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全责任状学生
安全责任状
各位家长:
您们好!感谢长期以来对我校安全工作的大力支持。我们深知:安全无小事!安全工作是学校其它各项工作开展的前提,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让我们的学生——你们的孩子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是我们共同的期望和责任。消除安全隐患,让孩子平安健康成长,我们需要您的支持与配合。现将我校安全方面的有关要求通知给您们,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严格请假制度。如果您的孩子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请您必须及时向学校老师请假,要求上交有家长签字的学生请假条。(如果确有急事,可先电话请假,后补假条)
二、严禁孩子乘坐非载人车辆、“三无”车辆和超员超载车辆上下学,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一律不许骑自行车上下学。
三、学前和一、二年级的学生一律由家长接送上下学;三至六年级的学生以村为单位排路队
回家,请家长牢记学校的作息时间,如孩子没有按时回家,请您及时与学校联系并妥善处理,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四、雨、雪等特殊天气,无论学生大小,一律由家长接送上下学,严禁家长用非载人车辆、“三无”车辆和超员超载车辆接送孩子上下学,更不允许酒后驾车接送孩子。
五、严禁孩子携带与学习无关的东西上下学,尤其是管制刀具。(学校要求学生也不能把小刀
带进学校,学生的铅笔要在家削好)
六、学生中午一律带饭或家长送饭,自带饮用水,严禁给孩子零用钱,坚决杜绝学生吃买零
食现象。
七、“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请您关心爱护您的孩子,不要做有损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事情。
要为孩子的学习和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让孩子远离黄、赌、毒;不去网吧、游戏厅,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和邪教活动。
八、要多与学生进行沟通,善于观察学生的表情和举动,正确引导学生的言行举止。如果发
现学生在家情绪低落或有异常举动,要求必须妥善处理并及时与学校老师联系,家校联手,将一切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九、为了孩子的人身安全,我校要求早学生入校后就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私自离开学校(学
校封校时间:早8:00)。如果您的孩子在校内出现疾病或其他突发事件,我们会在第一时间通知给你们,也请您务必在第一时间来校,以防延误学生的病情或出现其他意外的后果。
十、学生上课期间,闲杂人等一律不许进入校园,同时要求一切车辆禁止入内。学校封校期
间,校门上锁,有事必须入校的家长严禁跳墙入内。(有事可打学校电话:6220012)
十一、上级要求:放学后和节假日,学生不准以任何理由回校玩耍或活动。请您监督好孩子不
去河套、方塘、铁路、山林等危险的地方,不做爬山、上树掏鸟等危险游戏。
十二、要配合老师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不吃拿陌生人的东西,不拿湿手摸电源、放学按
时回家等;同时要配合老师教给孩子一些自救自护的方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对于上述要求,家长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出现问题一律由学生和家长自己承担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另外,为了方便您管理孩子,现将我校的作息时间通知给你们:(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早 自习:7:20封校时间:8:00
第一节课:8:20中午放学:11:40
下午放学:学前及一二年级:15:10三至六年级:16:00
家长同志们,几年来,我们学校的各项工作都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朝阳市教育局、凌源市教育局等各级领导的检查中都受到了好评。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我们北店学校的全体教师爱生如子、兢兢业业的结果,是我们北店学校的全体学生勤奋上进、不屈不挠的结果,更是我们北店学校的全体家长亲力合作、大力支持的结果。家长同志们,为了我们的学生,为了您们的孩子,让我们携手并肩,攻坚克难,为让孩子拥有一个光明而美好的未来而努力奋斗!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北店学校
2011年3月1日
第二篇:学生安全责任状
学生安全责任状
学生在校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伤害。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布《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安全责任状:
一、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要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学校把此项工作纳入工作首位,实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学校各系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学校与各系签订安全责任状,各系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状。
二、学校不定期进行安全法纪教育、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有责任教育子女遵纪守法,用《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规范子女的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学生一旦请假离校,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和学生负责。
三、学生在校上课期间严禁擅自离校外出,有特殊情况或课余时间需要外出,需向辅导员请假,由分管学生副主任签字后方能持假条出校。若擅自离校,所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负,并视情节给予留校查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四、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翻越围墙和大门,上下楼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如有违犯,造成伤害的由学生自行负责,伤害他人的由当事人负全责。
五、学生之间因违纪而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
六、学生在校期间不准骑、驾任何车辆,学校发现立即给予纪律处分,若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和家长负责。
七、在任何情况下,不能贪图小便宜,不准与不认识的陌生人接触,更不得外出;不准与校外闲散人员接触,更不准把校外人员(除直系亲属)带入校园,一经发现给予纪律处分,若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负责。属于家长指派的其他人员,需报告学校,核实身份后再接触。
八、学生之间要团结友爱,不准以大欺小,恃强凌弱;杜绝拉帮结派、招惹社会闲杂人员、打架斗殴及各种扰乱学院正常秩序的现象出现。因以上原因造成事故和损失后果自负,并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学生在校期间严禁在外就餐,不准乱吃东西,若因乱吃街头小店的食物被感染传染性疾病或自生染病,造成的传染损失由学生全部负责,自生染病,由学生自负责任。
十、严禁学生擅自到施工场地、湖、河、塘、溪和江河边游玩、游泳、垂钓等,一经发现直接送离学校,造成意外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学生自负。
