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生校外住宿安全协议书
学生校外住宿安全协议书
甲方:永登县第一中学联系电话:0931—6422352
乙方:____班学生____家长姓名:____家庭详细住址:联系电话:
租(借)住房屋详细地址:
房主姓名:____房主联系电话:______
(以上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
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鉴于部分学生(家长)的迫切要求,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我校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非城关户籍学生(在城关镇有自购房者除外)原则上必须住校,因特殊原因确需在校外租房住宿的学生,必须签订如下管理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积极动员学生回校住宿,并广泛征求家长意见。
2、定期了解租住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对租住学生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教育并作出处理。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午休、晚睡,不迟到、早退,旷课。
2、切实遵守学校纪律,不购买、藏匿各类凶器及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不打架斗殴、不赌博或变相赌博,不看黄色淫秽书目、录相;不上网、不抽烟、酗酒;不谈情说爱,不带异性同学进租住地,不参与其他违法违纪活动。
3、家长应经常对租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
4、租房住宿的同学必须定期向班主任老师汇报学习和住宿情况。尤其是住地发生变更时需及时将新地址、联系方式通知老师。
5、随时接受学校检查与管理,一旦发现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学校处理。
三、校外租住系本人意愿,家长同意,租住期间,本人对自己言行及安全负责,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本人及家长承担,学校及班主任不负连带责任。
四、校外住宿生不享受国家在校寄宿生生活救助。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学校及家长各执一份)。
学 生 签 名:家 长 签 名(手印):
年月日
第二篇:校外住宿学生安全协议书
为保障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及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强对校外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根据《义务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遵照知情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校外住宿生安全事宜,经协商签订如下管理协议:
一、校外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应由甲方(房东)、乙方(学生家长)、学校共同负责,因工作失职或责任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按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二、学生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属于学生(家长)本人自愿的个人行为。
三、甲方(房东)住宿环境、安全条件必须符合公安、消防、安监、食品卫生的相关要求,并持有安监、消防部门及所辖派出所的相关证件,否则不允许招学生住宿。
四、招学生住宿并备有学生食堂的甲方(房东),除必须达到住宿规定的条 件外,还必须持有三证,即工商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
五、租住房东应切实负担起在住宿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必须在放学期间和晚上清查学生人数,掌握学生去向,并主动与学生家庭、学校、村委会、派出所等单位联系,必要时拨打“110”求救。必须正面教育学生按时作息,完成好文化课学习,禁止夜不归宿以及和品行不正人员来往,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案件,如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由房东和住宿管理人员负责,应迅速告知学生家长(监护人)。
六、甲方必须无条件的接受公安、消防、安监、食品卫生、教育及学校的 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七、校外住宿学生必须严于律己,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不随便出入营业性 网吧、歌厅、台球室等,晚上在房东家注意安全用电、不随便接触电器,取暖要预防煤气中毒,禁吃街道无证、变质、过期食品,以防食物中毒;注意保暖,严防传染性疾病流行。往返学校途中注意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八、学校要定期对校外住宿点进行安全检查,经检查住宿条件不合格的,学校可以明令禁止入住,但学生家长和房主同意学生入住的,学校可以向房东下禁住通知单,住宿生与学校无任何关系,出现事故学校无责任。
九、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
甲方:(房东)乙方:(学生家长)学生本人:(签字)青冈县迎春中学年月日校外住宿学生安全协议书为保障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及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强对校外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根据《义务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遵照知情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校外住宿生安全事宜,经协商签订如下管理协议:
一、校外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应由甲方(房东)、乙方(学生家长)、学校共同负责,因工作失职或责任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按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二、学生在校外租(借)房住宿属于学生(家长)本人自愿的个人行为。
三、甲方(房东)住宿环境、安全条件必须符合公安、消防、安监、食品卫生的相关要求,并持有安监、消防部门及所辖派出所的相关证件,否则不允许招学生住宿。
四、招学生住宿并备有学生食堂的甲方(房东),除必须达到住宿规定的条 件外,还必须持有三证,即工商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
五、租住房东应切实负担起在住宿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必须在放学期间和晚上清查学生人数,掌握学生去向,并主动与学生家庭、学校、村委会、派出所等单位联系,必要时拨打“110”求救。必须正面教育学生按时作息,完成好文化课学习,禁止夜不归宿以及和品行不正人员来往,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案件,如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由房东和住宿管理人员负责,应迅速告知学生家长(监护人)。
六、甲方必须无条件的接受公安、消防、安监、食品卫生、教育及学校的 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七、校外住宿学生必须严于律己,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不随便出入营业性 网吧、歌厅、台球室等,晚上在房东家注意安全用电、不随便接触电器,取暖要预防煤气中毒,禁吃街道无证、变质、过期食品,以防食物中毒;注意保暖,严防传染性疾病流行。往返学校途中注意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八、学校要定期对校外住宿点进行安全检查,经检查住宿条件不合格的,学校可以明令禁止入住,但学生家长和房主同意学生入住的,学校可以向房东下禁住通知单,住宿生与学校无任何关系,出现事故学校无责任。
