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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工作方案上传
编辑:雾凇晨曦 识别码:14-1122056 5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9 23:26:00 来源:网络

第一篇:打击传销工作方案上传

202_年创建 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

各分局、经检大队、机关各股(室)、中心、协会:

为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市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通知要求,202_年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最终实现我区无传销活动的总体目标。为此,特制定202_年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做好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为依据,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市工商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通知要求,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六枝的高度出发,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行动,扎实抓好我区传销重点区域的综合整治工作,着力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使传销活动在我区无立足之地,坚决遏制传销在我区的蔓延势头。

二、领导小组

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经济检查大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创建范围

按照《贵州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意见》和《贵州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标准》,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进一步扎实抓好“四大机制”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创建活动中的实际效果,始终坚持“打早、打小”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社区、村(居)委会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始终坚持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打击合力,坚决防止传销活动死灰复燃,确保“四大机制”在打击传销工作中有效运转,进一步巩固好创建成果。

四、创建内容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为了统一指挥和协调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各项工作,将打击传销防控机制重点向基层

-组织转移,要与各社区、村(居)委会设立打击传销工作联系人,负责辖区内打击传销日常工作。充分发挥社区、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的作用。其工作职责如下:

1、社区、村(居)委会: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日常工作;落实责任制,实行片区包干,明确责任到人,组织辖区内巡查、防控和受理举报投诉等工作。

2、工商分局:负责辖区内宣传、巡查、打击、防控等各项工作;加大巡查力度,明确片区责任人,实行片区包干,分片巡查,调查处理传销投诉举报工作。

3、工商分局联系派出所:加强对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宣传、巡查、打击、防控等各项工作;调查处理传销投诉举报工作。

4、工商分局联系司法所:做好《禁止传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积极参与打击传销宣传、巡查、防控等工作。

(二)宣传内容

1、制作“一张联系卡”,将派出所、工商分局、社区(村、居)委会打击传销举报电话以联系卡方式向每个居民公布,方便群众及时举报传销违法活动。

2、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印发“一封公开信”,公开信要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

-规和政策。

3、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图片及、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车站(码头)、进校园、进市场、进工矿企业。

4、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重大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

(三)制度建设

1、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制度,与社区、村(居)委会之间,公安派出所之间密切配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2、责任追究制度。对达不到责任目标要求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有效开展,取得实效。

3、基础数据台帐制度。一是建立基础数据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加强对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房屋出租屋主要将所租房屋的对象、用途、租期等基本情况及时向社区、村(居)委会备案,并依据《禁止传销条例》承担相关责任。三是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切实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形成“打、防、控、管”的综

-合治理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的联动工作网络体系。

5、信息反馈制度。一是各分局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开展的具体情况,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及建议。二是要建立辖区房屋出租屋主、外来人员房屋租用基本情况台帐,一旦发现传销活动,要及时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骨干分子以及传销人员黑名单,建立违规房屋出租屋主黑名单。三是各分局要公示举报投诉电话,接到举报投诉后要在24小时内进行调查核实。对于涉案人员多、情况复杂的案件,要及时报告上一级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并按要求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五、目标要求

各工商分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在202_年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各分局要在特区局的领导下,协调各方力量,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各分局要积极组织对辖区内“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确保创建无传销精品社区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二篇: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滕王阁小学校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遏制传销行为在我校发生,进一步巩固我校“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的局面,尽快实现“无传销校”的目标,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以开展创建“无传销校”活动为载体,以强化教学楼管理为重点,加强传销案件查处,不断深化打击传销工作,积极构建科学、高效、协调、有力的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遏制传销活动在我校发生。

二、工作目标

1、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校”活动。要在以前的基础上,以“建立打击传销协调联动机制、联通机制、宣传教育机制、监管查处机制、建立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为主要内容,再创建 “无传销校”。

2、通过开展创建“无传销校)”活动,强化出租屋管理,建立健全“打、防、控、管”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在全校将“无传销校)”连成线、形成面,力争创建“无传销校”的目标。

3、通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加强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形成有效的打击传销影响力和威慑力,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抵制传销,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工作内容

