门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通知的要求,加强项目库建设,不断强化部门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对部门项目评审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择优立项。进一步做好部门项目计划汇总分析、统计等基础工作。
(十一)加强外资项目管理。完成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农业科技项目全部招标采购工作,督促地方做好项目扫尾工作,完成项
目提款报账工作。编制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三期项目竣工报告,汇总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继续实施好利用全球环境基金赠款适应气候变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积极配合审计署做好外资项目审计工作。加强与各有关单位的沟通协作,做好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工作,配合亚洲开发银行做好项目评估工作,争取项目尽快实施;做好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可持续发展农业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四、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机制创新
(十二)做好《农业综合开发条例》起草前期准备工作。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解决农业综合开发立法滞后问题,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拟进一步开展立法调研、提出立法框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做好《条例》起草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尽快启动《条例》起草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十三)修改、制订配套制度办法。根据新修改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3号),及时修改开发县管理办法、项目评估办法、资金报账实施办法、加强验收工作指导意见、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考评办法、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制订土地治理项目管理费使用补充规定、综合检查办法、绩效评价办法、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的制度办法。编辑出版《农业综合开发制度汇编》。
(十四)推进机制创新。进一步推进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
经营项目有机结合试点工作,完善两类项目结合机制。适当扩大产业化经营项目“先建后补”试点。继续安排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地方先行投入”试点,促进地方落实财政配套资金。调查了解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密切相关的其他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继续探索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为平台,统筹使用支农资金的机制。同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积极探索其他有效扶持方式。
五、加强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强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十五)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争取中央财政较大幅度增加投入。加快利用外资有关前期工作步伐。落实地方财政配套保障办法,督促各地区在财政预算中足额落实财政配套资金。鼓励和支持各地区积极争取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土地出让金收入等其他渠道的相关资金,增加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自愿为其直接受益的项目建设筹资投劳,吸引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增加对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
(十六)加强资金管理。做好资金分配工作,根据新形势下农业综合开发的目标任务,按照“综合因素法”科学分配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突出体现奖优罚劣。加强预算执行工作,努力加快2011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拨付进度,督促地方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和县级报账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2012年预算编制工作,科学测算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需求,努力争
取增加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提前下达2012年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及部门项目资金指标。同时,做好提前通知地方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督促地方逐级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并全额编入下一年初预算,提高预算完整性。做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决算编报工作,加强对决算数据的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地方做好到期有偿资金清理和回收工作,确保有偿资金按期足额回收。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呆账核销和延期还款办法》的规定,做好到期财政有偿资金呆账核销和延期还款工作。
(十七)强化项目管理。抓紧完善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评审指标体系,积极推进两类项目评审指标体系在评审工作中的应用。加强专家库建设,充实完善项目评审专家队伍。认真组织做好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和配套实施的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以及新增开发县的评审工作。同时积极指导地方和中央有关部门严格按规定组织项目评审。进一步加强评审抽查工作,对问题多的省份加大抽查比例,对问题少的省份减少抽查比例。严格项目实施管理,大力推行资金和项目公示制、土地治理项目主要单项工程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主动吸收项目区群众参加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监督管理。将工程管护放在与工程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积极探索拍卖、租赁、承包和业主负责制等有效形式,明确已建成工程所有权、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措施,保障已建成的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十八)改进和加强统计工作。研究改进统计数据采集方法,— 8 —
保证数据来源科学可靠。探索对统计结果进行监测验证,提高统计数据公信力。督促省级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加强对基层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填列统计数据情况的核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认真审核汇总统计报表,提交高质量的统计分析报告。加强统计工作质量考评,引导和督促地方各级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更加注重统计数据的分析应用,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十九)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为适应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信息管理系统扩展升级的需要,及时组织升级后的信息系统运行测试和软硬件安装,开展信息系统培训,督促地方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系统启用工作,落实有关费用,组建系统运行环境,切实做好运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信息系统下半年正式投入使用。在此基础上,继续完成项目库管理系统和整合财务软件、强化资金管理子系统功能等工作,最终实现对资金和项目全程监控监管。
