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外包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甲方与乙方进行餐饮服务外包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1、餐饮服务外包时间:2018年5月19日、2018年5月20日
2、餐饮服务外包地点:
3、餐饮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⑴午餐:270位*100元/位*2餐(不足270位按270位收取,超过按实际产生另计)
⑵茶歇:300位*
30元/位*2天(每天总计300位)
⑶盒饭:25元/盒(两荤一素一汤,按实际产生计费)
具体菜单如下:
午餐
茶歇
盒饭
安慕希牛油果拼银鳕鱼
咖啡、矿泉水、薄荷气泡水、青柠汁
两荤
牛排
布丁、慕斯、拿破仑
一素
意面
西瓜、哈密瓜、菠萝、樱桃
一汤
芝士烤红薯
白果炖鸡
其他费用如下:
⑴交通搬运费(制冰机、冰柜、炒灶、会议桌、遮阳伞等):2,000元
⑵服务费:15*200元/位*2天
6,000元
⑶布场费(鲜花、氦气):3,000元
4、甲方所供应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要求和食品安全标准,甲方还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同行人员健康证。甲方供货质量需按乙方要求保障,不能有腐败变质、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等情况发生。
5、乙方需提供相应的操作场所及必须的条件,全程配合甲方完成此次服务。
6、若因操作或采购不当引起的卫生事故,以相关卫生部门出具的鉴定书为准,由甲方负责赔偿医疗费用。
7、本次活动服务付款方式约定如下:
⑴乙方在2018年5月18日前向甲方支付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前期运行费用;
⑵活动结束3日内无条件结清所有产生费用;
⑶以上所有费用为不含税价格,如需发票,另加10%税点。
8、其他未约定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有效):
乙方(签章有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定时间:
****年**月**日
签定时间:
****年**月**日
签定地点:
签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