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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关于在学生社团建立团支部的实施办法
编辑:红叶飘零 识别码:16-1090602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04 00:27:1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吉林大学关于在学生社团建立团支部的实施办法

吉林大学关于在学生社团中建立团支部的实施办法(试行)高校学生社团是高校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发组织建立的大学生群众性团体,具有自发活动,自主管理等特点。在学生社团中建立团支部,是新形势下对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探索,也是对社团发展思路和管理模式的新探索。为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进社团的机制,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渗透力、辐射力,激活团组织在学生社团中的工作模式,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发展的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学生社团团支部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严格遵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章程,团结带领全体社团成员,执行上级共青团组织的决议,坚持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坚持活动的正确导向,繁荣校园文化,促进团员青年成长成才。

学生社团团支部是学生社团在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根据工作需要和社团人数成立的基层团支部。各学生社团团支部必须接受上级团组织的管理指导。

学生社团团支部在校团委的领导下,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团总支的日常管理下开展工作,各社团挂靠院系团委协助校团委和校学生社团联和会团总支对社团团支部进行管理。

学生社团团支部是在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优势的同时,按照有利于联系团员青年、有利于增强内在活力、有利于整合工作力量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基层组织。

学生社团团组织有责任引导学生社团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全面加强对学生社团组织和活动的指导和管理,为校园文化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学生社团团支部建立、运行及撤销

第一条校团委授权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团总支具体指导社团团支部工作,学生社团团支部必须接受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团总支的管理指导。新成立社团成立团支部,经挂靠院系审核,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团总支报送书面申请,经校团委审核同意后方可成立团支部。

第二条学生社团团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任务,社团挂靠院系团委协助校团委和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团总支对社团团支部进行管理。

第三条社团团支书原则上须由社团负责人兼任,社团团支书和社团负责人同时产生,并报校社联团总支登记备案。社团团支书除特殊情况外,须任满一年。社团团支部的其他主要团干部由团支书在社团其他主要负责人中提名,并将新一届支部委员情况上报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团总支登记备案。

第四条学生社团团支部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人。支委成员要做团员和青年的表率,模范地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创新、自觉奉献。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吉林大学正式注册的团员。

(二)在所在社团参加团日活动满一年,并为该社团主要负责人之一。

(三)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良,符合学生团干部的条件。

(四)责任心强,对社团工作和共青团工作较熟悉。

(五)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第五条学生社团团支部成员定期接受上级团组织的培训。学生社团团支部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对流动团员的管理。

第六条每个学生社团团支部成员人数需满足至少30人。

第七条学生社团团支部每届任期一年,任期满不得连任。换届工作参照本章第三条进行。

第八条社团注销或者解散之后,该社团团支部随之解散,其成员由成员所在学院管理,组织关系不变。

第三章学生社团团支部的活动及职责

第九条学生社团团支部保障该社团活动的正确发展方向,推动社团活动的顺利开展,调动社团成员的积极性,支持学生社团的发展建设。

第十条学生社团团支部参与所在社团重大活动的决策,监督本社团重大决议的制定与执行。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团支部建立例会制度,在上级团组织的指导下定期举行活动,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任务。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至少每月一次)。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团支部应经常组织支部成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及时准确地把握本社团成员的思想动态,定期或不定期的汇总上报上级团组织。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团支部一学期内至少有两次以上的“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

第四章学生社团团支部内团员的权利及义务

第十四条一个团籍,两种身份,多重覆盖。社团团员,只在班级团支部注册,只有一个团籍,社团团支部暂不涉及注册团籍问题。社团团支部成员团费只在班级团支部缴纳,不重复缴纳团费。社团团员,不仅是班级团支部成员,同时也是所在社团团支部的成员,参与两个团支部的活动,具有两种身份。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团支部成员必须履行《团章》中规定的所有团员义务,同时享有《团章》中规定所赋予的所有团员权利。根据学生社团团支部的特点,学生社团团支部团员享有以下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认真学习并模范遵守吉林大学关于社团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社团建设献计献策。

(二)积极参加社团团支部的组织活动,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日常活动,在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学生社团团支部成员应接受学生社团全体成员的民主评议。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社团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团员,社团团支部可以给予奖励,并推荐参加学校的各项评优评先。

(四)学生社团团支部可以在征求挂靠院系团委意见的基础上,报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团总支审核,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对象加入党组织。

