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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法院现代化建设情况分析
编辑:枫叶飘零 识别码:17-472486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17 20:30:1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基层人民法院现代化建设情况分析

基层人民法院现代化建设情况分析

全国目前共有3135个基层法院、12075个人民法庭,它们是人民法院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和纽带。基层法院及其人民法庭工作是整个法院工作的根基,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的整体形象和司法权威。因此基层人民法院建设也就成为人民法院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的关键。

大力加强基层人民法院现代化建设必

须进一步强化改革意识,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推进法院司法改革,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解决全局性问题入手,统筹兼顾;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 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反对形式主义,反对虚报浮夸,使加强基层人民法院现代化建设的各项具体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同时,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到,由于地区发展的不平衡,造成了基层法院的发展状况也很不平衡,尤其是落后地区基层法院的建设还远远无法满足现代审判的需要,实践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依然严重困扰着他们的前进和发展。

一、队伍建设上,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

(一)基层人民法院在人员“出”与“入”之间存在矛盾。

由于人民法院系统旧有的人事管理机制和法官录用机制,造成法院现有人员整体素质不强,虽然在职期间已经加强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但是仍旧基础知识比较差,理论水平依然不高。一些不适合现代审判工作的人员依然存在,无法满足现代审判的需要,工作积极性降低,工作停滞不前。如莫旗人民法院在近五年来除院长、副院长调入调出4人外,其他工作人员没有任何流动。有能力的人进不来,不适审判工作的人出不去,法律法规对与不适合审判工作的这些人员如何安排没有明确规定,造成了这一潭死水,无法得到净化。成为老百姓普遍反映强烈的问题,这些人员的工作也已严重损害了法院队伍的整体形象。

(二)基层人民法院在队伍建设上还存在“进”与“退”的矛盾。

《法官法》第十二条规定: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由于司法考试通过率低。基层法院在人员录用上由于还要通过人事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统一录入,在录用上虽然同样体现出公开选拔,平等竞争,优胜略汰作用,但是在考试科目设置上,仍然采用公务员录用试题,如《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这样实际上使得一批具有司法证书的有业务能力担任法官的人员在公务员考试中被淘汰出局,没有司法证书的人员充斥了法院队伍。在2003年呼伦贝尔市法院系统招录时,有的法院公开向社会招录法院工作人员,条件为具有统一司法考试资格证书,由于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要求,致使这个岗位未能开考。2003年莫旗人民法院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的八名工作人员中仅有一名拥有司法资格证书。法官条件的提高,造成基层法院法官队伍“进”与“退”无法衔接。如莫旗法院辖区拥有31万人口,年收案近1700多件,在近五年来退休法官25人,一线法官却没有增加一个,现有一线法官仅为25人,审判人员严重不足,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审判和执行效率。

初任法官资格的提高,全国司法考试通过率低,使得刚刚步入法院不具有司法证书的人员很难在短时间内获得法官资格,造成一线法官人员紧缺的情况无法在短期内得到缓解。为适应现代审判工作需要,建立一支现代审判队伍,加强基层法院法官录用体制、交流机制的改善和健全已经刻不容缓。

二、落后地区基层法院物质装备落后,硬件设施不完备。

(一)落后地区基层法院的“基础建设”与“经费不足”之间存在着矛盾。

为适应审判方式改革的需要,基层人民法院要抓紧进行审判法庭的改、扩建和设施配套工作。而落后地区基层法院基础设施落后,远远不能适应审判方式改革的要求。如莫旗法院,于1996年建办公楼,建筑面积仅有1000平方米,原有的设计办公区、审判区不分,无法适应审判方式改革中“三分立”的需要。基层法庭还没有自己的房舍,现使用的房屋均是借用或租用当地乡镇政府房屋。落后地区基层法院审判法庭改、扩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多、任务重,需要的资金相对也比较多。对于原本落后的法院,经费显得更加窘迫。

现阶段在经费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以后法院业务经费保障的各项政策措施。高、中级人民法院要积极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基层人民法院的经费保障。基层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在经费方面的支持,保证审判工作顺利开展。上级人民法院要针对西部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在两庭建设特别是审判法庭改、扩建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难,加大帮扶力度。“德州模式”就是采取“向上级要一点,当地政府支持一点,法院自筹一点”的方式建设现代化人民法庭。从总体上来讲,依然是依靠当地财政的支撑。但是偏远贫困地区

基层法院建设落后的根源就是与贫困的经济环境直接相关,仍然依靠经济贫困的地方财政支持来搞现代化如同大漠取水,没有源头保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基层法院建设经费不足问题,基层法院现代化建设很难做到统一部署,整体推进,普遍达到要求的水平。

(二)落后地区基层法院“自身发展”与“减、免诉讼费”之间存在着的矛盾。

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

以来,诉讼中申请减、免诉讼费的情况也随之增多,对于一些可减免可不减免的情况,为体现司法为民,爱民、利民、护民的精神,绝大多数都能够给予减免。但是由于落后地区基层法院年收案中经济案件少,主要涉及家庭纠纷多,诉讼标的额小,经费与业务之间本来的不平衡,再由于减免诉讼费案件数量增多,形成办案经费数额与案件数量成反比例发展趋势,造成发展中的很多问题得不到妥善结决,办案效率受到影响,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形象,建立健全独立的司法救济基金制度迫在眉睫。

基层法院现代化建设是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也是一项宏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坚持从本地区具体情况出发,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既要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又要切实解决影响基层法院尤其是落后地区法院现代化建设的困难和问题,扎扎实实地推进建设现代化人民法院的进程。

第二篇:基层人民法院岗位责任制

×××人民法院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

(一)党组书记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加强干警的政治思想工作。

2、自觉、主动地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定期报告工作,听取指示和意见,重大问题报请决定。

3、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和其他工作会议。

4、加强干警队伍自身建设,正确考察和使用干部。

5、亲自阅读和接待重要信访,深入调查研究审判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6、及时指导本院的工作,管理好自己分管庭、室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

7、带头遵纪守法并监督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关心干警的生活,求真务实,多办实事。

