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请示(机电维修工)
关于运行人员委外资格培训的请示
总公司:
为了贯彻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考核标准》精神,操作及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现申请组织八名同志进行污水处理工上岗资格证培训,两名同志进行污水处理技术管理培训,培训及食宿费用总计约1700元/人。
妥否,请批示。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第二篇:维修工岗位职责(机电)
1.负责维修车辆故障检测与判断,并协助务顾问向用户解释故障现象。
2.负责根据派工单维修项目实施车辆故障排除,并对维修项目进行自检。
第三篇:机电维修工管理办法
机电维修工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公司的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生产任务按时完成,制定本管理办法。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一、机电维修工的管理:
机电维修工行政方面由部门主管管理;工作由部门主管和生产主安。在发现设备、设施故障时,应积极主动排除故障,以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不服从工作安排的,由人事部另行安排岗位,情节严重者,直接辞退。
二、机电维修工的职责:
1、严格遵守“机修工岗位职责”;保证公司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按要求定期维护,做好日常保养。
2、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台帐,认真填写维修记录;自己不能排除的故障应及时上报,并提出自己的故障分析报告。
三、机电维修工的考核:
由部门主管对机电维修工进行如下几个方面考核:
1、工作态度,日常巡查、维护保养记录的完整性;
2、遵守职业道德的程度;
3、职业技能的高低;
4、团队合作精神;
5、技能提升能力及个人素质提升能力。
四、机电维修工的考勤:
1、常规考勤由公司统一管理,病事假在二日内需经部门主管同意,方可请假,二日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2、当班人员不得未假离开公司半小时以上,否则按矿工处理;
3、待工时应在规定处休息或学习,不得影响其他办公人员;
4、若遇重大维修故障,不论当班与否,接到通知应尽到达维修现场,无故不到者,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
五、公司将根据第三、四项的综合考核,评定其工资、奖金等待遇。
六、此办法,即日起执行,望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四川绿虹包装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第四篇:采掘机电维修工
采掘机电维修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采掘机电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独立进行操作。第2条 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标准等有关规定。
第3条 须熟悉采掘设备和电气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具有熟练的维修保养以及故障处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础知识。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第4条 必须清楚采掘巷道、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第5条 必须掌握现场电气事故处理和触电事故抢救的知识。
二、安全规定
第6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
第7条 必须随身携爱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及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可靠。
第8条 在检修、运输和移动机械设备前,要注意观察 工作地点周围环境和顶板支护情况,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空顶作业。需要用棚顶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设备时,应检查和加固支架,防止倒棚伤人和损坏设备。
第9条 排除有威胁人身安全的机械故障或按规程规定需要监护的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
第10条 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运和约时送电。
第11条 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按停电顺序停电打开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经目视检查正常后,再用与电源电压相符的验电笔对各可能带点和漏电部分进行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对地放电操作。
第12条 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检查时,必须讲开关闭锁,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地方必须派专人看管好停电的开关,以防他人送电。环形供电和双路供电的设备必须切断所有相关电源,防止反供电。
第13条 当要对低压电器设备中接近电源的部分进行操作检查时,应断开上一级的开关,并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14条 电气设备停电后,开始工作前,必须要能够与供电电压相符的测电笔进行测试,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开始工作。第15条 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喷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察时,必须切断设备前机电源开关后再进行检查。第16条 采掘工作面开关的停送电,必须执行能够“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不准他人送电。
第17条 一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和多地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必须与所供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人员联系好,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工作时,方可送电。
第18条 检修检查高压电器设备时,应按下列规定执行:1.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电源开关。2.停电后,必须用于所测时电压相符的电压测电笔进行测试。3.确认停电后,必须进行放电,放电时应注意:(1)放电前要进行瓦斯检查;(2)放电人员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放电;(3)放电前,还必须先将接地线一端接到接地网(极)上,接地必须良好;(4)最后用接地棒或基地线放电。4.放电后,再将检修高压设备的电源侧接上短路接地线,方准开始工作。
第19条 检修中或检修完成后需要试车时,应保证设备上无人工作,线进行点动试车,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式试车或投入正常运行。
第20条 在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1.测试仪表有专人携带和保管。2.测量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3.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4.测 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5.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6.测试仪表及其档位应与被测电器相适应。
三、操作准备
