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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倾听心灵 识别码:17-754997 8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18 02:36:41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尚嘴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同煤销安全字(2011)85号文件精神,落实南郊煤销煤字(2011)15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公司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实现煤矿安全稳定发展,公司决定开展为期5个月的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认真贯彻《煤矿防治水规定》,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结合我公司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从组织机构建设、管理制度健全、图纸台账完善、探放队伍建设等各方面进行矿井水害隐患全面排查和整改,实现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完善,技术保障体系健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

二、成立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 :孙宇奇(董事长)

常务副组长 :马源(总经理)

副组长:李中文 韩炳德、刘文堂、纪文海、王 宽 探放水办公室主任:刘国进

副主任:马强

成员:李生茂(机电科科长)张义(调度室副主任)

党新库(安监站站长)樊文杰(财务科科长)

王权(矿办公室主任)申军强(探水队队长)

王力成(保卫科科长)孟有红(抽水队队长)

三、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集团公司、大同公司及南郊公司矿井

防治水相关规定,有效开展防治水工作。

2、组建公司防治水专业队伍和装备,为矿井安全生产和建设

服务。

3、负责对煤矿防治水专项整治各科室工作的日常督查。

4、负责对矿井防治水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定期的检查工作。

5、落实防治水专项资金。

6.防治水办公室在防治水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日常协调、组织和管理,建立和完善防治水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和办法,执行防治水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定期向防治水领导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个部门防治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四、工作思路和目标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对矿井井上、下全面细致地进行水害隐患排查,建立矿井水害隐患登记、跟踪落实台账,对矿井重大水害隐患实行“重点监控、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公司制定的“一条主线,突出四个重点,坚持三项制度,完善一个基础,实现一个目标”总体工作思路。

五、主要工作任务

1、建立健全煤矿防治水安全监管体系。成立防治水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指导和负责防治水工作。矿主要负责人要保证防治水机构人员配齐配足、技术装备和专项资金落实到位。

2、夯实煤矿防治水管理基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矿井水

害全面调查,摸清本矿区水文地质总体情况;周边小窑开采及积水情况:相邻矿井的开采及水文地质情况,并建立相应的台账档案。

3、完善防治水各项基础资料。尽快完成矿井水文地质报告的编制报批及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的上报备案。以便真实掌握本矿水害地点标高、采空范围和积水量、巷道布置情况,探测超前、预报准确、防治达标、管理到位。

4、加强煤矿防治水培训工作。加强和落实培训计划,提高防

治水技术和管理水平。保证探放水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充足。

5、加强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主要

包括防治水安全责任制、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防治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制度、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等。

6、强化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规定。保证探放水人

员持证上岗,人员充足,配齐配足专业探放水设备。严格

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

7、完善矿井防治水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制定切实

可行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根据演练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8、完善矿井排水系统,保证矿井应急排水能力。在永久排水

系统形成前,各施工点要设置临时排水系统,保证排水能力。

9、完善防治水考核制度。落实探放水孔深验收记录考核制度。

落实“谁检查、水签字、谁负责”责任落实机制。

10、建立探放水作业优先机制,安排生产作业计划时首先安排

探放水计划,所有采掘计划必须在完成探放水工作并确认安全的区域进行。

11、加强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严格执行上级公司矿井防

治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内容。

六、工作安排

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五个月,即2011年8月---2011年12月底。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8月1日-----8月10日)

利用讲座、动员会、班前会、班后会等形式广泛宣传防治水知识,开展水害安全教育。

第二阶段、各科室排查阶段(8月11日-----8月25日)

对照《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通知》,制定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分专业队地面、井下防治水工作逐条逐款进行隐患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全面彻底查清水隐患问题及存在不足。

第三阶段、公司整治阶段(8月25日----9月10 日)

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治理,一般问题和隐患按照“五落实”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按照重点监控原则进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并逐一整改销号,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第四阶段/迎接上级公司来矿进行专项检查

(9月10日----11月30 日)

迎接上级公司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对我矿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第五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整改和表彰阶段

上级公司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对我矿矿井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后,对不足之处进行整改,对工作得到肯定的部门进行表彰。

第二篇:六项整治工作专项实施方案

沂水县第一实验幼儿园

校舍及设施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幼儿园校舍及设施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临沂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教办字〔2017〕52 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幼儿园校舍及附属设施的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幼儿园校舍及附属设施日常使用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内容