(五)对于不执行学生社团团支部决议、违反本实施办法的社团团支部成员,可以取消其社团成员资格。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团组织中的团员因各种原因退出学生社团,其所在院系班级的团组织关系不变。

第五章学生社团团支部考评及表彰

第十七条校团委授权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团总支对学生社团团支部进行考核、评比。学生社团团支部应于每学期期末向上级团组织报送有关材料,主动配合其考评工作。

第十八条社团团支部考评与社团评优挂钩,对社团团支部的考评作为学校评定优秀社团的重要考核内容。对于优秀的社团团支部将由校团委授予“优秀团支部”称号,对于优秀的社团团干部将视成绩授予优秀社团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社团团支部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责其整改,对违反管理规定的社团团干部视其情节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或免职的处分。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团支部评比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上述办法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吉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中有关条款制定,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在共青团吉林大学委员会。

第二篇:郑州大学关于在学生社团建立团支部的实施办法(试行)

郑州大学关于在学生社团建立团支部的实施办法(试行)

在学生社团建立团支部,是新形势下对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探索,也是对社团发展思路和管理模式的新探索。为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进社团的机制,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渗透力、辐射力,激活团组织在学生社团中的工作模式,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发展的实际,特制订此实施办法。

第一章

学生社团团支部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严格遵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章程,团结带领全体社团成员,执行上级共青团组织的决议,坚持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坚持活动的正确导向,繁荣校园文化,促进团员青年成长成才。

学生社团团支部是学生社团在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根据工作需要和社团人数成立的基层团支部。各学生社团团支部必须接受上级团组织的管理指导。

学生社团团支部在校团委的领导下,在社团联合会团总支的日常管理下开展工作,各社团挂靠院系团委协助校团委和社联团总支对社团团支部进行管理。

学生社团团支部是在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优势的同时,按照有利于联系团员青年、有利于增强内在活力、有利于整合工作力量的原则,建立起来的基层组织。

学生社团团组织有责任引导学生社团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全面加强对学生社团组织和活动的指导和管理,为校园文化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

学生社团团支部建立及运行

第一条

校团委授权社团联合会团总支具体指导社团团支部工作,学生社团团支部必须接受社团联合会团总支的管理指导。申请成立团支部的社团,经挂靠院系审核,向社团联合会团总支报送书面申请,经校团委审核同意后方可成立团支部。

第二条

学生社团团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团支部应经常组织支部成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及时准确地把握本社团成员的思想动态,定期或不定期的汇总上报上级团组织。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团支部一学期内至少有两次以上的“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

第四章

学生社团团员的权利及义务

第十三条

一个团籍,两种身份,多重覆盖。社团团员,只在班级团支部注册,只有一个团籍,社团团支部暂不涉及注册团籍问题。社团团支部成员团费只在班级团支部缴纳,不重复缴纳团费。社团团员,不仅是班级团支部成员,同时也是所在社团团支部的成员,参与两个团支部的活动,具有两种身份。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团支部成员必须履行《团章》中规定的所有团员义务,同时享有《团章》中规定所赋予的所有团员权利。根据学生社团团支部的特点,学生社团团支部团员享有以下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认真学习并模范遵守郑州大学关于社团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社团建设献计献策。

(二)积极参加社团团支部的组织活动,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日常活动,在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学生社团团支部成员应接受学生社团全体成员的民主评议。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社团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团员,社团团支部可以给予奖励,并推荐参加学校的各项评优评先。

(四)学生社团团支部可以在征求挂靠院系团委意见的基础上,报社团联合会会团总支审核,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对象加入党组织。

(五)对于不执行学生社团团支部决议、违反本实施办法的社团团支部成员,可以取消其社团成员资格。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团组织中的团员因各种原因退出学生社团,其所在院系班级的团组织关系不变。

第五章

学生社团团支部考评及表彰

第三篇:在学生社团组织中建立团支部的研究

在学生社团组织中建立团支部的研究

摘要:新时期,随着高校扩招和教育体制的深化改革,高校团组织建设迎来了新的挑战,团建进社团、团建进公寓成为共青团工作新模式。本文简要论述了在学生社团组织中建立团支部的必要性,并从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模式,最后指出了学生社团建团中值得探索和思考的三个问题。

