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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报告(5篇)
编辑:空山新雨 识别码:17-329018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6 09:27:41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法律系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报告

法律系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报告 为了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培养法律实用型人才,根据法学专业的实践实施方案的要求,2011-11-09日在李文杰老师的指导下,法律系100多名同学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多名专业老师莅临了本次活动。整个活动井然有序、高潮迭起,实现了预期的目的。

我们选择是一个典型的故意伤害案,案情涉及到正当防卫问题。在诉讼程序上又是一个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这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多发性的案件,也是一个具有社会影响力、有一定理论深度或有争议的案件。

下午3时许,同学们就开始布置场地,话筒试音、安排出场顺序,准备工作井井有条。在老师宣布活动开始后,正式开始。我们走进了模拟法庭的现场,首先书记员沉稳的走向书记员台,宣布公诉人、辩护人入庭,询问确认到庭情况,然后宣布法庭纪律,接着是审判组长,审判员出庭并宣布庭审开始,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法庭评议与宣判等法定程序。此案事实较为清楚,被告也积极地交待了自己的罪行,所以整个审理过程就较为简单和轻松,不过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把它当作是一个简单的案件来看待,大家都很认真,积极地在尽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时间飞快的流逝,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议庭合议产生的判决,模拟法庭的庭审就此划上了句号。在正式开庭这一阶段,要求学生进入角色,各项活动都严格按照实际工作的要求开展,使得模拟庭审过程十分逼真。造成一种严肃、正规的法庭气氛,使学生进入“实战”状态。开庭审判的各个阶段的全部工作,都放手由学生自己完成,老师只旁听,不参与,不干涉,即使开庭时遇到了问题或遇到了准备阶段没有注意到的情况,也由学生自己处理,任何情况下都不要中断开庭程序。

每位同学的现场表现都有自己的特点,都凝聚着自己的智慧与心血。看到自己努力成果得到肯定,无比欣慰,从中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这也明确了以后应当努力的方向。本次活动的成功举办,是对法律专业学习探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验教学模式的有益尝试。

第二篇:法律系模拟法庭活动计划

法律系模拟法庭活动计划

(2006—2007)学第一学期

模拟法庭实训是法律系每学期的传统项目,它以“理论联系实际,提高专业修养”为宗旨。重在培养同学们灵活运用法律的能力。使同学们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活学活用积极主动的解决实际问题。针对本学期教学安排特别制定模拟法庭活动计划如下:

一:活动目的和任务

(一):依据我系教学安排,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我们更了解、掌握法律及法庭审理程序,使法律理论教育和法律实务教育相统一。

(二):通过模拟法庭使同学们提前介入法律实践,充分熟悉法律程序,重点着眼于诉讼各阶段具体规则运行。

(三):检验学生所学专业知识的程度,深刻领会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关系,熟悉司法文件的制作,培养学生具备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应变能力,使学生充分体会各个诉讼参与人的角色,培养学生独立办案的能力,达到最大限度的提高学生法律素质的目的。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6年9月4号 — 2006年12月25号

地点: 校内实训基地

三:活动准备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刘春龙

成员:全体法律系教师

(二):模拟法庭所需教学设备的检测与维护,开庭审理所需法官和律师的服装齐全。

(三):选人方式上,本法律系本、专科所有年级中,采取自愿报名“竞争山岗”的机制。再自愿报名的基础上通过辩论赛等方式选拔出模拟法庭成员。

(四):时间安排上,每次开庭,学生自行准备6学时,模拟法庭成员搞4个学时讲评2个学时。共计12学时。(记入学分)

(五):挑选几次典型的模拟法庭活动进行宣传,贴出海报向全校同学进行宣传,邀请学校、学院的领导和老师出席并提出宝贵意见,邀请校记者团,校广播站,对模拟法庭进行宣传、报道。

四、几点说明

(一)在校学生自愿参加和老师指导的前提下,确定审判人员,公诉人员、其他诉讼参

与人,熟悉相关职责,在指导委员会指导下选取当年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真实的案例加以改编。范围要广泛,应涉及到刑法、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部门法。

