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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
编辑:独坐青楼 识别码:14-898798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04 17:28:41 来源:网络

第一篇:管理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

管理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

管理学综合素质测评采用智育分(文化课成绩)*75%+德育分*25%的计算方法,具体方法如下:

一、智育分的算法:

1、所有考试科目成绩的加权平均分*75%。

二、德育分的计算方法:

1、科技文化活动分:

○1参加全国、省部、市、校、院系级科技文化活动和竞赛一、二、三等奖(市级以上优秀奖、鼓励奖视为三等奖)加分标准如下:

全国

省部

院系

一等二等

0.5 三等

0.5

0.25

○2 第一次参加英语四、六级考试,四级成绩优秀,六级通过者加1分。

○3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二、三级通过者分别加0.5、1、1.5分。

○4 在全国、省部、市级刊物正式发表论文(3000字以上)者,每篇分别加5、4、3分。

○5 在全国、省部、市、校级(仅限校报、《家园》、《心理咨询报》、《青大园》)刊物发表文章分别加3、2、1、0.5分,短讯分值为文章的一半。

2、其它加减分情况

①担任校院系学生会秘书长、主席、院团总支副书记加5分;校院系学生会副主席、副秘书长加4分;校院系学生会各部部长、副秘书长,团总支各部部长,各班班长、团支书,校公寓自管会主任,校广播台台长分别加3分;校院系学生会副部长,团总支副部长,其他班委,舍长(本宿舍卫生成绩3次或3次以上不及格不加分)分别加2分。注:(1)担任一种或多种学生干部职务,加分只取最高分。

(2)非学生会成员参加管理学生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加1分(如学生会迎新晚演员)。此项加分不超过2分。

(3)获校级及以上特别荣誉称号(注:每学年按比例选出者,如优干、优团、三好等除外)且未发奖金者,例如:校级十佳文明大学生、三好标兵等称号分别加3分、2分。

(4)获校、院系通报表扬每人次分别加1分、0.5分;获校、院系通报批评每人次分别减1分、0.5分。(5)获校级先进集体成员(校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等),加0.5 /人次。

(6)卫生成绩加分规定:在校级历次宿舍卫生检查中成绩突出,被评为校优秀标兵宿舍,优秀宿舍的,其舍长分别加3 分、2分;其成员分别加1.5分、1分(标兵宿舍和优秀宿舍不重复加分)。

卫生成绩为本人值周的平均成绩*60%(学校检查成绩)+本人值周的平均成绩*15%(系检查成绩)。

⑦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乐于助人,拾金不昧者,出示表扬信及有关文件者报院团总支落实后酌情加分。⑧参加公交活动(如献血)每次加1分,此项须出示相关证明,不超过3分。⑧特殊情况,报团总支审批。

二、德育扣分

①卫生成绩减分规定:学校或系检查卫生,一次成绩不及格,该值周同学扣3分,以此类推。

②旷课扣1分/次,迟到或早退扣除0.5分/次。

③学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分别扣3、5、7、10、15、20分。

④ 无集体意识,做出有损学校荣誉的事,造成不良影响,未达到应受处理或处分,每次扣2分。

⑤ 违反公寓管理制度,如违章用电者扣2分/次,无故夜不归宿扣3分/次,影响他人正常休息扣1分/次。⑥特殊情况,报团总支审批。

第二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光阴荏苒,时间转瞬即逝,不知不觉中已经在大学度过了一个春秋,转眼间已经进入了大二。在过去的一个学年里,我刻苦努力,认真学习自己的各门课程和各种理论知识,努力掌握自己的专业知识,并在大一的期末考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在课余时间,我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实践活动和一些体育运动,积累了一些社会实践经验,并增强了自己的身体素质。

德育方面:厚德载物,只有具有良好的品德才能海纳百川,只有怀有坚定的信仰才能勇往直前。大一一年的生活中,我始终要求作为共青团员的自己以身作则,积极投身于丰富的集体活动和实践活动中,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我收获了真诚的朋友与师生情谊,得到了拼搏进取的信心与勇气,拥有了开创未来的胆量与魄力。

智育方面:作为一名神圣而光荣的医学生,我必须而且愿意为医学事业奉献自己的青春。学习过一本本沉甸甸的医学书,领略过一节节教授们精辟的讲解,我感到自己很充实。怀揣着最单纯的救死扶伤的梦想,我不断调整自己的学习习惯,端正自己的学习态度,改良自己的学习方法,掌握了专业理论知识,也提高了实践创新能力。

