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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知识讲座活动方案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17-415365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7 18:42: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法制教育知识讲座活动方案

法制教育知识讲座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传播法治生活理念,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结合我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实际,学校决定于10月19日下午举行法制教育知识讲座,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农晖欧阳海波

副组长:汪飞燕房树亮唐华军李泉生

二、工作小组

组长:雷凤利

成员:黄九华 刘琼黄绍清

三、主讲人:廖四军主任

四、时间:星期三下午第一、二节课

地点:阶梯教室

五、活动具体工作安排:

1、宣传标语:黄国良

2、摄像:黄九华

3、会场划分、进出场组织:雷凤利黄九华黄绍清 成华各班班主任

4、音响:刘琼黄国良

六、活动要求:

1、各班要按要求准时参加,认真组织好本班学生听好讲座,并带笔记本做好笔记。各班推选一名学生作为发言人,准备回答警官问题,并将发言学生名单于18日下午放学前交到政教处成华老师处。

2、活动后,各班主任要利用班会课对学生进行这方面的教育和小结,要求学生每人写一篇心得体会,并选出2篇优秀作品打印好于星期五放学前交到政教处。

桂阳士杰学校

2011年10月17日 成华

第二篇:小学生法制教育知识讲座

小学生法律常识讲座

————《小学生应当了解哪些法律常识》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 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学好了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国家的法律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建设顺利进。

二、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12至18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 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绩。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贻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当负责什么法律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小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 年龄;《治安管理罚法》(修改前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名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以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 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三)、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他们正处于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是不成熟和不稳定的,也是最容易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群体,应由本人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小客可至70周岁〉

《通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第四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1.学生乘车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头部、手不要伸出车窗外;②上、下车不要拥挤;③不要强行搭乘机动车;④乘车时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⑥坐在前排的人不要与司机聊天,影响司机安全驾驶……

2.学生行走时应该注意的安全:①靠右侧靠边行走;②在公路上不要追跑、玩游戏、打球等;③横穿公路时,要前后观看清楚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横行斑马线或天桥的地方,要走斑观线或天桥,不要闯红灯!④不要向过往车辆抛杂物……

三.个别学生容易发生的不良现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才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三、增强防范意识,掌握自救本领

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给陌生人打开家门;

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 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要学会用报警、呼救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聪明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要依靠自己的聪明智慧、机智巧妙地战胜敌人。

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都能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同学们!让我们利用团、队活动时间,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商”,让法律陪伴我们一起健康成长!

第三篇:法制教育活动方案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哈业胡同中心校

为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工委、教育厅、司法厅、综治办、妇联联发的„2012‟第7号文件精神,根据九原区教育局《“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推进“依法治校”“创建校园法制文化”,为学校改革、发展创设良好的法制环境,特制定全我校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刻认识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需要,是经济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是学校内涵发展稳定进步的需要。

二、组织机构

组长:宋贵钦哈业胡同中心校党支部书记

马军明哈业胡同中心校校长

副组长:杨忠副校长

刘瑞峰副校长

成员:蔚海德育主任

王慧大队辅导员

倪凤仙教务主任

温二根教务副主任

高云龙总务主任

李永飞办公室主任

三、目标与任务

根据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和依法治校的总体目标,在全校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对象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宪法和法制权威,不断增加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的转变,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实现依法治校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我校“法律进学校”活动的主要任务:一是结合课堂教学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法治理念深入师生心中;二是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师生的切身利益;三是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学校文化建设相结合,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提升师生的法律素质;四是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基层政法部门、学校、社区和家庭“四位一体”的有效宣传教育机制。

四、活动时间、内容及步骤

要提高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的能力。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重点了解和掌握《宪法》、《刑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法》、《环境保护法》、《禁毒禁赌条例》以及与学校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条例、规程和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在学法、用法和守法、护法中发挥表率作用。坚持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以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为重点,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月-10月)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宣传栏、广播站、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做到师生皆知,组织好在9-10月开展的“法纪教育月”活动,并以此为“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启动。同时,认真做好“六个一”活动:一堂法制班会、一期法制板报、一堂法制辅导课、一次法纪教育报评、一次法制故事演讲比赛、一次模拟法庭。

(二)活动实施阶段(2012年10月-2013年6月)

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根据小学阶段学生的接受能力、理解能力,普法主要针对3—6年级学生进行,采取

课堂、主题活动、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让学生有所收获,全面推动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

