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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门前三包活动通知
编辑:无殇蝶舞 识别码:17-464611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13 15:18:14 来源:网络

第一篇:5、门前三包活动通知

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活动的通 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提升活动,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的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专项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7月1 日至9月30日。

二、活动方式

各单位开展专项活动每周不少于2次。分为集中活动、自主活动两种形式。集中活动时间为每周六上午,自主活动为每周一至周四期间,各单位至少自行开展活动一次。

三、活动内容

1、各分包路段的责任单位:重点对沿街商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进行劝导教育,督促其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整治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贴乱画、店外经营、乱停车辆、污染绿地和绿化带等不文明行为。

2、各城市管理职能部门:做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苗木补

栽补种、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等本职工作,并配合各分包路段单位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

3、各乡办、社区:清理违章建筑,配合各分包路段单位对沿街商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进行劝导,做好住宅小区内部门店、店铺“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

四、有关要求

1、分包路段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带队,组织足够的人员力量开展活动,逐街、逐商铺对沿街门店进行巡查整治,开展劝导教育。

2、区城建监察大队负责制作“门前三包”公示牌,进一步明确各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人、联系方式及责任范围。

3、各分包路段单位每周对沿街门店“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评比,分别选出一名先进典型和落后典型,保留相关资料,于每周一上午报区城建监察大队。区城建监察大队与宣传部门结合,利用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曝光。

4、每次活动开展后,各分包路段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取得效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报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综合组(区城建监察大队)

5、对个别态度蛮横、不听劝告的商户和门店,由各分包路段单位向区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组(区城建监察大队)报告(联系人:任光明),由区住建局牵头,协调工商、卫生、食

药、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进行依法严肃查处。

6、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考核办公室、区纪委效能监察室将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好的分包单位和有关办事处,将进行全区通报批评。

中共山城区委办公室

山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 日

第二篇:门前三包通知1

关于加强“门前三包”

严禁出店经营的

各经营户:

为全面落实XX社区居委会“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市场范围内环境卫生管理,根据《XX市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加强“门前三包”、严禁出店经营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临街门店,做到门前区域无店外经营、无乱堆乱放、无乱停车辆、无乱贴乱画,严禁擅自改动或迁移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

二、保持店面整洁有序,一店一牌,用语文明、文字规范,灯光亮化设施完好临街外立面墙体应当保持完好和整洁;

三、门店责任地段的环境卫生管理实行全天保洁制,确保门内门外全达标,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或桶装,按时定点投放,门前保洁要做到无烟头、纸屑、果皮等垃圾,无污水、烟尘、痰迹油污,无擅自刻画、挂贴、喷涂等现象;

四、市场内早餐摊点严禁出店经营,门前自设垃圾桶等集中存放垃圾,严禁乱倒乱丢,严禁占道摆放餐桌,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XXXXXXXXXXXXX

2011年X月X日

关于加强“门前三包”

严禁出店经营的

各经营户:

为全面落实XX社区居委会“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市场范围内环境卫生管理,根据《XX市市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加强“门前三包”、严禁出店经营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临街门店,做到门前区域无店外经营、无乱堆乱放、无乱停车辆、无乱贴乱画,严禁擅自改动或迁移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

二、保持店面整洁有序,一店一牌,用语文明、文字规范,灯光亮化设施完好临街外立面墙体应当保持完好和整洁;

三、门店责任地段的环境卫生管理实行全天保洁制,确保门内门外全达标,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或桶装,按时定点投放,门前保洁要做到无烟头、纸屑、果皮等垃圾,无污水、烟尘、痰迹油污,无擅自刻画、挂贴、喷涂等现象;

四、市场内早餐摊点严禁出店经营,门前自设垃圾桶等集中存放垃圾,严禁乱倒乱丢、严禁占道摆放餐桌,违者一次罚款100元。

XXXXXXXXXXXXXXXXXXX

2011年X月X日

第三篇:限期整改通知(门前三包)1

限期整改通知

(存根)

编号:

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规范街区门店经营行为,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固原市门前三包责任书》有关规定,现通知你户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 天内,自行

,不得有店外经营行为,并保持门前卫生整洁、秩序井然。如逾期未整改,我单位将联合公安、工商和税务等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没收店外摆放物品、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你户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 月

日 经营户签字:

电话:

限期整改通知

编号: :

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规范街区门店经营行为,根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固原市门前三包责任书》有关规定,现通知你户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 天内,自行

,不得有店外经营行为,并保持门前卫生整洁、秩序井然。如逾期未整改,我单位将联合公安、工商和税务等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没收店外摆放物品、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你户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 月

第号

第四篇:“门前三包”

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管理6S行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城市管理工作,建立建全“门前三包”管理长效机制,市执法局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门前三包”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市政府推进城市管理6S行动有关精神为指导,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重点,以落实责任和严格奖惩为抓手,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城市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彻底扭转城市环境脏、乱、差状况,改善城市形象。