体育方面:身体是载知识之车寓道德之舍,对于我们青年人,拥有健康的体魄和青春的活力尤为重要。大学生活的相对轻松也给了我充足的时间来强身健体我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运动会等体育活动,并在课下进行一定的体育锻炼,增强自己的身体素质,以一个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去面对学习和生活。

劳动素质方面,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各种课外实践活动,在这些活动中我提高了自己的其他方面的素质,增强了社会实践的能力,使自己的各方面能力都得到了一定的提升,并提高了自己的综合素质。

可以说,在过去的二年里,我曾经为取得成绩而开心地笑过,也曾为犯过的错真诚地悔迁,也曾因为学习的困惑迷悯地笑过,经历大学两年的洗礼,终于长成一个真正的勇敢,坚强,乐观,有责任感的当代大学生。在新的学年里,我会继往开来,认真学习新的知识,使自己的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努力使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

第三篇:小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

小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小学教育的实际,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整体构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要求,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衔接,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要坚持如下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充分发挥评价的教育和导向功能,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制度等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发现发展潜能;有利于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行为;有利于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二)发展性原则

(三)评价方法

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的要求,确定自评等级。

2.学生互评。根据学生在学校的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的相关要求,学生互相提供相关证据,确定评价等级。

3.教师评价由班主任、科任教师组成。在学生自评、互评和家长评价的基础上,班级评价小组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等方法,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将日常的片断事实和记录作为评价依据应慎重,避免以偏概全。

对于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

如对学生最后的评价结果与学生的实际表现明显不符,经班级评价小组审核,可以进行调整。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建立记录档案,要如实填写《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表》。评价结果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核认定。

(四)评价次数。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学期评价、学年评价。

(五)评价结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等级评价和综合评语两个部分。1.等级评价

级评价小组由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名成立,成员由班主任、科任教师代表组成。评价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小组成员为学生授课时间不能少于1个学期,且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对所分管班级学生的评价工作及评价结果的合成;

2.为学生做出综合评语;

3.填写《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报告单》;

4.接受学生和家长的咨询。

四、制度建设

(一)建立公示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要通过广泛宣传,努力做到所有家长知晓。

2.学校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把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进行公示,并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做出明确说明,征得家长和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3.结果评出后,各维度评价为A级的学生名单要及时在班级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接受监督;B、C、D等级的学生,由学校评价委员会或班级评价小组及时以通知单其它形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二)建立诚信制度

第四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及各种奖学金评定方案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及各种奖学金评定方案

为加强学生管理的规范化,鼓励学生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针推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法。

专升本2班奖学金评定小组成员张文娟,张雪平,郑春爽,助学金评定小组成员苏丹,李晓玲,雷海波,吴军瑞,负责本班的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本条例自202_-202_学年实行。

助学金评定方案:

1、本方案所指学生是我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2、本方案的家庭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3、特殊困难学生:家庭无固定收入,收入低于郑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包括,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需要提供相关政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重大疾病在校治疗。困难学生:双方父母下岗失业(需提供政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来自贫困偏远地区并以务农为主。一般困难学生:缺少经济来源的城镇职工子女,家中突发变故。

助学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予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认定的予以取消。

1、购买电脑,高档手机。

2、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等奢侈用品。

3、未经批准在校外租房住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

4、节假日外出旅游。

5、因为家庭建房,购房,结婚,做生意等原因欠债的。

6、实际生活费用高于在校学生的。

7、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的,考试不及格的。

认定原则:

实事求是,民主评议和学校评议相结合,愿为班集体奉献的优先考虑。

认定程序:

1、学生需要填写家庭情况调查表,三级证明,申请书。

2、评定小组成员按学院评定法则给予评定。

奖学金评定方案:

1、大力支持院系各项工作被评为校级先进个人加8分,市级13分,省级加18分。

2、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加5分,受表彰的加8分。

3、参加学校运动会及其他比赛的院级加5分,系级加3分。

4、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加5分,班委加3分,寝室长加2分。

5、受院系通报批评的扣5分。

平选资格:

