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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上线工作奖惩办法
编辑:清香如梦 识别码:14-996077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14 17:08:07 来源:网络

第一篇:102上线工作奖惩办法

铜农合银发〔202_〕102号

关于印发《铜陵铜都农村合作银行信贷管理系统推广上线工作奖惩办法》的通知

各支行、分理处:

现将《铜陵铜都农村合作银行信贷管理系统推广上线工作奖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铜陵铜都农村合作银行信贷管理系统推广上线工作奖惩办法

二○○八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信贷管理 系统运行上线 奖惩办法 通知 铜陵铜都农村合作银行

202_年7月1日印发

内部发送:各行领导,办公室、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稽核监督部

附件

铜陵铜都农村合作银行信贷管理系统推广上线

工作奖惩办法

为确保铜陵铜都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我行”)信贷管理系统推广上线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根据省联社《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管理系统推广方案》的要求,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在推广阶段,未按规定参加我行组织的信贷管理系统培训,或在培训结束后未通过系统测试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经济处罚。

二、对在实施阶段,未如期完成我行信贷管理系统实施方案中实施阶段规定进度的,给予所在支行(分理处)负责人3000元、具体经办人员每人1000元的经济处罚。

三、试点单位未按未定时间在202_年7月30日前完成试点工作的,对试点单位负责人给予202_元的经济处罚。

四、支行(分理处)未按规定时间在202_年8月30日前完成上线工作的,对单位负责人给予5000元的处罚。

五、对上述受到经济处罚的人员,取消本年度评先资格。

六、对在信贷管理系统推广上线工作中如期完成工作进度,且各项工作完成情况突出的,经我行信贷管理系统推广上线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对所在单位负责人给予1000元的经济奖励。

七、本办法未经事宜由铜陵铜都农村合作银行信贷管理系统推广上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202_年7月1日起实施。

第二篇:信息工作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抓好我院信息宣传工作,使信息宣传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激励干警积极写稿,促进干警整体素质的提高,及时、有效地宣传和报道我院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信息员必须加强自身修养,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能。所报道和宣传的内容要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

法院的各方面的工作。

第二条 信息员每年必须报送信息稿件6篇以上(上报的调研类文章,1篇可计写稿任务数3篇),并要求每两月报送1篇,补报不算任务数。缺报1篇扣50元。年底视信息员所写稿件情况评出2至6名优秀信息员,给予100元至200元的奖励。

第三条 本院信息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信息员召开1至2次信息工作会议,进行写作知识培训或布置相关工作。对上级部门下达的信息调研任务,信息领导小组有权指定信息员完成。每迟报或漏报1篇,对信息员扣罚50元。每完成1篇奖励40元。

第四条 信息员所写稿件被本院《法院信息》采用,每篇稿费10元(简讯5元);被本院《法官论坛》采用,每篇稿费20元。

第五条 被县级采用信息的实行双稿酬,被州级以上采用的除实行双稿酬以处给予相应奖励:州级党报党刊采用的每篇奖励20元;其它奖励10;省级党报党刊每篇奖励50元;其它每篇奖励40元;《人民法院报》等中央级报刊采用的篇奖励200元;头版头条或报眼按同级别两倍奖励。

第六条 调研理论文章被采用的除实行双稿酬以外,在县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20元;在州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40元;在省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100元;在国家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励300元。

第七条 获奖作品视情况给予奖励。在网站上发表的信息稿件给予稿酬的双倍奖励。

第八条 若一稿多投被多家媒体采用,院里只按最高级别媒体所发稿费给予奖励,但可以重复计算用稿篇数。

第九条 本院所有作者的信息须经办公室主任审查、重要信息经院长审查通过后方可外投,否则一切文责自负;外投稿件和采用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登记。

第十条 信息员向外界新闻媒体投稿被采用和稿费情况,须及时持稿费单或通知到院办公室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 本院除信息员以外的干警所写信息被采用,同样适用以上规定。

第三篇:防汛工作奖惩办法

防汛工作奖惩办法

为了认真做好防汛工作,确保电网安全度汛,落实好防汛责任制,实现公司防汛目标,把防汛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那坡发电分公司防汛工作奖征办法:

一、在防汛期间符合下面条件的,由公司防汛办公室报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予以奖励: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防汛任务,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制,贯彻上级及防汛有关文件精神,取得显著成绩。

2.在防汛期间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3.在防汛期间,工作突出,处理事故果断及时。4.在防汛期间,对承担防汛任务的输配电线路或变电设备。能够早预料、早控制,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扩大者。

5.各抢险队能够及时赶到现场出色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6.在防汛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防汛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层层落实,层层抓,本着“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防汛期间对发现工作不到位,不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者,将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予以处罚:

