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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商小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实施方案
编辑:天地有情 识别码:14-739663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09 14:11: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武商小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实施方案

武商小学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民族团结示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激励全校各族干部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武商小学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创建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中发〔2014〕9号文件精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恩市创建办发〔2016〕3号为指导,以国家民委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测评体系为依据,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机结合,使之成为创建工作的“主旋律”;与“六城”同创有机结合,形成“1+6”创建新机制、新格局、新亮点,相互促进、共同推进,让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成为凝心聚力的重要载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抓手,凝聚成各族干部群众建设美好家园、共同追求幸福生活的强大力量,谱写民族团结进步的新篇章。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牢把握各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努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二、总体目标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机关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学校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校园”。面向广大师生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和创建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规范的长效机制。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力争使我校成为民族团结示范校。

三、主要内容

(一)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二)中央、省委、州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三)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

(四)市委、市政府和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创建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举措、重大活动及创建工作动态。

(五)恩施市近年来各行各业涌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

(六)创建工作的好思路、好做法、好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

(七)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及民族团结知识。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创建活动,现成立民族团结教育创建工作学校领导小组。

组 长:皮烈云 副组长:王美英 成 员:谭平安 朱仕新 胡座平周阳艳 张宗丽 严奉兵

胡传炜 杨爱华 李 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德育处,王美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另特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小组:

组 长:王美英

副组长:张宗丽 周阳艳

成 员:杨爱华 李 娜 廖双锋 黄黎娅

各班班主任、辅导员及品社老师

五、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并大力宣传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在校园内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浓郁氛围。

2、结合将宣传活动纳入党总支学习计划,统一思想认识,让各族教职工进一步感受到中央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不断增强学校各族干部的免疫力、鉴别力。

3、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结合校园文化艺术节,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选树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宣传典型事迹,营造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年 月 日—— 年 月 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专题活动。

1、按照建设学习型单位、学习型教职工队伍的要求,树立“让学习成为一种常态,让学习成为一种风气”的理念,通过开展教育,使教职工牢固树立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树立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

2、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突出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积极开展“知党史、报党恩、讲团结、爱祖国”的知识竞赛活动,增进各族群众对党的感情、对祖国的感情,增进各民族大团结。

3、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慰问离退休老教师活动。认真做好扶贫解困工作,把党的恩情、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送到离退休老教师当中。

4、组织开展校园体育竞赛活动。(补充)广泛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三)第三阶段:自评整改阶段(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结合实际,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民主自查自评工作相结合,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上。

2、对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标准,领导小组对我校创建活动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准备相应材料。

3、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校开展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和模范个人,形成人人讲团结、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四)第四阶段:申报迎评阶段(年 月 日—— 年 月 日)积极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及创建成果的收集整理工作,全面接受检查验收,积极申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

(五)第五阶段:巩固拓展阶段(年 月 日—— 年 月 日)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面临问题,解决教职工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面临的热点、难点及深层次思想认识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工作要求

搞好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全体教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大家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组织广大教职工参与组织的各种活动,学习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将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信息上报,做好民族团结教育的宣传。各部门各教研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由德育处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紧密联系实际,集思广益,大胆创新,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第二篇: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实施方案

东县工商„2009‟9号

东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

经检分局、各工商所、股室:

为了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按照《东乡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示范乡镇、示范学校、示范村、示范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东乡县工商局创建工作实际,现制定东乡县工商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构建和谐东乡为目标,全面落实县委“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凝聚合力、加快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有利于 民族团结、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为全县工商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创建活动基础,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努力争创州县两级示范机关。

三、创建示范机关标准

(一)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建立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创建办公室,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创建工作。

2、结合机关工作职能,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程。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创建活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创建活动有记录,相关文件、图片音像资料齐全,每年报送创建活动信息5条以上。

4、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凝聚力强,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考核中被评为“好班子”。

5、单位内部和谐,各族干部职工之间相互尊重、互相学习,相互包容、互相帮助,相互合作、互相促进。

(二)宣传教育扎实有效,团结意识深入人心

1、中心组每年至少两次以上专题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党的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

2、在干部职工中经常性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 法规及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各族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干部职工对创建活动知晓率达到 100%。干部职工没有参与民族宗教矛盾纠纷。

3、深入开展5月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制作宣传版面、悬挂横幅、开展文体活动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4、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贯穿于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提高各族干部思想道德素质。

(三)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创建活动成效显著

1、紧紧围绕县委“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凝聚合力、加快发展”的工作思路,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积极争取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配套法规中规定的上级国家机关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在大力发展我县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中成绩突出。认真贯彻落实《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东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切实维护各族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2、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全面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围绕“五难”问题,一年内至少办成I件以上的实事,对帮扶活动建档立卡,及时统计上报结对帮扶和扶贫情况。

3、认真落实各类培训任务,全面提高各族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使各族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团结务实、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高,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4、大力培养、树立、宣传、推广本机关民族团结进步 模范股室和模范个人,形成人人讲团结、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四、创建工作措施