1.积极创建“法制文化进校园”和示范点,依托周边派出所、交警支队等友邻单位进行法制专题教育活动,谈及学生自身相关的法律知识。

2.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开展法制小课题研究。

(1)调查收集,走近法律。为使学生了解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组织学生调查、收集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感兴趣、想研究的内容。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妇女儿童权益法》《国旗、国徽法》《交通安全法规》《环境保护法》等。

(2)自主研究、了解法律。在学生初步了解国家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可由学生根据自己研究的主题自由组合成研究小组,深入了解某项法律法规,学习充分利用身边的各种资源,如借阅法制书籍、收听法制新闻、采访法律人士等,再将学习到的许多法律知识汇编成项目作业、法制手抄报、调查报告等。

(3)学习交流,运用法律。学校组织学生进行班级、年级、全校性的学习交流活动,在互相学习中加深对法律的了解,使法律学习研究也能成为同学们感兴趣的课题,并逐步尝试利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益。

(4)开展学法用法知识竞赛活动。在各年级学习的基础上,结合读本的内容和日常行为规范,组织分年段的竞赛活动,促进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评估学法用法的实效性。

2.积极开展法律常识普及活动。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阅读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观看普法教育影片、邀请“宣讲团”或法律专家开展普法教育讲座和报告会。坚持课堂讲授与其他灵活多样的形式相结合。全面组织落实“每日一法”(以班为单位,利用早读课前5分钟时间,每天学习一条法律知识)和“隔周一课”(每两周以班为单位,上一节法制课),课堂教学直观、具体,应作为主要的方法长期采用。同时,考虑到学生的年龄特点,还应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活动,引发学习兴趣,激发学习热情,展示学习成果。

3.积极开展法制体验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师生法制演讲、辩论、摄影、征文、模拟法庭等,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活动办公室统一开展的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4、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与兼顾教师、家长相结合。重视对教师的法制教育,鼓励全体教师自学《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他们对依法治教有更深刻的认识。其次,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在法制教育中的作用,一方面让家长接受到法制教育,另一方面也通过家长向社会宣传法律法规,使全社会都来关爱下一代。

(三)活动总结阶段(2013年6月-12月)

1.健全制度,完善机制。通过本次活动,我校将逐步建立健全学校法制教育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

2.树立典型,深入开展。活动中及时发现典型,培植典型,树立典型,推广并总结典型经验,以此带动学校的整体普法工作。

3.努力创建国家、自治区级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总之,我校将认真做好本次普法活动,为每一个孩子的明天而努力。

哈业胡同中心校

2012年10月9日

第四篇:法制教育活动方案

皮拉力乡苏鲁克小学2012-2013法制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推进我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按照东阿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工作方案》的工作布署,结合我校教育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一)建立一个机构

我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深入开展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协调工作,立足于学校的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学校法制教育工作。

组 长: 艾山江

副组长:吐尔逊江

成 员:各班班主任

(二)完善“两个制度”

1.师生的学法制度。根据教育局关于普法教育的要求,并结合每年下发的青少年学生学法计划内容,组织进行比较系统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2.学法情况考评制度。学校每学期、每学年都要组织对师生学法用法的情况进行考评,对学生的学法守法情况要写入学生的操行评定内容;对教师的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考评应与考核和职称评

定、评优评先等有机结合。

二、主要措施

(一)开展“三个专题”教育活动

1.提高未成年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未成年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增强未成年学生自觉运用法律武器和社会保护功能的自觉性,是防止未成年学生遭受人身伤害最有效的途径。

2.针对个别未成年学生进入网吧、青少年沉溺网络游戏、不道德网络聊天等突出问题,开展“一助一”志愿者矫治和青少年同伴教育。

3.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二)做到“四个结合”

1.法制教育与健康教育要有机结合。“中小学健康教育内容包括五个领域: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安全应急与避险”。我校采取集中授课和专题授课的形式,纵深学生法律意识。

2.法制教育与特殊学生教育转化工作相结合。由于社会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犯罪现象有向低龄化发展的趋势。我校要继续实行“德育导师制”,大力倡导教师“爱心”教育,树立“转化一个学困生与培养一个优秀生同样光荣”的观念,并把这项工作作为评估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德育工作的重要依据。

4.法制教育与创建“平安学校”活动相结合。抓好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遏制师生违法犯罪,是“文明平安学校”创建活动的前提

条件之一,我校要把师生的法制教育作为“平安学校”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创新法制教育的形式和观念,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机制,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果,构建和谐、平安、文明的校园。

三、主要活动:

1、学校利用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宣传。要求学生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珍爱自己,善待他人,做一名文明守纪的好学生。特别要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