十一、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的,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十三、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钝器或隐匿管制刀具等,因持有违禁物品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者,责任自负。隐匿管制刀具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学校直接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十四、学生在校内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学校不负任何责任。学生在校内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机关处理,其它情形下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无不当行为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其它有关规定认定。
十五、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索赔(指已参保的学生)
十六、学生应严格遵守《学生管理制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安全制度。因违犯上述规定或其他有关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十七、在校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宿舍管理制度和规定,严禁夜不归宿,请假不回家。若因擅自外出(不假外出)、翻越围(隔)、阳台、门窗等严重违纪行为而造成伤害的,学校给予处分外,后果自负,若有人教唆造成的,由教唆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八、本责任状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至学生实习离校时终止。
甲方:滨州市技术学院 系(章)
乙方:学生(签名)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第三篇:学生安全责任状
百色市百胜蓝天希望小学与学生家长
签 订 安 全 工 作 责 任 书
各位家长:
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我们恳请全体学生家长树立“安全第一”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我校要求家长们时时刻刻、设身处地、以身作则,并及时加强对子女交通安全、游戏安全、活动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电、禁毒、防绑架等教育,增强“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教育子女有关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子女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安全。为了明确责任,学校特与家长签订此状。
1、树立对自己子女进行安全稳定教育的意识,明确自身所肩负的责任和义务,与学校和班主任齐抓共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法制教育和法律意识教育,使自己的孩子学法、懂法、遵法、用法,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维护自身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
2、经常与班主任联系,沟通孩子在校内外的各种情况,了解、掌握影响自己子女安全和健康成长的各种因素,对孩子在校外所发生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尽快通知班主任和学校相关部门,发现孩子在校外出现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
3、经常了解和观察子女携带的非学习用品,尤其是收管好刀具和锐钝器具,以防子女因意气用事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经常了解和观察子女的交友情况,以防与有劣迹的人员来往,从而受到不良影响。
4、家长要经常与班主任取得联系,沟通情况,共同关心和教育学生。严把孩子的请假手续,确需请假时,家长必须提前告知班主任本人,经允许后,方按请假处理,否则一律按旷课对待;严禁孩子吸烟、喝酒、染发,严禁孩子出入电子游戏室、台球室、录像室、歌舞厅、卡拉ok厅等,严禁孩子携带刀具和锐钝器具进学校;教育孩子不得强行向他人索要钱物、偷盗和破坏公共财物,必须遵守社会公德;未经批准,不得让校外人员来校或在校门口找学生等等。
5、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及时将子女的病情(特别是传染病、遗传病)告之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
6、教育子女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尽量在家,如要外出的活动,要有家长陪同,详细指导活动以防不测。
7、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使用有关电器设备,了解用电常识,不得使用液化气烧火,不得将子女独自一人反锁在屋里,确保安全。
8、教育子女不要提前到校,放学后教育孩子及时回家。
9、教育子女严禁私自或接伴外出游玩、野炊、夜不归宿,学法、知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平时不与陌生人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
10、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严禁骑车上学,家长要经常对子女的交通工具进行检修,特别是要有锁、车闸灵;家长在选择接送学生的车辆要有相关的营运手续、驾照、车辆保险等,以确保孩子的安全,教育孩子不坐超载、超限的车辆;幼童上下学应由家长接送,不得骑车上下学;严禁家长驾驶“三无”摩托车或已报废的摩托车运载子女。
11、教育子女不吃校外不卫生“三无”零食和冷饮。
家长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
年级 学生: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学校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第四篇:学生安全责任状(范文)
涟水县前进中学学生安全工作责任状
各位家长:
为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我们恳请全体学生家长树立“安全第一”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我校要求家长们时时刻刻、设身处地、以身作则,并及时加强对子女交通安全、游戏安全、活动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电、禁毒、防绑架等教育,增强“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教育子女有关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子女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安全。为了明确责任,学校特与家长签订此状。
1、树立对自己子女进行安全稳定教育的意识,明确自身所肩负的责任和义务,与学校和班主任齐抓共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法制教育和法律意识教育,使自己的孩子学法、懂法、遵法、用法,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维护自身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
2、经常与班主任联系,沟通孩子在校内外的各种情况,了解、掌握影响自己子女安全和健康成长的各种因素,对孩子在校外所发生的各种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尽快通知班主任和学校相关部门,发现孩子在校外出现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
