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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日常管理办法
编辑:烟雨蒙蒙 识别码:16-493733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29 14:41:0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学校安全日常管理办法

学校安全日常管理规定

为了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使学校安全管理常态化、规范化,为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健全制度

学校要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应急预案

周全、上报程序合理,并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层层签订)。

二、安全管理

1.学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并分解教师各自的职责范

围,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做到分工合理,责任到人。

2.安全教育,学校要定期召开师生安全教育活动会,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演练,演练要有方案,有记录。学校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聘请公安交警人员到校讲解或宣传法制安全知识和交通安全常识的活动。同时,各任课教师要教育学生不要在节假日下河耍水,上山玩火,不要到公路上追逐玩耍,过马路左右看,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3.学校要经常和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保持沟通,要把学生上学、放学的时间以文字的形式告知家长或监护人,作息时间变更一次告知一次。并要求学生家长在上学或放学时按时接送学生。值班教师要和各班班主任相互沟通,向班主任了解各年级学生每天到校情况。学生请假要写请假条,并要求学生家长在请假条上签字,如有请假的学生,班主任负责把假条交给值班教师,同时值班教师将请假的学生记录在当天的安全日记管理手册中,请假条要逐月装订保存入档。

学生到校时间,按作息时间要求,学生可提前10分钟左右

到校(特别是进入夏季午休期间),值班教师按时把门锁打开,以免学生早早进入校园,在没有教师监护的情况下在校园追逐、玩耍发生意外。各任课教师负责学生课堂、自习的安全,是谁的课,谁的自习,谁负责。课间活动由值班教师负责巡视学生的活动情况,课间操,阳光校园活动,体育课,课外实践活动必须有专人负责。

学生放学要站队唱歌,由值班教师清点学生人数,并护送学生走出校门把门锁上。若遇到天气突变,班主任要负责跑灶生的安全,要么通知家长来接,要么请示校长,以解决学生的食宿问题。

开学初,班主任负责收集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手机号、固定电话),由学校按年级装订保管,以保持学校和家长的信息畅通。

4.食品卫生管理,严禁学生把小食品带入校园,教育学生相互监督不能在学校吃零食,课间活动时,值班教师更不能让学生走出校园到小卖铺或小摊点卖小食品。

5.值班教师要对来客进行登记,严禁可疑人员、精神病人和有报复社会倾向的高危人员进入校园,一经发现,值班教师要向校长报告,校长要根据情况果断采取措施。

6.学校基础设施安全,学校校长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的基础设施进行排查,如电路、锅炉、体育设施、厕所等方面,若有隐患及时或定期整改,同时要有检查记录和整改情况记录,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上报教育局安全股。

7.召开家长座谈会,学校要定期召开家长会,每学期至少2次(建议学期初、末),取得家长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8.严禁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更不得让高年级学生管理低年级学生,以免发生冲突和意外。

9.学校要充分利用监控设备,记录往来人员活动情况,做到道定期保存,以便查询。

以上管理办法望各校在执行的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量化制定出适合本校的具体管理办法。

分 南 学 区

二0一三年三月

第二篇:矿井日常安全管理办法

云南天原煤矿建设项目指挥部 建设矿井日常安全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建设矿井安全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云南天原煤矿建设项目指挥部建设矿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成立矿建指挥部日常安全执法小组,负责对矿井现场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组长:指挥长

副组长:副指挥长(分管及协管工程部、投控部的副指挥长)监督检查执法小组:工程部及投控部人员

日常安全执法小组设在指挥部工程管理部,日常安全执法工作由工程部、投控部负责并适时提出处罚(理)意见;处罚执行工作由综合办负责。

三、建设矿井日常安全检查的处罚规定

(一)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1、各子项目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云南天原集团煤矿建设指挥部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之规定,制定并完善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未按要求向指挥部备案的,处罚矿长(矿总经理)200元/次、安全副矿长(矿安全副经理)200元/次;制度不完善,且经通告后未限期整改的,每缺少一项处罚矿长200元/项、安全副矿长200元/项;(注明:矿长(矿总经理)以下简称矿长;安全副矿长(矿安全副

