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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管理若干意见[模版]
编辑:夜色微凉 识别码:17-1110643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0 18:00:47 来源:网络

第一篇:文化市场管理若干意见[模版]

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经过多年发展,文化市场已成为人民群众文化消费的主渠道,管理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效,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市场秩序不断规范,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对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管理工作仍不适应文化市场发展和新形势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繁荣城乡文化市场,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努力做到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管理。为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正确研判文化市场发展管理的形势与任务

(一)全面把握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日趋旺盛,文化建设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党中央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出发,提出要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随着国家文化体制改革逐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推进,文化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文化市场由分头管理、多头执法向统一领导、综合执法转变,管理范围迅速扩展。文化与信息网络技术深度融合,打破了传统的文化市场分类方式和管理模式,在促进文化市场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对文化市场管理理念、思路、方法和手段进行及时调整创新。

(二)清醒认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全国范围看,大市场、小队伍的状况普遍存在,文化市场管理任务日趋繁重、难度逐步加大与管理投入相对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文化市场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长期滞后,人员编制、经费投入、设备装备、综合素质等难以适应现代文化市场管理需要。由于监管薄弱、效率不高等原因,一些地区文化市场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含有色情淫秽、反动内容的非法文化产品时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扰乱市场秩序,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家文化安全。亟需加大政府投入,提高保障能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三)努力实现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历史性转变。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直接面向社会,突发事件多,社会热点多,工作责任大。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要从加强和改进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执政能力、推动和保障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高度,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实现从注重事前静态审批向注重事中和事后动态监管转变,从注重市场主体、产品和服务准入向注重市场交易机制和规范建设转变,从注重刚性管制方式向寓监管于服务的刚柔相济方式转变,从主要依靠人工巡查向人工巡查与技术监管相结合转变,把文化市场

管理提高到新水平。

二、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四)总体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全面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努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依法维护消费者文化权益和国家文化安全,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坚实保障。

(五)基本原则。面对新的形势,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应当创新管理理念,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加强法制建设,健全文化市场法规体系,完善文化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则,保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许可和执法行为,落实行政管理和执法责任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坚持市场配置的原则。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微观事务、简化行政审批、避免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优化资源配置,实现总量增长与结构优化的有机统一。

--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针对文化市场不同行业发展的特点和管理现状,分别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确定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模式和手段;根据不同地区文化市场发展水平、特点以及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确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主要任务、管理重点和工作措施。

--坚持政府投入的原则。加强文化市场监督管理,是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其所需要的行政成本,应由公共财政承担、政府投入,不能由被管理对象承担。要不断加大政府投入,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提供基本保障。

--坚持综合协调的原则。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统筹执法资源,实现信息共享、联合行动、区域协作,形成管理合力;加强行业自律和市场主体自我约束,实现社会监督、行业监督和行政监督的协调统一。

三、文化市场管理的主要任务

新时期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大局,找准工作定位,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六)健全文化市场管理法规制度。按照与市场经济规律相符合,与文化市场发展趋势相适应,与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改革相衔接的要求,全面梳理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做好法规制度的立、改、废工作。完善文化市场法规体系,推动出台《艺术品市场管理条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条例》以及《电子游戏游艺市场管理办法》、《手机娱乐管理办法》,修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七)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

手段,调整市场布局,优化市场结构,引导和调节文化市场。培育和健全各类文化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打破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城乡分离的市场格局,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推动城乡文化市场统筹发展,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壮大文化市场主体,推动文化市场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完善现代流通体系,培育大众性文化消费市场和新兴文化经营业态,引导和促进文化消费,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八)完善文化市场准入、运行和退出制度。完善文化市场主体和产品准入制度,加强文化市场主体和内容管理。依法对文化产品进行内容审查。推动建立科学合理的文化市场运行机制,加快文化市场诚信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经营主体之间、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政府指导、信息发布、表彰奖励、“黑名单”等制度,建立优秀市场经营主体以及文化产品的扶持和奖励机制、不合格市场经营主体以及文化产品的自动退出和强制退出机制。