(二)在知道委员会的知道下,熟悉掌握相关法规,制度种类,司法文书,如授权委托起诉公诉书等各类之书。

(三)全体成员仔细研究案情并在老师知道下确定全案争议的焦点,进行角色分工,原被告双方分别搜集对有牵方有利的论据和法律,写出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起诉状、答辩状等相关文书,观摩实际听审,弄清审理程序,进行几次排练,然后入场表演,并请老师作出`点评。

(四)分次举行模拟法庭。每次模拟法庭结束有指导教师进行点评。

五、活动总结

在学期教学工作结束后,有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全体教师对全部模拟法庭教学活动进行总结评比,评出等级和名次并记录在案,作为学生实践教学成绩。在模拟法庭活动中表现优异的知道教师和学生将给予奖励。

附:学生分组名单

第一组:

指导教师:陈学林

组长:王玉一

成员:靳一鸣 韩伟波 洪超伟 张佳生 单高奇 康宁 翟双菲 王美华 闫福双 潭文娜 第二组:

指导教师:陈学林

组长:宋航

成员:张广春 岳春雨 迟宏宇 闫敬博 贺垚 陈宇 刘施晶 王涛 苏守杰 耿俊

第三组:

指导教师:金丽婷

组长:姚井然

组员:冯德龙 王盾 马琳 徐燕玲 白万举 银雪宇 高岩 王涛 张立风 杨婧

第四组:

指导教师:金丽婷

组长:缪世超

成员:赵云 李静 李淼 石宪 高玉林 李洪宇 王建 刘金龙 马宏伟 徐再珍 第五组:

指导教师:牛生光

组长:杨松柏

成员:苏建明 刁久明 张超 赵慧慧 陶晶 刘伟 尚明哲 殷志民 张国志 李琳琳 第六组:

指导教师:徐厚朴

组长:邢雷

组员:孙鹏飞 李洪枫 吴宏礼 赵传修 王立强 徐成刚 谢春雷 米雪 张文

第七组:

指导教师:于春华

组长:袁洪涛

组员:孙洪彬 裴东 徐运佳 高洪丽 李艳敏 刘伟 孙伟杰 王杜鹃 贾贵军 彭清 第八组:

指导教师:郭庆菊

组长:王春亮

组员:柴晓飞 李强 张秋予 张秀辉 姜智秀 刘广起 陈成 胡发举 丁宝全 唐树桐 第九组:

指导教师:房忠敏

组长:任龙飞

组员:邵美玲 张强 安晓明 张皓 崔艳宾 张丹 宋磊 韩应库 赵昱 孟凡士 第十组:

指导教师:钦国巍

组长:陈微

组员:赵希才 夏禹 刘乐 王身娇 佟世元 姜祥 李建飞 林立楠 徐双利 李艳圆 第十一组:

指导教师:黄绍峰

组长:刘欣欣

组员:邸宪刚 肖振华 时迎瑞 冯喜 曲平于世波 季长敏 姚雪松 王嵩山

第十二组:

指导教师:杨勇

组长:孙光影

组员:徐廷文 腾坤东 魏建辉 王青松 崔智奇 李树梅 高丽 闫子龙 王营梅 迟学智 尹双娥

第十三组:

指导教师:杨勇

组长:董春海

组员:宋吉祥 许丽贤 李丹丹 李长兴 周洪超 马洪巍 王鑫 张子勋 吕晓慧 刘欣 第十四组:

指导教师:胡浩

组长:郭晶晶

组员;陈素娇 周美佳 马勇 鲍一鸣 肖瑶 姜维 于振影 高庆双

第十五组:

指导教师:胡浩

组长:王振娇

组员:杜春微 路姗姗 杨乐升 郭佳 梁超 孙丽博 王强 吴雪梅 张荣新 韩婷 第十六组

指导教师:张黎

组长:仲广军

组员:郭业博 肖九龙 肖燕 仲广军 白雪 张红静 禹世虎 林森 黄丹丹 王晶莹 岳婷

第十七组:

指导教师:张黎

组长:张文文

组员:王晓春 孙东梅 王志伟 孟达 吴庆丰 赵露 杨立冬 朱亮 张婷

第三篇:模拟法庭实践报告

模拟法庭实践报告

XX年6月30日我们在学校进行了大学以来的第一次模拟法庭活动,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天时间,但这却使我感触颇深。