1、因违纪受处分的。

2、考试作弊,考试不及格。

3、无故不交学费。

综合奖学金排名按照综合排名积分。第一名既一等奖学金。以此类推,直至三等奖学金最后一名。

获得国家奖学金者不能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综合奖学金任一项共享,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不可和任一项共享。

特此声明:

因考虑到本班的实际情况,班级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此次获得奖学金的同学5%的上交班费。助学金……此处略去一万字。毕业的时候,班里凡是没有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分摊班费。希望大家相互理解,如若家庭十分困难对此有异议的同学,拿着自己的申请书,三级证明,家庭情况调查表来找班长,全班实名制投票超过60%的话班费支此同学。将来大家都是卫生系统的同事,希望不要因为这些钱闹的不愉快,独乐了不如众乐乐。

第五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专科学生综合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草案)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适应二十一世纪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凡具有本校学籍的专科在校生,均有参加综合素质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综合测评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本面测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力求科学,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表现。

第三条各班级学生每年的综合测评成绩要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手册》中,作

为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就业的依据,并于毕业时存入学生档案中。

第四条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素质活动表现三个方

面,三个方面的成绩之和就是综合测评总成绩。其中三个方面在总成绩中

所占的百分比分别是:品德行为表现占20%,学业表现占70%,文体等素

质活动表现占10%。

第二章品德行为表现测评

第五条品德行为表现测评是对学生思想品质、集体观念、学生态度、组织纪律、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测评,由基本分、加分和扣分三部分组成,累计的分

数为该部分原始得分,分优、良、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80~89分为良,60~7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六条品德行为表现的基本分为70分,每个同学都可以得此基本分。

第七条品德行为表现的加分有如下6项(加分累计不能超过30)

(一)担任院、系、班等各类学生干部满一年,工作表现良好,有突出贡献的加

6分;

(二)参加无偿献血者一次加2分;

(三)被评为“文明寝室”称号的房间,每个成员加2分,文明寝室室长加3分;

(四)军训积极分子加3分,军训单项奖2分;

(五)积极参加社会调查与实践活动,被评为省级以上积极分子者加5分,被评

为学院积极分子者2分,所撰写的调查报告获省级以上奖励的,加5分,获学院奖励的加3分,获系奖励的加2分;

(六)积极参与社会、学院、系组织的各类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关心集体,勇于

与不良行为作斗争;助人为乐等有突出表出的,各系可根据本系的实际情况制定细则给予酌情加分。

第八条品德行为表现的扣分有以下十二项(扣分累计不超过70分)

(一)受留校察看处分扣50分;

(二)受记过处分扣40分;

(三)受严重警告处分扣30分;

(四)受警告处分扣20分;

(五)受学院通报批评扣10分;

(六)受系通报批评或学生宿管科、生活指导科通报批评扣5分;

(七)借胸卡给人使用和使用者除没收胸卡外双方各扣2分;

(八)上课迟到或早退者,每次各扣1分,各累计三次算旷课一次,每次扣3分;

(九)按规定不到指定教室参加早读或晚自习者,每次扣2分;

(十)在校内(除宿舍内)穿拖鞋者每次扣2分;

(十一)宿舍值日生如不遵守“内务卫生管理”规定扣1分;院系定期检查或常规

巡查结果不合格的宿舍,所有成员的综合测评扣1分;受各系公开批评累计三次的脏、乱、差宿舍的成员,将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十二)其它违反校纪校规和有各种不道德行为者,各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细则

给予酌情扣分。

第三章学业表现测评

第九条学业表现测评主要对学生专业学习中知识与能力掌握程度进行测评,由学

业成绩平均分和加分两部分组成,累计的分数为该部分和原始部分。

第十条学业成绩包括一年来所修的所有课程(必修课、选修课、公共选修课)。第十一条 学业成绩平均分计算方法如下:

(一)学期总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的科目按原始得分计算,考核科目的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合格分别计为95分、85分、75分、65分、55分。

(二)学习成绩与绩点数的折算方法为:

90~100分折合为4.0~5.0绩点,优秀折合为4.5绩点;

80~89分折合为3.0~3.9绩点,良好折合为3.5绩点;

70~79分折合为2.0~2.9绩点,中等折合为2.5绩点;

60~69分折合为1.0~1.9绩点,合格折合为1.5绩点;

59分以下(不合格)折合为0绩点。

(注:90分折合为4.0,91分折合为4.1绩点,其余类推)。

(三)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 = 该学年修全部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 ÷ 所修课

