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泾川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泾安委办发„2011‟7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汛期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汛期往往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高发的时期。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认真汲取近几年由于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充分认识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超前防范,未雨绸缪。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机关、学校、企业、村,落实到人,确保思想、组织、措施、工作、责任五落实。
二、切实抓好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特点,对可能由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领域和区域、单位,制定隐患治理实施方案,搞好除险加固和隐患消除工作。对于非法违规建设、生产、经
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砖厂、沙场和经营点,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隐患的自查自改,做到隐患治理责任、时间、措施、资金落实。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加大治理力度,及时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和正在治理过程中的隐患,要加强监控力度,落实应急预案,针对情况变化,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汛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抓好工地现场深基坑的检查,进一步加强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大风、暴雨等极端恶劣气候,抓好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等安全检查。做好对施工现场宿舍、食堂、办公室和仓库等临时设施的汛期安全状况排查。加强水电施工边坡治理,严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要重点抓好汛期公路、桥涵保通工作,特别要加强对省干线、县乡公路沿线的危桥、危涵、道路缺口和可能滑坡路段的安全检查。要强化汛期道路、桥梁的养护施工管理,完善规范危险路段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要督促运输企业强化行车安全管理,提前做好特殊路段车辆运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加强驾乘人员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
此外,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落实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抓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尤其要抓好危及乡村、学校、人口聚居区等重要单位(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同时,还要抓好危房、临时搭建的简易住房、围墙、电力设施等的安全检查。
四、增强汛期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和应急水平
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结合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对重点防范部门和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各类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落实汛期防控措施,增强预防事故能力。要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要利用现代监控技术,对重点防范部位和重大事故隐患实行重点监控,发现问题,立即处置。对可能受自然灾害威胁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立必要的避险场所,组织开展必要的避险演练,增强人民群众和从业人员识灾、防灾、避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气象部门要加强汛期天气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信息。各村委会、有关单位和企业要落实值班制度,加强汛期安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各类重大事故险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二篇: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和煤局发【2011】23号
关于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全市煤矿企业:
为了切实加强煤矿雨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防止出现水害事故,根据经市煤炭局研究,现将防汛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雨季和汛期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我市煤矿企业要提高认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关口前移,加强防范,克服麻痹侥幸心理,认真落实责任制,明确职责,加强对煤矿监督和检查力度。要认真落实防汛工作,确保领导、组织、队伍、预案、物料等落实到位。凡未落实水害防治措施的煤矿,要责令其停止一切井下作业。
二、立即组织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活动。我局将对有水害隐患影响的矿井逐矿检查,制定和落实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特别是要加强对发生过水害、位于河槽等低洼地段煤矿的检查力度,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防范措施。我局将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私挖滥采和超层越界行为,防止因此而引发煤矿透水或洪水倒灌事故。对在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明确责任领导,逐一落实处理,限期完成。一时难以解决的,抓紧落实渡汛措施,确保安全渡汛。检查重点为:矿井变电站、风机房、绞车房、火药库等要害场所及防雷设施;井下中央水仓、主排水泵、排水管道和水沟的清淤情况;低洼地带、塌陷地区的居民住宅的防汛泄洪能力情况;防水密闭、防洪工程进展情况;地面河道、涵洞、防洪沟、排水道疏通及翻水站的设备检修、安装情况;关闭小煤矿地表塌陷区的充填,防溃水灌入煤矿井下隐患情况;井口低于历史最低水位防洪围堰、水沟、挡水墙等设施情况;煤矿及相邻煤矿水文地质条件、基础资料情况等。
三、加强水害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各煤矿企业要制定抗洪救灾抢险预案,做到责任到人,职责到位,指挥到位。一旦发生险情要全力组织抢险,力争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四、强化预警救援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各煤矿企业要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准确掌握汛情预测预报,确保信息畅通,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处理与报告。一旦区域内出现降中到大雨或连续降雨天气,值班领导要立即电话通知煤矿撤离井下人员,并组织人员对煤矿进行检查。凡属下列险情之一的,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先撤离人员,再分析原因:一是大雨期间,地处沿河、低洼地带的;二是有明显沟渠、河床、坑洼、井筒、塌陷区等漏水,造成地面异常补给井下的;三是井下涌水量突然增大,有异常情况的;四是井口、住宿、变电所及风机房等附近出现滑坡的;五是有其它危及井下作业人员安全险情的。各煤矿企业要完善防汛预案,组建专业或兼职的防汛队伍,组织防汛演习,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做好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做到专库专放,专人管理,对号入座,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各煤矿企业要加强汛期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调度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汛期安全生产动态,保证安全生产信息下下畅通,提前做好各项防范工作。要保证井上下通讯畅通,特别是要采取可靠措施,确保井下作业地点有人及时接听电话,传达调度指令。
为加强防汛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胡发振局长任组长,金广杰、贾本祥两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安全监管科等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值班室设在局监控室(值班电话:4239677)。各煤矿企业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要设立值班室和值班电话,严格落实防汛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领导小组、值班安排要于6月20日前上报市煤炭局总工办。
以上通知,务请各煤矿企业严格要求做好、做实,切实防范雨季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任务的全面落实。