我们系组织这次模拟法庭的目的主要是让我们了解法院民事审判制度。通过了解并参与民事诉讼的审理过程,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如《劳动法》,《合同法》等。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加深我们对理论知识的记忆,使我们的理论知识能更好的和实践相结合。模拟法庭一开始就受到我们学生的重视和,知道老师们给参与此次模拟法庭的同学们也提供很多帮助以及指导。增强了我们们的自信心。

内容及过程

我们多方查找资料,并找指导老师给这个案子进行分析。最终我们确定了——劳资纠纷案件。此案只涉及到一个被告,案件并不复杂,但是涉及到的相关诉讼程序问题还是有些麻烦的,这就需要我们开动脑筋,对案情认定清楚,为了表演好这个案子,我们参与的同学们针对本案涉及到的《劳动法》和《合同法》相关知识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

在进行演练的时候是比较烦琐的,这一阶段要清楚审理案件的基本程序,这对我们同学是一个考验,因为这对于我们同学来说是陌生的,但我们并不恢心,我们主动上网检索资料,观看了许多关于法院审理程序的视频资料。通过我们的细心观察,基本掌握了开庭时的程序,并能够付诸于行动。接下来是我们天天不断的排练与讨论,尽管这样是枯燥无味,但是我们都很认真,没有说一个累字。我们只想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把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搞好,自己累点没关系。

模拟法庭的第一幕正式搬上了“银幕”,我们都走进了模拟法庭的现场,首先书记员沉稳的走向书记员台,宣布公诉人、辩护人入庭,询问确认到庭情况,然后宣布法庭纪律,接着是审判组法官出庭并宣布庭审开始,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此案事实较为清楚,被告也积极地交待了自己的罪行,所以整个审理过程就较为简单和轻松,不过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把它当作是一个简单的案件来看待,大家都很认真,积极地在尽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时间飞快的流逝,40分钟很快就过去了,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议庭合议产生的判决书,模拟法庭的庭审就此划上了句号,这时我才意识到我们不过是在模拟法庭而已,不过我真的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多么渴望有一个安定团结的社会大家庭,我从心里发誓我将来一定会作一个一切为民的好律师,向世人宣导法律知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我们缓步走出了模拟法庭的庭审现场,同学们纷纷谈论着这次庭审的优缺点。

实习总结及体会

通过模拟法庭活动,使我们对庭审程序更加熟悉,更好地把握,以及对证据的认定和使用,同时更好的理解和把握法律,把理论运用到实际当中。经过两周的认识实习,我认识到距离一名法律工作者的差距。

两周的认识实习使我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作为一名法学学生单单学习书本上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单单学习理论知识是纸上谈兵。这次认识实习给我们一次认识自己所学知识在实际当中运用的情况。进一步了解未来的工作方向,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找到差距所在,通过认识实习,发现理论知识应当联系实际,并将知识运用到实际当中去,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因为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应当将其所学充分合理的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去,没有良好的理论基础是不行的,同时没有良好的实际经验更是不行的。

所以,只有把握好现在的学习时间,努力学习理论知识,不断锻炼自己各方面的实际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适应以后的工作;学习法律知识是一个需要自己不断学习,不断提高的过程,是一个漫长的学习生涯。学习法律需要不断提高自己个方面的能力不仅仅是法律知识,往往在实际工作当中,其他能力的要求也是很关键的,只有各方面的能力提高,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学习法律应当不断提高自己不断完善自己的理论知识,适应法律的要求,不断提高,不断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相关的司法解释,了解其中的含义,深刻地了解法律要求的内涵,不断提高自己个方面的能力,找到每一个案件背后的各项证据的实际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相关科目的了解,不断深入地来了解各项证据的要求,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要想做好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不但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良好的法律实际经验,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有良好的道德品德,良好的道德品德是法律工作者的必备的要求。只有拥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良好的人格作为保证,才能更好的应用法律,真正的做到为民服务,维护其合法的权利。我也发现很多不足之处,觉得自己的法律理论知识储备有限,对知识的理解和把握还不够深刻,知识基本停留在表面,不能很好的应用到实际案件当中去,需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学习法律的相关知识,加强对法条的理解和掌握,不断联系实际,加强学习与应用,更好的适应法律专业学习的要求。

