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查报告(八)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查报告(八)
通过前一段时间的集中学习和自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我认识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检察人员坚持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社会建设,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
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做出在全国政法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决策,这对于坚持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发展方向、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健康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通过通过前一段时间的集中学习和自学,我认识到了自己做为一名检察干警自身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在工作中还存在着急躁的情绪,急于求成,使部分工作做的不深、不细致。
2、放松了理论知识的学习,对本职工作的理论学习上不够积极主动,存在临时应付的观念。理论学习怕吃苦,不扎实,只求面上浮浅了解。
3、思想观念保守,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差。
二、整改措施
1、克服急躁的情绪,一步一个脚印,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
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充实政治营养,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特别是深刻理解和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学习做为自己的第一需要,要学习和深刻理解胡锦涛提出的关于“八荣八耻”观,以此作为人生标准,强化思想内在素质,成为精神食粮不断增强做为一名检察干警的素质。同时加强法学理论知识的学习,特别是预防职务犯罪相关知识的学习、理解。学习先进的预防经验,弥补自己理论上的不足。
3、改变陈旧思想观念,增强开拓创新精神。
4、强化服务意识、大局观念,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立足本职工作,为图强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第二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根据根据上级领导统一部署,结合我庭执行工作实际,我庭在第一个专题学习中,组织干警深入讨论,通过多种方式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揭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一、自查存在的问题
通过法治理念教育学习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服务意识不够强。
2、责任心不够强,工作粗枝大叶,不细致。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淡漠,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本质要求有待进一步深刻学习。
4、就案办案,埋头办案,大局意识不强。
5、极个别存在关系案、人情案。
6、个别人执法不够文明,仍存在官僚主义作风。
7、对当事人推、托、冷、横、等态度时有存在。
二、整改措施
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使我庭认识到弘扬司法正义,讲究司法文明,提高司法权威的重要性。针对上述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建章立制科学管理
用制度管案、管人、管事;用制度明权、明责、明利。为最大限度地挖掘每位同志的潜能,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我庭依照自身特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结案通报制度》、《结案率通报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奖惩制度》等,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更加量化、细化,使同志们赶有目标,干有劲头,月月有序,形成了一种奖勤罚懒、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
(二)、司法提速服务提质思想更新落实“五制”
“迟到的公正也是不公正”首席大法官肖扬院长曾在不同场合多次这样提出。为最大限度的减轻当事人诉累,降低执行成本。我庭干警以围绕司法提速、服务提质、思想更新为中心,以实现“五项”制度中的“三快”办案制度为目标。设身处地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践行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妥善处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解决人民内部矛盾。
(三)积极开展各项活动,狠抓法官队伍素质建设。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环境能造就人,我院积极开展各项活动,结合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我庭结合本院实际又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和树立公正司法形象。
一是积极开展院组织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和“我与当事人换换位”活动。为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观念,增强司法效能,提高司法水平,努力锻造一支过硬的法官队伍,维护人民法院的公正形象。
二是在活动中通过“两对照”,达到“两提高”。第一,与思想对照,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在活动中,我庭结合干警实际,要求破除五种错误论调,树立五种观念,强化五种意识,即破除按传统办事的“因循守旧论”,树立开拓创新观念,强化“发展”意识;破除居功自傲的“功德论”,树立全面发展观念,强化“进取”意识,破除遇事讲条件、讲待遇的“条件待遇论”,树立“责任”观念,强化“主动”意识;破除怕担风险的“畏缩求全论”,树立大胆探索,爱岗敬业观念,强化“创业”意识。第二,与工作对照,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正确处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和当前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以工作实绩来检验活动成效,真正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该项活动的实际效果。
三是抓培训,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干警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上至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下至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让广大干警更加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真正含义和实质,为司法公正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和谐执行实现双赢
我们法院的执行工作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庭每处理一案都努力做到和谐执行,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受到了当事人的赞许。
第三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自查报告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自查报告
近一时期以来,通过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我在执法观念上有了很大改变和提高。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根据院里统一部署,我对自己在工作、思想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并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将查摆出来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查摆出来的问题
1、法律服务意识有待加强,在工作中还我存在着一些等靠思想,深入社区宣传法律知识做得不好,有时工作一忙就把这项工作拖延了。
2、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本质要求认识得还不够深刻,在工作中践行得不够好。
3、因为办公室工作比较繁杂,我忽视了对业务知识的学习,法律专业素养不足,一些业务问题掌握不深不透,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时会有模棱两可的情况,二、整改措施
