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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编辑:紫竹清香 识别码:14-1055460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30 10:55:24 来源:网络

第一篇: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聂俊华

建筑行业“营改征”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点,“营改征”对于建筑行业特别是中国电建特大型建筑企业集团的影响是全方位和决定性的。“营改征”不仅直接影响企业的营业收入、成本、税费、利润、现金流等重要财务指标,更重要的是将对商业模式、组织架构、市场营销、成本管控、财税管理、信息化建设、机构和人员管理等方方面面产生重大影响。“营改增”要求企业管理更加精细化、专业化,否则企业可能将会面临税负上升、收入下降、利润下降、现金流紧张、涉税风险增加等不利局面。

建筑企业应提前做好应对“营改增”的充分准备,全面梳理和研究因“营改增”给企业管理带来的变化和影响,并积极制定应对措施,及时进行调整变革,以减少“营改增” 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建筑业更好的发展。

一、“营改增”的背景、意义和趋势

对进行营业活动的个人或者单位营业活动所得的营业额进行征收的税种就是营业税,是在纳税人的收入总额的基础上进行计算的,用收人总额与税率相乘所得的结果就是应纳税数额。通常情况下,我国的营业税相对较低,但是重复收税的问题较为严重。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展营业活动的单位或者是个人收取增值额的税种,最先是在法国出现,现在世界各国被广泛应用。

增值税采用多环节征税,并且对每一环节的增值额进行计税。“营改增”的实施将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务制度,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不断变化更新以适应现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于避免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促进企业投资、优化产业结构和分工,降低企业的资金成本投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以及加快国民经济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等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我国第一次出现增值税是在1979年,率先在上海、襄樊等地试行,1984年才扩大到全国范围,在随后的几年中,对增值税的收人范围和税率进行了调整。

建筑业“营改增”从202_年就开始推行,202_年国务院又进一步扩大了“营改增”的试点。国家相关政策表明,“营改增”的实行时间有限,根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的推进税制改革营改增五步曲,202_年基本实现“营改增”全覆盖。预计202_年下半年,完成建筑业和不动产“营改增”。

二、“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企业的税负不降反增。营业税下的营业成本为价税合计数,改征增值税后,成本需要进行价税分离,一部分构成真正的成本,另一部分是进项税额,根据取得的进项税发票对销项税额进行抵扣,抵扣的数额由供应商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企业是否为一般纳税人决定,抵扣数额的多少关系着企业税负的高低,进而影响企业的营业成本。

从理论上讲,只要企业在发生成本时充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 票进行抵扣,是可以降低企业总体税负的。然而,实际模拟税负测算中,很多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反而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有四:

一是地材、二三类(辅助)材料难取得专用发票。这些材料的提供者绝大多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人,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的甚至连普通发票也开具不出。而这些材料如砂石料、片石、砖瓦等在原材料成本中占比较大,一般又必须在施工所在地就近采购,供应商选择余地较小。同时由于该类材料的采购一般较为零散,供应商类型多样,难以形成统一的采购管理要求,在增值税政策下,规范该类材料采购管理将具有一定难度。特别是公司有相当的水电站业务,多在偏远地区施工,点多面广,多数材料成本难以取得进项税抵扣发票,营改增后势必增加企业成本,使得本身利润相对微薄的施工项目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二是人工成本抵扣率低或无法抵扣。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工费大约占到工程总造价的30%左右。现劳务成本发生主要是三种形式:企业员工劳务成本、劳务派遣、建筑劳务分包。首先企业员工发生的劳务成本无法抵扣;其次劳务派遣、建筑劳务分包尚未纳入“营改增”试点,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将来被纳入试点,因为其几乎没有任何进项税抵扣,增值税税额最终也要由建筑施工企业负担。

三是机械租赁难以足额抵扣。动产租赁业增值税率为17%,与建筑业密不可分的机械设备、设施料租赁均属于动产租赁业范畴。租赁业现有资产没有增值税进项税,将背负17%的高额增 值税税负。租赁企业显然无利可图,必然放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体户,只缴纳3%的增值税。一旦租赁业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建筑施工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将势必减少,从而加大施工企业实际税负。

四是临时拆迁、临时占地补偿款等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没有可抵扣的进项税。

基于上述原因,导致了建筑施工企业在增值税税制下税负较重。

企业资金流将接受严峻考验。在建筑施工市场中,由于建筑企业普遍存在滞验收、超验、欠验的情况,导致总承包方与业主之间、总分包之间实际结算工程款的时间滞后,建设方业主拖欠工程款或付款不及时。在营业税制下,企业可以通过延付供应商或分包商的方法缓解资金压力,但在增值税制下,因在办理验工结算时已经开具了发票,税收上已经确认了收入销项税额。总分包之间存在的滞验收、超验、欠验的情况,导致建筑企业不能及时取得分包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的发票。并且,由于工程计价款的滞后取得将间接导致建筑企业向材料、设备供应商延迟付款,同样不能及时取得进项税抵扣凭证。抵扣税证的取得不及时将直接影响增值税的正常抵扣,导致建筑企业提前纳税、延后抵扣,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建筑企业前期的资金压力。同时,若延付下游企业资金,将无法足额取得进项发票进行抵扣,此时间差将增加企业资金流出,资金压力进一步加大。加之长期以来,我国 建筑行业管理并不规范,存在诸多问题,如工程款支付比例低,建设单位在每期验工计价时,往往扣除10-20%质量保证金、暂留金、垫资款等,有的项目更低。这些暂扣款往往要到工程竣工决算后才能支付,但增值税当期必须要缴纳,这样必将导致企业经营性现金流量支出增加,加大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甚至可能出现资金流断裂的危险。

