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推优工作
关于开展202_—202_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各班团支部:
本学期推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优秀团员推荐入党是我院学生党员发展的必经程序,是共青团组织作为我党忠实助手和可靠后备军的具体表现。因此各班团支部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生化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建党对象工作细则》要求,认真组织好本班团支部的推优工作;
2.团支部推优工作必须有党代表在场;
3.推荐同学需填写《浙江师范大学优秀团员推荐入党登记表》一式两份(手写),《登记表》双面打印,由班级团支部填写鉴定后交学院团委审核,经全院公示后备案,并送交学生党支部;
4.推优工作在一周内完成,月9日12:30-13:00将材料(一式两份,手写)上交至学院7幢205,并将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shzzbinside@163.com,逾期不再补报;
5.推优条件参照《党建手册》中的《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建党对象工作细则》;
6.直接向党组织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不占推荐名额。
共青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
第二篇:团支部推优工作[范文模版]
团支部推优工作
一、团支部介绍
我支部共28人,有预备党员1名(尹华吉),入党积极分子3名(杜康,李园媛,王天歌),有一名同学(杜康)正在参加党课培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我班在去年便成立了党小组,主要负责班级推优工作。因为大一党员有限,党小组成员中吸收了团支书等成员。如今,党小组成员共有5人,他们分别是尹华吉(组长)、乔璐雅(团支书)、杜康(班长)、张琪(副团支书)、徐潇(副班长)。
二、工作情况
本班团支部积极配合上级团组织的部署安排,准确及时落实各项要求,向团员们宣传党的先进思想和章程,增进对党的了解,加强对党的学习,努力让所有团员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学习上都能更加优秀,并在团员中优中选优,所推选的入党积极分子是根据团支部成员进入大学以来在学习、生活及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再结合全体同学参与的民主投票结果产生的。主要由以下流程:民主评议——班级考察——党小组成员认定——推优——进一步考察
本支部的民主评议严格按照民主推选程序进行,由全体团员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民主评议进行过两次,每次选出5个名单,对两次均入选的三人进行班级范围内考察。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本支部发现他们学习成绩优良,工作突出,一直为班级建设努力工作,为大家的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思想端正,有强烈的入党愿望,且对党组织有较为理性的认识。因此,本支部将这三人(杜
康,李园媛,王天歌)向年级党组织推优,将其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将他们的表现定期在党支部会议上向党组织汇报。最终,年级党支部进过进一步考核、审查后将杜康、、李园媛、王天歌确认为入党自己分子,并让杜康参与党课学习。
三、工作总结
在进行推优工作中,本支部发现不少同学对入党认识高度不够,入党动机不明确,还有些同学是盲目从众地参与推优工作,也没有递交入党申请书。经过与他们的谈话,我们得知以下几点内容:
1、没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普遍认为入党可能性太小,他们多没有担任班委职务,且与同学交流甚少,就群众威望这一项就没机会入选。而且年级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很多,他们认为自己更没机会。
2、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大多有意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个温暖的大家庭,他们在入党申请书和谈话中均提到“入党,是为人民做贡献”,但从他们的谈话中能感觉他们对入党没有太多的认识,大多处于感性认识上,还未上升为理性,甚至理想。
3、有几个同学提到中国共产党的腐败等问题,他们多关注新闻中极少数腐败贪污的党员,而忽视了身边正在努力工作、助人为乐的党员,这也导致他们心里有些抵制入党。
我们支部在这一年中学习了不少,也成长了不少,但还有一些不足(就像上文提到),本支部今后会根据不足,从端正同学们的入党动机开始,带领他们多了解党员、学习党员,在学习、工作中培养他们,争取让他们早日入党,早日成为优秀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第三篇:做好推优工作讲义
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认真做好推优工作
《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党在高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出大批掌握现代化科学知识,具备多种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高校共青团作为党在高校工作中的助手,一切工作要以服务、服从党在高校的根本任务。而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简称“推优”工作)是党组织赋予共青团组织的光荣职责,是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工作的重要内容。“推优”工作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到青年新党员的质量,影响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下面就实际工作中如何做好 “推优”工作,谈几点体会:
一、端正思想、统一认识,明确“推优”工作的重要性
中发[202_]16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共青团要加强对优秀团员的培养,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入党工作。为了做好推优工作,校团委和党委组织部一道对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细则作了修改,以武化团字[202_]14号文下发。该文共分六章20条。包括总则、推荐对象的条件、推荐对象的培养教育、推荐的基本程序、推荐工作的要求和附则。这些文件都规定:28岁以下的青年入党,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团组织推荐。