经理)以下简称安全副矿长;

2、各子项目公司必须结合本单位生产建设的实际情况,依据国家、行业现有的法律法规和云南省公布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不符合矿情的,且经通告后未限期整改的,处罚矿长200元/次;

3、安全管理制度未下发、未贯彻落实,经查实处罚安全副矿长和责任领导200元/次;

(二)安全技术管理

1、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矿井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矿井雨季三防计划等安全文件未按时编订、审批和上报,对矿长、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等相关责任人处罚款200元/人;经通报限期仍未整改的,加倍处罚;

2、无批准的单项(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掘进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以及未进行组织施工人员贯彻学习或考试不合格就擅自组织员工进行相关生产安全作业,处罚矿总工程师400元/次、安全副矿长等相关责任人员400元/次,造成不良后果的加倍处罚;

3、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排水系统图、供电系统图、避灾路线图、瓦斯抽放系统图、监测监控系统图、防尘灭火系统图、通讯系统图等图纸资料必须与现场实际相符,及时填绘;未按规定绘制且限期不予纠正的,处罚该矿总工程师100元/次.项;

4、矿井通风系统调整、机电安装工程、瓦斯排放、启封密闭、井下电焊作业、矿井石门揭煤和防突作业、探水探煤作业、严重失修

巷道维修、停送电作业、“三超”材料运输、遇地质变化等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井总工程师和分管矿级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无批准的措施即组织施工的,处罚矿总工程师300元/次、安全副矿长等相关责任人员200元/次,造成不良后果的加倍处罚;

5、矿井抽放钻孔施工、探煤探水钻孔施工、注浆堵水施工等无施工设计、无措施施工、原始记录及施工结束后无竣工图纸和记录的,处罚矿总工程师400元/次。

(三)安全培训

1、无安全培训计划,或不按批准的计划进行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处罚安全副矿长200元/次;经通报限期仍未整改的,处罚安全副矿长500元/次;

2、擅自安排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处罚安全副矿长200元/次;

3、特种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处罚当事人500元/人并处罚安全副矿长100元/人/次;造成不良后果的加倍处罚;

4、矿长、总工程师、副矿长(生产、安全、机电、通风等)未取得矿长资格证和安全资格证,或证件逾期未参加培训的,处罚该矿法人代表或矿长500元/人次;拒不整改的,建议调整工作岗位;

5、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应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未取得安全资格证,或证件逾期未参加培训的,处罚子项目公司矿长100元/人次;拒不整改的,建议调整工作岗位;

(四)值班、带班、跟班管理及现场管理

1、各子项目部未按要求制定值班、带班管理制度或办法的,或未报指挥部备案的,给予子项目公司矿长200元的处罚;

2、矿级领导下井带班次数不够,处罚200元/个;矿级领导个人全年出现5次及以上未按规定下井带班,给予降职或调离岗位,并取消绩效考核奖励;矿级领导下井带班未认真填写交班记录,给予50元/次的处罚;

3、矿级领导未按规定下井带班,且弄虚作假,一经查出,给予有关责任人500元/人的处罚;并全额奖励举报有功人员;

4、矿级领导未按规定下井带班,被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查出并予以处罚的,应带班管理人员承担全额个人罚款部分和单位罚款的30%,矿长和当天值班领导各承担单位罚款的8%,5、加强矿井建设期间和事故矿井整顿期间的领导值班管理,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协调生产安全工作;发现一次无矿级领导在矿值班的,处罚应值班矿领导200元/次;

6、坚持执行科队管理人员井下现场跟班作业制度,对采掘作业、危险区段巷道维修作业、重大安全隐患处理作业、瓦斯排放作业、抢险救灾作业、矿井地质发生较大变化等,必须有队级及以上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现场跟班落实措施,指挥作业,排查险情,监护安全,否则处罚矿长、分管矿领导100~200元/人.次;

(五)重大危险源管理和安全隐患整改

1、各子项目公司未对矿区内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重点管理的,每发现一处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和备案的,处罚矿长、总工程师各