(二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取消三年一次项目竣工验收考评,对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综合检查。重点检查2010年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情况、以及2009年和2010年两次综合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采取主动邀请财政部驻各地区专员办和继续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等形式开展检查。抓好检查培训,努力提高检查人员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认识和了解。积极开展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地方先行投入”试点等的专项检查。配合审计署做好2010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工作。对审计和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按照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考评办法,组织开展工作质量考
评,将考评结果纳入资金分配综合因素,督促地方和有关部门提高资金和项目管理水平。同时,注重发挥基层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特别是乡镇财政所就地监管的作用,切实加强资金拨付、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督。
六、加强政策研究,扩大宣传影响
(二十一)抓紧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修改印发“十二五”工作安排意见。按照国务院领导的有关要求,及早启动《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抓紧修改完善《农业综合开发“十二五”工作安排意见》。在广泛征求和充分吸收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将《规划》和《意见》提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及时召开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具体安排“十二五”工作,部署各地区或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地区或本部门的“十二五”规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确保国家规划落到实处。
(二十二)加强形势分析和政策研究。探索建立定期分析“三农”形势的制度,采取召开形势分析会议、请地方和有关部门报送相关材料等形式,加强对农业生产、农民收入和农村形势的分析研究,结合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汇总起草形势分析材料。加强对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发展食用油料、发展种业、发展畜牧业和林业等农业政策的分析研究,进一步拓宽视野,开阔思路,为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政策奠定基础,为更好地做好新时期的“三农”工作服务。
(二十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支农资金整合和统筹的— 10 —
研究,提出支农资金整合和统筹的意见。总结膜下滴灌节水技术试点情况。按照“区别对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研究制订土地治理项目不同区域的扶持政策。组织开展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扶持政策研究,提出完善贷款贴息扶持政策的思路和建议。开展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调研工作,完善相关政策。开展投资参股经营项目后续监管工作调研,提出加强投资参股经营项目后续监管工作的意见。改进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和研究,提高调查研究质量,认真写出有份量、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二十四)扩大宣传影响。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把握好宣传时机,提高宣传的质量和效果。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在中央和地方重要媒体的宣传。积极做好重要信息报送工作,主动通过“财政信息专报”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重要工作动态。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简报》、《情况反映》质量,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送相关材料,汇报、反映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积极争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参观考察,虚心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发挥网络宣传快捷方便的优势,大力推进财政部门户网站农业综合开发信息发布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常态机制,及时更新网站上的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度、工作动态和其他信息。继续抓好《中国农业综合开发》杂志编辑、发行工作,充分发挥杂志的宣传作用。加强对地方宣传工作的指导,督促地方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七、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二十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提高干部素质为目标,提高工作能力为核心,加大培训力度,改进培训方式,重点开展项目评审、资金管理、综合检查、信息管理系统等培训,努力提高培训的质量和效果。继续举办财政改革与发展、农业宏观政策等系列讲座。组织开展“农发青年下基层调研”活动,关心和促进青年干部成长。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农业综合开发干部队伍。
(二十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和利益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建设规定,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按政策制度办事,严格遵守资金分配和项目立项程序,在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都始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同时,按照新修改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重新开展权力梳理,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进一步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和干部安全。
(二十七)树立优良的工作作风。坚持“为国理财、为民服务”的财政工作宗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农民群众服务的思想。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牢记回良玉副总理“服务农民要有感情、开展工作要有热情、开拓创新要有激情、献身事业要有痴情”
的嘱托,实实在在地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虚心听取广大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执行政策、依法办事、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的能力。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五个好”、“五带头”的要求,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农发工作者,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和谐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奋力开创农业综合开发新局面。
第三篇:通知 -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11年宣传工作要点