1.逐一排查幼儿园校舍。

对幼儿园校舍进行拉网式排查,经排查后,我园部分地方如北楼屋顶小红瓦存在安全隐患,南楼楼顶字体年久失修,小三班仓库屋顶有裂痕,北楼年久需要重建等,我园已经上报了危楼改造,现在正在审批之中。

2、排查幼儿园校舍附属设施。

对幼儿园校舍附属设施设备、玻璃幕墙、干挂石材、楼梯扶手、护栏、围墙、挡土墙、护坡护坝、大门、水塔、烟囱、锅炉、地下管线道、旗杆、电线杆、电梯、避雷设施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

3、进一步建立健全校舍设施日常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校舍设施日常管理制度,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定点定员管理职责,确保校舍设施使用安全。

4、进一步加强新建校舍质量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确保新建校舍安全。

三、时间安排

1.自查整改阶段(2018 年 1 月-2 月)。各班级各负责人对自己所辖区域校舍及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立即上报。

2.督促检查阶段(2018 年 3 月 1 日-15 日)。幼儿园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对各幼儿园实行拉网式排查、检查,并将督查情况与班级绩效考核挂钩,同时,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

3.整改提升阶段(2018 年 3 月 16-31 日)。对在排查中出现的汇总问题安排专人进行整改、落实。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幼儿园校舍及设施安全直接关系师生生命安全,所以,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由此,我园制定了以杜永菊园长为总负责人、杨俊梅为副组长,办公室相关人员以及各班长为成员的梯级管理制度,做到:学校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2、强化工作落实。

幼儿园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时间节点和整改措施,确保排查整改工作有的序开展,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隐患建档立案、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确保隐患真正消除。对于一时无法整改或需联合整改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上级精神,我园把校舍及设施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常规工作,进一步加大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工作力度,对安全隐患要早发现、早预警、早整改,确保幼儿园安全。同时,我园还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进行量化考核,追究责任。

沂水县第一实验幼儿园

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幼儿及家长出行安全,维护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根据《临沂市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决策部署,突出重点,综合治理,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幼儿园进出入车辆安全管理,推进幼儿园进出入车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为确保全园师生出行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二、时间安排 2018年1月-2018年3月

三、治理重点

1、深化交通安全教育。

我园充分依托临沂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结合本园实际,扎实开展幼儿园安全专题教育活动,向幼儿讲解有关车辆的安全知识和乘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主动拒绝乘坐不符合《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规定的营运车辆;组织开展进出入幼儿园车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增强幼儿安全乘车意识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我园没有校车,但是有家长接送孩子的私家车辆、单位公车、教职工上下班私家车辆、进出幼儿园的送货车辆等。我园根据实际情况,对这些车辆的司机进行谈话教育,加强这些人员进行安全和法制教育,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切实保障车辆出行安全和幼儿乘车安全。

2、落实幼儿园出入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我园对进出入幼儿园的车辆实行“合同制”和“责任制”,与有关车辆签订相关责任制度,同时规定,只有满三年的驾龄方可进出幼儿园。为了保障幼儿安全,加强车辆管理,我园规划了固定停车位置,所有人员都必须根据要求停放车辆,否则进行通报批评,并与制度挂钩,同时,未经许可,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幼儿园。

3、排查整治幼儿园出入车辆安全隐患。

我园在前期安排部署幼儿园安全工作集中检查专项行动的基

础上,对进出我园进出入车辆安全工作再部署、再落实,立即开展新一轮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台账、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确保全面整改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安全教育和进出幼儿园车辆管理相关工作的督导检查。对进出幼儿园车辆安全制度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要求其及时进行维修整改,确保出入安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我园对出入幼儿园车辆问题高度重视,认识再度提高,责任落实,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进一步深入。组织广大师生员工主动参与到治理行动中来,发现消除身边的进出入车辆安全隐患。为此,我园在治理行动期间,以杜主任为首的主要负责人专门召开了进出幼儿园车辆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进出幼儿园车辆安全问题。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整改到位。

2、加强检查指导和责任追究。

对进出入幼儿园的相关车辆加大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车辆予以通报或者警告,并根据幼儿园相关要求进行责任追究,以确保幼儿及广大教职工的生命安全。

沂水县第一实验幼儿园

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园消防安全管理,做好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园消防安全,根据《临沂市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党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责任为牵引,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强化火灾防控措施,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杜绝幼儿园火灾事故发生,保证全园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任务

1、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幼儿园开展“拉网式”校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幼儿寝室、盥洗室、活动室、各功能室、户外各活动区、办公室、机动车、电动车停放处等重点部位和各类消防设施、器材、消防通道、常闭式防火门、卷帘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安全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查。压力管道、配电室、水、电、气等设备、设施安全保养情况;用火、用电、行为是否安全规范;切实加强冬季取暖设施管理,妥善管好火源,确保通风换气,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绝不能养患成灾。