第四篇:模拟法庭实践报告

模拟法庭实践报告

摘 要

模拟法庭一直被各法学院广泛采用,是法律实践性教学的重要方式。模拟法庭通过案情分析、角色划分、法律文书准备、预演、正式开庭等环节模拟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仲裁的过程。了解律师代理经济案件的整个流程及调查取证、法庭辩论等操作技巧,掌握主要的法律调整方法,提高学生的实案操作能力。掌握所学民法理论知识的具体运用及与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进一步了解法律实质,同时通过参与案件审理,建立感性认识,在实习现场获得初步的法律适用技能与基本的法学理论知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扩大知识面。通过“亲身、亲历”参与模拟法庭活动,培养和锻炼同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同学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检验同学专业知识学习成果、法学理论掌握程度,检验同学反应能力、思辩能力。同时,也为了弘扬法治思想,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同学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关键词:模拟 法庭 过程 法律

我们系组织这次模拟法庭的目的主要是让我们了解法院审判制度。通过了解并参与审理过程,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弄懂一些课堂上没有听明白的知识。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加深我们对理论知识的记忆,使我们的理论知识能更好的和实践相结合。

我们多方查找资料,找了很多案例最终确定了以我组成员亲身经历改编而成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例,我扮演一个被告,实际的表演阶段相当麻烦,这一阶段我们首先要清楚审理案件的基本程序,这对我们是一个考验,因为这对于我们同学来说是比较陌生的,基本没有实际接触过但我们并不害怕,我们主动上网查找资料,观看了许多关于法院审理程序的视频文字资料。通过我们的观察阅读,整理出了最终的庭审程序,首先是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然后是审判长宣布开庭,公布原告被告,以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法庭调查;原告被告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审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等程序。此案事实确定,被告却不承认原告自己的指控。虽然案情简单明了,但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把它当作是一个简单的案件来看待,分配好台词后大家都很认真,积极地在尽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接下来就是我们每天几个小时不断的排练与讨论,尽管这样是枯燥无味,但是我们都很认真,没有说一个累字。我们只想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把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搞好,给自己争面子,帮老师搞好这次活动。

1模拟法庭的目的

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丰富实践,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实行实务操作。巩固法律专业知识,了解一些经济法律法规,掌握司法实践中经济纠纷案件的受理、审判等程序。了解律师代理经济案件的整个流程及调查取证、法庭辩论等操作技巧,掌握主要的法律调整方法,提高学生的实案操作能力。掌握所学民法理论知识的具体运用及与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进一步了解法律实质,同时通过参与案件审理,建立感性认识,在实习现场获得初步的法律适用技能与基本的法学理论知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扩大知识面,我们是学习财务的,这次模拟法庭很好的为我们提供了一些经济法律的扩展。

参加模拟法庭使同学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同时在模拟法庭的训练过程中,我们作为当事人的律师、法官,成为案件的当事人或参与人,因而必须考虑所处的角色的利益、设身处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争取最佳结果,使自己由静态的接受知识转向动态的思考分析,由理论分析进而投入到评判审理的实践之中。在仿真的状态下,通过对所选择案件的重演或者预演,使同学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熟悉与案件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通过“亲身、亲历”参与模拟法庭活动,培养和锻炼同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同学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检验同学专业知识学习成果、法学理论掌握程度,检验同学反应能力、思辩能力。同时,也为了弘扬法治思想,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同学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2模拟法庭过程

2.1前期准备。我选择了一个借贷纠纷的案例。2013年3月14日,王才宁(出借人)与李勤奋(借款人)、保证人银川龙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龙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泰公司、勤奋贸易公司、勤奋地产、姜新生、朱凤华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李勤奋向王才宁借款2000万元整,借款期限两个月,自2013年3月15日至2013年5月14日止,以转账方式支付此款,汇入指定帐户,李青春应当按时还款,如果逾期还款,应支付欠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点五的利息。借款人逾期还款的,担保人保证责任延续到借款人还清借款止。金泰公司以位于银川市兴庆区金泰大厦裙楼二层15-27轴,面积1277.29平方米营业房做抵押提供担保,并于合同签订后,到银川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违约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等。借款人李勤奋及担保人均盖章签字。