宣传工作是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宣传工作,对于全面提升农业综合开发影响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精神,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实际,做好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 “三农”工作大局,服务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工作,加强正面宣传,积极引导舆论,凝聚力量,鼓舞斗志,弘扬文化,为农业综合开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良好氛围。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2011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宣传工作的要点是:
一、明确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扩大影响,争取支持。既要注重向各级领导、社会大众、专家学者宣传,还要注重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既要注重向农、林、水等涉农部门宣传,还要注重向财政部门、金融部门宣 传。要提高宣传的主动性、敏锐性,注重宣传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综合开发的良好氛围。
(二)鼓舞干劲,凝聚力量。农业综合开发借鉴世界银行项目管理模式,引入先进管理理念,在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机制创新等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要深入总结宣传这些经验做法,增强工作成就感、荣誉感和责任感,赢取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三)宣传政策,推动工作。要发挥好宣传对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让更多的领导和群众了解出台各项政策的初衷和目的,理解和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要对开展的试点工作、出台的新政策、新制度等,做好解读工作。通过宣传使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度深入人心,得到贯彻落实。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及时公开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制度、工作动态等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营造社会理解、参与和支持的发展环境。
二、突出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
(一)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决策和战略部署。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 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等对“三农”工作作出的战略部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指示精神。大力宣传“十二五”时期农业综合开发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大力宣传农业综合开发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的若干意见》的有关情况。
(二)深入宣传农业综合开发的伟大历程和辉煌成就。运用生动翔实的资料,深入宣传农业综合开发在财政支农工作中的显著成就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农业综合开发发展与改革的艰辛探索。积极宣传农业综合开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历史进程。
(三)深入宣传农业综合开发重要政策和重点工作。加强正面宣传,解疑释惑,及时向农民群众宣传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规定。大力宣传农业综合开发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扶持产业化经营的做法,在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发挥的作用。大力宣传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农业综合开发创新机制、加强管理的有效做法。
(四)深入宣传各地丰富多彩的农业综合开发实践。及时将各地在实践中创造的鲜活经验和有效做法进行归纳提炼和宣传 推广。既要将上级的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及时准确地传达贯彻到基层,又要全面收集和客观反映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了解、掌握和反映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规定、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五)深入宣传农业综合开发系统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围绕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宣传和倡导在平凡岗位甘于默默奉献、开拓创新、服务群众、报效“三农”的精神;积极宣传和倡导对国家、对人民、对农业综合开发事业高度负责、严谨细致、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积极宣传和倡导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六)深入宣传农业综合开发文化创建活动。坚持以农业综合开发实践为载体,大力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文化建设。要从丰富多彩的农业综合开发实践中汲取时代精神,丰富农业综合开发文化内容,提炼农业综合开发文化内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和文化活动,丰富和充实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大家身心健康水平和精神文明素质。
三、加强宣传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在重要媒体上开展宣传报道。把握关键宣传时点,积极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农民日报》、《中国财经报》、《中国财政》、《中国水利报》等媒体上开展宣传报道。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实际,与新闻媒体共同策划对农业综合开发重点、热点问题的报道。
(二)加强自身宣传平台建设。充分调动各级农发干部共同办好《中国农业综合开发》杂志的积极性,充实编辑部人员力量,提高编辑水平,扩大发行面,提高办刊质量和效果,增强杂志的影响力。进一步办好财政部门户网站农发频道,提高采编水平,精心设置栏目,突出农发特色,丰富网站内容,加快信息发布速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提高网上舆论引导水平。进一步利用好《财政简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简报》、《情况反映》等内部刊物,向各级领导及时反映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情况。
(三)加强重要信息报送工作。督促各地区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部门报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信息。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的要求,认真研究信息报送选题,明确信息报送分工和责任,落实信息报送的任务,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同时,加强与地方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扩大信息来源,督促和指导各地区将 涉及本地区主要领导关于农发工作的讲话(指示)精神、本地区农发工作的重要进展等情况,及时整理成“财政信息专报”上报财政部办公厅,进一步扩大农业综合开发影响。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视察项目区。继续开展项目区采风活动,以及通过召开现场会、研讨会、笔会或征文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工作的效果。
(五)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管理。重要的宣传议题和方案由主要领导亲自审定,并跟踪问效。各处室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宣传工作经费要给予保障。督促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突出宣传重点,落实宣传责任,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对各地区开展宣传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分配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一项因素。按照财政部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宣传的相关管理工作。