3、各班利用周一班会活动时间,进行“学法守法,珍爱生命”、“心理健康教育”为主题的班会。班主任做好思想引导,并做好班会活动记录。

第五篇:法制教育活动方案

法制教育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给学生创建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我们三年级全体教师将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小学生法制教育会议精神,围绕“崇德守法,让生活充满阳光”这一主题,通过一学期的法制宣传教育体验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了解有关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常识,并掌握一定的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技能,提高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推动学校法制建设的进程,并为我校创建“平安校园”打好基础。

二、活动主题

“崇德守法,让生活充满阳光”

三、内容形式

各班自主灵活利用晨会、班会、综合课等时间和空间,通过组织开展专题队会、知识竞赛、测试问答、现场演示、法制宣传等各种形式,认真落实法制教育活动。

1.与学校德育主任带领学生代表到西沽派出所聘请法制副校长,并递交聘书,同时热情邀请法制副校长参加我们的“崇德守法,让生活充满阳光”法制专题系列活动。

2.利用各个节日开展有针对性的年级德育活动。

①3月5日:“向雷锋同志学习”纪念日,继续学习雷锋突出事迹,大力宣传雷锋精神,建立雷锋班组,为需要帮助的人奉献爱心。

②在3月14日:国际警察日(节)带领学生到派出所、交警执勤岗进行慰问活动。③于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印成传单,到各个商家宣传合法经商,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做力所能及的事。

④3月16日:手拉手情系贫困小伙伴全国统一行动日,在学校大主题活动的引领下,以年级为单位,为贫困山区的小伙伴送去温暖。

⑤3月最后一个星期一:全国中小学安全宣传教育日,以学生汇报演出的形式展示在校安全教育的成果。

⑥4月22日:世界法律日,以竞答和讲座的形式,让同学们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做到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⑦4月30日: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以法制讲堂和观看实录的形式,让学生了解一个个由于违反交通规则而带来的惨痛的代价,从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并推选小小交通宣传员。

3.举行“知荣明耻,共建和谐校园”集体宣誓和签名活动。

4.班主任对学生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法的宣传和教育,并组织一次普法知识竞赛。(试题由三年级老师根据学生的知识层次、年龄特点及行为规范要求出题,以选择题和判断题为主。以年级为单位。)

5.法制宣传周期间,各班要在班级建立法制宣传角;设立法制知识专栏。(各班要交流学习。)

6.召开一次“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班会:以班为单位,紧密结合学生思想生活实际,选择发生在本班的典型案例,组织和引导学生进行深入讨论。通过本次主题班会,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遵纪守法和预防违法犯罪的教育。

7.确定并邀请法制宣传员做法制教育专题报告。听后要求同学们书写听后感。(以年级为单位。)

8.每班上一节法制教育活动课。(可以组织以生动形象的专题童谣表演为形式的创作活动,还可以开展以案例剖析、坏习惯与违法行为的关系探讨等为形式的教育活动。)

9.组织学生开展专题红领巾广播节目,人人争做小小法制宣传员,带动全校学生学法、守法。

10.组织学生观看一次法制教育录象或影片,上交专题活动征文或观后感,并在全年级交流。

2010年3月

法制教育活动总结

抓好学校法制教育,是贯彻邓小平同志“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的要求和具体体现。青少年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一、学生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法律、法规知识得到广泛普及

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我们加强分类指导,因人施教,注重实效。通过年级法制教育,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特别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见义勇为的观念开始树立。我们开展的“紧急行动起来、禁赌博、救孩子”为主题的少先队大队活动中,全体学生写了给家长的一封信,学生们在信中通过学到的法律知识,告诉父母赌博的违法性,赌博的危害性,劝戒父母远离赌博。通过这次活动,有许多学生家长在戒赌保证书上签名。在“我与父母同学法”活动中,有一千多名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其中。在开展的“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大型宣传活动中,全体学生参加签名活动,表达了学生拒绝毒品的决心。所有这些,说明法制教育已经深入学生心中,法制观念正在逐步增强。同时,通过家长学校这一有效形式,积极组织对学生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引导家庭开展各种学法活动,充分发挥好家庭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我们还先后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讲解,使学生了解了我国已步入法制化轨道,我们要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同时,利用课堂教育,配合重大节日、活动和课外阅读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学生的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与学生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基本普及。

加强了法制教育阵地建设。我们利用红领巾广播、贝贝电视台、报、橱窗、黑板报、手抄报等宣传阵地,加强法的学习和宣传。

总之,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只有效地使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才能持之以恒,卓有成效地开展下去。

2010年12月

法制教育知识讲座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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