8、承担上级交办的重大事项。

(二)院长职责

1、依法行使职权,领导和主持全院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上级法院交给的工作,对本院工作负总责。

2、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令,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统一。

3、实行民主集中制和院长负责制,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院长办公会和院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院审判工作中的重大疑难案 件,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及时研究解决本院审判工作和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

4、廉洁自律,率先垂范,扎实工作,以模范行动作干警的表率,带领全院干警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5、从全局出发协调好本院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检查贯彻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检查督促各部门的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经常听取本院各部门的工作汇报,不断地检查、督促各庭科室局队的工作,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总结和通报工作情况,及时表彰先进,批评错误,弘扬正气。

6、抓队伍建设,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使用好干警,关心干警的学习、工作、生活。

7、处理重大来信来访,接受法律监督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8、认真审核,及时签发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其他文件材料。

9、总揽全局,努力做好本院自身的改革和建设,充分发挥院党组、总支、支部等基层组织及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推动本院全面工作向前发展。

10、向市委和上级法院汇报工作。

(三)副院长职责 协助院长工作:

1、根据院党组的分工,抓好分管部门的审判工作、行政管理工作,对各自分管的工作向院长负责。

2、抓好分管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经常听取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掌握、督促指导分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4、针对分管审判业务庭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对审判员、合议庭进行审判业务指导。

5、完成院党组授权或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院长外出期间,由院长指定的副院长主持本院工作。

(四)部门正职职责

1、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认真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完成本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

2、以身作则,认真执行审判执行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抓好本部门的政治业务学习、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管理指导工作,表扬先进,帮助后进,带领本部门同志完成审判工作任务和其他工作任务。

3、积极主动向院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督促本部门有关人员做好数据、情况上报和信息反馈工作。

4、负责部门车辆的管理、调派、安排使用。

5、人民法庭庭长负责妥善处理法庭的重大来信来访。

6、人民法庭庭长负责积极协调与辖区各单位、部门的关系,配合院机关其他部门的工作。

(五)部门副职职责

部门副职协助部门正职工作,部门正职外出期间,由部门正职指定的副职主持部门工作。

(六)法官职责

1、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总结审判经验,提高职业素质,提高庭审驾驭能力、法 律适用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2、努力完成审判工作任务,依法审理立案庭(人民法庭内勤)分配移交承办的各类案件,依法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理适当、裁判公正。

3、坚持方便当事人诉讼原则,根据案件需要坚持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4、按照立案庭(人民法庭内勤)排定的开庭时间,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案件,主持庭审活动,强化庭审功能,做到当事人争议焦点公开,举证、质证公开,辩论公开,认证公开,评判公开,宣判公开,杜绝违法行为和枉法裁判。

5、在案件移交到审判业务庭阶段,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决定并指导法官助理办理当事人申请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调取证据等事宜。

6、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案情依法决定采取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拘传等强制措施,并按程序法规定报院领导批准。

7、对审判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疑难案件,应及时报告请示。

8、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审判效率。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法官助理职责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履行职务的水平。

2、审查诉讼材料,提出诉讼争执要点,归纳、摘录证据。

3、组织庭前证据交换。

4、办理指定辩护人或者指定法定代理人的有关事宜。

5、接待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和其他案件相关人员的来访和查阅卷宗材料。

6、依法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

7、办理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等事宜。

8、协助法官办理采取诉讼保全的相关手续。

9、按照法官的要求,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

10、按照法官的要求,旁听案件庭审,熟悉、掌握案情。

11、在法官授权下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经法官审核确认。

12、根据法官的授意草拟法律文书。

13、打印、校对、送达法律文书,办理案件上诉的有关手续。

14、办理案件管理的有关事务,整理卷宗报送质量检查。

1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八)书记员职责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

2、按照书记员管理科的安排分配,对担任记录的案件,提前认真阅卷、熟悉案情,作好庭审记录的准备工作。

3、在开庭审理前核对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及到庭情况,向审判长、审判员报告;宣读法庭规则。

4、在审判法官的指挥下,做好案件的审理、调查、询问、勘查等笔录,做到记录规范、字迹清楚、准确全面完整,如实反映案件真实情况及审判活动全过程。将笔录交诉讼参与人、被询问人核对,进行补正,签名后交案件主审法官。

5、担任审判委员会会议记录工作。

6、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7、严守保密纪律。

(九)执行庭庭长、执行员职责

1、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总结执行经验,积极探索改进执行方式方法,提高执行质量与效率,做到依法公正文明执行。

2、努力完成执行工作任务,加大执行力度,依法执行立案庭分配移交承办的各类执行案件,做到程序合法、措施适当、手续完备,确保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得以有效执行。

3、依法执行立案庭、各审判业务庭作出的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先予执行裁定。

4、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根据案情依法决定采取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拘传和搜查、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并按程序法规定报院领导批准。

5、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决定对案件的委托执行、不予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恢复执行。

6、做好询问、调查、搜查等执行笔录,做到记录规范、字迹清楚、准确全面完整,如实反映执行活动全过程。

7、严格依照规定,讨论决定发放债权凭证。

8、制作、打印、校对、送达执行法律文书。

9、对执行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疑难案件,应及时报告请示。

10、办理案件管理的有关事务,整理卷宗报送质量评查。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司法警察职责

1、做好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安全,维护秩序。

2、警卫法庭,在法官的指令下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维护审判秩序。

3、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和罪犯。

4、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

5、送达立案庭交送的法律文书。

6、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一)人民法庭内勤职责

1、对起诉来法庭的刑事自诉、民商事案件进行立案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

2、依法向起诉、申请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给予诉讼风险告知和诉讼指导。

3、将办理完立案手续的案件轮流分由法官承办。

4、核算当事人应交纳的诉讼费,审查并报请庭长决定诉讼费的缓交,按规定呈报院领导审批决定诉讼费的减交、免交。

5、负责法庭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对重大来信来访,应及时向庭长汇报,妥善处理。