“推优”工作是党组织对共青团提出的要求,也是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具体体现,其不仅有利于扩大党组织在青年团员中的影响,不断壮大党的积极分子队伍;而且有助于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其更为主要的是把优秀团员青年推荐到党组织中,使他们茁壮成长,成为党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因此,在“推优”工作中,应达成四个统一认识。
1.从“虚推优”到“实推优”的统一认识。早期的推优工作存在着“虚推优”的现象。往往是党组织需要时,才临时填写“推优表”应付了事,不是积极主动“推”,而是被动“拉”;或者是团组织不坚持自下而上、民主公开、集体讨论的原则,草率圈定推荐对象,推荐意见言过其实,不能如实反映推荐对象的优缺点。针对这种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和不良现象,应注重抓思想教育,特别是学生党支部党员和团干部的教育,使他们从战略高度上认识“推优”工作的重要性。使“推优”工作实实在在地起到在发展青年入党工作中应有的作用。
2.统一认识“推优”应在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前进行。原有的“推优”工作没有明确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哪一阶段进行,现在规范“推优”的时 1 间,使团组织的“推优”真正在发展党员的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
3.统一认识“推优”应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即坚持自下而上、民主公开、集体讨论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防止少数人说了算,真正把优秀的团员推荐给党组织继续培养,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4.统一认识“推优”应立足于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只有健全并强化团组织的自身建设,规范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制度,才能保证“推优”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推优”工作的基本概况
“推优”工作是各级团组织在党组织的积极支持、帮助和指导下开展的。“推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立足培养教育,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过团组织推荐。
1.“推优”工作基本程序
“推优”工作基本程序有三部分:第一,团支部经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与考察,确定培养对象;第二,经团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召开团员大会,介绍拟推荐团员的基本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对象;第三,推荐对象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并由团支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核;第四,上级团组织审核后,将《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递交同级党组织,听取党组织意见。并向团支部反馈结果。团组织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具体由基层党组织根据推荐对象的情况确定。
2.“推优”工作主要环节
“推优”工作主要环节包括工作计划、培训、锻炼考察、定期推荐等环节。工作计划环节,主要是认真掌握团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确定培养和推荐计划;培训环节,主要是对于提出入党申请的团员青年,团组织要热情关心,重点培养,通过在学习、工作中对优秀团员进行再深化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锻炼考察环节,主要是给入党积极分子安排锻炼考察机会,从思想、学习等方面压担子,严要求,作表率;定期推荐环节,主要是严格履行“推优”程序,把优秀团员及时推荐给党组织。
“推优”工作建立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的原则和党团衔接的原则,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坚决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防止降低质量推荐的倾向。团组织要在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指导下,确保“推优”质量,严格“推优”程序,完成“推优”工作。
三、推优工作存在的问题
1.团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影响“推优”工作的成效
基层团干部是各项团的工作的落实者,是“推优”工作的组织者。他们素质的高低与否.特别是他们对“推优”工作的熟悉程度直接关系到“推优”工作的成效。广大团员青年对基层团干部总体素质还是认可的,特别是对他们的综合素质,工作表现还是持肯定态度,但是对他们“推优”工作程序的熟悉程度就喜忧参半。据调查,有39%的调查对象认为团干部不太熟悉“推优”工作,这可能跟他们缺乏工作能力,缺乏必要的工作培训和工作锻炼有关。基层团干部的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必要的培训、引导和交流,造成少数基层团干部素质偏低,工作马虎,缺乏经验等。
2.对“推优”工作认识不足,宣传工作不到位
“推优”工作是基层团组织工作的重点,但是一部分团干部对此缺乏足够认识,有的甚至没有按照“推优”的程序来做。个别团支书认为“推优”可有可无,把自己的意志凌驾于团组织之上,搞家长制作风。这种现象需要我们去注意,因为这种情况如果没有纠正,就会影响“推优”的质量,进而影响到发展党员的素质,甚至有可能会把一些投机分子推荐到党组织去,最终会影响到党员的形象,影响党的事业,可谓“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3.广大团员对“推优”的要求和实际的存在差距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广大团员青年对“推优”工作赋予很高的热情,表示“参加‘推优’工作很有意义或者是团员的权利和义务,应该主动参加”的占大多数。说明广大团员青年有很强的政治热情,能积极主动参加团组织的组织活动,并且对“推优”对象提出很高的要求。如“思想政治觉悟高,对党有一定的认识,学业优秀,工作积极,人际关系和谐,生活作风正派”。但是从调查结果来看,广大团员青年对目前“推优”出来的对象并不完全认同,尤其是高年级学生,认为“推优”对象各方面条件优秀的只占75%。
4.“推优”工作缺乏有效监督
“推优”工作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据调查,我们了解到目前基层团组织的“推优”工作缺乏规范,有的没有循章办事,部分“推优”工作存在主观片面的操作,相当一部分没有严格按照学校团委《武汉工程大学“推优”工作实施办法》的“推优”程序执行。调查中发现基层团组织的“推优”效果尚未能完全达到广大团员青年的要求,高年级“突击‘推优’现象比较突出”,基层团组织的“推优”工作缺乏有效监督。
四、做好推优工作的建议