1、强化对教学楼的管理,加大排查力度。

强化对出租屋的管理是创建“无传销校”活动的核心,配合派出所、工商所要加大对辖区内宾馆、饭店、出租屋、公众聚集场所排查力度,每月排查一次,重点区域每月不少于三次,做到一般区域定期查,重点区域重点查。协助社区、村摸清出租屋底数,建立出租屋管理信息档案,实施动态化管理。对为传销人员提供住宿和培训场所等条件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配合派出所、工商所与辖区内宾馆、饭店、出租屋、公众聚集场所签订“打击传销与创建无传销校责任书”,要与片组长签订责任书,确保打传创建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继续做好打传志愿者培育工作。

3、加强打击传销宣传工作

结合“创建”活动,继续做好打击传销宣传画和宣传资料的张贴和发放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深入地宣传打击传销法律法规及辨别抵制传销知识,不断加大打击传销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防范、抵制、打击传销的舆论氛围。

4、加强传销案件的查处

针对当前传销活动“取证难、定性难”的特点,经侦大队、经检大队要依据教育辅导站的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处、专项行动等方面的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实施精确打击、有效打击,依法严惩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严肃处理多次参与传销活动的传销人员,形成打击传销的强大威慑力。

5、加强传销违法人员数据库录入工作 要加强对传销违法人员数据库录入工作,不断完善以传销违法人员数据库为重点的禁止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为有效掌握传销动态、实施精确打击提供现代化技术支持和保障。

四、工作要求

1、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打击传销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坚决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公安厅的部署和要求,发挥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扎实有效地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2、要注重发挥110和12315的作用,始终突出“快、重、准、实”,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打击要准,措施要实,力避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3、要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传销活动的表现特点和活动规律,加强信息沟通和情报分析,创新打击传销监管机制和措施,推动我校打击传销工作出成效。

阆中市滕王阁小学 202_年11月4日

第三篇: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清溪镇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确保我镇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布置,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深入开展集中行动。打击传销犯罪组织的为首者、组织者,切断传销组织的融资渠道,撕破传销网络,教育劝返受蒙蔽参与传销人员,建立防控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严防传销人员在我镇流转,全力维护全镇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集中行动顺利开展与有序进行,特成立清溪镇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和指挥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

组长:汤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副组长:谭国栋政协联工委主任

成员:章科清溪派出所所长

毛春湘综治办副主任

罗伟英清溪工商所所长

沈方瑜党政办公室主任

谭卡城管执法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清溪工商所。

办公室主任:罗伟英(兼)

联系电话:556829

31三、工作任务

(一)各行政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一名专职干部负责打击传销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预防和打击传销长效机制。并报镇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工作办公室。

(二)各村、社区要组织召开一次村民、居民代表和全体党员参加的动员会,传达文件精神,进行宣传教育,加强监督管理,教育居民远离传销,不参与传销,严禁为传销提供房屋、会议室、培训场所、推销产品等便利条件。不让传销有立足之地,若发现有传销迹象的,必须及时向清溪镇预防和打击传销行为工作办公室举报。

(三)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对我镇内各村、社区有传销行为或存在着外地人集聚在村、社区内进行传销讲课的,镇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小组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清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取缔、驱散。

(四)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把《防止

商业欺诈警示》《告全区广大群众一封信》、《韶山市打击传销的通告》等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个村、居民家中。各村、社区要利用广播等形式宣传打击传销活动的有关文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远离传销,发现传销立即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清传销活动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要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自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切实维护全镇的经济秩序,促进全镇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明确责任,紧密配合,形成联合执法的合力。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复杂、涉及面广,要充分发挥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职责和责任,各有关部门都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工商、公安机关,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开展联合执法,要认真做好工商与公安机关相互间的案件移交工作,积极协调与检查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工作联系,做到对传

销犯罪行为定性准确、处罚有力,保证打击传销工作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各村、社区、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建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责任制。各村、社区要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层层抓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所、派出所要按照《关于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的方案》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其他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支持,全力配合工商、公安机关的打击传销工作,形成执法合力。对组织、执法、配合不力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清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清溪派出所要在集中整顿中加强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对重点地区共同开展执法行动,对大要案共同开展调查,对重要传销窝点共同予以取缔。同时,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教育、司法、金融、通信管理、宣传、监察等有关部门继续密切配合,积极取得上述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打击合力。

(五)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

打击传销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在此次集中打击行动中,要对1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进行排查确定。要根据掌握的案件

