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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杯申报资料内容
编辑:海棠云影 识别码:15-792882 6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11 23:30:42 来源:网络

第一篇:楚天杯申报资料内容

省“楚天杯”申报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内容

1、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

2、有关工程概况和工程质量情况文字材料一份;

3、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证书复印件一份;

4、市州单位优质工程证书复印件一份;

5、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6、能反映工程外形、主要部位并附文字说明的5寸彩照8-10张;

7、拟申报国优、鲁班奖工程应附10分钟左右的工程情况介绍光

盘1份。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

1、表内有关单位签署意见的各栏内,必须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 体评价意见,不能仅仅写上“同意申报”;

2、申报资料必须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涉及到的建设地 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工程性质及用途等方面的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工程一致。如有差异,必须有相应的变更手续和证明文件;

3、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4、申报资料应统一使用微机处理,用A4幅面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整齐,封面用塑料夹,并标明XX年度湖北省建筑工程楚天杯奖(省优质工程)申报资料。申报表一份与其它申报资料整合装订,一份单列。

第二篇:结构杯申报资料内容

结构杯申报资料内容

1.建设手续:总承包、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审查证明书(复印件);

2.创优资料:《济宁市优质建筑结构工程申报表》(一式三份);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和措施;

3.质量监督记录;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复印件);实测实量、钢筋保护层检测记录、回弹检测报告、楼板厚度检测记录;

4.评定资料:地基或桩基工程验收、自查评定、验收评价资料;

5.工程汇报材料。

第三篇:工作总结(楚天杯)

十堰市2009-2011年住房保障工作总结

我市城区住房保障工作从2007年开始起步,起步阶段以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为主,2008年市政府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作为2008年的十件实事之一,启动了“家和苑”和“锦绣南山”两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建设,同时在两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中配建廉租住房,2010年开始启动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方面的工作。

截至2010年底,城区租赁补贴保障对象达3565户,对人均月收入低于420元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了应保尽保;经济适用住房已建成销售1334套,并已全部交付使用;廉租住房已落实房源940套;棚户区改造已启动省建三公司何家沟棚户区、省设备安装公司秦家沟棚户区、花果二堰铺棚户区三个改造项目,改造户数为390户;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方面,市政府投资集中建设的山西路、车城路两个项目已正式立项,正在抓紧办理前期各项开工手续,家和苑小区18#、20#楼公租房项目已开始进行建筑主体施工,东风渝安、十堰飞达等公司自建公共租赁住房已竣工交付使用1600多套。住房保障的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

2011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城区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为:新增租赁补贴保障对象500户,新增廉租住房200套,新增经济适用住房500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2500套,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2470户,完成工矿棚户区改造200户。

一、工作计划与工作进展情况:

住房保障工作包括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廉租住房建设与实物配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与销售、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几个方面,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我们将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其主要工作情况为:

1、坚持抓好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尽管目前已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管理模式,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没有丝毫放松,对资格审查、公示、入户调查等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了严格认真的把关。2011年在发放租赁补贴工作上将继续抓好提标扩面工作,扩大租赁补贴的保障覆盖面与保障标准。在综合考虑物价上涨等各种因素的基础上,调整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和资金补贴标准,将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由目前的人均月收入低于420元提高到低于500元,将租赁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每平方米5元提高到8元。该项工作计划已经过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研究,我局与市民政局正在进行研究论证,下一步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在年底前可将新增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2、及时启动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廉租房建设的最终目的是实物配租,解决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在市政府出台《十堰市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后,我们按照文件精神编印了宣传材料,下发到了每一个社区,同时联合市民政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物配租的相关政策。为切实推进工作,将实物配租工作办好办实,我们还召开了东风公司、三区房管

局、民政局及社区专干培训班,详细讲解了市政府关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申请条件、审核程序等相关政策,并对受理审核单位提出了严格的工作要求。目前城区各社区正在受理申请资料和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等工作,力争在2011年七月以前将竣工的廉租房配租完毕。

3、全力推进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进程。新增200套廉租住房已落实收购项目,将“锦绣南山”经济适用住房小区22#楼全部建设为廉租住房,可建272套,目前已进入建筑主体施工阶段。新增500套经济适用住房已落实在“家和苑”小区三期工程之中,可建762套,该项目已全面开工。