九、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房东)乙方:(学生家长)学生本人:(签字)青冈县迎春中学年月日校外住宿学生安全协议书
第三篇:校外住宿学生安全协议书
永茂乡小学校外住宿学生安全协议书
甲方(招住宿学生人员):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固话和手机):
详细地址:
乙 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固话和手机):
详细地址:
住处学生总数:责任人:
为保障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及生命财产的安全,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遵照知情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校外住宿生安全事宜,经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校外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应由甲方(招住宿学生人员)、乙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共同负责,因工作失职或责任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按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二、学生在校外住宿属于学生(学生家长)本人自愿的个人行为。学校对在校外的住宿学生,由于住宿原因所受到的不良影响及发生的意外,不承担任何责任,家长(监护人)及他人无权由此向学校提出任何无理要求。
三、甲方(招住宿学生人员)住宿环境、安全条件必须符合公安、消防、安监、食品卫生的相关要求,并持有安监、消防食品等部门及所辖派出所的相关证件,否则不允许招学生住宿。
四、招学生住宿并备有学生食堂的甲方(招住宿学生人员),除必须达到住宿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持有三证,即工商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
五、.家长(监护人)要为学生选择安全的房屋和有责任心的招住宿生人员,并招住宿生人员签订书面监管协议,明确责任,一旦发现招住宿生人员不能履行监护责任,家长(监护人)要采取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家长(监护人)要经常与招住宿生人员联系,对孩子的校外生活时刻做到心中有数;要与班主任、学校保持联系,将招住宿生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告知班主任,以便学校协助监管。
六、甲方(招住宿学生人员)应切实负担起在住宿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必须在放学期间和晚上清查学生人数,掌握学生去向,并主动与学生家长、学校、当地派出所等单位联系,必要时拨打“110”求救。必须正面教育学生按时作息,完成好文化课学习,禁止夜不归宿以及和品行不正人员来往,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和案件,如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招住宿学生人员)和乙方共同负责,甲方应迅速告知学生家长(监护人)。
七、甲方(招住宿学生人员)必须无条件的接受公安、消防、安监、食品卫生、教育及学校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保证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八、校外住宿学生必须严于律己,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不随便出入营业性网吧、歌厅、台球室等,晚上在甲方住地注意安全用电、不随便接触电器,取暖要预防煤气中毒,禁吃街道无证、变质、过期食品,以防食物中毒;注意保暖,严防传染性疾病流行。往返学校途中注意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九、学校将联合当地派出所定期对校外住宿点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宿点提出整改意见,对存在隐患不整改的住宿点,学校立即将学生撤离并通知家长。
十、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学校各一份存档。
有效期从2013年3月1 日至2013 年6月30 日
甲方(招住宿学生人员)(签字):乙方(学生家长)(签字):
2013年3月1日
第四篇: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
**中学学生校外租房住宿协议书
为保障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本着向学生及其家庭高度负责的精神,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我校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在校外租房住宿学生的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学生家长须到校与学校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学生要求在外租房住宿或投靠亲友自行解决住宿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切实履行学生在外租房的监管职责,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
2、在校外租房住宿的学生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外期间严禁吸烟、喝酒、赌博等。
3、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按时作息。
4、本协议一式三份,班主任、政教处、家长各持一份。
班主任签字:学生签字:年级主任签字:家长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学生校外住宿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
乙方:班级: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
根据教育部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要求,本着向学生及其家庭高度负责的精神,为保持良好的教学、生活、管理秩序,学校原则上要求所有学生均应在校住宿。但因确有客观原因或坚持要求在校外住宿(含在外租房住宿或投靠亲友自行解决住宿)的,须由学生家长到校与校方签订书面协议。为了加强在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经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申请在外住宿的学生须在每学年结束前____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签订协议。
二、在校外宿舍的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在校外宿舍的学生享有校内住宿学生的同等权利。
三、在外住宿的学生要如实填写《________________学校学生校外居住申请表》(见附表),办理表中规定的相关手续,并向学校提供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协议,定期向学校报告学习、生活情况。如租房地点变动要及时向学校报告。
四、在外住宿学生应服从所在辖区的管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纠纷、事故、人身财产安全等,均视为个人行为,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学生处、学生所在学院、家长各持一份。
七、协议与国家法律、地方法规相冲突之处以后者为准。
辅导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院长(系主任)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学院盖章)
学生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长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