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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氧气瓶使用管理规定(五篇范文)
编辑:红叶飘零 识别码:17-919833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21 23:46:1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医院氧气瓶使用管理规定

医院氧气瓶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瓶装医用氧的使用,加强氧气瓶的管理,确保瓶装氧气的使用安全、有效,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医用氧气》国家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氧气瓶为我院固定资产,由氧房统一负责对我院所有氧气瓶建档、保管、定期检验,定期养护等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二、科室护士长根据本科室的实际需要,固定一定数量的氧气瓶在本科室以备加床病人、危急重病人使用,固定科室的氧气瓶清单经护士长和氧房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后留存氧站备案。

三、各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应高度重视气瓶的安全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气瓶安全使用和管理,每天检查钢瓶氧气使用情况,悬挂“有氧”“无氧”标识。发现无氧钢瓶应及时与氧房进行调换,确保需要吸氧病人能够及时使用。

四、气瓶在贮存、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固定在专用手推车上,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五、氧气瓶为特殊设备,氧房和使用科室应妥善保存,严格管理,钢瓶如丢失的,由保管科室负责赔付。

六、氧气瓶只准在医院各病区内、救护车辆上使用,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形式套取、私自外借、换、充装氧气瓶行为,违者按私收费处理。确需借用氧气瓶到院外的,需经科主任或护士长、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并预交1000元/只押金后方可借出,借出的氧气瓶应专瓶专用,不得充装其它气体、改变瓶体设置、颜色、用途等,否则应作为废瓶处理,借出的氧气瓶一个月内必须归还,逾期不还或废瓶的将扣除押金。

七、用氧科室除固定一定数量的基数氧瓶外,如果有临时需要增加的,电话通知氧房,由氧房值班人员填写科室临时使用氧瓶报告单,交当班护士签字接收,护士长确认。科室临时借用的钢瓶应在五天内归还氧站。

八、每月的20日氧房对瓶装氧气购进量、各科使用量、库存量进行盘点,每月汇总瓶装氧气消耗报表经护士长、分管院长签字后分别报药剂科、核算办。

九、氧房应加强对氧瓶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和制度,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手续规范。不定期对全院氧瓶安全性进行检查,及时查找、发现、处理存在的隐患,确保氧气的安全使用。

第二篇:氧气瓶管理规定

氧气瓶管理规定

1、为保证重危病人抢救和手术,医院应保障___小时供氧。

2、氧气瓶由专人负责运送,并随时检查氧气瓶储存情况,以保证夜间急诊所用。

3、氧压压力表等附属设备,由设备科负责维修保养。

4、为确保安全,氧气瓶储存闸要上门加锁,夏天更要注意库房温度,以免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医用氧气管理制度

一、医用氧气的使用管理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医用氧气为急救用药品,由药剂科负责管理。

2、医用氧气瓶属设备,为我院的固定资产。

药剂科对我院医用氧气瓶的安全负责。

3、医用氧气的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相关规定,充装压力为12.5kpa/㎡。

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药剂科妥善处理解决。

4、各用氧科室,根据情况给予一定数量的氧瓶基数,每周一、五为药剂科供养日,各科室护士长、科主任,作好一周用氧计划,用空氧瓶向药剂科换取医用氧气瓶。

5、各相关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用氧的安全负责。

药剂科将对相关科室的钢氧气瓶定期或不定期清盘,发现遗失,由其科室负责赔偿。

氧气瓶每只单价为壹仟元(___元/只)。

二、医用氧气的安全管理规定:

1、本品有强烈的助燃性气体。

严禁和油脂、烟火及其他易燃、易爆品接触。

2、本品的贮藏或存放,必须远离火源,并有安全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砂桶等。

3、本品贮藏、使用、搬运、存放严禁撞击,以免发生爆炸。

氧气是医院必备用品,也是助燃危险品,为了切实加强氧气安全使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1、氧气瓶存放的地点,严禁烟火,禁止易燃易爆,油类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爆工作,备有灭火器材。

2、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使用人员须注意安全,不准吸烟。

氧气瓶阀门和管道开关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

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3、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氧气瓶进行试压检验和报废更新,标志明显,台帐齐全,并做好年检工作。

4、氧气及设备维修,运输等由总务科负责,科室领用的氧气瓶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吸烟和明火,确保使用安全。

氧气瓶管理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医用氧气为急救用药品,医用氧气的质量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相关规定。

2、氧气瓶安全使用责任人为使用氧气瓶的医护人员,日常保养维护责任人为诊所负责人。

3、氧气瓶属压力容器,在搬动、运输、存放、使用等过程中应注意安全操作,动作要轻缓,严禁撞击、敲打,保护好氧气瓶头部、减压阀和压力表等附属设施免受外力。

4、氧气瓶放置必须远离火源和高温环境,严禁与油脂类物质接触,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放置于氧气瓶附近,严禁在放有氧气瓶的室内吸烟,同时应配备安全消防设施。

5、不得以工业用氧气替代医用氧气,充装医用氧气应到有相应资质的正规气站,新充装氧气应在氧气瓶体贴有“医用氧气合格证”,并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6、超过有效期限的医用氧气不得在临床使用,并应及时重新充装。