二、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区执法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推进“门前三包”专项整治工作,全力攻克“门前三包”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确保“门前三包”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治范围和时间

整治范围:市区范围内沿街单位和商户。

整治时间:2013年3月10日至5月10日。

四、门前三包内容和标准

“门前三包”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门前三包”的责任范围:前后由临街单位(商户)门前墙根至人行道的侧(缘)石,左右至两邻。具体标准为:

(一)包卫生:即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干净、整洁,排水通畅。

(二)包绿化:即包培植门前绿化和保护门前行道树,保护管理好门前公共设施,禁止损坏花草树木等。

(三)包秩序:即无店外经营,无店外堆物,无店外加工,无乱贴乱画,无摆摊设点,无违法建设,无乱停乱放,户外广告整齐规范。

五、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严格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要求,与临街单位和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悬挂“门前三包”责任牌。此项工作由各区执法局、高新区分局及两站综治办负责。

(二)通过媒体大力宣传“门前三包”管理内容,使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做好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单位和商户的思想工作,使之自觉遵守“门前三包”责任书中明确的各项职责。市级媒体宣传由环卫处、政治处负责,对沿街单位和商户宣传由各区执法局、高新区分局及两站综治办负责。

(三)对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单位和商户进行管理,对违反“门前三包”相关内容的行为进行限期整改,到期不能整改到位的,按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依法进行处罚。此项工作由各区执法局、高新区分局及两站综治办负责。

(四)为沿街单位和商户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加强清扫保洁,确保干净、整洁。此项工作由各区环卫部门负责。

(五)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检查考核评比实施方案》要求,对各区“门前三包”工作开展情况和沿街单位和商户履行“门前三包”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选出先进单位和星级门店,并落实奖惩措施。对各区的检查考核由环卫处负责,对沿街单位和商户的检查考核由各区执法局、高新区分局及两站综治办负责。

六、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宣传发动、集中整治、考核评比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3月10至2013年3月15日)。各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整治准备工作,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悬挂责任牌,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对已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的单位和商户存在问题进行排查,制定整治方案。同时加大对“门前三包”整

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单位积极参与和支持此项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3月16日至2013年5月5日)。对前期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治,逐路、逐户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整治时间表和工作台账,每天统计工作进度,按照先主后次、先大后小的原则逐步推进,5月5日前,市区一、二类街道要全部达到“门前三包”管理标准。

(三)考核评比阶段(2013年5月6日至2013年5月10日)。市执法局每周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考核评比实施方案进行打分,每两周在媒体公布一次排名,5月6日至10日组织集中考核评比,综合计算各单位考核成绩。对考核成绩优秀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差的单位通报批评,考核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扎实推进“门前三包”专项整治工作,市执法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由市执法局党委副书记、调研员马士伟同志任组长,局环卫处、各区执法局和环卫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环卫处具体组织推动。各单位也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一把手亲自抓,每天听取工作汇报,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指定专人每天向市局环卫处汇报工作进度。(汇报内容见附表)

(二)大力整治,保证效果。各单位要对照整治标准,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好,要落实责任,提高标准,确保整治工作圆满完成。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坚持文明执法,扎实稳妥的推进“门前三包”专项整治工作。

(三)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执法、环卫、工商、税务、市场等相关部门合力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定期召开工作碰头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作,全力推进,确保工作成效。

(四)加强督导,坚持常态。各单位要加强对“门前三包”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防止反弹,要结合实际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将此项工作纳入常态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2013年3月15日

第五篇:门前三包

罗田县林业局

“门前四包庭院三包”责任书

门前三包具有广泛的群众性、自觉性、现实性和长期性,在城市管理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为推动我林业系统区域内的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治理,塑造林业系统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氛围,共同把林业大楼建成干净、整洁、有序的和谐单位,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单位辖区和屋后的街道、空地。

二、责任要求

(一)包卫生:保持窗、墙体、门柱光洁,无牛皮癣。保持责任区内地面平整、排水通畅、垃圾入桶、入池。不得有乱倒建筑垃圾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包绿化:负责看护责任区内行道树、花圃等社区园林绿化设施,不在苗圃区倾倒垃圾,种菜等,不在树木上绑绳搭线,晾晒衣物,及其他损害绿化的行为。

(三)包秩序:即保证不在责任区内乱搭乱建,乱摆摊点,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车辆,人行道上各类车辆前轮统一向路沿石。不乱置有碍观瞻的物品。

三、处置措施

(一)林业局必须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二)林业局将定期和不定期对“门前三包”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将责令其整改,不接受整改的将在村公告栏上曝光,并进行批评教育。

(三)林业局将对“门前三包”的检查情况建立档案,每进行评比,对“门前三包”评比“优秀”的,将予以表彰奖励。

5、门前三包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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