线索,集中组织力量全力侦破一批传销大要案件,坚决取缔一批涉及人员多、影响大的传销组织,摧毁传销网络。要将查处的传销参与人员记录在案,尤其是传销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要详细记录,并形成档案。要集中清查传销人员易于聚集的地区,特别是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特别要防止在农村发展下线,以及在学校诱骗学生参与传销情况的发生。

(六)多种形式,提高宣传实效。

集中行动要以提高宣传实效为着眼点,利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针对传销组织采取的“洗脑”、“反宣传”等手段,要采取相应措施,通过发布警示提示、曝光典型案件、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发送手机短信、传销人员现身说法、召开公审大会、现场咨询解答、对查获的参与传销人员集中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刻揭露传销的欺诈、害人本质,增强宣传教育的渗透力,教育群众不要相信传销组织所谓“合法传销”、“一夜暴富”的欺骗言论,引导群众增强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认知能力。

清溪镇综治办

202_年3月20日

第四篇: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一)为扎实开展**年街道打击传销工作,强力推进“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实现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和根治传销的目标,按照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要求,结合街道打击传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强化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体制,落实格监管,巩固整治成效。要严格防范、控制传销活动反弹,严密防控、及时打击各类传销活动。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社区要成立以社区主任为组长的打击传销专项整治领导机构。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社区干部、社区信息员要分片包干;明确责任,联合打击,使打击传销工作落到实处,从根本上铲除辖区传销窝点。

(二)全面排查传销窝点。各社区要安排辖区居民小组、信息员力量,对本辖区进行深入排查,掌握各居民点的房屋闲置情况,特别是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要作为重点,充分发挥社区信息员的力量,积极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及时了解辖区居民点的居民情况,建立出租房、流动人口登记册。对外地口音的年轻人员、上班时间三五成群出入人员作为重点进行监控,各社区要对房屋出租者签订责任书,确保辖区内无一起为传销活动提供住宿、讲课等便利条件行为的发生,从根本上铲除传销活动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切实掌握传销窝点的数量、规模,及时向街道打传办反映,清除不安定因素。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对居民区的私人房屋首先利用社区居委会的力量多宣传教育引导房主,对出租自己的房屋时要鉴别清楚租住人的身份,鉴别不清的,不得出租。告诫出租者一旦出现问题是负法律责任。同时,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形成社会参与、源头治理、共同抵制打击的良好局面。

三、时间安排

(一)清理摸底阶段(3月20日——4月27日)。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广泛宣传打击传销的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社区要于3月24日前上报打传包保责任区域名单、具体到小区、楼栋,联系方法。

(二)清查整治阶段(3月28日——4月10日)。各社区组织开展对各项传销活动场所的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放在取缔窝点和遣返传销参与人员上。对从中发现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坚决立案查处,对上当受骗群众实施解救。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各社区先自行组织清理,对清理难度比较大的传销窝点和各类传销人员要及时上报街道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由街道组织集中打击活动。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登记拍照存档,为全面建立传销人员信息库奠定基础。

(三)巩固成果阶段(4月11日——4月21日)。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根据清理、打击活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健全各项长效防控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各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项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二)认真部署,落实责任。社区、各单位要按照打击传销工作整体安排,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打击传销重点,阶段性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逐级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社区要针对传销活动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的协作机制,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四)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街道、社区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重大、突发问题,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信息畅通。各社区建立每天巡防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五点前将清理情况书面上报街道打传办公室,电话**。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二)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我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政府决定于现在开始到10月底在我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综合治理与标本兼治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开展“双创建”活动相结合的方针,充分运用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双重手段,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群众识别、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明显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县、区”创建活动覆盖面达到100%,使传销活动在我得到有效控制,最终实现全无传销的目标,确保我经济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和查处社会危害大、民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大案,深挖和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二)坚决取缔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行为。

(三)重点惩处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及营销培训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

(四)严厉查处为传销提供房屋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年8月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详细安排与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并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迅速组织专门执法力量,对辖区内传销组织、传销活动、传销人员、传销窝点、传销类型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排查案件线索,深挖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年9月1日—10月10日)。各级打传办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加强配合,密切协作,联合作战,形成合力,以端窝点、摧络、抓头目,查出租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摧毁传销络,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第三阶段:总结考评阶段(年10月10日—10月20日)。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巩固前段工作成果,总结和推广打击传销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打、防、控”相结合的打传工作机制,防止传销死灰复燃。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各县区要于10月20日前将本地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报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任务措施

