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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炉-教育惠民、收费自查报告(最终定稿)
编辑:心旷神怡 识别码:16-759490 7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20 14:35:10 来源:网络

第一篇:铁炉-教育惠民、收费自查报告

铁炉乡民族中心学校

关于做好教育惠民政策、教育收费政策工作的自查报告

铁炉民族中心学校根据鹤峰县教育局《关于报送执行教育惠民政策、教育收费政策自查报告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教育工作的实际,学校召开专门的会议认真学习《中共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厅关于“落实责任、教育惠民”媒体问政有关问题查处情况通报》(【2013】第11期),并按文件要求,在执行教育惠民政策和教育收费政策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铁炉乡执行教育惠民政策、教育收费政策自查报告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

校车安全:铁炉乡各学校没有校车,学生上下校,都由学生家长接送或走读,无校车安全问题。

校舍安全:铁炉乡各学校没有D级危房,学校学生的课桌椅由县教育局统一配备,没有学生自带课桌椅上学的现象。

教学点设置:铁炉乡根据铁办发【2009】1号文件,对全乡学校进行科学布局,现有一所中学,两个完全小学,三个教学点,布局合理,学生就近上学,解决了农村学生上学远、上学难的问题。

改制学校清理:铁炉乡没有改制学校。

学生食堂运营情况:铁炉乡各学校的食堂经营模式,学校自主经营,中学和两个完全小学是农村寄宿制学校,享受营养餐的学校,小学还有“免费午餐”,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实施食堂经营,学生食堂收支规范,没有强制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食堂“0”盈利经营,更没有违规开支等侵害学生利益的问题。

违规乱收费:全乡各学校根据县教育局的要求,使用教材是经“湖北省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审定通过”的,由县新华书店发行,没有滥订教辅材料、强制学生订购课外读物、强制学生订购校服、强制学生购买学平险、强制学生订学生营养奶、乱补课乱收费、自立项目乱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

学生资助工作:铁炉乡贫困学生认定工作是由铁炉白族乡政府和村委会组织审核,严格安操作流程逐级审领导签字且公示后,由信用合作社直接打入贫困生个人账户进行发放。

办学行为:铁炉乡各学校严格按鄂基教【2006】5号文件要求,控制课时总量,规范作息时间,每学期的课表、作息时间表、课程设置和教师分工情况报教育局基教股审核后再执行。各学校无补课增加学生负担的行为,学生的学业负担适中,家长社会满意。铁炉的教育已进入全县的先进行业,实现了鹤峰县教育质量强乡的目标,学生的没有到外地就学的现象,控制了学生择校,满足了铁炉乡广大人民群众送子女就学的需求。

教育书刊发行:铁炉乡各学校的教育书刊,统一由县新华书店按要求发行,没有行政干预。

二、整改措施

铁炉乡通过自查,以上方面均没有违规现象,但我们清醒的认识到,要办人民满意教育,必须按照要求、规范操作。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在此我们将长期做到以下几点:

1、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努力打造“州级教育品牌”。

2、严格学生的管理,做到安全教育、监管、处理到位,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做到“0”安全事故。

3、精细化管理,严格各项制度,使后勤服务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一切为了学生,办好学生食堂,使学位生安心、舒心、放心的就学。

铁炉民族中心学校

2013年10月15日

第二篇: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汇报

根据威县教育局要求,我中学成立了“教育收费规范”领导小组,小组人员认真学习了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逐条分析,深刻领会,结合我校现状,仔细对照,统一认识,由校长严格把关,财务人员认真检查核对收费项目标准,无发现违规收费现象。

我校一如既往始终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规范收费,自觉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检查,接受社会的监督,至今无群众举报,无教育收费的违规违纪问题,经得起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1.中学“教育收费”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教育收费的文件、通知,统一认识,高度重视,由校长总负责,财务人员专职收费,落实责任制,严格把好关,做到政令畅通、思想统一,确保收费规范。