(六)提高做好宣传工作的能力。通过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干部新闻宣传管理和新闻写作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农业综合开发通讯员队 伍,为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宣传工作提供人才和组织保障。
第四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文件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文件
国农办[2009]46号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2009年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
综合性检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农业开发办事机构: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农办[2009]10号)的要求,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于2009年6月至7月,对200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不含投资参股项目)进行综合性检查。为做好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9年综合性检查范围包括北京、天津、山西、内蒙、上海、福建、江西、青岛、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等21个省、区、市(以下简称省级单位)和中央农口部门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项目、油茶低改项目、西部地区脱毒马铃薯繁育项目。每个省级单位一般按5%至10%的比例抽查项目县。
二、检查内容
2009年综合性检查内容包括资金管理情况、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
(一)资金管理检查内容
1、中央财政资金的到位情况,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2、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3、科技推广费、项目管理费、工程监理费等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4、其他情况。
(二)项目工程建设检查内容
1、土地治理项目涉及金额较大的水利、农业、林业单项工程建设完成及质量情况;
2、产业化经营项目用财政资金建设的设施、设备等建设情况;
3、其他情况。
(三)制度执行检查内容
1、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专人管理、转账核算、专款专用”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2、项目计划执行情况;
3、项目工程和设备采购招投标、项目工程建设监理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4、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档案和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等。
三、检查的组织方式和时间
2009年综合性检查工作采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检查和国家农发办自行组织检查两种方式。综合性检查时间为6月中旬至7月底。
四、检查结果的运用
(一)国家农发办将检查情况分别向有关省级单位下发反馈意见,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二)国家农发办将综合性检查结果纳入对有关省级单位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质量综合考评,作为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国家农发办在对有关省级单位进行验收考评时,将进一步核查以往综合性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若仍存在严重类似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五、相关要求
为确保综合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现提出以下具体要
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综合性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综合性检查是国家农发办对农业综合开发县已建、在建项目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工作,是国家农发办验收考评工作的有效补充。认真搞好综合性检查工作,对于促进资金和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不断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农发机构要从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农发办组织实施的综合性检查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资金和项目的档案资料,如实反映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中的实际情况,不得有任何形式的阻挠,拖延和隐瞒,确保综合性检查取得实效。
(二)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有关省级单位应当督促各县(市)收集、整理和归档有关项目及资金档案资料,认真做好接受国家农发办综合性检查的准备工作。有关县级农发办事机构应准备好以下资料:
1、2008年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简单文字介绍材料;
2、2008年项目计划批复和调整文件;
3、项目会计账簿及其报账票据等附件材料;
4、按规定存档的其他各类项目建设档案资料。
二00九年五月四日
第五篇:201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
***201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
***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汇报
***201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0.5万亩高 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今年3月份获得上级批复,市农发办完成了项目公示、项目工程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公告、与施工单位、监理签定施工和监理合同等一系列项目前期工作,道路、渠道、滴灌系统工程于4月30日开工建设,计划11月中旬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项目建设总投资6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5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8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中自治区配套144万元、地区配套18万元、县级配套18万元)、项目区群众自筹资金(投工投劳)45万元。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实施加压滴灌2860亩(其中自动化滴灌系统975亩)、滴灌改造1478亩,架设高低压线路250米、维修斗渠1.6公里、新建斗渠0.4公里;修建柏油路2公里、改造砂石路2.39公里,改良土壤2860亩;补植防护林146亩;科技培训1000人次,购置仪器设备6台,推广测土配方施肥4000亩、推广滴灌肥2000亩。
项目建设主要做法:一高标准平整土地,去埂还田,有利于推广机械化作业。二大力推广自动化滴灌系统,减轻农民劳动强度。三实施大面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使用液
态滴灌肥料和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四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推广先进技术的应用。五高标准建设柏油路和机耕路,方便人民的生产生活。
项目建成后的目标效益:
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先进科学技术的应用,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将起到导向、示范和辐射带动的作用。
经济效益:项目区有耕地4484亩,在项目区实施滴灌技术保证滴灌用水,再加上实用技术的推广与应用,项目达产年,每年可新增棉花产量12.6万公斤,新增玉米11.38万公斤。项目区种植业新增总产值104.12万元。
生态效益:项目区设计水平年作物需水量146.38万立方米,较现状年滴灌需水量减少48.94万立方米。农田林网化的建设,改变了生态环境,抗御了风沙灾害,控制了水土流失,为农业持续稳定增产奠定了坚实基础。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