二O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第三篇: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按照电化局政电[2011]101号电报要求,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1]3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进入汛期,全国因强暴雨、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了多起生产安全事故,为此公司对当前安全生产提出如下要求:
一、公司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立即进行一次防洪防汛工作大检查,重点检查各项防洪防汛措施及落实情况,落实各级责任人及所需物资设备。
二、执行防洪防汛值班和巡查制度,与当地气象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掌握天气预报和雨情、水情。
三、对重点防护地段制定防洪抢险预案,备足抢险物资,对汛期使用的设备、器械、装置要全面检查。对突发洪灾,紧急情况时,首先要将所有施工人员安全转移,确保人员安全。
附件:
1.《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的通知》(政电[2011]101号)
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1]30号)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第四篇: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推荐)
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司属各项目、部门:
目前,已进入高温和讯期季节,高温、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因素,也是事故易发、高发的时期。为切实加强夏季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部署高温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1、各项目要提高对夏季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峻性的认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对防暑降温和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防暑降温和防汛计划、暑期雨季施工专项方案。
2、各项目建立防暑和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与项目各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明确处罚额度。
3、认真落实夏季高温酷暑和汛期大风暴雨的各项防范措施,把防暑降温和防汛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作业面,严防因高温、汛期等恶劣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4、每天有专人在施工现场大门口进行检查,发现精神状态不佳、饮酒、穿戴不整的或花名册未录入人员,禁止进场作业。
二、强化现场管理,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和汛期施工安全生产
5、各工程项目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避开高温条件下施工生产,采取“抓两头、歇中间”的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工人睡眠充足。
6、保证作业人的健康,高温期间减少和控制室外作业时间,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日最高气温超过33℃时,中午11:30-15:00期间不得进行体力劳动作业;日最高气温超过37℃时,中午11:00-16:00期间不得进行体力劳动作业。
7、塔吊司机、塔吊指挥、电梯司机严格执行换班制度,严禁一对一天轮休,连续工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小时。
8、挖孔桩、管道、容器、狭小房间、电梯井等有限空间内施工时,应有通风降温措施,同时应安排监护人员。
9、电焊、电工作业时,严格持证上岗,同时,不得一人单独操作,应有监护人员。
10、各项目要认真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克服困难,保证防暑降温设备、设施齐全有效。各施工工地办公室、休息室和职工宿舍要做到宽敞、明亮、通风,配备淋浴间,有条件的配置饮水机、电冰箱、空调等防暑降温设备。
11、各工程项目部不得以民工宿舍闷热为由,随意将民工安排进入在建工程内住宿休息。
12、施工现场一定要备足夏季防暑降温的食品及饮料,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作业面和宿舍区的茶水或绿豆汤等清凉饮料供应必须保证,饮料盛放器具应有锁具,每个施工现场要配备必要的急救器材和风油精、仁丹、十滴水等药品。
13、施工现场要加强食堂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积极开展灭蚊、灭蝇、灭鼠活动,保持工地食堂清洁卫生,保证职工不食不洁食品,食堂采购菜蔬必须进行留样,每种菜蔬留样30g,保存不少于24小时,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
三、加强消防管理,杜绝火灾事故
14、由于夏季高温、干燥天气,且高负荷用电,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各单位务必做好夏季防火各项工作。
15、要进一步加强对配电房、木工加工区、工具库房等易燃、易爆重点防火要害部位检查,电焊、切割等动火作业前应严格履行有关动火审批手续,并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配足灭火器材,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实到位。
16、宿舍区用电必须配备相应功率的限流保护装置(负载识别器)和漏电保护装置,一般宿舍用电负荷不得超过500W,宿舍装设空调等降温设备的,应符合现场临时用电方案要求。
17、各项目应加强门卫值班登记制度,未经登记检查的人员、车辆严禁进入,进场材料运输车辆,须有材料人员在场方可进入;严禁穿拖鞋、凉鞋、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
18、各项目要进一步加强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遇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加强对重点设施、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
19、工地要配备性能完好的降水排水设施,每个施工现场排量60m/h以上的水泵不少于3台,防止积水。
20、汛期过程中要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基坑、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等重大危险源监测、巡查、排查频次,检查、巡查、排查记录应报项目经理签字确认,便于项目经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三、强化信息预警,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各项工作
21、各项目要建立和完善高温季节和汛期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响应。高温和汛期期间,项目领导班子要坚持领导24小时轮流带班生产制度,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障信息渠道畅通,一旦有险情或事故发生,应做好应急处理,并立即上报。
22、分公司安全部将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对工地进行防暑降温和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施工现场隐患严重,或整改不及时的,将巡查情况及处罚3建议报分公司领导,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项目经理与相关人员承担同等责任。
23、本文件要求相关管理措施必须落实到位,过程记录资料应存档备查,本月度检查和巡查中,作为重要核查内容,发现不落实、不执行的给予严肃处理。
第五篇:关于加强学校汛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加强学校汛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7-22 来源:
西峡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加强学校汛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
根据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现将我县近期学校防汛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校长是本乡镇学校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汛期要保证24小时开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汛期安全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要保证值班室固定电话和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畅通,确保汛期安全信息渠道畅通。汛期发现险情要立即逐级上报。县局安全办电话:69680056、***、***。
2、各学校要通过告家长书、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告知家长做好学生假日安全的监护工作。对没有采取上述有效形式提醒家长做好监护工作的学校,要立即履行告知义务。
3、各乡镇学校对汛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学校及乡镇无能力整改的隐患要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县局安全办及其他相关单位。
4、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要立即成立30人以上的防汛应急小分队,要确保小分队成员在应急状态下随时集
合到位,防汛应急小分队要配备足量的麻袋、铁丝、铁锨等防汛应急物资,确保应急所需。
5、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要将汛期值班人员名单、值班室固定电话及值班人员的移动电话以书面形式于7月23日前报县局安全办公室。
特此通知
2010年7月21日西峡县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