企业现有管理水平难适应新形势需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的现代化。建筑企业的工程项目遍布全国甚至全世界,通常情况下,会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部,作为其派出机构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具体组织及管理。在有地方投标需求的情况下,建筑企业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法人单位或非法人机构,以争取地方的工程项目。因此,大型建筑企业集团一般均拥有数量众多的子、分公司及项目机构,管理上呈现多个层级。对于施工工程项目管理,由于承接工程项目的主体多是上级单位,而实际进行工程施工的单位一般为基层单位单位,因此,建筑企业集团内部普遍存在层层分包的情况。受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的影响,资质共享在建筑企业集团内普遍存在,如是内部母子公司之间资质共享;二级单位与二级单位、三级单位与三级单位之间的平级资质共享等。“营改增”后,上述管理链条越长、流转环节越多,存在潜在的税务风险越大,建筑企业的税务管理难度和工作量将大大增加。资质共享会带来“增值税进销项不匹配,无法抵扣进项税”等问题。目前,我国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模式大都是粗放式管理,管理水平良莠不齐,宽松的模式导致企业无法对于项目部门,以及分公司进行全面有效的控制管理。在“营改增”的大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落后的管理模式弊端开始显现,增值税较营业税有更复杂的征收管理环节、更多的纳税筹划空间,要求企业具有较高的人员素质、较强的管控能力、较高的财务管理水平,要求组织管理扁平化,商业模式创新。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健全自身的管理制度,改善自身的财务管理和风险管控水平,将成为施工企业面临的一项挑战。

三、应对措施

加强税法培训,提前做好准备。现建筑施工企业相当一部分人员对于税制改革方案及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等税法规定尚不了解,虽然目前还未出台具体政策,但增值税的基本税制一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趋势已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积极组织财务、管理、物资、造价等人员进行培训,更新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职业素养,适应“营改增”后工作的新要求。特别是财务,增强会计核算的精细化与规范化,使会计人员掌握增值税核算及发票管理相关知识,能够有效识别、认证、抵扣增值税发票,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等税额,能够及时、准确进行纳税申报。

财务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营改增”后财务情况进行模拟分析,重点分析对企业损益和现金流可能产生的影响。对企业现有管理系统中工程预结算系统、成本管理系统等进行合理的评估,为“营改增”的实施做好充分准备,确保试点工作开始后可以顺利、平稳过度。

调整发展思路,合理纳税筹划。在增值税税制下,建筑施工企业有了更广阔的纳税筹划空间,企业应抓住时机,调整企业发展思路,合理降低企业税负,提升企业竞争力。例如:“营改增”后,购买机械设备等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企业可根据需要做好准备,“营改增”后购进机械设备,优化资产结构,提高机械化装备水平,减少人工耗费,从而降低人工费用,进而可以减轻企业的税负,而税改前应考虑推迟购买固定资产;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组建物资、混凝土、物流等子公司,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筹划纳税时间,减轻资金流压力,降低企业税负。

加强内部管控,调整经营模式。建筑施工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控力度,并尽量杜绝联营、挂靠等经营模式。针对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工程项目组织模式、EPC业务模式和集中管理模式,根据营改增的要求,通过变更和完善管理模式、优化和调整业务流程解决建筑企业资质共享带来的增值税进销不匹配、集中管理带来的增值税“三流不一致等”问题。

在建筑施工企业中,联营合作项目普遍存在,联营合作方大部分不是合法的正规企业,且部分合作方是自然人,若联营合作项目在采购、租赁、分包等环节不能取得足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增值税进项税额就很小,可抵扣的税款较少,缴纳的税款较 多,工程实际税负有可能达到6%~11%,超过总包方的管理费率,甚至超过项目的利润率,总包方和联营合作方都将无利可取。

积极筹划,做好综合应对。组织管理。增值税的征管方式要求企业组织结构扁平化,为适应“营改增”,建筑企业集团应结合自身特点,在充分考虑和满足市场经营开发和项目经营管理的前提下,改变企业集团多级法人、内部层层分包的组织架构及管理模式,在压缩管理层级、缩短管理层级、缩短管理链条,降低税务管控风险的同时,促进专业化分工,深化内部专业化运营管理,增强专业化能力。

资质管理。在资质共享的情况下,一般均以中标单位名义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由业主开具发票;但工程项目的成本、费用等均在实际施工单位发生,这种情况将造成建筑业“营改增”后增值税进销不匹配,即销项税在中标单位而进项税在实际施工单位,进项税和销项税不属于同一纳税主体,从而造成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无法抵扣进项税,导致集团整体增值税税负增大。全面分析营业税下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各种资质共享模式,以及在建筑业“营改增”后不同的资质共享模式可能带来的增值税进销项不匹配的问题及影响,提出符合增值税抵扣要求的施工生产组织模式和业务流程方案,建立和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使增值税进销项相匹配,实现进项税充分抵扣。

工程项目管理。从工程项目的增值税销项管理出发,针对工 程项目的承接与结算管理的要点:包括工程造价编制、业主信息管理、工程结算等方面,指导各级单位在营改增后顺应增值税相关规定,规范营改增后的业务管理;从工程项目的增值税进项管理出发,针对成本预算与考核、材料采购管理、机械设备管理、分包管理、其他成本费用管理、特殊成本项目管理等,指导企业在营改增后正确合规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成本费用的管理工作,做到进项税“应抵应抵、充分抵扣”,减少不必要的税收成本,进一步提升企业效益;针对营改增这前签订合同、在营改增时点尚未完工或虽已完成完工但尚未办理峻工决算的工程项目,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方案。

修订合同范本及管理制度。适应营改增要求,对各类合同范本及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营改增后经济往来事项和内部管理工作原则统一、有据可依。

增值税信息化管理。对营改增后增值税信息化体系做好筹备,明确相关信息系统的功能定位及需求,主要包括:增值税信息系统的建立;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认证抵扣及纳税申报系统的功能介绍;其他配套系统,如供应商系统、会计核算系统和成本管理系统的改造等,旨在有效利用信息技术规划业务流程,通过软件系统固化业务要求,逐步实现企业精细化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这 项改革涉及到企业方方面面的工作,需要企业负责人、相关人员超前谋划,全面考虑,积极应对,将“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 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范围,为企业争取最大的利润及发展空间。

第二篇:“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姓名: 姚琴英

学号: ***53

年级: 13春会计本

学校: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提纲

一、营改增背景分析

二、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三、营改增下建筑企业的对策

四、建筑企业实施营改增的意义

五、结束语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内容摘要: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我国税务转型的一大举措,也是我国切实减轻企业税负的重要实践。202_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随着营改增税收政策的不断改革,建筑业作为此次“营改增”的主要行业之一,应充分认识到此项政策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并考虑充分的应对措施,以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现本文结合建筑业实际情况,分析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制定对策,更好的维护企业利益,推进“营改增”。