7、当瓶内氧气压力小于___公斤/厘米时即应重新充装,严禁将瓶内氧气完全用尽。

8、湿化器用水应每周更换一次,应使用蒸馏水或纯净水,液平高度介于湿化瓶体所标明的最高和最低水位之间。

9、氧气吸管或面罩应一人一用,使用完毕应及时清洗并消毒。

10、在临床使用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诊所负责人处理解决。

11、按要求定期将氧气瓶送压力容器质检机构进行安全技术鉴定,鉴定合格方可继续使用,否则,不得再使用。

第三篇:氧气瓶乙炔瓶管理规定

氧气瓶乙炔瓶管理规定

1、氧气瓶禁止卧放使用。因为卧放使用,一旦氧气瓶阀门意外脱落跑气,氧气瓶由于跑气的巨大反作用力,将向前冲或在地面打转,若附近有人,将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氧气瓶垂直立放使用,跑气时就会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2、《溶解乙炔气瓶安全检查规程》第___条乙炔瓶使用规定“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放置时不得小于安全距离;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小于___米“。

3、、《气焊(割)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中第二条规定“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开和垂直放置并有防倒措施,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使用安全距离不得小于8m,防止不正确使用引起爆炸;未使用时距离不得小于5m。

4、同一工作地点只允许摆放两个氧气瓶,一个使用,一个备用!

5、按规定,氧气瓶不得将瓶内气体全部用完,最少应留0.1Mpa余压,以便再次充装时吹除灰尘和避免混进其他气体。因此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空瓶也不能混放。

6、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m距离内不准堆置可燃物,不准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也不准吸烟。

7、储存气瓶应设有架子,气瓶垂直立放,空的气瓶可以平放堆叠,但每一层都应垫有木制或金属制得型板,堆叠高度不许超过1.5m。

8、储存气瓶的仓库不允许有取暖设备。

9、放置在露天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用帐篷或轻便的板棚遮护,以免受到阳光曝晒。

10、氧气瓶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时必须平稳可靠,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

1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12、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13、乙炔气瓶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___米3/时瓶。

14、乙炔气瓶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对已卧放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15、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___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16、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___%。

17、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保持安全距离。

18、使用中的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符合安全要求:当环境温度<0℃时,压力应不低于0.05MPa;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应不低于0.3MPa。

19、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___瓶。

20、乙炔气瓶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整齐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21、乙炔气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时,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15MPa,放气流量不得超过0.05m3/h.L。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乙炔瓶汇流供气。

22、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瓶瓶阀。

23、使用乙炔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在用乙炔瓶瓶体和底座等进行焊接修理。

第四篇:医院门禁卡使用管理规定(定稿)

XX医院门禁卡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门禁管理工作,保障人员、物资、财产安全,为职工、患者提供安全、安静的工作、诊疗环境,针对进出我院医疗区的各类人员,制定以下门禁卡管理使用规定:

一、本院门禁卡包括有考勤、开关门及餐饮消费等功能。

二、本院员工及相关人员门禁卡的使用权限确定:行政管理人员权限由院办确定,临床医师、医技、药学人员权限由医务科确定,护理工作人员权限由护理部确定,后勤工作人员由总务科确定。

三、门禁卡的制作、发放由信息科执行。

四、因考虑到非在编人员流动性较大,门禁卡初次办理时交财务科押金100元,办理离院手续后给予退回。

五、门禁卡消费充值在食堂膳食科。

六、门禁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登记办理,仅供本人使用,不能以任何理由转交他人。离院半个月以上暂停权限。

七、非本院员工(进修、培训、实习等人员)办理的门禁卡,持卡人在医院学习结束时必须退还门禁卡。

八、门禁卡丢失、损坏后需及时到信息科报备注销,并重新办理,缴纳工本费100元。

九、由于门禁卡丢失未及时到信息科报备注销、转借、转让给医院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门禁卡持有人的连带责任。

十、信息科每年组织对全院所有门禁卡进行核实、确认工作。

十一、门禁卡办理流程:

1.新进员工:人事科填写新员工进院手续表→ 相关部门(院办/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确定权限→ 信息科核定权限并制卡、发卡。

2.门禁卡丢失、损坏需重新办理:本人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申请→ 相关主管部门通知信息科注销丢失门禁卡并申请重新制卡→ 持财务科重新办卡工本费收据→ 信息科核定权限并制卡、发卡。

3.权限更改:本人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相关部门(院办/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确认权限→信息科复核→ 修改权限

4.暂停(恢复)权限:由各相关部门根据情况确认,以书面形式报信息科暂停(恢复)权限。

5.门禁卡注销(员工离职或辞职、学习人员离院):人事科填写员工离院手续表→相关部门(院办/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确认注销→ 信息科复核→ 门禁卡终端注销。

第五篇: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医院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1.医院公章由院长办公室作为机密件专人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文件除外)严格执行审批和登记制度。

2.以医院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经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准后加盖公章。

3.结业证、职务、职称、聘书等,由主管部门统一办理。4.以医院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审计部门审计后凭主管院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盖印。

5.因公出差、联系业务等必须使用证明时要经院办主任批准方可开具。

6.院领导工作用章(私章)必须经本人同意方可使用。

7.私人取款、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院办主任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8.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即予严厉惩处。

医院氧气瓶使用管理规定(五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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