4、公共租赁房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自市政府将启动建设1000套公租房作为2011年的十件实事后,我局抓紧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已正式确定了山西路、车城路和家和苑小区三个公租房项目,可建1400套公租房,其中家和苑小区是由经济适用住房改为公租房的,因而工程进度较快,目前已进入建筑主体施工阶段。山西路和车城路两个项目的进展情况为:按照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的意见,成立了由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招投标管理局、市监察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协调解决公租房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同时在我局内部成立了公租房建设工作专班,负责公租房建设的具体事务。截至目前,已申请发改委办理了项目核准、申请市规划局办理了项目选址和规划用地许可等手续,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单体方案已经过市规划委员会的审查批准,择优选定了招投标代理机构,车城路项目前期三通一平建设单位的建设成本已经过市审计局的审计,拆迁安臵工作

正在抓紧推进,预计8月份完成施工单位的招投标工作,10份可进入建筑主体施工阶段。

政府主导建设的山西路与车城路两个公租房项目以及在家和苑小区中收购的公租房,已落实房源1400多套,剩余1100套公租房将由用工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投资建设。

5、棚户区改造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摸底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将省建三公司等困难企业的棚户区改造列为首批,并按市政府要求给三公司等单位下达了棚户区改造计划。目前,省建三公司已经将位于北京路口的一栋干打垒的高危房屋拆除,位于红卫何家沟的项目改造方案已经初步形成,待规划局批准后即可开工。同时结合国家开展的老工业基地改造工作计划,2011年将以东风公司、湖北工业建筑总公司、东风轮胎公司等单位的危旧房屋改造为主,力争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细致调研、摸清基数,修编完善了住房保障规划,确定了住房保障三年工作目标

按照局党委安排,为切实推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我们在三个区房管局、民政局、东风公司房改办的配合下,深入到各个社区,详细了解城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摸清了保障对象基本情况。

1、初步掌握了城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需求状况。租赁补贴需求情况:租赁补贴保障对象为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目前城区有低保家庭11318户、25100人,低收入家庭2万户、53900人。2010年上半年租赁补贴保障户数为3231户,预计2010年底租赁补贴保障对象将达到4000户左右。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需求情况: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对象为城区低保家庭,根据调查摸底,城区低保家庭中无房户为1332户,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家庭34户,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对象的家庭共计约1366户。

公共租赁住房需求情况: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主要为以下三类人群:即城区低收入无房家庭、新就业无房人员和外来务工的低收入人员。经调查摸底,公共租赁住房的总需求数量约为4000户。

经济适用住房需求情况:自2008年以来,提出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共2381户,三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已解决其中1334户,还有1047户没有购买到经济适用住房,加上一部分符合条件但目前还没有申请的家庭,预计需求量约为2000户。

棚户区改造工作量:经初步调查,需要改造的棚户区共计155932平方米、1752户。根据调查,民居集中棚户区的房屋,多数由户主对外出租,真正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较少,因而需要通过棚户区改造解决住房困难问题的家庭约为1500户。

近三年,上述五类保障性住房的总需求量为1.28万户。

2、修编完善了住房保障规划,确定了住房保障工作三年目标。在理清基数的前提下,我们修改完善了十堰市城区2009——2011三年住房保障工作规划,确定了工作目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通过三年的努力,基本解决城区约1.28万户低收

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二)结合市情,制定政策,夯实了住房保障工作基础 一是制定并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十堰市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我市首批廉租住房已经竣工,广大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对实物配租期望值很高,社会各界也给予了高度关注,如何确保有限的房源公开公平地分配,对我们也是一个挑战。我们在广泛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十堰市情,拟出了《十堰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数易其稿,市政府出台了文件,有效地推动了我市城区廉租住房的实物配租工作。

二是制定并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十堰市城区廉租住房配建暂行办法》。针对我市财力不足,保障性住房需求量大的特点,我们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外地经验,向市政府领导提出了在普通商品房小区中配建廉租住房的建议。在局党委的直接领导下,我们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草拟了配件方式与监督管理办法,即将配建廉租房或缴纳廉租房易地建设费作为土地出让的前臵条件,用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项目,按照项目规划建筑面积3%的比例配建廉租房,廉租房建成后无偿交给政府,用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下的项目,则缴纳易地建设费。市政府已于2010年11月出台了《十堰市城区廉租住房配建暂行办法》,目前我们正配合市物价局,制定易地建设费的缴纳标准。该办法实施后,每年可筹措房源36000平方米,确保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公租房的房源。