关键字:营业税 ;增值税 ; 建筑业 ;改革

建筑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一个大行业,在“营改增”后,对建筑企业会造成什么影响,建筑企业又应该如何应对,是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积极主动寻求的答案。

一、“营改增”背景分析

(一)在我国现行税制体系中同时存在有营业税和增值税两种一般流转税税种。前者主要适用于服务业,后者主要适用于制造业,这两种税种在整个税收收入中占有很大的比例。虽然可以在税制设计上按照彼此照应、相互协调的原则来确定税负水平,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两个税种已经不可避免的发生了失衡。后者不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因此,税负相对较轻。前者则具有重复征税现象,因此,税收负担相对较重,由此而引起服务业和制造业之间的税负差异,以及在整个环节中的重复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日益显示出内在的不合理和缺陷。

(二)现行税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服务业的发展。因为营业税应税劳务无法得到抵扣,所以建筑企业不愿选择外购,而是自行提供所需服务。这样服务生产内部化。此外,将我国大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增值税征税范围之外,无论从产业发展还是经济结构调整的角度来看,都是不利于服务业发展的。“营改增”可进一步解决采购与劳务方面的重复征税问题,有效推动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

(三)出口零税率是国际惯例,目前,世界上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征收增值税,征税范围通常会覆盖绝大多数货物和劳务。但是,由于中国服务业适用营业税,不能在出口退税,导致服务在出口的时候包含了税收,与其他国家对服务业征收增值税相比,中国的服务出口从而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在新的形势下,逐步扩大增值税的征税的范围,对货物和服务统一征收间接税,与国际接轨。

二、“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一)对建筑企业税负的影响

首先,企业期初投入的机械设备、材料库存等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就可以分期抵扣,促进企业积极改善自身财务状况,优化内部资产结构;其次,“营改增”后,企业从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供货商处进购新的材料、配件、维修、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等,就可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企业能将人力资源外包给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劳务公司,就能将人力资源进项税额抵扣,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最后,“营改增”后,增值税中关于无形资产的转让政策,会促进建筑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及时更新技术,提升企业科技含量和核心竞争力。但是,目前我国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着企业资质参差不齐,市场票据管理不规范的乱象,很多辅料和零星材料供应商往往无法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这导致建筑企业实行“营改增”后,可能因无法抵扣进项额而导致税负不降反增,降低增值税减税效果。同时,人工成本能否合法有效被外包出去抵扣进项额,也是“营改增”后企业税负能否有效降低的重要因素。

(二)“营改增”对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1、“营改增”首先将改变建筑企业的财务制度。由于建筑企业的点多、面广,而增值税的征收采取以票抵扣的方式,所以“营改增”施行后,建筑企业原来应对营业税的财务制度必然与增值税财务管理不相适应,企业需要改变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以满足增值税财务管理需要。此外,“营改增”后,企业资产结构和现金流量将发生变化,企业需要改变现有的资金管理制度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营改增”的施行需要企业内部具备相关财税人才,财务人员应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和税务知识,能正确理解国家税务政策。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加大对相关财务人员的引进和培养,为企业施行“营改增”积累相应人力资源。另外,企业还能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来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

2、“营改增”将影响建筑企业的财务报表。“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的机械设备、库存材料等固定资产抵扣进项后,将降低成本入账的金额,同时企业营业税取消,期末余额减少,可能会导致建筑企业在短期内的资产和负债同比下降,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增加。此外“营改增”后,由于营业税金及附加项不存在,成本负担减轻后,利润就会因此增加。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受增值税减税的影响,企业的税负相应减轻,利润就会增加,企业就有能力进行再投资,扩大资产总规模,反映在财务报表上就是资产总额及负债总额总体会呈现上升趋势。

3、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影响。代扣代缴营业税是建筑企业普遍实行的方式,建设单位验工计价时,采取从验工计价和付款中直接代扣营业税,营改增后,建设单位将不能直接代扣代缴增值税,而直接由建筑施工企业在当期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但此时建设单位验工计价并不立即支付工程款给建筑施工企业,也即缴纳增值税在前,收取工程款在后,有时滞后时间比较长,这将导致企业的经营性活动现金净流量增加,加大企业资金紧张程度。

(三)“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

“营改增”后,“营改增”后,对于以转包方式经营的建筑企业,往往通过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等方式来获利,但这种方式就不会得到可抵扣的进项税票,因此使税收增加。同时,“营改增”有助于遏制违法转包现象。有些企业在工程承包后将整个工程转包给他人,这种行为是建筑法所禁止的,作为第一承包人的建筑企业,应把从发包方获得的全部工程结

算收入和价外费用计算确定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从第二承包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其进项税额,从其账务处理中能够发现没有可供抵扣的外购材料,因此很容易确定交易的实质为全部转包。和转包的经营管理方式不同,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通过分包方式经营项目,并在向分包方支付工程结算款时可取得进项税票实现抵扣。然而,若总承包方与野猪结算时并未与分包方进行结算,则结算时点的不通使总承包方因未取得进项税票而需按全额缴纳增值税,从而导致税额抵扣的滞后。如果分包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或包工头,抵扣进项税额将大幅降低,企业税负将上升,利润也随之减少。一旦被认定为违法分包,税务机关将禁止第一承包人抵扣进项税,由此产生的影响就是第一承包人将大大增加自身的税负,利润将大大缩水,对那些利润空间已经很小了的建筑企业将产生较大影响,从而对违法分包起到遏制作用。

“营改增”不仅对总承包企业的经营模式有较大的影响,同时也使建筑企业招投标工作变得更加复杂。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将使得建筑产品造价构成发生变化,这将导致建设单位的各种定额标准和预算编制等相关工作都必须做出相应调整,而且更为细致和繁琐。