6、严格诉讼费、执行款、罚没物资(款)的收取、上交、保管手续。

7、保管好庭内档案材料、案件材料及其他物品、财产,做到不丢失、不错乱。

8、按时上报案件审判管理信息表,掌握法庭收结案等司法统计数据情况,及时、准确、按时提供数据信息。

9、负责做好法庭案件的报送质量评查工作,年终做好法庭案件的立卷归档工作。

10、认真做好考勤登记,按时上报考勤表。

11、完成庭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二)档案员职责

1、严守国家机密和审判秘密,保持卷宗材料完好和检索工 作的齐全,做到准确、及时地提供材料,为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服务。

2、严格档案材料的正规化、科学化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鼠、防虫等。

3、严格档案材料的各项查阅规定和制度。

4、保管、爱护使用复印机、碎纸机、装订机。

5、依照本院《档案管理办法》履行职责。

(十三)驾驶员职责

1、爱护车辆,勤保养、勤检、勤修,保证车辆完好无损。

2、严守道路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

3、坚守岗位,服从调派;停车待命时,协助其他同志做工作。

4、未经指派,不得随意动用车辆。

5、工作中做到积极热情,服务周到。

6、严格执行本院机动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部门职责

(一)政工科职责

1、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发挥职能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

2、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和老干部工作。

3、了解、掌握干警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

4、做好组织、人事、干部管理和机构编制、增编补员、干警奖惩等工作,当好院党组的参谋和助手。

5、做好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审判员考试、面试、考核产 生的组织工作。

6、负责本院法官等级晋升的审核、上报及管理工作,办理法官考评委员会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7、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及收集归档工作,草拟院党组文件,编写《法院工作简报》,认真及时办理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纪检组职责

1、负责本院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院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接受纪委和本院党组的双重领导;

2、负责对本院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的重大决议、决策情况进行监督;

3、负责监督检查本院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中央《廉政准则》、《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及上级党委和纪委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4、负责督促检查本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的执行情况》;

5、负责督促检查本院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抓好党组领导班子廉洁自律自查自纠工作;

6、协助院党组抓好本院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督促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发现和推广廉洁自律先进典型;

7、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办理检举控告、申诉以及州、市纪委转办的信访件;

8、主动向院党组汇报工作,自觉接受院党组的领导;

9、完成上级纪委和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办公室职责

1、了解、掌握全院行政事务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当好院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2、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好本院的政务、事务管理工作,加强对外联系并适时协调本院各部门的工作,收集整理信息,编写《法院工作简报》,抓好机关保密,安全保卫及档案管理工作。

3、认真抓好办公室及后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4、负责驾驶员和车辆、通讯等装备的日常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办公现代化管理,为各项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5、办理由办公室批转、批复的有关文书、信函等。

6、认真负责地做好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和有关会议的记录,办理有关事项,并注意记录材料的收集和归档。

7、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及文书材料归档工作。

8、与政工科、研究室分工协作,加强新闻宣传工作。

9、负责处理涉诉上访信件的转办、督办、催办与回复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研究室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全院各项审判工作及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为院领导抓好审判、执行业务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

2、按照领导的要求和意图草拟全院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了解、收集信息,编写《审判信息》,做好反馈工作。

3、了解和掌握全院审判、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为院领导工作决策提供法律、法规等相关依据、信息资料。

4、具体安排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并将评查意见及时反馈案件承办人,督促承办人对案件的存在问题采取补救措施。

5、对上级机关、人大、政协和本院领导过问、交办的在审 在执案件进行登记、督促检查并及时回报处理结果。

6、负责宏观调查研究,适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办理适用法律政策的请示等。

7、负责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及记录材料的收集归档。

8、负责做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和现场监督执行工作,做好信息反馈和落实措施的制定工作。

9、了解、掌握本院审理的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民事案件的审理情况,并做好与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的信息通报工作。

10、负责对楚雄市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财务室职责

1、负责本院计划财务工作,严格依照本院《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2、负责法院武器、服装、车辆、电脑、打印机等物资的计划管理,分配发放等工作,加强对枪支弹药的严格管理。

3、负责人民法庭、审判综合大楼、住宅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4、严格诉讼费、执行款、罚没物资(款)的收取上交、保管支付手续。

5、指导、监督人民法庭诉讼费、执行款的收支、管理工作。

6、负责本院各部门电脑的维护、修理工作。

7、负责本院国有资产清理、造册等管理工作。

8、协助办公室搞好法院办公现代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及交通、通讯等装备的管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立案庭职责

1、依法向起诉、申请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给予诉讼风险告知,告知诉讼中应享有的权利、履行的义务和可能承担的风险。

2、对起诉来本院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国家赔偿、破产案件等各类案件进行立案审查,决定立案与否,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经审查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作出不予受理、驳回的裁定。

3、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登记后送行政庭审查。

4、对申诉、再审申请的案件进行登记后送审判监督庭审查。

5、办理本院决定再审、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发回重审和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案件的立案手续。

6、办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案件的登记立案手续和上级法院提审案件的移送。

7、依法处理案件在立案庭阶段中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诉前保全申请、诉讼保全申请、调取证据申请。

8、对予以立案的各类案件依案件性质和各审判业务庭的职责范围进行统一分案;民商事案件按照本院《民商事案件分案办法》的具体规定予以合理分配。

9、实行排期开庭和流程跟踪管理,对审限即将到期的案件进行催办、督办。

10、按本院时限规定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材料交由法警队送达;

11、核算当事人应交纳的诉讼费、申请执行费,审查决定诉讼费的缓交,对诉讼费的减、免申请,按规定呈报院领导审批。

12、设置速裁庭,对证据明确、双方当事人无争议或争议不大,且当事人要求或愿意调解的民商事案件进行调解。对经调解 达成协议的,制作法律文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对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依法及时裁判。

13、负责本院非诉、诉讼、执行来访接待工作,处理信访信件、涉诉上访案件的分类转发处理工作。

14、负责办理院长接待日接待人员的安排、接待事项的转办、督办、催办等事项,办理结果报院长审批后答复当事人。

15、负责本院的司法统计工作,准确、按时提供相关数据。

16、接收案件质量评查小组评查完毕移交归档的案件。立案庭当事人接待处职责

1、接待来访群众,对来访者查验证件,询问来意,进行来访登记,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负责解答来访事项,引导来访者按相关程序予以办理;避免与本院审判执行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办公楼。