三是编印了《十堰市住房保障文件汇编》。住房保障工作是个新工

作,有许多新政策需要宣传,我们在紧张的日常工作中,抽出专人收集整理了住房保障文件汇编,免费发放到相关单位,积极宣传政策,让社会更加关注住房保障工作。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健全了工作体系 住房保障工作涉及诸多部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都非常关注,陈天会书记对住房保障工作也高度重视,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市人大也专门组织了廉租住房视察活动。在市政府领导及住房保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们积极与各相关单位协调配合,解决了住房保障工作中的问题,同时我们还与区政府、区属有关部门和社区紧密配合,做好了住房保障中大量的基础性工作。2010年以来,面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复杂局面、诸多头绪和众多环节,我们都进行了细致梳理,并没有因为因难困难大而退却,而是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克难勇进,多陪笑脸、多说好话、多跑趟趟、多写材料,注意借助并整合各部门的力量,有效地推进了工作,使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四)加强学习,强化管理,推动住房保障工作规范化建设

1、加强学习交流,苦练内功。我们除了参加外部的各种会议,每周内部还学习交流一次,对房地产业特别是住房保障相关的政策及时进行集中学习,提高每个员工的工作素质。注重研究现实问题,交流工作心得和问题的处理办法。还就住房保障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2010年在省级以上杂志刊物上发表多篇文章,在业界引起了一定反响。

2、强化内部管理,推动住房保障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抓好规章

建制。住房保障体系的五大类每类都单独建档,每个项目都建立有专门档案,每个类别的保障对象都有明确的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每个保障对象都建立有纸质和电子档案,每个退出的对象都有专门记录。二是阳光操作、严格程序。市政府出台的住房保障方面的政策,我们都在报纸、网络上给予发布解说,让广大群众了解政策。住房保障对象无论是申请补贴、廉租住房还是经济适用房,我办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阳光操作。我们先后在2009、2010年两度经济适用房销售摇号,都是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阳光操作,广大群众对摇号工作的反映都非常良好。我们销售摇号软件和程序得到了市公证处的高度评价,并在全市摇号中推荐使用。

3、加强基础性资料的建设,积极迎接各项工作检查。2010年,我们迎接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省扩大内需办等各类检查12次,由于我们工作扎实、基础性资料准备比较完备,历次检查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让上级部门了解了我市的工作情况。

4、加强自律,恪守廉政之道。住房保障工作是个社会关注度极高的工作,我们的一言一行代表市局甚至市政府形象,所以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都非常注重自律,严格按照政策和规章指导自己的言行。在廉租住房补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经济适用房销售等方面都实行三级审核、两榜公示,从制度上堵住漏洞,不留隐患,恪守了廉政之道。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廉政住房补贴准入条件太高,新增任务完成有难度。现行的准

入条件虽然在2009年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但是门槛仍然过高,保障面比较狭窄,覆盖范围有限,新增补贴任务完成有难度,需要进一步提标扩面。

2、工作任务繁重,尤其是机构配臵、人员素质和数量都有待加强。

3、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度不高,经常处于单部门作战状态,群策群力抓好住房保障的工作氛围尚未形成。

四、下一步的主要工作安排:

1、着手制定住房保障5年规划:拟与市规划、国土、财政、发改委等部门认真进行沟通,通盘考虑十堰城区情况,本着全面覆盖、应保尽保、通盘筹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一个中期规划,作为住房保障中期指导性工作目标。

2、着手制定公共租赁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棚户区改造等规范性文件,争取在2011年上半年由市政府发布并执行。

3、稳步推进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将市政府首批廉租住房全部稳妥地配租到位。

4、全力落实廉租住房配建工作,集中人力、精力将这项全新工作程序化、制度化。

5、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内部管理,按照住房保障规范化要求逐一抓好落实。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四篇:楚天杯1

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

评 审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推动全省工程质量的普遍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组织每年评选一次,对其中技术含量高、施工质量精细,在全省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的,推荐为观摩工程。

第三条 成立由省内工程类专家若干名组成的省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评审办设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参加省优质工程评选活动,本着企业自愿,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共同认可的原则。