“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是“推优”工作的核心。各级团组织只有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才能防止“推优”流于形式,才能充分发挥广大团员在“推优”工作中的作用。真正把优秀的团员推荐到党组织中,确 3 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好这个工作,关键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1.统一“推优”标准。“推优”标准在武化团字[202_]14号文和团课教材中从不同侧面已明确,具体见团学工作制度汇编p60和教材p157。简单地说,若对党有较明确的认识,承认党的章程,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已正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学习成绩优良,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有较高的威望等等。通过统一“推优”标准,减少团支部操作的难度和广大团员推荐的盲目性。
2.规范“推优”程序,严格步骤
团支部确定初步推荐对象:即在团委书记、辅导员或班主任的指导下,党支部派人监督下召开“推优”大会。事先,团支委应对本支部申请入党的团员全面了解他们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学习情况,并综合分析,形成支委意见。然后召开支部大会向团员介绍对推荐对象的考察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并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形成支部“推优”对象意见,并上报团委。
院系团委审核“推优”对象。团委对各团支部上报的“推优”对象及时进行进一步考察,全面审核有关材料,并召开委员会,对“推优”对象进行逐个讨论,形成院系团委的“推优”的意见。
院系团委向党支部推荐。即院系团委正式向学生党支部推荐并上交有关材料。学生党支部应及时对团委推荐的对象进行全面考核,符合条件的列入积极分子进行培养;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团组织继续培养并及时与团组织互通信息。
3.充分发挥学院业余团校、党校的作用
团组织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并将培养情况和考察意见及时反馈给党支部,真正地发挥团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配角”作用。同时要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加大基层团干部的学习和培养力度。
大家知道,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战斗力和全部工作的基础,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团的基层组织自身建设,合理配备基层团干部,规范岗位培训和学习交流机制,重视基层团干部的培养,全面提高共青团干部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团组织的战斗能力,为“推优”工作奠定更好的基础;同时,团组织要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增强团员的政治意识,在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不断壮大团员青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做到有“优”可推。
对于团校的教育首先要立足于团员的思想实际,着重对团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 4 教育,使广大团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不断扩大团员中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强化团员的先进意识和模范意识。其次,团校教育又要贯彻素质教育的精神,开设各种技能课,如电脑基础与网络、写作、书法、礼仪与口才、心理、社交、法律等知识,使团员在知识的熏陶中,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
业余党校应是在团校培训的基础上进行的,其主要对象是申请入党的同学,因而其教育的主要内容除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外,要着重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章、党史和党的基本理论的教育。使他们对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任务、目标;对党的组织原则、纪律;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有较深刻的认识,使他们更进一步明确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和发展中国的道理,坚定他们对党的领导的信念和共产主义必定能实现的信念。
4.可充分发挥团组织成为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的载体和平台作用
首先,加强时事政治、形势与政策教育。即党、团组织在抓好理论教育的同时,要求每位团员关心国内外大事,加强理论联系实际,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并利用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件,如:党的“十六大”召开;台湾陈水扁分裂祖国;香港、澳门回归等事件。通过团支部召开的生活会,要求团员发表自己的见解和看法,使他们能够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明确的政治立场,鲜明的政治观点,较成熟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其次,发挥团组织的优势,开展丰富多采的活动。即团委根据青年的特点和本单位的具体实际,采取富有时代气息的形式,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采的活动,寓教于学、寓教于乐、寓教于行。使对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培养落到了实处,极大地提高了青年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如组织青年志愿者定期到老干部中心义务劳动、义务献血活动;清明节期间组织祭扫烈士许志伟纪念碑;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明建设活动,“我为文明校园建设做贡献”,“我为评建做贡献”等活动。通过各种活动对团员青年进行“三观”和“三主义”教育,使他们在活动中不断完善自我,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在同学中树立典型,为党组织今后的进一步培养打下扎实的基础。
5.把“推优”工作的开展情况与基层团组织的考评结合起来
通过政策鼓励院系团委开展“推优”工作的创新,明确团委和支部在“推优”工作中的职责,落实责任制,树立典范;推广院系团委“推优”工作中好的做法与经验。考核评优要以院系团委的“推优”工作作为考核的重点,通过对其“推优”的数量、质量、程序及做法规范化等方面进行定性、量化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评优资格,促使各级团组织都重视“推优”工作。