同日,出借人王才宁与借款人李勤奋、抵押人金泰公司签订一份《抵押借款合同》,约定王才宁借给李勤奋2000万元整,期限自2013年3月14日起至2013年5月13日止,月利率2分,借款实际交付和期限以借据为准。借款期满时一次性清偿借款本息。金泰公司自愿以名下位于银川市兴庆区金泰大厦裙楼二层15-27轴,面积1277.29平方米营业房做抵押提供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产证原件及他项权利证书交给出借人保管。借款人、抵押人同意借款期限届满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约定还款义务时,出借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同自办理抵押登记之日生效。三方当事人均签字盖章。该合同约定的内容经银川市国安公证处(以下简称国安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双方确认若到期借款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本息,抵押权人可持公证书向公证处申请办理执行证书,向抵押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同签订当天,抵押人金泰公司在银川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给王才宁办理了房屋他项权利证。次日,王才宁才如约将2000万元汇入姜新生的帐户中。该款至今未还。

综上所述原告方认为,《借款合同》与《抵押借款合同》由原告王才宁与被告李勤奋等人及单位协商签订,符合当事人的合意,具有法律效力。李勤奋至今没有还款,实质上构成违约,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借款合同》和《抵押借款合同》的对李勤奋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通过强制手段维护原告方的合法利益。法庭应判令

1、李勤奋向王才宁支付借款本金2000万元、利息2053333元,合计22053333元;

2、确认王才宁对本案担保物享有抵押权,并在李勤奋不能支付欠款对担保物进行拍卖、变卖的相应价值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3、判令李勤奋支付从本案诉讼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欠款日期间的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利息;

4、判令李勤奋等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157066.665元、律师费用及因王才宁追要欠款的其他所有花费。

2.1分派角色,分组讨论。在拿到材料后,我选择了被告这一角色,而其他同学也根据自己意愿纷纷选择各自的角色.2.2准备诉讼文书。在正式开庭前,我们准备好相应的诉讼文书,如起诉书,代理词,答辩词,证据目录和说明等各种诉讼文书,并有书记员和法官的主持下根据各方提供的资料编写模拟法庭剧本。

2.3演练阶段。在指导老师正式检查的前一天,我们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的演练,通过这次试演,我们找出了许多不足之处,如庭审时间的把握,各方配合的默契等。2.4演练阶段。在指导老师正式检查的前一天,我们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的演练,通过这次试演,我们找出了许多不足之处,如庭审时间的把握,各方配合的默契等。

2.5老师点评。模拟法庭活动结束后,由我们的指导老师迟媛老师指出了我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存在问题

3.1模拟法庭场所不规范

模拟法庭演练中,没有统一着装,实际演练的场地设施不规范。在模拟法庭的考核表演时,无法增加法庭的严肃性,使学生难以进入角色,无法体会更加深刻。由于没有法庭审判的严肃气氛,使学生觉得是走过场,没有真情实感。

由于时间紧迫,准备的不是很理想,演出的不是很生动。

4活动意义

经济法,作为一门重要的部门法,本次模拟法庭,以经济法为核心,一方面增加同学对经济法的认识,另一方面加强同学对经济法的实际运用能力,提高当代大学生综合法律素质。有助于传播法律正义精神,倡导程序公正理念,发扬公平正义,提高法律信仰,增强护法意识。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的实际表演,增强了同学们的实践能力。同时,也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以及遵守纪律的自觉性。

5学习总结

1、参加庭审活动,使我对庭审程序有了更深入的认识,知道了什么时候该陈述事实;什么时候该双方辩论;还了解到怎样举证;以及“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则分配举证责任;以及怎样依法判决;怎样作好记录等。

2、实践出真知。通过本次模拟法庭庭审活动,检验了我们两年来的所学的知识,使我认识到光有书本上的知识是不够的,还要在实践中去发现问题,只有多参加实践活动,才能把书本上的知识更好地运用于实际生活中。

