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在全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这次全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动员会议,主要目的是动员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充分认识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研究部署全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圆满完成改革任务。好范文,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www.teniu.cc对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先后召开了县长办公会和书记办公会进行了专题研究。下面,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政府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预算外资金)集中于国库单一账户,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的集中支付机构根据单位批准的预算和用款计划,直接将款项划入商品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账户上的一种制度。我们原来的财政资金拨付方式,是将财政资金拨给各预算单位,并由各单位支付给商品和劳务提供者。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这种财政性资金拨付方式,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在财政支出管理上逐步暴露出种种弊端,主要表现在:预算单位多头、重复、分散设立账户,导致财政性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财政资金过早流出国库,资金经常滞留在预算单位,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财政资金支付过程中缺乏事前监督,支出随意性较大,截留挪用资金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腐败现象;财政资金的具体支付使用情况难以全面掌握,不能及时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准确依据;部分部门、单位人员少,缺少掌握一定会计专业知识的人员,既不能准确、及时的进行会计核算和提供会计信息,也牵扯了单位较多的精力。近几年,针对这些弊端,我们也进行了一些改革。一是实行了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改革,增强了预算约束力。二是从年月开始,稳步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并对采购资金实行了专户直接支付。三是实行了工资集中统一发放。从年月开始对县直行政机关、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从××××年月对乡镇教师工资也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四是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从今年开始,对部分重点建设工程,已经实行了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施工企业。这些改革为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们这次将要进行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一次更为全面彻底的改革,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变三不变”。“一变”,即改变财政资金的支付方式;“三不变”,即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对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
首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是建立廉洁、高效政府的有效途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可以有效解决过去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和多户头存放问题,由层层下拨支出变为国库集中支付,既减少了在途时间,也减少了某些专项资金被层层截留、挪用的现象,有利于财政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取消单位的银行账户,将有效地控制一些执收执罚单位截留坐支、公款私存等现象的发生,从制度上有效遏制腐败,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其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助于强化财政预算执行,是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理财水平的重要措施。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把预算执行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和事中监督,把对支出预算总额的控制变为对每笔支出的控制,使各项支出能严格按预算执行。财政预算部门、支出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机构三者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有机体,有利于加强对财政支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不合理支出;有利于依法理财,真正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从而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第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利于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加快经济发展。目前的分散支出方式,弱化了政府的调控能力。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将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财政资金管理分散,部门和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把预算内、外资金真正统管起来,有计划地组织、调度和调剂资金,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同时,预算单位暂时不需支出的财政性资金,能够全部集中在财政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对资金统一调度和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集中财力,发挥资金的规模优势办大事,充分体现财政资金对经济发展的导向作用。
第四,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规范和强化财政支出监管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方法,是财政资金运作方式的根本性变革。从××××年月份起,省里先后选择部分省直部门和市、县进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为在更大范围上加快推进改革积累了经验,准备了条件。在今年的全省财税工作会议上,韩寓群省长明确
提出:“今年要重点抓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省部门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积极在部分市县试点,尽快在全省推开”。市里也对这项工作作了专门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确定把我县作为改革试点县。因此,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今年省市财政支出管理方式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因此,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充分
认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全力做好这项工作。
二、明确重点,精心组织,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县委、县政府决定,先试点后面上,从今年×月×日起,首批选择个县直部门进行试运行,到×月×日前县直全额行政事业单位全部运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这项工作涉及内容多、范围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必须予以精心筹划,精心准备,精心运作。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总的要求是,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平稳过渡,确保成功。具体工作中,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要明确指导思想。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为: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逐步建立起资金管理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科学、规范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概括起来讲,就是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统一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从而形成“管钱的不拨钱、拨钱的不花钱、花钱的不见钱”的资金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遵循规范操作、明确职责、方便用款、严格预算的原则,稳步实施,逐步推进,确保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更加科学合理、规范有效。
(二)要健全完善制度。制度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一项新生事物,改革工作更是处于探路和摸索阶段,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运用。特别是对于一些配套改革措施,上级也没有明确的指示和要求,很多东西需要我们探讨研究、创新思路。因此,我们一定要解放思想,摆脱传统的思维方式和理财模式的束缚,大胆地试、大胆地干。同时,要在不断地摸索前进中,及时总结经验,弥补不足,逐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运作机制,用制度规范操作,靠制度提高效率,推进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从目前的情况看,最迫切的是单位抓紧时间做好银行账户资金移缴、清理工作,保证传统支付模式向国库集中支付模式平稳过渡。