三、“营改增”下建筑企业的对策

1、企业建立相应“营改增”的管理机制

第一,建筑企业应选择应该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供应商,在购买商品时应该向供应商索要相应的增值税发票,从而实现进项税额抵扣。虽然税务机关能为小规模纳税人(即小供应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有较多的限制条件,且数额有限,因此小供应商并不是最好的选择。其次,建筑企业应根据其进项来源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对于建筑公司,外购的材料和劳动力成本占项目总成本的比例很高,因此企业需要加强对这两个方面的进项税票取得的管理,尤其是采购合同的管理。当建筑企业在进行承包与采购活动时,必须要仔细审查合同,明确支付流程和税费凭证,不能盲目的进行支付。与此同时,在转包、分包时,建筑企业应明确增值税发票的承担者。再次,建筑企业应按照增值税税务要求完善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与核算。提高会计核算水平,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企业还需要加强资金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和控制,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支付压力。

2,积极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营改增”实施后,企业应及时改变自己的经营管理理念,强化细化企业管理,降低企业成本。目前,在建筑行业,有很多企业存在资质缺失,管理松散,员工素质不高的现象,建筑企业只有改革管理机制,强化内部控制,才能有效地应对未来的挑战。企业要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监督和管理现金流的运转。同时,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业必不可少,财务人员需要改变营业税核算的习惯,转变为增值税核算方式,并能够准确以用于拿出增值税会计处理方法的转变,能够准确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企业还应该深入了解有关增值税的法律法规,熟悉掌握国家队增值税发票管理的所有要求,规范增值税发票的使用与管理,并按时按规定报税和谁去扣税凭证。

四、建筑企业实施“营改增”的意义

1、“营改增”有利于消除企业重复纳税,提高市场竞争力。“营改增”后可以延长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消除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税制下对建筑业的多层级重复征税,体现税收 的“公平原则”,进而增强企业的经营活力。

2、“营改增”有利于建筑业及其上下游产业的融合,促进行业规范和健康发展。增值税实行凭发票抵扣制度,通过发票把买卖双方连成一个整体,并形成一个完整抵扣链条,促进上下游产业的融合发展。同时,在这一链条中,无论哪一个环节少交税款,都会导致下一环节多交税款。可见,增值税的实施使建筑业的所有参与主体都形成了一种利益制约关系,这种相互制约、交叉管理有利于整个行业的规范和健康发展。

3、“营改增”有利于规范建筑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建筑业实行“营改增”后,支付总、分包单位的工程结算款的进项税额抵扣将成为税务部门监管的重点内容之一,届时,税务部门必然要求工程建设单位和相关施工企业向其报送总、分包单位的相关详细资料以备案审核。同时,“营改增”后,因建筑企业取得的增值税发票需通过网络认证系统确认,这必将促进建筑业产业链上发票的进一步规范化,可以有效规避虚假发票。这些也必将对规范业主行为和施工企业的经营行为产生深远影响,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4、“营改增”有利于建筑业的技术进步、创新发展。增值税是针对产品和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增加值而征收的税。现在,建筑业的增加值很大部分来自于劳务作业,而这种增加的投入产出比是很低的。建筑业要发展就要改变建筑业的劳动密集型发展方式,在科技进步上找出路,现行的税收政策大大降低了企业要求技术进步的积极性。譬如住宅产品工厂化的过程中,由于产品本身成本较传统作业方式要高,再加上构件生产和建筑工程重复征收营业税,很难使新的产品形成优势,实行“营改增”后可望改变这一状况。

5、“营改增”有利于促进企业结构调整。结构调整是“十二五”时期我国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而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局面,形成服务生产的内部化,对企业结构调整造成了障碍,税改后重复征税问题解决了,企业就可以在做大专业化方面下更大的功夫,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房建、设计、混凝土和钢结构等专业化公司。

6、“营改增”有利于施工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实现转型升级。改革开放以来,施工企业的内部体制、机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建筑业的快速发展。但是毋庸讳言,有些企业的管理模式并不符合行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大方向,“以包代管”的弊端弱化了企业的管理能力,制约着企业在做强的前提下做大。所谓“内部承包”、挂靠等现象使企业不能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公司本部管不了项目部的资金、成本,而一旦征收增值税后,肯定会对这类企业现行的管理体制产生冲击,同时也将迫使企业从粗放型的经营方式向管理出效益的方式转变。

7、“营改增”有利于国内建筑企业“走出去”,提高国际化水平。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建筑行业实施的都是增值税征收办法,我国现行税制不利于建筑企业“走出去”,实行“营改增”后,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我国大型建筑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境内外建筑企业的互相协作,提高我国建筑企业的国际化水平。

五、结束语

“营改增”作为国家重大宏观经济政策,能改善我们国的税制,避免重复征税,降低企

业税收负担,对经济发展的转型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筑业关乎国计民生,“营改增”也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建筑企业应该要积极应对,顺利度过过渡期,以使企业能够享受增值税带来的减负效果,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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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赵桂花.“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对策[J].时代金融.202_(26)

第三篇:“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摘要:本文针对建筑企业“营改增”相关问题,首先分析了“营改增”实施对于建筑企业的具体影响,进而就“营改增”政策下建筑企业的具体应对管理措施,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建筑企业;“营改增”;应对

“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建筑企业而言,为确保新形势下长远稳定发展,必须全面深刻的认识到“营改增”政策对于建筑企业的具体影响,进而科学、准确、合理的采取应对管理措施。

一、“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具体影响分析

“营改增”也就是营业税改增值税,202_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颁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和增值税征收率分别为11%和3%。在具体的计算方式上,应交增值税为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与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之差;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营改增”对于建筑企业的具体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财务影响分析

“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在收入确认方面,如果在原有的收入总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将会出现营业收入下降的现象。在成本方面,如果原有的成本以及费用维持不变,同样也会出现成本费用降低的情况,具体幅度则主要取决于进项税抵扣情况。在税负方面,由于“营改增”政策在实施以前,建筑企业需要缴纳的税种主要是营业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在“营改增”以后,由于增值税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而将对建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产生较大的影响。

(二)“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分析

在实施“营改增”以后,由于整个建筑行业资质共享的情况普遍存在,将会对建筑企业产生较大的经营风险,而且难以降低税务负担,因而“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要求企业必须对现有的业务管理模式进行相应的调整。在建筑企业的经营管理方面,“营改增”将会对材料采购、工程项目分包、关联交易以及境外项目管理等方面,带来一定的影响,如何调整优化经营管理,实现增值税进项税的充分抵扣,已经成为建筑企业经营管理中需要重点研究解决的内容。