同时,我园还联合水利、电力、消防、玩具售后等相关专业部门协同排查整治幼儿园的消防安全隐患。尤其是元旦、春节、元宵节、寒假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制定各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应急值守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2、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疏散演练。

(1)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校外消防辅导员制度,定期邀请公安消防官兵、派出所民警对幼儿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指导。

(2)将消防知识纳入幼儿园安全教育课程,开设消防知识课、定期组织全园性的疏散逃生演练、对广大师生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检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切实增强全园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3、夯实幼儿园消防安全基础。

夯实幼儿园消防安全基础,配齐配足灭火器、应急灯、消防栓、消防斧等消防器械,加强日常管理使用,确保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处置。我园在不同位置、不同角度安置了监控、消防等设施,积极运用物联网技术建立安全、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从新信息技术上提升了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各室、各部门、各教学楼、各班教室负责人根据相关要求熟悉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路线,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消防器材,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各类安全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快速反应处置能力。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8 年 1 月-2 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动员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2018 年 3 月 15 日前)。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拉网式火灾隐患排查和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3、总结报告阶段(2018 年 3 月 16 日-31 日)。各班级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情况进行汇总,消防小组对汇总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我园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摆上重要日程,充分认识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

2、健全制度,狠抓隐患查改。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我园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机制,落实常态消防巡查制度,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和组织保障力度。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是对 “元旦、春节、元宵节、六

一、寒暑假”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我园加强消防安全应急值守工作,由领导亲自带班、并要求各值班人员值满班,做好记录,做好交接班,扎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沂水县第一实验幼儿园

周边环境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专项集中整治,根据《临沂市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整治目标

根据职责分工,坚持“综治协调、部门联动”,“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的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源头治理,落实责任,深化重点领域整治,营造良好的幼儿园周边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18年1月-2018年3月

三、整治重点

1、以“假冒伪劣商品”和“门口小摊贩”整治为重点,严厉打击“三无产品”和“三无食品”。对经销假冒伪劣商品,销售无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的“三无商品”、“三无食品”,以及盗版图书、画册、光盘等不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商品,坚决依法进行查处,严厉予以打击。

2、以“治安环境整治”为重点,严厉打击幼儿园周边存在的针对幼儿的违法犯罪活动。对非法侵入幼儿园扰乱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坚决处置、严厉打击,实行专案专人制度。建立幼儿园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对涉及幼儿园和幼儿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犯罪团伙,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防止发展蔓延。进一步健全幼儿园对未成年人权利的保护制度,对体罚、变相体罚等侵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零容忍制度,及早发现、及时处理、从严问责,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3、以“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的治理”为重点,保证幼儿出入园安全。我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相关措施,幼儿园大门口悬挂警示牌,门口两边设置接待区域,错开幼儿离园时间等一系列措施,保证幼儿出入园安全。

4、幼儿园周边存在的影响校园安全和治安秩序的其他问题。

四、整治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协调好各班级相关负责人,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把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任务明确,职责到人,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成效。

2、做好工作规划。

职责分工,落实到人,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进度、工作措施和方式方法等,确保不留死角、不出纰漏。

3、加大督查力度。

根据责任划分和工作方案,定时对各项工作开展检查和督查并加大力度,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追究相关的责任人,并对出现的问题抓住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成效。

4、做好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在幼儿园环境整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好的意见、建议,及时上报,便于总结推广。

沂水县第一实验幼儿园 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教办字〔2017〕52 号)要求,为切实我园食堂食品安全,决定从2018年1月至3月底,深入开展我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治理,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二、治理任务

1、完善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进一步完善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并将其纳入幼儿园日常管理。健全食堂管理机制、食堂突发事故和卫生事故应急反应机制。

2、幼儿园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持证上岗。我园食堂、餐厅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资格,有专门法人代表,许可证不过期,不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不存在转让、伪造、涂改、出借、倒卖、出租许可证等问题,不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

3、所有教职员工健康证明有效。

我园每年都组织所有教职员工去指定的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查体,办理健康证明,所有教职员工持证上岗。同时,为了规范期间,我园进一步完善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并要求各员工严格遵守。重新整理相关档案,保证我园餐厅、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合格、都在有效期内。进一步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4、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制度。