2、认真查验前来参加开庭的当事人、律师的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并引导进入审判法庭。

3、查明需前来旁听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其他群众的身份,在审判法庭的容纳范围内,引导他们进入审判法庭旁听。

4、通知和配合法官助理接待好反映案件情况的当事人,组织处理好所反映的问题,详细做好记录。

5、干警的亲朋好友来访的,负责通知干警到接待处接待。

6、热情接待受邀参加庭审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引导进入审判法庭。

7、接待来访群众使用文明用语,做到耐心倾听、诚恳答复,热情服务。按要求着装,严格遵守司法礼仪,维护良好的法官形象。

管理书记员办公室职责

1、按照“集中管理、分散使用”的管理模式,对本院书记员进行规范化管理。

2、加强书记员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及政治教育和管理。

3、对书记员进行统一调度,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和业务庭工作任务量,科学、合理、规范调配书记员。

4、对书记员进行统一培训,加强对书记员的政治理论、业务水平、政治素养和相关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5、对书记员进行统一考核,对书记员进行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考核和政治品德、协调、语言文字功底等综合能力的考核。

(七)各审判业务庭职责

1、刑事审判庭审理本院辖区内的一审刑事公诉案件及立案庭按照本院《民商事案件分案办法》分配移交的民商事案件。

2、民事审判一庭审理本院辖区内,立案庭按照本院《民商事案件分案办法》分配移交的一审民商事案件。

3、民事审判二庭审理本院辖区内,立案庭按照本院《民商事案件分案办法》分配移交的一审民商事案件。

4、行政审判庭审理本院辖区内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立案庭按照本院《民商事案件分案办法》分配移交的民商事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

5、审判监督庭审查、办理当事人的申诉申请,审理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本院提起再审的案件。

6、本院可视案件数量的具体情况,对各审判庭的分案方案进行适时调整。

(八)玉什哈拉苏人民法庭职责

1、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份,在基 层人民法院的领导、指导下进行工作。

2、审查受理辖区乡镇的民商事案件。

3、根据当事人的文化水平、诉讼能力、是否委托律师等具体情况履行释明义务,指导当事人起诉时明确诉讼请求,并围绕诉讼请求进行举证。

4、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的原则,根据需要在案件发生地、当事人所在地对案件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5、按照合法、自愿的调解原则和“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要求,强化调解工作,加强庭前调解、诉讼调解、执行和解,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努力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尽力使各方当事人息纷止争,力争做到案结事了,增进辖区和谐稳定。

6、不断增强便民、利民、为民意识,积极主动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具体措施,加强便民设施建设,设置公示栏、宣传栏,以便于公众查询和监督。

7、配合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适时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案件的审理,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帮助总结调解民事纠纷经验,以提高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能力。

8、通过审判、执行案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9、按照“公正、高效、规范、廉洁、文明”的要求,增强司法能力,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联系群众、甘于奉献的法庭队伍。

10、建立健全案件流程管理、审限管理、诉讼费、执行款 管理、司法统计、档案管理、人员考勤考绩、财物保管等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11、完成基层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执行局职责

1、执行立案庭登记、立案移交的本院作为一审法院的生效刑事罚金、刑事附带民事、民事、行政裁判和法律规定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本院行政庭审查准予执行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等。

2、执行本院立案庭、各审判庭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依法实施财产保全措施。

3、执行外地法院委托及上级法院指定本院执行的执行案件。

4、协助外地法院到本地的执行工作。

5、认真登记、妥善保管执行中扣押、查封的财产,依法进行拍卖、变卖等财产变价处理。

6、负责向上级法院呈报提级、交叉、指定执行等事宜的请示和报告;

7、开展好执行工作新闻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撰写编发《执行工作动态》。

8、掌握、了解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做好执行调研工作,不断规范、完善执行措施和程序,总结执行经验,探索执行工作新途径、新方法,认真解决“执行难”问题。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法警大队职责

1、负责审判综合大楼、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办公区安全。

2、值庭、警卫法庭,维护审判法庭秩序,确保审判工作的 正常开展。

3、提押、解送被告人、犯人。

4、按时完成立案庭移交的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须知等诉讼材料的送达工作,做到送达程序合法、手续齐备完整。

5、及时完成立案庭交办的当事人申请的调取证据事宜。

6、管理司法警察的警衔、装备。

7、参与、协调中级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安排的警务工作。

8、建立健全法警管理机制,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民法院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

第三篇:基层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探讨

基层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探讨

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是国家信息化建设形势发展的需要,是保障人民法院在新形势下依法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需要,是维护国家司法统一的需要。因此,信息化网络建设和应用是人民法院今后一个时期信息化建设的重点。2002年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各级人民法院加大了信息化建设的力度,到

2003年底,90的高级人民法院、45的中级人民法院和22的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笔者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从2003年5月起进行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仅一个月的时间,组建成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局域网。从2003年6月1日起,利用《法院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审判信息管理和其他各项工作信息管理应用。7月实现办公自动化、通讯自动化、管理自动化,8月实现无纸化办公,9月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统计软件实现无缝连接,司法统计数据从网上自动生成。2004年4月建成法院内部网站。在信息网络建设、使用和管理维护过程中遇到了诸多困难,由于基层人民法院与中、高级人民法院无法在资金、技术上相提并论,因此,很有必要对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进行剖析,对信息化网络系统的软硬件建设以及应用管理维护方面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一、基层人民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的软硬件建设

信息化网络系统的硬件主要包括:计算机中心机房、空调设备、u不间断电源、通信线路、综合布线、服务器、交换机、接线器、网卡、工作站、打印机。软件主要包括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以及各种管理制度。

笔者所在的基层法院面积约6000平方米,6个审判法庭,40个办公室,采用星型拓朴的快速以太网布线结构,布设数据点107个,语音点(适当时可轮换为数据点)49个,电视点20个,摄像点25个,使用10m/100m自适应以太网卡与计算机中心机房的100m以太网交换机相连。计算机中心机房配备浪潮英信服务器1台,u2000w不间断电源(具备智能化功能,无人值守)。开设工作站44个,使用microsoftwindowsxrofeional操作系统和office2000;服务器使用windows2000ave和四川迈维公司开发的《法院管理信息系统》。与之配套的相关内部规定有《办公自动化管理实施办法》、《案件流程管理办法》。