3、学习生活的确太少。

通过这次活动,让我认识到自己学到的知识太少,各门知识都是只是学了点皮毛,要想在今后有所成就,就要“活到老,学到老”,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充实自己,不但要在书中学习,还要在生活、实践中磨练自己。

4、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做到学有所用。

用学到的知识帮助身边的人,教育他们要如何遵纪守法,做一个好公民,对触犯法律的人要绳之以法,维护法律尊严,把所学知识运用于生活,服务于社会。

结 论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法律知识得到了锻炼,实践能力得到了提高。明白了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通过参加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可以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使之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达到巩固所学知识,真正体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等精神内涵,为形成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也清楚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问题,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在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了自己法学理论的不足和缺陷,对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体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培养理性思维能力,提高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表达能力,提高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增强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能力。

第五篇:模拟法庭实践报告

大学两年期间,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和《民法》等一系列的实体法与程序法。为了使同学们能加够深入,更进一步的理解这些法律,上两个星期,我们理工学院07级法学全体同学在冯哲老师的指导之下举办了模拟法庭。这次举办模拟法庭是按照学校法学法律实践报告的要求,规范而进行的。

这次模拟法庭我们全班都参加了,大家都很兴奋,不过不足之处是我们班的卷宗跟别人的不一样,卷宗里面除了口供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这无疑给我们一个巨大的考验,但是经过我们全体同学和冯哲老师的共同努力,我们还是很功的完成了任务。

在这次模拟法庭当中,我担任的角色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当律师一直是我的梦想,所以第一次模拟自己梦想中的角色,除了兴奋还有忐忑。拿到卷宗的时候我就迫不及待的开始看,不仅看它的内容,还看它订卷的顺序,因为在这之前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真正的卷宗,这给了我一次从理论到实践转变的机会。

本次模拟法庭的案件是“共同盗窃铁路运输物资案”,案件事实是:四个被告人涉嫌共同盗窃五次铁路运输物资,一个被告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通过整个庭审,我了解到整个庭审是由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组成的。庭审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法庭辩论阶段,它让我了解到一个律师必须具备丰富的课外知识,言论技巧和超强的应变能力。例如:辩护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为了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利益,盘问证人,向告人发问的时候,这就需要技巧。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真正认识到法律的崇高与正义,也加强了我成为一名律师的决心。

在参与这次模拟法庭过程中,我对盗窃罪,区分主从犯,特别自首有了更深的认识。

经过模拟法庭,我对于盗窃罪中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区分和立案标准有很深刻的理解。所谓“数额巨大”是指盗窃公私财务的数额在500元-2000元期间,“数额巨大”是指盗窃公私财务5000元-2万元之间,“数额特别巨大”是指盗窃公私财务3万元-10万元期间;立案标准是数额较大和多次盗窃。

对于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一个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在模拟法庭之前,我一直以为这没有什么好说的,主从犯在题目的案例中一眼就能看的出来,可是一旦接触到真正的案子,我才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在真实的案例当中,我们很难判断共同犯罪中行为人所起的作用,除非是那中很简单的案例。在这一起“团伙盗窃”中,我就是从第二被告作案工具的来源,盗窃意图、销赃所得、在共同盗窃中具体分担的角色来为我的当事人辩护的,最兴奋的是我的辩护意见被审判长所采纳。

模拟法庭快要的结束的时候,也就是法庭辩论阶段,公诉方对我的辩护发表意见的时候,提出我运用法条错误很是让我震惊,我一直都以为特别自首只是要求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没有掌握的本人的其它罪行。当公诉人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集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款的规定是说向司法机关供述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不同种罪行才能构成特别自首,在参与模拟法庭之前我从来都没有发现过这个问题,也从来都没有认真仔细的扣过字眼,不过这为我以后的法律道路敲响了警钟,使我认识到法律是一个严肃认真的东西,以后我会加强对这方面的注意,我感谢模拟法庭中公诉人帮我指出我的错误。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受益匪浅,同时也让我对律师这一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最后,感谢学校也感谢我的指导老师给我们提供这么好的实践机会,我确信,在以后的学习当中我会更加努力的学习法律的,谢谢老师们。

法律系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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