第二章 申报范围

第五条 在本省范围内,符合相应基本建设程序,达到下述规模,并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均可申报。

1、总建筑面积在5万m以上,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组团);

22、同一标段建筑面积在2万m以上的群体工程;

3、建筑面积在2000m以上的住宅单体工程;

4、市、(州)建筑面积在4000m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县、市3000m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5、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专业建筑安装工程;

6、投资在1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投资在2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第六条 申报项目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设计新颖、技术先进,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好的,可破格申报。第七条 以下工程不列入申报范围 :

一、上及以前参评落选的工程;

二、未竣工验收或验收备案手续不齐全的工程;

三、甩项或装修、设备安装未完工的公建工程;

四、停工一年以上的工程;

五、使用国家、省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产品、卫生器具的工程;

六、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且已核实的工程;

七、工程竣工后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

第八条 为鼓励参与工程施工的其他企业共同创优,除总承包单位外,一项工程允许有不多于2个施工企业作为主要参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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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位参与评选。

主要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与总包企业(或建设单位)签订了分包合同;

2、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造价的20%以上;

3、完成的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达到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有明显的质量特色。

第三章 申报程序

第九条 申报和评审时间:每年5月31日前受理申报上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并备案的工程,6月份评审办组织专家逐项核查后,提交省评委会组织评审,7月份公布评审结果。

第十条 申报省优质工程,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申报。如两家及以上承建单位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了联合承包合同的,可以联合申报。群体、住宅小区(组团)等有多家主承建单位的工程可由建设单位申报。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项目应经各市、(州)质量监督机构初审、市(州)建设业协会或建设工程质量协会推荐,并签章后向省评委会申报。

二、申报省优质工程的项目,按属地原则由工程所在地推荐申报

三、工业、交通、水利等其它行业申报省优质工程,应经工程建设有关部门推荐。特殊情况,施工企业可直接向省评委会申报。第十一条 省优质工程申报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申报材料的内容 :

1、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申报表一式两份;

2、有关工程概况和工程质量情况文字材料一份;

3、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证书复印件一份;

4、市州优质工程证书复印件一份;

5、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6、能反映工程外形、主要部位并附文字说明的5寸彩照8-10张;

7、拟申报国优、鲁班奖的工程应附10分钟左右的工程情况介绍光盘1张。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

1、凡需有关单位签署意见的各栏内,必须签署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不能仅仅写上“同意申报”;

2、申报资料必须齐全。涉及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工程性质及用途等方面的数据和文字必须与实际工程一致。如有差异,必须有相应的变更手续和证明文件;

3、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4、申报资料应统一使用计算机打印,用A4幅面纸张打印或复印,装订整齐,封面用塑料夹,并标明x x湖北省建筑优质工程(楚天杯奖)申报资料。申报表一份与其它申报资料整合装订,一份单列。

第四章 评审条件

第十二条 省优质工程评审条件如下:

一、工程勘察设计合理,符合国家和行业勘察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建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

二、工程按《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组织施工,施工质量为省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三、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等级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

四、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具有较高质量水平和鲜明质量特色,并被评为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

五、工程符合建筑节能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六、工程被评为市州优质工程;

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过半年以上的检验,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或隐患;

八、住宅小区(组团)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住宅小区(组团)内的所有建设项目都已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要求全部建成,满足使用要求;

2、住宅小区(组团)内各类房屋建筑的平面布臵、立面造型以及配套设施等,都符合城市规划、设计和规范标准的要求;

九、住宅初装修工程的外立面、外墙、外窗、屋面工程和公共部位(门厅、走道、楼梯、电梯)及公用设施、设备等必须一次设计施工到位。户内楼地面、墙面、天棚、厨房、卫生间和其它部位符合设计、施工验收条件。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十三条 为保证参选工程的质量水平,省评委会负责组织核查组对申报的工程实体及工程资料进行核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听取施工单位对工程概况,工程特点、难点、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实际水平的汇报;

二、实地检查工程质量情况,征询建设(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意见。凡是核查组人员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部位,被查施工企业都必须予以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三、查阅工程有关的技术资料,核实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准确;

四、对工程核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由核查组向评委会报告核查情况。

第十四条 省评委会根据工程申报材料及核查情况,通过审查、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通过有关媒体公示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省评委会从获得省优质工程的大中型项目中,按规定条件择优推荐参加国优、鲁班奖工程的评选。