(九)建立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深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推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执法力量整合,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依照规定,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作为宣传文化系统共同的行政执法力量,应当接受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部门的相关业务指导,落实“扫黄打非”、综合治理等协调机构的工作部署,以保护知识产权、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国家文化安全为重点,全面履行文化市场监管职责,不断推进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

(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按照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要求,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形象好的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队伍。制定队伍建设规划,明确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制度建设、装备建设、形象建设和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市场管理需要,保障执法经费,配备执法车辆,购置必备的调查取证、内容审查、技术监控等执法装备,改善执法条件和待遇,推进综合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统一执法规范、程序、文书和标志。制定培训规划,优化和整合培训资源,培养一批专家型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业务骨干。健全县级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队伍,建立完善乡镇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机制。

(十一)建设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体系。积极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创新文化市场管理手段。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全国联网、分级运营”的原则,编制文化市场技术监管系统总体规划和标准规范,逐步建成统一高效的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系统,承担文化市场的宏观决策、市场准入、综合执法、动态监管和公共服务等核心应用。全面应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推进综合执法工作的信息化。完善“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监督体系,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市场管理的水平。

四、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的组织领导

(十二)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健全统一的文化市场管理领导体制,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文化市场管理格局。

(十三)合理划分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要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文化市场管理的职责。文化部主要负责全国文化市场宏观管理,通过制定法规、出台政策、建立制度,加强培训和监督检查,统筹和指导全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各项法规政策,承办文化部委托的审批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文化市场管理法规政策,指导地、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开展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地、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要根据中央和省级文化行政部门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和承担文化市场管理的主体责任。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实行统一综合执法的,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受委托进行统一执法的机构,对委托机关负责,接受委托机关的监督、指导和考核。下级综合执法机构同时接受上级综合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

(十四)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的统筹协调。要按照“政策制定职能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离”的原则,统筹协调文化市场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文化行政部门主要负责文化市场的宏观管理,健全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履行市场准入和内容审查职能,负责文化市场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受委托的综合执法机构依法开展综合执法工作,提出执法要求,考核执法绩效,提供专业服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根据授权或委托,对文化市场实行统一执法,负责具体执法工作,行使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权以及与其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健全执法工作制度,完善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依法执法,完成政府或委托部门交予的执法任务,接受法制监督和行政监察。文化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要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既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及时相互通报政策法规、审批审查和行政处罚情况,共同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十五)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绩效考核。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建立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完善文化市场政策评估、反馈机制,推进新形势下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创新和进步。建立健全中央、省、地、县四级文化市场管理绩效考评机制。省、地、县文化行政部门要对文化市场管理和委托执法的综合执法机构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细化工作,量化任务。要结合绩效考评工作,建立表彰奖励制度,调动基层文化市场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我国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二篇: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的意见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

近年来,我县文化市场发展迅速。文化市场的发展对于推动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起了有益作用。由于文化市场发展很快,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和管理队伍素质一时不能适应,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管理部门间各自为政、疏严不

一、政出多门、管理漏洞多等。为了进一步理顺文化市场管理体制,健全管理制度,严格管理纪律,杜绝管理中的不正之风,确保我县文化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文化市场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努力建设和繁荣文化市场,使之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弘扬民族文化和促进对外交流服务,为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服务。

(二)工作方针: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既要促进繁荣,健康发展,又要强化管理加强引导,打击文化市场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基本要求:突出社会效益,坚持正确导向,做到总量适度、结构合理、健康发展。

二、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加强对文化市场建设的领导 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我县成立了整顿清理文化市场领导小组,在领导各职能部门集中开展清理整顿文化市场秩序、打击贩黄、查禁非法音像制品、净化文化市场中,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但是,随着文化市场的发展,文化市场管理机构也必然要作相应调整。因此,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犍为县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并授权该机构负责对全县文化市场进行“六统一”管理,即统一职能、统一办公、统一审批、统一检查、统一处罚、统一收费。原犍为县整顿清理文化市场领导小组的管理职能随之停止。

县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联合稽查中队。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由县委分管党务的副书记任主任,政府分管文化工作的副县长、宣传部部长、公安局局长任副主任,宣传部分管领导、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工商局、物价局的主要领导为成员、办公室由宣传、文化部门抽人组成,宣传部分管领导兼主任。