关键词:学生社团组织;共青团;团支部

近几年,不少高校相继推出了团建进公寓、团建进社团的共青团工作新模式,笔者结合本校社团实际,借鉴其他高校的成功经验,从必要性、工作模式以及值得探索和思考的问题三个方面对在高校学生社团组织中建立团支部作了探索。

一、在学生社团组织中建立团支部的必要性

随着高校扩招和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大学生的组织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学生社团凭借其较高的影响力和较强的凝聚力成为高校中举足轻重的学生团体,成为高校共青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团活动的多样性和广泛性使得社团管理缺乏整体性和统一性,这就需要在社团组织中建立团支部来弥补这一不足,使共青团组织占有更广阔的阵地,具有更强的生命力。

1、社团组织会员之间的深厚感情通过共青团组织的引导有利于形成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减少了社团组织会员的流动性。

高校社团组织是由志趣相投,志同道合的大学生自发组成的学生群体,具有自愿性、灵活性和开放性,这个组织的成员总是处于一个动态平衡中,具有很强的不确定因素,人员流动大、稳定性差、社团机制松散。有人说社团工作是“神龙见首不见尾”,一是指社团成员构成的不合理性,一年级、二年级人数较多,三年级学生聊聊无几,四年级几乎无人参加;二是指社团组织不能善始善终,往往是昙花一现。这种现象不利于社团的良性发展,更谈不上是积累、沉淀优秀的社团文化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我们在社团中建立团支部,凭借社团组织会员间的深厚感情通过团组织的魅力来形成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让社团组织会员有较强的归宿感。

2、学生社团组织的发展不平衡亟需团组织的引导,提升其内涵,以此形成精品社团。

从学生社团的数量和人数、类别变化来看,近年来,学生社团以较快的速度实现了规模化发展。但部分社团定位不准,潜力有待挖掘;还有些社团虎头蛇尾,影响了社团总体的发展水平,亟需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与管理,指导其

开展精品活动,提升内涵,形成精品社团。

3、学生社团组织管理机制不完善,需要团组织加以引导和规范。

从社团的内部管理上来看,有些社团比较混乱,从吸收会员开始,没有条件限制,学生是想进就进,有的甚至成为“同乡会”,严重的违背了社团建立的宗旨,不利于社团的发展。另外,由于学生社团组织是学生自发形成的,所以不管是组织形式还是对会员的管理都缺乏一定的规范性,因此就不可避免的出现组织涣散,人员流动频繁的现象,社团干部也常常是换了一茬又一茬。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在社团组织中建立团支部,以此来规范社团组织内部管理机制。

4、社团组织的迅猛发展需要团组织的监督

随着素质教育的推进,高校社团已经成为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就业息息相关,这就需要我们的团组织从社团性质、活动、财务管理、负责人产生、量化考核等诸多方面进行规定,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完善评比表彰制度。

二、学生社团建团工作思路

1、组织建设

以社团联合会为基础建立基层团总支,由负责社团日常管理的团委老师任团总支书记,社团联合会主席任副书记,团总支下设组织部、宣传部。以各协会为单位建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协会会长兼任,根据需要下设团支部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社团团员同时隶属于班级团支部与其所属的社团团支部,团费交到班级团支部。

社团联合会团总支书记负责监督社团活动的思想导向性,传达上级关于社团活动开展的政策性文件,指导社团联合会开展活动。组织部负责监督社团团支部独立开展的工作,包括社团活动的开展、经费开支、财务管理和内部建制等。宣传部负责掌握社团团支部的活动开展,组织开展大型精品社团活动。

社团团支部书记负责本社团团支部的全面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支委会,传达上级精神,研究制定本支部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本支部的思想教育活动,把思想教育工作与社团活动结合起来。社团团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记录本支部团员活动情况,向社团联合会团总支提出团员发展计划,并做好推优工作。社团团支部宣传委员负责掌握本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及时向社团联合会团总支汇报,组织

开展最佳团日活动。

2、制度建设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社团管理制度,学生社团从申请、审查、成立、开展活动、解散全过程都应该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其次,社团的内部管理也应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入会与退会、社团经费管理与使用、骨干分子的培养、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制度;三是要建立表彰机制,社团团支部跟班级团支部一样,也享有“五四”表彰的权利,同时对于思想积极要求上进的优秀团员也同样具有推优入党的权利。