(三)要规范操作程序。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一项程序性、规范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不能有任何的疏忽和纰漏。首要的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研究制定明确的资金收缴、支付程序,并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要根据《改革方案》的要求,对收缴、支付程序进一步细化明确,以清晰的步骤、简明的方法,使各项程序更加规范,更具可操作性。要建立和完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库管理运作系统,保证准确、及时地反映国库每天的收支情况、资金活动情况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确保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规范、有序地高效运行。
(四)要统筹协调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增强改革的主体意识,顾全大局,恪尽职守,搞好配合。财政部门作为这次改革的牵头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方案要尽可能周全,工作要尽可能细致,做到改革过程不影响单位工作,不影响机关运行,不影响业务开展,做到紧张有序,手续完备,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要牢固树立为预算单位服务的意识,做到既坚持原则,又热情服务,切实为单位理好财,为政府把好关。要主动与部门和单位多沟通、多协调,形成改革合力,把改革不断推向深入。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坚决防止和及时纠正不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收支行为。金融部门要依照程序,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开具的支付令支付资金。从而形成各部门、各单位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的良好格局,推进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领导,严肃纪律,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省、市的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紧密配合,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好改革大局。
一是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同志,能否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工作的成效。每次改革实际上都是一次利益的再分配、再调整,都不可避免地要触及某一方面或某一部分人的利益。因此,改革难免会遇到阻力,有时候阻力还很大。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树立大局意识,排除阻力,克服困难,大张旗鼓地宣传改革,坚定不移地支持改革,努力做改革的排头兵,同时,要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工作,形成人人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在这里特别强调,严格的组织纪律是改革顺利推进的必要保证。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保持高度的组织纪律性,把支持改革,落实改革措施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做到“四严”。即:严格保管各类账簿,严格按规定时间交接账款,严禁转移资金、突击花钱、集中报销,严禁变相开设银行账户。县纪委、县监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严明纪律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顺利实施的通知》,这次会上也已经印发给大家,会后要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对违反工作纪律的部门和人员,将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严惩不怠。
二是紧密配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由财政部门统一办理和具体承担各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业务,但并不改变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部门经费继续实行包干办法,预算单位包干经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财务管理权不变,支出审批权不变,原单位固定资产仍由各单位管理,原单位债权债务仍由各预算单位负责,未经县政府批准,不准私自举借新的债务。各预算单位在“三权不变”的原则下,要继续加强对本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的监督管理,努力增收节支,及时足额将收取的资金缴付到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专户,并严格把好资金使用关口。
三是严肃督查。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涉及到部门和单位利益,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必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寓检查监督于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全过程,不放过任何一个工作细节。财政部门要按照工作日程,对工作中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加大检查调度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改革工作平稳推进,顺利进行。
同志们,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县委、县政府适应形势、新任务发展要求做出的重大决定。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尤其是领导同志,要以创新的眼光去认识改革,以健康的心态去适应改革,以积极的言行去支持、配合和实施改革,奋发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全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为促进县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篇:在全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这次全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动员会议,主要目的是动员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充分认识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研究部署全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完成改革任务。对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先后召开了县长办公会和书记办公会进行了专题研究。下面,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政府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预算外资金)集中于国库单一账户,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的集中支付机构根据单位批准的预算和用款计划,直接将款项划入商品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账户上的一种制度。我们原来的财政资金拨付方式,是将财政资金拨给各预算单位,并由各单位支付给商品和劳务提供者。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这种财政性资金拨付方式,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在财政支出管理上逐步暴露出种种弊端,主要表现在:预算单位多头、重复、分散设立账户,导致财政性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财政资金过早流出国库,资金经常滞留在预算单位,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财政资金支付过程中缺乏事前监督,支出随意性较大,截留挪用资金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现象;财政资金的具体支付使用情况难以全面掌握,不能及时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准确依据;部分部门、单位人员少,缺少掌握一定会计专业知识的人员,既不能准确、及时的进行会计核算和提供会计信息,也牵扯了单位较多的精力。近几年,针对这些弊端,我们也进行了一些改革。一是实行了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改革,增强了预算约束力。二是从98年8月开始,稳步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并对采购资金实行了专户直接支付。三是实行了工资集中统一发放。从202_年4月开始对县直行政机关、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从202_年6月对乡镇教师工资也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四是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从今年开始,对部分重点建设工程,已经实行了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施工企业。这些改革为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们这次将要进行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一次更为全面彻底的改革,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变三不变”。“一变”,即改变财政资金的支付方式;“三不变”,即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对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