联合稽查中队由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抽人组成,脱产负责稽查工作。队长由文化局主要领导兼任。

全县12个镇分别成立文化市场管理小组,由分管党务的副书记任组长,宣传干部、文化专干、派出所长、工商所长为成员,在县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本地文化市场的管理。

三、明确职责,依法管理

县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管辖范围是:县境内书刊、音像市场和文化娱乐市场。

管委会的职责是: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文化市场建设的方针政策,搞好市场管理。其中包括:制定有关文化市场经营管理的政策措施;拟定和检查落实文化市场建设规划;把握文化市场建设方向,协调文化市场业务管理部门的分工与合作;组织全县文化市场集中检查行动;审批管辖内的文化经营申办项目;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理,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等。

办公室的职责是:负责对文化市场进行日常管理。其中包括:调查研究并及时向管委会汇报文化市场经营管理中带普遍性的重大问题;草拟管委会制定的有关文件、规定、办法等;检查文化市场建设规划执行情况;组织举办经营户培训班;编印文化市场信息资料;建立文化市场管理档案;代各职能部门统一收费,办理公告手续,发布处罚通知,办理《超零时营业许可证》,承办管委会交办的事项等。

联合稽查中队职责是:负责对全县文化经营户的经营情况,包括办证、营业、纳税、交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执行管委会作出的处理决定。

文化、广播电视、公安、工商部门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依法行使管理职能;对管委会管辖范围以外的文化市场按职能管理。物价、税务、卫生等部门,在管委会的统一协调下依法实施专项管理。

为便于开展工作,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可以从文化、工商、公安的文化市场管理费中各提取25%列入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作为工作经费,经领导批准专项用于文化市场管理。各职能部门也要按此要求,将管理费用于文化市场管理。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和审计。

四、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确保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随着文化市场的发展,管理的文化经营项目越来越多,文化经营服务面越来越广,文化市场管理任务也越来越艰巨。要使文化市场繁荣健康发展,必须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统一领导和宏观管理。

(一)要认真坚持“六统一”原则,在统筹协调中,充分发挥各管理机关的作用,加大管理力度,把文化市场管住、管好。

(二)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管理工作的首位,要正确处理文化市场的长远发展与短期文化消费之间的关系,持之以恒地开展“扫黄”、“打非”,坚决将黄色的、非法的、庸俗的颓废的精神垃圾清除出文化市场。

(三)要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的主题,教育、引导经营户文明经营。守法经营,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规范经营户和消费者的行为,使文化娱乐场所真正成为陶冶人的情操、活跃健康精神生活的文化阵地。

(四)要加快文化市场规范管理的步伐,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加强与改进文化市场管理的制度和措施,以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犯罪行为。

(五)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执法,秉公办事,不得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犯罪行为;不得参与、入股文化经营项目。否则,将给予严肃处理。

(六)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县委《关于国家公务人员在文化娱乐场所参与文化娱乐活动的有关规定》的精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有效制止公款消费等不正之风。

(七)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文化市场管理如能部门要清醒认识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长期性,坚持守土有责,依靠群众,齐抓共管,常抓不懈,坚决查处文化市场和娱乐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把文化市场管住、管好,促进我县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三篇:文化市场管理探讨

文化市场管理探讨

文化市场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建设而发展起来的。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的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加强,文化市场必将迅速发展,它对于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文化市场是社会性工作,在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范围内,有许多方面是社会比较敏感的神经,社会上一些不安定因素和违法活动或多或少都与文化市场管理所管辖的区域有关联。积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对于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健康稳定的发展十分重要。

文化市场管理的原则,首先是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原则;其次坚持“扶持有益、提倡健康、取缔违法、打击犯罪”的原则。在管理中,要树立正确的指导思想,很好地把握以下几个问题:在经营指导上,必须坚持以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播社会主义时代精神为主要内容;在服务对象上,必须坚持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方向;在经营效益上,必须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在管理上,必须坚持积极引导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加强宏观调控。