(一)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挤压传销活动空间。各级公安、工商部门要密切配合,以打击“拉人头”式的传销为重点,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认真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端窝点、摧络、抓头目,集中查办一批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要案;严厉查处一批诱骗农民工、在校学生参与传销,限制受骗群众人身自由,危害人身安全的传销案件;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对小规模的传销活动抬头就打,决不手软。同时要严厉打击教唆、煽动、组织传销人员聚众滋事、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行为。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通过初期的排查摸底,深入社区(村)、街道、学校,特别是要对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员聚集、出租房屋较为集中等重点地区,明察暗访,发现传销活动规律、重点部位,查找传销案件线索、排查传销隐患、确定打击重点,加大对传销活动长期存在或反复发作地区的整治力度。通过开展阶段性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彻底摧毁传销居住和授课场所,坚决遏制传销特别是“拉人头”式传销活动。

(三)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不给传销以立足之地。公安机关和社区街道办要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和查验工作,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人口管理作用,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登记和签订治安责任书制度,严防传销利用出租屋聚集人员、从事传销活动。对为传销人员提供住宿、培训场所以及货物仓储等条件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据《禁止传销条例》严厉查处。

(四)健全传销人员档案。各级工商部门要完善传销组织者、经营者和骨干分子的档案工作,将所有的传销组织列入“黑名单”,加大监控力度,实现精确打击,并与传销人员来源地区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将传销组织及传销人员的“黑名单”发回源地,共同教育遣返传销参与人员,有效瓦解和摧毁传销组织络。坚持定期发布《传销违法警示公告》,提高群众识别能力。

(五)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双创建“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按照《省创建“无传销县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县区”创建活动,并把这一活动规化、制度化、持久化。逐步健全对传销活动的“打、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工商、公安和街道(社区)“三位一体”的打传机制,全各社区建立由管片民警和工商人员组成的打传执法,做到民警执勤进社区、工商人员检查进社区。要深入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避免在校学生受骗参与传销。要逐步建立校园防范传销联络员制度,及时掌握校园传销动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

(六)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用张贴宣传画、设置宣传板(栏)、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刊登公益广告、群发手机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这次专项执法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宣传和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叫响“拒绝传销,人人有责;打击传销,共铸和谐”的口号,深刻揭露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建立传销警示提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打击传销重要事项;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公布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克服和纠正各种畏难、厌倦、无所谓等思想观念,强化责任落实。要将此项工作做为整顿和规范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坚持不懈的抓好。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打传领导小组,加强本辖区打传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执法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态势,坚决遏止传销活动在我的滋生和蔓延。

(二)明确任务,各司其责,抓好落实。各县区党委、政府及打传成员单位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全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强化责任,将打击传销工作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任务和落实工作目标,确保抓出成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运用各自的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要将打击传销工作内容纳入“平安建设”及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范围,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2.工商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打传办的工作职责,加强打传工作的沟通协调,并在职能范围内做好各种传销行为和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行为的查处,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予以配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公安机关要在职责范围内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或非法经营罪的传销案件,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或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行为以及其他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重点打击“拉人头”式传销行为,认真开展传销犯罪侦破工作,力争侦破一批大案要案。

4.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打传工作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玩忽职守、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行为要予以查处;对监督管理不力、相互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宣传教育,加强就业指导,防止传销组织向学校渗透,深入开展好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引导在校学生识别、防范和抵制传销。

6.民政部门要积极参与指导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社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监督,做好传销的预防和查禁工作,对被骗参加传销生活无着落、需要救助的特殊群体进行救助和善后护送。

7.财政部门要做好打传经费的保障工作。

8.城镇街道、社区、农村村委会要在当地政府统一安排指导下,建立群防群控治理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详细掌握辖区房屋出租及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并做好登记工作。及时举报传销活动,协助工商、公安部门做好案件排查、调查等工作。

(三)加强防范,切实做好维稳工作。

第五篇:打击传销工作方案(定稿)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1、20XX年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各村(居):

为进一步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创建“无传销村(居)”目标,确保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结合陶乐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按照“政府牵头、工商促动、部门支持、村(居)参与”的工作模式和“派出所负责打击行动牵头、工商部门负责宣传防范教育牵头”责任划分机制,落实各项宣传、指导、监管措施,提高城乡居民的抵制传销意识,全力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努力建设平安和谐陶乐。