首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是建立廉洁、高效政府的有效途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可以有效解决过去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和多户头存放问题,由层层下拨支出变为国库集中支付,既减少了在途时间,也减少了某些专项资金被层层截留、挪用的现象,有利于财政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取消单位的银行账户,将有效地控制一些执收执罚单位截留坐支、公款私存等现象的发生,从制度上有效遏制~,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其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助于强化财政预算执行,是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理财水平的重要措施。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把预算执行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和事中监督,把对支出预算总额的控制变为对每笔支出的控制,使各项支出能严格按预算执行。财政预算部门、支出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机构三者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有机体,有利于加强对财政支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不合理支出;有利于依法理财,真正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从而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第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利于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加快经济发展。目前的分散支出方式,弱化了政府的调控能力。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将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财政资金管理分散,部门和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把预算内、外资金真正统管起来,有计划地组织、调度和调剂资金,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同时,预算单位暂时不需支出的财政性资金,能够全部集中在财政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对资金统一调度和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集中财力,发挥资金的规模优势办大事,充分体现财政资金对经济发展的导向作用。
第四,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规范和强化财政支出监管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方法,是财政资金运作方式的根本性变革。从~年10月份起,省里先后选择部分省直部门和市、县进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为在更大范围上加快推进改革积累了经验,准备了条件。在今年的全省财税工作会议上,韩寓群省长明确提出:“今年要重点抓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省部门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积极在部分市县试点,尽快在全省推开”。市里也对这项工作作了专门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确定把我县作为改革试点县。因此,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今年省市财政支出管理方式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因此,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全力做好这项工作。
二、明确重点,精心组织,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县委、县政府决定,先试点后面上,从今年8月1日起,首批选择28个县直部门进行试运行,到10月1日前县直全额行政事业单位全部运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这项工作涉及内容多、范围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必须予以精心筹划,精心准备,精心运作。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总的要求是,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平稳过渡,确保成功。具体工作中,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要明确指导思想。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为: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逐步建立起资金管理
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科学、规范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概括起来讲,就是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统一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从而形成“管钱的不拨钱、拨钱的不花钱、花钱的不见钱”的资金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遵循规范操作、明确职责、方便用款、严格预算的原则,稳步实施,逐步推进,确保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更加科学合理、规范有效。
(二)要健全完善制度。制度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一项新生事物,改革工作更是处于探路和摸索阶段,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运用。特别是对于一些配套改革措施,上级也没有明确的指示和要求,很多东西需要我们探讨研究、创新思路。因此,我们一定要解放思想,摆脱传统的思维方式和理财模式的束缚,大胆地试、大胆地干。同时,要在不断地摸索前进中,及时总结经验,弥补不足,逐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运作机制,用制度规范操作,靠制度提高效率,推进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从目前的情况看,最迫切的是单位抓紧时间做好银行账户资金移缴、清理工作,保证传统支付模式向国库集中支付模式平稳过渡。
(三)要规范操作程序。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一项程序性、规范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不能有任何的疏忽和纰漏。首要的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研究制定明确的资金收缴、支付程序,并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要根据《改革方案》的要求,对收缴、支付程序进一步细化明确,以清晰的步骤、简明的方法,使各项程序更加规范,更具可操作性。要建立和完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库管理运作系统,保证准确、及时地反映国库每天的收支情况、资金活动情况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确保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规范、有序地高效运行。
(四)要统筹协调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增强改革的主体意识,顾全大局,恪尽职守,搞好配合。财政部门作为这次改革的牵头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方案要尽可能周全,工作要尽可能细致,做到改革过程不影响单位工作,不影响机关运行,不影响业务开展,做到紧张有序,手续完备,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要牢固树立为预算单位服务的意识,做到既坚持原则,又热情服务,切实为单位理好财,为政府把好关。要主动与部门和单位多沟通、多协调,形成改革合力,把改革不断推向深入。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坚决防止和及时纠正不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收支行为。金融部门要依照程序,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开具的支付令支付资金。从而形成各部门、各单位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的良好格局,推进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领导,严肃纪律,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省、市的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紧密配合,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好改革大局。
一是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同志,能否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工作的成效。每次改革实际上都是一次利益的再分配、再调整,都不可避免地要触及某一方面或某一部分人的利益。因此,改革难免会遇到阻力,有时候阻力还很大。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树立大局意识,排除阻力,克服困难,大张旗鼓地宣传改革,坚定不移地支持改革,努力做改革的排头兵,同时,要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工作,形成人人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在这里特别强调,严格的组织纪律是改革顺利推进的必要保证。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保持高度的组织纪律性,把支持改革,落实改革措施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做到“四严”。即:严格保管各类账簿,严格按规定时间交接账款,严禁转移资金、突击花钱、集中报销,严禁变相开设银行账户。县纪委、县监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严明纪律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顺利实施的通知》,这次会上也已经印发给大家,会后要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对违反工作纪律的部门和人员,将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严惩不怠。