二、建筑企业“营改增”政策应对措施

(一)对建筑企业的内部经营管理策略进行合理的调整

首先,应该完善税务管理的相关基础工作,特别是将企业的增值税管理纳入到整体经营管理工作中,尤其是对于资质共享带来的增值税进项税与销项税不匹配,无法抵扣进项税的问题,建筑企业内部应该逐步减少资质共享,可以采取以多个平级单位资质进行投标,统一进行内部协调。其次,为了提高“营改增”以后经营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企业应该设置必要的税务管理部门,合理选配人员专职开展“营改增”以后的相关税务工作人员。同时,还应该对财务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尤其是在进项税发票的认证和增值税的会计核算等方面,确保能够妥善的处理好建筑行业的税务筹划工作。第三,应该注重加强项目管理,尤其是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对管理体制以及运行机制进行优化。特别是应该加强投标报价与合同管理,在投标报价上应该根据增值税价外税的属性,对投标报价进行合理的调整;在合同管理上应该对企业的合同文本进行相应的调整,充分体现出“营改增”的相关具体要求。

(二)增强建筑企业的税务筹划能力

在建筑企业的应对方面,应该合理的利用建筑企业的各种抵扣政策,税前工程造价主要包括了人工、材料、机具、企业管理、利润、规费等,其中由于材料等费用在抵扣项目中占到主要部分,因此在“营改增”实施以后,应该重点确保材料供应方面能够取得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就要求建筑企业应该对材料供应商进行审计评估,除了材料质量以外,还应该重点关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具体可以探索采取以下几项措施:存量物资尽可能的用于存量项目,将新采购的物资用于企业新建的项目,最大程度的实现进项税的抵扣;对建筑企业的关联交易价格进行合理的调整,在避免关联交易纳税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合理调整关联交易价格,降低税负;此外,由于建筑企业购买设备只能获得一次性的进项税抵扣,通过租赁方式可以持续获得进项税抵扣,利用融资租赁,还可以通过利息支出等实现建筑企业的进项税抵扣。总之,建筑企业财务人员应时刻密切关注财税文件的更新与推新,充分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达到节约税收支出的目的。

(三)重点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由于在建筑行业实行“营改增”后,无论是材料的采购、发出,还是与甲方验工计价、分包方验工计价等各个环节,都有可能会涉及增值税相关核算,对于建筑企业的涉税管理和账务处理将会产生较大的影响。作为建筑企业,应该加强财务管理,尤其是提高财务会计核算水平,严格按照相关财税变化调整财务预算指标,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同时企业的财务部门应该重点合理控制资金流和加速资金周转,加强应收账款清理、清收,尽量提高资金利用率,确保资金安全性和高效性。在进行项目成本预算时,合理评估企业现有工程预结算系统、成本管理系统、财务会计系统,作出科学测算和调整。

三、结语

在“营改增”政策全面推进实施的背景下,作为建筑企业,应该合理的利用会计准则,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以及纳税筹划工作等进行全面的调整,以最大程度的降低建筑企业的税务负担,这对于实现建筑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徐岗.“营改增”全国试点政策下多元化发电企业税收筹划[J].现代商业,202_(21).[2]张杰.浅谈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建议[J].西部财会,202_(01).[3]王成敬等.论增值税扩围对建筑企业的财务影响[J].会计之友,202_(09).(作者单位:济南建设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篇: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摘要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国家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建筑业是营业税中体量最大的几个税种之一,作为为当前的重要趋势,“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鉴于此,本文地从企业税负、收入确认、定价机制、财务报表、税收筹划、管理模式等方面,结合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希望对相关从业人员有所借鉴意义。

关键词:建筑施工 营业税改增值税 税收筹划

增值税改革是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2_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营业税为价内税,增值税为价外税。这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一部分,税改将对行业产生重大的影响,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建筑行业受到的影响十分深远,建筑行业开始征收增值税,一般是按照应纳税总额的11%比例征收。包括建筑业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交易行为、合作方式都将随着税改进行一系列的调整。下面笔者结合建筑企业实际情况,对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做一些探讨。

目录

摘要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1

一、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的影响...........................................................................1

二、对建筑施工企业收入确认的影响....................................................................2

三、对建筑施工企业定价机制产生的影响..............................................................3

四、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3

(一)对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影响....................................................................3

(二)对企业利润表的影响...........................................................................4

(三)对企业现金流量表的影响....................................................................4

五、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模式的影响....................................................................4

六、“营改增”对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关键点分析....................................................5

(一)宏观分析...........................................................................................5

(二)微观分析...........................................................................................5

(三)企业收入...........................................................................................6

(四)企业成本费........................................................................................6

(五)企业税负...........................................................................................6

七、应对措施....................................................................................................7

八、结束语........................................................................................................8 参考文献............................................................................................................9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一、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的影响

建安工程费用构成里面包含直接费、间接费、利润以及税金,其中税金又包含营业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建筑企业承接项目总成本里应包含税负。“营改增”必然会影响企业的税负,从而影响企业成本。另外,从企业整体角度来看,税负也是企业成本一部分。

为便于分析,假设某建筑企业税改前年营业额是100万元。税改前,建筑企业按营业额的3%缴纳营业税,同时需缴纳以流转税为计算基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另外,如果企业本期盈余,则还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改前缴纳的营业税=100×3%=3万元;

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3×(7%+3%)=0.3万元;

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带来企业所得税节约=3.3×25%=0.825万元;

企业实际税负=3+0.3-0.825=2.475万元。

“营改增”后,按照国家试点政策,企业按11%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也需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同样的,如果本期盈余,还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建设市场为买方市场,建筑企业议价能力弱,其向业主单位总要价保持不变,企业营业额为100÷1.11=90.09万元。

假设企业本期增值税进项为x,则企业缴纳增值税=90.09×11%-增值税进项x;

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9.91-x)×(7%+3%)=0.991-0.1x;

增值税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只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以其带来企业所得税节约=(0.991-0.1x)×25%;