第六章 奖 励

第十六条 获省优质工程奖的项目,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对申报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楚天杯”;对获奖项目的监理单位、主参建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表彰。对获奖工程的项目经理颁发荣誉证书,作为个人业绩考核依据。

第十七条 获奖的群体、住宅小区(组团)或联合申报的工程,由两个以上主承建单位共建的,可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楚天杯”。

第十八条 为鼓励企业积极创省优质工程,提倡建设单位及其招投标代理机构采取适当措施鼓励企业创省优质工程。各地、各部门和企业可结合本地、本部门和本企业情况对获奖单位及有关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第七章 纪 律

第十九条 申报单位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销申报和获奖资格。获奖工程一旦发现质量问题经核实后,由省评委会讨论取消省优质工程奖称号并收回证书、奖杯。

第二十条 各地对推荐的工程项目,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第二十一条 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坚持严格、认真、负责、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严守纪律,模范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参加核查或评审委员资格。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奖杯、证书。在评审结果正式公布之前,不得以获省优质工程奖的名义进行宣传。否则,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并予以通报全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楚天杯创建材料

让高山明珠永远璀璨夺目

--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镇 “楚天杯” 创建工作汇报 夷陵区樟村坪镇是鄂西北的一个山区乡镇,平均海拨1050米,镇域面积 456平方公里,分别与保康、远安、兴山三县交界。全镇辖14个村,1个居委会,63个村民小组,6250户,20389人。集镇规划区面积2.5平方公里,现已建成1.3平方公里。集镇人口10305人,其中常住人口5075人,暂住人口5230人。

樟村坪镇是一个磷矿大镇,境内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磷矿资源储量达12亿吨,占全市磷矿资源的80%,是亚洲第二大磷矿腹地,堪称“中国磷矿之乡”。全镇以磷矿开采、销售为支柱产业,有大中型企业30余家。2007年,全镇经济实现了在高起点上的高增长,全年完成企业总产值22.55亿元,工业产值16.1亿元,其中规模工业产值9.04亿元,农业产值75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财政收入达到2.055亿元,农民人平均收入5108元。财政收入和人均财政收入均列全省前列。

樟村坪镇的城镇建设,有着光荣辉煌的历史,1987年获得湖北省首次集镇竞赛一等奖,1988年被建设部命名为百家“全国文明集镇”,1997年被建设部命名为全国小城镇建设试点镇,樟村坪获此殊荣,使之成为小城镇建设的“高山明珠”。但同时也有令人难忘的教训,2002年申报第三批“楚天杯”时名落孙山。自2002年以来,樟村坪镇委、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规划建设工作的决定》(鄂政发[2003]30

1.号)精神,对照湖北省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考核标准,逐一找差距,卧薪尝胆,扎扎实实开展“楚天杯”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7年被评为全省文明乡镇,并被推荐为全国创建工作先进村镇。

近几年来,我们在 “楚天杯” 创建活动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楚天杯”创建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 为加强对“楚天杯”创建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一是将创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落实创建的具体措施。二是成立了以镇委书记、镇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樟村坪镇“楚天杯”创建实施方案,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创建的各项具体工作。三是组织全体干部、镇直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专班人员集中学习相关文件,明确创建的任务、目标和要求。四是召开“楚天杯”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并与相关单位签订创建工作目标责任状。五是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公开信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入到创建工作之中。

二、加强对矿区开发建设的管理,促进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1、矿区实行高标准规划,高规格建设,高水平管理。作为磷矿资源大镇,矿区开发的建设和管理是全镇工作的重中之重,2.我们从规划入手,请省、市、区建设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深入到矿区一线,对矿区开采区、生活区和办公区进行高标准规划,从总规到详规充分体现科学性、严谨性。在矿区建设和管理上我们从构建繁荣、和谐、平安、生态、文明的矿区着手,对矿区实行保护性开发利用,无论是地下矿井建设还是地上建筑物建设,都坚持了一个较高的建设水平。我们每年生产磷矿石500万吨、选矿100余万吨,每天有近7000名工人在井下作业,但对植被和环境没有大的破坏,全镇放眼望去不见山河破败、污水横流的景象,矿井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在全国都是一流的,我们的柳树沟公司被评为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典范,一流的安全措施保障了矿区环境安全和工人生命财产安全,充分体现了建立和谐矿区的理念。