二是紧密配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由财政部门统一办理和具体承担各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业务,但并不改变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部门经费继续实行包干办法,预算单位包干经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财务管理权不变,支出审批权不变,原单位固定资产仍由各单位管理,原单位债权债务仍由各预算单位负责,未经县政府批准,不准私自举借新的债务。各预算单位在“三权不变”的原则下,要继续加强对本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的监督管理,努力增收节支,及时足额将收取的资金缴付到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专户,并严格把好资金使用关口。
三是严肃督查。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涉及到部门和单位利益,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必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寓检查监督于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全过程,不放过任何一个工作细节。财政部门要按照工作日程,对工作中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加大检查调度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改革工作平稳推进,顺利进行。
同志们,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县委、县政府适应形势、新任务发展要求做出的重大决定。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尤其是领导同志,要以创新的眼光去认识改革,以健康的心态去适应改革,以积极的言行去支持、配合和实施改革,奋发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全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为促进县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篇:在全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这次全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动员会议,主要目的是动员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充分认识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研究部署全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圆满完成改革任务。对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先后召开了县长办公会和书记办公会进行了专题研究。下面,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政府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预算外资金)集中于国库单一账户,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的集中支付机构根据单位批准的预算和用款计划,直接将款项划入商品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账户上的一种制度。我们原来的财政资金拨付方式,是将财政资金拨给各预算单位,并由各单位支付给商品和劳务提供者。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这种财政性资金拨付方式,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在财政支出管理上逐步暴露出种种弊端,主要表现在:预算单位多头、重复、分散设立账户,导致财政性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财政资金过早流出国库,资金经常滞留在预算单位,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财政资金支付过程中缺乏事前监督,支出随意性较大,截留挪用资金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腐败现象;财政资金的具体支付使用情况难以全面掌握,不能及时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准确依据;部分部门、单位人员少,缺少掌握一定会计专业知识的人员,既不能准确、及时的进行会计核算和提供会计信息,也牵扯了单位较多的精力。近几年,针对这些弊端,我们也进行了一些改革。一是实行了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改革,增强了预算约束力。二是从98年8月开始,稳步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并对采购资金实行了专户直接支付。三是实行了工资集中统一发放。从202_年4月开始对县直行政机关、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从202_年6月对乡镇教师工资也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四是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从今年开始,对部分重点建设工程,已经实行了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施工企业。这些改革为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们这次将要进行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一次更为全面彻底的改革,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变三不变”。“一变”,即改变财政资金的支付方式;“三不变”,即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对此,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
首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是建立廉洁、高效政府的有效途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可以有效解决过去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和多户头存放问题,由层层下拨支出变为国库集中支付,既减少了在途时间,也减少了某些专项资金被层层截留、挪用的现象,有利于财政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取消单位的银行账户,将有效地控制一些执收执罚单位截留坐支、公款私存等现象的发生,从制度上有效遏制腐败,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其次,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助于强化财政预算执行,是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理财水平的重要措施。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把预算执行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和事中监督,把对支出预算总额的控制变为对每笔支出的控制,使各项支出能严格按预算执行。财政预算部门、支出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机构三者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有机体,有利于加强对财政支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不合理支出;有利于依法理财,真正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从而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第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利于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加快经济发展。目前的分散支出方式,弱化了政府的调控能力。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将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财政资金管理分散,部门和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把预算内、外资金真正统管起来,有计划地组织、调度和调剂资金,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同时,预算单位暂时不需支出的财政性资金,能够全部集中在财政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对资金统一调度和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集中财力,发挥资金的规模优势办大事,充分体现财政资金对经济发展的导向作用。
第四,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规范和强化财政支出监管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方法,是财政资金运作方式的根本性变革。从202_年10月份起,省里先后选择部分省直部门和市、县进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为在更大范围上加快推进改革积累了经验,准备了条件。在今年的全省财税工作会议上,韩寓群省长明确提出:“今年要重点抓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省部门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积极在部分市县试点,尽快在全省推开”。市里也对这项工作作了专门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确定把我县作为改革试点县。因此,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今年省市财政支出管理方式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的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因此,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全力做好这项工作。