程的总学分。

(四)学业成绩平均分 = 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折合为百分制的得数。

(五)补考通过的课程,按实际成绩记分,并给予学分,但其绩点均为“0”。重

修课程在该学中按不及格科目计算,绩点为零。

第十二条学业表现的加分有以下3项:

(一)在校学报及省级以上正式发行的学术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可加1

分;

(二)代表学院参加省级以上科技竞赛获奖的,可视情况加1-2分;在系的学术

性竞赛活动中获奖的可视情况加1分;

(三)通过省专科英语统考加0.5分,通过四级英语考试加0.5分,通过六级英

语考试加1分;

(四)学院可视实际情况对通过专业类等级考试的同学加0.5-1分。

(注:同一件作品如重复发表或获奖,只能按最高一级算分一次)。

第四章文体素质活动表现测评

第十三条文体素质活动表现测评主要对学生在体育、文化、艺术等方面素质进行

测评,分数由基本分、加分、扣分组成,累计的分数为该部分原始得分。

第十四条文体素质活动表现分的基本分为60分,每位学生都可以得此基本分。第十五条文体素质活动表现的加分有以下8项(累加分不能超过40分):

(一)代表参加省市以上文艺、体育比赛获奖的,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7

分,三等奖加5分,优胜奖加1分。

(二)学院运动会,文艺比赛中获奖的加3分。

(三)运动会中破学校记录的加0.5分,破省记录的加1分,破全国大学生记录的加1.5分。

(四)参加学院及系组织的的各类征文、百科知识竞赛等素质活动,获一等奖的加5分,二等奖的加2分,三等奖的加1分。

(五)学校礼仪队、广播站、艺术团、记者团、校报摄影会的成员加0.5分,由

指导教师认真考查,表现积极有突出贡献的主要负责人加3分。

(六)积极参加校园体育、文化建设的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加2分。

(七)一、二年级体育成绩照第十一条绩点计算计算方法计分。(注:折算后的体育成绩直接加在读项测评加分中)

(八)、在学院、系组织的其它各类文体活动中,表现积极,取得一定成绩的,各系可根据本系实际,制定实施细则酌情加分。

第十六条文体素质活动表现的扣分有以下2项(累计不超过40分):

(一)体育不达标的同学扣5分;不参加达标测试的扣10分(经批准免修体育

课者除外)

(二)在学院、各系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中,表现消极,影响集体荣誉及个人健

康发展的,各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酌情扣分。

第五章综合测评的组织

第十七条学生处负责组织和指导各系学生综合素质工作,并及时处理学生上访以

及测评工作中表现的各种问题。

第十八条各系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和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负责本系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同时根据学生本人的申请以及学校奖学金评选标准及指标

比例评定该优秀学生及学习优秀奖学金获奖名单,负责全面审核确

定各班测评结果。并向学生公布,学生可在3天内提出质疑,如属实,应予更正,并公布,并公布第二榜,如两天无异议,则确定综合测评最

后结果,汇总后报学生处备案。

第十九条各班成立综合测评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及民主推荐的学生代

表共7人(至少需有一名女生代表,没有女生的班级除外)组成测评小

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核实学生的各项素质表现,给予更正或补充并根

据本办法及各系制定的实施细则给予评议和打分,班测评小组核实各项

计分后交系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第六章综合测评操作程序

第二十条综合测评每学年第一学期第5周开始至第7周结束,第二学年第一学期

对第一学年进行测评,第三学年对第二学年进行测评,最后一学年(即

第三学年)不进行综合测评工作。

第二十一条班测评小组在规定时间内对本班同学的自评内容进行核实,通知学生

个人可根据班测评结果递交奖学金申请表

第二十二条系综合测评领导小姐负责全面审核确定各班测评结果并向学生公布,学生可在三天内提出质疑,如属实,应予更正,三天后公布第二榜,二

天内无异议,则确定测评最后结果,汇总后报学生处备案。

第二十三条学生处根据学院评审结果,送学院行文表彰。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凡综合测评弄虚作假者,一旦查实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取消一切评先

及奖学金资格。

第二十五条本测评办法中加分,扣分标准为基本原则,各系在操作过程中应根据

本办法的基本原则和系的实际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制定实施细则报学

生处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华立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_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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