2、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对采矿作业区植被破坏和恢复的管理。采矿区对植被的破坏是影响矿山环境的关键因素,为有效保护采矿作业区的植被和环境,我们制定出台《采矿区植被保护实施办法》,一是加强采矿中对植被和生态环境破坏的管理,尽量减少对植被及周边环境的破坏和影响。二是加强采矿区的绿化。采矿作业完成后,对裸露地带及时进行绿化和生态修复,确保青山常绿。

3、合理科学开采,充分利用和节约资源。我们从规范磷矿开采、运输和销售秩序入手,加强磷矿产业发展的规范化建设。一是建立了成熟的矿山监管模式。通过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我们

3.有效的实现了对开采总量的控制,保障了资源开发的有序性和可持续发展。二是在矿区大力推进全层开采、贫富兼采、采选结合等先进的资源开采和利用模式,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延长了矿山服务年限。三是积极推进矿化结合。我们与中化建、新洋丰、宜化等著名企业联手,大力推进采选一体化,提高了资源的附加值,为全镇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强化城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规划是建设的“龙头”,我镇历年来十分重视城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早在1984年就完成首轮“樟村坪镇总体规划”的编织,按规划实施建设的樟村坪镇曾获得较高的评价。随着矿业经济的不断发展,樟村坪镇总体规划分别在1995年和2005年进行了两次修编,第三轮总规(2005-2020年)根据集镇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矿区文化、人口现状和经济发展状况,采取了“东展、西延、北扩、中整合”调整集镇用地布局,不断优化集镇功能、壮大集镇规模、改善人居环境、构筑现代化集镇框架,逐步将集镇建设成为以磷矿开发、矿山旅游和绿色产品加工为主的“高山明珠”镇。2005年经区人民政府审批实施。在对集镇进行科学规划的同时,全镇加强了村庄规划的力度,现已有8个村完成了村庄总体规划。其中桃坪河、殷家坪两村已经全面实施新农村建设。

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一书一证”和“一书两证”的制度,实行选址、定点、放线、验收分级负责制,并在4.规划区内停止零星宅基地审批和建房。集镇规划区外的14个村由村主任负责,并委托其为义务村级规划员;规划区内由城建中心负责。做到分级管理,审批一支笔,办证一个书,并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樟村坪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樟政发[1996]8号文件印发执行。今年以来,我们陆续以镇政府文件下发了《樟村坪镇关于加强农村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樟村坪镇农户新建标准住房奖励补助实施方案》,加强了城镇周边农村住房、建筑等方面的管理。

四、注重城镇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1、建设功能完善的集镇道路和排水系统。樟村坪集镇由明珠路、迎宾路、正昌路、宏源路和东源路五条道路构成,经过多年的建设,集镇道路总长达到4.5公里,面积达到52250平方米,硬化率达到100%,相应配套设施齐全,布局合理,主干道均设有无障碍设施。樟黄路、务樟路、盘樟路等交通主干道直接连通集镇,可方便快捷的到达雾渡河镇和远安、兴山、保康等县,外运交通网络发达通畅。

在高标准建设集镇道路的同时,加强了集镇街道的改造力度。2005年,高标准修建宏源路,实现了集镇骨架的进一步拓展;2006年,全面改造明珠路,设置双边电缆沟,排污管道、供水管道重新铺设,实行所有管线地埋;铺设青石板人行道,对人行道进行全程绿化;安装了路灯185盏,主干道路灯安装率达

5.到100%;2007年,为强化集镇管理,建设集镇电子监控系统,对集镇街道、道路实行24小时电子监控,确保了集镇管理的有序性和安全性。

结合道路建设完善排水系统。集镇建有排水与污水管道6000米、检查井50多个和3级污水净化池,日排水量320吨,处理生活污水1.6万立方米。排水、排污管道常年畅通,即使在汛期也没有出现堵塞、积水情况。

2、保障卫生充足的集镇供水。集镇供水由樟村坪自来水厂管理,自来水厂现有管理人员5人,拥有集中供水点两处,建有200立方米的过滤消毒池,65平方米的二级泵房、30平方米的化验室、28平方米的值班室,供水管道3500米,可日产清水4000吨。水厂证照齐全,管理规范,对集镇实行了统一供水,分户装表收费,水压水量能满足供水要求,供水普及率达到100%。水质经检测达到国家级饮用水标准。