二、明确重点,精心组织,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要明确指导思想。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为: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逐步建立起资金管理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科学、规范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概括起来讲,就是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统一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从而形成“管钱的不拨钱、拨钱的不花钱、花钱的不见钱”的资金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遵循规范操作、明确职责、方便用款、严格预算的原则,稳步实施,逐步推进,确保财政国库管理体制更加科学合理、规范有效。
(二)要健全完善制度。制度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一项新生事物,改革工作更是处于探路和摸索阶段,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运用。特别是对于一些配套改革措施,上级也没有明确的指示和要求,很多东西需要我们探讨研究、创新思路。因此,我们一定要解放思想,摆脱传统的思维方式和理财模式的束缚,大胆地试、大胆地干。同时,要在不断地摸索前进中,及时总结经验,弥补不足,逐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运作机制,用制度规范操作,靠制度提高效率,推进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从目前的情况看,最迫切的是单位抓紧时间做好银行账户资金移缴、清理工作,保证传统支付模式向国库集中支付模式平稳过渡。
(三)要规范操作程序。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一项程序性、规范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不能有任何的疏忽和纰漏。首要的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研究制定明确的资金收缴、支付程序,并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要根据《改革方案》的要求,对收缴、支付程序进一步细化明确,以清晰的步骤、简明的方法,使各项程序更加规范,更具可操作性。要建立和完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库管理运作系统,保证准确、及时地反映国库每天的收支情况、资金活动情况及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确保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规范、有序地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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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统筹协调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增强改革的主体意识,顾全大局,恪尽职守,搞好配合。财政部门作为这次改革的牵头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方案要尽可能周全,工作要尽可能细致,做到改革过程不影响单位工作,不影响机关运行,不影响业务开展,做到紧张有序,手续完备,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要牢固树立为预算单位服务的意识,做到既坚持原则,又热情服务,切实为单位理好财,为政府把好关。要主动与部门和单位多沟通、多协调,形成改革合力,把改革不断推向深入。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坚决防止和及时纠正不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收支行为。金融部门要依照程序,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开具的支付令支付资金。从而形成各部门、各单位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团结协作、密切配合的良好格局,推进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领导,严肃纪律,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省、市的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紧密配合,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好改革大局。
一是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同志,能否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工作的成效。每次改革实际上都是一次利益的再分配、再调整,都不可避免地要触及某一方面或某一部分人的利益。因此,改革难免会遇到阻力,有时候阻力还很大。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树立大局意识,排除阻力,克服困难,大张旗鼓地宣传改革,坚定不移地支持改革,努力做改革的排头兵,同时,要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工作,形成人人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在这里特别强调,严格的组织纪律是改革顺利推进的必要保证。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保持高度的组织纪律性,把支持改革,落实改革措施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做到“四严”。即:严格保管各类账簿,严格按规定时间交接账款,严禁转移资金、突击花钱、集中报销,严禁变相开设银行账户。县纪委、县监察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严明纪律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顺利实施的通知》,这次会上也已经印发给大家,会后要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对违反工作纪律的部门和人员,将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严惩不怠。
二是紧密配合。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由财政部门统一办理和具体承担各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业务,但并不改变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部门经费继续实行包干办法,预算单位包干经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财务管理权不变,支出审批权不变,原单位固定资产仍由各单位管理,原单位债权债务仍由各预算单位负责,未经县政府批准,不准私自举借新的债务。各预算单位在“三权不变”的原则下,要继续加强对本单位内部财务会计的监督管理,努力增收节支,及时足额将收取的资金缴付到国库单一账户或财政专户,并严格把好资金使用关口。
三是严肃督查。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涉及到部门和单位利益,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必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寓检查监督于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全过程,不放过任何一个工作细节。财政部门要按照工作日程,对工作中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加大检查调度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改革工作平稳推进,顺利进行。
同志们,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县委、县政府适应形势、新任务发展要求做出的重大决定。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尤其是领导同志,要以创新的眼光去认识改革,以健康的心态去适应改革,以积极的言行去支持、配合和实施改革,奋发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全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为促进县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篇:浅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浅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摘要]摘要: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公共财政的必然选择。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同时也遇到了重重阻力,离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对此,本文拟从加强改革的认识、解决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的委托代理问题以及深化配套改革、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等角度来探讨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关键词]国库改革问题
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概述