(一)认真学习党的民族政策,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牢牢抓住宣传教育这个有效手段,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团结进步知识,认真组织全系统专题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宣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新举措、新经验,使全体干部牢固树立起“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做到“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入人心。确保干部职工对创建活动知晓率达到100%,干部职工没有参与宗教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大力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夯实示范机关创建活动

1、思想作风好。全体干部职工能自觉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动摇;领导班子及全体人员团结和谐,风正心齐,没有犯自由主义现象;党员干部要实事求是、办事公道、讲究信誉、树立尽职尽责的职业风范;全系统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无违纪行为。

2、干部形象好。爱岗敬业,业务素质强,胜任本职工作,作风务实,工作不推诿、不拖拉;待人接物热情周到,语言文明礼貌,仪表端庄大方,着装得体整洁,对待群众热情,服务周到,精神状态好,工作效率高。

3、服务基层好。实行政务公开,办事程序透明,干部服务意识强,处理公务规范、简捷高效;实行服务承诺制,对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有解决处理的意见;工作扎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办快事,工作有新思路、新措施、新突破,加大社会服务承诺工作的力度,无违诺事件发生。

4、内部管理好。干部主人翁意识强,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办公秩序规范有序,文件资料、办公用品、办公设施等物品摆放整齐统一,办公环境卫生清洁;工作期间无闲聊、打牌、玩游戏等现象;部门内部无煽风点火、搬弄是非等现象;组织干部积极参加县上和县局开展的群众文体娱乐活动。

5、遵章守纪好。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没有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的问题发生;上班时间精力集中,出勤出力,工作效率高;自觉遵守机关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早退现象;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并能坚持按制度办事。

(三)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 在活动中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坚持把创建活动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和5月份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一方面,充分运用广播、报刊、黑板报等形式在广大党员干部、个体工商户中积极宣传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宣传党的各项大政方针、法律法规、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氛围;另一方面,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321” 结对帮扶活动,真帮实扶,加快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二是坚持把创建活动与强化市场监管、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有机结合起来,以工作促创建活动,以创建活动促工作。大力开展农资市场、食品安全、商业贿赂、商标广告、打击传销等关系群众生产、生活的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全面进步;三是坚持把创建活动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结合《东乡县工商系统2008—2012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提高各族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实现以物质文明为基础的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四是坚持把创建活动与加强综合治理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突出抓好本单位和监管对象中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按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原则认真落实综合治理、禁毒等有关措施和目标责任。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09年3月10日—2009年4月10日,按照县上《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东乡县工商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3月11日—2010年3月31日,按照《东乡县工商局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立足实际、精心组织、开拓创新、积极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和文明机关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把创建示范单位活动做实、做好。

(三)申报阶段:2010年4月1日—2010年5月31日,积极申报县州两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

(四)迎接验收阶段:2010年6月1日—2010年8月31日,根据《东乡县工商局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全面整理文件、图片、资料,迎接统一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党组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作为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统一思想,全员参与,积极争创,扎实推进。为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活动取得实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局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冯学文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永隆、祁正礼、董致忠、纪检组长汪轩任副组长,分局、股室、协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示范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创建活动办公室具体设在县局办公室。努力形成分局、机关各股室、协会共同参与,全面开展创建示范机关活动。要把创建示范机关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创建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会议制度。创建示范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评估活动进展情况,适时提出整改措施或指导性意见。必要时可吸收分局、股室、协会负责同志参加,认真听取他们对活动开展的意见或建议,确保整个活动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

(三)强化督办落实。创建示范机关活动要力戒一阵风、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真正在出实效上 下功夫,切实把创建示范机关活动作为机关建设的一项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使创建的过程成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成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的过程,成为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争先创优的工作动力。

二ОО九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创建 活动 实施方案

抄送:州工商局,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办公室,本局各局长、纪检组长。

东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9年3月15日印发

第三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标准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标准

一、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健全

(一)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有明确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目标,制定具有科学性、可行性的学校发展规划。

(二)领导班子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创建工作机制健全,有专人负责,有工作计划和总结,有活动开展情况的记录和图片音像等资料。

(三)学生基本情况档案资料齐全,底数清、情况明;尊重各族师生生活习俗;建立各族贫困学生的救助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捐资助教活动。

二、宣传教育,形式灵活多样

(一)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贯穿于整个教育教学的全过程。通过思想品德、历史、语文等学科教学,对学生进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学生互相尊重、友好相处、互相学习、共同进步。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进行“中华大家庭”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民族政策教育和国情教育,培养学生的爱国意识、团结意识、法律意识、权利义务意识,提高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

(二)结合10月份“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团队活动、公益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营造“知荣辱、讲团结、树新风、促进步”的校园氛围。

(三)校园内常年有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宣传标语,广播站有主题宣传内容,图书馆、阅览室有供师生借阅的民族团结进步图书、报刊杂志。