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从思想抓起,从自身做起,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明确自身工作责任,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做好或大或小的每一项工作,并在服务过程中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站在群众的角度分析和解决问题,切实保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在工作之中和工作之余,多钻研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创新性的执法理念,把握新时期检察工作的要求,既要把握法律概念的基本内涵,也要在实际工作中拓展法律内涵在应用中的外延。
三是提高工作效率,多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避免拖拖拉拉和推委扯皮现象的发生,能在当天解决的事情决不推迟到第二天。
在今后的教育活动中,我要按照高检院领导提出的“三个着眼于”的要求,扎实做好本职工作。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要以身作责,自觉遵守各项法律制度,以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努力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践行者。
第四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查报告(五)
通过参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使我明确了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刻内涵、实践依法治国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政法干警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包括的内容及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对政法工作的具体要求等。对照检查了自己在工作上、执法过程中、日常生活里从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树立公平正义理念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理念等方面存在些许差距,具体如下:
1、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做的不好,有干好本职工作就万事大吉、脱离群众高高在上的特权思想。
改正措施: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转变观念,完全树立执法为民理念。
2、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上把握不好,对好友、同事同学的执法上以回避为原则,不能完全脱离世俗私情面对。
改正措施:回避不是唯一办法,能够作到公私奉命、情法分明才能不断锻炼与完善自我。
通过学习和对照检查,使我在思想上促动很大,做为一名政法干警要勤政守法,甘当公仆,胸怀大局,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要自觉地把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人民利益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自觉地把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与严格执法有机结合起来。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统一起来。
以上自查报告,有不足之处请指正。
第五篇:刑警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查报告
刑警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查
报告
刑警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查报告 根据市局统一安排,2006年7月份,我队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入对照检查阶段,在对照检查阶段,我队认真组织民警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岗位实际和执法活动实际,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多个渠道,广征谏言,广收意见,深入查找问题。现将我队在法治理念方面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观念方面:一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刑侦工作有差距,围绕公正执法深化刑侦改革步伐不快,创新意识还不强。二是个别干警执法思想陈旧,现代法治理念还没有完全树立,仍不同程度存在“重口供、轻证据”、“重实体、轻程序”思想,受传统的有罪推定的影响,未牢固树立疑罪从无的法治理念,漠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个别干警为民执法的思想尚未牢固树立,缺乏服务大局意识,满足于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务,就案办案,没有设身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四是一些干警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轻视办案的政治和社会效果,个别案件不能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执法水平方面:一是公诉到法院的个别案件定性有偏差,偶有出现部分定罪证据未被审判机关认定的现象;二是个别案件的审查报告制作不规范,承办人对案件的事实及证据没有进行综合分析,给领导审批决断带来困惑;三是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规律研究不够深入,突破案件的办法不多,个别案件
初查不够深入细致,证据收集和固定证据不力,导致个别案件质量不高;四是个别办案人员粗心大意,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内卷材料不全,卷宗归档不及时。
(三)执法作风方面:一是个别办案人员没有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意识不强,偶有出现有意无意泄露案件秘密的现象;二是个别干警在办案过程中,特别是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时,依法表明身份不明确,有时没有完全告知当事人的有关诉讼权利;三是在办案中过分强调案件的“神秘性”,一些应该公开的事项没有及时公开,一些当事人有权知情的事项没有及时予以解答说明;四是个别干警接待来访群众态度生硬,对无理纠缠的来访人,有时不能作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五是个别干警不注意维护刑侦警官的职业形象,在某些场合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损坏了刑侦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没有彻底端正执法观念。近年来,通过各类主题教育,我队执法观念和执法思想在整体上有了很大的改观,一些旧的执法观念和错误作法被摒弃,与法治文明相适应的执法理念正逐步得到普及。但是,少数干警的执法思想和执法行为仍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和执法工作的新要求,一些陈旧、落后的思想和观念在一些干警头脑中根深蒂固,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办案轻监督,“只要办成了案子,追究了犯罪,其它问题可以忽略不计”的错误思想在一些干警头脑中仍没有剔除,自觉不自觉地沿用不合时宜的习惯做法办案,导致执法中出现各种错误和偏差。
(二)宗旨观念没有牢固树立。某些干警执法为民意识淡薄,“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没有时刻把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没有时刻把群众的冷暖疾苦挂在心上,没有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没有摆正公仆位置,认为到群众中
去是找麻烦,浪费时间、人力、物力;认为调查取证可以走群众路线,处理案件就不一定要走群众路线;认为群众不懂法,走群众路线是走形式,不起作用等等。
(三)刑侦干警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与当前不断变化的新形势的要求有一定差距。部分刑侦干警的文化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刑侦工作的高要求,知识理论水平不高。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经济交往频繁,社会经济关系日趋复杂,违法犯罪手段也更加先进和隐秘,要求执法人员有过硬的业务能力,而现在执法人员业务技能还有相当差距。
(四)执法监督制约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难以落实。
(五)执法环境不够理想。法律在社会生活的一切重要领域中应具有的崇高权威和地位并没有在人们头脑中真正形成牢固的观念,现实生活中“以权欺法”的事屡有发生。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专人负责。支队成立了由支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参加的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支队法制工作专班及法制员制度,明确一名支队领导主抓法制工作。同时层层签订执法质量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目标、任务、权责细化分解,具体落实到每个探组和每位民警身上,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抓的局面。
(二)坚持“月考季评”,做到奖惩分明。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大队加强执法管理和建设工作,认真填写执法台帐,建立执法档案,并对日常执法状况进行翔实的记载,为半年和年终考核评议提供了可靠依据。同时,各执法办案大队结合实际,每12全文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