当前,我们贺州市文化市场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以下几点:

第一,文化市场管理及稽查队伍的机构设置和经费存在问题。贺州市文化市场稽查队伍全部都是事业编制,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其执法是受文化行政部门的委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力度和效果。此外,全市大部分县(区)的管理和稽查队伍虽解决了人头费,但文化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经费和业务经费未得到根本解决;有的县区甚至连人头费也未解决,严重影响了文化市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文化市场结构不合理。市场主体结构不合理,经营单位数量大,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活力不强;市场投资结构不合理,文化产品生产环节资金匮乏;经营项目结构不合理,一些有前途的项目得不到应有的政策支持。

第三,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如音像市场侵权盗版、制黄贩黄问题,演出市场不健康表演问题,电子游戏市场无证经营和向农村、地下转移的问题,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超时营业、接纳未成年人问题,以及经营色情、赌博、暴力、迷信等含有不健康内容的电脑游戏的问题等,严重影响了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四,传统文化日渐消失。贺州民间文化面临着十分严峻的生存和发展形势,一是文化资源消失日趋加剧,各民族独具特色的传统生产工艺、节庆、礼仪、服饰、文学艺术有的已经或者正在消失;二是一些民族民间文化表现形式后继乏人,面临失传的危险;三是损害民族民间文化的知识产权,滥用、歪曲民族民间文化的现象时有发生;四是保护经费不足,保管设施落后,专业人才外流,保护工作难以展开。鉴于民族民间文化具有不可再生性,一旦受到破坏,就将永远消亡。

第五,基层(农村)文化生活异常贫乏。为基层服务、做文化普及工作的意识较为淡薄,基层文化运行机制不健全,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滞后,现有文化设施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基层文化人才缺乏,管理手段落后,从而导致群众文化生活贫乏单调,腐朽落后文化乘虚而入。

文化市场是整个文化事业的一部分,文化市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对人们的思想道德情操有潜移默化的作用。文化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是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人们科学文化素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有效载体,对于在全社会形成反对封建迷信、抵制各种歪理邪说的健康气氛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文化市场管理执法者肩负着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职责。

针对文化市场管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我们应该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机构,解决管理经费。

一是要切实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和领会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切实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批示,以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识、理解和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为经济的快速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文化环境;二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文化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把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文化市场混乱、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县(区),要追究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和文化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管理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人员编制,配备必要的办案工具,确保文化市场执法的业务和专项经费,为其解除后顾之忧。

二、要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注意检查方法,规范执法程序。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

二是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文化市场能否管好,关键取决于是否有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作风硬、执法水平高的文化市场执法队伍。

三、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建立社会监督体系。一是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很多违法违规行为,都是由于思想意识落后、法制观念淡薄造成的。要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文化经营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思想道德水平;二是要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使全社会的人都了解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参与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三是建立社会监督体系。各级部门必须要设立举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认真受理社会和人民群众的举报、投诉,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加大传统文化的保护力度。以文化资源普查为基础,以学术研究为依托,以生态保护区(村)为基地,以民间传承和学校教育为主要方式,以开发利用为动力,引入商业运作机制,确保传统文化得于流传。

五、加强基层群众文化建设。一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要牢固树立为基层广大群众服务的意识,切实把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列入文化领导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目标量化,责任到人。二是重心下移,务求实效。把工作的重心放到让基层见实效、群众得实惠上来,组织推出更多内容健康向上、形式活泼多样、为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文化服务。三是培养人才,增强活力。基层群众既是文化的受益者,也是文化的建设者,要大力培养基层文艺骨干和组织管理人才,充分调动基层群众参加文艺活动的积极性,焕发他们的文化创造力,加强特色文化村镇建设,发挥群艺馆、青少年宫和文艺培训学校的作用,增强基层文化的内在活力。四是健全机制,壮大实力。建立健全基层文化扶持、奖励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基层文化建设资金的作用和效益,同时鼓励基层文化单位和实体采取多种措施,探索市场化和产业化经营的路子,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六、要改革管理方式,改进工作方法,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管理文化市场。进一步调整管理思路,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为主的转变,由以行政手段为主向法律手段为主的转变。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转变职能,加强宏观调控。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协调管理部门对文化市场进行管理和服务。