(一)什么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我国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现阶段建立现代财政国库制度的核心内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改变现行的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程序,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预算单位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直接从单一账户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是解决财政资金使用中诸多问题的治本之策,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大措施,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公共财政的必然选择。目前,已有33个省份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并向城市、县级推进。按照中央的统一设计和要求,202_年起我国将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现状
近几年来,财政工作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实现宏观调控,稳定经济发展,加大监督力度,实现资金优化配置,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推行政府采购。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就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在预算单位动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商品、劳务和支付款项时,由其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这改变了过去先将财政资金层层拨付到预算单位,再由预算单位分散支付给收款人的做法,从而有效减少中间环节,减少资金占用,方便单位及时用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了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订出台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并由中央财政选择国家水利部等6家中央单位率先开始试点,财政部门对各试点单位的经费不再事先预拨,资金的使用,由各单位根据细化的预算自主决定,财政部门核对后由单一账户进行转账结算。在实际支付之前,所有的资金都集中在国库,财政部门可以统一调度。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有效防止了财政资金被挤占、截留、挪用等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确保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可以说,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调整了相关主体的既得利益,从而影响了制度执行的积极性
国库集中支付是一项需要代理银行和各级政府、单位全力配合协作的系统工程,一旦这些主体的既得利益受到破坏,制度执行起来就会异常困难。在传统的财政收支管理方式下,财政预算性比较弱,资金按额度拨付给各个预算部门,预算部门具有很大的自主权,可以通过挪用、挤占、坐收坐支等方式实现部门利益;对于银行来说能获得大量的信贷资金,并且就业务处理而言也比较简单。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预算单位必须专款专用,在资金支配上受到很大的限制,并且由于账户分立核算,年底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用事业经费冲抵行政经费的缺口,原有的一些不规范的资金使用行为被严格限制;而银行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处理比以往复杂得多而手续费却很少的业务,而且还面临着诸如垫付资金、资金损失等风险,这些都对利益主体的积极性造成了非常严重的打击,使得该支付制度实施起来比较困难。
(二)支付流程比较繁琐并且难以依法理财
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从项目发生到预算单位或供应商收到资金需要经历二十多个环节,任何环节出问题就会影响整个工作流程,大大降低了工作效率。在政府制定采购计划时,由于审批程序复杂致使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账,从而对工作进度和资金使用效率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并且由于财政资金性质复杂,涉及的业务和部门比较繁琐,不仅增加了相关部门的工作量,而且也使得支付效率相对低下。另外,由于预算批复时间在每年的3-4月份,而在此之前往往有些经常性专项由于没有预算指标无法支出,迫使预算单位利用其他项目资金垫付或者延迟专项支付,导致预算项目的混用和窜用,难以满足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依法理财的要求。
(三)业务模式存在一定的缺陷
由于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处理每一笔支出均需要由预算单位主动发起,所以对于诸如银行代扣代缴业务(税款、电话费、水电费、物业费)的扣缴等被动扣款业务还难以运用目前的业务模式进行处理,否则委托代收的“零余额”账户就会出现“负余额”,滞纳金的问题随机产生,致使需要保留一些预算单位的基本账户。并且现有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下一年的经费的拨付指标参照本资金的使用情况,这样容易导致预算单位年终大量支取零余额账户资金,把不该财政用款的支出也用财政经费支出或者采用提取现金方式、转储大额定期存单以及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划拨资金的方式使年终零余额账户不会出现结余,以避免财政会因本的资金未用完而减少单位下一的经费。
三、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对策
(一)提高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
编制预算时应将以“基数加增长”编制方法为主的改变为“零基预算加项目预算”、“因素编制法”为主再与其他方法相结合,这样可以综合考虑税源情况、政策性减收和经济增长预期等多因素的基础上进行预算编制;在编制支出预算时将预算工作分支细化,并结合单位当年的财力状况和实际需求对支出额度、方向和用途等做出具体核定。在执行预算时候要做到统筹兼顾,不断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严禁随意超越预算、扩大预算范围和调整预算等行为发生。
(二)要进一步推进和细化预算编制改革
财政资金不再区分预算内外。即将所有的财政资金都纳入预算,从而使国库收支真实反映所有的财政收支状况,并使所有的财政收支都纳入国库的管理和监督范围。改变预算的历年制为跨年制。我国的预算是1月1日到12月30日,即历年制,但审批预算的各级人大一般都是在3月或更晚一些时候开会,这使得前几个月的预算执行缺乏法律依据。我国可以借鉴国外实行跨年制,这样可使预算草案在预算执行前就得以通过,全年的预算都有法律依据。细化预算科目,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部门预算具体而准确,而我国目前的预算编制比较粗糙、预算科目比较笼统,不利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运行,所以有必要从功能上、性质上进行预算科目规范分类,建立多级预算体系,每项支出都要有相应的科目,并在一套科目中反映。
(三)简化业务流程,提高资金支付效率
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进一步简化用款计划审批程序,特别是
要简化财政内部对用款计划的审批环节。如对人员和公用经费的审批程序可直接报送到国库部门予以审批,或直接按照均衡拨款的原则在每月底自动产生下达用款计划;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门的审批时限,尽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保证单位及时用款;改进和简化资金清算程序,节省清算时间,延长单位使用资金的时间,方便单位用款。同时,建议人民银行制定电子住处的使用和管理办法,逐步取消纸技凭证的传递,实现网上资金的无纸化清算。
(四)协调各利益主体的利益
财政会计、代理银行、国库和预算单位等都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的利益主体,虽然它们之间存在着博弈关系,看似利益冲突,实际上只要它们相互鼎力配合协作,完全可以使各利益主体的利益最大化,实现“共赢”。例如,代理银行和国库之间加强沟通和联系,代理银行认真把关,决不允套取国库资金的现象发生,否则取消其代理资格;与此同时,国库也应积极配合代理银行的工作,及时清算代理银行的代垫资金,如果由于财政困难等原因难以及时清算,则应该及时和代理银行沟通协商,把代理银行的代垫资金作为政府的贷款处理,及时还本付息。只有互惠互利,确保各方的利益,才能顺利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202_年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推行的第十年。被称为一场“财政革命”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给我国预算执行管理制度带来了根本性变革,确立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我国财政财务管理中的核心基础性地位。随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扎实有序推进,我国实现了财政资金运行由“中转”变为“直达”,财政资金运行监控能力和使用效益大幅提高,基层预算单位每一笔收缴和支付信息,都可以实时传输到财政部门。同时,财政资金运行安全得到切实保障,通过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实现了财政部门对预算执行全过程的实时、明细和智能监控。
参考文献:[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2]财政部国库司。国库集中支付基本业务释要
(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J].预算管理与会计,202_,(7)。
[3] 寇铁军.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本分析[J].北财经大学学报,202_(4).[4]李安泽.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的四条过渡路径[J].当代财经,202_(7).[5]刘敏.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J].企业研究,202_(12).
第五篇:在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在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区委、区政府召开这次全区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主要目的是动员区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充分认识实施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研究部署全区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全区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这