对此可归结为二个基本,即硬件设施基本合理,系统功能基本完善。

笔者认为,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应从高起点入手,第一要具有一定的先进性,至少在十年之内不落后;第二要具有易扩展性,增加任何设备无需更改网线路结构;第三要具有经济实用性。首先建立法院同部局域网,实现院内办公自动化,其次实现人民法庭与院内局域网连接,第三实现与中级法院的广域网连接。

笔者所在法院的信息化网络系统采用星型拓朴的快速以太网布线结构,具有速度快,数据传输速度最大可达到100m,网络连接可靠性高,单个工作站出现故障不会影响到整个网络;具有极强的可扩展性,可任意增加或减少工作站。电缆使用经济实惠的非屏蔽双绞线(最大带宽可达155m),连接可靠,易于安装;交换机使用联想集团生产的全双工操作24口以太网交换机。整个网络设施和布局具有很高的先进性,至少在十五年内也不落后,但为什么还要说硬件设施基本合理呢,关键原因在于服务器和工作站的配置。

服务器是局域网络中的核心设备,必须具备足够的内存和高容量的硬盘以及高速运算的中央处理器,确保服务器在工作时不因数据拥挤而死机,每天产生的大量数据有足够的空间存放。笔者所在法院配备的服务器内存为1024m,处理器为2.4g,硬盘容量为80g(分为四个区),目前配置来讲,是比较先进的,但随着信息化建设发展的强劲势头,各种档案资料实现电子化,音、视频文件数据日趋增长,这种配置只能满足二至三年的需要。

工作站是指网络中相对独立的办公用微型计算机。笔者所在法院配备的是赛扬处理器1.7g,128m内存,30g的硬盘。这种配置能满足三年内的需要。当今的时代是信息的时代,各种信息扑面而来,都需要经过计算机的处理才能显现其实质内容。目前工作站的配置处理基本的办公审判信息是没有多大问题的,但随着互联网、党政网的接入以及内部网站的开通,上级法院广域网的连接,低配置的计算机处理信息的能力就相对欠缺,处理速度相当慢。

硬件只是一个躯体,软件才是神经和血液。因此,正确选择软件是建设信息化网络系统的重中之中。笔者所在法院服务器使用windows2000ave操作系统和四川迈维公司《法院信息管理系统》以及office2000,工作站使用windowsxrofeional。这些软件除《法院管理信息系统》外,均是微软公司在全世界的知名产品,笔者不再多说。对于《法院管理信息系统》,整个系统功能是比较完善的,诉讼信息系统、公文管理系

统、政工管理系统、法警管理系统等功能较为完备,但缺少书记员管理系统和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特别是缺少书记员记录系统,内勤系统也不完善。由于各个法院内部管理千差万别,只有与软件开发公司紧密合作,结合法院具体的管理情况,加强和完善系统功能。

建设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关键在于有一个严格的约束机制,否则,一个再好地网络,也得不到充分的应用。这是笔者要探讨的第二个问题。

作为基层法院网络系统建设来讲,要着眼长远,高投入,有重点,既保证网络系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也要保证经济实用性和扩展性。笔者认为,法院网络系统建设重点在于计算机中心机房的配置,要保证计算机中心机房的建设在五至十年内不落后,实现无人值守。网络结构及材料的选择上要经济实用和易于维护,确保数据传输的速度。工作站的配置要立足于五年内不落后。

1、服务器的选择:内存至少为512m,奔腾ⅳ2.4g以上处理器,单硬盘80g以上,具有热插拨功能,主板支持多处理器且易于功能扩展和硬件升级,支持多硬盘,具有故障诊断能力和双机备份或镜像备份功能。

2、u电源的选择:由于服务器是整个网络的中枢,对电源要求高,电源不稳定或突然断电,都可能给网络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因此作为服务器用的u电源应具备智能化功能,能随时向服务器提供电力状况,并以定时开关机,当市电突然中断时,u自动转换为后备电源供电,当市电来电后,自动转换为市电供电。当后备电源电力不足时,通知服务器准备关机,并自动将所有数据存盘,然后执行正常关机程序,关掉服务器,这一系列操作即使无人值守的情况下也能完成,以保证网络系统的安全。

3、网络结构及材料的选择:网络结构多种多样,有不同的优缺点,选用什么样的网络结构,对网络的速度、可靠性和可扩展性起很大的决定作用。笔者建议基层法院的网络结构使用星形拓朴结构的快速以太网,它具有速度快,数据传输速度最大可达100m,网络连接可靠性高,单个工作站出现故障不会影响到整个网络;具有极强的可扩展性,可任意增加或减少工作站。电缆使用经济实惠的非屏蔽双绞线(最大带宽可达155m),连接可靠,易于安装;交换机使用全双工操作24口以太网交换机。网卡可不购置,目前生产的微型计算机均配有网卡。常用的网络协议有ip/和tcp/ip两种,建议选用tcp/ip协议,该协议有较强的连接性,可连接所有类型的计算机和服务器;

4、工作站及打印机选择:工作站的配置尽可能在五年之内不需更换。因当今年计算机更新换代的速度相当快,在配置工作站时尽可能地配置市场上高档微机,以保证在近五年内不更换。可选择内存为256m,处理器为奔腾2.4g,40g以上的多媒体电脑。目前市价约在每台在5000元左右。打印机可选择1-2台高档激光打印机,以保证集中打印的要求。目前打印机市场价约在5000元左右。