总之,我们要积极探索新形式下文化市场管理的规律,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切实解放思想,做好、做细服务工作,开拓创新,转变职能,运用高科技的管理手段,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制,切实贯彻落实“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我们的文化市场必将有一个辉煌的明天。

第四篇:文化市场管理(网)

擦亮“平安肇庆”招牌——我市创建平安校园、平安文化市场工作综述

连续四次16年荣获全国综治优秀市,并蝉联“长安杯”殊荣;教育部门投入9000多万元进行“人防、技防、物防”建设积极创建“平安校园”;文化部门上半年出动执法人员10914次,收缴各类非法物品1.3万件„„

翻开肇庆近年来的成绩单,一个个鲜活的数字让“平安肇庆”的招牌更锃亮,我市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指数不断提升,而其中,建设平安校园、打造平安文化市场,成为这份成绩单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平安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所在。近年来,围绕建设“平安肇庆”的目标,我市始终把建设平安校园、平安工作作为常抓不懈的重心工作,着力于校园安全教育和管理、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平安文化市场建设。如今,“平安”已如甘露洒向全市每一个角落,滋润每个市民的心田,并成为促进我市科学和谐健康发展的新优势。

完善机制联动治理校园“保护伞”遍布全市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校园“保护伞”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为此,我市坚持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基础建设,加强联动治理,为校园构筑安全的屏障。

近年来,我市把创建平安校园作为民生工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健全责任机制。在建立肇庆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和肇庆市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后,我市教育局还与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与各县(市、区)相应领导小组签订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责任书,确保创建平安校园工作责任落实。

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成为“平安校园”建设的三大阵地。我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以“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和安全常规教育活动为载体,将安全教育融入学校教学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当中,融入到学生在家庭、社会的活动中。全市中小学开设法制教育课,坚持以课堂为主渠道,把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同时通过图片展、专题报告、主题班会、知识竞赛等形式丰富的课外活动,渗透法制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

做好青少年的教育工作,学校、家庭、社会都有其一份责任。我市学校通过多种形式,运用网站、讲座、咨询和移动通信等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我市还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优势,在社会上大力宣传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关心下一代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加快制度体系保障的同时,我市不断加大对“平安校园”建设的投入,改善校园安全基础设施,近两年全市共投入学校安防经费9000万元,配置了防护器械、安装了视频监控和报警系统,普通高中以上学校还建立了警务室。至目前,全市没有一例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周边没有重大治安案件,在校学生违法率逐年下降,没有犯罪现象。全市先后有26所学校被评为“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6所学校被评为“广东省德育示范学校”,10所学校被评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成绩显著。

创新思路齐抓共管让群众生活更多彩

在社会大发展大繁荣进程中,人们普遍感到,肇庆市文化环境更加干净了,文化市场秩序更规范了,丰富而健康的文化生活让市民大呼:“生活在肇庆,最大的感觉是舒适和安全!”这些新变化与肇庆市建设“平安文化市场”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市因地制宜、大胆创新,深入开展“平安文化市场”建设活动,为社会发展创造了健康有序的文化环境。

加强文化市场安全意识,是我市创建平安文化市场工作的重要基础。我市集思广益、上下联动,成立了创建“平安文化市场”工作领导小组,经常深入文化经营场所调研、检查并指导工作。市与县(市、区)、县(市、区)与镇、主管部门与文化经营单位层层签订平安创建工作责任状,实行一岗双责,明确经营场所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通过多种活动为载体不断让安全文化市场意识深入人心。

从机制上入手,不断在开拓创新中加强管理与服务水平则是我市推动平安文化市场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市以务实中求变的思路,提出了健全责任主体、市场准入、动态管理、协调联动、社会监督等“五个机制”,严把平安文化市场关。其中,结合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安全指标成为对文化经营场所的受理、审核、办理的重要环节;在实时动态管理上,通过健全工作台账、信息通报和工作报告等制度,不断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通过行业自律、执法监管、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构建全方位监督机制。同时,我市文化部门不断加强与公安、工商、消防等部门沟通协调,信息共享,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确保了我市文化市场平安、有序、健康发展。