(四)认真贯彻学校德育教育工作法规,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和德育教育基地,不断提升学生的道德素质,尊师爱校,遵纪守法。

三、学校管理,坚持以人为本

(一)尊重和维护各族师生的合法权益,创设民主、平等、和谐、互动的师生关系和教学环境。

(二)校舍设施符合标准,信息系统健全,实验装备和电教设备齐全。

(三)校园整洁,环境优美。校园主要道路畅通便捷,绿化面积占学校面积的10%以上。

(四)校内无安全隐患和责任事故,周边环境健康、文明、安全,在规定的范围内(200米)没有网吧、酒吧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娱乐场所。

(五)学校餐厅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从业人员证件齐全。

(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妥善调处影响民族团结的各类矛盾纠纷,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七)建立学校与社区(乡镇、村)的合作机制,发挥自身优势,组织学生参加社区(乡镇、村)各类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传播先进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四、教育教学,实施素质教育

(一)落实以教师聘任制、绩效工资制和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各族教师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师学历达标率达80%以上。在教学中各族师生写规范字,说普通话。

(二)教育教学研究氛围浓。近两年有教师在国家、省部级正式刊物上发表过教学论文或在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中有获奖论文;有一定数量的教师获得县级以上的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三)组织师生开展课内外体育、艺术、科技等活动。入学率、巩固率和升学率高于本市同级学校。

第四篇:新城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

新城社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跨越发展,不断扩大创建工作成果,根据祁连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目标任务,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以服务群众为主题,以居民自治为方向,以维护稳定为基础,以民族团结示范社区创建为载体,以居民满意为标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工作任务

团结和带领社区居委会各族群众,围绕建设和谐社区为目标,在社区开展一系列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让民族团结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千家万户,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和深入化,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深深扎根社区各族群众心中,使社区每一位公民都自觉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维护者和建设者,形成珍视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巩固维护民族团结的长效机制。为此,在建设工作中充分利用悬挂横幅和印发有关学习宣传资料、举办主题活动和学习培训等措施,把宣传《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法〉若干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法》、州县镇“十二五”《规划纲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与建设示范社区的实际举措结合起来,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民族地区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把民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引导到发展生产、改善生活、优化环境、增进团结上来。

三、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筹备阶段。本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为:

1、成立组织机构。在镇政府的领导下,新城社区居委会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创建促进会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推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

2、制定和完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

3、我社区建立少数民族信息档案。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少数民族人口(包括常住、流动和辖区内各单位的少数民族)基本情况调查工作,要组织专人深入辖区内对各家、各户了解情况,建立少数民族信息档案。

第二阶段(10月10日至11月10日):深入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阶段。本阶段是创建工作的重要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创建活动内容全面开展工作。

第三阶段(11月10日至12月10日):总结提高阶段。本阶段的主要任务为不断把创建活动推向深入的基础上,总结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成功经验,推进创建工作向深度发展。

四、保障措施

1、健全领导机构。社区支部书记为示范社区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社区成立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创建工作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社区居委会要密切协作、动员社区少数民族广泛参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工作机制,以形成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合力。

2、社区充分认识创建民族团结示范社区的重要意义,增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在社区落实工作责任,提供必要支持;要形成合力、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

3、社区经常深入到各族群众中,要注意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并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社区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以保证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5、社区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基础工作,摸清辖区内少数民族底数和民族分类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建好工作

台帐。要根据创建工作内容的特点,本着“每月不少于一次活动”的原则,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定点与不定点相结合的形式,在社区持之以恒地开展创建活动。

第五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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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构建和谐****,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以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长效机制为重要手段,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和谐***,努力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实现“文明和谐的富强****”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促进团结的原则。把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教育***,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作为活动的主要目标,并围绕这一目标开展活动。

(二)坚持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民族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广大干部群众民族团结意识。

(三)坚持激励为主的原则。创建活动重在引进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通过每年一次的表彰先进、典型引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各民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小组必须真实反映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并保存好工作痕迹和档案资料。

(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标准量化,办法公开,程序公开,奖惩公开。

三、实施范围 ****全体干部群众

四、实施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

1、将***和***纳入支部党建工作目标工作计划,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成立**协调小组,有领导分管民族工作、有专人负责***工作具体事项。

3、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

(二)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

1、做到制度上墙。

2、建立协调、处理涉及***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三)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氛围。

1、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每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2、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3、近年来未发生影响较大的涉及***的***,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4、每年6月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

5、规范使用****用率、准确率规范率达95%以上。

(四)***工作基础数据和资料准确详实。

1、*****做到对***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2、有********花名册。

3、有****特困****花名册和被救助****花名册。

(五)积极为****办实事、做好事。

1、积极主动为****排忧解难,每年为****办2件实事、好事。

2、开展帮扶结对活动。积极开展对****的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有具体的帮扶计划,落实联系人,进行定期走访慰问,解决实际困难。

3、尊重***风俗习惯,积极维护各民族合法权益。

(六)创建****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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