5、操作系统宜选择windows2000或windowsxp,该系统具有较好的安全性和操作性,且易于维护。文字处理系统选择office2000较为合适。法院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应选择具备案件管理功能、多媒体管理功能、能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统计软件实现无缝连接、办公信息管理功能、领导决策功能、法律法规查询功能等,且操作方便,稳定可靠的法院管理软件。目前市场上该类软件名目繁多,且功能不一。如青岛东软电脑技术公司开发的《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河海大学开发的《法院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南京思路电子有限公司开发的《亚豪法院综合业务系统》、四川迈维公司开发的《法院管理信息系统》等均较好地解决了法院管理所需的各项功能。四川迈维公司开发的《法院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服务器配置较低,易于维护,具有较高的先进性和较强的稳定性,界面友好,操作方便,售后服务好,可考虑作为管理软件的首选。操作系统和文字处理系统在微机出厂时已配置好,可不再单购置。法院管理软件目前市场价约在10万左右。如建设40个工作站的网络系统,需46万元左右。

二、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的应用

建立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目的是利用计算机网络实现办公自动化,管理自动化,通讯自动化,其中最主要的是应用办公自动化。一个完整的办公自动公系统包括信息的生成和输入,信息的加工和处理,信息的存诸和检索,信息的复制,信息的安全管理等,其作用就是提高办公效率和办公质量,改善办公条件,减轻劳动强度,实现管理和决策和科学化,防止和减少人为的差错和失误。

笔者所在法院信息化网络建成投入运行后,大多数法官不适应现代化办公,总是说“什么现代化办公?还不如手工”,“什么提高工作效率,打一个材料,还不如手写的速度快”等等,这些都说明我们的法官思想陈旧,满足于现状,对现代化的办公设备不熟悉,对高科技知识更是知之甚少,为此,笔者认为,作为一名现代法官,必须掌握信息化网络系统的必备知识和操作技能,必须改变观念,改变传统的操作方式,掌握电脑的基本操作,掌握操作系统的使用和电子表格的应用,必须熟悉一种输入法,熟练操作法院管理系统软件,具备网络一般安全意识,才能适应现代化办公的需要。笔者所在法院根据网络运行现状,制定了《办公自动化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按制度来规范管理,对于不按规定来办公或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达到最低要求的,全部进行待岗培训,合格后再行上岗。这一制度的实行,掀起了法官们学习网络、使用网络的新高潮。随即又制定出《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来规范案件审判管理。凡是网络上没有结案而实际已经结案的,均不认为是结案,只有网络上结了案,才能真正算一件案件已审(执)结,审限以网络上数据为准。这一制度的施行,提高了审判效率,实现了司法统计工作网络上自动生成,从网络组建到实现无纸化办公,只有短短四个月时间,证明了法院信息化建设是将来法院工作的发展方向,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发展力。但是在应用信息化网络系统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干警应用网络积极性不高,制度落实不力。信息化网络建成初期,由于人们对现代高科技的事物认识不够,加之人的惰性,要放弃传统的手工作业是很难的,实施《办公自动管理实施办法》,有力的促进了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但是,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有些人只满足于一分钟能输入几个字,满足于一些简单的操作;更有一些年纪稍大一点的人,说什么“人老了,搞不懂高科技的东西”“人老了,眼睛不行了,看不清显示屏上的字”;有一些人不利用计算机进行办公,只用来玩什么游戏;有些人不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办公,只用来上互联网;有一些人上了一天班,连计算机也没有打开过一次;有一些人在录入扫描图片时,不管扫描是否清晰,是否整洁、美观等等这一系列现象,均表现了现代化办公缺少热情和积极性。《办公自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全院干警应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所有文字材料由自己打印。其中,书记员达到每分钟60--120字”“审判(执行)人员、书记员以及各类保障人员应当会使用与本职业务相关的应用软件,同时掌握一种汉字输入法”“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汉字录入速度或在网络知识考核中不合格者,待岗培训,直到考核合格”等等,但这一制度根本没有得好很好的落实。《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对每一案件各个节点的时限规定得相当细,但没有得到严格落实,甚至一些案件已经开始亮起了红灯(审限将到),也没有一个负责部门(人)发过一催办督办通知等等,这些现象表明,信息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必须从领导自身做起,必须亲自抓落实,制定出的有效的管理办法,就要严格落实,不能流于形式。

(二)系统功能开发利用不够,措施不到位。在《法院管理信息系统》中,有院长决策支持、诉讼信息管理、办公信息管理、安全管理、法警管理、政工管理、后勤管理和公用信息管理等八个子系统,几乎概括了法院工作中的方方面面,但笔者所在法院只利用了其中的院长决策支持、诉讼信息管理、安全管理以及政工管理的部分功能,这对于一个完整的系统功能来说,是一极大的资源浪费。在院长决策支持中,院长阅卷利用率还可以,但是存在只阅卷不督促的现象,如在阅卷中发现有的案件临近审限或已超审限,则人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办案或要其作出情况说明;公文管理审签不及时,没有按《办公自动化管理实施办法》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审签时限办理;在诉讼费减免缓院长审批中,几乎没有利用。在诉讼信息管理系统中,立案工作、案件审判、数据转移和上报(司法统计)、档案管理等功能利用较好,但仍存在信息录入不入,不准确的现象;信访工作根本就没有利用其应有的功能;信访工作是法院工作的一重要组成部分,及时把有关信访信息录入,以便院领导及时掌握和处理。在档案管理中,文书档案扫录入还不开发出来。安全管理系统应用较好,主要是用于应用系统的管理维护。法警管理系统没有利用,该系统中的法警押解、值庭管理,派车登记,车辆维修及油耗管理,驾驶员情况,委托送达登记,法警被装领取,法官被装领取等功能都是相当完善的,利用该系统,及时录入信息,对于院领导加强法院管理具有相当大的作用。但该系统中的法警被装领取,法官被装领取功能还未开发出来。政工管理系统中干部考核管理具有相当完备的功能,把法官、书记官、法警的考核、廉政、违纪、公益活动、争先创优、业务培训、干警履历表等均以数据来显示,对于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实行业绩数字化具有非常好的作用,但一直未能充分地应用;人员管理功能系统中的人员信息登记、部门管理、人员调动、退休人员管理、干警表彰培训、申请入党人员、法官等级评定等功能只应用了很少一部分,如能充分利用该功能,院领导不出办公室,就可了解全院干警的基本情况。后勤管理系统功能中固定资产管理、计算机维修登记、办公室物资管理、装备管理(枪支弹药、车辆、被装)等功能完善但未进行利用。对于一个完善的系统,不进行充分利用,法院的办公自动化、无纸化只是形式上的,而实质上许多地方仍有手工操作的现象,特别是对于车辆管理,院领导要本就不知道每日车辆的动向,有时出现车辆全部已派出,但院领导还要安排车辆的被动局面,因此笔者认为,对于已经完善的功能,必须按照《办公自动化管理实施办法》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并严格检查落实,对于系统功能还未开发出来的,及时与软件开发公司联系,完善功能,尽早投入运用。之所以造成系统功能不能充分利用的原因,就是制度落实措施不力。