(1)对汛前有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处理或上报,在防汛期间造成事故者;

(2)接到防汛通知后,各抢险队不能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人员、物资不能及时到位者;(3)防汛线路出现事故不能以最快速度处理或造成时间延误和扩大事故者;

(4)变电设备,在汛期出现事故,处理不当,延误时间或不能及时处理者;

(5)防汛期间对由于责任不到位造成通讯联络中断;(6)防汛期间防汛物资储备未严格管理造成供应不及时;

(7)防汛车辆未能及时进行检查,配备不能满足防汛的需要或不能满足事故处理者;

(8)执行调电方案不利或调度方式不合理,延长停电时间者;

2.上述情节严重者,经公司领导决定,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和追究法律责任。

三、其它参照“安全生产奖罚规定实施细则”执行。

第四篇:信息工作奖惩办法

为及时、准确、全面了解全区“建设白沟新城,我们怎么办”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确保信息畅通,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计分办法:

各单位、各部门每周至少向“建设白沟新城,我们怎么办”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篇以上信息。每上报一篇信息计1分;被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简报采用一篇计5分。

二、组织领导

1、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材料简报组,明确专职信息员,负责信息上报采用登记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管负责人和1-2名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较强政治敏锐性,善于发现新闻、典型和问题,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的专职信息联络员,定期上报情况,加强沟通,并切实为信息员开展工作提供有利的条件和环境。

2、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大讨论活动的开展情况,督促工作、发现典型,组织指导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信息调研公关,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和上稿率,并对每月信息工作排出名次,对报送多、质量高、报送及时的给予通报表扬,对长期不报信息的单位进行通报,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专职人员进行督导。

3、将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大讨论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内容,按一定比例的分值计入各单位、各部门全年工作目标成绩。

三、具体要求

1、要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所报信息于每周五17:00前报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上报信息范围: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大讨论活动动态;在大讨论活动中,各项工作采取的有力措施,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及事迹;各单位各部门的新风采等内容。所报信息切忌空洞、言之无物、内容要具体、要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

教育信息计分范围及标准

一、计分

中办、国办,20分。

教育部、省委、省政府,8分。省教育厅、市委《今日信息》、市政府《政务信息》,4分。潍坊教育信息港,2分。

《临朐信息》、《临朐通讯》、《临朐政务通讯》,1分。临朐教育网,0.5分。校园网,0.1分。

同一信息被多个部门采用者重复计分。

二、加分

1.批示加分。中办、国办批示加60分。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加24分。省教育厅主要领导批示加12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加12分,分管领导批示加10分。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批示加6分。

2.其它加分。举报抄袭的信息、内容虚假的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重大信息,每查实1条奖10分;根据网上舆情及时编发高质量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的,每发一条加0.2分,季度最高加20分;发现市域内其他县城或单位重大舆情并第一时间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的,每条奖励1分。

三、扣分

1.弄虚作假扣分。抄袭的信息、内容虚假的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重大信息,每查实1条扣10分,并在1个月内停发其所报信息。

2.教育舆情监处不力扣分。每迟报、漏报、瞒报1条舆情信息扣5分;发现舆情信息或被告知后未作及时处置的,每次扣10分;出现舆情监处重大失误每次扣减20分。

四、报送要求

1.上报临朐教育网信息原则上不超过600字,正文后加括号注明单位、信息员和所在单位审核领导姓名。要重点报送具有时效性和指导借鉴意义的信息,不要报送常规性工作信息。一条信息不可重复报送。校园网信息字数不限,以简明扼要介绍活动开展情况为原则,最好配上图片,统一发送至学校邮箱,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筛选、修改,报学校领导审核后定期发布。

2.严禁越级上报。根据层层上报的信息工作纪律,结合市教育局规定,除重大信息和舆情信息外,省教育厅信息由市教育局信息中心统一上报,市教育局信息由县教育局信息中心统一上报,县教育局信息由学校办公室确定专人统一上报,严禁个人越级上报信息。

3.重大信息及时报送。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等重大信息须在第一时间报送并电话联系。

4.规范报法。信息要用word文档,信息标题与正文之间空一行,字体用宋体四号,标题加粗,首行缩进2个字符,行间距固定值24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行,段落匀齐。

教育宣传计分范围及标准

一、计分

(一)报纸

《人民日报》100分。《中国教育报》40分。

《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师报》、《大众日报》,30分。《山东教育报》、《现代教育报》,20分。