第21条 准备采区机电设备检修、维护用的材料、配件、油脂、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其他用品。
第22条 办理计划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区联系安排瓦斯检查事项。
第23条 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机电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及遗留问题,设备检修、维护情况和停送电等方面的情况,安排本班检修、维修工作计划。
四、正常工作
第24条 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缆线吊挂及各种保护装置和设施等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第25条 巡检中发现漏电保护、报警装置和带式输送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设备失爆或漏电、采掘和运输设备、液压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号不响、电话不通、电缆损伤、管路漏税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领导汇报。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第26条 安装与拆卸设备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在顶板无淋水和顶板无积水的地方,不应妨碍人员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2.直接向采煤机供电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夹,无法上电缆夹的电缆放在专用的电缆车上。
3.橡套电缆之间的直接连接,必须采用冷压、冷补工艺。综掘机、耙斗机、装岩(煤)机及电煤钻的负荷电缆,禁止使用接线盒连接。其他电缆的连接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4.用人力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顺直,在巷道拐弯处不能过紧,人员应在电缆外侧搬运。
5.工作面与顺槽拐角处的电缆要吊挂牢固,禁止在上三角区吊挂电缆。工作面的电缆及开关的更换,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6.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禁止超宽超高。要听从负责人指挥,防止碰人和损坏设备。
第27条 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每天检查一次设备外部。检查防爆面时不得损伤或沾污防爆面,检修完毕后必须涂上防锈油,以防止防爆面锈蚀。
第28条 采取维修设备需要拆检打开机盖时要有防护措施,防止煤矸掉入机器内部。拆卸的零件,要存放在干净的 地方。
第29条 拆装机器应使用合格的工具或专用工具。按照一般修理钳工的要求进行,不得硬拆硬装以保证机器性能和人身安全。
第30条 电气设备拆开后,应把所拆的零件和线头记清号码,以免装配时混乱和因接线错误而发生事故。
第31条 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使经矿测试组测试过的。在检修有电气联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联锁开关中的隔离开关,实行机械闭锁。装盖前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下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第32条 开关停电时,要记清开关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制设备倒转。
第33条 采掘工作面电缆、照明信号线、管路应按《煤矿安全操作规程》规定悬挂整齐。使用中的电缆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加强对综掘设备用移动电缆的防护和检查,避免受到挤压、撞击和炮崩,发现损伤后,应及时处理。
第34条 各种电气和机械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修维修,按《煤矿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调整、整定,不准擅自甩掉不用。
第35条 注意检查刮板输送机液力耦合器有无漏液现 象,保持其液质、液量符合规定。液力耦合器用易熔合金塞内应无污物,严禁用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其他物品代替。
第36条 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应遵守以下规定:1.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2.每班开始作业前,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或综合保护运行。3.移动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的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补偿调节装置经一次整定后,不能任意改动。用于检测高压屏蔽电缆监视性能的急停按钮应每天试验一次。4.在采区内做过流保护整定试验时,应与瓦斯检查员一起进行。
第37条 油浸电气设备的绝缘油应定期检查,保持规定的油质油量,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
第38条 采区机械设备应按规定定期检查润滑情况,按时加油和换油,油质油量必须符合要求不准乱用油脂。
五、特殊操作
第39条 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第40条 局部通风机、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与电源必须实行联锁。严禁任意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系统需要停电时,必须经通风管理人员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停电。在恢复送电前,必须经瓦斯检查 员检查瓦斯浓度后(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时)方可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
第41条 发生电气设备和电缆着火时,必须及时切断就近电源,使用电器灭火器材(如灭火器和沙子)灭火,不准用水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第42条 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同时向调度室汇报。触电者未完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六、收尾工作
第43条 清点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填写检修记录。第44条 现场交接班,将本班维修情况、事故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对本班未处理完的事故和停电的开关,要重点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第五篇:机电维修工岗位责任
机电维修工岗位责任
1.以永辉煤矿大局为重,服从矿、工区领导的统一指挥,按照煤矿供电和设备使用管理的特殊规定,正规操作、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或设备应急维修任务,随叫随到,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在工区、班长的带领下,做好机电设备的安装、维护、检修、保养和材料加工以及小型设备的修理,负责井上、下风水管路、线缆吊挂。保证机电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证生产单位设备配件、小型设备的供应。
3.按照设备保机制和分片负责制的要求,完成职责范围内设备的巡视、检修及标准化、文明卫生,做好设备检修记录。存在设备失爆一处罚款200元/处,严重的一处罚款400元。卫生差罚款50元/次,影响生产罚款10元/分钟。
4.值班人员班中要换好工作服,接到故障通知后,地面5分钟内、井下15分钟内必须赶到现场,及时处理好各种故障,确保安全生产。
5.工资标准:试用期内(新入矿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按月薪元计资,之后另行签定。
永辉煤矿
2010年6月