我园严格实行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幼儿园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验收,具有进货台账,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健全,不存在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或地沟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过期变质食品等问题。仓库管理严格遵守库房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库房,保证库房无存储和使用过期、霉变、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5、清洗消毒到位。

我园根据制度要求,严格落实餐具清洗消毒制度。幼儿园食堂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不与其他水池混用。同时,要求消毒人员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符合相关要求,各种消毒记录及时完备。

6、落实食品加工管理制度。

我园食品加工严格按照幼儿园食品加工管理制度进行操作,食堂原料清洗彻底,粗加工达到要求,生熟分开,不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烧熟煮透,不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切实按规定留样,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正常运转。定期对电器、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测。定期对水质进行监测。

7、保证环境卫生整洁。

落实幼儿园食堂环境卫生整洁制度,幼儿园食堂环境定期清洁,保持良好;保证我园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得当有力;保证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 2018 年 1 月至 3 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自查阶段(1 月~2 月底)

对幼儿园食堂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填写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自查表,发现问题列出台账,落实措施,立即整改,确保不留隐患。

2、督促检查阶段(3 月 1 日~15 日)

园领导通过对幼儿园食堂督查等形式,对幼儿园食堂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对照自查表进行实地检查。

3、整改提升阶段(3 月 16 日~31 日)

根据检查情况以及反馈意见,对幼儿园食堂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梳理、再整改,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管理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2、深入开展教育培训。

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 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履行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3、认真开展全面排查。

对照幼儿园管理漏洞,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把整治工作抓实抓 细,抓出成效。

4、完善责任落实制度。

落实幼儿园食堂监管责任,联合公安、城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切实做到真查真改、真整真治。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分析研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三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照上级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加强师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各校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力求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不落下一栋楼、不落下一条通道、不落下一间房(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全学区各完小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礼堂和集体宿舍(寝室)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

(一)学校存在火灾隐患的。

(二)学校门面房出租经营烟花爆竹、燃汽油的;或学校校舍出租从事化学危险品生产、贮存的。

(三)学校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1.学校教室和宿舍在学生上课、休息期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数量、宽度以及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置的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的;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的;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防排烟不符合要求的。

三、行动内容

各校要结合实际,在整治行动中开展“六个一”活动:

1.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各学校要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对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2.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识课。组织师生观看有关消防安全教育的光盘,切实做到准备充分,内容充实,丰富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知识。

3.举办一期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栏。各学校要在校园内举办一期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栏,要求内容丰富,形式新颖。

4.组织一次防火逃生疏散演练。演练要有组织、有方案及责任人,师生参与面要广,活动要注意安全,演练要有成效。

5.添置一批消防设备设施。各单位要加大对室内消火栓、干粉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示牌等消防器材的添置力度,并对已有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修,落实责任人,确保使用效果。

6.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各学校在本次整治行动中按照以上整治重点对教室、食堂、图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路设施、用火用电管理及消防通道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整治台账;对一时无法整治到位的,要加大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限期整改意见,报上级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校要充分认识当前学校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实行领导负责制,同时要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本次整治行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收到良好成效。

(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校要在本次活动中积极宣传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加大对消防法律法规、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等知识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技能。

(三)强化责任,坚决消除隐患。各单位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大力推进“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法律责任创新”工作措施,坚决整治火灾隐患,不留消防死角。

(四)建立机制,筑牢消防屏障。各校要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建立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要定期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并加强学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的建设,确保学校的消防安全。

第四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赛果项目第七合同段监理组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项目执行办、总监代表处所下发有关赛果项目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结合我监理组的实际工作情况,为更好的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我合同段监理组、项目部不发生任何的消防安全事故。结合有关上级文件精神以及本合同段消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合同段监理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为目标,通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制止违法违章行为,净化消防安全环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建国6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赛果项目第七合同段监理组、项目部不发生任何消防安全事故。

二、专项整治范围

监理组办公场所、实验室、驻地、职工宿舍、职工食堂、施工现场以及存在火灾隐患的其他场所等。

三、专项整治内容

建立健全监理组消防安全相关制度。

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监理组加强对监理组内部消防隐患的排查力度,及时发

现及时处理,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监理组内部用气、用电、用油的管理。

对监理组办公场所、实验室、驻地、职工宿舍、职工食堂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加强对施工现场、以及施工单位驻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四、专项整治工作措施

加强对施工单位驻地及施工现场的消防检查力度,对于擅自改变防火、及临时建筑占用消防车道、防火间距、消防登高等影响防火、灭火和辅助安全疏散功能的,责令限期恢复和拆除,逾期不整改的强制拆除。