企业实际税负=10.65-1.075x。

从202_年上市建筑企业来看,工程结算中成本中,原材料占55%,人工成本占35%,其他费用占10%左右。[4]在这三项成本中,人工成本一般是支付给第三方劳务公司,即使在全行业完成“营改增”后,由于劳务公司进项较少,且一般规模不大,其应是按一定比例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建筑企业的人工成本不能获得进项抵扣。对于原材料,由于大量的“甲供材料”以及部分材料增值税采用征收率征收实际情况的存在(例如,目前我国对商品混泥土采用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建筑企业在购进原材料时,实际可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金额较小。综合上述几点,建筑企业可取得进项抵扣较少。

通过国泰安数据库查询202_年至202_年53家在中国A股上市的建筑企业的营业数据,计算得建筑企业平均营业成本率为87.01%。在营业额为90.09万元时,其营业成本=90.09×87.01%=78.39万元,材料成本=78.39×55%=43.11万元,即使假设建筑企业购进材料都可按17%取得增值税发票,则其进项=43.11×17%=7.33万元。根据前面计算,要使税改前后建筑企业整体税负相等,则2.475=10.65-1.075x,推出x=7.60万元,大于7.33万元。基于该结果可知,“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由于难取得足够的增值税进项进行抵扣,其整体税负将增大

二、对建筑施工企业收入确认的影响

建筑施工企业在没有实行“营改增”前,合同收入中包含营业税(属于价内税),而实行“营改增”后,合同收入中不包含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如,建筑施工企业从建设单位取得的工程价款为100万元,是含税的收入,即缴纳营业税款=工程价款*3%=100万元*3%=3万元;缴纳增值税款=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含税收入*11%-进项税额=100万元/1.11*11%-进项税额=9.91万元-进项税额。同时,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合同预计总成本将发生较大的变 化,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再被记入到总成本中去,这就造成合同预计总成本大大减少,实行“营改增”后,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按总价剔除了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合同毛利比没有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要少很多。

三、对建筑施工企业定价机制产生的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据笔者估计,《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与预算》也将在部分内容上进行重新修改。相应的,建设单位制定招标概预算也要有较大的变化,包括招投标书的内容也要按照“营改增”的标准进行重新调整,这种变化给建筑施工企业的投标工作带来较大的难度,与过去相比,建筑施工企业投标书中,原材料、燃料等直接成本将不再包括在增值税进项税额中。那么到底有哪些成本费用能够纳入增值税进项税额,很难在标书中明确体现出来。而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标书中要包括增值税,增值税与营业税不同,属于价外税。营业税不再收取,到时如何进行编制,还没有统一的规范,还有,在新的定额标准下,施工企业的预算要重新计算,企业的营业收入以及成本等指标会有所降低,施工企业的指标到时也会相应进行调整。

四、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对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固定资产是其最重要的资产部分,如果施工企业固定资产发生价值变化将会带来施工企业总资产的变动,也相应的会引起企业资产负债表的变化。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施工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入账金额会减少,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也会相应减少。在应交税费的财务核算中,原来的应交营业税取消,期末余额也会明显减少。从较短的时期看,由于上述变化,施工企业的资产与负债都会减少,但其资产与负债的比例将会有一定幅度的提高。从一个较长的时期看,建筑施工税负减轻,利润增加,企业的资产规模和负债总额都会一定程度的增加。

(二)对企业利润表的影响

从较短的时期来看,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由于取消了营业税,原来的营业税及其附加部分将不在应纳税额科目中体现,导致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费用也相应的减少,也带来企业的利润增加。从长远的时期来观察,由于施工企业营业税的取消,企业成本降低,利润增加,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施工企业不断增加企业规模、拓展业务,有利于施工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对企业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1)对经营活动的影响:“营改增”后,企业的成本费用降低,增值税额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有所上升。

(2)对投资活动的影响:建筑施工企业投入巨大,企业业务的拓展和规模的扩大,必然要购买大量的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资产,这也是建筑施工企业投资的主要来源。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后,由于增值税可以抵扣,企业现金流出与营业税时期相比,明显减少。(3)对筹资活动的影响:随着建筑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建筑施工企业只有不断吸纳资金、做大做强,才能在激烈的市场中获得长远发展。从短期来看,营业室改增值税后,建筑施工企业由于受到借入本金和募集到的股权影响,现金流入将增加。从长远的趋势看,给企业的还债带来了压力。

五、对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模式的影响

建筑施工企业有别于一般的服务业和生产企业,其施工队伍流动性大,施工地域范围广,施工项目体积大,建设工期长,项目成本构成多样,管理层次多而复杂。这些特点对建筑施工企业如何执行好“营改增”政策,需认真的学习、研究和分析。企业的管理也必将出现一个重新考虑和调整的过程,特别是企业的经营结构、设备材料采购和劳务费用等方面。

(1)在经营结构方面,根据增值税政策,“营改增”后企业要按主营业务来确定增值税率,对于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同时发展的 企业,必须按照增值税条例的规定来研究确定经营结构,有必要进行合理的整合或分离。

(2)在设备材料采购方面,分公司必须与总公司在集中统一的计划下,分别与具备增值税发票的供货商签订合同,各自取得增值税发票,各自进行进项税抵扣。

(3)在劳务费用方面,“营改增”后劳务成本会有较大幅度提高,企业应积极引进先进的机械设备替代人工,不但可以减少人工成本,还可以增加设备进项税的抵扣额。

六、“营改增”对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关键点分析

(一)宏观分析

建筑行业的实质是施工企业,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负责建筑产品的生产,主要产品有房屋和桥梁等建筑物。在税改之前,建筑企业与其相关的合作企业的纳税方式不同,其相关合作企业为了提高自身利益,经常采取提高售价的方式,这种方法直接的影响了建筑企业的财务指标。经过调查分析发现“营改增”对计划的实施确实能够有效的解决重复收税的问题,但是却不能保证“营改增”对计划的实施能够有效的降低建筑行业的税负,相对的税改后,建筑行业可能在实际获利之前缴纳税金,打乱了建筑企业的资金链,对建筑业现有的管理方式造成了冲击,同时对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微观分析

宏观分析主要是对建筑企业的税负变化进行了分析,而微观分析主要针对税改对建筑行业的财务指标和企业管理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分析的项目包括企业收入、企业消费成本、企业的税负和企业所得净利润。