6.增强监督和团干部与团组织之问的工作交流
学校团委要定期派人到院系团委检查监督团建工作,特别是监督“推优”工作是否照章办事,要完善和推广新党员推优公示制度,充分接受群众监督。结合班级团支部的换届,加强班团支书的“推优”业务培训,发挥“传、帮、带”作用;同时培训时要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以后才能上岗。学校团委和院系团委要经常组织团干部之间,各团支部之间的交流活动,做到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形成一个积极向上的良性的工作、学习环境。
以上是从团组织和团干部的角度,谈的如何作好推优工作,下面我们来看看作为一位普通团员如何向党组织靠拢。
四、团员如何向党组织靠拢
1.树立坚定的共产党员信念,端正入党动机 2.系统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知识 3.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四篇:团支部规范化推优工作
团支部推优工作程序
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一般应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在党组织的指导下,坚持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团员加深对党的认识,把加入党组织作为自己更高的政治追求,自觉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靠近党组织,积极要求进步。二是要主动协助党组织搞好对团员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要采取多种形式,对积极分子进行比较系统的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政治素质,端正入党动机。要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定期考察和了解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情况,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克服缺点,不断进步,并将考察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汇报。三是对经考察已具备条件的积极分子,应以团支部为单位,履行“推优”程序,有计划地向党组织推荐,一般每年推荐一次,或按党组织的要求推荐。
“推优”的程序:
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提出推荐标准;
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一)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征求党支部
意见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人选;
(二)由团支部填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送党委,一份团委存档,一份向党支部推荐),同时做好登记存档;
(三)经上级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向党支部正式推荐。团
支部书记由上级团委直接向有关党组织推荐。
团支部的意见填写:
经团员大会民主评议,团支委会考核、讨论,╳╳团员基本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确定推荐作党的发展对象。
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第五篇:推优工作的通知
经济与管理学院关于开展“推优”工作的通知 各班团支部:
为使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地展开,不断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根据《安徽省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党建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现将“推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条件
凡年龄在18至28岁,志愿申请入党,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成绩、学习成绩和现实表现突出的团员可以作为推荐对象。其具体条件如下: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并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
2.能按照团员标准要求自己,自觉履行团员的义务,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3.自觉遵守校规校纪,能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他人,发挥榜样作用。
4.在团支部组织开展的“双学”小组活动中表现突出,且入校半年以上。
5.学习态度端正,上学期平均学分绩点2.5(含2.5)分以上(研究生为75分),无补考。
二、推优的名额
以团支部为单位,每支部可推荐0~12名人选作为党员的发展对象,但必须坚持标准,严格按程序办事,宁缺勿滥。
三、“推优”工作程序
1.团员向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后,班团支部应建立“团员申请入党登记表”培训观察,考察期一般为半年至一年。
2.考察期满后,团支部要召开支部大会,对入党申请人在考察的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投票,并同时听取所在年级辅导员的意见,确定推荐对象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纸质版),《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在3月27日前由辅导员汇总至学院团委。
3.经公示考察核实后,由院团委正式向院党委推荐。
四、推荐对象的培养教育
1.年级辅导员要督促团支部对于申请入党的团员按照党员标准进行培养教育。通过自学、“双学”小组学习,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端正入党动机,坚定信念,引导他们在各方面发挥先进作用。
2.对考察期内表现突出的,择优推荐到院党校学习。院党校毕业后,对表现优异的建议党组织及时列为发展对象,批准吸收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五、“推优”工作责任和纪律
1.各年级辅导员要加强对团支部“推优”工作的指导和督察,保障“推优”工作的顺利进行。
2.对于“推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徽理工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O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