(三)信息录入不及时,司法统计不准确。实施司法统计工作,对及时、准确和全面掌握审判工作进展情况,提高司法决策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信息化网络系统建成投入使用后,司法统计工作从网上自动生成,是一件很单位的事情,但从运行的情况来看,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主要反映在:一是司法统计指标要求通过计算机录入案件信息,但一些审判业务部门仍然使用传统的手工填报司法统计的方法填报有关数据,导致手工数据与局域网上自动生成的数据往往不一致,影响了司法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二是由于各业务庭很大程度上依赖手工数据,没有及时将案件有关信息及时同步录入,导致案件信息不完整,收结案情况得不到完全、客观、准确的反映;三是个别庭室为目标考核方便,人为调整结案数据,早报或晚报结案,导致系统生成的数据与手工上报数据存在很大出入;四是在结案时间和结案标准上不统一,存在漏洞;五是案件流程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对全院案件审判动态缺少有效的监督,有很多案件中的收案信息表、审判流程时间管理信息表、结案卡片填写均不完整,或多或少地存在问题,导致司法统计结果与现实的情况存在相当大的出入。笔者认为,要保证司法统计工作在网络上自动生成的准确性,一是彻底废除手工填报数据,各部门收结案情况,一律以网上自动生成的数据为准。二是明确责任人。每一案从立案到审判(执行)的每一环节,均要明确责任人,保障数据和信息录入顺畅,并对信息录入是否及时、完整和准确负全部责任。三是严格结案标准,及时录入各类信息。四是规范案件案由的确定工作。严格按照最高法院有关规定、确定案由,确保司法统计数据和电子档案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五是理顺职责,加强协调。司法统计工作涉及到案件流程、信息流转和网络技术等方方面面的相互配合,只有各部门各司其责,紧密配合,才能保障司法统计工作的正常运行。六是做好监督检查。有关责任部门要加强对司法统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指导,及时和主动了解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七是纳入目标管理。

三、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的管理维护

人民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和网络设备并不能为法院工作做出直接贡献,只有通过从简单到复杂的应用逐步升级的过程,进而扩展到整个系统的管理,才能保证信息网络系统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促进。在这一过程中,运行维护管理已成为应用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信息化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主要内容:一是系统运行管理。指对整个信息网络系统支撑环境的管理和维护,包括运行环境、网络系统、主机系统、数据库系统等的配置、运行维护、故障检测、升级、恢复等。二是信息管理。指各类应用中产生、处理和使用的数据信息、语音信息、图像信息、视频系统和管理及维护。三是系统安全管理。指系统设备物理安全、网络系统安全和信息安全等。四是应用系统运行管理及维护。应用系统的管理维护是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的关键内容,要求管理人员既要熟悉各类业务,又要熟悉相应的应用系统的使用及维护,起到系统应用单位和系统开发单位直接的纽带作用。

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的管理维护专业技术性强,笔者所在地区的法院中,有的是采用外包式的管理维护模式,由于国内的it服务市场很不成熟,如何把法院管理融于信息化网络建设中,很难让使用单位满意,it服务合同难以完全履行;有的采用借调或聘用技术人员的模式,但受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限制,很难聘用大量的技术人员,并以难以聘到并留住先进的软件开发及应用技术专业技术员。鉴于此种弊端,基层法院应着重加强信息中心建设。信息中心承担着法院计算机应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本院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与应用指导,协调、培训,管理、推广和服务,信息资源及网络平台的管理、利用和维护,应用系统软件及资源的开发利用等工作。但受限于行政管理体制及财务制度的规定,购买计算机图书、软件、参加培训等都存在很大的问题,信息中心人员的技术和知识面临更新速度慢,陈旧过时的危险。“引进技术人才难,留住技术人才更难”已成为当今基层法院信息化网络管理的通病。因此,基层法院在加强信息中心建设的同时,在财力上要大力投入到信息化网络管理维护中,在待遇上要对信息中心人大力倾斜。更不能让信息中心人员兼做其他更多的工作,让信息中心人员有时间和精力不断地充电和放电,加快技术和知识更新的速度,充分发挥信息中心人员的能力,维护好信息化网络系统,更好地为法院工作服务。

笔者后语: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是“一把手”工程,无论在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的硬件、软件建设中,还是在应用、管理维护中,没有“一把手”的高度重视,没有“一把手”的身体力行,法院信息化网络系统建设将举步维艰。

第四篇: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2.试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经验。

历史进程: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开创的。面对十年“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危难局面,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理论勇气,科学评价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彻底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理论和实践,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吹响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号角,创立邓小平理论,指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征程上阔步前进。

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承、发展并成功推向二十一世纪的。从十三届四中全会到十六大,受命于重大历史关头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改革开放、与时俱进,在国内外政治**、经济风险等严峻考验面前,依靠党和人民,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开创全面开放新局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创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续引领改革开放的航船沿着正确方向破浪前进。

十六大以来,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顺应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发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精神,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着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中坚定不移地把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基本经验: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党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结合起来,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坚持改革开放结合起来,把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同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结合起来,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发展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把推动经济基础变革同推动上层建筑改革结合起来,把发展社会生产力同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结合起来,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把坚持独立自主同参与经济全球化结合起来,把促进改革发展同保持社会稳定结合起来,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结合起来,取得了我们这样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摆脱贫困、加快实现现代化、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宝贵经验。