(三)企业收入

收入就是建筑企业在承接项目时所赚取的费用,如果承包商是建筑企业产品的最终消费者,在进行金钱交涉时,建筑企业要出示发票,发票内容主要包括双方合同中谈好的资金数目,以及在整个项目过程中需要对方缴纳的税金。如果业主个人是建筑企业产品的最终消费者,并且在项目完工之后不对产品进行销售转让等行为,业主直接支付合同中的建筑费用即可,不需要额外支付税金,在这样的情况下,建筑企业的产品没有增值税,建筑企业在纳税时不能享受进项折扣。由上述可知,实行税改之后,降低了建筑企业的收入,营业收入的减小不仅影响了建筑物的规模,同时也降低了建筑企业之间的竞争力。

(四)企业成本费

企业成本费就是就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成本消耗,也就是建筑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投入的资金的总和,企业成本费不仅是监督项目劳动消耗的工具,也是补偿生产耗费的度量。企业产业的不同受税改影响的程度也就不同,有的企业在税改实行之后,能够充分的享受进项折扣带来的实惠,在缴纳税金的时候会有一部分费用不计入到企业成本费用里,也就是说企业或者纳税人的成本费用降低了。但不是所有的企业或者纳税人都能够无条件的享受进项折扣,就建筑企业而言,不能享受进项折扣的费用占多数,所以说进项折扣给建筑企业带来的优惠并不多。

(五)企业税负

企业税负就是企业缴纳税金的压力的大小,企业缴纳税金的项目主要有企业所得税、企业营业税、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税,其中城市建设费和教育税属于附加收费项目,是每个公民都要缴纳的义务费。企业所得税和企业营业税有很大的联系,企业营业税实际上减少了企业所得利润。

七、应对措施

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已经不可逆转,那么如何在这次税制改革中抓住机遇呢?结合上文的分析,给出了以下建议:

第一,充分利用进行税额进行抵扣。根据以上的分析,可以总结出,当可以抵扣的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的50%以上的时候,不管是税负还是营业利润,都呈现出上升趋势。所以,建筑企业要合理利用增值税进项税额。

在选择供应商的时候,尽可能选择一般纳税人,避免从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个人单位采购生产资料。对于刚成立的建筑企业,可以进行大规模的物资采购,包括设备的采购和材料的采购。采购的越多,抵扣的就越多。对于已经成立很多年的成熟的建筑企业而言,由于“营改增”之前采购进来的生产资料涉及的进项税已进入成本,无法抵扣。所以,这类企业可以通过设备的更新等方法来利用进行税额的抵扣。

第二,加强自身财务管理水平,完善管理体系。

营改增对于企业财务、税收相关数据的统计与处理都是一个极大的挑战,对财务人员的素质特别是对能够适应新的纳税政策的会计人员的要求更高了。因此,企业要组织安排会计人员和涉税人员参加相关培训,认真研究新政策的规定,并熟悉相关业务处理,尽量降低涉税风险,避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加强发票管理。进行税额能否抵扣的另外一个关键问题是发票的取得和保管。在采购环节,向供应商取得增值税发票,并且能够辨别发票的真伪;在保管环节,做到专人保管发票,其他人员不能随意接触发票。

加强税务筹划。建筑业“营改增”处于开始阶段,又加之增值税涉及的环节很多,所以税务筹划的空间相对来说就大了,而且还存在很多税收优惠政策,所以企业要善于发掘税改过程中对自己有利的政策,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八、结束语

建筑施工企业要从改革完善内部体制、机制、内控水平来应对这一严峻的形势,必须及早开始准备,要把“营改增”视作企业发展的一个机遇,迫使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自身管理,鼓励技术革新,实现产业转型和结构优化。营业税改增值税是我国当前税制改革的重头戏,也是一项十分负责的系统工程。对建筑企业而言,营业税改增值税不仅仅事关企业本身的问题,也对国家和地方政府带来重要影响。同时也对建筑相关行业影响巨大,要想保证营改增改革达到预定效果,建筑行业上游的设计、原料运输以及工程劳务等环节也要进行同步的“营改增”,只有形成联动机制,才能将政策的效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税收政策的变化给企业谋得最大的利益。同时,建筑企业内部也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建筑施工企业领导要对“营改增”的重要性提高认识,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来适应“营改增”后的变化,将政策变化给企业带来的影响降到最小,保障建筑施工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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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戴国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影响的思考[J].财务与会计,202_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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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于艳芹,对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现实研究[J].财经界,202_年5月

第五篇:浅谈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及企业的对策

浅谈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及企业的对策

营改增政策介绍自1994 年以来,我国实行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存的税制结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税制结构显现出其内在的不合理性。从抵扣完善性来看,两税并行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从税收征管能力来看,两套税制并行,税种分类和识别变得难以区分,给征管部门带来了困难;从经济结构和产业发展来看,这种税制结构不利于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深化税制改革的必然选择。202_ 年1 月1 日,上海市率先进行了“营改增”试点,拉开了“营改增”试点的帷幕,到202_ 年年底,“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至北京、天津、广东、江苏、湖北等12 个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202_ 年8 月1 日开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并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202_ 年,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等行业也纳入“营改增”试点。营改增给企业经营发展带来很大影响,对企业提出新的挑战。

营改增主要目的调整我国的税制结构,降低企业的整体税负,激发企业经营活力,促进我国的经济结构转型。然而,部分企业在实行营改增后,由于自身经营管理水平的限制,其整体税负不降反升。所以,企业一定要加强对营改增政策的研究,不断提升自己的管理水平,更好地享受营改增带来的红利。

营改增对企业产生的有利影响

2.1 营改增降低了大多数企业的税负成本营改增消除了营业税存在的重复征税弊端,从整体上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营改增”后对于一般纳税人的服务企业,其购买的原材料、固定资产等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免。制造企业购买的原材料、固定资产等进项税额也可以进行抵免。“营改增”后大部分行业企业税负都得到明显的下降。广东营改增试点后,有效地消除了重复征税,二、三产业的抵扣链条得以打通,极大地激发了企业采购现代服务的积极性;营改增后,企业间区域合作不断加强,与外省产业联系更加紧密,促进了现代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据初步统计,广东省试点以来新增现代服务业2.5 万户,主要集中在文化创意、鉴证咨询等产业,占到新增试点户数的90%以上。