300元/次;每发现一处重大危险源未按规定进行监测、检查、管理的,处罚安全副矿长200元/次;

2、各子项目公司未按照规定(每周至少一次)认真组织开展矿井全面的安全质量检查,处罚矿长、安全副矿长200元/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排查、不建档、不处理的,处罚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等相关责任领导200元/人.次;对查出的生产安全隐患不按规定及时安排整改的,处罚分管矿级领导100元/条;由于处理安全隐患不及时、不到位或不按整改措施执行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加倍处罚;

3、矿井发生以下重大未遂伤亡事故的处罚矿长500-1000元/次,并处罚子项目部2000--10000元。(1)瓦斯燃烧;(2)瓦斯积聚;(3)短线放炮;(4)斜坡跑车;

(5)大面积冒顶(10m2以上);

(6)由于操作或者管理原因造成主要通风机停风10分钟以上的;(7)井下皮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8)部门以上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作业的;(9)其它认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非伤亡事故;

4、为加强各子项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对以下安全隐患每查出一处,处罚子项目公司的分管领导并处罚子项目部。

(1)矿井通风系统紊乱,有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2)矿井超通风能力作业,存在无风、微风或瓦斯(包括其它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作业;

(3)矿井局部通风管理混乱,存在局扇拉循环风,存在风筒严重擦挂、漏风、吊挂不平直、拐死弯,风筒出口距掘进碛头超过规定距离的1.4倍及以上;

(4)矿井通风设施管理混乱,存在不符合规定或要求的风流短路、角联通风、通风设施漏风,未及时对盲巷设置有效栅栏、警示或进行有效封闭等;

(5)矿井瓦斯管理混乱,存在瓦斯检查仪带病作业、瓦斯检查“三对口”不符,存在瓦斯检查空班、漏检、假检现象;瓦斯报表未逐日审签等;

(6)矿井安全检测监控系统管理混乱,各类传感器应设未设或悬挂不符合要求,传感器未按期调校,监控分站或传感器故障率超过5%,瓦斯电闭锁或风电闭锁不符合要求,测点定义错误,监控系统无人值守、监控系统记录不完善、监控监测报表未逐日审签等;

(7)有自然发火倾向性煤层防火管理混乱,日常检查或管理不符合要求,未按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采取防治自然发火措施的;

以上(1)---(7)条处罚矿总工程师200—500元/处,安全矿长200元/处,并对子项目部处罚500—1000元;

(8)矿井运输管理混乱,存在“三超”运输无措施作业的,斜坡“一坡三档”设施不齐全、不完善或未有效使用,斜井提升设备安全保护

不符合要求,斜井提升信号不齐、不明,斜井人、车同行,运输装备各连接装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等;

(9)矿井供电管理混乱,全矿井无计划停电超过30分钟以上的;井下采掘工作面供电中断2小时以上的;存在双电源、局扇“三专”、电气设备保护、电气防爆管理不符合要求等现象;井下电缆不符合阻燃要求,电缆连接存在“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

(10)井下放炮管理混乱,“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炮眼填充、瞎炮处理、放炮距离、放炮警戒、火工品储运和使用、管理不符合要求等;

(11)顶板安全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失修巷道存在行人或行车现象;工作面空顶距离超过规定,存在空顶作业;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工作面无专用的安全钎子;围岩破碎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支护等;

以上(8)---(11)条处罚安全矿长及生产矿长各200—500元/处,并对子项目部处罚500—1000元;

(12)防治水管理混乱,未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未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月度防治水工作计划》;未按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未按规定预测预报对生产及安全造成影响或后果的; 在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未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未采取措施而继续施工;临近老空、老巷、老窑或相邻小煤矿、含(导)水断层、封闭不良钻孔,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或有出水征兆的水害可 7

疑区等未进行探放水设计及制定措施而依然施工的;

(1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防突和抽放(采)管理存在重大隐患,不遵守“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抽放不达标就进行作业、钻场或巷道距突出煤层的法向距离低于规定的最小距离等;

(14)揭煤期间未严格按照揭煤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的;误穿(接)煤层的;