第五篇:基层人民法院加强法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目前,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廉政建设工作做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基层人民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审判工作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的职能作用的发挥。实现司法公正,就必须确保司法廉洁。我院坚持“防线前移,防患于未然”的工作思路,领导垂范,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文化熏陶,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发展,队伍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态,自1999年以来,连续10年无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发生,开创了法院廉政建设新局面。

一、领导率先垂范发挥先锋标杆作用

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上林县法院党组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法院工作的重要日程,强化院庭领导的管理职能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三到位”。

该院党组在廉政建设工作中带头廉洁自律,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为官,为全院干警做出了好的榜样。与此同时,全面加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每年初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要点与全院队伍建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经常性研究党风廉政工作措施,注重树立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威和地位,增强监督的效果,在全院形成支持监督、接受监督、服从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领导责任到位

党组书记与副院长、副院长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工作分解到每一位分管领导,落实到庭、科、室、队的每一位法官。强调负直接领导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自觉承担起领导和组织的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审判工作,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到岗、到位。三是督促检查到位。党组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年初单独部署,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听取中层干部就个人工作述廉、就部门工作述职。定期不定期的对各部门纪律作风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处理。同时,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确保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全面履行职责。配备了一名党组成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在现有条件下,尽可能给予纪检监察部门人力、物力方面的工作支持。

三、加强教育筑牢反腐拒变的坚实防线

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是基础。该院紧密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切实措施,创新教育形式,不断加强以法官的职业道德素质为重点的“三抓”教育。

1、抓好思想教育。认真及时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最高院、区高院、市中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使广大干警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公正执法意识,打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同时,用“五个严禁”严格要求干警,并要求全体干警要妥善安排好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另外坚持每周一次重大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引导干警算好政治账、经济账,筑牢全体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抓纪律教育。以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五个严禁”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讨论活动,进行党纪条规知识的书面测试,积极开展坚决禁止“说情打招呼”、“泄露审判秘密”专项教育活动,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3、抓示范教育。组织全体干警认真收看一些优秀先进人物的事迹报告会,充分发挥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激励作用。还注意从当事人所写表扬、感谢信中选择有教育意义的信件,由院长加注批示后,在内部宣传,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宣传,弘扬勤廉形象。加强警示教育,教育干警从违法违纪事件中汲取教训,自觉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构筑廉政防线。同时,注重廉政小结。每到假期过后,院内各部门便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小结、干警个人的廉洁自律情况按时交到院纪检监察室,统计结果显示我院干警节日期间无一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

四、完善机制加大党风廉政管理力度

该院按照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管事的要求,近年来,构建起一套较为科学、系统、严密、规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并且在审判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创新,党风廉政管理力度也得到了不断地加强,保证了审判队伍的纯洁。

1、完善党组民主生活制度。深入开展创建“好班子”活动,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民生集中制原则。凡遇法院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树立了领导的率先垂范形象。

2、在审判管理上,继续推行审务公开制度,切实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继续深化诉讼程序制度改革和裁判文书改革,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完善案件质量考评、法官业绩考评、审执限管理、司法鉴定管理和案件报结规定等审判管理制度,增强审务活动的公正性,有效防止了“暗箱”操作。三是在行政管理上,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廉政保证金制度等,通过建章立制,使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四是完善制度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全年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并将其作为评价法官、法官助理及其他各类人员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作为干部晋升晋级的依据。每年对履行“一岗双责”成绩显著的部门负责人进行表彰,进一步增强部门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五、强化监督打造防范司法腐败的透明环境

我院着力在创新内外监督机制上下功夫,增强了司法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在内部监督中,做到审监庭案件质量评查与纪检监察部门来信来访线索访查相结合。一方面,审监庭每月对全院所有审结、执结的案件进行一次全面评查,逐卷打分。每半年召开一次案件评查总结会,对问题案件进行讲评,有效提升审判人员对案件质量的重视,利于提高审判人员的司法水平。另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注意从纪律作风检查和群众来信来访中发现问题,对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反映的问题,坚持“有诉必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纪检部门还负责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评查工作。对查办工作中发现的轻微违纪或工作作风等问题,及时开展诫免谈话,防微杜渐。

2、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的绝对领导之下,保证审判工作自觉地服务于和服从于党的中心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部置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难题及时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对党委的监督事项,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依法办理,按时反馈办理结果。注重与人大、政协、纪委、检察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转办投诉信件的调查结果,积极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对一些被诬告、错告的法官,及时予以澄清,保护法官合法权益。定期向人大、政协汇报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主动争取来自外部的监督和支持。2009年,我院继续开展“百案庭审”观摩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多人次来旁听庭审,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合法规范有序的庭审规程,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一致好评。

3、定期召开家属座谈会,并向每位家属发放廉政公开信,要求家属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当好廉内助,常吹“廉洁风”,常打“预防针”,常敲“警世钟”,防患于未然;同时,积极配合党组做好廉洁勤政工作,及时与领导互通情况,共同监督,切实把好勤政廉政关。

六、创新形式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是培育崇廉尚廉司法环境的基本要求,是新时期反腐倡廉教育的拓展和延伸,是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为了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该院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

该院将一些廉政格言警句和规定张贴在法院醒目处;召开廉政文化进家庭座谈会,发放致干警家属一封信,邀请法院干警家属共同参与法院廉政建设;开展“贤内助”、“廉内助”和“文明家庭”创建评比活动;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活动,对优秀裁判文书制作者予以表彰,并配上点评张榜公示,接受群众批判,对有差错的法律文书予以通报;设立了传统教育室、图书室等设施,以法院老前辈的优秀事迹来教育广大干警应该珍惜当前的机会,为大家提供优越的学习工作环境,激励大家努力工作,争创一流成绩。同时,通过定作警句格言台历、利用局域网宣传廉政教育片,建造立体的廉政文化环境,对干警进行潜移默化的廉政文化教育,使干警每天受到廉政提醒和教育。此外,经常开展勤政廉政为主题的文体活动,陶冶了干警的情操,展现了机关良好精神风貌,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不断增强了法院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通过一系列的举措,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多年来无一例违法乱纪现象发生。今年荣获“全区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全院干警综合素质得较大提升的同时,个个奋勇争先,形成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执法队伍。

基层人民法院现代化建设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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