在文化市场安全建设上,我市始终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打击相结合,突出重点,加强引导,大力加强娱乐场所、演出市场、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和文化场所安全隐患的治理,每年元旦、春节、两会、国庆期间及特殊敏感时期,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净化文化市场。去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文化执法检查44408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单位15976家次,查处案件241宗。

文化市场的最终落脚点仍在基层。为形成平安文化市场全民共创共建的局面,我市聘请学生家长、中小学教师、离退休干部等人群为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广泛发动乡镇文化站和村级文化协管员参与平安文化市场建设,使文化市场始终处于社会各层面的立体交叉监督之中。同时,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12318举报电话,落实专人受理群众来访、来电、来信举报,有力推动肇庆经济社会的平安、和谐发展。

第五篇:关于修订文化市场管理的意见(小编推荐)

关于修订《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议案(第 4 号)代表姓名: 孙弋等15人

代表单位: 济南代表团

内容:

《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于1990年8月颁布,是全国最早颁布实施的省级文化市场管理法规。依据该《条例》,文化厅先后成立了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处和省文化市场稽查队,全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建立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队伍,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较为健全、高效的文化市场管理网络;文化市场不断繁荣发展,管理环境很好。十多年来,《条例》对于我省文化市场的发展壮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已经变得相当滞后。一是文化市场进一步发展壮大。目前,我省文化市场已形成门类众多、投资渠道多元的综合型市场体系,包括音像、网吧、动漫、歌舞娱乐、艺术品、电子游戏、电影等十大文化市场体系,全省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达到35000多个。由于新兴门类的不断增加,《条例》的覆盖面和规范范围明显不足。二是国家《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出台,《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中的很多条款已经过时。三是操作性不强,前瞻性不够,难以适应当前的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需要。因此,为推进我省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建设和谐山东做出更大的贡献,修改《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已是当务之急。目前,全国许多省市都颁布或修订了本省的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我省有关部门对《条例》的修订和完善工作也已持续多年,其中仅修改稿的变动达十四次之多,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条例》的修订和完善工作一直没有更大的进展。

办 法:

《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出台已经16年,条款滞后的地方很多,可以说需要全面修改。如:

(一)《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共有7章44条,对文化娱乐、音像制品、书刊经营活动分类予以规定,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目前已形成了包括文化娱乐、演出、音像、美术、电影、文化、书刊、文化艺术培训、对外文化交流等在内的多门类、综合性市场,而且新的

市场门类还会出现,《条例》难以概括,如网吧管理就是空白。如果沿用原有体例,难以涵盖处于发展变化中的文化市场。最近几年,其他省份如安徽、吉林、四川等出台的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大都在规范的范围上有了大的改动。

(二)根据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及文化部有关规定,在《条例》规定的四项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的基础上,需要对文化市场经营活动进行重新分类,增加美术品、文物、网吧、音像经营等。(三)根据文化部、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署的新三定方案及国务院《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规定,需要对文化市场管理的职责分工作出修改。《条例》规定的文化、广电、新闻三部门共同管理音像市场的管理体制,已经不符合形势发展了。

(四)根据国家文化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需要将《条例》第2—5章中关于从事文化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的规定进行归纳、修改,对每一门类的文化经营活动都作出具体的规定。(五)《条例》第34条规定的“文化市场管理实行稽查员制度,稽查人员在执行文化市场检查监督任务时,应出示稽(检)查证”。根据《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稽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按法定程序执行,需要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六)对于文化市场的管理,随着国家相关法规规章的出台,对文化经营审核许可制度、分级管理制度、举报制度、工作纪律等都有了明确的规定,《条例》中有空白,也较为原则,需要加以具体规范。

(七)文化市场是一个综合性的市场,除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外,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物价等部门对文化市场管理都具有相应的职责。《条例》第40条太具体,有些方面照顾不到,需要修改。

议案组意见:

建议作为代表议案处理,请教科文卫委员会研究审议提出处理意见。

文化市场管理若干意见[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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