《齐鲁晚报》、《潍坊日报》,6分(《今日潍坊》3分)。《潍坊晚报》5分。

《潍坊日报●临朐版》、《临朐教育报》,0.5分。

上述均不含广告类专刊专版及地方版。以发表原件为准。得分系数:一版头条、整版(多个版系同一内容的按一个整版计分),1;500字以上的非1版头条或非整版0.5分,其它篇幅不计分。图片新闻按上述标准视版次、版面计分。县内媒体字数适当放宽。

(二)杂志 《求是》80分 《瞭望》60分。《人民教育》50分。《山东教育》30分。《潍坊教育》6分。

得分系数:5000字以上1;1000—5000字0.5;《潍坊教育》整夜1,500字以上的小通讯0.5。图片新闻按上述标准视版面计分。以发表原件为准。

(三)电视台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100分(其他频道新闻类30分)。山东电视台《山东新闻联播》15分(其他频道新闻类5分)。

潍坊电视台《潍坊新闻》2分,《聚焦》2分,《直播潍坊》1分,《潍坊教育》消息类1分(口播除外)。

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报道》3分。山东教育电视台《教育新闻》每条1分。

临朐电视台《临朐新闻》0.5分。《周末报道》、《民生在线》、《临朐教育》等专题新闻类栏目,根据节目内容及长短计0.5—5分。

以截取节目视频为准。非单项报道涉及的内容,以占所在节目长度的比例参照计分,少于1/4不计分。

(四)电台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全国新闻联播》、《新闻和报纸摘要》5分。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新闻》1分。以播出录音为准。

(五)通讯社

新华社通稿(含图片)50分。

(六)网络媒体

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政府网、中国新闻网首页5分。中国教育新闻网首页2分。

人民网《潍坊视窗》首页1分,子栏目不计分。

潍坊教育信息港《局长(校长)视线》2分,《图片新闻》2分,《素质教育专栏》子栏目各1分。临朐传媒网0.5分。以截图为准。

二、加分

(一)重大典型加分

每推出1个重大经验典型或人物典型(以下简称“典型”),按下列标准加分: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加200分(其他新闻类节目视情加分)。《人民日报》加150分。

《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加80分。《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加60分。山东电视台《山东新闻》、《大众日报》加50分。《山东教育报》、《山东教育》加40分。《齐鲁晚报》(不含地方版)加30分。

(二)举报加分

每举报并经查实1篇虚假宣传、虚造上报稿件,市级、省级、国家级媒体刊播的分别奖励10分、20分、30分。

三、扣分

(一)虚报虚造扣分。以任何方式虚假宣传、虚造上报稿件,不分媒体类别级别、稿件篇幅长短,每篇扣除50分。在非法媒体和已经取缔的媒体上做宣传扣除100分。

(二)突发事件应急宣传不力扣分。出现1次突发事件应急宣传重大失误扣减150分。

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范围及标准

(一)均按以上县市教育局规定执行。

(二)各处室级部年内未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的,县内媒体所发稿件不计分。

(三)非新闻报道类稿件不在考核范围。

二、考核方式

(一)考核时间段。根据全市教育督导评估需要,考核为上年11月至当年10月。

(二)实施季度通报制度。县教育局要求每季度最后一月22日前将本季度信息宣传情况汇总上报(其中,信息稿件以学校办公室统计为准;其它宣传稿件以各处室级部22日前上报学校办公室认定的结果为准),故各处室级部该季度最后一月22日后发表的稿件计入下季度。内最后一次认定在考核结束3日内上报。

三、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成绩纳入处室级部负责人绩效考核。

四、奖惩办法

(一)教育信息宣传奖励年终以现金方式兑现。奖励金额不论媒体级别、种类,均按稿件实际得分计算(校园网信息,只计分,不奖励)。奖励金额=实际得分×40元

(二)重大宣传“一票肯定”。在国家和省级媒体发表重大稿件,为重大典型推广做出突出贡献的,若无“一票否决”情形,“一票肯定”为考核优秀和县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

(三)重大失误“一票否决”。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负面报道造成严重影响并经查实的,相关责任人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有关说明:

1.以上计分办法只用于处室级部考核,处室级部所辖人员的信息宣传稿件得分,记入所在处室级部。

2.教职工信息宣传稿件个人计分,按绩效考核细则有关规定执行;以上奖惩措施面向全体教职工。

3.办公室年终信息宣传考核折半计分。4.教育信息宣传工作实行处室级部负责制。

5.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_年1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学校办公室及时告知。

第五篇:信息工作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抓好我院信息宣传工作,使信息宣传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激励干警积极写稿,促进干警整体素质的提高,及时、有效地宣传和报道我院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信息员必须加强自身修养,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努力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技能。所报道和宣传的内容要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法院的各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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