二、工作目标

以开展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激发村(居)民委员会、工商所、派出所、司法所以及物业管理机构的责任意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与监控,健全“打、防、控、管”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形成全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组织的工作格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前)。召开全镇创建“无传销村(居)”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开展调查摸底,为开展创建活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建章立制阶段(5月10日-8月31日)。各村(居)安排负责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会议制度;各执法单位立足本单位职能制定打击传销工作相关制度,各村(居)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各部门做到领导机构、工作计划和行动方案健全,为创建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三)全面实施阶段(9月1日-11月30日)。在村(居)全面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建立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对村(居)出租房屋、宾馆、饭店及外来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信息平台,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全镇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村(居)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

(四)考核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对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进行考核,对创建工作突出的村(居)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协调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创建工作的部门和个人追究责任。

四、工作任务

(一)精心组织,完善责任机制。将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制”。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社区与物业、派出所与社区民警、工商所与监管干部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无传销村(居)”活动有效开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在车站、宾馆、饭店、学校、网吧、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标语和播放典型案例等方式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群众了解传销的真实面目,自觉远离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使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地。开展“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大型签名活动,引导群众远离传销。

(三)加强巡查,建立健全动态工作机制。在村(居)向各组(队)推行“五个一”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将派出所、工商所、乡镇(街道)、村(居)的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向群众公布,发动群众群防群控,及时反映和举报传销线索,建立村(居)、职能部门、群众之间的互动机制;把村(居)内出租屋、宾馆、饭店、公众聚集场所、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使村(居)内的基本情况一目了然。特别是对对外来暂住人口管理要做到“四知”,即: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活,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实行定期“走访”、动态管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信息,掌握情况,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提高监控度和准确度。

(四)建立和完善创建“无传销村(居)”预防查处机制。各村(居)委员会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通过开展户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的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共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当前,传销花样翻新,手法更多,组织更严密,隐蔽性越来越强,各村(居)要深刻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可掉以轻心,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村(居)要积极参与,建立上下指挥通畅、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镇综治办将加强对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的整体开展。

(三)加强沟通,全力创建。各村(居)要及时向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活动开展情况,争取信息互通和共享,促进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广泛深入开展。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迅速研究解决,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0XX年五月三十日 2、20XX年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传销工作,根据江山市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会议要求,要组织专门力量,会同相关部门摸底排查,确保排查无死角,进一步挤压传销分子的生存活动空间;要加强监管,对传销分子露头就打,广泛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重点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全民动员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激发村(社区)、物业管理等机构的责任意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与监控,健全“打、防、控、管”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形成全街道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组织的工作格局。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街道组织召开各村(社区)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具体部署。街道办事处与村(社区)、社区与物业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村(社区)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负责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定期排查制度。街道综治科做好监督、协调、汇总,建立会议制度。要做到领导机构、行动方案健全,并积极有效开展宣传和调查摸底,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二)宣传排查阶段(4月16日-5月31日)。结合5月份法制宣传月活动,各村(社区)要在车站、楼道、菜市场、水塘边、公园、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挂图(标语)、LED显示屏等方式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群众了解传销的真实面目,自觉远离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使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地。要建立健全排查登记记录,把村(社区)内出租屋、菜市场常驻业主、公园摊位、池塘边店面业主等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并告知街道、村(社区)举报电话,鼓励参与打击传销活动。实行定期“走访”、动态管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信息,掌握情况,提高监控度和准确度。

(三)全面实施阶段(6月1日-11月30日)。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通过开展户口检查、社会管理综合检查、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等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共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实现全街道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村(社区)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对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突出的村(社区)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协调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当前,传销花样翻新,手法更多,组织更严密,隐蔽性越来越强,各村(社区)要深刻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可掉以轻心,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村(社区)要积极参与,建立上下指挥通畅、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街道综治办将加强对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积极推进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的整体开展。

(三)加强沟通,全力创建。各村(社区)要及时向街道综治科报告活动开展情况,争取信息互通和共享,促进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广泛深入开展。街道综治办将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迅速研究解决,推动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虎山街道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联系人:姜宣顺,联系电话:4570695、4238260、***(666212)

附件1:虎山街道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统计表(宣传)

附件2:虎山街道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统计表(排查)

虎山街道办事处

20XX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