(15)未按规定开展地质预测预报工作的以及对生产及安全造成影响或后果的;

以上(12)---(15)条处罚矿总工程师200—500元/处,安全矿长及生产矿长200元/处,并对子项目部处罚500—1000元;

5、发生以下“三违”情况的,处罚当事人200-500元/次,并由子项目部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1)携带烟火下井的;(2)酒后下井的;(3)爬、登、跳车的;

(4)一年内发生4次“三违”的;(5)电工井下带电作业的;(6)运输放“飞车”;(7)瓦斯超限作业的;

(8)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假检;(9)空顶10m2或者空顶长度超过5米的;(10)其他严重违章作业的;

(六)重点场所、重要岗位的安全管理

1、坚持重点场所(如绞车房、水泵房、爆破材料库、主要风机房、主要变电所、物质库房、安全监控室、调度值班室等)、重要岗位(主扇司机、瓦斯抽放司机、瓦斯检查员、绞车司机、水泵司机、调度值班员等)的工作人员手上交接班管理,严厉打击脱岗、窜岗行为,确保工作不脱节、责任不断岗,发生脱岗、窜岗的处罚当事人100元/次;对于包庇、纵容脱岗、窜岗等行为的,处罚相关矿级领导100元/次;

2、出入井人员必须加强登记、检身管理,如实、准确登记,认真检身,避免违规携带烟火、穿化纤衣服入井;发现出入井人员登记不清、数量不明、或人员违规入井等行为不予制止和处理,给予安全副矿长100元/次的罚款;同月内发现两次以上,加倍处罚;

(七)“三同时”建设

1、矿井每年编制建设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计划》,并一同报审;未按要求编制的,限期补报,并处罚责任单位总工程师200元/次;

2、对批准实施的安全工程、安全设施、安全措施等不按计划施工,经通报后仍无正当理由不认真执行的,处罚矿长、分管矿领导200元/次,造成伤亡事故或经济损失的加倍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

3、建设工程验收必须包括安全技措工程的验收,否则处罚责任单位500元/次,并要求重新验收;

(八)应急救援

1、加强矿井灾害预防和救援的培训教育,按批准的计划和措施进行反风演习、救灾演习,加强矿井抢险救灾物质储备管理,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对不按计划实施演习、减少抢险救灾物质储备或挪用抢险救灾物质等责任人员、矿长和分管矿领导,处罚200元/人;对延报、谎报、瞒报灾害事故情况、逃避抢险救灾职责的责任人员,处罚款500元/人,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维护安全管理秩序

1、各子项目公司应制定制度、办法,落实有关人员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畅通无阻;对瞒报、延报、谎报生产事故和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罚500~1000元/人/次;

2、指挥部各部门在安全检查中必须从严、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三违”行为应提出处理或处罚意见,对在检查中走马观花、视而不见、见而不提、提而不处理的有关人员,予以100元/次的处罚;

3、上级领导、职能部门对安全管理作出的决定有异议的应及时与上级领导、职能部门沟通,争议问题可提请争议单位主管领导裁决;无异议的应坚决服从、执行,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对拒不执行、虚假执行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

4、抵制矿井的生产管理制度,打击报复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干扰矿井正常的安全生产次序,处罚其500元~20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处罚比照上述的处罚规定执行。本办法自云南天原煤矿建设项目指挥部领导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学校安全日常管理制度

*-.+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为推进学校教育的不断发展,治理学校及周边环境,结合县局有关文件精神,对我校安全管理及周边环境的整治本学期作到了以下工作: 1 安全目标责任

一、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健全校园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全工作组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政教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其余领导为安全工作组成员,直接抓好安全工作,工作中是具体责任人。

三、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工作繁重,意义深远。对于在安全工作中出现工作怠慢,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负责任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有创新成绩者给予表彰。

四、为使学生的安全得到切实保障,学校本学期还与班主任签了《学生安全责任书》、《教师师德师风承诺书》、《学生上下学不骑自行车承诺书》。2 学校门卫24小时值班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本学期学校加强了门卫管理并制订了下列《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全天候24小时值班,确保校门房随时有人。