而对于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企业销售额未达到500 万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实行简易征收,营业税税率由5%降低为增值税率3%,赋税负担直接下降。除此之外,小规模纳税企业还能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3%增值税专用发票,提高了小规模纳税企业作为卖方的议价能力,间接减少了赋税。因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使小规模纳税企业的赋税负担显著地减轻。

2.2 营改增有利于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营改增实施后,有利于促进企业创新完善经营管理模式,尤其是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以及税务管理等。

我国很多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低下,尤其税务管理水平低下。如发票管理不规范,纳税筹划工作不完善。营改增后,企业为了享受税制改革红利,必须完善自身的经营管理模式。由于增值税的计算比营业税复杂很多,企业需要在发票管理和纳税申报等环节加强管理,在以票抵扣背景下,企业必须对组织架构、业务模式等进行改革,需要对供应商和客户作出选择。

2.3 营改增有利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营改增在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推动服务外包,形成主辅分离。

不少企业主要将生产性服 务业务外包,加速了服务业从制造业的分离。二是推动资源重构,提升总部经济。三是推动设备更新,形成带动效应。由于设备采购可以形成抵扣,试点带动试点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改造,据了解,交流运输、物流辅助业设备采购额明显上升,为装备制造等产业提供了新的市场空间。

2.4 营改增有利于加快企业走出去步伐,融入国际高端供应链营改增前,我国对出口劳务征收营业税,出口时无法享受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致使国内出口劳务在国际市场竞争力中明显处于劣势,不利于中小企业加快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

营改增实施后,出口退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使部分现代服务业企业获得明显的效益,有利于这些企业产品和服务的出口。企业出口的产品和服务可以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大大提高了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优势,提升了出口货物的国际竞争力。所以,未来中小企业应从低成本战略向差异化、专业化战略转变,从低层次参与国际分工提升到高层次实施国际运营战略,逐步加强对外投资,通过嵌入全球价值链实现产品升级和链条升级,以提升企业整体价值。营改增将促进中小企业拓展国际市场,融入国际中高端产业供应链。营改增对企业产生的不利影响3.1 部分企业的税负增加随着营改增在建筑业行业的实施,使得建筑业企业在某些环节获得增值税税票的难度加大。建筑施工项目由于施工地点不确定,原材料种类繁多,材料采购来源多,很多材料在采购过程很难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这会导致某些建筑业企业的进项税无法抵扣,从而导致企业缴纳过多的增值税,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建筑业企业的利润总额。

3.2 对企业经济效益带来一些负面影响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首先,对企业的销售收入确认产生影响。营业税是价内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企业在确认收入时原营业税是含税价确认,而改革后则按不含增值税价确认销售收入,除非企业的销售价格随之发生调整,否则在销售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营改增”后会直接减少企业的销售收入额,从而降低企业的会计利润。

其次,对企业的销售税金产生影响。企业营业税一般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它会直接减少企业的营业利润及利润总额,而增值税会计核算不列入成本费用,对企业的利润总额没有直接影响。营改增会在一定程度上虚增企业会计利润。企业应对营改增政策的对策建议4.1 加强培训,认真学习营改增政策由于营业税与增值税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大区别,企业应积极加强对所有涉及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邀请税务师事务所的专家讲课,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事前知道业务开展应经历的流程,事中能够索取相关票据,事后能够准确纳税抵扣、申报和缴税。如:企业的供应商,包括物业服务、快递物流辅助、广告与设计、中介审计、项目外包商和固定资产与软件采购商等提供的服务开具的发票可进行进项抵扣,这就要求企业在选择供应商和服务商时,应尽量选择财务核算健全、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和服务商,这样公司才可以通过进项税抵扣来降低增值税负。

4.2 规范管理、准确使用增值税发票营改增后,企业能否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取决于企业对增值税发票的规范管理。企业要严格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规范发票管理。发票的获得、真伪鉴别、开具、管理、传递、和作废都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防止出现伪造和虚开发票事件给企业带来损失。

4.3 完善企业会计核算、税务管理系统营改增虽然只是税种变化,但它牵扯整个会计核算体系改变,涉及科目增多,核算要求也提高,对于企业的全面经营状况缺乏了解,在税改新政下非常容易导致会计核算系统不健全,容易导致偷漏税的风险。企业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会计核算体系进行调整和完善,要根据税种和税率的不同设置不同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保证准确地纳税。另外,营改增后企业要构建新的税务流程,适应营改增要求,从而有效地规避涉税风险,降低企业的税负。

4.4 估算营改增给企业利润和服务价格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定价和营销策略随着营改增的实施,市场的价格必然会发生相应的波动,因此营改增后,企业要重新进行合理的定价,重新做好收入的预算工作。需要通过大量的市场调查了解消费者可以接受的价格增幅区间,要对竞争对手进行详细的分析,研究竞争对手在税改后的价格变动及服务状况等,要对企业的成本及收益重新进行核算和预测。在不改变现行定价的情况下,营改增对企业的经营利润产生将双刃剑的影响,因此,企业要关注竞争对手的情况,适度调整价格或营销策略,保持或扩大竞争优势。

4.5 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提高企业利润适应税制改革营改增对企业来说既是一次机遇更是一次挑战。营改增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减轻企业的税负,增加企业的收益。另一方面,如何在收益增加的基础上改变企业传统的生产管理模式,加强企业的成本费用控制,完成企业的产业转型,也是对企业自身的一次挑战。要结合本行业和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分析增加税负的关键点和流程,采取相应的措施合法地减轻企业的税负,使企业获得最大的收益。营改增后,中小企业的外购服务能够得到更加充分的抵扣,企业可以选择将生产性服务外包或者从主业中分离出去,有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企业要利用营改增契机,加快推动服务外包和主辅分离,着力促进主营业务的专业化发展。

大力推进科技创新,转变组织经营模式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快产业专业化发展,增强企业核心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院[1]姜明耀.增值税“扩围”改革对行业税负的影响———基于投入产出表的分析[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2_(02).[2]韩春梅,卫建明.论“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企业的影响[J].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_(06).[3]黄翠玲.浅议“营改增”对企业税收的影响[J].现代商业,202_(7).[4]张晖.浅谈“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J].会计师,202_(10)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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