3、经常了解和观察子女携带的非学习用品,尤其是收管好刀具和锐钝器具,以防子女因意气用事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经常了解和观察子女的交友情况,以防与有劣迹的人员来往,从而受到不良影响。
4、家长要经常与班主任取得联系,沟通情况,共同关心和教育学生。严把孩子的请假手续,确需请假时,家长必须提前告知班主任本人,经允许后,方按请假处理,否则一律按旷课对待;严禁孩子吸烟、喝酒、染发,严禁孩子出入电子游戏室、台球室、录像室、歌舞厅、卡拉ok厅等,严禁孩子携带刀具和锐钝器具进学校;教育孩子不得强行向他人索要钱物、偷盗和破坏公共财物,必须遵守社会公德;未经批准,不得让校外人员来校或在校门口找学生等等。
5、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及时将子女的病情(特别是传染病、遗传病)告之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
6、教育子女在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尽量在家,如要外出的活动,要有家长陪同,详细指导活动以防不测。
7、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使用有关电器设备,了解用电常识,不得使用液化气烧火。
8、教育子女严禁私自或接伴外出游玩、野炊、夜不归宿,学法、知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平时不与陌生人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
9、未满16周岁的孩子严禁骑电车上学,否则出现意外,学校不承担责任。家长要经常对子女的交通工具进行检修,特别是要有锁、车闸灵;家长在选择接送学生的车辆要有相关的营运手续、驾照、车辆保险等,以确保孩子的安全,教育孩子不坐超载、超限的车辆;严禁家长驾驶“三无”摩托车或已报废的摩托车运载子女。
10、教育子女不吃校外不卫生“三无”零食和冷饮。
家长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
年级 学生: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学校公章 :____涟水县前进中学___
2016年 9 月9 日
第五篇:学生安全责任状
刘家包中心小学学生安全责任状
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是学校与家庭各项工作的头等大事,各位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必须高度重视,严加管理,不可有丝毫麻痹和懈怠.根据上级要求,特与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签订如下内容的安全责任状。
一、家庭或其他监护人自与本班签订此状之日起,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言行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必须自负其责。
二、家庭对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主要内容是:防火、防盗、防电、防毒、防水、防灾及交通、学生打架、下河洗澡、危险路段等意外伤亡。
三、严禁学生乘坐一切车辆,更不准乘坐“三无”车辆。在公路上行使时做到:
1、不准你追我赴;
2、遇到车辆靠右靠边;
3、横穿马路时观察车辆来往情况;
4、不准往车辆内投扔杂物;
5、不准近距离围观和触摸车辆。
四、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买腐烂变质食物,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晒衣被勤洗漱。
五、教育部颁发《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十种意外事故学校不担负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难以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7、学生在自行上学、放学、返校途中发生的;
8、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9、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10、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六、学生每周放星期回家和上学,家长(监护人)必须实行接送制。星期日下午三点钟以后到校、星期五放学以前,均由家长(监护人)按时接送,以保安全第一。
七、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送子女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家长的神圣职责,对子女的安全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此责任状是对你的子女负责,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八、自签字之日起,本责任状在学校未修订前长期有效。班主任:
联系电话:
刘家包中心小学学生安全责任状
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是学校与家庭各项工作的头等大事,各位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必须高度重视,严加管理,不可有丝毫麻痹和懈怠.根据上级要求,特与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签订如下内容的安全责任状。
一、家庭或其他监护人自与本班签订此状之日起,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言行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必须自负其责。
二、家庭对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主要内容是:防火、防盗、防电、防毒、防水、防灾及交通、学生打架、下河洗澡、危险路段等意外伤亡。
三、严禁学生乘坐一切车辆,更不准乘坐“三无”车辆。在公路上行使时做到:
1、不准你追我赴;
2、遇到车辆靠右靠边;
3、横穿马路时观察车辆来往情况;
4、不准往车辆内投扔杂物;
5、不准近距离围观和触摸车辆。
四、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买腐烂变质食物,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晒衣被勤洗漱。
五、教育部颁发《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十种意外事故学校不担负责任: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难以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7、学生在自行上学、放学、返校途中发生的;
8、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9、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10、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六、学生每周放星期回家和上学,家长(监护人)必须实行接送制。星期日下午三点钟以后到校、星期五放学以前,均由家长(监护人)按时接送,以保安全第一。
七、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送子女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家长的神圣职责,对子女的安全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此责任状是对你的子女负责,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八、自签字之日起,本责任状在学校未修订前长期有效。学生家长: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