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场所,责令限期改正;对安全出口不畅,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

检查施工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对违规存储、管理、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及化学品的,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停止施工。

五、时间安排、整改步骤

时间:2009年7月15日-9月10日

步骤:排查摸底阶段

突出整治重点,明确责任分工。监理组将组织对监理组

进行清理检查,全面掌握储存、管理、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化学物品、火灾高危区。并对施工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重点整治阶段(7月15日-20日)

对第一阶段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跟踪督办整改,对社会生活和工作影响较大的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

全面整治阶段(7月21日-8月2日)

对前期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认真梳理,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责任人;排查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最节约的方式尽快整改。加大防火巡查、检查。

督察验收阶段(8月26日-9月10日)

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归纳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以及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建议,同时做好迎接上级关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G045线赛果项目公路改建工程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第七合同段监理组

第五篇: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止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国内部分地方相继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较大事故。当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烟花爆竹燃放季节即将来临。为强化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张文富

副组长:王 浩

成 员:罗 凤 张雁鸣 陈再禄 杨立衡 詹永洋

刘天贵 王乾峰 各村(社)总支书记

三、重点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在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二)重点整治内容

1、生产企业

(1)是否有无证或证照到期后继续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行为。

2、经营(批发)企业

(1)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并按期达标;

(2)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及值班情况,仓库温湿监控设施、避雷设施、消防设施、防静电设施、机械设备接地、电气设备选用和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3)烟花爆竹商品流向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4)是否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向未经许可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烟花爆竹用于经营行为;

(5)是否有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以及未列入省外供货企业名单的烟花爆竹行为;

(6)烟花爆竹库房红线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商品堆放是否符合要求,严禁合法商品与收缴的非法商品混存;

(7)商品质量检测检验制度落实情况,严禁销售“三无”商品和非法商品;

(8)库区范围内是否存在其他与库房安全管理无关的生产生活行为及设施、设备;

(9)职工着装是否规范,进出库区检查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3、经营(零售)户

(1)经营场所的面积是否小于10平方米;

(2)周边50米范围内无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场所或设施;

(3)有无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4)是否实行专店或专柜销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5)是否建立流向登记台账。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要求,严禁采购、销售无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级别、警示语、燃放说明、含药量、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和生产日期、计数类产品应标明数量)、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以及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销售烟花爆竹是否进行登记,是否给购买人宣传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要求;

(6)经营场所是否超量储存烟花爆竹;

(7)严禁烟花爆竹零售点集中、连片经营或设置在居民楼;严禁爆竹零售户一证多点、流动贩卖或设置烟花爆竹超市等违法违规行为;

(8)严禁非法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4、“打非”工作

(1)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认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避免烟花爆竹生产原料流入非法渠道或使用来历不明的非法原料进行生产;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与持续开展的“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时间从2012年10月至2013年2月28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15日至10月31日)

结合实际制定我镇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以“安全第一主题活动周活动”为契机,制定宣传计划,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生产、经营、零售以及市场“打非”工作的宣传,做到整治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具体。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非法纠正违规行为。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

(三)集中整治阶段(1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

在第二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执法检查,保持“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检查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一是批发企业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张贴省安监局监制的专用封签;是否从贵州省安监局指定的生产厂家采购烟花爆竹产品;是否采购、销售无生产厂家名称、无注册商标、无合格证的“三无”产品;是否采购、销售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向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非法经营者供货。

二是烟花爆竹经营者是否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所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在合法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所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张贴镇安监局监制的防伪标签;是否销售无生产厂家名称、无注册商标、无合格证件的“三无”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是否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三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和擅自改变烟花爆竹经营点的行为。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2月28日)

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召开专题会议并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监办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本行业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形势,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清理排查存在的事故隐患,努力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工作不留死角、盲区。

(二)加大宣传,综合治理。安监办要切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迅速将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通报传达到各村(居)、村民组负责人和相关监管单位,通过发布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导致事故发生作为典型案例,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严禁未成年人、学生参与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做到群防群治,坚决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三)突出重点,严格整治。安监办要认真落实各项整治内容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将“专项整治”与持续开展的“打非治违”行动相结合,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二是将“专项整治”与持续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有隐患的企业,要立即督促其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督促指导企业做到措施、时限、责任、资金、预案“五落实”,对于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处理。三是将专项整治与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年审和换证工作相结合,对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长期存在安全隐患未进行治理,非法储存,销售未经批发公司发出的产品等不合符规定的销售零售户,不予年审和换证,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调度,畅通信息。检查整治期间,要及时总结分析检查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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