3、建设齐全配套的公共设施。集镇建有功能齐全、服务水平较高的综合性一级甲等卫生院;建有设幼、小、中、大四个班的中心幼儿园;拥有教学质量高,被认定为市级名校的中学和市花园式学校的小学;建有设备先进、技术一流的广播电视差转站,有线电视、宽带网络覆盖整个樟村坪集镇和殷家坪集镇,并延伸到砦沟、栗林河、黎耳坪、羊角山等7个村;在集镇中心游乐场建有占地80平方米公共厕所,专人保洁,免费如厕;建有占地890㎡,建筑面积3560㎡的群众文化活动中心;此外,邮政、6.电力、电讯和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同时在建筑节能方面,我镇严格按设计标准进行施工。近几年来,我镇汇鑫公司办公楼有详细的建筑节能设计,并严格施工,达到节能设计100%,施工100%。

4、打造独具山区特色的乡镇园林。我镇地处群山环抱之中,四周山体植被丰茂,林木葱郁,空气清新,大环境质量良好。但同时我镇建设用地紧张,城镇中心区园林绿化的用地条件受到一定的限制。为此,我们结合本地实际,精心规划布局,打造山区特色的乡镇园林。一是借用矿山企业的庭院园林,采取通透栏杆或不设防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方便居民游览,扩大街道绿地面积,如昌达公司的住宅小区花园,集镇居民可随意进入游览;明珠公司庭院也成为宏源路上的一道风景。二是见缝插绿,利用零星地多则几百平方米,少则几十平方米建设街头小游园。三是利用山体护坡堡坎,建设绿色文化墙,加强垂直绿化。四是加强行道树的种植,在主干道上种植樟树和桂花树。为弥补镇内公园绿地的不足,下一步我们将规划建设矿山公园,改造利用城镇周边的山体,修建登山步道等园林设施,进一步扩大公共绿地面积,最终形成完善的绿地系统。

5、提高城镇管理的水平和效能。经过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和机构调整,2005年后,我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由樟村坪镇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服务中心负责。为提高管理水平和效能,我们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出台了《樟村

7.坪镇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樟村坪镇集镇镇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试行)》、《樟村坪镇村镇绿化管理规定(试行)》、《樟村坪镇建筑市场管理》、《单位管理“十要十有”、集镇管理“十五不准”》及《评选“十星级”文明卫生镇直机关的通知》等一系列地方规范性文件。

为加强镇容镇貌的管理,划分了各单位责任区,政府与其签订了门前四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设施)责任状,由单位负责人负总责,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实施,采取分片包段、责任包干、奖惩挂钩的措施;同时新购置压缩式全封闭垃圾保洁车,设置了80个垃圾箱,修建了服务年限为50-100年的垃圾填埋场,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日清运垃圾3吨,并对垃圾进行了消毒和填埋处理;近几年先后投资600万元整治集镇河道,并把河道管理纳入“四包”范围。今年,镇政府又制定了防止河道污染管理办法,根本解决河道污染问题,使河水变得清澈见底;加强集镇交通秩序、卫生秩序、市场秩序和综合治理,实行严管重罚,对沿街经营个体户要求座摊归店,游摊归点。通过整治,我镇基本杜绝了乱停乱靠、乱堆、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拉乱挂等不良习惯。同时进一步规范窗口行业,要求服务人员和执法人员实行亮证经营,挂牌上岗。

尽管我们在“楚天杯”创建活动中取得一些成效,但在城镇规划建设管理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待我们去进一步克服。我们将进一步按省建设厅鄂建[2008]49号文件的标准,建立长

8.效机制,借助 “楚天杯” 创建工作的平台,努力使我们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我们将继续坚持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大力实施“矿业立镇、项目强镇、种养富镇、和谐兴镇”四镇战略,加速推进全国磷化名镇、全省经济强镇、全市“高山明珠”镇的“三镇”目标建设。同时,我们将按照集镇建设规划和“美化形象、完善功能、配套设施、转换类型”的思路,进一步加大投入,一如既往地抓好集镇建设,打造融旅游观光、休闲避暑、特色生态农业为一体的现代化生态旅游文化乡镇,让高山明珠永远璀璨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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