2.大力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学校广播、黑板报、班会等宣传收费规范的重要意义,使师生进一步了解教育收费的有关知识及要求、标准和范围。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监督学校做好教育收费工作。

3.学校各项收费都严格执行收费审批制度(即先报批,再收费),按规定向区教育局、物价局申报,并经审批同意后,才按规定项目和核定标准组织收费。

4.自从我省实行免除学杂,取消借读费,免除住宿费以来,我校严格执行由市教育局、物价局联合制定的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标准。其它服务性代办费也严格按市教育局、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强制学生统一购买学习资料、学具、活动

用品。做到期初按统一标准收费,期末向学生和家长公布明细,费用去向明确,学生家长都比较满意。

5.坚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增强收费透明度。我校在显著位置设立收费专用公示栏,将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向社会、家长、学生公示,以便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上级教育收费政策,维护学生和家长自身合法权益。

今后,我校将更加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规范收费,严肃收费纪律,防止和杜绝乱收费现象,维护“教育收费规范学校”的良好形象。

第三篇: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河南省和县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上级文件精神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守聪(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张晓阳(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成 员:安爱景、刘俊伟(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一至六年级各班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学校严格执行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不存在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现象。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滑县焦虎乡第一中心小学

2015年3月

第四篇: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淄博市物价局《关于开展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淄价字 [2017]73号文件要求和川价字[2017]24号《淄川区物价局关于转发淄博市物价局<关于开展教育收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召开专门会议,按照《通知》规定的内容逐项自检,对学校收费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反思学校的资金运作情况,及时解决和纠正了不规范的做法。现将自查情况回报如下:

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一次性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没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和搭车乱收费现象。

二、严格按照省定用书目录和经省批准的用书为学生配备学习用书的种类和数量,不超量购书,对未列入省定教学用书目录的图书和音像一律不征订、不代行销售。

三、按照校务公开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采用公示栏方式,在校园显眼位置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和文号)、收费范围及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每次收费均发书面通知给学生家长,取得广大学生家长的配合。

四、我校多年来未向任何转入我校的学生收取借读费。

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对困难学生减免收费的工作,及时发放补助金,及时公布减免收费情况。

六、无征订辅助读物、学具和音像制品等,从不代任何部门收费。对学生书作费一律实行多退少补,按时清退,建立退费清册。直接退费到学生个人,由学生本人亲自签名。

七、实行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收费项目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在学校对班级、教职工的工作考核、评先表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八、加强制度建设和学校财务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行为。把完善收费制度同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协调统一起来。

中小学收费问题,是涉及千家万户的大事,关系到社会稳定,已经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抵制乱收费。学校上下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层层负责,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规范教育资金管理及各项经济活动操作过程,推进教育收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

2017年8月22日

第五篇: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2013-8-7 青化镇新苗幼儿园

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现象,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自接到县教育局及中心学校检查通知后,我园高度重视,根据通知精神,我们从大局出发,从小处着手,开展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棒子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薛宏江(园长,第一负责人,负责收费自查工作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惠肖艳(业务园长,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自查工作的日常业务。)

成员:李雪娥、马宝红、薛榕、(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小、中、大三个年级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情况

近年来,我园严格执行物价局、教育局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现将具体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1.本园每学期招生报名时将张贴公示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2.本园只收取学生保教费及保险费,从未收取借读费及择校费。3.严格执行了学前一年免费政费和贫困生生活补助政策。

4.没有以募捐、摊派、服务等形式增加学生家庭负担的收费问题。

5.本园从来没有违反规定举办各种兴趣班、辅导班。补习班或变相收费的补课等情况。

6.不存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家教、益智等课外读物等。

7.从来没有多报、虚报和重报学生人数,没有任何弄虚作假骗取国教教育资金行为。

8.本园没有违规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情况。

9.本园没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的收费行为。三、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年,我园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教育收费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对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幼儿、家长。社会做实事。将教育收费工作抓好抓实,使本园教育收费工作做到合理、规范、合理。使国家的惠民政策惠及千家万户,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3-8-7

青化镇新苗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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