二、积极维护校门口秩序,禁止校门口设摊叫买。放学时,做好接送家长的工作。

三、做好上班时间内进出校园的登记工作。

四、学生在校时间内不得走出校园,有特殊事情的学生须凭班主任书面通知,方可放行(原则应有家长来接)。

五、学生在校时间内不得擅自放家长入校来领学生,应通知班主任并征得同意后才能放行。

六、严格按照《外来人员出入校园登记制度》接待来宾,严禁擅自让外来人员(包括家长)进入校园。

七、放学后检查全校教室、办公室内门窗、电灯、水笼头(含厕所)的情况,实施安全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八、做好报刊、杂志、信件的收发工作以及校门口周边的卫生工作。

九、门卫保卫人员,经常进行校园巡逻,明确护卫目标,保障学校财产安全,做到了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现意外事故,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或打110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及时抢险救护。5 加强课余值班巡逻

一、值班人员按学校的值班计划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二、加强课间巡视,维持课间秩序,及时处理偶发事件。

三、课余时间在校园内巡视,做到下午清校工作及被辅导学生的护送工作。

四、夜间值班人员加强巡逻,发现有损于学校利益的人和事能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五、双休日值班,由校行政值周领导全面负责,杜绝了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节假日值班加强巡查,特别对校内的某些重要设施及物品严加防范,出现异常,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七、所有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对擅自离开值班岗位,发生的损害学校利益的事,视程度追究值班人的责任。6 安全教育制度:

学生安全教育的组织实施:学校把学生安全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学生安全教育落实到学校常规管理的全方位和全过程。班主任做好包括安全教育在内的安全工作记载。特别是政、教两处,要把学生安全教育作为升国旗仪式上的讲话、年级学生集会、班会的重要内容,针对问题,增添措施,有布置,有检查,重实效。各班级要每周开设一节安全教育课,有教师、有计划、有教案、有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安全预案演练,开展不少于3次的全体师生参加的安全教育。通过学校广播站、学校宣传栏和各班黑板报等多种渠道,开展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还应组织安全宣传周、安全教育专题报告会、安全教育征文和安全教育图片展等有声势的专题教育活动。各班主任和各科教师,要结合每一次教育教学的实际内容,科学地进行安全教育。要把学生安全教育与自然科学知识、技能的传授相结合,与法制教育相结合,与贯彻《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相结合;并辅之以典型案例剖析,生动有效地进行安全教育。

7、饮食卫生安全

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各科任教师要经常教育学生严把“病从口入”关,讲究卫生,不在不符合食品卫生规定的摊点就餐;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不吃零食,同时,加强对学校大灶的监管,以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8、加强对周边网吧的监管

严禁学生进入营业性网吧,对违纪学生要进行严肃处理,并联系当地派出所,对网吧进行不定期检查,以确保学生的正常学习时间。、走访学生宿舍,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学校领导及教师不定期走访学生宿舍,多留意安全隐患,如宿舍是否安全,有无社会无业青年骚扰学生等,学校要结合实际,及时给以解决。

10、加强对学生防火防盗教育,以确保学生人身及财产的安全。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是学校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调动多方力量齐抓共管,持之以恒,努力构建安全文明的校园。同时也希望得到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为我校开创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四篇: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每天在校门口、学校校园、教学楼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

(二)严防学生发生群殴事件,如事件发生,任何教师发现都必须制止,并电话通知学校政教处或值日领导。所有在场教职工要将斗殴学生分开。

(三)禁止在校园教学区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对涉及的班级进行日常行为规范考核成绩扣分。值周教师要注意纠正学生述违规现象。

(四)凡是学生在校时间,学校要安排教师管理,保护学生安全。

(五)为防止学生在课间、集会、做操等活动中出现拥挤等现象,保证学生有规律、守秩序的上下楼,当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在楼道口进行监督、疏导。