项工作,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先后召开了区长办公会、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向区委作了汇报。下面,根据区委、区政府研究的意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是指政府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预算外资金)集中于一家银行帐户,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的集中支付机构根据单位批准的预算和用款计划,直接将款项划入商品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帐户上的一种制度。现行的财政资金拨付方式,是将财政资金拨给各预算单位设立的多重帐户中,并由各单位支付给商品和劳务提供者。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这种财政性资金拨付方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在财政支出管理上逐步暴露出种种弊端,主要表现在:预算单位多头、重复、分散设立帐户,导致财政性资金活动透明度不高;财政资金过早流出国库,大量资金经常滞留在预算单位,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财政资金支付过程中缺乏事前监督,支出随意性较大,截留挪用资金问题时有发生,甚至出现腐败现象;财政资金的具体支付使用情况难以全面掌握起来,不能及时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准确依据;部分部门、单位人员少,缺少掌握一定会计专业知识的人员,既不能准确、及时的进行会计核算和提供会计信息,也牵扯了单位较多的精力。因此,必须对现行的财政支出管理进行改革,建立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并高度重视,全力做好这项工作。
首先,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是建立廉洁、高效政府的有效途径。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后,可以有效解决过去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和多户头存放问题,由过去的财政向多头拨款变为向一头拨款,由单位分散存放变为单一帐户集中存放,由层层下拨支出变为财政集中支付,财政资金的支付不再需要层层划转,既减少了在途时间,也减少了某些专项资金被层层截留、挪用的现象。有利于财政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取消单位的银行账户,将有效地控制一些执收执罚单位收入不上缴财政、截留坐支、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现象的发生。同时,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财政部门将定期向各统管单位提供会计报表,办理财务公开,可以从制度上有效的遏制腐败,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其次,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有助于强化财政预算执行,是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理财水平的重要措施。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后,把预算执行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和事中监督,把对支出预算总额的控制变为对每笔支出的控制,使各项支出能严格按预算执行,从而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此外,目前我区各单位会计人员业务素质不一,财务管理跟不上,已远远不能适应新会计制度的要求,不利于“效益”财政的实施。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后,由财政部门抽调专业人员,统一办理会计核算,统一管理会计档案,便于单位查帐、审核、利用和管理,一切业务采取电算化管理,有利于及时掌握资金支出情况,提高理财水平。
第三,实施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有利于健全财政监督机制,是完善财政支出管理的必要措施。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后,财政部门内部实行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相对分开。财政预算部门、支出单位、财政集中支付机构三者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有机体,有利于加强对财政支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杜绝不合理支出,有利于依法理财,真正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
第四,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有利于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加快经济发展。目前的分散支出方式,弱化了政府的调控能力。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后,彻底取消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将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财政资金管理分散,部门和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把预算内、外资金真正统管起来,有计划地组织、调度和调剂资金,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同时,预算单位暂时不需支出的财政性资金,能够全部集中在财政单一帐户,由财政部门对资金统一调度和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集中财力,发挥资金的规模优势办大事,充分体现财政资金对经济发展的导向作用。
第五,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是形势和改革的需要。建立和完善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是规范和强化财政支出监管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方法,是财政资金运作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年,财政
部制定并下发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目前,各级将财政集中支付制度作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重大改革积极推行。截止年底,全省已有三分之一的县市区实行。从全市情况看,部分市直单位、钢城区所有区直单位已经实行。按照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今年财政工作的重点应放在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和财政集中支付改革上,省直及各市、地、县的财政集
中支付改革工作,年要正式启动。因此,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今年财政支出管理形势的迫切需要。
第六,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我区已有了初步的实践。近几年来,我区进行的一系列财政改革,为全面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提供了有利条件。一是推行预算编制改革,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的综合零基预算,增强了预算约束力。二是稳步实施了政府采购制度。从年月开始对纳入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实行了财政直接支付。三是实行财政集中统一发放工资。从年月开始对区直行政机关、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实行了财政集中支付,从年月对乡镇(办事处)行政人员必保工资及教师工资上划区级管理,实行了财政集中支付。这些改革是财政集中支付制度的组成部分,为全面实施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为了使财政集中支付制度能够在我区全面推开,区财政局在外出学习、人员培训、制度建设、大厅改造、设备安装调试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前期准备工作。应该说,目前我区启动财政集中支付制改革的主客观条件已经成熟,只要大家思想认识一致,一定能够顺利完成这项改革。
二、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预算管理改革的继续和深化,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取消、三不变、四统一”。“一取消”即取消单位银行账户;“三不变”即单位的财务收支自主权不变,单位的内部理财机制不变,单位预算安排的资金使用权不变;“四统一”即统一办理会计核算,统一发放工资,统一管理会计档案,统一办理财务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推行单一帐户制度。财政集中支付机构在商业银行开设单一银行帐户,各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通过这一帐户进行核算。各单位原有银行账户一律取消,由莱城区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销户手续和会计资料的交接。二是规范支付办法。各预算单位支出按资金性质和用途划分为工资支出、购买支出、零星支出、专项支出。各类支出由财政集中支付机构分别按不同程序支付:工资支出,继续采取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办法,按照统一发放工资的规定和程序支付。购买支出,按照政府采购的品目和规定,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支出项目,由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财政集中支付机构将采购资金直接拨付给商品和劳务提供者。零星支出,实行单位备用金制度,由集中支付机构根据各单位的业务特点和工作需要,结合年初包干经费和预算外收支规模核定备用金限额。预算单位定期到集中支付机构报账,各预算单位一次性零星支出超过规定限额的,由集中支付机构采取转帐支付。专项支出,对专项支出实行跟踪管理,按进度支付,由集中支付机构按专项资金用途审核,将资金直接支付给项目承担单位或商品及劳务的提供者。三是实行单位领报制度。实行集中支付后,各预算单位设置一名报帐员,具体负责到财政集中支付机构办理经费领报事宜,各单位按规定时间随时到支付中心报账。各单位所有原始凭证必须符合有关财经纪律的要求,经集中支付中心审核后报销入账。单位审批人和经办人要对审批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实行财政集中支付的范围是区级党政群机关、检法司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启动时间定于月日。这项工作涉及内容多、范围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必须予以精心筹划,精心准备,精心运作。区委、区政府对这项工作总的要求是,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平稳过渡,确保成功。在实施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以下几点:
第一,认真做好单位帐户封存冻结工作。这是实施集中支付工作的第一步,也是关键性的一步。这项工作由区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法院、监察、财政、审计、各金融机构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成立封存冻结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区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严要求,快节奏,高质量地抓好落实。一是封存冻结各单位在银行设立的所有账户。无论是财政部门批准设立,还是自行设立的银行账户,一律予以封存冻结。二是对各单位所有库存现金,一律就地封存,库存现金无论多少,一分钱也不能动支挪用。三是对各单位会计账务进行冻结。各单位的总账、分类帐、明细账,一律不准改动、不准调整。帐户封存冻结工作务必于今天全面落实到位。
第二,及时做好单位帐务交接工作。交接要与封存冻结同步进行。各单位帐务交接工作由区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以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为成员,成立若干交接工作小组,及时开展工作。一是移交资金。银行账户冻结后要立即将各单位账户余额资金全部划转到支付中心单一账户。余额资金全部移交后,银行账户立即撤销。对于职工个人欠款、外借资金,要在日内归还到位,日内仍尚未归还到位的,要查明原因,必要时可启动司法程序,及时追回资金。二是移交账务。各单位要立即结账、平账,填制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各种移交报表,在监察、财政、审计部门的共同监督下办理账目、印鉴等相关交接手续,各工作小组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整个交接工作在区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第三,全面启动、运转集中支付工作。在各单位账户、财务、资金被封存冻结并移交的同时,财政集中支付工作要全面启动,进入新的工作程序。各单位从现在起,设置报账员,由报账员及时到支付中心办理各种收、支、缴、拨等会计业务。财政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充分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随时解决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正常运转。
在这里特别强调,严格的组织纪律是改革顺利推进的必要保证。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保持高度的组织纪律性,把支持改革,落实改革措施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区委、区政府研究的意见,明确以下五点:
一是严格按规定时间交接账款。各单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办理资金及账务交接。无故拖延、推迟交接时间而影响改革进程的,一律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严禁转移资金、突击花钱、集中报销。对于擅自转移资金的,一律视为“小金库”资金,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对突击花钱、违规报销的,一律没收违规金额,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是严禁变相开设银行账户。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后,未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各单位一律不准私设银行账户,绝不能出现集中支付账户之外再乱设账户的现象。对私设银行账户的,一经查出,一律视为“小金库”,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是严格保管各类账簿。各单位将交接工作以前发生的所有往来经费账簿就地封存,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妥善保管,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隐匿、销毁、丢失。
五是严明工作纪律。各工作小组、各单位的有关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及时做好清帐、交接等各项工作。工作中因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而影响改革大局的,除进行通报批评外,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领导,为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实施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是省、市的明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紧密配合,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好改革大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根本性措施。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改革,区里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区各大班子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领导小组中的各位领导同志要正确处理工作关系,强化领导和协调,确保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组织、指导和服务等各项工作,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千方百计把改革各个环节的工作做细,防止工作简单化。各部门、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认真负责,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工作,全力做好改革工作。
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后,由财政部门统一办理和具体承担各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业务,但并不改变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部门经费继续实行包干办法,预算单位包干经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财务管理权不变,支出审批权不变,原单位固定资产仍由各单位管理,原单位债权债务仍由各预算单位负责,未经区政府批准,不准私自举借新的债务。各单位财务仍担负着单位预算执行的职责,要积极组织收入,正确执行财政部门批准的经费预算和财务计划,合理安排支出,管理本单位的财产物资。监察、审计以及上级等部门进行的各项检查活动,仍由部门负责,检查时必须先经部门同意后,财政部门再给予配合,提供帐簿、凭证等会计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支出行为的真实性等违规违纪问题由单位负责人、经办人负责。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顾全大局,消除顾虑,积极配合,扎实推进改革。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搞好本单位的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分管同志要亲自抓,财务人员要善始善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决不允许任何人对这项工作的开展设置障碍。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树立起早改早主动、晚改就被动的思想;树立知难而进、与时俱进的思想;树立依法理财、依制用财的思想;树立强化服务、弱化特权的思想,营造一个有利于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浓厚氛围。要坚决克服五种错误观点:即克服“改革”就是“收权”的观点;克服“改革”就是“报账制”的观点;克服“改革”就是重吃“大锅饭”的观点;克服消积畏难的观点;克服“改革”影响收入的观点,对这一点,在这里我代表区委、区政府明确表态,各单位收支预算必须做到全面落实。完不成收入任务的,按欠收比例扣减预算指标;预算安排的资金年终结余的,可结转下年使用,不抵扣下年预算指标;单位向上争取的资金,仍归单位专项使用。财政部门作为这次改革的牵头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方案要尽可能周全,工作要尽可能细致,做到改革过程不影响单位工作,不影响机关运行,做到紧张有序,手续完备,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要牢固树立为预算单位服务的意识,做到既坚持原则,又热情服务,切实为单位理好财,为政府把好关。要主动与部门和单位多沟通、多协调,形成改革合力,把改革不断推向深入。法院在冻结银行账户方面要态度坚决,措施果断,一步到位。监察、审计等部门对违规违纪行为,务必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实施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涉及到部门和单位利益,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必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寓检查监督于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全过程,不放过任何一个工作细节。财政部门要按照工作日程,对工作中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加大检查调度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改革工作平稳推进,顺利进行。
同志们,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区委、区政府适应形势发展要求作出的重大决定。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尤其是领导同志,要以创新的眼光去认识改革,以健康的心态去适应改革,积极地支持、配合和理解改革,奋发进取,扎实工作,确保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顺利实施,促进全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