三、一些值得进一步探索和思考的问题

1、学生社团建团要处理好班级团组织与社团团组织的关系

随着传统意义上的共青团最基本的活动阵地——班级概念的淡化,一定程度上,高校团组织建设迎来了新的挑战,在凝聚力较强、感情较深厚的社团组织中建立团支部已经是势在必行。但是,我们不能操之过急,要选一些发展成熟,机制健全、团员集中、活动经常的社团进行试点,循序渐进的开展,使学生社团成为共青团组织开展工作的有利延伸。

另外,在逐步推进社团建团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好班级团支部和社团团支部的关系。目前虽说班级团支部建制已经不适应高校教育体制改革,但是我们不可否认,班级团支部在“非完全学分制”的今天,在青年学生思想教育方面,仍然起着不可磨灭和不可替代的作用,笔者认为,现今仍然应该以班级团组织管理为主,社团团组织管理为辅,从不同的方面发挥各自的作用,“双管而下”,开创共青团组织建设的新局面。

2、学生社团団建工作要注重对优秀社团干部的选优推优,培训激励

学生社团骨干成员在学生社团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其热情和管理能力是影响学生社团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因此,要高度重视对学生社团骨干队伍的培训工作。通过选拔优秀团员参加学院党校学习,提高学生社团骨干的多方面素质,增强学生社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通过学年团员评议活动,进行推优选优工作,调动团员参与学生社团活动的积极性,使学生成为共青团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

3、要以“団建进社团”为基础做好“党建进社团工作”。

高校学生社团是高校学生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基于共同兴趣爱好,本着自愿的原则组成的学生群众性组织。它不是学校的官方组织,有着不稳定性、松散性、流动性和缺乏约束性等特点。在这样一个学生组织中,如果有若干学生党员,对于青年学生的思想引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是否需要建立学生党支部,如何平衡学生社团的松散性和党组织的严谨性,如何发挥党组织的表率作用和领导作用。在学生社团中,能否得到同学们的认同、接纳和支持,这些都是一个长期值得探索的问题。

总之,在社团组织中建立团支部是新时期下共青团工作的大胆尝试,在实践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的给予支持、倾注热情、共同努力,当前高等教育的蓬勃发展为我们提供更有利的条件,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社团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努力!

第四篇:吉林大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吉林大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教师以外系列)

为了准确客观评价学校各类工作人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激励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综合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聘任、晋升、奖惩和确定待遇等提供依据,促进学校各项事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令第652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我校专职教师以外的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在职职工;

(二)以A类、B类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和管理的职工(不含项目聘用人员)。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分层与分类考核的原则。

(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内的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管理、服务的创新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

和贡献;

廉,主要考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表现。

根据人员分类,具体按党政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三类进行考核。依据岗位不同,考核侧重点不同。

(一)党政管理类

党政管理岗位主要考核其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等的情况。

(二)专业技术类

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考核其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工作计划的情况和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

(三)工勤类

工勤岗位主要考核其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工作计划的情况和服务质量等。

对于有兼职情况的职工,考核其主要岗位履职情况,并兼顾其承担的其他工作。

四、考核时间

考核的考核期为每年的1月至12月,考核工作于当年的12月份进行。

五、组织实施

(一)考核组织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校领导构成,负责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结果的确定及特殊问题的处理;

2.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处)、人社处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构

成,负责学校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处。

3.各中层单位成立本单位考核实施小组,其中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考核实施小组由本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代表构成,教学科研单位实施小组由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教师(专业技术)代表构成,负责中层单位考核的具体实施。

(二)考核细则

各中层单位实施小组应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细则,并报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考核程序

1.各中层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考核实施细则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初步拟定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并将初步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核结果报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公示有异议的,各单位考核实施小组应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上报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如存在特殊问题,应形成详细书面材料上报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

2.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将各单位考核情况汇总后,报工作小组审议,由工作小组确定各单位考核结果;如有极特殊情况,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向各中层单位反馈本单位考核结果,同时公布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各单位考核实施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将考核结果告知个人。

六、考核档次及标准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

(一)党政管理岗位人员考核各档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

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一般;组织纪律一般,工作责任心一般,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不足,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工作中发生较小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核各档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基本合格:政治、业务素质一般;组织纪律一般,专业技术水平一般,责任心一般,主动性较差;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发生较小失误。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三)工勤岗位人员考核各档次的基本标准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一般;业务能力一般;工作责任心一般,主动性较差;遵守工作纪律方面存在不足。