(六)各班主任要进行遵守秩序、礼让、爱护同学的教育,加强学生的自救自护的教育和训练。

(七)学校总务处要不定期地对学校楼道、楼梯设施等进行检查,发

现问题,及时补救、整改。

(八)学校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校园的安全隐患。每学期期初、期末都必须就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复查。

(九)学校建立周安全总结制度,值日教师对上一周的安全工作进行小结,并就下一周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十)建立安全工作台账制度,按年初制定的学校安全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共同搞好学校安全工作。

第五篇: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长期以来,我校在实际工作中,十分重视学生管理,特别是安全管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注意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构建和谐校园,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不断开创学校工作新局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每天的常规安全管理和每学期的常规安全管理三部分。

一、学校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校长负责制和法制副校长制度。

实行校长负责制,并聘请五合派出所***所长担任法律制副校长。

2、值班制度

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24小时确保校园安全,并积极与派出所联系,保障学校的安全。制度分为:门卫、值周组、护校队、值夜教师、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参与。

3、白天管理、夜间巡逻及门卫制度。

白天各值周组必须安排好每个角落的管理人员;值夜班的人员实行分块管理巡逻制度,保障夜间安全;门卫实行非本校学生出入必须登记制度,本校学生必须持出入证和班主任签署方可出入制度;门卫还实行非本校机动车辆不得入内制度。

4、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

每个学期必须安排相关人员,定时的检查楼房的安全报告。

5、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安装灭火器,应急灯等设施,并安排学生上下楼梯的顺序,保证学生安全。

6、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指定相关人员专门分管学校用水,用电,用气的安全工作管理。

7、食堂物质定点采购、索证和登记制度,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

安排相关人员专门对学校的食堂、小卖铺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

8、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理化生实验室,必须有专门人员管理。

9、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各班班主任分别管理好各班的宿舍安全,包括,坏床,坏窗子、宿舍楼的裂痕等。(有可能的话,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管理),及时检查学生住处是否藏有管制刀具、铁棒等凶器。

10、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制度。

校内大型活动,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有计划的合理的进行。有需要出校门进行的活动,必须经过学校同意,并上交安全责任书后,才能开展。

11、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教师之间要进行沟通,排除有关的误会和矛盾;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经常沟通、了解 学生,以便及时排查学生与学生,老师与学生,学生与社会之间的矛盾。

12、关于安全信息的标语和板报及开会等的宣传制度

指定相关教师定期贴出有关安全问题的标语;每个学期每个班必须刊出2期有关安全 问题的黑板报;学校每个学期至少开1-2次有关安全方面的大会。

13、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每个学期进行一次安全工作大汇总,对表现好的班级给予一定奖励,对屡次违反学校 安全规章制度的班级,给予一定的惩罚。

14、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责任层层负责,签订责任书,人人有责任,全员参与,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二、每学期的常规安全管理工作

1、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学习有关安全管理的政策和经验,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调整和部署。

2、及时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台账。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在隐患彻底消除前,要采取有力的防控措施。

3、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应安排专人负责,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做好专门安全工作预案,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同时,要积极争取当地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4、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实践演练活动。

5、要根据不同学段的安全教育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

6、每学期开展学校安全管理的考核评估总结工作,检查各个岗位安全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及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预案。

三、每天的常规安全管理工作

1、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各个岗位人员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2、每天安排人员巡查校园,学生宿舍要安排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3、在学生上下课和晚自习等集中出入的时候,合理安排值周教师或其他老师协助,并指定专人在关键位置进行疏导,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4、做好请假、销假工作,如发生学生未到,科任教师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班主任第一时间联络家长,明确其下落。

5、做好低年级学生上下学交接工作。

6、落实对特异体质、特殊心理和问题行为学生的教育和保护。

7、有重大违纪行为的学生,班主任必须及时通知家长,并协助政教处相关人员共同处理。

8、政教处实行心理辅导教育管理制度,对特殊学生进行心理辅导。

我们希望通过完善的制度和师生们共同的努力,给大家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让同学们在学校安全的生活,快乐的学习;让教师们在学校安全的工作,舒适的生活,成为名副其实的龙头学校。

2010年9月13日

学校安全日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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