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

七、特殊情况考核档次的确定

(一)考核内考勤情况差,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含)、不足30个工作日的,旷工累计超过3个工作日(含)、不足15个工作日的,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0次(含)的,其考核结果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二)考核内考勤情况极差,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的,旷工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含)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三)考核内病假累计6个月(含6个月,并按足月计算)以上的人员,不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档次。

(四)考核内新聘的非初次就业的人员,可根据需要在征求其原单位工作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档次。

(五)经组织批准派出学习、培训、执行其他任务或借调至其他单位工作的,可依据学习、培训所在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确定考核档次。

(六)挂职锻炼的工作人员,在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档次。不足一年的,由挂职单位做出评语,派出单位进行考核,确定考核档次。

(七)考核内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及退伍军人,可根据原部队的鉴定,结合单位工作表现确定考核档次。

(八)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考核,不确定考核档次,待结案后,根据案件结果,按照有关规定补定考核档次。

(九)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档次。

(十)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其考核按照中纪委、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八、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聘用、解聘、奖惩、晋职、晋级和调整工资待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一)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正常享受国家及学校规定的薪酬及相关福利待遇,可正常晋升职务、职级。

(二)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不能增加薪级工资,不予发放本业绩津贴(包括与考核相关的单位业绩津贴部分)、奖励绩效;该基本合格不计入职务、职级晋升的任职年限。

(三)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能增加薪级工资,不予发放

本业绩津贴(包括与考核相关的单位业绩津贴部分)、奖励绩效,扣发本岗位津贴;考核不合格的下一不予晋升职务、职级,该不合格不计入职务、职级晋升的任职年限。

(四)考核为不确定档次的,不能增加薪级工资,不予发放本业绩津贴(包括与考核相关的单位业绩津贴部分)、奖励绩效;该不计入职务、职级晋升的任职年限。

(五)连续2考核不合格的,低聘一级职务并降低相应的岗位等级;连续3考核不合格的,学校予以解聘。

(六)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晋升职务、职级,优先推荐出国进修学习等。

(七)连续3考核为优秀的,适当增加业绩津贴奖励。

九、申诉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提出申诉,具体办法和程序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人社部发[202_]45号)执行。

十、其它

(一)副处级及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实施。

(二)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实事求是。被确定为优秀的人数,掌握在本单位人员总数的15%以内。

(三)附属医院及其他独立法人单位的考核,由各单位根据本实施办法,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并自行组织实施。

(四)集体人员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五)本办法自202_年1月1日起施行,由学校考核工作 7

小组负责解释。

第五篇:202_吉林大学优秀学生社团评比结果

202_学生社团评优结果

标兵(10个)

武术协会;暖冬戏剧公社; 无线电爱好者协会;SIFE协会; 小个协会;环境保护协会;

汽车爱好者协会(南岭);华夏英语志愿者协会(南湖); 吉大红十字会(新民);永和桥牌(和平)。

精品(15个)

艺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吉大通讯社;

法律探索者协会;

滴水青年志愿者协会(和平);

法律实践者协会;

阳光爱心学校(南岭);

橄榄球协会(和平);

紫焰戏剧社;

优秀(20个)

心语志愿者(南岭);

希望之光青年志愿者协会;

朔风文学社;

风行吉他社(南湖);

文物爱好者保护协会;

企业模拟竞技协会;

万邦青年志愿者协会,海化社;

文化桥;

信望爱;

新秀社团(1个)

粤韵文化交流协会

优秀社团团支部(10个)

武术协会

小个协会

暖冬戏剧公社

心绪手语协会(中心)

大学生求职联盟心绪手语;天使志愿者协会(新民); 飞扬羽毛球协会(新民); 软件协会; 南湖记者站(南湖); 巴蜀文化交流会(南岭); 街舞社(和平);心语志愿者(中心);英才英语(新民);扬格艺术团(南岭);展翼学社;南岭成功学协会(南岭);大学生求职联盟;ICCA;和平棋社(和平);玩转英语;行政学院外语协会。无线电爱好者协会SIFE协会南岭成功学协会吉大红十字会法律实践者协会

吉林大学关于在学生社团建立团支部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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